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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抗戰前后科學家薪俸收入的變化
——以國立中央研究院為中心

2024-01-19 09:19
中國科技史雜志 2023年4期
關鍵詞:中央研究院加薪薪水

王 新

(中國國家博物館,北京100006)

科學作為一種專門職業是伴隨近代科學的誕生逐漸形成的。 隨著近代科學在中國的傳播和發展,特別是20 世紀初中國社會轉型時期,一大批留學生陸續歸國并充實到高等學校和研究機構,并成立了相應的學術共同體,科學社團日漸增多,專門研究機構得到發展,科學家群體的人數和規模日益壯大,科學研究體制逐步構建并不斷完善,中國科學家的角色意識逐步形成并不斷深化。 此時的科學從業者一般分散在政府部門、新興的高等學校和一些實業公司里面,擔任的是技術官員、教員和工程師的角色,從事著科學考察、科學教育和技術生產等工作。 1928 年國立中央研究院的組建,開始由國家賦予薪金專門聘請科學家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標志著科學建制化和職業化的正式形成。 科學職業化的一個重要前提或者因素就是獲得穩定的經濟收入,體制化以后的科學家經濟收入得到保障并且穩定,薪俸標準相對較高,科學的職業優勢不斷凸顯。 然而,1937 年全面抗戰爆發后,中國科學事業遭到嚴重損害,科學家的經濟收入和生活水平也從高處跌落至低谷。

關于全面抗戰爆發前后知識階層的經濟收入與生活狀況的研究已有多項成果,比較有代表性的有慈鴻飛、姜良芹、李學通、鄭會欣等學者。 其中,慈鴻飛利用民國時期政府公布的文書資料,結合民國時期的一些社會統計數據,考察了中國20 世紀二三十年代教師工資及生活狀況。 他認為戰前一個月薪300 元左右的副教授或教授撫養五口之家,其生活水平至少要高出一個普通工人的十三四倍以上[1]。 姜良芹梳理了抗戰時期國民政府提升高校教師收入的諸多舉措,認為由于戰時通貨膨脹的強烈沖擊,這些措施并不能保障高校教師生活的安定。 教師的工資水平不僅遠低于戰前,且較同期其他行業所受沖擊為重[2]。 李學通考察了民國時期地質調查所科技人員的薪俸標準及生活狀況,指出戰前科學家們的薪金有保障,但收入普遍較低,戰后呈現出每況愈下的趨勢,生活難以為繼[3]。鄭會欣以竺可楨、顧頡剛、朱希祖等多位民國時期著名教授的日記與書信為中心,研究了抗日戰爭時期高級知識分子的生活貧困化及他們思想的轉變[4]。

目前來看,已有研究多以教師群體為主,但是受資料所限,對供職于專門研究機構里的科學家群體關注不多。 本文以國立中央研究院為中心,通過對其留存的會計檔案資料的爬梳,輔以科學家回憶錄、傳記等相關資料,分析考察全面抗戰前后科學家工資標準和收入水平的變化,一方面為相關研究提供鮮見的科學家職業群體獨特視角和數據資料,另一方面嘗試揭示在戰爭導致的不穩定社會環境下專業知識與收入水平的倒掛現象。

1 戰前科學家薪俸收入遠高于普通社會階層

抗日戰爭爆發前,科學家屬于名副其實的高薪階層。 以國立中央研究院為例,1936 年11 月15 日公布施行的《國立中央研究院研究所職員薪給章程》,對研究人員的月薪標準作了如下規定:專任研究員300—500 元,專任副研究員200—300 元,每級級差均為20 元;助理員薪給60—240 元,每級級差10 元。 兼任研究員之薪給,由各所酌定,但不得超過專任研究員最高薪給二分之一[5]。

從薪俸標準來看,科學家最高月薪可以達到500 元,新入職的青年科學家最低標準為60 元。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藏有多卷國立中央研究院會計檔案,內有多個年度的職員薪俸冊,記載著科學研究人員月度薪俸發放明細。 以1937 年戰前為例,中央研究院化學研究所專任研究員楊樹勳、潘履潔和吳學周月薪分別為420 元、420 元和390 元,副研究員王學海、張青蓮、邢其毅均為300 元,助理員柳大綱、朱振鈞、馬集銘、田遇霖等均為180元,助理員黃耀曾130 元,助理員侯祥麟80 元[6]。 專任研究員兼任所長職務的科學家薪水相對更高一些,如物理研究所所長丁燮林、天文研究所所長余青松和工程研究所所長周仁,月薪均為600 元,地質研究所所長李四光月薪500 元[7]。

對比其他社會職業,國立中央研究院的科學家薪俸標準在當時已然屬于高薪階層。陳達對1930 年代上海16 個行業的工人每月實際收入的考察結果顯示,收入相對較低的繅絲、火柴等輕工行業平均每月在8 元左右,收入較高的造船、印刷等技術類或重工類行業每月平均在40 元上下[8]。 比較而言,科學家的薪俸收入,按高薪500 元計算的話,是熟練工人的10 倍以上,是普通低薪工人的60 倍左右。 低薪的青年科學家收入,按60—80 元計算的話,約是熟練工人的2 倍,是普通工人的8—10 倍。

就戰前相對穩定的社會環境而言,科學職業具有較高的工資標準,收入遠高于其他普通社會階層,比較符合人才價格規律,即受教育程度越高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難度越大的勞動者,其獲得的社會回報也相對較高。 簡單歸納一下,當時社會上低薪工人的月工資8 元左右,稍微掌握一些技術的工人可以到10—15 元,熟練技術工人可以達到20—40元。 工人收入水平低與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有關,以國民教育素質相對較高的上海市為例,能夠識字的職工占比還不足30%。 特別像棉紡織業和繅絲業等低薪行業,文盲占比更是達到90%以上,具有小學文化程度的工人占極少數[9]。 與此相對照的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埔陨蠈W校畢業生起步工資一般都在50 元上下,工作2—3 年后可以達到100 元左右。 比如1933 年南京國民政府頒布的《暫行文官官等官俸表》顯示,公務員最低起點薪俸標準為55 元[10]。 從事知識創新的科學研究人員月工資最低為60 元,起步工資80 元的亦有,工作幾年便可加薪至200 元。 也有一些取得博士學位后直接被聘為教授或研究員的案例,工資待遇可以達到200—300 元。 比如,吳學周1931 年在美國加州理工學院獲得博士學位,1932 年赴德國達姆斯塔特高等工業學校進行訪學,1933 年受邀回國后被聘為中央研究院化學研究所專任研究員,月薪300 元;又如,涂長望1934 年尚未從英國利物浦大學取得博士學位,受竺可楨邀請回國后即被聘為中央研究院氣象研究所專任研究員,月薪300 元;再如,饒欽止從美國取得博士學位后又做了一年的博士后研究工作,1936 年7 月回國后被中央研究院植物所聘為副研究員,月薪280 元[11]。 工作有年、成就在身的高薪科學家普遍在400 元上下,最高者可以達到500 元。 由此可以看出,從業者受教育程度和掌握專業知識能力與其收入呈現出的正相關性是比較清晰的,這也體現了科學知識參與社會收入分配的重要作用。

2 戰時科學家薪俸收入被縮減和貶值

戰爭期間,科學家穩定優越的生活一般都會受到嚴重沖擊。 南京國民政府組建以后,社會雖然相對穩定,但也不得安寧。 一旦觸及戰事,就會縮減科學教育經費,直接影響科學家們的收入和生活。 比如,1931 年“九·一八事變”后,國民政府縮減財政支出,要求公職人員減成發薪①“一·二八事變”發生后,國民政府發布《遷都洛陽宣言》,要求國民政府移駐洛陽辦公期間所屬各機關職員均停止薪給,僅發維持生活費,其中選任特任80 元、簡任一二級75 元、簡任三四級70 元、薦任一二級65 元、薦任三四級60 元、薦任五級及委任一級55 元、委任二級50 元、委任三級45 元、委任四級40 元、雇員35 元。其原來薪給不及35 元者照原額發給。 參見參考文獻[12]第 42—43 頁。。 從中央研究院薪給發放清冊來看,1932 年1 月份發放半薪,2 月份僅發維持生活費。 但標準較公務員稍高,薪在60 元以下者照舊發給,在60 元以上者,僅發維持生活費60 元[12]。 “一·二八事變”后,日本并沒有繼續進攻,戰事危機慢慢解除。 國民政府維持生活費法“行之一月后,覺原定數目實屬過少,致公務員有不能維持生活之苦,且致各機關不能一體奉行,為害甚大”。 遂由時任行政院院長汪兆銘提議,“文職人員在國難期間開支維持生活費每月至多240 元,至少35 元,并按照官階分別擬定數目”[12]。該方案在中央委員會上討論后獲得通過。 但從實際執行情況來看,中央研究院從3 月份起開始正常發放原額薪水,并補發了原來1 月份和2 月份的薪水。 雖然戰事并未繼續燃燒,但戰爭給科學家等薪給階層的收入和生活帶來的影響顯而易見。

1937 年全面抗戰爆發后,國民政府再次要求公職人員減成發薪。 此次中央研究院的具體方法是:50 元以下按照原薪發給;50 元以上者,50 元作基本生活費發放,余作八折發放。 這一辦法從1937 年9 月起執行,直至1940 年底因物價大幅上漲而被取消,之后開始發放全薪。 如物理研究所所長丁燮林研究員,原額月薪是600 元,按照上述公式計算為:(600-50)×0.8+50=490 元。 因此,實際支薪標準為490 元。 同理,中央研究院地質研究所所長李四光原薪為500 元,折扣后實際按410 元支薪標準發放[7]。 表1 是國立中央研究院1937 年9 月份應支薪與實際支薪情況,可以看出各研究所實際得薪率在八至九折。

表1 國立中央研究院1937 年9 月份應支薪與實際支薪情況[7]

中央研究院工資標準雖然按八折發放,但發放過程中再扣除各種稅費、捐款和認購國債等,科學家實際到手薪水并不足八折。 以化學研究所助理員柳大綱為例(表2),1936 年9 月至1937 年8 月(時年33 歲),年薪標準是2160 元,扣除常規稅費后,實際收到薪水2083 元,平均每月薪水173.6 元,扣減額度不足4%。 而在戰后的第一年(1937 年9 月—1938 年8 月),不僅薪水減成發放,更有各種救國公債(分6 次共認購155 元)、飛機捐(每月固定3.08 元,合計36.96 元)、其他捐(合計17.13 元)等扣繳認捐,雖然年薪標準仍是2160 元,但實際所得僅有1619.35 元,平均每月薪水實際得135 元,得薪率為75.0%[6]。

表2 抗戰爆發前后柳大綱年度薪俸扣發情況[6](單位:元)

再如氣象研究所涂長望研究員,1937 年度薪水標準是每月320 元,減成后每月實支標準為266 元。 1937 年9 月至1938 年8 月,涂長望年薪標準原為3840 元,減成后實支3192 元,扣除所得稅(每月固定4.7 元)、救國公債(從1937 年10 月至1938 年3 月每月認購一次,共認購265 元)、飛機捐(每月固定7.98 元)、其他捐(合計8.87 元)等稅費后,實際收到薪水2765.97 元,平均每月薪水實際得230.5 元,得薪率為72.0%[13]。

由上述兩個案例可知,中央研究院里的科學家在戰后第一年里,薪水標準在百元以上者,實際收到薪水基本上折扣至八成以下。 此后的幾年,雖然不再要求認購救國公債,但基本仍在八折左右。 1940 年7 月,為了彌補物價上漲帶來的實際薪水貶值影響,中央研究院給職員額外發放了數額不等的津貼,并入薪俸內按八折發給。 如化學所所長吳學周增加65 元,副研究員柳大綱增加25 元,助理員朱振鈞增加25 元[11]。 但如此數額的津貼在巨大的通貨膨脹面前實屬杯水車薪,科學家生活依然困窘。 為應對物價高漲帶來的薪金貶值,1941 年起薪給才改為全額發放[14]。

為改善戰時公教人員的生活,國民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 1941 年10 月起,為保障教職員實際薪給收入不下降,使其不致改就他業,教育部制訂了《非常時期改善教職員生活辦法》,規定國立各學校教職員享受生活補助費、米貼和其他津貼的待遇。 其中,發給教職員平價“食米代金”,即每人每月得報領食米二市斗一升之代金(時價為每市斗米5 元),由教職員撫養或贍養的家屬若合乎規定的亦可報領。 教職員生活補助費則規定一律發放50 元,對于低薪教職員再額外發放20 元[15]。 食米代金按地區時價計算,不同地區和月份發放金額有所不同。 1941 年竺可楨收支明細中開始出現米貼收入,如9 月收米貼93.5 元(每人17 元),10 月收米貼110 元(每人20 元)([16],頁267)。 竺可楨收到的兩次米貼均是按5 口半人計算,因有子女不滿5 歲者米貼減半的規定。

參照教職員加薪辦法,1942 年初,中央研究院院務會議決定對本院職員一律發給暫加薪。 其中四川區每人每月40 元,桂林區30 元,昆明區50 元,暫加薪待抗戰勝利后即行取消[17]。 從中央研究院職員加薪記錄來看,1942 年1 月對部分人員進行了常規的考績加薪后,3 月又對在職人員進行了一次加薪。 如遷至云南昆明的化學所所長吳學周、助理員柳大綱、天文所所長張鈺哲等均加薪50 元;遷至重慶的氣象所代所長呂炯、植物所研究員饒欽止等均加薪40 元;而遷至廣西桂林的地質所所長李四光、副研究員張文佑等均加薪30 元。 同年8 月,中央研究院再次發放暫加薪。 此次發放特意照顧了低薪人員,研究員和副研究員級別人員加薪30—50 元,助理研究員級別加薪70 元[11]。

全面抗戰期間,中央研究院對法定薪俸標準還進行過幾次調整。 1941 年3 月,中央研究院院務會議通過了《國立中央研究院研究所職員薪給規則》,規定了新的研究人員薪給標準:研究員薪給320—600 元,分為9 級;副研究員也分為9 級,最低額220 元,最高額400 元;助理研究員120—280 元,分為9 級;助理員100—160 元,分為5 級[18]。 此次調整,薪額較之前有所提高,級別更為清晰。 其中,研究人員月薪的最高標準由原來的500 元提升至600 元,最低標準也由原來的60 元提升至100 元。 1945 年抗日戰爭結束前,中央研究院再次調整薪給標準,此時將暫加薪名義取消,均改為了實薪[17]。 研究人員最高薪標準增加至680 元,最低薪標準仍為100 元[19]。

從中央研究院歷次加薪情況來看,全面抗戰爆發后職員加薪頻率和加薪額度有所提高。 仍以化學所柳大綱為例,柳大綱1929 年4 月入職中央研究院,至1937 年7 月共有5 次加薪記錄,平均一年半加薪一次,平均每次加薪16 元。 全面抗戰期間共有8 次加薪記錄,平均每一年就加薪一次,平均每次加薪47.5 元[11]。 全面抗戰爆發前后相比,加薪頻率約是戰前1.5 倍,平均加薪額度約是戰前3 倍。 這不僅與高職別薪俸標準級差變大有關,也與全面抗戰爆發后物價上漲造成的薪津貶值有關。

全面抗戰期間科學家薪金縮水的嚴重程度可以參考當時經濟學者楊西孟的研究,據其統計,在昆明,全面抗戰前平均薪津350 元的大學教授,八年后薪津貶值近至原來的5%。 1937 年上半年,大學教授的每月平均薪津為350 元,至1945 年下半年時,薪津雖然增長了300 多倍,但生活費指數上漲了6000 多倍,薪金實值縮水至1/19。 最困難的1942 年和1943 年的下半年,相對于1937 年,350 元薪津實值每月都不足10 元,最高時薪金貶值超過原來的2.5%[20]。 表3 中顯示的教授薪津平均約數為實領薪水,1937 年下半年因國民政府要求公教人員減成發放薪水,所以出現下跌。 從1941 年上半年開始恢復原薪,同時由于各種補助費的加入,實領薪水才開始逐漸增加。 由于物價陡漲,靠臨時增加的各種補助費仍然不能維持生活。 于是,從1942 年10 月起,公教人員開始實行戰時生活補助費基本數及按薪俸加成成數的辦法領薪[21]。 此時薪金到手數額的計算是以底薪為基數,根據物價上漲的指數(或生活費指數)定出“薪金加成倍數”,再加“生活補助費基本數”[22]。

表3 1937—1945 年昆明大學教授的每月薪津及薪津實值[20]

隨著國民政府財政經濟危機日趨嚴重,法幣貶值日益加劇,政府只得不停地調整基本數和加成數。 短短幾年,生活補助費數額已是底薪的數十倍、百倍甚至千倍。 據竺可楨1944 年12 月10 日的日記記載:“底數原為 800 元,現加至 2000 元;成數原為25 成,現加至 100 成。 故薪水 680 元者,可得月九千四百元,再加辦公費與研究補助費與米貼,將近二萬元一月?!盵23]此時,竺可楨實領薪津數額已是其薪水底數的30 倍。 抗戰結束后,通脹問題非但沒有得到緩解,反而更加嚴重。 1946 年8 月時,南京、上海地區的基本數已達11 萬元,加成數720 倍[24]。 1947 年5 月南京、上海地區的基本數再次上調至34 萬元,加成數1800 倍[25]。 雖然公教人員實領薪水在不斷增加,但受通貨膨脹影響,薪津實值縮水嚴重,呈現驟降趨勢,生活水平也相應地由富轉貧,甚至降至社會底層。

3 戰亂造成科學職業收入優勢消失

受戰爭影響,社會各階層整體收入水平均有下降,但下降幅度不一。 姜良芹和鄭會欣兩位學人在各自文章中均援引了戰爭時期不同行業或階層的實際所得指數表,試圖說明相對于工人和農民等普通階層,公務員、教授等原高薪階層所受損失更為嚴重。 的確,從統計數據來看,低薪階層的實際收入所受影響程度遠小于高薪階層。 這也恰恰可以說明,在戰爭外力因素下,不同職業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越來越小,呈現出不斷趨向同一水平的現象。 也就是說,科學家階層所具有的專業技能等職業優勢在戰時環境下難以正常顯現,收入水平逐步趨同于普通社會階層。 從事知識創新的腦力勞動者與普通體力勞動者的收入之差變小,甚至為負數,從而呈現出腦力勞動者與體力勞動者收入倒掛現象。 比如,在竺可楨日記里記載了1942 年3 月重慶市剃頭匠的收入情況,“(剃頭)每次八元,每日剃十六人,可得128 元,四六分,匠得四分,股東得六分。 渠亦為股東之一,可每月凈賺一千五六百元。 渠自謂較公務員好”([16],頁209)。 而時任國立浙江大學校長的竺可楨,當月收入為:月薪為600 元,校長辦公費400 元,《大公報》稿費40 元,扣所得稅23.6 元后計1016.4 元([16],頁463)。 比較來看,此時的著名大學校長收入水平還不及一個剃頭匠。原因主要在于物價和勞動力價格的大幅上漲,以及薪給階層的收入沒有隨著物價的上漲而進行相應比例的提高。

表4 中的數據更為直觀,以1937 年為標準數100 的話,科學家(近似教授一欄數據)的實際所得呈現逐年快速下降態勢,特別是1942 年困難時期實際所得縮水至近十分之一。 相反的是,工人和農民在全面抗戰爆發后的最初幾年實際所得有所上升,雖然后來有的年份出現了下降,但下降幅度相對較小。 美國學者易勞逸(LloydE.Eastman)認為,國民政府的官員們實際所得并沒有完全反映在表中,否則不會出現被削減90%的收入還依然能夠生存下去的情況[26]。 這一說法姑且不論,但絕大多數的科學家基本都是依靠薪俸收入,表中數據是他們實際所得的真實反映。 如此來看,科學家等知識階層是真正受戰爭影響收入損害較大的群體。

表4 1937—1945 年國統區各階層實際所得指數([26],頁56)

戰爭導致社會不穩定,科學家與普通社會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越來越小,專業知識在收入中的作用越來越微乎其微,科學職業不再具有收入優勢。 1944 年初,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所長傅斯年,在一封信中提到該所從事科學研究職業的情況,“助理研究員之資格,依法律所規定,等于大學之專任講師,然中央研究院之標準,遠比各大學平均之程度為高,此時敝所助理研究員就業大學者,至少為副教授”,并比較了全面抗戰前后該職業的優劣,“此一職業,在戰前頗為舒服,今日所入幾夷為皂隸,弟亦如此也。 若在戰事結束后,固不宜如此,惟值此遽變之世,一切未可測耳”[27]。

陷入戰時窘困之地的傅斯年評價科學研究職業是:戰前頗為舒服,戰時幾乎與衙門里的差役一般。 雖有自嘲之意,但也不失為實情。 戰爭最困難時期,不少科學家不得已而去從事非擅長的體力勞動以謀生計。 1942 年7 月16 日的《大公報》發表社評文章,對知識階層被迫轉向體力勞動作了這樣的描述:“現今教育界的情形,小學教員,多是赤足草鞋,破袴露肉,吃飯無油,大中教員有的轉業為銀行員,懂得機械工程的則是充汽車司機,一些廉介自持的大學校長們,則靠賣舊衣服舊書以貼補生活?!盵28]據張劍考察,全面抗戰爆發后兩年,中國科學社理事會討論的主題已由中國科學社發展的學術問題轉變為生活問題。因為經費困難,迫于無奈,中國科學社將原無償借給交通大學的部分房間開始收取每月100 元租金。 其他房間也收取租金以彌補職工生活費之不足。 同時為了開源,中國科學社其下的明復圖書館也開始收取圖書證費用,由原來免費辦理改為每證5 元。 此時擔任中國科學社雜志主編的人類學家劉咸,因《科學》雜志??I,為尋找生計,不得已從事自己不擅長的實業,與同學王恒守合開煤球廠[29]。 兩位科學家放下智識生產,從事體力勞動謀生,不僅反映了科學職業失去收入優勢,同時也是戰爭導致正常的社會分工失序的一個直接反映。

4 結語

1927 年南京國民政府建立,至1937 年全面抗戰爆發前,國內時局雖有動亂,但大體是相對穩定的。 科學因其重要的職業特性,在國民政府的參與下完成了建制化,確保了科學家穩定的高薪收入和優渥的生活水平,顯示出科學這一新興職業的體面性,以及科學職業在社會上具有的優越地位。 科學職業相對社會其他職業具有較高的“價格”,社會從業者的工資收入與其所受教育程度和從事工作的復雜程度呈現出的正相關性比較清晰,體現了科學知識參與社會收入分配的重要作用。 全面抗戰爆發后,尤其1940 年之后,國民政府財政出現嚴重危機,物價日益高漲,科學家的工資收入和經濟生活受到極大沖擊,實際收入不斷下降。 一方面原因是政府層面的財政經費縮減,科學家薪俸被迫減成發放;另一方面由于通貨膨脹,物價飛速上漲,科學家收入實值不斷縮水,戰爭最困難的時候與戰前相比,實際收入貶值至原來的2.5%,所受損失遠高于其他普通社會階層。

因實際收入的大幅縮減,科學家的生活水平也隨之降低。 隨著情況的不斷惡化,聞名于外的科學家常常陷入不得溫飽的窘況。 盡管國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試圖穩定科學家們的生活,但由于國民政府官員腐敗、政策失誤以及效率低下等諸多原因,科學家的生活并未因此得到有效保障。 科學職業所具有的價值優勢在戰爭面前迅速失去,許多科學從業者不得已紛紛離開科學職業,懂得算數的轉業為銀行員,熟悉機械工程的充當司機,還有科學家開辦煤球廠甚至從事苦力工作。 在不具有穩定社會環境的戰亂時期,科學家所受教育程度和擁有的專業知識技能在收入上的作用無法體現出來。 同時由于不斷膨脹的生活費指數縮短了科學家與其他職業階層收入上的差距,科學家的收入和生活水平與普通工人一樣都處在低水平線上。 甚至一度出現了從事科學職業的腦力勞動者收入遠低于普通體力勞動者的情況,即中國現代史上科學職業化以來的首次“腦體收入倒掛”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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