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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細化治理會提高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嗎?

2023-09-27 15:33胡乃元蘇丫秋朱玉春

胡乃元 蘇丫秋 朱玉春

摘 要: 基于江蘇、安徽、陜西3省90個村的調查數據,運用多層線性回歸模型(HLM)考察精細化治理與村莊自治型公共服務供給之間的內在聯系。研究表明:以治理單元“微型化”為代表的精細化治理能夠顯著提升村莊自治型公共服務的供給效果,這種效果提升是通過發掘培育村莊精英骨干力量和增進村民公共事務參與兩條路徑實現的;在這一過程中,數字技術工具的使用能夠顯著增強精細化治理對公共服務效果的提升作用。異質性分析發現,精細化治理在外出務工率高的“空心村”能夠發揮更大作用,而基層單元的責任制改革是精細化治理發揮作用的組織基礎。

關鍵詞: 精細化治理;公共服務供給;治理單元規模;村民參與

中圖分類號:C936;F046.3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9-9107(2023)05-0021-11

收稿日期:2022-12-14 ?DOI:10.13968/j.cnki.1009-9107.2023.05.03

基金項目: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22&ZD113);陜西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2022KRM106)

作者簡介: ?胡乃元,男,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為農村公共治理。

*通信作者

引 言

公共服務是改善農民生活、促進農村發展的重要基礎保障,是推動鄉村振興的動力引擎[1]。近年來,國家在公共基礎設施、醫療、教育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資金,農村公共服務水平總體上有了極大改善。與此同時,傳統上那些依靠村莊自主供給的自治型公共服務[2]卻出現了缺失,村莊自我服務、自我管理的能力有所降低。究其原因在于:首先,與奧斯特羅姆意義上的公共池塘資源類似[3],這類公共服務具有非排他性和競爭性,其供給高度依賴村莊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的自主投入,很難通過行政力量直接供給。但村落共同體的瓦解、熟人社會關系網絡的斷裂導致多數村莊集體行動能力薄弱[4],缺乏充足的資源特別是人力資源自主供給公共服務。其次,相對于教育、醫療、道路、通信等基本公共服務的標準性、統一性而言,村民對于社區幫扶、便民事務、文娛活動等自治型公共服務的需求是多元的、異質性的[5],而村莊治理能力的不足導致其往往難以提供與村民需求相適配的精準化服務。最后,與城市社區相比,村莊社區管轄面積往往更大,并且村民呈現分散居住的狀態,導致公共服務在村莊內部的空間分布不均問題也十分突出。這種供需之間的張力導致村民“辦事難”“辦事繁”等問題仍普遍存在,成為制約農村公共服務效果提升的痛點。

面對這些問題,推動村莊精細化治理、重構村莊治理秩序成為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能力的重要舉措。近年來,各地以調整基層治理結構、推動治理重心下沉為核心的鄉村治理變革不斷加快,開展了以村民小組、自然村或片區網格等為基本治理單元的組織結構改革,如浙江舟山的“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廣東清遠的“自然村自治”、四川都江堰的“院落自治”以及湖北秭歸縣的“幸福村落”建設等。這些改革盡管在實踐形式上存在差異,但均是基層農村社會治理不斷“精細化”的過程,即通過治理單元的“微型化”和治理技術的數字化來推動組織空間的重構、組織資源的下沉和組織信息的聯結[6],提高基層社會的“再組織化”水平,形成資源更密集、結構更精細的治理方式[7]。其內在邏輯在于,將日漸原子化的個體和松散的社會資源重新整合在一個個小規模的“網格”或“片區”內,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無縫隙”的社會治理格局和“無空隙”的空間治理模式[8],緩解傳統村落共同體瓦解對治理造成的不利影響。那么,這種治理單元的重構與網格化再造能否提高村莊社區治理水平進而改善其公共服務供給效果?若能,其內在邏輯是什么?在不同村莊的效果又有何差異?

基于對上述問題的思考,本文從精細化治理的視角出發,重點關注以村莊為單位自主供給的社區幫扶、便民事務、文娛活動等自治型公共服務的供給效果,利用課題組在江蘇、安徽、陜西3省90個村966份村民問卷的調查數據,運用多層線性回歸模型(HLM),分析精細化治理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影響機制,提出進一步優化調整村莊治理結構、提高村莊精細化治理水平的對策建議。

一、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說

(一)精細化治理與農村公共服務供給效果

精細化治理的理念和理論范式發源于企業管理[9]。在社會治理領域,精細化治理主要表現為基層社區的“微治理”[10],即通過重構治理片區(如小組、自然村、網格等)、縮小治理單元規模來增強社區“細事細治”的能力[11]。事實上,這種治理單元的調整是一個村莊內部規則重構的過程。借鑒奧斯特羅姆對公共池塘資源治理困境的分析[12]可以發現,自治型公共服務供給效果之所以不佳,原因之一就在于以村落共同體為核心的社會秩序被打破。而在一個地域空間上明確的治理單元內部(邊界規則),單元負責人、黨員、志愿者以及普通村民等主體的身份得到了重新界定與明確(位置規則),各個主體權利義務、行為方式、行動范圍也得到了明確(權威規則)。村民在何種情況下、找誰辦理何種事情、如何辦理也有了較為清晰的流程(范圍規則、聚合規則),何種信息應予以公開、如何公開(信息規則)成為共識。在這樣的情況下,村民的權益能夠得到更有效地保障(收益規則)。這些主體行動規則的重建為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提升提供了基本保障。簡言之,精細化治理通過構建一個“無縫隙”的社會治理體系,再造了農村社會運行的規則體系,把“脫嵌”的個體納入新的社會支持體系之中并為其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務,從而緩解失去社會網絡和社會支持的個體在突發事件中遭到的沖擊[13]。

基于上述分析,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說H 1:精細化治理有助于提高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

(二)精細化治理與公共服務供給效果:影響機制分析

1.精細化治理、骨干成員培育與公共服務供給效果。自治型公共服務供給之所以存在“最后一公里”困境,核心原因在于這些服務所依賴人力資本的短缺。因此,如何開發留守經濟精英、留守婦女精英、“五老”精英等[14]等剩余人力資本、培育村莊骨干成員,進而強化供給主體與需求主體之間的聯系就成為提高供給效果的重要途徑,而以治理單元“微型化”為代表的精細治理正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舉措。一方面,治理單元的微型化是發掘村莊骨干成員的組織基礎。由于每個治理單元都需要配備相應的責任主體,因此諸如網格員、小組長、代辦員之類的村莊骨干成員數量會隨著治理單元數量的增加而增長,這有利于在村民與村莊公共服務供給者之間建立橋梁紐帶,修復社會支持網絡[11],通過“定點代辦、上門代辦、應急代辦”等模式使那些行動不便或生活無法自理的村民及時得到幫扶救助和智力支持。另一方面,治理單元的微型化能夠降低村莊骨干成員的搜尋成本,使那些有能力、有精力為村民提供服務的成員更容易被發掘。因此,精細化治理有利于發掘人力資本、培育村莊骨干力量,如湖北秭歸在開展雙層村民自治之前“村干部+小組長”共計1 847人,增設“兩長八員”之后共計10 412人,村級治理服務隊伍增加9 154人,增長495%[15],從而更好地為公共服務供給提供人力保障。

基于上述分析,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說H 2:精細化治理有助于培育村莊骨干力量,進而提高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

2.精細化治理、村民參與和公共服務供給效果。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離不開對村民需求的準確把握,但隨著社會發展和時代變遷,村民對于社會服務的需求呈現出異質性和多元化的特點,依賴村兩委和村干部單一供給顯然難以滿足村民復雜多樣的需要。在這一背景下,必須尊重并調動村民的行動主體性和能動性[16], 打通公共服務消費者與供給者之間的溝通和反饋渠道[17],促進村民公共事務參與,保障村民訴求表達權利、推動村民自主供給,進而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效果。而以治理單元“微型化”為代表的精細治理正是增進村民參與的有效手段。在一個較小的治理單元內部,普通村民能夠更好地表達個體的利益訴求,提高村莊公共服務供給的精準度;同時,精英骨干成員也更容易被發現和識別,人人都可以是公共服務提供者,諸如退休干部、老黨員、熱心村民等都能夠在村莊公共服務中發揮作用[18-19],從而緩解村莊公共服務供給中人力短缺的困境。

基于上述分析,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說H 3:精細化治理會增進村民公共事務參與,進而提高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

(三)精細化治理與公共服務供給效果:數字技術工具的調節作用

精細化治理是“技術”與“服務”兩個維度的統一,技術支持是社會治理精細化的嵌入依附邏輯、問題導向邏輯和精準施策邏輯的著力點和落腳點[5]。作為一種新興的技術治理手段,數字化工具在村莊公共服務供給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首先,數字治理作為一種全新模式,主張“重新整合”與“基于需求的整體主義”,能夠聚集服務資源,打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20],有助于促成一個高效合作、富有創新性和集體理性的鄉村社會結構,進而助力村莊提供更高效的服務[21]。其次,數字技術能夠使公共服務供給主體更好地識別差別化、個性化的公眾需求,低成本地回應繁多的“小事”,從而降低鄉村自主治理決策、監督和管理的成本,完善鄉村自主治理的體制機制[22],還可激發村民參與自主治理的積極性[23];最后,數字技術在鄉村治理的規則供給、規則執行以及規則維護等維度能夠發揮其獨特功能,進而全面賦能鄉村治理體系[24],提高公共服務供給的效果。在推進精細化治理的過程中,一些地方大力推行“數字鄉村”建設,運用諸如“村微”“綜治平臺”等數字技術工具,這些數字技術平臺具備處理便民事務、宣傳政策、通知公告、咨詢溝通、信息采集等一系列功能,是村民互動的公共虛擬空間,搭建起了連接村級組織、治理單元和普通村民之間的橋梁,使各個主體之間能夠有效進行信息交流,增進了社會網絡與互聯網之間的“互嵌”[25],不僅有助于更好地了解群眾需求,拓展村民參與空間,而且對于組織資源的共享和治理單元之間的聯動代償發揮著重要作用[26]。

基于上述分析,提出本文的研究假說H 4:數字技術工具使用在精細化治理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影響中發揮正向調節作用。

二、研究設計

(一)數據來源

本研究數據來源于課題組2021年10-11月在江蘇、安徽、陜西3省開展的實地調研。選取以上3省作為調查省份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第一,所選省份兼顧東、中、西部,能夠最大程度避免樣本選擇偏差;第二,所選地區之間經濟發展與社會文化差異較大,在村莊治理方面存在諸多不同,能夠較好地體現治理單元規模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影響的差異。在樣本選擇上,課題組采取多階段抽樣和分層抽樣相結合的方法,選取南京、蕪湖、咸陽、西安4市的5個縣(區)共90個村莊作為研究樣本,每個村莊隨機抽取10~15個村民作為調查對象,共發放問卷985份,剔除無效樣本后獲得966份有效問卷,問卷有效率為98.07%。問卷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受訪者的個人及家庭特征、村社和村干部基本信息、村級治理與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評價等。課題組還與各村(社)主要干部進行問卷訪談,了解當地村級治理相關情況,并根據訪談內容與村民問卷進行相互驗證,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研究質量。

(二)變量測度及描述性統計

1.被解釋變量。公共服務供給效果評價。本文重點關注村莊自治型公共服務,即“以村莊社區為單位提供的社會公共服務”[2]。從現實情況來看,這些服務主要包括社區幫扶(幫扶困難群眾、敬老愛幼等服務)、便民事務(提供土地流轉、社保繳納信息等服務)以及開展文娛活動三個方面,通過詢問村民這些公共服務能否滿足需求來表征(“1~5”分別表示“完全不能滿足需求~完全滿足需求”)。此外,由于這三個指標具有內在一致性(Cronbachs α系數為0.659),因此本文將這三項指標的得分進行平均得到公共服務的總體評價。雖然該指標基于村民的主觀評價,但大量研究證實公眾對公共服務績效具有判斷力,能夠依據真實情況給出一致性的評價[27-28]。同時,以公眾為評估主體開展公共服務感知績效的評價更能體現公共價值,能夠更好地揭示公共服務存在的不足。此外,基于村民評價的結果具有一定的客觀性,能夠避免由村干部自評帶來的測量偏差,保障測量的科學性。如果村民評價的結果存在顯著的村莊間差異,那么就可以認為該差異是村級層面的因素帶來的。

2.核心解釋變量。精細化治理。如前所述,本文用基層治理單元規模來表征村莊精細化治理的程度。治理單元是指村莊治理結構中最底層的公共單元,其在不同地區、不同村莊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如自然村、村民小組或網格等。治理單元規模采用村級層面題項“本村劃分了多少個治理單元(自然村、村民小組或網格等)”和“本村總人口”兩個題項進行衡量,用“村莊總人口(戶籍人口)”和“治理單元數量”的比值來表征治理單元規模。未劃分治理單元的村莊則計“治理片區數量”為“1”。

3.中介變量。骨干成員比例:公共服務的供給主體主要是村干部以及網格員、小組長等村莊骨干成員,本文用“村莊骨干成員(包括村干部、小組長、網格員、辦事員等)占村莊總人口的比例”來表征,村莊骨干成員占比高,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獲取公共服務的便捷性較高、可及性較強。村民公共事務參與:在現實社會中,村民對公共事務的訴求不同,其參與事務的類型也不盡相同[29],本文結合理論與農村現實情況,將農村居民公共事務參與劃分為政治型參與、事務型參與、公益型參與和文娛型參與4種類型。分別采用“上次村委會選舉,您是否參加了投票”“過去一年,您是否參與過涉及村民利益的集體事務(如村民代表大會等)”“過去一年,您是否參與過村里的公益服務(如幫扶弱勢群體、協助疫情防控、提供便民服務等)”以及“過去一年,您是否參與村莊舉辦的文娛類集體活動”來分別表征以上四種參與,肯定回答的賦值為“1”,反之為“0”。而為了表示村民參與公共事務的程度,本文將村民對4類公共事務的參與情況進行加總,“0”表示未進行任何參與,“1~4”分別表示參與了幾種類型的公共事務。

4.調節變量。近年來,數字技術工具在鄉村治理中已經得到廣泛使用,主要依靠一些地方政府或企業開發的APP平臺,如廈門的“農事通”、上海的“社區通”等服務平臺?;诖?,本文中數字技術工具采用“村莊在治理中是否運用了‘綜治平臺‘農事網通或‘村微等數字技術工具”來表征。

5.控制變量。為了盡量減少除解釋變量之外的其他變量對于結果預測的影響,本文基于既有研究對相關變量進行控制。已有研究表明,組織的基本特征如資源稟賦[30]、集體經濟發展水平等變量會影響村莊治理水平。因此在村級層面,本文對村莊面積、村莊總人口、人口密度、集體經濟收入、城市鄰近性、外出務工率以及所在省份等變量進行控制。此外,由于村民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評價不僅受到村莊間差異的影響,同時也受到村民個體差異的影響,因此本文對性別、年齡、受教育程度、政治面貌、個人收入等可能影響村民判斷的個體變量進行控制。

(三)描述性統計

表1展示了變量描述性統計結果。從村莊層面來看,村莊平均總人口3 450人,治理單元(片區)平均人口255人,集體經濟收入水平差異較大,外出務工率較高,平均達到36.4%,約有82%的村莊在治理中采用了數字技術工具。村民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評價總體較高,平均值達到4.330,分維度來看,村民評價水平由高到低分別是便民事務(4.695)、社區幫扶(4.326)、文娛活動(3.968)。另外,從個體層面來看,樣本村民平均年齡約為57歲,樣本村民平均受教育程度約為初中,個人年收入約為35 300元。以上數據與現實情況比較接近,表明數據具有一定的可靠性。

三、實證結果分析

(一)基準回歸

如前所述,為了保障測量的科學性和客觀性,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相關問題均由隨機抽取的村民根據村莊實際情況進行評價,如果村民評價的結果存在顯著的村莊間差異,那么就可以認為該差異是村級層面的因素帶來的?;诖?,本文采用多層線性模型(HLM)進行實證分析,該模型適用于研究不同層次變量間的關系。為了檢驗村民對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回答是否存在顯著的村莊間差異,首先對被解釋變量進行零模型檢驗。模型設定如式(1)和式(2):

層1: ?Y ij=β 0j+ε ij ?(1)

層2: β 0j=γ 00+μ ?0j ?(2)

其中:i=1,2,…,n,表示第i個村民;j=1,2,…,90,表示第j個村莊;Y ij為被解釋變量,表示第j個村莊第i個村民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的評價;β 0j表示第j個村莊村民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評價的平均值;γ 00表示村民對村莊公共服務評價的總平均值;ε ij表示層1隨機誤差;μ ?0j 表示層2隨機誤差。

表2的結果表明,村民對社區幫扶、便民事務、文娛活動的評價及其均值4個變量的組內相關系數ICC(1)分別為0.084、0.074、0.117和0.172。這些變量的ICC(1)均大于常用的標準0.050。也即,村莊層面的因素對于村民的公共服務供給效果評價有顯著的影響,如就社區幫扶這一變量而言,村莊層面的因素可以解釋8.4%的個體間差異,其他變量同理。

進行零模型檢驗后,再對假說H 1進行檢驗,設定如下多層線性回歸模型:

層1: Y ij=β 0j+X ij+ε ij ?(3)

層2:β 0j=γ 00+γ 01S j+φ j+μ ?0j ?(4)

式(3)、(4)中:X ij表示個體特征的控制變量矩陣,包括性別、年齡、受教育程度、政治面貌以及個人年收入; S j為核心解釋變量治理單元規模;φ j表示村莊特征的控制變量矩陣,包括村莊總人口、人口密度、集體經濟收入、城市鄰近性、外出務工率、村莊面積、數字技術使用;γ ?01為本文重點關注的系數值,表示治理單元規模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影響程度。其他變量和字母含義同上。

結果如表3所示,與預期結果一致,在對可能的相關變量進行控制后,治理單元規模顯著負向影響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對社區幫扶、便民事務和文娛活動三個維度的影響也同樣顯著,其中,對便民事務的影響系數最大,這可能是由于便民事務直接關系到村民生產生活,而精細化治理將服務下沉到村民身邊,能夠便捷、有效地提供服務,因而極大便利了村民的生產生活??傮w而言,假說H 1得到了驗證。這也表明,以治理單元微型化為代表的精細化治理有利于提高村莊的公共服務供給效果。從控制變量來看,集體經濟收入顯著正向影響村莊社區幫扶水平,表明集體資產在村莊幫扶困難群眾等工作中發揮了作用。從省份虛擬變量來看,相對于安徽省,江蘇省的文娛活動服務供給效果較高;陜西省在社區幫扶、文娛活動方面的供給效果均要高于安徽省,這可能是由于安徽省靠近長江三角洲這一經濟發達區域,因此人口流出率更高,村莊“空心化”程度也更高,制約了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

(二)穩健性檢驗

一般而言,公共服務供給效果不會反向影響村莊精細化治理,因此存在該反向因果關系的可能性較低,但可能存在其他混雜因素同時影響精細化治理和村莊的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為了避免這種混雜因素產生的內生性給回歸結果帶來的偏誤,本文采用三種方式進行穩健性檢驗。

1.替換被解釋變量:公共服務期望。公共服務期望是居民在對現有的公共服務水平的認知基礎上對未來公共服務的一種心理預期。公共服務的滿意度是公共服務感知與服務期望耦合的一面“鏡子”,感知的服務水平高于自身期望時,居民的公共服務滿意度就高,主觀的獲得感就高。因此,本文將被解釋變量替換為“公共服務期望”這一指標納入模型進行分析,該問題的具體表述為“與您的預期相比,您認為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如何?(賦值‘1~5,表示‘遠遠達不到期望~遠遠超出期望)”。分析結果如表4所示,治理單元規模顯著負向影響村民的公共服務期望,與前文分析結果基本一致。

2.替換解釋變量:治理單元面積。治理單元“微型化”不僅意味著每個單元所轄的人數減少,同時其區域面積往往也會變小,基于這一考慮,將“治理單元規?!碧鎿Q為“治理單元面積”納入模型中進行分析,結果如表3列(2)所示:治理單元面積顯著負向影響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這表明,精細化治理程度的提高確實會提高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前文的分析具有一定的穩健性。

3.安慰劑檢驗。參考Chetty等的做法[31],采用Bootstrap法進行安慰劑檢驗。該方法的原理是,隨機生成一個虛假的處理組,以此代替真實的處理組進行回歸,并產生一個錯誤的估計系數。由于只對處理組做隨機化處理,而估計方程中的不可觀測因素依然保留在誤差項中,因此,可以合理推斷,如果不可觀測因素會對估計結果產生系統性偏誤,那么估計系數會顯著異于零;而如果不可觀測因素對估計結果不存在實質性影響,那么估計系數應該與零沒有顯著差異。為保證估計結果的可靠性,使用基準模型進行1 000次回歸。依據檢驗標準,當真實回歸系數偏離隨機樣本回歸系數時,則認為基準模型不存在模型設定偏誤,具有穩健性。

從圖1中不難看出,隨機樣本估計得到的系數均分布于附近,且豎虛線所代表的真實樣本系數估計值完全偏離該系數分布之外。這表明,基準模型的估計結果較為穩健。

(三)機制檢驗

為了深入考察治理單元的規模影響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作用渠道,我們構建中介效應模型,對研究假說H 2進行檢驗。借鑒方杰等的研究方法[32],先檢驗自變量對中介變量的總效應,再檢驗自變量和中介變量同時對因變量的作用效應,設定模型形式如下:

第一步:

層2: M j=γ 00+γ 01Scale j+φ j+μ 0j ?(5)

第二步:

層1:Y ij=β 0j+X ij+ε ij ?(6)

層2:β 0j=γ 00+γ 01S j+γ 02M j+φ j+μ 0j ??(7)

其中: M j為中介變量;γ 02表示中介變量M ij 對被解釋變量的效應。其他變量和字母含義同上。

分析結果如表5所示。一方面,治理單元規模對村莊骨干成員比例起到顯著負向影響,治理單元規模越小、數量越多,村莊小組長、網格員等骨干成員的比例越高,村民辦事更加方便。骨干成員比例正向影響村莊公共服務效果。這表明,村莊骨干成員比例在治理單元規模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影響中發揮中介作用,假說H 2得到了驗證。另一方面,治理單元規模對村民公共參與起到顯著負向影響,治理單元規模越小,村民參與村莊公共事務的頻率越高。村民公共事務參與正向影響村莊公共服務效果。這表明,村民公共事務參與在治理單元規模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影響中發揮中介作用,假說H 3得到了驗證。

為了檢驗中介效應的可靠性,本文采用Bootstrap方法抽取1 000次進行計算,檢驗結果如表6所示,可以發現,骨干成員比例在治理單元規模與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之間的中介效應顯著(LLCI=-0.032,ULCI=-0.007,不包含0),效應值為-0.020;村民公共事務參與在治理單元規模與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之間的中介效應同樣顯著(LLCI=-0.243,ULCI=-0.094,不包含0),效應值為-0.095。表明前文的中介效應存在。

(四)調節效應分析:數字技術使用

如前所述,數字技術使用可能是影響精細化治理效果的重要條件。因此為了檢驗假說H 4,本文將數字技術工具使用作為調節變量,設定如式(8)和式(9)所示的模型,分析了其差異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異質性影響。分析結果如表7所示。

層1: Y ij=β 0j+X ij+ε ij ?(8)

層2:β 0j=γ 00+γ 01S j+γ 02O j+γ 03(S×O) j+φ j+μ 0j ?(9)

式(9)中:O j為調節變量;(S×O) j 為治理單元規模與調節變量的交互項。其他變量和字母含義同上。

由表7的結果可知,數字技術工具使用在治理單元規模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影響中發揮顯著負向調節作用,表明信息技術的使用確實可以提高村莊整合能力,增強精細化治理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提升作用,假說H 4得到驗證。

(五)異質性分析

前文的分析驗證了精細化治理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影響,但中國地域廣闊,村莊之間的社會條件、自然條件差異巨大,因此精細化治理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影響可能存在村莊間差異。

首先,從社會條件來看,隨著城鎮化、工業化的快速推進,勞動力的大量外流使得以鄉土社會為基礎的農村經濟社會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空心化、老齡化和非農化等現象在農村日益嚴重[33],因此,在勞動力外流程度較高的村莊,精細化治理帶來的影響可能不同。其次,從地理條件來看,那些距離城鎮較近的村莊可能受到經濟發展和公共服務“外溢”的影響,而距離城鎮較遠的村莊則無法享受到這一紅利。因此,在城郊村、遠郊村等不同類型的村莊,精細化治理帶來的影響可能不同。最后,村莊治理單元的類型和屬性也不完全相同,例如,大部分村民小組和自然村是人民公社解體后生產小隊的留存,是基于集體產權而建立的[34],其主要功能是集體資源特別是集體土地的發包和調整,很少承擔村莊治理事務。同時隨著經濟發展和時代變遷,這一組織形態在一些地區已經“名存實亡”。而片區和網格則大多數是近年來基于基層治理的實際需求設立的,具有典型的科層制屬性,主要功能是負責完成上級分配的治理任務和處理單元內部的社會事務[35]。雖然這兩種類型的治理單元可能存在重合(一些村莊的網格是在原村民小組的基礎上建立的,同時一些村民小組雖然未進行網格化改造,但也承擔村莊治理事務),但其屬性的不同可能使其在作用發揮上存在差異。本文依據基層單元是否以責任制方式承擔村莊治理事務將其劃分為產權單元和責任單元兩種類型。

基于上述考慮,本文從勞動力外流程度、城市鄰近性和治理單元屬性三個方面進行異質性分析,以期更深入地考察精細化治理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影響。

從表8的分組回歸結果可見,相對于低外出務工率的村莊而言,在高外出務工率的村莊,治理單元規模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影響系數更大,表明精細化治理在外出務工率較高的村莊更為有效。這也進一步驗證了前文的分析,即人力資本是影響村莊自治型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重要因素,在“空心化”的村莊,尤其應該加強精細化治理,提高村莊組織化程度。從城市鄰近性來看,相對于距離城市較遠的村莊而言,在距離城市較近的村莊,治理單元規模對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影響系數更大,但兩系數差異不大,表明不論對于近郊村還是遠郊村,精細化治理均能顯著提高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從治理單元屬性來看,在單一的產權單元,精細化治理對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影響不顯著,而在具有科層屬性的責任單元,精細化治理對公共服務供給效果的影響顯著。這表明,精細化治理需要一定的組織基礎,建立在責任制基礎上的治理單元能夠更好地發揮功能,提高村莊公共服務的供給效果。

四、結論與政策啟示

(一)結論

1.精細化治理能夠有效提高村莊自治型公共服務的供給效果,這一結論在穩健性檢驗后仍然成立。以網格化、片區化等治理單元調整為代表的精細化治理重構了村莊內部社會秩序,使得村莊人力資源得到進一步發掘,公共服務供給的主體力量增強,同時也拓寬了村民的參與渠道,破解了公共服務供給不足與供需適配度低兩大難題,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

2.數字技術工具是精細化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技術嵌入于村莊精細化治理過程會顯著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效果。數字技術平臺具備多元功能,是村民互動的公共虛擬空間,搭建了連接村級組織、治理單元和普通村民之間的橋梁,使各個主體之間能夠有效進行信息交流,增進了社會網絡與互聯網之間的“互嵌”。

3.在勞動力外流較多的“空心村”,精細化治理更有利于將日漸原子化的個體和松散的社會資源集中重新整合在一個個小規模的“網格”或“片區”內,對于提升公共服務供給效果更加有效。此外,精細化治理功能的發揮還需要一定的組織基礎,相對于傳統的產權單元,建立在責任制基礎上的單元能夠更好地發揮其治理功能,提高村莊公共服務供給效果。

(二)政策啟示

首先,要進一步推動村莊精細化治理,適度劃小村莊基本治理單元,將權力、資源與組織嵌入其中,通過創新責任網格、片區(小組)自治等模式,“織密”基層組織,將原子化的村民編入現代治理體系之中。這不僅提高了村莊社區治理能力,而且拓展了村民與國家之間的聯系渠道,有利于破解公共服務的“最后一公里”難題。同時,要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的黨建引領示范作用,挖掘、培養、吸引村莊的精英和骨干成員擔任治理單元負責人,參與村莊公共服務,促進公共服務多中心供給。其次,在村莊精細化治理過程中,要注重將人員、物資等資源不斷下移,提高村莊公共服務的可及性,增進干群互動,讓村民能夠便捷、有效地獲取公共服務。同時,要拓寬參與渠道,鼓勵村民積極表達自身需求,推動更多群眾參與到公共服務供給過程中。此外,要通過引入電子政務系統、信息綜合管理系統等信息平臺,推動村莊治理信息化資源跨部門、跨層級、跨邊界融合應用,形成統一、便捷、安全、高效的新治理格局。最后,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靈活推進精細化治理。相比于勞動力外流較少的村莊而言,“空心化”的村莊面臨著更大的公共服務難題。因此,在這類村莊,要優先開展精細化治理,力圖精準識別和預測多樣化、個性化和差異化的公共服務需求、在需求識別的基礎上合理配置公共服務資源以實現供需精準對接與匹配、并對公共服務供需匹配程度進行精準績效反饋,充分保障婦幼老弱的公共服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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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 Fine Management Improve the Effect of Village Public Service Supply?

HU Naiyuan,SU Yaqiu,ZHU Yuchun*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Northwest A&F University,Yangling,Shaanxi 712100,China)

Abstract: Based on the survey data of Jiangsu,Anhui and Shaanxi provinces,this study examined the internal relationship between refined governance and village autonomous public service supply through the multi-layer linear regression model (HLM).The results show that:the fine governance represented by the “miniaturization” of governance unit significantly improves the supply effect of village autonomous public services;The improvement of this effect is achieved by exploring and cultivating the backbone of the village elite and enhancing the villagers participation in public affairs.In this process,the use of digital technology tools can significantly enhance the effect of fine governance on public services.In addition,refined governance can play a greater role in “hollow villages” with a high migrant worker rate,and the responsibility system reform of grassroots units is the organizational basis for refined governance to play a role. Combined with the practice of grassroots governanc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times,the study provides policy reference and theoretical guidance for effectively solving the problem of independent supply of village public services.

Key words: fine governance;supply of public services;governance unit size;participation of villagers

(責任編輯: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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