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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城鄉融合指標體系構建、測度與評價

2023-05-22 05:30龐洪偉于陽陽拉旺卓瑪
西藏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23年1期
關鍵詞:西藏城鄉融合

龐洪偉 于陽陽 拉旺卓瑪

(西藏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西藏拉薩 850000)

引言

長期以來,我國的城鄉差距問題始終是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中國城鄉關系歷經城鄉對立、城鄉分割、城鄉失衡、城鄉統籌、城鄉一體化、城鄉協調再到城鄉融合發展[1]。城鄉融合發展是城鄉統籌、城鄉發展一體化的升華[2],是通過政府與市場共同發力,在融合狀態中實現城鄉公共資源均等化、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以及城鄉人民生活質量等值化,從而達到城鄉關系的更高級階段。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著力推進城鄉融合和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

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以來,西藏自治區政府堅決擁護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決策部署,在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方面成績顯著,但城鄉二元結構束縛了生產要素的城鄉流動、公共資源在城鄉間合理配置。尤其在中國經濟步入新常態后,經濟增長速度逐漸放緩,西藏經濟增長潛力沒有完全發揮出來。此外,西藏的經濟基礎、資源稟賦、區位條件等與其他邊疆地區存在差異。西藏屬于邊疆民族地區,是我國重要的安全屏障,也是生態安全屏障,高寒缺氧、地廣人稀、生態脆弱,城鄉融合發展具有特殊的約束條件,表現為西藏自治區在很多地方還屬于傳統的農牧社會、地廣人稀、生態環境脆弱、城鎮發育能力弱、城鎮經濟欠發達、拉動人口就業及向城鎮聚集的能力有限[3],城鎮功能難以有效輻射到農牧區,城鄉融合發展的難度非常大,是國家實施城鄉融合發展的重難點區域[4]。如果不進一步破除西藏城鄉二元體制、推進城鄉融合發展,不僅西藏城鎮化達不到預期目標,也不利于西藏農牧區鄉村振興的實現。

基于此,本文以西藏自治區7個地市為研究對象,運用熵權法和門檻模型實證方法對西藏7地市的城鄉融合發展水平測度、評價,并對城鄉融合發展的作用機制與影響因素進行分析。為西藏自治區制定差異化的城鄉融合發展戰略提供決策依據,為突破西藏城鄉發展瓶頸提供解決方案,重塑西藏新型城鄉關系,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研究結果不僅可以豐富西藏城鄉融合發展的理論體系,也可為制定促進西藏城鄉融合的方針政策提供理論依據,推動西藏自治區城鄉高質量融合發展。

一、文獻綜述

1847 年恩格斯的著作《共產主義原理》中首次提出了“城鄉融合”這一概念,而后城鄉關系的相關概念與理論相繼得到發展[5]。從城鄉分離走向城鄉融合是我國現今城鄉關系的真實寫照與學術界主流思想。關于城鄉融合的既有研究中,構建城鄉融合指標體系幾乎貫穿于研究當中。有的學者從融合結果角度構建指標,一方面從鄉村發展、城鄉差異、設施與環境建設構建指標體系;另一方面從城鎮與鄉村兩個子系統展開構建,計算二者協同發展水平作為城鄉一體發展綜合評價指標體系[6]。更多的學者從經濟、社會、人口、空間、生態這五個維度構建指標體系,且大部分學者只選取了5個維度中的部分維度,并未完全覆蓋這5大維度[7-8]。

在城鄉融合的測度上,由定性分析轉向定量測度是主流趨勢,定量測度的主要方法包括:探索性空間分析[9]、熵權法[10]、因子分析法[11]、耦合協調度模型[12]等。其中探索性空間分析和熵權法使用頻次較多。隨著對城鄉融合時空演變及影響因素研究的進一步深入,出現更加科學的城鄉融合水平測度方法,如全局主成分分析與熵權topsis,能夠對三維立體數據均進行處理。其中,熵權法采用客觀賦權法,賦予的權重更加科學合理,同時也能夠對研究結果進行時空分析,更加適用于本篇文章。

對城鄉融合水平進行科學評定,不僅有利于正確認識城鄉關系,還有助于推動城鄉高質量融合發展。根據文獻回顧表明,在城鄉融合水平的評價逐漸從狀態分析轉向對比分析,從靜態分析轉向動態分析,從中宏觀轉向微觀分析[13]。

從國內外的研究現狀可知,現有的研究呈現“五變”的特點:第一,從城鄉關系演進歷程上看,基本呈現出從城鄉對立走向城鄉融合的演進過程;第二,城鄉融合發展相比于城鄉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更加強調政府與市場的互動,鄉村與城市的互動,要素的雙向流動;第三,從研究方法上看,從定性向定量或兩者結合轉變:早期研究主要關注城鄉關系發展的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而后研究多集中于對城鄉融合發展的水平測度上,且在定量研究中多采用綜合指標法;第四,從分析視角上看,從靜態分析轉向動態分析:時序演變特征為靜態特征分析,后多為時序特征和空間地理特征綜合的動態分析;第五,從影響因素上看,從單一的經濟類因素或制度類因素轉向經濟與制度因素結合分析??傊?,現有的關于城鄉融合發展的研究已經達到一定的深度,對西藏城鄉融合發展的測度及影響因素分析起借鑒意義。

盡管學者對城鄉融合發展的研究已取得顯著成就,但現有研究還存在以下問題:(1)與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的理論建設相比,公認的多維度的城鄉融合發展指標體系的構建尚未達到成熟階段。第一,城鄉融合發展與城鄉協調發展、城鄉統籌發展及城鄉一體化發展等的指標體系維度或準則層設定同化,從這個角度看,城鄉融合發展與其他類型城鄉發展研究并無本質區別;第二,現有指標體系重經濟輕生態。一方面,城鄉融合發展難免會破壞生態環境,生態環境破壞后反過來會對城鄉融合發展造成威脅。另一方面,西藏屬于邊疆民族地區,是我國重要的國家安全屏障,也是生態安全屏障,生態環境十分薄弱;第三,各個地區城鄉融合發展現狀與特殊約束條件使得構建城鄉融合發展指標體系時存在較大差異。具體表現在以下三點:①西藏城鎮發育能力弱、城鎮經濟欠發達、拉動人口就業及向城鎮聚集的能力有限。②西藏農牧區地廣人稀,7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廣袤的農牧區,農牧民“進城”觀念相對落后,就業能力弱,農牧區的現代化建設程度低,機械化、信息化水平低。③城鄉之間的經濟文化、交通聯通處于松散狀態。(2)對城鄉融合發展機制機理的解釋不深,仍舊停留在框架構建、概念探討與格局分析層面,尤其是針對西藏而言,對城鄉融合發展的影響因素的傳導機制歸納缺乏完整性、系統性、全面性。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做出如下貢獻:(1)構建西藏城鄉融合發展指標體系時體現出一定的創新性,具體體現為:第一,區別于城鄉統籌與城鄉一體化,構建指標時盡可能凸顯“城鄉融合”的不同之處,即城鄉融合發展相比于城鄉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更加強調政府與市場的互動,鄉村與城市的互動,要素的雙向流動;第二,本文在構建西藏城鄉融合發展的指標體系時著重加強生態維度的指標的選取,在城鄉高質量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找到平衡點,為城鄉融合發展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本底基礎。(2)探析西藏城鄉融合發展影響因素的傳導機制,剖析西藏城鄉融合發展的主要影響因素。

二、西藏城鄉融合指標體系構建

(一)評價指標的選取與說明

2017 年中共十九大報告中提出鄉村振興戰略的二十字方針,即“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隨后,在2018年和2019年相繼出臺《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 年》及《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進一步提出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西藏在中央出臺一系列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的政策及意見后也頒布了一些條款與規定,從城鄉一體化發展到城鄉融合發展,從城鄉發展總體規劃到具體的教育、醫療等領域的城鄉融合發展,順應了中國整體城鄉發展的歷史規律和基本方向。具體規定與意見見表1。

表1 中央和西藏關于城鄉融合的相關規定與重要意見

城鄉融合發展將城市地域系統和鄉村地域系統相互連結,城鄉融合發展的基礎、保障、載體、動力、目標五個方面作為一個整體共同推進,城鄉融合發展既是城鄉差距逐步縮小的過程,也是城市和農村協調發展、共同進步的過程。在構建城鄉融合發展指標體系時,既要包含反映城鄉差異程度的對比類指標,也要包含展現城市和農村整體發展水平的綜合類指標。本文結合已有研究以及西藏自治區獨特區情,遵循科學性、數據可得性、全面性等原則,從城鄉融合發展的基礎、保障、載體、動力、結果五個維度下建立具體指標,選取18 項指標構建了西藏城鄉融合發展指標體系(見表2)。

表2 西藏城鄉融合水平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二)數據來源

本文建立西藏自治區7各地市2006-2020年城鄉融合發展的面板數據,數據來源于《西藏統計年鑒》(2007—2021 年)、《西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06—2020 年)、西藏7 地市的統計年鑒和統計公報、《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狀況公報》以及《中國城市統計年鑒》,部分缺失數據用插值法進行填補。

三、西藏城鄉融合水平的測度與評價

(一)測度方法

1.熵權法

(1)設有h個年份,m個城市,n項指標,而xλij為第λ個年份第i個城市的第j項指標的指標值。對指標體系中的各項指標作無量綱化處理:

正向指標:

逆向指標:

(2)對指標進行歸一化處理:

(3)計算各指標的熵值:

(4)計算各指標熵值的冗余度:

(5)計算各項指標的權重:

(6)最終計算熵權綜合得分

(二)結果評價

1.西藏城鄉融合時空聯動演變特征

根據上述熵權法計算得出2006-2020 年西藏自治區七地市的城鄉融合水平,結果如表3 所示。從圖中可以看出西藏城鄉融合發展水平總體來看是提升的,從2006年的0.082提升到2020年0.168,城鄉融合度翻了一倍。2015 年之前上升趨勢平穩,2015年之后波動性較大??傮w來說,西藏城鄉融合發展整體水平較低,西藏自治區城鄉融合發展面臨著巨大的挑戰。

表3 西藏2006-2020年七地市城鄉融合發展水平綜合得分

研究期內,從區域層面看(如圖2),西藏自治區七個地市的城鄉融合發展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從2006到2020年,拉薩市城鄉融合發展水平增幅59%,昌都市140%,山南市23%,日喀則340%,那曲市96%,阿里地區154%,林芝市76%。從空間層面看,拉薩市城鄉融合發展水平最高,日喀則次之,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再次之,那曲市、阿里地區位于末尾。值得注意的是,阿里地區在2016 年之前城鄉融合度一直高于那曲市,但在2016 年之后那曲市城鄉融合度超過阿里地區且持續穩定這一態勢。

圖2 2006—2020年西藏城鄉融合水平時序立體變化示意圖

為更加直觀展現西藏城鄉融合發展的時空演化趨勢,展現全部研究年份過于繁雜,因而本文選取了2006 年、2010 年、2016 年、2020 年四個時間截面,利用arcgis軟件,繪制四個年份西藏自治區城鄉融合發展水平空間分布圖(如圖3)。同時利用arcgis 較為客觀地將西藏7 地市的融合發展水平劃分為4 個等級(表4)。圖3 的圖斑色塊由淺到深分別從極低到相對較高對應城鄉融合發展水平的四個梯度。

圖3 西藏自治區城鄉融合水平空間分布

表4 西藏自治區城鄉融合發展水平分級標準

西藏7 地市城鄉融合發展空間演化特征經歷了由低融合區“一片連”、單一核心中心極化逐步到整體相對均衡融合發展、城市間城鄉融合發展差距縮小、單一核心中心極化特征減弱的變遷。從研究期初2006 年看,西藏自治區的城鄉融合發展水平呈現出極端的空間差異性,整體分布呈現出極低融合區“一片連”、單一核心中心極化明顯的特征結構,由表3 可知,城鄉融合發展度得分最高的是拉薩市,得分最低的是阿里地區,且昌都市、山南市、日喀則市、那曲市、林芝市融合度普遍極低,均處于極低城鄉融合發展水平,極低融合區圍繞拉薩市呈連綿包圍之勢,呈現出中間高四周低的非均衡區域發展特征。對比觀察2010 年和2015 年,可以發現圍繞拉薩市的各個地級市城鄉融合發展水平明顯提高,逐漸由極低融合發展為相對中低融合、相對中高融合,甚至是發展到接近拉薩市的相對較高融合水平。研究期末2020年,西藏自治區7地市間城鄉融合發展差距明顯縮小,打破原先“弱者極弱、強者極強”的非均衡區域融合發展格局,呈現出整體相對均衡的融合發展的良好態勢。其變化原因可能是近年來交通等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使各個地市的空間距離更近,信息獲取更加方便快捷,城市間相互聯系愈加頻繁,加之在城鄉融合發展相關措施政策的執行方面存在很大程度的關聯性,因而出現7地市城鄉融合發展差距逐漸縮小的發展態勢。

2.西藏城鄉融合結構特征

圖4 中展示了西藏自治區城鄉融合發展的五個維度綜合得分,分別說明了2006-2020年間西藏自治區在五大層面的城鄉融合發展狀況。西藏城鄉融合保障、動力、結果三個層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城鄉融合保障是綜合得分最高,也是增長幅度最大的。城鄉融合發展載體和基礎的綜合得分分別在2010 和2016 年存在略微波動,總體在基本穩定的基礎上略微提高,增幅極小。

圖4 2006-2020 年西藏自治區城鄉融合發展各維度層綜合得分

四、西藏城鄉融合水平的驅動因素分析

(一)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說

1.城鎮化進程中不斷整合城鄉資源要素,為城鄉融合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一方面,城鎮化進程中釋放更多農業勞動力和土地資源,為農村人口進城務工、市民化和城鄉規劃提供有利契機,縮小城鄉居民生活差距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另一方面,農村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的提升有助于增加農村收入,為城鄉經濟、社會融合創造有利條件。

2.產業結構升級對城鄉融合發展的促進作用存在異質性

經濟發展初期,城鄉產業格局較為固定,農村以第一產業為主,城市以第二、三產業為主,城市對勞動力等資源要素吸引力增強,大量的農村勞動力涌向城市,農村居民生產要素的邊際生產率提升,農村居民收入也逐漸提高,同時城市的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對城鄉資源配置和要素自由流動有明顯的積極作用,在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各層面表現出的“以城帶鄉”功能不斷增強。經濟發展中后期,鄉村承接城鎮產業,鄉村產業逐漸凸顯多元化,鄉鎮企業異軍突起,農業剩余勞動力更多在農村內部消化。另一方面,城鄉融合發展中出現的城市病、鄉村空心化等問題也在制約著城鄉融合發展的進程。

綜上所述,城鄉產業格局最終會影響到城鄉發展格局,但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產業結構升級對城鄉融合發展的作用也有所差別。

3.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職工工資

理論上,提高職工工資待遇能夠直接解決部分群眾的貧困問題,尤其是提升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職工工資,對解決城鄉融合發展中出現的民眾不滿情緒、勞資矛盾等社會問題具備極大優越性。但實際上,由于西藏特殊的地理環境,平均海拔高于3000 米,西藏不同海拔地區人群常見各種慢性高原病,患病率與海拔存在關聯。西藏的工資構成之一為高原補貼,衡量依據為海拔高低,這就會出現一種與理論結果截然相反的現象,越是海拔高的地區相對偏僻,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職工工資相對較高,但城鄉融合發展水平卻更低。因此對于西藏而言,提高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職工工資的作用可能在數據顯示上呈現負向結果。

結合前文的現狀分析和上文的傳導機制,本文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1:產業結構升級和城鎮化水平均對西藏城鄉融合發展產生正向積極作用。

假設2:產業結構升級對西藏城鄉融合發展水平的作用受到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的異質性影響。

假設3: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職工工資總額對西藏城鄉融合發展水平產生負向影響。

(二)模型構建與固定效應檢驗

1.指標選擇與模型構建

(1)指標選取

產業結構升級(uis)為本文的第一個核心解釋變量,用第二、三產業增加值之和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來衡量產業結構升級。城鎮化水平(city)為本文的第二個核心解釋變量,用現有研究中最為常見的城鎮化水平衡量方式人口城鎮化,即非農人口占總常住人口的比重,探究人口城鎮化對城鄉融合發展的影響。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職工工資(lnpubw)為本文的第三個核心解釋變量,用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職工工資來代表地方公共管理績效水平。一般來說,工資水平越高代表地方績效越好,而公共管理績效和城鄉融合發展的方方面面都聯系緊密。

控制變量包含旅游業發展情況(lntra)、建筑業增加值(lncon)、中小學專教人數(lnpte)、城鄉收入差距(inc)。

門檻變量:經濟發展水平(lngdp)。經濟發展一方面可以為周邊農民提供便捷的就業機會;另一方面能夠加強城鄉間的要素交流,為鄉村農產品提供銷售渠道和市場,從而推動城鄉融合發展,然而,經濟發展也可能會造成城市對周邊鄉村地區的“虹吸效應”,導致鄉村要素的持續流失和“鄉村衰退”的出現。本文選取地區生產總值的對數衡量經濟發展水平,探究經濟發展水平是否對城鄉融合發展影響因素的作用強度有所影響。

本文核心解釋變量中的產業結構升級和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職工工資總額以及所有控制變量的研究數據均來源于ESP全球統計分析平臺,城鎮化水平數據來源于各個地市的統計年鑒、統計公報以及以往文獻中匯報的數據,少量缺失數據采用線性插值法進行補齊。除了產業結構升級、城鎮化水平和城鄉收入差距因小于1而采用縮尾處理,其余變量均采用取對數,處理后的變量描述性統計如表5所示。

表5 描述性統計

(2)模型構建

本文首先采用固定效應回歸模型對研究樣本進行基準檢驗,依次加入個體固定效應和時間固定效應,以此來消除傳統模型中的估計偏誤。模型設定如下:

其中,Yit為被解釋變量城鄉融合發展水平,β0為截距項,β1=(i=1,2,…,7)分別為核心解釋變量和控制變量對應的系數參數,λt表示時間效應,μi表示個體效應,εit為隨機擾動項。

為進一步探究核心解釋變量的影響異質性,本文采用Hansen(1999)提出的面板門檻模型對西藏城鄉融合發展的影響因素進行實證?;谏衔闹械奈墨I梳理和作用機理,本文重點關注產業結構升級與西藏城鄉融合發展的關系,因此,本文建立如下面板門檻模型。

其中,Yit為被解釋變量城鄉融合發展水平,α0為截距項,1ngdpit為本文的門檻變量,為各地市地區生產總值的對數,w1為1ngdpit導致產業結構升級與城鄉融合發展關系發生變化的門檻值,X為一系列控制變量,γt表示時間效應,ηi表示個體效應,εit為隨機擾動項。

2.固定效應檢驗

固定效應面板回歸的實證結果如表6 所示。第一,從(1)可知,在不加入控制變量,產業結構升級和城鎮化水平的系數分別為0.0003和0.0022,分別在5%和10%的顯著性水平下顯著,說明產業結構升級和城鎮化水平均對西藏城鄉融合發展均有正向的影響,產業結構升級和城鎮化水平每提高1%,就會分別導致西藏城鄉融合發展水平提升0.0003%、0.0022%。而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職工工資總額的系數為負,通過顯著性5%檢驗??赡艿脑蚴锹毠すべY和公共管理績效不匹配,西藏農村基層公共管理主體單一,城鄉公共服務供給失衡、城鄉間公共資源分配不均等,公共管理相關法律政策不健全等問題仍舊制約著農村走向融合的步伐。解決好城鄉融合背景下這一系列公共管理問題,有利于促進西藏農業農村現代化,健全城鄉融合發展機制,因此假設3 得以驗證。第二,為盡量減少遺漏變量帶來的估計偏誤,本文進一步加入了相關控制變量,模型(2)結果所示,產業結構升級和城鎮化水平回歸結果仍在5%和10%的統計水平上顯著為正,且城鎮化水平系數提升至0.0029,因此假設1得到驗證。

表6 西藏城鄉融合發展影響因素的固定效應面板回歸

(三)面板門檻回歸

在直接進行面板門檻模型估計之前,需要首先判斷研究樣本的解釋變量和被解釋變量之間到底存在幾個門檻區間。因此,需要對門檻變量存在不同門檻值的假設進行檢驗。表7 列示了單一門檻、雙重門檻假設的檢驗結果。

表7 門檻效應顯著性檢驗與估計

表7所示,城鎮化水平不存在兩個及兩個以上門檻值的假設,但產業結構升級存在1個門檻值,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職工工資總額存在2個門檻值,說明當地區生產總值處于不同發展階段時,產業結構升級和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職工工資總額對西藏城鄉融合發展可能的確存在異質性的影響。

從表8的面板門檻效應模型的回歸結果看,產業結構升級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對西藏城鄉融合發展的影響有著明顯的階段性成效。從表8 第一列回歸結果可知,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升,產業結構升級對西藏城鄉融合發展的影響效果減弱,當經濟發展水平較低時,產業結構升級對西藏城鄉融合發展顯現出強勁的推動作用,這種積極的促進作用在1%的統計水平上顯著。一旦經濟發展水平進入一定階段后,這種正向作用減弱,并且逐步加入控制變量以及控制時間效應后,產業結構升級的系數更高。因此假設2得到驗證。

表8 西藏城鄉融合發展影響因素的門檻回歸

(四)內生性處理

為解決計量經濟模型中由于反向因果等原因而出現的內生性問題,本文采用雙向固定效應面板回歸對核心解釋變量的滯后一期進行重新檢驗,同時也能增加結果的穩健性?;貧w結果見表9,首先對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的產業結構升級進行回歸,從回歸結果(6)和(7)可知,滯后一階的產業結構升級仍然對西藏城鄉融合發展產生正向顯著的影響。其次,加入滯后一階的城鎮化進行回歸,如(8)所示,滯后一階的產業結構升級和城鎮化均通過了顯著性檢驗,且較(7)結果更顯著。最后加入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職工工資總額的滯后一期,結果見(9),滯后一期的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職工工資總額未通過顯著性檢驗,說明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職工工資總額對西藏城鄉融合發展的影響主要存在于當期,不存在長期的時間滯后效應。

表9 內生性處理

(五)穩健性檢驗

為避免模型設定存在的估計偏誤,本文同時采用最小二乘回歸和固定效應面板回歸對門檻估計結果進行穩健性檢驗,在加入控制變量和不加入控制變量的回歸結果影響方向和大小均無實質性變化,仍舊得到了和表7一致的結果,且模型的擬合優度更高,如表10所示,證明了本文結論的穩健性。

表10 穩健性檢驗

五、結論及建議

本文以西藏自治區7個地市為研究對象,運用熵權法、探索性空間統計方法和門檻模型實證方法對西藏7 地市的城鄉融合發展水平測度、評價,并對城鄉融合發展的作用機制與影響因素進行分析,基于前文理論與實證分析,得到如下結論:

首先,從總體上看,西藏城鄉融合發展水平有所提升但整體水平偏低,2015 年之前上升趨勢平穩,2015年之后波動性較大;從區域層面看,西藏7各地市的城鄉融合水平區域差異較大,拉薩市城鄉融合發展水平最高,日喀則次之,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再次之,那曲市、阿里地區位于末尾;從時空演化趨勢上看,西藏7地市城鄉融合發展空間演化特征經歷了由低融合區“一片連”、單一核心中心極化逐步到整體相對均衡融合發展、城市間城鄉融合發展差距縮小、單一核心中心極化特征減弱的變遷。從結構特征上看,西藏城鄉融合保障、動力、結果三個層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城鄉融合保障是綜合得分最高,也是增長幅度最大的。城鄉融合發展載體和基礎的綜合得分分別在2010 和2016 年存在略微波動,總體在基本穩定的基礎上略微提高,增幅極小。

其次,西藏城鄉融合發展主要受到產業結構升級、城鎮化水平和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職工工資總額的影響,雙固定效應下三者的影響系數分別為0.0003、0.0029、-0.0595。產業結構升級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對西藏城鄉融合發展的影響有著明顯的階段性成效。當經濟發展水平較低時,產業結構升級對西藏城鄉融合發展顯現出強勁的推動作用,這種積極的促進作用在1%的統計水平上顯著。一旦經濟發展水平進入一定階段后,這種正向作用將會減弱。同時,通過內生性處理和穩健性檢驗證實研究結論的穩健性。

根據本文實證結果,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第一,協調好政府與社會、市場和群眾之間的關系,充分發揮政府和市場、社會主體的作用,促進西藏城鄉融合水平提升。

第二,建立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加強核心城市的輻射帶動作用,以城鎮化帶動城鄉融合。

第三,持續優化西藏產業結構,提升產業融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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