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統宗族文化與商業糾紛治理*

2023-12-29 07:10于文超朱麗琴梁平漢
經濟科學 2023年6期
關鍵詞:宗族糾紛商業

于文超 朱麗琴 梁平漢

一、引言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中國經濟塑造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的基礎支撐,而進一步降低市場交易成本是當前階段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內在要求。①“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中國政府網,2022 年3 月25 日,http:// 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2/content_5687499.htm。羅納德·科斯(Ronald Coase)將交易成本定義為為了進行一項市場交易,要進行談判、討價還價、擬定合同、實施監督等來保障合同條款得以按要求履行所發生的費用(Coase,1960);而約翰·威廉姆森(John Williamson)將交易成本定義為談判、履行合同和獲得信息所需要運用的全部資源(Williamson,1985)。因此,減少商業糾紛風險、不斷提升市場中合同履行水平是降低市場交易成本,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題中之義??傮w而言,中國企業履約環境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而不斷得以改善。然而,近些年來外部環境中動蕩源和風險點顯著增多,需求收縮、供給沖擊和預期轉弱三重壓力持續增大,企業失信行為不斷顯現,企業面臨的商業糾紛風險逐步增加(秦蓁等,2023)。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數據,圖1 報告了2016—2020 年間基層法院一審判決的民事案件中三類涉企糾紛的占比情況。合同糾紛案件占民事案件的比重逐年上升,從2016 年的68.69%上升到2020 年的76.07%;相比之下,侵權責任糾紛案件和勞動爭議、人事爭議案件都呈現逐年下降趨勢。2020 年以來,新冠疫情沖擊進一步增加了經濟下行壓力,導致一些市場主體經營困難,債券市場違約風險持續增加,金融領域惡意“逃廢債” 問題日益凸顯。①杜川,“金融委重磅發聲穩債市 嚴罰各類‘逃廢債’ ”,《第一財經日報》2020 年11 月23 日,第A01 版。企業在履約過程中面臨的諸多商業糾紛和爭議,會加劇企業經營風險和負擔,增加市場交易成本,并通過供應鏈在上下游傳導進而產生更大的波動,損害供應鏈和宏觀經濟穩定性。

圖1 2016—2020 年三類涉企糾紛占比的變動情況

企業面臨的商業糾紛可能來源于締結合同前沒有預期的履約環境變化,也可能來源于締結合同后履約各方的機會主義行為。從宏觀層面看,未預期的政策沖擊和市場沖擊會導致履約環境的不確定性。為了推動經濟發展、應對經濟波動,各級政府部門常常出臺并實施一系列調控政策,而彼此缺乏協調的調控政策增加了企業面臨的政策不確定性。市場交易各方無法在簽訂合同之時對政策變化帶來的新情形做出提前約定,進而引發商業糾紛和爭議。從微觀層面分析,商業合同的不完全和法治環境的不健全會導致合同執行效率偏低、失信懲戒機制不完善等問題,部分企業有動機和能力通過惡意違約、“敲竹杠” 等機會主義行為獲得短期收益,這種道德風險行為也會增加商業糾紛風險。

對于如何治理企業之間的商業糾紛,Grief (1993)基于中世紀地中海沿岸馬格里布商人群體的研究表明,內部關系緊密的小群體商人之間可以構造信息效率較為發達的社會網絡和集體懲罰機制,形成發達的特殊性信任(particular trust),從而可以在法治缺失的環境下解決商業糾紛,支持群體內商人開展長距離貿易。但是,與同時代的意大利熱那亞商人相比較,Grief (1994)指出,熱那亞商人最終形成了非人格化和正式的合同治理機制來解決商業糾紛,極大拓展了貿易網絡,在長期中取得了相對優勢。這些研究影響深遠,強調了小范圍內人格化交易與大范圍內非人格化交易的巨大差異,指出了法治化營商環境在合同實施中的優越性。此后很多制度經濟學研究受此影響,把特殊性信任和人格化交易看作較非人格化交易更為原始落后的形態,認為其如果有正面效果,那也是暫時的。史晉川(2004)基于人格化交易和非人格化交易視角,對中國溫州經濟發展模式的演進機制和治理路徑進行了系統分析。Granovetter (2017)基于東亞的家族企業發展實踐,認為小范圍人際信任有可能轉化出建構大范圍情境中陌生人之間信任的能力。梁平漢和孟涓涓(2013)則通過行為實驗,證明合作行為可以通過人際網絡擴展到陌生人。因此,發達的特殊性信任與發達的一般性信任之間并不是二元對立的。歷史學家也利用清代的地方檔案資料證明,在同鄉商會等非正式組織的幫助下,外地商人可以與本地官員產生更多的良性互動,從而更多利用司法協助化解商業風險,進而改善政商關系(邱澍生,2020)。

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是中華文明的智慧結晶,其中蘊含的天下為公、民為邦本、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賢、天人合一、自強不息、厚德載物、講信修睦、親仁善鄰等,是中國人民在長期生產生活中積累的宇宙觀、天下觀、社會觀、道德觀的重要體現。這表明,優秀傳統文化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可以發揮積極作用。宗族文化作為中華傳統文化的重要標志之一,不僅是傳統鄉土社會治理的根基,更在現代經濟活動中深刻影響著人們的價值觀念和行為規范。宗族是以血緣為紐帶聚合形成的社會組織,由此衍生出的宗族文化既具有文化和價值觀的意義,也具有網絡組織的意義,宗族成員之間形成認同和信任,關注宗族集體聲譽,便于合作互惠、資源共享與風險分擔。從商業糾紛治理的角度而言,如今傳統宗族文化仍可以從以下幾方面發揮積極效應:首先,宗族文化聚合的宗族網絡能夠形成有效的信息傳遞機制(張博和范辰辰,2019),促進政企良性互動,這有助于企業等市場主體及時獲得政策信息,反饋政策訴求,從而增強企業應對不確定性風險的能力,緩解政策不確定性對企業履約環境的沖擊。其次,宗族文化強調的道德規范和宗族本身的集體聲譽機制能夠減少企業履約過程中的機會主義行為,而宗族網絡形成的信息傳遞機制使企業的機會主義行為面臨著較大聲譽損失,從而會激勵企業信守合同(潘越等,2019a)。最后,宗族組織倡導族內成員重視教育,并提供良好的教育機會,濃厚的宗族文化支持了地方教育氛圍的形成和人力資本的長期積累(劉沖等,2021),這可以提高當地法治意識和法律執行效率;而宗族文化聚合的宗族網絡還可以協調政府部門、市場中介組織以及企業之間的關系,幫助企業更好獲得法律法規方面的信息,從而改善企業所處的合同實施環境。

本文利用城市族譜密度測度宗族文化強度(潘越等,2019b;張博和范辰辰,2019;Chen 等,2022),使用企業與上下游客戶(供應商、批發或零售商)產生糾紛的概率和次數刻畫企業商業糾紛情況,來評估宗族文化化解商業糾紛的效果與機制?;谑澜玢y行2005 年中國企業調查數據的研究表明,宗族文化強度越高(即宗族文化氛圍越濃厚)的城市,企業面臨商業糾紛的風險顯著越低。平均而言,城市宗族文化強度每增加1 個標準差,樣本企業與供應商產生糾紛的概率會降低1.32 個百分點,與批發或零售商產生糾紛的概率會降低1.51 個百分點,分別相當于均值的5.20%和4.31%。本文使用樣本城市經歷的宋朝與少數民族政權之間的戰爭數量作為宗族文化強度的工具變量(張川川和馬光榮,2017),回歸結果仍然支持這一結論。異質性效應檢驗表明,宗族文化化解商業糾紛的效果并未隨著區域法治環境和行業契約密集度的差異而不同。機制檢驗表明,在宗族文化強度越高的城市,企業面臨的政策不確定性越低且越容易構建良好的政企關系,說明濃厚的宗族文化氛圍能夠顯著降低企業履約環境的不確定性。同時,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會隨著地區誠信意識增強、企業信用制度完善而減弱;本文還基于世界銀行2012 年中國企業調查數據證實,在宗族文化強度較高的城市,企業更傾向于與下游批發或零售商分享生產經營信息,這些結果表明宗族文化通過約束履約各方的機會主義行為而發揮作用。此外,濃厚的宗族文化氛圍還有助于企業在發生商業糾紛之后得到較好的司法保護。上述發現意味著,降低履約環境的不確定性、約束履約各方的機會主義行為、強化商業糾紛之中的司法保護是宗族文化產生商業糾紛化解效應的三條重要機制。

本文研究主題與如下兩個領域的文獻密切相關:一是探討企業契約實施環境影響因素的研究,這類文獻通常關注商業糾紛發生之后法律系統公平公正予以解決的可能性(王永進和盛丹,2012)。二是考察文化因素對微觀市場主體間互動和合作影響的研究,例如已有文獻考察了宗族文化塑造的價值觀念如何影響審計師對上市公司的審計活動(Du,2019)。不同于上述兩方面文獻,本文從商業糾紛治理的視角探討宗族文化的經濟后果,著重關注企業與商業伙伴之間是否產生糾紛以及糾紛多寡。商業糾紛會增加企業經營環境的不確定性風險,擠占企業家精力和時間,即便糾紛最終通過法律得到有效解決,也難免會增加企業的非生產性支出,擠占企業有限的生產性資源。因此,將潛在的商業糾紛和經營風險消解于未然,是塑造穩定可預期營商環境、不斷降低市場交易成本的重要路徑。

本文可能的邊際貢獻體現在三方面:第一,豐富了文化經濟學領域的相關文獻,為深化這一領域的交叉研究提供了有益視角。已有文獻證實了宗族文化在政企互動、企業內部治理和資源獲取等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但鮮有文獻將分析視角拓展到企業間的關系層面。本文考察了傳統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拓展了非正式制度影響市場主體決策的分析視角。不同于Grief 和Tabellini (2010;2017)等對宗族文化中信念和價值觀方面的強調,本文的理論分析和機制檢驗更多關注宗族文化中作為非正式組織的宗族網絡在改善政企互動、推動企業間信息分享方面的積極效果,強調非正式制度對微觀市場主體決策的影響,這呼應了Granovetter (2017)對社會網絡在企業經營和成長中重要性的強調。第二,本文發掘了傳統宗族文化在商業糾紛治理中的積極意義,為激發企業經營活力提供了政策借鑒。在現實經濟活動中,商業糾紛和違約行為的發生會加劇履約過程的不確定性,阻礙企業的正常經營和持續成長,尤其是企業與上下游客戶之間的商業糾紛會損害供應鏈的穩定和運行效率。因此,有效化解商業糾紛風險,降低市場交易成本是降低營商環境不確定性、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要環節。本文為理解宗族文化在化解商業糾紛中的積極效應提供了理論依據,由此揭示出充分發揮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積極效應對于降低市場交易成本、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要作用。第三,本文深入探索了傳統宗族文化與正式法律制度之間的關系。已有的制度經濟學研究大多認為,西方式的法治制度與小范圍的人格化信任彼此對立,甚至把東亞社會視為“低信任社會”(Fukuyama,1995),引申為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破除宗族文化等傳統文化觀念①現有文獻通常認為,宗族組織塑造的短半徑信任阻礙了在陌生人中形成契約社會,進而阻礙了中國傳統社會中市場機制和法律體系的發育(Greif 和Tabellini,2010;2017)。經驗研究也表明,宗族文化對親緣關系的強調可能會造成廣義信任的缺乏,由此形成的內部融資體系會有效替代外部金融市場,進而制約近代中國銀行業的發展(Chen 等,2022)。然而,學者們針對中國特定類型宗族組織的研究卻發現,宗族內部存在著基于合同進行合作的現象,宗族與合約并不是簡單的替代關系,王丹利(2023)對近年興起的相關文獻進行了梳理和歸納。更為重要的是,在解決商業糾紛的過程中,相比于宗族組織,正式法律體系可能意味著繁冗的司法程序和高昂的司法成本。Hadfield(2022)針對美國司法市場的分析表明,針對律師市場的過度管制(包括準入限制和從業限制)抑制了社會對司法和監管技術的投資,使得企業和個人為獲取司法服務而支付高昂成本,最終扭曲了經濟活動和增長。。本文則發現,傳統宗族文化能夠促進正式法律制度的實施,從而為理解現代經濟中法治環境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之間的關系、厘清傳統宗族文化的作用范圍做出貢獻。

二、文獻綜述和理論機制分析

(一)文獻綜述

宗族通常由擁有共同祖先的家庭以血緣關系為基礎而形成,對內強調宗族成員之間的團結、互惠、風險分擔和資源共享,對外協調宗族成員與非宗族成員、社會組織、政府部門之間的良性互動。宗族組織在傳統鄉村社會運行和治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強有力的宗族關系支持能夠幫助來自大姓的村長更好地改善農村公共品供給(Xu 和Yao,2015),宗族組織衍生出的宗族文化能夠形成風險分擔和資源共享機制,幫助人們抵御風險沖擊,促進農村人力資本投資(梁若冰和任偉聰,2023),宗族文化還可以通過影響老年人的生育觀念和養老決策,降低其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積極性(Zhang,2019)。同時,宗族文化可能對鄉村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帶來挑戰。宗族網絡的短半徑信任效應會降低村民對陌生人的信任水平,抑制鄉村企業發展(阮榮平和鄭風田,2013),而宗族精英與地方政府的合作可能導致村民土地權益受損(仇童偉和羅比良,2019)。在現代經濟活動中,宗族文化塑造的非正式制度同樣發揮著重要作用。濃厚的宗族文化可以通過改善地區契約實施環境而促進契約密集型行業的發展和集聚(Fan 等,2023)。宗族文化提供的道德倫理約束和多邊聲譽懲罰機制能夠有效推動微型金融機構的發展(張博和范辰辰,2019),并通過提升當地居民受教育水平,增加居民對銀行服務的需求進而促進現代銀行的發展(劉沖等,2021)。對企業等市場主體而言,一方面,宗族文化強調的互惠互利、合作、信任等理念,及其對族內成員的道德約束和激勵,能夠幫助民營企業克服融資約束障礙,實現政府與企業之間的良性互動,推動民營企業發展(潘越等,2019b;Zhang,2020),但另一方面宗族文化形成的短半徑信任可能會阻礙民營企業的壯大(Zhang,2020)。宗族文化塑造的宗姓認同感還能夠塑造基于“家族榮譽” 的中國式家族企業治理機制(潘越等,2019a;許年行等,2019)。綜上,現有文獻主要關注宗族文化如何影響企業外部發展環境和內部治理行為,并未圍繞傳統宗族文化如何影響企業間的商業糾紛展開深入探討。盡管如此,現有文獻仍為我們理解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提供了重要線索和理論支撐。

(二)理論機制分析

濃厚的宗族文化氛圍能夠通過如下三種機制化解商業糾紛風險。

第一,減少履約環境的不確定性。在市場經濟體系逐步完善的過程中,各級政府部門為推動經濟轉型、緩解潛在經濟風險,可能不斷出臺新政策并調整原有政策,在政策實施或調整機制不完善的情況下,可能會導致微觀市場主體面臨著較強的政策不確定性。宗族文化聚合的宗族網絡成為人們進行社會交往的重要平臺,有效“串聯” 起在政府部門、市場中介組織和企業任職的個體(潘越等,2019b),幫助企業處理好與政府部門的關系,促進政企溝通和互動。這些效應能夠促進政策信息的傳遞和交互,推動企業根據政策走向和未來實施力度及時調整經營策略,向政府部門有效反饋自身政策訴求,減少企業面臨的政策不確定性。即便面臨著政策不確定性,宗族網絡依然可以發揮風險分擔和資源共享作用,幫助企業克服不確定性風險帶來的不利影響。在宗族文化氛圍濃厚的地區,宗族網絡的邊界會突破血緣和地緣限制不斷外延和擴展,形成超越血緣關系的宗親會等社會團體,持續擴大政企之間信息傳遞和交互的范圍。因此,濃厚的宗族文化氛圍能夠有效減弱政策實施和執行的不確定性,避免這種不確定性對企業履約環境帶來的非預期沖擊,使各類市場主體能夠在穩定可預期的政策環境中履行契約,從而降低履約過程中的商業爭議和糾紛風險。

第二,約束履約各方的機會主義行為。市場交易者在簽訂商業契約時,無法對未來所有可能情形做出預判并在契約中進行約定,而在各地區契約實施效率存在差異、市場信用體系有待完善的情況下,市場交易者有動機通過惡意違約、“敲竹杠” 等機會主義行為獲取(短期)收益,進而增加糾紛風險。宗族文化對互惠、合作等利他行為的強調,以及對道德激勵和規范的重視(Greif 和Tabellini,2010;2017),能夠對企業機會主義行為形成有效約束。宗族文化對人們的道德激勵和規范不僅局限于宗族內部成員之間,還可以延伸到宗族組織以外。在社會交往和互動中,宗族文化強調“光宗耀祖” 的道德聲譽,宗族組織會避免損害其他宗族利益的活動,以贏得其他宗族的尊重和較高的社會地位。在農村地區,大姓宗族塑造和實施的非正式制度能夠贏得宗族內外村民的普遍尊重,宗族族長在解決宗族內外糾紛時享有較高威望(Xu 和Yao,2015;Zhang,2020)。此外,宗族網絡可以形成信息傳遞交互機制和集體懲罰機制,既能夠降低契約簽訂之前(事前)市場交易各方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將商業信譽欠佳的交易者排除在市場之外,也能夠使得契約簽訂之后(事后)企業實施的機會主義行為面臨巨大的聲譽損失(Chen等,2022)。隨著宗族網絡邊界的擴展,即便市場交易各方分屬不同城市,上述信息交互和集體懲罰機制也能夠發揮作用。潘越等(2019b)的實證分析表明,濃厚的宗族文化氛圍有助于增強個體間的信息交互和信任,對個人行為形成強有力的道德規范。因此,濃厚的宗族文化氛圍能夠有效約束企業機會主義行為,減少市場活動中的糾紛風險。

第三,支持法律對于合同實施的保護。中國現代法律體系在很大程度上移植自西方法律體系,而正式法律條文并非在“真空” 中執行,需要社會環境的支持,若合同實施能獲得強有力的法律保護,市場交易活動中潛在違約行為將受到有效“遏制”。在歷史上,宗族組織通過開辦學塾和義學、聘請教師、建立獎學助學制度等方式為族內成員接受教育提供了有力支持。在現代教育活動中,宗族組織中親友提供的非正式借貸緩解了居民教育資金約束,提升了居民受教育水平(梁若冰和任偉聰,2023)。因此,濃厚的宗族文化支持了地方教育氛圍的形成和人力資本的長期積累。有研究表明,傳統宗族文化可以通過提升教育水平而促進現代銀行這一高度依賴法治環境的金融機構的發展(劉沖等,2021)。因此,宗族文化可以間接提高當地法治意識和司法效率。同時,宗族倫理塑造的懲戒機制及其道德激勵能夠有效改善契約實施環境,促進本地區契約密集型行業的發展和集聚(Fan 等,2023)。宗族網絡作為一種非正式的社會組織,還可以協調政府部門、市場中介組織以及企業之間的關系,幫助企業更好地獲得法律法規實施方面的信息,實現合規經營。此外,宗族制度中“家法” “族法” 等一系列“民間法” 性質的內部懲罰制度,兼具了“法治” 與“德治” 的雙重特點(張磊和曲縱翔,2018)。因此,傳統宗族文化還可以通過支持法律對合同實施的保護而化解商業糾紛。

綜合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說。

假說1:一個地區的宗族文化氛圍越濃厚,企業面臨的商業糾紛風險越低。

三、研究設計

(一)數據來源

本文研究數據來源于世界銀行2005 年開展的中國投資環境調查。該調查項目在中國120 個大中城市選取12400 家制造業企業,其中,四個直轄市選取200 家企業,其他城市選取100 家企業,涉及30 個制造業大類行業。調查內容涉及企業基本情況、上下游客戶關系、融資、企業與政府的關系等內容。該項調查數據樣本代表性較強,指標信息較為豐富,在現有文獻得到廣泛的使用,問卷中有關企業與上下游客戶關系的信息,為本文準確刻畫企業面臨的商業糾紛情況提供了數據支撐。為了刻畫城市宗族文化強度,本文從上海圖書館“中國家譜知識服務平臺”①中國家譜知識服務平臺(https://jiapu.library.sh.cn/#/)由上海圖書館2016 年首次推出,旨在將館藏家譜檔案轉換為數字化資源,方便全球用戶在線查閱。截至2021 年3 月,該平臺已包含623個姓氏對應的70 431 種家譜目錄,其中有310 個姓氏對應的八千余種家譜可查看詳情(張俊,“搭建家譜家訓平臺 守護婚姻家庭幸?!?,《中國社會報》2021 年3 月2 日,第001 版)。張博和范辰辰(2019)、許年行等(2019)同樣基于中國家譜知識服務平臺,搜集整理了城市層面的族譜數據,用于刻畫宗族文化強度。手工搜集了樣本城市自明朝至1990 年撰修的族譜卷(冊)數。城市經濟社會特征數據來自對應年份的《中國城市統計年鑒》。樣本城市方言分化指數來自徐現祥等(2015)的數據分享。

(二)方程設定

本文利用如下方程評估宗族文化如何影響企業面臨的商業糾紛風險:

其中,下標i表示企業,c表示城市,p表示省份,j表示行業。被解釋變量Mdr表示樣本企業面臨的商業糾紛情況,通過以下問題構建:第一,過去三年,受訪企業是否與供應商發生過商業糾紛? 第二,過去三年,受訪企業是否與批發或零售商發生過商業糾紛? 第三,過去三年,受訪企業與多少個批發或零售商發生過商業糾紛? 第四,過去三年,受訪企業與多少個供應商發生過商業糾紛? 根據上述問題,本文依次構建四個變量Dissupd、Discusd、Dissup和Discus,其中,Dissupd和Discusd為二元虛擬變量,而變量Dissup和Discus賦值為離散整數。②企業面臨的商業糾紛是多方面的,可能來自供應鏈上的上下游客戶,也可能來自競爭對手和市場中介機構。比較而言,供應鏈上的企業是緊密的利益共同體,若某企業陷入財務困境,由此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可能迅速傳染給其上下游客戶,保持供應鏈穩定對于企業可持續成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疫情沖擊背景下,“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 是黨中央提出的“六?!?工作任務的重要內容之一。因此,重點關注企業與上下游客戶之間的商業糾紛能夠得到更具有現實針對性的結論。方程右側的關鍵解釋變量Clan代表宗族文化強度,借鑒已有研究設計(潘越等,2019b;張博和范辰辰,2019;Chen 等,2022),本文使用城市人均擁有族譜數量(取自然對數)進行測度。族譜被視為宗族文化傳承的核心載體,是記載宗族家世淵源、傳承世系和宗族事跡的典章文獻,而編纂族譜是加強宗族內部成員聯系和情感紐帶的一項重要活動,因此,編纂族譜較多的地區往往擁有相對濃厚的宗族文化。我們從上海圖書館中國家譜知識服務平臺搜集了樣本城市自明朝至1990 年間撰修的族譜數(變量Genebook),結合樣本城市1990 年的年末人口總數(變量Popu),計算出每百萬人擁有的族譜數。之所以利用截至1990 年的數據構建宗族文化測度指標,主要是因為從1992 年中國開始出現大規模的人口流動,選取1990 年族譜和人口數據能夠較為準確地刻畫當地宗族文化氛圍,同時能夠避免變量反向因果造成的內生性偏誤。由于部分城市的族譜數為0,直接取對數可能導致缺失值,本文將人均族譜數加1 再取對數,即變量Clan的計算公式為ln(Genebook/Popu+1)。

式(1)中還控制了可能影響商業糾紛的企業層面變量X,具體包括:產品出口比重Export;產品銷售給政府和國有企業的比重Salegov;政府干預程度Govint,以企業跟政府“打交道” 或完成政府布置任務花費的時間衡量①根據企業高管每月與政府有關部門“打交道” 或完成政府布置任務所花費的時間“1 天” “2—3天” “4—5 天” “6—8 天” “9—12 天” “13—16 天” “17—20 天” “21 天及以上”,變量Govint 依次賦值為1、2、3、4、5、6、7、8 的離散整數,取值越大代表企業面臨的政府干預越多。;總經理受教育年限Manedu,對應于總經理的最高學歷“未受教育” “小學” “初中” “高中” “大、中?!?“大學” “碩士及以上”,變量Manedu依次賦值為0、6、9、12、15、16、18 等離散整數;總經理任職年限Manten;企業產權性質State、Private和Foreign,為3 個二元虛擬變量,依次表示樣本企業是否為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其中,注冊類型為“國有企業” “集體企業” 的企業歸為國有企業,注冊類型為“港、澳、臺商投資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 的企業歸為外資企業,其他類型企業歸為民營企業;招待差旅費Etc,以2004 年招待費和差旅費之和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衡量。另外,式(1)還添加了描述企業基本特征的變量Fixper、Firmage和Size,分別表示企業人均固定資產凈值、企業成立年限(取自然對數)和企業規模,其中,企業規模Size等于企業2004 年全部從業人員數的自然對數。

由于本文利用橫截面數據展開回歸分析,且宗族文化指標缺乏時間維度上的變化,難以通過添加城市固定效應來控制不隨時間變化的城市特征(如地理位置、文化習俗等)帶來的影響。盡管如此,本文通過控制省份固定效應和一系列城市層面特征變量Z緩解上述問題。城市層面特征變量Z包括:經濟發展水平C_lngdpper,采用各城市人均GDP 的自然對數衡量;政府財政狀況C_fissurp,采用樣本城市2004 年財政預算收入與財政預算支出之差,然后除以城市國內生產總值(GDP)衡量;文化多樣性C_diver,采用徐現祥等(2015)分享的方言分化指數衡量,該變量取值越大表示城市文化多樣性越高;政府規模C_govsize,采用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從業人員數占總人口比重衡量,等于城市每百人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從業人員數;民營經濟比重C_pripro,采用私營和個人從業人員數占城市總人口的比重衡量。除了文化多樣性C_diver,其余變量都使用2004 年城市層面數據進行賦值。②因篇幅所限,本文省略了主要變量的描述性統計值以及關鍵變量相關性分析結果,感興趣的讀者可在《經濟科學》官網論文頁面“附錄與擴展” 欄目下載。式(1)還控制了樣本企業所屬省份的虛擬變量Provin以及企業所處的二級行業虛擬變量Indus。ε表示方程誤差項。

四、主要實證結果

(一)基準回歸

本文首先從總體上評估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當使用企業是否與供應商發生糾紛Dissupd、與批發或零售商發生糾紛Discusd作為被解釋變量時,我們利用Probit 模型展開回歸分析;當使用與企業發生糾紛的供應商個數Dissup、批發或零售商個數Discus作為被解釋變量時,由于諸多企業的變量Dissup、Discus取值為0,我們基于Tobit 模型展開實證估計??紤]到處于同一城市且同一行業的企業面臨相似的經營環境,經營決策往往相互影響,本文在Probit 模型和Tobit 模型估計中對標準誤進行城市—行業層面聚類(cluster)調整。表1 Panel A 報告了Probit 模型、Tobit 模型的偏回歸系數,結果表明,宗族文化強度的系數顯著為負,說明城市的宗族文化強度越高,企業面臨的商業糾紛風險越低,即企業與上游供應商、下游批發或零售商產生糾紛的概率和次數越低,這與假說1 的理論預期一致。為了經濟學解釋的方便,本文繼續關注Probit 模型、Tobit 模型的邊際效應系數,回歸結果報告在表1 Panel B。以Panel B 第(1)、(2)列結果為例,平均而言,城市宗族文化濃厚程度每增加1 個標準差(0.6646),企業與上游供應商產生糾紛的概率會降低1.32 個百分點,相當于被解釋變量Dissupd均值的5.20%;企業與下游批發或零售商產生糾紛的概率會降低1.51 個百分點,相當于被解釋變量Discusd均值的4.31%。①描述性統計結果表明,變量Dissup、Discus 存在極端偏大異常值,為了避免極端值對回歸結果的干擾,本文在使用變量Dissup、Discus 進行回歸分析時,將這兩個變量大于99%分位數的觀測值予以剔除??刂谱兞康墓烙嬒禂导捌浣忉屨堃姟督洕茖W》官網“附錄與擴展”。

表1 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基準回歸

(二)穩健性檢驗

(1)變換宗族文化強度測度指標。借鑒Zhang (2020)的研究設計,我們搜集樣本城市自明朝至1950 年間撰修的族譜數,結合1990 年各城市人口總數,得出衡量樣本城市宗族文化強度的新指標Clann,重新估計式(1)。結果證實了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

(2)進一步處理變量異常值。本部分我們使用包含Dissup、Discus極端偏大異常值的全部樣本展開回歸估計。同時,針對變量Dissup、Discus存在的極端偏大異常值,我們借鑒縮尾處理(winsorize)的思路,將變量Dissup、Discus大于99%分位數的觀測值賦值為99%分位數上的取值。具體而言,變量Dissup的99%分位數是20,我們把變量Dissup大于20 的觀測值都賦值為20,得到新變量Dissup_w;變量Discus按類似方法處理得到新變量Discus_w。按照上述思路處理變量異常值之后的估計結果均證實了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

(3)控制產業政策實施的影響。區域振興戰略的實施使得不同經濟區域可以根據自身稟賦優勢實施差異化的產業政策,這會顯著改變特定行業的外部融資環境和競爭格局。同時,行政級別更高的城市擁有更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享有更多政策便利,這導致不同行政級別的城市會實施差異化的產業政策。不同經濟區域、不同類別城市實施差異化產業政策可能導致企業履約環境存在系統性差異,據此,本文將樣本城市按照地理位置劃分為東部、中部、西部、東北四個區域,將樣本城市按照行政級別劃分為普通地級市、不是副省級城市的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直轄市四類,并在式(1)中添加經濟區域與行業虛擬變量的交叉項、行政級別與行業虛擬變量的交叉項,重新展開估計。結果表明,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依然存在。

(4)變換回歸樣本。第一,歷史文化因素的影響使得以漢族為主體的宗族文化對少數民族自治區的影響較弱,因此本文進一步剔除少數民族自治區的樣本企業并進行估計。第二,自20 世紀90 年代末開始,中國出現了大規模的人口流動,關注1990 年宗族文化強度對2005 年企業面臨的商業糾紛的影響,可能存在一定偏誤。本文借鑒潘越等(2019a)的處理方法,首先計算1990 年至2004 年間中國人口增長率(13.69%),然后利用樣本城市1990 年的人口數乘以13.69%得到2004 年的預測人口數,使用樣本城市2004 年實際人口數減去預測人口數,便得到人口變動數。本文分別剔除人口減少數前三名的城市和人口增加數前三名的城市,并進行估計。第三,以血緣和地緣為基礎的宗族文化通常在農村和小城鎮經濟活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而在大城市中作用相對較弱。由于市轄區是每個城市主體的核心組成部分,居民以城鎮人口為主,非農產業較為發達,本文據此剔除那些市轄區人口占比過高(超過50%)的城市,并進一步展開回歸分析。第四,部分城市族譜數量過高,由此形成的極端值可能對回歸結果造成干擾,本文進一步剔除那些族譜數超過1 000 種的城市,展開實證估計。第五,部分企業與其所在城市的其他企業存在較少的銷售或采購業務聯系,這類企業面臨的市場環境與當地宗族文化氛圍的關系并不緊密。因此,本文剔除那些產品在本省銷售占比小于20%的企業樣本,重新展開方程估計。按照上述思路變換樣本之后的實證結果證實了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

(5)樣本選擇問題討論。前文實證結論可能面臨樣本選擇問題(sample selection bias)。在宗族文化強度較高的城市,企業家可能選擇處于同一宗族網絡的上下游客戶進行商業合作,宗族網絡促進了企業與上下游客戶的信息傳遞、合作和信任,它們之間發生商業糾紛的概率自然更低。

在宗族文化氛圍較為濃厚的城市,企業更傾向于選擇與同一宗族網絡內的上下游客戶進行合作,企業與上下游客戶簽訂書面合同的概率較低(Chen 等,2022)。①理論上,如果能夠獲得受訪企業及其上下游客戶的實際控制人(或關鍵高管)的姓氏、出生地等信息,我們能夠識別出受訪企業與上下游客戶是否屬于同一宗族網絡,進而更直接檢驗宗族文化如何影響宗族組織內部成員的商業交往與合作。在獲得關鍵指標的基礎上考察上述問題是值得深化研究的方向,在此感謝匿名審稿人提出的寶貴意見。本文采用企業公務用車過路費/主營業務收入來刻畫企業與上下游客戶間的地理距離,檢驗宗族文化強度與企業間地理距離影響商業糾紛風險的交互效應。結果表明,企業間地理距離并未對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產生調節作用。該部分回歸結果請見《經濟科學》官網“附錄與擴展”。在宗族觀念強烈的農村地區,土地流轉交易過程中農戶之間的血緣和地緣越接近,農戶簽訂書面契約的概率越低(錢龍等,2015)。實證結果表明,濃厚的宗族文化氛圍并未降低企業與上下游客戶簽訂書面合同的概率,初步排除了樣本選擇問題。同樣地,如果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源于樣本選擇問題,那么當企業產品更多銷往外地時,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會更強。因為處于不同城市的市場交易雙方可能缺乏有效的信息傳遞機制,彼此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較高,更容易產生商業糾紛,而宗族網絡能夠聯結起市場交易雙方,促進交易雙方之間的信息傳遞和合作,降低商業糾紛風險。相比之下,市場交易雙方處于同一城市能夠構建起更加多元化的信息傳遞機制,彼此之間更加信任,從而減弱宗族網絡產生的效應。實證研究表明,企業產品市外銷售比例并未影響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從而排除了樣本選擇問題可能導致的估計偏誤。①“變換關鍵測度指標” “進一步處理變量異常值” “控制產業政策實施的影響” “變換回歸樣本”“樣本選擇問題討論” 等穩健性檢驗結果請見《經濟科學》官網“附錄與擴展”。

(6)緩解內生性偏誤。前文實證結果可能受到潛在內生性問題的困擾,這主要源于三個方面:第一,反向因果。一個城市的宗族文化氛圍是在長期社會變遷中形成的,不容易受到現代經濟活動中微觀市場主體決策的影響,從這一角度而言,反向因果問題導致的內生性偏誤并不顯著。第二,測量誤差。中國家譜知識服務平臺是持續完善的,我們在獲取族譜數據時可能會遺漏少數未被平臺收錄的族譜,導致宗族文化強度Clan存在一定的測量誤差。然而,沒有相關文獻或理論認為,這種測量誤差與核心解釋變量(宗族文化強度)或者被解釋變量(商業糾紛風險)存在必然相關性。根據計量經濟學理論,如果核心解釋變量的測量誤差與核心解釋變量、被解釋變量都不相關,那么方程的系數估計值會存在向零偏誤,即我們得到的估計系數是宗族文化實際效應的下限值。第三,遺漏變量。盡管回歸方程已經控制了可能影響商業糾紛的企業層面和城市層面特征因素,但由于本文使用橫截面數據展開分析,而核心解釋變量Clan僅在城市層面有變化,無法控制城市固定效應。因此,式(1)可能遺漏某些同時影響宗族文化和商業糾紛的城市特征因素,引發實證估計中的內生性偏誤。

借鑒Zhang (2020)進行穩健性檢驗的思路,本文依次控制如下因素的影響:第一,歷史上的經濟繁榮程度。那些歷史上經濟較繁榮的地區,通常擁有較為發達的商品貿易和更加濃厚的傳統商業文化,這不僅有助于當地宗族文化氛圍的形成,更能在當代經濟活動中推進商業信息的交互、建構誠信文化、促進商業合作,進而降低商業糾紛風險。借鑒Chen 等(2020)的研究設計,本文通過明清時期的人口密度C_popden、是否為明清時期的商業中心C_ccenter、農業適宜性C_agrisu三個方面刻畫一個城市歷史上的經濟繁榮程度,并將這三個變量添加到式(1)中。其中,農業適宜性C_agrisu使用Galor 和?zak(2016)提出的“熱量適宜性指數”(caloric suitability index)進行刻畫,該指數根據公元1500 年以前、公元1500 年以后可供種植的作物,使用每公頃土地每年的熱量刻畫土地潛在農業產量,用于評估或解釋農業潛力對各種經濟社會活動的外生影響。第二,城市到最早開埠口岸的地理距離。近代開埠較早的城市及其周圍城市可能具有較為繁榮的對外貿易,能夠為族譜撰修和宗族網絡的拓展外延提供良好支撐,城市開埠歷史也對商業文化氛圍有重要影響。為此,我們選取1842 年簽訂的《南京條約》中確立的五個通商口岸廣州、福州、廈門、寧波和上海,分別計算樣本城市與上述五個城市的地理距離,即通過地理信息系統(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s)得出球面距離,然后計算簡單平均值,得到變量C_treatyd,添加到式(1)中。第三,儒家文化強度。儒家文化對中國人的價值觀念和處事準則有重要影響,且宗族文化的興起和發展同儒家文化密切相關,尤其是宋代儒家文化對宗族文化的興起和發展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Chen 等,2022);同時,儒家文化所推崇的義利觀和“誠信” 品德有助于規范市場競爭行為,因此忽視儒家文化的影響可能導致實證估計偏誤。已有文獻強調儒家文化主要通過影響人們的價值觀念和道德規范來發揮作用,而宗族文化除了影響人們的價值觀念和道德規范,還具有網絡組織意義,其聚合形成的宗族網絡在信息傳遞、風險分擔等方面發揮著積極效應。我們選擇城市的進士密度C_confuc(明清進士數除以1990 年人口總數)作為儒家文化強度的代理變量,添加到式(1)中。其中,各樣本城市的明清進士數來自朱保炯和謝沛霖(1979)所著的《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

表2 的Panel A、Panel B、Panel C 報告了式(1)依次添加上述三方面因素之后的回歸結果??傮w而言,宗族文化強度的系數顯著為負,而新添加變量的估計系數大多數并不顯著。這說明,即便考慮潛在遺漏變量可能引發的內生性偏誤,在宗族文化強度較高的城市,企業面臨商業糾紛的風險顯著較低,假說1 得到證實。

表2 緩解內生性偏誤:控制潛在遺漏變量

為了緩解方程估計的內生性偏誤,本文還選擇有效的工具變量以展開IV Probit、IV Tobit 估計。有效的工具變量需要同時滿足相關性假設和排他性假設。借鑒張川川和馬光榮(2017)的研究設計,我們以各樣本城市所經歷的宋朝與少數民族政權(遼、西夏、金、蒙古/元)之間的戰爭數量作為宗族文化強度的工具變量Swar,戰爭數據來自中國軍事史編寫組(2003)整理撰寫的《中國歷代戰爭年表(下冊)》。宗族文化的形成與歷史上漢族世家大族的播遷緊密相關,宋朝曾多次爆發中原王朝與少數民族政權之間的戰爭。在長期的戰爭中,大量北方漢族為躲避戰禍而舉族南遷,重塑了宗族文化分布的地理格局。因此,當地在宋代所經歷的戰爭越多,宗族文化氛圍越弱。同時,各樣本城市在宋代所經歷的戰爭次數主要由地理條件、氣候因素、當時的敵對雙方戰略決策和戰場整體態勢等因素所決定,時過境遷,這些因素不太可能對現代企業間商業糾紛產生直接影響。已有文獻在考察宗族文化對人口性別比、上市公司治理的影響時,同樣使用當地在宋代所經歷戰爭次數作為宗族文化強度的工具變量(張川川和馬光榮,2017;潘越等,2019a)。

本文基于城市層面數據,利用回歸方程(2)評估宋代戰爭次數Swar對城市宗族文化強度Clan的影響。表3 第(1)列報告的普通最小二乘(OLS)估計結果表明,在未加入控制變量的情況下,宋代戰爭次數的系數顯著為負。本文依次在式(2)中添加式(1)右側的城市層面控制變量和省份虛擬變量。表3 第(2)、(3)列的結果表明,宋代戰爭次數的系數依然顯著為負。表3 的結果支持了戰爭導致人口遷移,進而削弱宗族文化強度這一假說。

表3 宋代戰爭次數與宗族文化強度(OLS)

表4 報告的結果顯示,宗族文化強度的系數顯著為負,說明在考慮了可能存在的內生性偏誤之后,濃厚的宗族文化氛圍依然有助于化解商業糾紛風險。①需要說明的是,我們計算得到的IV Probit、IV Tobit 模型偏回歸系數和邊際效應系數的顯著性并不一致,IV Probit 模型、IV Tobit 模型邊際效應系數中,變量Clan 系數為負但不顯著。根據Greene(2009)的建議,本文報告了模型偏回歸系數,即主要關注宗族文化能否產生顯著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本文利用兩階段最小二乘法估計變量系數,結果顯示,較高的宗族文化強度能夠顯著降低企業面臨的商業糾紛風險。由于Probit 模型和IV Probit 模型估計所使用的似然函數并不一致,在估計過程中涉及隨機項的標準化(normalize)問題,而Probit 模型和IV Probit 模型的分布函數假設不同,導致Probit 模型和IV Probit 模型的偏回歸系數不能直接比較。本文還報告了利用兩階段最小二乘(2SLS)估計得出的弱工具變量檢驗結果,無論是Cragg-Donald WaldF值,還是Kleibergen-Paap WaldF值,都明顯大于10% 顯著性水平上的臨界值(16.38),排除了弱工具變量問題的可能性,證實了工具變量的有效性。

表4 緩解內生性偏誤:工具變量估計

(三)異質性效應檢驗①異質性效應檢驗結果請見《經濟科學》官網“附錄與擴展”。

(1)不同地區法治環境的比較。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是否因正式制度的差異而不同? 本文首先使用樊綱等(2011)提供的2004 年市場化指數分項“市場中介組織的發育和法律制度環境”,來刻畫各省份法治環境完善程度。本文依據該分項指數的中位數,將樣本企業分為法治環境欠完善組和法治環境較完善組,對應的二元虛擬變量P_medlaw賦值為0 和1。式(1)中添加地區法治環境變量、交叉項宗族文化強度×地區法治環境之后重新估計。結果表明,交叉項的系數為正但不顯著,表明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并未受法治環境的影響。本文還使用王小魯等(2013)提供的2006 年企業經營的法制環境指數作為刻畫地區法治環境的替代性指標,按照上述思路展開實證分析,結果依然表明法治環境并未對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產生調節作用。這說明,宗族文化所塑造的非正式制度與正式法律體系之間不存在替代關系。

(2)不同行業契約密集度的比較。行業的契約密集度越高,企業經營對于契約履行的依賴程度就越高。那么,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是否隨著行業契約密集度的差異而變化? 本文利用He 等(2019)提供的中國制造業行業契約密集度指標構建新變量Conint,以反映某行業對契約執行環境的依賴程度。我們根據變量Conint在行業層面取值的中位數,將企業所處行業分為契約密集度較高行業和契約密集度較低行業,對應的二元虛擬變量Conintd賦值為1 和0。在式(1)中添加交叉項宗族文化強度×行業契約密集度之后的估計結果顯示,交叉項的系數并不顯著,表明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并未隨行業契約密集度的差異而不同。我們還直接添加Conint、交叉項Clan×Conint到式(1)中,結果顯示,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并未受行業契約密集度的影響。

(四)商業糾紛多寡與營商環境優劣之間關系的討論

在宗族文化氛圍較為濃厚的城市,較少的商業糾紛可能意味著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面臨更多不公平進而做出更多妥協,也可能源于企業花費大量隱性成本去化解潛在商業糾紛。若上述推測成立,企業等市場主體面臨較少的商業糾紛反而意味著營商環境的惡化。首先,本文檢驗了宗族文化強度對企業面臨的市場競爭環境的影響,結果表明,濃厚的宗族文化并未導致轄區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面臨更不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其次,我們還檢驗了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是否隨著招待差旅費的差異而不同。結果顯示,隨著企業招待差旅費的增加,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會有一定程度的減弱,這初步排除了“較少的商業糾紛是以企業花費一系列隱性成本為代價” 這一推測。①商業糾紛多寡與營商環境優劣之間關系的實證估計結果請見《經濟科學》官網“附錄與擴展”。

五、影響機制檢驗

(一)宗族文化與履約環境的不確定性

本部分檢驗濃厚的宗族文化氛圍是否有助于降低企業面臨的政策不確定性。借鑒于文超等(2022)的研究設計,本文采用“經濟和管理政策不穩定性對企業運行的妨礙程度” 來刻畫樣本企業面臨的政策不確定性,對應這一問題選項“無” “較小” “中等”“較大” “完全”,變量Pu依次取值0 到4 之間的離散整數,取值越大代表企業面臨的政策不確定性越高。本文以Pu作為被解釋變量,對宗族文化強度Clan和式(1)的控制變量進行回歸。表5 第(1)列報告的基于Ordered Probit 模型的估計結果顯示,宗族文化強度的系數顯著為負,表明在宗族文化強度較高的城市,企業面臨的政策不確定性顯著更低。本文還利用二元虛擬變量Pu_dum測度政策不確定性重新進行實證估計。具體而言,當經濟和管理政策不確定性對企業運行沒有造成障礙或造成較小障礙時,變量Pu_dum賦值為0,否則Pu_dum賦值為1。表5 第(2)列報告的Probit 模型邊際效應系數表明,濃厚的宗族文化氛圍會降低企業面臨政策不確定性的概率。

表5 影響機制檢驗:基于履約環境不確定性的視角

宗族文化之所以能夠降低政策不確定性,是因為宗族網絡構建起了良好的政企互動機制,可以促進政府與企業之間政策信息的傳遞和交互。那么,濃厚的宗族文化氛圍是否有助于企業構建良好的政企關系? 根據世界銀行問卷設計,本文構建四個變量Govre_tax、Govre_pub、Govre_env、Govre_lab,分別表示稅收、公安、環境保護、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四個表示政府部門與受訪企業之間關系融洽程度的重要變量,對應問題選項“不好” “一般” “中等” “較好” “很好”,這四個變量皆賦值1 至5 之間的離散整數。上述四個變量Govre_tax、Govre_pub、Govre_env、Govre_lab的簡單平均值能夠從總體上衡量政企關系融洽程度Govrel。本文以Govrel為被解釋變量,對宗族文化強度Clan和式(1)的控制變量進行回歸。表5 第(3)列報告的OLS 估計表明,宗族文化強度的系數顯著為正,說明濃厚的宗族文化氛圍有助于企業構建和維系良好政企關系。本文還利用二元虛擬變量Govrel_dum刻畫政企關系融洽程度并展開方程估計。當企業與四個政府部門關系的平均得分處于“中等” 及以下水平時,變量Govrel_dum賦值為0,否則Govrel_dum賦值為1。表5 第(4)列報告的Probit 模型邊際效應系數表明在宗族文化強度越高的城市,企業越容易構建起與政府部門的良好關系。

濃厚的宗族文化氛圍所形成的融洽政企關系可能因為其塑造了更加壟斷的市場結構,強化了少數壟斷企業的市場支配能力,這雖然減少了商業糾紛但降低了市場競爭活力。本文利用2004 年中國工業企業數據,以企業總產值為標準計算各省份—二級行業層面的赫芬達爾-赫希曼指數(HHI),作為刻畫市場壟斷程度的正向指標。研究發現,較高的市場壟斷程度并未顯著影響企業對政企關系的主觀評價,且更加壟斷的市場結構削弱了宗族文化改善政企關系的效應,進而排除了宗族文化通過塑造壟斷的市場結構而發揮作用的可能性。①市場壟斷程度與政企關系評價的實證估計結果請見《經濟科學》官網“附錄與擴展”。

(二)宗族文化與履約各方的機會主義行為

濃厚的宗族文化氛圍主要通過以下兩種效應約束履約各方的機會主義行為:一是宗族文化注重對宗族內部成員的道德激勵和規范,能夠增強人們商業交往中的誠信意識;二是宗族網絡能夠形成有效的信息傳遞交互機制。如果第一種效應成立,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在誠信意識較弱、信用制度欠完善的地區更強?;诖?,我們首先在式(1)中添加城市誠信意識C_integr、宗族文化強度Clan與城市誠信意識C_integr的交叉項,重新估計方程,其中,城市誠信意識的測度數據來自倪鵬飛(2007)發布的《中國城市競爭力報告No.5》。本文還在式(1)的基礎上添加地區信用制度完善程度P_creins、宗族文化強度Clan與地區信用制度完善程度P_creins的交叉項進一步估計方程,其中,地區信用制度完善程度P_creins基于2006 年中國私營企業調查數據構建。該期調查詢問了國務院“非公經濟36 條” 頒布一年多以來,受訪私營企業的發展環境在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方面的改善情況。本文計算各省份中認為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方面有改進的受訪企業占比P_creins,變量取值越大代表該省份信用制度建設越完善。②中國私營企業調查項目由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等四家單位組織實施,每兩年進行一次,2006 年的調查項目在時間上與樣本企業觀測年份(2005 年)比較接近。2005 年2 月,國務院正式發布《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 3 號),因文件內容共36 條,被簡稱為“非公經濟36 條”,“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 是其中一項重要的實施意見。該項意見明確提出“加快建立適合非公有制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征集體系、評級發布制度以及失信懲戒機制” “對資信等級較高的企業,有關登記審核機構應簡化年檢、備案等手續” 等舉措。實證結果表明,在誠信意識較弱的城市、信用制度較完善的地區,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會更強??梢?,宗族文化通過強化市場主體的道德規范來產生商業糾紛化解效應。③基于道德規范視角的機制檢驗結果請見《經濟科學》官網“附錄與擴展”。

針對第二方面效應,本文基于世界銀行2012 年中國企業調查數據④世界銀行2012 年的調查項目涵蓋2 700 家民營企業和148 家國有企業,分布在北京、上海等25 個城市,該調查項目介紹詳見世界銀行網站:https://microdata.worldbank.org/index.php/catalog/1559。,檢驗宗族文化是否促進了企業間信息分享,并構建回歸方程(3):

其中,被解釋變量Infsha刻畫企業與上下游客戶之間的信息分享情況,通過四個問題構建。受訪企業被問及“是否與原材料供應商分享需求預測信息” “是否與下游客戶分享生產和補貨計劃信息” “是否與原材料供應商分享原材料庫存信息” “是否與下游客戶分享成品庫存信息”,對應這四個問題,本文依次構建四個二元虛擬變量Infsha_s1、Infsha_c1、Infsha_s2、Infsha_c2,計算變量Infsha_s1、Infsha_s2 之和得到新變量Infsha_s,表示企業與上游供應商之間的信息分享水平,計算變量Infsha_c1、Infsha_c2 之和得到新變量Infsha_c,表示企業與下游批發或零售商之間的信息分享水平。方程右側關鍵解釋變量Clan代表城市宗族文化強度,賦值方法與前文一致。

本文借鑒王可和周亞拿(2019)的研究設計,在方程(3)右側添加企業層面特征變量XX,具體包括:信息化水平Itindex,反映信息溝通技術在合作伙伴關系、產品和服務改善、產品和運營、營銷和銷售、顧客關系等五個方面的使用情況,對應選項“從不” “較少” “有時” “經?!?“總是”,五個方面的分項指標都賦值為1 到5 之間的離散整數,五個分項指標得分的平均值便是變量Itindex;是否有出口活動Export;非正規部門競爭對企業運行的障礙程度Compet,對應“沒有” “較弱” “中等” “較大” “非常嚴重”等選項,Compet依次賦值為0 到4 之間的離散整數;高管每周應對政府監管要求花費的時間比重Govint;政府部門持有的股份比重Govsha;總經理本部門任職年限Manexp;總經理是否為女性Manfem;是否受到集團控制Group;是否為上市公司List;企業成立年限(自然對數)Firmage;企業規模(員工數的自然對數)Size等。此外,式(3)右側還添加了企業所處行業虛擬變量Indus和省份虛擬變量Provin。表6 第(1)、(2)列報告了基于Ordered Probit 模型的估計結果。不難發現,濃厚的宗族文化氛圍有助于促進企業與下游客戶之間的信息分享,但沒有顯著影響企業與上游客戶之間的信息分享。

表6 影響機制檢驗:基于信息分享和司法保護的視角

(三)宗族文化與商業糾紛之中的司法保護

本文通過兩個問題刻畫司法保護程度:第一,若企業在自身所在地與供貨商、顧客或附屬機構發生商業糾紛,本地法律系統給予公平公正判決的概率有多大;第二,在發生的商業或其他糾紛中,企業合法合同或財產權得到保護(判決下達并執行)的比例有多大。根據受訪企業對上述問題的回答,本文賦值兩個新變量Locjust、Conprot,取值越大代表企業在商業糾紛之中獲得的司法保護越好。本文以Locjust、Conprot為被解釋變量,對宗族文化強度Clan和式(1)中的控制變量展開回歸。表6 第(3)、(4)列報告了基于Tobit 模型的估計結果。不難發現,宗族文化較濃厚的城市,企業在商業糾紛中往往能夠得到公平公正判決,合法合同或財產權得到有效保護。

需要說明的是,在宗族文化強度更高的城市,只有與本地政府官員處于同一宗族網絡的企業家才能獲得市場準入機會并持續經營,這些企業自然對本地政策環境、司法環境有較高評價。因此,前文實證發現可能源于宗族文化“篩選” 出特定類型企業進入市場并持續經營,而非宗族文化實際改善了當地整體營商環境。本文采用企業產品銷售情況來刻畫政商宗族網絡強度,研究發現,政商宗族網絡強度并未顯著影響宗族文化強度與企業營商環境評價之間的關系,進而排除了上述樣本選擇問題。①本部分針對樣本選擇問題的實證分析結果請見《經濟科學》官網“附錄與擴展”。

六、結論

宗族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特有現象,對塑造中國人的價值觀念和規范中國行為決策有一定影響,探究宗族文化產生的經濟社會效應具有重要理論和現實意義。本文立足中國宗族文化這一特有現象,利用世界銀行提供的2005 年和2012 年中國企業調查數據,系統考察了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及作用機制。研究發現,濃厚的宗族文化氛圍會產生顯著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且這一效應沒有因為地區法治環境、行業契約密集度的差異而不同。機制檢驗表明,濃厚的宗族文化氛圍能夠降低企業履約環境的不確定性,約束履約各方的機會主義行為。同時,在宗族文化強度較高的城市,企業在商業糾紛之中能夠得到更加公平公正的判決,合法合同或財產能夠得到更加有效的保護。

本文政策啟示主要體現在兩方面:第一,在經濟發展面臨“三重壓力”、外部環境充滿諸多不確定性的今天,企業失信行為和商業糾紛頻現,增加了微觀市場主體的非生產性支出和市場交易成本。因此,降低商業糾紛風險是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降低市場交易成本的重要路徑。本文結論說明,政府在優化營商環境的過程中,應立足中國傳統文化源遠流長、內涵豐富的特征事實,充分挖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蘊含的講信修睦、親仁善鄰等思想觀念和道德規范,發揮宗族文化在構建商業糾紛化解機制中的積極效應。第二,本文證實了降低政策不確定性是宗族文化產生商業糾紛化解效應的重要機制。這意味著,在外部經濟環境存在較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堅持“穩中求進” 的工作總基調,保持經濟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加強政策解讀和引導,提升政策透明度,能夠為各類市場主體塑造穩定可預期的履約環境,從而避免企業因履約環境不確定性而產生糾紛,進而為促進市場主體可持續成長、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奠定微觀基礎。

本文也存在一些局限性:第一,囿于數據可得性,無法識別出企業發生商業糾紛的對象是否處于同一宗族網絡或同一縣域之中,并無法據此直接檢驗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是否突破宗族網絡的邊界。第二,本文實證分析中主要關注企業在2005 年面臨的商業糾紛情況,但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和營商環境優化,企業當前所面臨的市場環境與考察年份相比可能存在顯著差異。不過,一個城市的宗族文化氛圍是在長期的歷史變遷中形成的,不會在短時間內急劇變化,中國經濟市場化改革是一種“漸進式”改革,一些體制機制障礙尚難以在短時間內破除,本文研究結論仍具有重要政策含義: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與法治建設相結合,對于降低市場交易成本、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具有積極意義。

本文還存在一些值得深入拓展的研究方向:第一,在探討商業糾紛化解路徑的過程中,除了關注傳統宗族文化這一因素之外,我們還應關注和考察傳統市鎮網絡密度、商幫結構、傳統商業文化氛圍等歷史因素對于防范和化解商業糾紛風險的積極效應,這可以為我們理解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市場經濟運行中的現代價值提供新的分析視角。第二,除了商業糾紛的多寡,我們應該從更多維度的視角刻畫營商環境優劣,尤其需要關注商業糾紛化解過程中所伴隨的隱性成本。相比于單純的商業糾紛數量減少,商業糾紛能夠得到高效率、低成本的化解反而更能增強市場主體活力,優化營商環境。第三,本文證實了宗族文化塑造的非正式制度能夠產生積極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但不容忽視的是,宗族組織形成的短半徑信任可能對市場機制發育和市場主體可持續成長帶來挑戰。因此,宗族文化在現代經濟活動其他領域中發揮著何種作用,仍有待于系統嚴謹的實證考察。第四,本文證實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在誠信意識較弱的城市更強。隨著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信用制度的完善,人們在商業交往中的誠信意識將不斷增強,但不同地區之間商業文化氛圍和誠信意識的差異難以在短期內消弭。同時,商業交往中的誠信意識通常與社會信任水平密切相關,而社會信任變遷過程相對緩慢,能夠在很長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因此,宗族文化的商業糾紛化解效應可能是長期存在的,當然,這一問題的準確解答仍有待于在獲取新數據的基礎上開展嚴謹的實證評估。

猜你喜歡
宗族糾紛商業
鄰居裝修侵權引糾紛
署名先后引糾紛
用“情”化解離婚糾紛
商業前沿
糾紛
商業前沿
商業前沿
79首同名民歌《放風箏》的宗族關系
代際分化與“俱樂部式宗族”的形成
一個漢族宗族的認同符號——重慶永川松溉羅氏宗族個案研究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