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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鄉賢施行鄉村社會教化的可能與限度

2023-03-12 22:30容中逵
湖南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報 2023年6期
關鍵詞:教化鄉賢

容中逵, 杜 薇

(1. 湖南師范大學 鄉村教育研究中心, 湖南 長沙 410081; 2. 湖南師范大學 道德文化研究中心, 湖南 長沙 410081)

自2015年黨中央、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創新鄉賢文化,弘揚善行義舉,以鄉情鄉愁為紐帶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鄉建設,傳承鄉村文明”以來,隨著國家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和對優秀傳統文化的倡導弘揚,“鄉賢文化”“新鄉賢”等帶著濃郁傳統文化特點的鄉村德治逐步提上實踐議程。鄉村振興離不開鄉村社會教化,鄉村社會教化需要承載主體,即現代鄉賢。依據“空間在地性、內容文化性、功能實效性”[1]三個判定依據,現代鄉賢是指那些在地于鄉村,具備一定學識和能力且為鄉村社會發展作出實質性貢獻之人。本文擬在簡要闡述我國鄉村社會教化歷史演變及其缺失與危害的基礎上,就現代鄉賢施行鄉村社會教化的可能與限度做探討,以期對當前我國鄉村振興特別是鄉村社會教化的實施有所助益。

一、鄉村社會教化式微的歷時演變

我國鄉村社會教化,大致經歷了一個內容由廣到狹、功效由強變弱、形式由嵌入到懸浮的式微過程。若按政教關聯程度和功用大小,以主體、內容、方式為依據,其大致可分為四個發展時期。

1. 帝國時期的“政教合一”強嵌入式鄉村社會教化

帝國時期是指夏至晚清這一時期,此間我國鄉村有著相似的社會性質和相同的權力結構,呈現出“政教合一”的強嵌入式教化特點,政即政治,教即教化①。這一時期,我國鄉村政治治理和教育教化高度融合,主體由行政官員和族老村賢共同組成,如西周實行鄉遂制,設司徒、鄉師、鄉大夫專掌教化;秦漢實行郡縣制,下設鄉三老實施教化;隋唐實施鄉里制,里正、村正和未仕生員、退休官員等實施教化;元朝采取村社制,社學擔負教化職能;明清采用里甲制和保甲制,里長、保長和鄉紳承擔教化責任。上述兩類教化主體雖有矛盾,但終歸互為表里:民間教化主體長期盤踞嵌入鄉村社會,自覺承擔教化之責;官方教化主體通過賦權方式給予民間教化主體一定特權(如免除徭役或賦稅)來實現官方權力在鄉村的終極延伸。因此,這一時期教化主體的意愿較強、效果較好;教化內容主要是儒家倫常和勸課農桑等相對系統的人倫規范和勞作技能;教化方式主要是儀禮和宣講等,如通過鄉飲酒禮和祭祀禮等來教化民眾尊老重賢、慎終追遠,通過宣講圣諭或鄉規民約來教化百姓孝悌睦族、勤耕節儉等。

2. 晚清民國時期的“政教分離”雙弱化式鄉村社會教化

晚清洋務運動后,我國開始出現培養專門人才的各類新式學堂,如方言館注重外語、水師學堂側重海備、礦業學堂著眼實業等人才培養,于是“政教”開始分離,政治治理由政府負責,教育教化由新舊學校承擔,這一現象在民國得到延續和強化??婆e制的廢除和清朝的覆滅,使得作為特權階層的傳統鄉賢失去了人員補給和作為權力終端代表存在的合法性,鄉村民間教化主體開始向實業家、報社編輯以及新式學堂教師等流動和轉化。民國長期的軍閥混戰也致使政治治理和教育教化能力雙重減弱,難以顧及鄉村,所以此間鄉村社會教化呈現明顯的“弱國家(政府),弱社會,國家控制力較弱,社會管理也十分混亂”[2]的“政教分離”雙弱化式特點。教化作為一種歸融性、陶冶性的文化力量,其功效雖在晚清民國時期變弱,但在相對封閉的鄉土社會里卻并未完全消失。此間的教化內容主要是保守派力圖恢復的儒家綱常倫理或激進派所提倡的救亡圖存、民主啟蒙精神等;教化方式主要是宣講和日常交流,也包括一些新興的民俗活動,如戲班走村唱戲、雜技團走村表演雜技等。

3. 新中國成立后改革開放前的“政教分離”單嵌入式鄉村社會教化

新中國成立后,現代教育體系的建立使得政治治理和教育教化進一步分化。1950年鄉和行政村被確立為我國最基層的政權組織,1958年全國開始撤鄉建社,人民公社成為“政社合一”的基層政權組織。這一時期,國家通過土地改革、農村合作化等方式瓦解了舊有的基層權力結構,實現了國家權力在基層社會的完全滲透?!皣覚嗔Φ膹娏槿敫淖兓蛑厮芰宿r民的傳統和信仰體系,使其社會生產和生活打上了濃厚的泛政治化色彩”[3],致使原本包括政治治理和教育教化雙重意蘊的鄉村社會教化,在實踐上窄化為以行政官員為主體的嵌入式政治教化,而相對忽視鄉民的道德陶冶和社會教化。此間教化內容主要是政治意識形態和農業生產技能,如土地革命、社會主義改造、人民公社化運動等國家方針政策和搶種搶收、抗旱抗災、養豬種棉、榨油釀酒等生產技能;教化方式主要是張貼標語和廣播喇叭宣傳,如通過生產大隊的黑板報和在村莊外墻張貼“打土豪分田地”“鼓足干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建設社會主義”“人民公社好”“向雷鋒同志學習”等標語口號,通過村里的高音喇叭隨時宣傳等。

4. 改革開放后的“政教分離”雙懸浮式鄉村社會教化

改革開放后,現代教育體系中的學科、專業等更加精細化和科學化,政治治理和教育教學幾乎完全分離。由于現代教育體系的教育對象多集中于學齡兒童和青少年,針對鄉民的教化幾乎沒有,所以鄉村社會教化日益呈現出低嵌入度和低教化意愿的政治、教化雙“懸浮”情況。在政治治理方面,1982年開始,我國的鄉村治理體制從“政社合一”逐步過渡為“鄉政村治”,1983年撤銷人民公社重建鄉體制,“鄉”重新被確立為農村基層行政單位而延續至今。這一政治體制下的“村”一級采取的是村民自治,國家政權的基層滲透力弱于此前,致使此前那種以行政官員為主體的單嵌入式政治“教化”功能相應變弱。而到2006年,隨著農業稅的全面取消和鄉鎮財政空殼化現象的出現,“鄉鎮財政空殼化倒逼下的基層政府幾乎完全喪失治理功能,國家與農民之間的聯系日漸疏遠,傳統地方權威在鄉村治理中面臨著失效和失語”[4],致使基層政權“懸浮”于鄉村社會之上,繼而導致“教化主體無明顯承載性,教化內容無明顯針對性,教化方式無明顯常規性”的現象[5],幾無專門意義上的鄉村社會教化。

二、鄉村社會教化缺失的現實表征

經過上述四個發展階段后,我們不難發現,當前我國鄉村社會教化呈現式微缺失之狀。

1. 鄉村社會教化主體不明確

鄉村社會教化有內、外兩種權威力量,前者為民間文化精英,后者為村落政治精英。目前這兩類教化主體的角色職責均不明確。一是作為鄉村代理人的族老村賢逐漸隱退。傳統族老村賢實施鄉村社會教化的事跡不勝枚舉,如北宋熙寧年間呂大鈞創建的《呂氏鄉約》提出“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明正德年間王守仁推行的《南贛鄉約》提出“以使人人皆宜孝爾父母,敬爾兄弟,教訓子孫”等[6]。但如今,隨著家(宗)族教化的日漸瓦解和政權對宗族勢力的防范,許多家族很少參與鄉村社會教化等公共事務。而在市場經濟的沖擊下,那些具才有德之人遠不如致富能手更易成為百姓效仿的楷模,“分田到戶以后,伍村人最為追逐的便是經濟效益,哪家過得富足,哪家則是人們心中的榜樣”[7]。二是代表國家意志的村干部教化權力虛置。實施社會教化是傳統行政官員的重要職責,如漢朝縣官“皆掌治民,顯善勸義,禁奸罰惡,理訟平賊,恤民時務……”;明代知縣“掌一縣之政,凡養老、祀神、貢士、讀法、表善良、恤貧乏、稽保甲、嚴緝捕、聽獄訟,皆躬親厥職而勤慎焉”;清代知縣“掌一縣治理,決訟斷辟,勸農賑貧,討猾除奸,興養立教”等[8]?,F代社會,很多村干部更多看重體現個人政績的鄉村物質建設成果,而對精神層面的教化并不重視。特別是在2006年取消農村稅,鄉村日益空心化、離散化和原子化后,村民對村落的依附度不斷減弱,缺乏參與鄉村社會教化的內生動力,于是村落教化成為家庭、個人的私事,“這種社會教化的無主體承擔性直接導致整個鄉村社會形同散沙、各自為政,既無凝聚力,更無共同目標追求”[9]。

2. 鄉村社會教化內容不系統

鄉村社會教化內容包括“德教”和“政教”兩個體系,但目前鄉村社會教化在內容方面仍不系統。一是教化內容的碎片化。碎片化是指鄉村社會教化內容缺乏系統設計和主題安排,呈現隨意、片段、非整體連貫的特征。我國傳統鄉村社會的教化內容包括勸課農桑、儒家倫常、政策宣傳等。如:《周禮·地官·司徒》中的“一曰稼穡,二曰樹蓺,三曰作材,四曰阜藩……”12項系統內容,《后漢書·卓茂傳》中的“時王莽秉政,置大司農六部丞,勸課農?!?《舊唐書·禮儀志》中的“唐太宗親祭先農,躬耕耒耜,籍于千畝之甸”等帝王重視農桑的記載[10]。儒家倫常方面有系統的“四書五經”,政策宣傳則有《御制大誥》《訓士臥碑文》《圣諭十六條》等帝王勸書。反觀當前,鄉村社會教化內容零散雜亂、主觀隨意、缺乏系統規劃,致使鄉民獲得的僅是一些碎片、膚淺甚至片面的認識。二是教化內容的前衛性。前衛性是指鄉村社會教化的內容過于追求潮流和新奇性。鄉村社會教化內容需有一定的傳承性,不能一味追求時尚、新穎而與我國傳統優秀文化割裂。在市場經濟和大眾傳媒的影響下,目前鄉村社會教化內容表現出極大的前衛性,如20世紀90年代以來,影視圈流行的賭神、古惑仔系列影視劇就對很多鄉村青少年產生了較大負面影響,從混混群毆到幫派之爭,賭博、殺戮、色情、混社會、盲目講兄弟義氣等黑幫文化使很多智識尚未成熟的鄉村青少年競相模仿。但這種前衛往往是一種庸俗淺顯的前衛,導致消費主義、攀比之風盛行,很多鄉村青少年貸款也要買一臺最新款iPhone,鄉村棋牌室、KTV逐漸增多便是明證。

3. 鄉村社會教化場所不固定

教化場所是融入鄉村空間環境和鄉土文化生活、承載不同教化功能以供鄉民進行各種思想交流的公共空間,但目前這方面不盡如人意。一是鄉村社會教化空間的缺失。宗族祠堂、私塾、民間道堂等原本是傳統鄉村社會教化的重要空間依托,但在“破四舊”的摧毀和城鎮化的沖擊下,上述場所多被拆除荒置或被改作他用,已失去正常社會教化功能?!按罅壳嗄贽r民涌進城市的建筑工地和加工廠,鄉村空間處于閑置狀態,村落寂寥、耕地荒蕪是今天鄉村的基本寫照?!盵11]這里的空間既包括祠堂等神圣公共空間,又包括曬場等世俗公共空間等,以前這些公共空間都是實施鄉村社會教化的重要場所,如今基本喪失了其文化價值和文化意義,而新的教化場所又未建立,致使鄉村社會教化陷入無可安置的尷尬之境。二是鄉村學校教化功能的沒落。鄉村學校一直是鄉村社會教化的重要場所,“鄉村學校育人的本體功能以及與鄉村社會本然的互動共生關系賦予其鄉村社會教化的衍生功能”[12],但受城市本位、效益優先、離農赴城等取向的影響,原本與鄉村社會水乳交融的鄉村學校日益成為城市文化的傳播工具和學生踏入城市的跳板,其鄉土文化傳承和鄉村教化功能不斷減弱。同時,鄉村教師也日益疏離鄉村和鄉民而由“鄉村里的教師”變為單純“鄉村學校里的教師”,其教育對象僅限鄉村兒童而與村民無涉。江濤在對村小進行個案研究時通過諸如“我都多少年沒進咱屯這學校了,人家都封閉管理,咱進去干啥啊。黃不黃和我一點關系都沒有”“咱這學校,這些人(學校老師)的水平還影響誰啊?除了教教小孩,和老百姓沒啥太大關系”[7]等個案訪談表明,作為“局內人”的村民并未挖掘和認同學?!拔幕腥尽钡慕袒π?。

三、鄉村社會教化缺失帶來的負面影響

鄉村社會教化有助于培植鄉民良好的人格品質和精神氣質,使其自覺遵守行為準則、踐行道德規范、維護鄉村秩序,在新舊秩序重組的社會轉型時期,其缺失帶來的危害主要有三方面。

1. 傳統價值觀念的瓦解

鄉村社會教化缺失使業已發生變化的鄉村傳統價值觀念更趨瓦解。一是傳統自然觀念的瓦解。中國傳統農耕文明素來強調天人合一、物我一體。在此觀念支配下,鄉民對自然保持著熱愛和敬畏,基本遵循孟子“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13]的時養思想。但在現代性的片面擴張、市場經濟的強力沖擊下,鄉民對自然越發缺乏敬畏感。在現代技術的使用過程中,鄉民對自然的態度發生了重要變化,人類逐步成為自然的征服者,因為“現代技術在將自然視為資源和追求資本增值的過程中,自然的存在價值和意義就已先驗地被作為資源和資本而定位了”[14]。在此情形下,傳統“天人合一”的自然觀念開始瓦解。二是傳統人倫觀念的瓦解。傳統鄉村社會深受儒家仁義、孝悌、恕讓等思想的影響,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處理強調尊老愛幼、和諧共處、團結互助等。如在事養老人方面,在入則孝、出則悌的倫常規訓下,事養老人不言自明,但隨著現代社會孝道觀念的淡漠,如今很多地方出現老人晚年生活十分困苦的情形;在團結互助方面,過去春秋農忙或建房修屋時,鄉民都會以換工或“打白工”等不計勞酬的方式互幫互助,但現在的互幫互助之事需支付勞酬,利益化、功利性的認知觀念和價值取向變得十分明顯;在個性品質方面,過去勤儉持家、吃苦耐勞、淳樸誠實等典型鄉民性格特點,在生活條件好轉的情況下也開始發生變化,不少鄉民子弟越發缺少勤勞堅韌的品質,難以吃苦、高不成低不就等現象越來越多,不僅如此,受現代消費主義的影響,攀比之風亦愈演愈烈,不少鄉民即使舉家外出務工,也要將村中房子建造宏大。

2. 鄉村內部秩序的弱化

鄉村社會教化缺失使鄉村內部秩序日益弱化。一是鄉村文化秩序的弱化。在“政教合一”狀態下,傳統鄉村社會秩序是國家外造政治秩序和鄉村內生禮俗秩序的結合。禮俗秩序本質是文化秩序的外在表達,它通過文化載體、象征符號以及言行規范等發揮道德教化功能,建構著鄉民的精神世界,而且維護禮俗秩序所需的一整套鄉間倫常觀念在鄉民中也有著高度的集體認同感。他們在日常生活中以此為道德律令和行為準則,自覺踐行著傳統儒家的倫常道德要求,過著長幼有序、親疏有別、相幫互助的集群生活,這是一種自然形成的村莊內部秩序。但在經歷國家權力對鄉村基層社會的滲透和絕對控制之后,傳統禮俗規則、內生鄉賢權威、村莊集體記憶、公共祭祀場所、共同生活模式等維系鄉村社會秩序的文化力量日漸式微,鄉村的精神依托與鄉村社會的文化秩序開始變得迷離不明,人們在處理長幼關系時開始沒大沒小,處理朋友關系時變得不講信義,處理夫妻關系時不守婦道、不盡夫責等現象也越來越多。二是鄉村社會秩序的弱化。文化秩序是根,社會秩序是枝,在舊秩序逐漸瓦解、新秩序尚在重塑的鄉村社會,由于缺乏相應的社會教化和引導,各種失范行為相繼出現,致使整個鄉村社會秩序難以維系。譬如:20世紀90年代興起的電信詐騙,從全國較為出名的“緬北詐騙村”、福建安溪某鎮的“短信詐騙大本營”、福建龍巖的“淘寶詐騙”等案犯人員的戶籍和年齡來看,很多都是農村地區不學無術、無所事事且多為同村同鎮或相鄰村鎮的年輕人。此外,還有整村從事集體犯罪的“傳銷村”“造假村”“婦女兒童拐賣村”“孕婦扒竊村”等。上述現象除了受現代社會多元利益誘惑外,缺乏社會教化也是重要原因。

3. 鄉村本身的更加邊緣化

鄉村社會教化缺失使原本處于弱勢的鄉村更加邊緣化。一是鄉村地位的邊緣化。鄉村地位的邊緣化不僅表現在鄉村物質文化的被遺棄損毀乃至村落的消亡上,“我國長江、黃河流域等地頗具歷史、民族、地域文化和建筑藝術研究價值的傳統村落,2004年總數為9 707個,至2010年僅幸存5 709個,平均每年遞減7.3%,每天消亡1.6個”[15],也表現在非物質文化的被邊緣化上,如民間刺繡、竹編、剪紙、木工、雕刻等傳統手工藝傳承后繼無人,民歌戲曲、舞龍舞獅、秧歌腰鼓等民間文藝人才青黃不接,清明祭祖、元宵賞燈、端午劃龍舟、重陽登高等傳統民俗活動日漸式微等。二是鄉村人員的邊緣化。由于鄉村社會教化的缺失,當前不少鄉村青少年失去了老一輩吃苦耐勞、勤奮堅韌、善良寬容的傳統美德,他們缺乏系統的農業生產知識技能,沒有較高的文化水平,進城后只能從事一些高強度的體力勞動或者送外賣、開網約車等一些專業技能要求相對較低的職業,而城市的高房價、高消費又使他們很難在城市立足扎根,致使不少鄉民子弟陷入一種“鄉村回不去、城市嵌入難”的生存困境?!霸谏唐坊M程中,基層人民備嘗日益增加的挫折感、疏離感、不安全感和被剝奪感,農民不僅逐漸失去了對生存手段的控制,僅有的一點生活方式和習俗偏好也被商品大潮初步瓦解?!盵16]如果這些人能夠接受完整的鄉村學校教育和社會教化,具備系統的地方性和鄉土性知識技能,即使是在鄉村地區,他們也能有所作為。

四、現代鄉賢成為鄉村社會教化主體的可能

鄉村社會教化的缺失及引發的一系列問題,使我們不得不重新思考新時代該如何通過鄉村社會教化來重建鄉村文化和社會秩序的問題。本文認為現代鄉賢能夠成為鄉村社會教化的主體,理由有三。

1. 鄉村社會教化亟須承載主體

鄉村振興離不開鄉村內部秩序的建構和內生力量的激活,這有賴于鄉村社會教化的施行,但鄉村社會教化的施行又離不開承載主體。長期以來我國城鄉經濟發展不平衡、大量資源向城市聚集,致使當前鄉民離農趨勢十分明顯,繼而導致整個鄉村社會教化無從附體。一是通過升學離農。很多貧困地區的鄉村學校原本就難以滿足鄉民子弟的求學需要,2001年開始的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運動又將許多小規模學校進行撤并,致使很多鄉村青年學子不得不進城求學、升學,由于城市有著更高的教育醫療水平和薪資勞酬待遇等,加之長期求學也使不少鄉村學子并未習得相應的農耕知識技能、無法從事農業生產勞動,所以這部分學子在畢業之后基本留在城市工作。二是通過務工離農。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鄉村剩余勞動力開始向非農業領域轉移和流動,經過初期進鄉鎮企業的“離土不離鄉”,到90年代奔赴沿海地區企業的“離土又離鄉”,再到21世紀初因土地大規模流轉而出現的“舉家離土離鄉”等,進城務工離農的鄉村人口越來越多。有數據表明,“自2015-2019年,我國農民工總量從27 747萬人增至29 077萬人,增加了1 330萬人,年均增速為1.18%”[17]。有學者指出:“農村青壯年勞動力轉移表象的背后,帶來的是精英人才流失?!盵18]這類精英群體的大量流失勢必會導致整個鄉村社會教化缺乏實施主體。三是通過經商離農。伴隨外出務工人員的增多,其間不乏很多有生意頭腦的鄉民,他們在進城務工積累一定技術手藝和知識經驗后,便開始獨立經商創業,有的開餐飲店、副食店、汽車維修店、零部件加工廠,有的加工糧食、禽畜、果蔬、水產等農副產品,其中不少人因其吃苦耐勞、勤儉節約、誠實守信等個性品質逐步擁有較好的經濟收益;有些人的收入甚至要高于城市普通職工的收入,以至于不少通過經商發家致富的鄉民都在城市購房定居,這部分人多為知識經驗豐富、能力干勁超群者,他們原本可以成為鄉村社會教化的承載主體,卻因離農進城而難以承擔此責。

2. 現代鄉賢能成為鄉村社會教化的主體

精英離農化表明當前我國鄉村社會教化缺少施行承載主體,那什么樣的人可以成為承載主體?本文認為現代鄉賢可以。一是鄉賢自身的人格特質使然?,F代鄉賢由傳統鄉賢演化而來,雖然傳統鄉賢隨著科舉制的取締和清朝的覆滅而消亡,但其作為儒家倫理精神的文化符號象征意義卻被延續下來?!班l賢不過是與其相應的規范和文化所淬瀝出來的人格,不僅以自己的實踐顯示了人人應該共同遵循的行為模式,而且其本身就是規范與文化合為一體的秩序結構身教者?!盵19]可見,現代鄉賢如果能和傳統鄉賢一樣,具備“崇德尚賢、執倫踐常、敬宗睦族”的倫理訴求和“熱心地方公務、推行社會教化”的實踐表達,就能承擔教民向善、化民成俗的教化職責,潛移默化地影響鄉民的價值理念和行為規范。二是鄉賢之于鄉村嵌入式的存在使然。鄉賢具有很強的地緣指向和價值取向,傳統社會有“蓋官有更替,不如紳之居處常親。官有隔閡,不如紳士之見聞切近”[6]之說,現代鄉賢亦如此。他們長期生活在鄉村社會,對鄉土文化有著深刻的體悟和強烈的認同,加之血緣或姻親關系,使他們在選擇教化方式時更能因人而異、因勢而動,更易得到村民們的信任和支持,因為“鄉村權威的嵌入性影響其治理能力,公共性影響其治理意愿,治理能力和治理意愿共同影響治理主體的有效性”[20],鄉賢這種高嵌入性和高公共性使其在鄉村社會教化方面更具優勢。三是鄉賢自身的行動效力使然。作為德才文信的化身,傳統鄉賢是通過熱心地方公務、積極開展社會教化、主動參與地方政務等來贏得自身充當“政府代言人”和“民間保護傘”的地位的。雖然隨著現代社會分工的專業化、精細化和國家政權體制的健全化,大規模的建橋修路等已經由專業施工隊承擔,全方位的賑災濟貧已由政府和專門公益組織實施,創辦私塾和修繕學堂等任務也基本不存在了,但宣傳國家政策、調解鄉民糾紛、實施道德教化等仍需要現代鄉賢來承擔。

3. 現代鄉賢社會教化具有實施基礎

除了上述形勢需要和鄉賢自身特質外,現代鄉賢社會教化還具有如下施行條件。一是“鄉政村治”的國家權力讓渡所奠定的政治基礎。傳統鄉賢之所以在歷史上能夠發揮重要社會教化作用,是因為在“皇權止于縣”的傳統鄉村社會權力結構中,國家政治權力難以到達基層鄉村,傳統鄉賢填補鄉村社會存在的權力真空并“成為國家權力終端在基層鄉土社會的延伸”[21],而其消亡則是因為新中國成立后通過“土地改革”“政社合一”等政治措施成功控制基層鄉村社會,使鄉賢的生存空間和合法性消失。但這一情形在實施“鄉政村治”特別是2006年全面取消農業稅后開始發生變化,國家政權開始從鄉村收縮,這一國家權力讓渡使得基層鄉村社會的權力真空再次出現,加之國家提出要弘揚鄉賢文化,因而現代鄉賢具有施行鄉村社會教化的政治基礎。二是“城鄉一體”的國家發展戰略所提供的經濟條件。新中國成立后的較長一段時間里,由于工業化需要從農業提取剩余資金以完成資本的原始積累,所以我國工農關系的基本特點是“以農補工”,“從1952-1997年的45年間,農民以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的方式為國家工業化提供資金積累12 641億元,平均每年274.8億元”[22],改革開放后出現的大規模鄉村資源、勞動力、資本等向城市單向流動又導致鄉村的日益凋敝和衰敗。為改變這一情形,2006年國家開始調整戰略,取消農業稅費并采取“以城帶鄉、以工哺農”的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通過資源下鄉、項目進村,鼓勵大學生回流、企業資本下鄉等實現對鄉村地區的資源和人才回流,這種通過城鄉資源雙向流動、工農產業良性互動的方式為現代鄉賢社會教化提供了新的機遇和經濟基礎。三是“熟人社會”的血緣地緣關系為鄉賢社會教化提供了文化土壤。雖然“隨著封建帝制的覆滅、科舉制度的廢除、國家政權的向下滲透和社會思想的更新,維持鄉賢存在的社會結構和文化土壤已不復存在”[23],但這只是作為鄉村社會特權階層的傳統鄉賢的消亡,其蘊含的文化精神并未完全消退,更為重要的是,即使受到現代化的強勁沖擊,傳統文化也仍以習慣的方式廣泛地存在于鄉民社會?!澳壳拔覈l村社會在形態上更多地呈現出一種農業、工業和現代社會三大歷史性變遷的層疊社會形態?!盵24]即使改革開放以來,相對封閉的鄉村社會出現了勞動力的大量流動,“熟人社會”開始向“半熟人社會”過渡,其以地緣和血緣為紐帶的鄉村社會關系仍然廣泛地存在于我國鄉村地區,很多鄉民的倫理觀念、面子觀念等并未消失,傳統的鄉村文化觀念也依然存在,這為現代鄉賢社會教化提供了文化土壤。

五、現代鄉賢實施鄉村社會教化所需防止的不良傾向

雖然現代鄉賢社會教化有必要且存在可能,但如果引導不良,會產生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不良傾向,所以仍要防止如下三種不良傾向。

1. 防止現代鄉賢構成的泛化

鄉賢界定具有相對統一的評判標準和特定的人員構成,如果盲目泛化,將會產生負面影響。為此,要防范如下兩種情形:一是鄉賢時空屬性的泛化。鄉賢是某一歷史時期一定地域范圍內的賢達人士,鄉賢的時空屬性決定我們只能從特定時空邊界范圍之內去確定鄉賢,如果超出相應邊界,則非“本鄉”“應時”之賢。但我們卻越發忽視這一基本屬性,將非所處時空范疇之人納入鄉賢之列:有的忽視鄉賢的時間限定,簡單將歷史上的名人或鄉賢祠中的賢人列入其中,如浙江上虞、江蘇宿城等地,挖掘整理當地歷史先賢、文化名人,賦予其鄉賢身份并加以宣傳推廣;有的忽視鄉賢的空間限定,將鄉賢認定區域范圍任意擴大到縣域甚至省域之外,如福建清流、廣東潮州等地規定,戶籍、原籍、祖籍不在本地但姻親關系在本區域的賢達人士也屬于本地鄉賢。上述做法看似擴充了鄉賢的來源和數量,卻遮蔽淡化了鄉賢生成背后的鄉土社會地緣關系和固有文化屬性,削弱了鄉賢的公信力。二是鄉賢身份屬性的泛化。作為一種社會資本,鄉賢身份屬性背后隱喻著人們對鄉賢之“賢”的衡量尺度,這一衡量尺度的核心是文化而非其他。盡管傳統鄉賢有族老、士紳、良吏等不同身份,但其核心判定依據是學識、德行及由此派生出來的其他能力與功業,此間文化作為“賢”的判定尺度是明晰的,但隨著社會發展和鄉賢身份屬性判定依據多重性的不斷加劇,這一文化尺度卻在被弱化,這突出地表現在許多地方簡單而不加區分地將工農政商、科教文衛等社會各界及各行各業的人都納入鄉賢主體的來源中。如一些有錢卻并無多少文化之人,只要他肯捐錢為當地辦事便能成為鄉賢;一些沒錢沒文化卻有勢力稱雄一方之人,因其強大的社會干預力或事務處理能力也可能成為鄉賢。這種泛化弱化了鄉賢的精英身份,影響了人們對鄉賢身份的辨識和建構,引發了“人人皆能為鄉賢”的誤解,讓鄉賢判定陷入看似有標準但又無核心標準的尷尬境地。

2. 防止現代鄉賢本身的異化

如果我們不對鄉賢社會教化進行有效引導和規制,其可能會出現負面影響,為此,需防止如下兩種被異化的傾向:一是因鄉賢權力無序擴張而產生的劣化傾向。不管出于何種原因,歷史上確實出現過鄉紳劣化的情形,譬如魏晉南北朝時期,就因皇室、士族、庶族宗族的利益分化和矛盾激化,致使皇權衰微、傳統鄉賢功能發揮缺乏基本約束而出現大范圍的鄉紳劣化現象;清末民國時期,外債賠償加劇、苛捐雜稅加重、外部危機轉嫁等,致使鄉賢主體利益分化和原有官-紳-民的基層權力結構遭到破壞,繼而導致鄉賢出現侵占擠壓公共資源和百姓利益的情形;而當前有學者在研究扶貧時也指出,“扶貧資金和項目的利益絕大部分為社區或是村莊內的精英所獲取”[25]。所以,盡管現代鄉賢社會教化功能的發揮需要一定的自主空間,但更需建立健全相應的監督機制。這種監督不僅需要現代鄉賢隨時進行自主省察,更需要來自國家權力機關的相關規制和鄉民的自覺監督,否則,在利益的裹挾驅動下,現代鄉賢社會教化的劣化現象亦會在所難免。二是因過度依賴鄉賢功用而產生的反動傾向。作為現代鄉村社會教化承載主體的鄉賢,雖然不再像傳統鄉賢那樣堪稱四民之首、一鄉之望,但因其擁有較高的文化水平、較強的能力才干、較強的經濟實力、較好的人格特質,長期盤踞在鄉村社會且為村莊作出了實質性貢獻,所以他們在村民中依然有著很高的威望。在此情形下,其聚眾成勢、鼓動行事能力及其所形成的力量不容小覷,如果其本身觀念認知不當且與宗族勢力合一,而從事一些對抗現行國家方針政策或政治意識形態的行為實踐,那么必然會更具迷惑性、煽動性和鼓動力,從而破壞整個社會的安定團結,使鄉村走向政治的反面。

3. 防止現代鄉賢的屈從化

鄉賢之所以能夠發揮作用,在于其在官-紳-民社會權力結構中的中介地位和兼具官民的身份屬性,如果其中介地位的活動空間被國家絕對控制,那么將無法有效發揮社會教化功能。為此,需要防止如下兩種傾向:一是因政權對現代鄉賢的絕對壓制而出現的專制化傾向。鄉村文化秩序的重建需要外部力量的支持和內生力量的激活,作為現代鄉村社會內生秩序的代表,現代鄉賢的功能發揮需要一定的自主空間,如果國家權力對鄉賢自主權過于壓制,鄉賢就會轉化為純粹的國家權力意志傳遞機器。在此情形下,重申現代鄉賢教化可能成為一種工具理性支配下的政策選擇,而非價值理性影響下的實際需要,這無疑會矮化和弱化現代鄉賢的社會教化功能。譬如新中國成立初期,源自民族國家建構和發展工業化的需要,鄉村社會實施“政社合一”組織管理形式,政權在基層社會的絕對控制使得民間社會教化日益窄化為官方政治管理,于是便難有教化功效可言。二是因政權對現代鄉賢過分干涉而出現的形式化傾向。國家政治運行邏輯和現代鄉賢的行動邏輯并非完全一致,如果政權體制過分干涉現代鄉賢社會教化,而現代鄉賢又不得不遵守其既有規定而開展行動,就會出現形式化參與的現象,此時,現代鄉賢社會教化就會變成一種單純的表面應付行為,毫無真正教化效力。譬如:自2001年浙江上虞成立鄉賢文化研究會、2011年廣東云浮在自然村層面設立鄉賢理事會、2014年浙江德清在行政村級層面設立鄉賢參事會后,諸如鄉賢參事會、鄉賢參事聯合會、鄉賢理事會、鄉賢聯誼會等各類鄉賢組織如雨后春筍般出現,其中不少鄉賢組織確實在鄉村建設中作出了極大貢獻,但也有很多鄉賢組織在“村兩委”的干涉管控下而處于邊緣地位,完全成為“村兩委”的附屬組織機構[26],如此情況下,其社會教化功效可想而知。

注 釋:

① 按照傳統鄉賢地位功能的變化,在這一漫長的帝國歷史演進過程中,我國鄉村社會教化本身還可以劃分成濫觴建制、固化拓展、鼎盛完型、倒退分流等多個不同階段。為簡明起見,此處將其統合為一個大的歷史發展時期而不再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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