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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與合理:蘇中抗日根據地糧賦政策研究

2024-01-30 03:06王建華
安徽史學 2024年1期
關鍵詞:公糧編寫組蘇中

閔 莞 王建華

(南京大學 馬克思主義學院,江蘇 南京 210093)

糧賦工作不僅是根據地財經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政黨建立合法性權威、傳遞價值目標的重要方式。目前學界有關中共抗日根據地公糧征收的研究頗為豐富,無論是理論深度抑或史料發掘都有相當的進展。(1)參見周祖文:《動員、民主與累進稅:陜甘寧邊區救國公糧之征收實態與邏輯》《統一累進稅與減租減息:華北抗日根據地的政府、地主與農民——以晉察冀邊區為中心的考察》,分別刊登在《抗日戰爭研究》2015 年第4 期、2017 年第4 期;王志峰:《數目字、民主與動員:從合理負擔到統一累進稅——以太行抗日根據地為中心的考察》,《蘇區研究》2020年第3期。但就地理區域而言,當下研究多側重陜甘寧、華北等根據地,對華中抗日根據地關注不足。(2)筆者目力僅見吳云峰:《淮北抗日根據地救國公糧征收中的反隱瞞斗爭》,《黨的文獻》2020年第1期;任遠林:《華中抗日根據地糧政研究》,華中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年;王明前:《華中抗日根據地糧政述略——以淮北、淮南、皖江抗日根據地為個案》,《河南牧業經濟學院學報》2019年第1期;曾凡云:《華中抗日根據地公糧征收的歷史考察》,《軍事歷史》2021年第2期;詹宜:《華中抗日根據地救國公糧的合理負擔問題研究》,安徽師范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21年。蘇中抗日根據地征糧工作尚無專題研究。作為華中抗日根據地的重要組成部分,蘇中抗日根據地緊鄰上海、南京,其勢“有如以長江及東海為腰之圓錐形,尖端直接長江口上,沿江為威脅敵人之大動脈”(3)《蘇中區黨委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報告》(1942年2月),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1卷,檔案出版社1984年版,第128頁。,是“敵頑力量與我必爭之地”。(4)《蘇中根據地建立后的工作》(1942年2月7日),中共江蘇省委黨史工作辦公室、江蘇省檔案館編:《陳丕顯文選》第1卷,中共黨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34頁。皖南事變后,面對國民黨與日偽的雙重封鎖,蘇中抗日根據地如何制定合理的政策以獲得人民群眾的經濟支持與政治認同,關乎中共在華中地區的存亡問題。本文試以相關檔案資料為支撐,從政權的合法性與經濟的合理性出發,探討中共在蘇中抗日根據地如何通過征糧打下牢固的政治、經濟與社會基礎,從而取得抗戰的勝利。

一、“敵頑夾擊中”的困境

1940年7月間,新四軍江南指揮部挺進蘇中地區,開辟了以黃橋為中心的蘇中抗日根據地。(5)根據地初創時名為蘇北根據地,皖南事變后改稱蘇中根據地。蘇中地區人口稠密,物產豐富,但新四軍初入之時并未立即開展征糧,而是通過借糧或募捐來解決部分給養。皖南事變后,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宣布撤銷新四軍番號,停止一切糧餉供給。毛澤東指示,“新四軍雖已無合法地位,亦不應該去大后方,暫時仍以限制于敵占區及其附近地區活動為原則?!?6)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中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第273頁。為解決部隊“無衣無糧又無錢”的困境,華中局要求各師自籌財糧以解決給養困難,原則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之合理,用之得當”。(7)閔之:《蘇中根據地財會工作的回顧》,中國審計學會、審計署審計科研所編:《中國革命根據地審計史料匯編》,北京工業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462頁。蘇中抗日根據地民主政權遂在自己活動的區域內收稅、征糧,以解決供給、穩固政權。

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華中各地要制定“比較固定的經常的”財政經濟政策,并且“根據地居民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口均應負擔”公糧。(8)《關于建立與鞏固華中根據地的指示》(1940年11月1日),中共江蘇省委黨史工作辦公室、江蘇省檔案館編:《中共中央華中局》,中共黨史出版社2003年版,第54頁。但是中共干部對制定與執行制度化的財經政策并不擅長。據曾任蘇中區黨委書記兼財經委書記的陳丕顯回憶,蘇中抗日根據地開辟初期“我們也不懂得如何征糧收稅,在富庶的蘇中魚米之鄉,我們吃了近一年時間的雜糧”。此外,國民黨地方政府還“派人到我軍控制的區域收稅征糧”,以致黃橋決戰時“部隊給養問題很突出”。(9)《陳丕顯回憶錄·蘇中解放區十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73、174,173、176頁。雖然黃橋戰役后國民黨勢力縮減,但地方實力派如韓德勤余部、李明揚部、稅警總團陳泰運部和一些保安部隊等,依然盤亙于蘇中局部地區,與根據地時有“摩擦”。

更為嚴峻的是,太平洋戰爭爆發后,日偽頻頻對蘇中物產豐富、經濟發達的地區實施“清剿”“清鄉”。1942年,日偽對蘇中三分區進行“清鄉”“清剿”,導致“各階層都曾遭受相當深刻的蹂躪與大量損失”。(10)《秋收運動總結報告——蘇中三分區黨政軍擴大會通過》(1942年10月),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1卷,第406頁。1942年至1944年,日偽集結1.5萬兵力,對蘇中四分區先后進行了“軍事清鄉”“政治清鄉”“延期清鄉”與“高度清鄉”等多輪打擊。(11)南通市稅務局、中共南通市委黨史工作委員會編:《江海奔騰(南通財經史料專輯)》,1991年印,第4頁。日偽對根據地長時間、高強度、多方面的打擊,不僅破壞了根據地內部間的聯系,同時也縮小了根據地范圍,加之日偽在“以戰養戰”方針下對民眾財糧的掠奪,極大加劇了蘇中抗日根據地的經濟困境。

皖南事變后,中共中央中原局就強調“在敵頑夾擊中奮斗,將是華中我黨我軍今后斗爭的特點”。(12)《中共中央中原局關于打破國民黨進攻及日軍“掃蕩”的指示》(1941年1月2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資料叢書編審委員會編:《新四軍·文獻》(2),解放軍出版社1994年版,第245頁。中共要在敵后堅持長期抗戰,首先必須保障部隊獲得可持續供給。然而正如陳丕顯所言:“‘兵馬未動,糧草先行’,講起來很簡單,但要充分認識它的重要性,真正付之實行,不經過親身經歷,就很難深刻體會到?!睂μK中抗日根據地而言,在敵、我、頑三股勢力交織對峙中,如何“獨立自主、自力更生地解決給養問題”,是“一門新學問,有待從頭學起”。(13)《陳丕顯回憶錄·蘇中解放區十年》,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73、174,173、176頁。

二、征糧草案落地

為“團結和組織蘇中人民的大多數”堅持長期抗戰,蘇中區黨委要求各地“將農民生活問題,將廣大群眾的要求抓住”(14)《蘇中區黨委一年來工作總結報告》(1942年2月),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1卷,第171、172頁。,積極組織群眾開展減租減息運動,同時大力發展農抗會等群眾團體。(15)《關于堅持蘇中長期斗爭的決定》(1941年11月22日),江蘇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003-001-0072。據統計,1941年夏收運動中參與二五減租的群眾約100萬,其中有40萬農民獲得減租利益。(16)《蘇中區黨委一年來工作總結報告》(1942年2月),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1卷,第171、172頁。減租減息和群眾運動的蓬勃發展無疑增強了中共在根據地的影響力。

因勢利導,借助夏收運動的影響,蘇中抗日根據地開始著手推動征糧工作。1941年5月,《蘇北行政委員會征糧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出臺,成為各地征糧的原則性文本。根據該《條例(草案)》,征糧依據田畝質量和數量實行“分等訂定征額”,即田畝分為甲、乙、丙三等,每畝分別征收9市斤、6市斤與3市斤,“另按業戶田畝數分級,凡超過100畝以上者,分五級累進加征若干”。(17)楊廷尉、袁中丕、朱俊主編:《江蘇財政史料叢書》第2輯第3分冊,方志出版社1999年版,第31頁。租種田公糧由業主和佃戶分擔,比例為業七佃三。佃戶先代繳業主部分,其后在向業主交租時抵算。(18)南通市稅務局、中共南通市委黨史工作委員會編:《江海奔騰(南通財經史料專輯)》,第279頁。

回顧1941年蘇中抗日根據地夏季公糧征收情況(見表1),全區11個縣中有5個縣被評定為未完成任務,部分地區如東臺縣雖加上所收代金后被視為完成任務,但僅就實物征收數目而言亦并未完成。三個分區橫向比較之下,四分區因為如皋縣超額完成數較多,因而完成情況最好,二分區次之,三分區只完成了實物征收任務的半數。就整體而言,在不考慮代金的情況下,32萬擔的征糧任務只完成了23.68萬擔,完成率為74%,這并非一個理想的成績。

表1 1941年蘇中抗日根據地夏季公糧征收統計表

表2 蘇中根據地1941年與1942年糧賦征收標準對照表 單位:市斤/畝

1941年部分地區征收不達標,可歸于以下幾個方面原因。第一,皖南事變發生不久,多地仍處于游擊狀態,缺乏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對征收工作的開展造成了極大阻礙。群眾對中共能否立足持觀望甚至懷疑心理,擔心交糧之后中共離開,還要再次向日偽頑繳納,為自身利益考量而故意拖延甚至拒絕繳納。1941年東臺縣財經局在夏征大會上注意到“群眾對我們尚存觀望心理”。秋季大“掃蕩”開始后,“造謠破壞者乘機而起,說我們要走,群眾對我們由觀望開始懷疑,又加該季荒歉,或抗不交糧或借故推延”。(19)《東臺縣財經局三年來財經工作總結》(1943年5月6日),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2卷,檔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384、383、388頁。第二,征糧人員經驗不足。蘇中抗日根據地通過開辦訓練班的方式,將征糧干部從1940年的40名迅速擴充至1941年征收前的300名。(20)《蘇中區黨委一年來工作總結報告》(1942年2月),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1卷,第161、157頁。但是短期培訓顯然不足以應付征糧時的復雜情況。第三,缺乏準確的征收表冊作為參照,導致征收過程中出現較大偏差。很多地區沒有進行詳細的實地調查,依舊參照國民政府的舊冊征收。有的地區“無田畝冊,只好以群眾自報為依據”(21)楊廷尉、袁中丕、朱俊主編:《江蘇財政史料叢書》第2輯第3分冊,第31頁。,而“群眾所報田畝數均抱敷衍態度,短報田畝數字驚人,三十畝一戶者,實寥寥可數,百畝以上者,更不可多得”。(22)《東臺縣財經局三年來財經工作總結》(1943年5月6日),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2卷,檔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384、383、388頁。這些問題與不足都有待日后進一步完善。

可見,蘇中抗日根據地通過制定《條例(草案)》并付諸實踐,使征糧工作有了初步進展,“向地主富紳募糧,向農民借糧,向市場買糧的困難局面”得到改善。(23)江蘇省中共黨史學會編:《江蘇抗日戰爭史》,中共黨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311頁。但是要扎根蘇中,取得群眾的信任及支持,并非一蹴而就。就征糧工作而言,要達成預定征收目標,盡快擺脫財政困境,仍需在政策與實踐等方面加以完善改進。

三、不斷完善的糧賦政策

蘇中抗日根據地的糧賦工作經歷了由簡單向細致,由大刀闊斧向精細深入轉變的過程。(24)《陳丕顯對夏收運動的總結》(1942年9月),江蘇省檔案館藏,檔案號:2232-002-9268-001。在此進程中,抗戰目標和群眾利益的合理化、一體化一直是蘇中糧賦政策所追求的目標。

(一)并賦征糧

蘇中抗日根據地的田賦征收略晚于公糧征收。1940年,新四軍初入蘇中時并未征收田賦。1941年除興化外,各縣始征田賦(25)《蘇中區黨委一年來工作總結報告》(1942年2月),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1卷,第161、157頁。,但入不敷出的現象并未好轉,如泰東行署1941年征收田賦30萬元,當年支出卻需35萬元,“不敷數由公糧變價中彌補”。(26)《東臺縣財經局三年來財經工作總結》(1943年5月6日),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2卷,檔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384、383、388頁。

1942年3月,日偽宣布法幣貶值,其后禁止法幣流通,引發極大金融波動。(27)《蘇中區黨委關于敵汪排斥法幣及我根據地發行抗幣的決定》(1942年10月24日),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1卷,第278頁。以現金形式收取的田賦本就入不敷出,在法幣劇烈貶值的情況下折價更快。在此情形下,蘇中抗日根據地決定實行并賦征糧。

所謂并賦征糧,即田賦與公糧都以糧食這一實物形式一并繳納,不再接受現款。實行并賦征糧是戰時財稅政策的優化選擇,將田賦折合成糧食,可顯著增加戰略儲備,抵抗貨幣波動,而且有些糧食豐富的地區還可使用糧食換取其他必備的戰略物資。從蘇中抗日根據地1941年與1942年征糧標準對照表可以看出,在實行并賦征糧后糧食征收的數目明顯增加。以稻米為例,夏征中甲種田增加33.3%,乙種田增加50%,丙種田增加100%。

其實,田賦以糧食的形式征收并非中共獨創,國民政府同時期也采取類似的形式征收糧賦。但不同的是蘇中抗日根據地1941年即取消國民政府苛捐雜稅20余種,免稅50余種。(28)江蘇省新四軍和華中抗日根據地研究會、中共南通市委黨史工作委員會編:《粟裕與蘇中》,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96頁。1942年起為了減輕人民負擔,進一步規定田地除征糧賦外,不征任何附加。而同期日偽、國民黨方面對每畝攤派的糧食數目是根據地的3倍,苛捐雜稅也沒有減少。(29)參考《泰北地區秋征總結報告》(1942年11月15日),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1卷,第536頁。國民黨統治區人民負擔糧賦的同時,“還要加上每保每月情報費大米二十四擔,每月每鄉辦公費十五擔,另外還有什么鞋子捐、衣服捐、家屬捐、菜金捐、魚捐、鴿子捐等項數不清”。(30)《稅警征米每畝七十二斤》,《江潮報》1944年7月12日,轉引自揚州市糧食局:《揚州市糧食志歷史文獻資料匯編(1942—1949)》,1987年印,第9頁。日偽“清鄉”區人民更是苦不堪言,1942年在泰興路南某鄉,“敵偽所加諸該地人民的捐稅即達二十九種之多。在四個月中,平均每個大地主每畝田負擔達七十八元,富農每畝田負擔五十六元,貧農每畝田負擔四十五元,其他封樹封草,因筑路而平毀之田畝及勞動力負擔,以及直接搶掠尚不在內?!毕啾戎?在中共領導的“泰興路南,廣陵鎮蝦蟆圩公路洞之中幾方里路之間地區,秋收秋征工作,今年仍照常進行,并有個從未參加我們會議的士紳,破例出席了此次區公所召集的秋征會議,表示擁護我們的政策”。(31)《秋收運動總結報告——蘇中三分區黨政軍擴大會通過》(1942年10月),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1卷,第406、407頁。這個例子從側面反映出實行并賦征糧后,不僅沒有加重人民負擔,而且“群眾對征糧認識進了一步,打下了合法的征糧基礎”。(32)《東臺縣財經局三年來財經工作總結》(1943年5月6日),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2卷,第384頁。

(二)合理化累進

1942年2月,華中局頒布《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政策草案》,要求各地區征糧采用“漸進的簡易累進制”,同時強調“貧農中農與富農、富農與小地主、中小地主與大地主的負擔必須有區別”。(33)《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政策草案》(1942年2月),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1卷,第52頁。實行累進制的前提是掌握土地占有情況。因此蘇中抗日根據地進行了田畝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將田畝分為甲乙丙三等,再按照等級“從畝征收”。此外,100畝以上分三級累進,標準為“101—300畝者每畝加征半市斤;301—500畝者每畝加征1市斤;501畝以上者每畝加征2市斤?!?34)江蘇省中共黨史學會編:《江蘇抗日戰爭史》,第312頁。同年秋季,田畝等級調整為四等,累進等級改為五級,其中“100畝以上土地者,每畝加征0.5斤;200畝土地以上者,每畝加征1斤;300畝以上土地者,每畝加征1.5斤;400畝以上土地者,每畝加征2斤;500畝土地以上者,每畝加征3斤?!?35)南通市稅務局、中共南通市委黨史工作委員會編:《江海奔騰(南通財經史料專輯)》,第81頁。上述征收辦法可以歸納為“從畝征收,簡易累進”。

“從畝征收,簡易累進”的征收辦法其優點在于簡單易懂、操作方便,但也存在明顯缺點。在對1942年夏征進行總結時,蘇中區黨委糧賦研究組就認為這一方法有四個弊端:其一,未能維護貧農的利益。機械地按畝征收,使得“貧農三、五畝以下者,不但公糧交不起,而且連田賦也交不起”。其二,未能照顧中間階層的利益。蘇中地區田產“在百畝以下者多系中間階層,中小地主富農中農居多”,“百畝以下不累進”造成這部分中間階級承擔的任務更重,不符合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提出的“爭取中間階級,照顧其利益”的策略。其三,百畝以上及甲等田的征收率較輕,形成田壞田少者負擔重,田多田好者負擔輕的不合理現象。其四,蘇中除墾區外,百畝以上的佃戶不多,因此佃戶不能累進征收,這與中央指示不吻合。(36)《蘇中區黨委夏收總結會議》(1942年9月),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1卷,第273頁??傮w來看,“從畝征收,簡易累進”的辦法還有很大改進空間。

蘇中區黨委本欲于1943年借鑒淮海地區的征收辦法,即“以地畝多少劃分征收糧的等級,以收獲量大小,決定土地等則”。(37)《蘇中區黨委夏收總結會議》(1942年9月),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1卷,第273頁。但是由于日偽頻繁“清鄉”,大規模改革難以實施。蘇中區黨委決定繼續沿用1942年的方法,等待合適的時機再“實行更合理的農業統一累進稅”。(38)管文蔚:《管文蔚文集》,中共黨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211頁。

1944年6月,華中局召開財糧會議,再度強調征糧要做到公平、合理、簡單,并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法,即“以每戶人口平分每戶田畝數,根據每人平均田畝數及其土質,再訂出公糧征收率”。(39)《論新的糧食制度——征收、保管、支撥、領用》(1944年6月29日),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3卷,檔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154頁。將土地平均到人,按人均收獲量分級累進計征無疑比從畝分等定額累進征收的方法更為合理,但是這個做法需要進行戶籍調查、田畝登記造冊、等級評定、征收率核算等一系列細致的工作。如此細致的征收辦法,戰爭環境下難以在短時間內普遍實施。但為了驗證政策的合理性以及為之后積累經驗,1944年蘇中區在大豐縣對人均收獲量累進征收進行了試點,具體為“人均收獲不滿150斤的免征公糧,人均收獲150斤以上者,分14級累進計征,2300斤以上者不再累計增加”。除大豐縣外,“其余各縣均按各戶田畝數分8級累進征收”。(40)楊廷尉、袁中丕、朱俊主編:《江蘇財政史料叢書》第2輯第3分冊,第33頁。八級累進于5畝至99畝之間增加四個累進等級,從而改善了“百畝以下不累進”的缺陷,合理區分了貧農、中農和富農的負擔率。

抗日戰爭勝利后,征糧工作有了進一步細化的條件。有些地區增加田畝分等,如三分區田分五等。有些地區在田畝分等基礎上又分則,如四分區為五等十五則,五分區夏征田分三等六則,秋征為三等九則。累進等級亦有很大變動,三分區按十五級累進,五分區夏征時還是八級累進,到秋征時按51畝到1000畝以上實行二十級累進。(41)征收累進數據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4卷中的史料整理而來。應該說田畝累進等級的不斷細化對于實現各階級負擔合理化有重要意義。雖然戰爭對田畝調查與評定工作產生負面影響,但蘇中抗日根據地的征糧工作從政策到實踐都一直朝著公平合理的方向穩步前進。

(三)公糧與民食的雙向權衡

毛澤東強調:“雖在困難時期,我們仍要注意賦稅的限度,使負擔雖重而民不傷?!?42)《毛澤東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95頁。相較于國民黨軍隊以米面為主的糧食供應,新四軍則堅持與民同食的原則,即群眾收什么就征什么,群眾有什么就吃什么。即便如此,敵偽的“掃蕩”封鎖加上自然災害的影響,使得蘇中地區的中共黨政軍與群眾仍然面臨著普遍的糧食問題。

為了減輕人民負擔,蘇中區黨委要求制定糧賦政策時“不但要保證黨政軍民有飯吃,而且要老百姓也有飯吃,要負起調節民食的任務”。(43)《蘇中區夏收運動總結》(1942年9月1日),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1卷,第261頁。在“迅速、簡便、公平、切實”的原則下,1943年秋征時,蘇中區黨委決定按照1942年秋征的標準打九五折征收(44)《蘇中區黨委關于秋季工作的指示》(1943年7月1日),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2卷,第76頁。,各地據此再酌定細則。1944年夏征時,蘇中境內因“清鄉”受損嚴重的地區按九折征收,損失慘重戶可申請減征或免征。(45)南通市稅務局、中共南通市委黨史工作委員會編:《江海奔騰(南通財經史料專輯)》,第82,289、293,37頁。1945年夏征時,蘇中行署規定豐收地區按上年標準執行,災情嚴重的地區“減成征收”。(46)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國農民負擔史》編輯委員會編著:《中國農民負擔史》第3卷《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革命根據地的農民負擔(1927—1949)》,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0年版,第500頁。

此外,蘇中區黨委在歷年征收中都強調對貧困者、抗屬、田地荒欠者以及反“清鄉”斗爭中嚴重受損者實施減免。減免額度由各級政府、農抗會和地方士紳在減租征糧前組織勘收委員會進行實地勘察,核實其實際情況及損失程度后酌定。(47)《陳丕顯對夏收運動的總結》(1942年9月),江蘇省檔案館館藏,檔案號:2232-002-9268-001。即使征收任務艱巨,根據地政府也一再強調:“對于荒歉及赤貧抗屬的減免,必須認真執行,不能因為追求任務的完成故意提高成數,或者為了根據議租成數確定征收標準減少財政收入,對新解放區應根據其受敵偽蹂躪的程度酌量減輕其負擔?!?48)《蘇中四分署關于秋征工作的指示》(1945年9月7日),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4卷,檔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390頁。

打折減免的同時,蘇中抗日根據地還從公糧中拿出一部分作為糧貸和救濟糧發放給群眾。以四分區為例,1942年發放救濟糧82.5萬公斤,救濟災民13.7萬人;(49)南通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南通市志》下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1712頁。1943年發放農貸糧2390擔,救濟糧4640擔,合作社互濟糧食1440擔,救濟災民達32.4余萬人;1944年支撥救濟糧7000余擔,發放農貸糧1.5萬擔。(50)南通市稅務局、中共南通市委黨史工作委員會編:《江海奔騰(南通財經史料專輯)》,第82,289、293,37頁。救濟工作得到了群眾的肯定,當地有士紳反映:“現在敵人頻繁‘掃蕩’,土匪為患,形勢艱難,這次災荒如果不是抗日民主政府救濟工作做得好,不知將會鬧到什么地步!”(51)南通市稅務局、中共南通市委黨史工作委員會編:《江海奔騰(南通財經史料專輯)》,第82,289、293,37頁。正如新四軍一師師長粟裕所言:“正當蘇中局勢動蕩不安的時候,我們發出了農貸,這就不啻為惶惑不安的人民注下了一劑定心針,使許多無稽謠傳完全破滅,黨政軍在人民中的威信加倍的提高?!?52)江蘇省新四軍和華中抗日根據地研究會、中共南通市委黨史工作委員會編:《粟裕與蘇中》,第92頁。

打折征收和救濟減免是蘇中抗日根據地在經濟極困難的境地中,優先以群眾利益為考量所制定的政策,體現了馬克思列寧主義政黨堅持以人民群眾為中心的政策導向。但是擺在眼前的現實是抗日軍隊和大量的脫產人員需要糧食供給,于是蘇中抗日根據地積極響應黨中央的號召,在部隊和機關中開展精兵簡政和大生產運動以應對糧食的短缺,通過一定程度的自給實現民食與公糧的平衡。

四、蘇中糧賦政策的實效

蘇中抗日根據地的糧賦工作,是中共在敵后堅持抗戰,開展經濟工作的一個縮影。其政策演進體現了中共在制定政策時兼具經濟性、政治性與人民性的多重考量,其實施成效可以歸為以下三點。

其一,解決部隊給養問題,為堅持蘇中長期抗戰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毛澤東曾斷定,“華中敵、頑、我的三角斗爭是長期性的,三方中無論哪一方均不可能迅速解決問題?!?53)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中卷,第287頁。在長期的三角斗爭中,糧食作為重要的戰略給養,關系根據地的穩固與發展。通過糧賦政策的實施,蘇中抗日根據地糧賦征收數量呈現出逐年穩步增長的良好局面。據統計,蘇中抗日根據地1941年春夏兩季(54)1941年春季為補征1940年秋季公糧。征得公糧30多萬擔,秋季征得大米5.8萬擔,雜糧15.4萬擔;(55)《管文蔚回憶錄續編》,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96頁。1942年夏秋兩季糧賦收入近1億斤,比1941年增長85%以上(56)楊廷尉、袁中丕、朱俊主編:《江蘇財政史料叢書》第2輯第3分冊,第32、33、34頁。,完成了華中局指定的“百萬擔公糧、三千萬元稅收”的任務;(57)《管文蔚文集》,第137、210頁。1943年全年共征收糧賦16986.1萬斤,比1942年增長69.8%;(58)楊廷尉、袁中丕、朱俊主編:《江蘇財政史料叢書》第2輯第3分冊,第32、33、34頁。1945年全年實征糧賦19515.6萬斤。(59)楊廷尉、袁中丕、朱俊主編:《江蘇財政史料叢書》第2輯第3分冊,第32、33、34頁。如此大量的糧賦收入,不僅保障了軍隊的供給,鞏固了抗日民主政權,更堅定了根據地軍民堅持長期斗爭的信心。正如華中局在評價根據地財經工作時所指出的:“他們任務的完成,對國家、對民族、對革命均有極大的功績,并不次于前線殺敵的將士,應該同樣受到最大的獎勵?!?60)江蘇省張家港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江蘇文史資料》第39輯《張家港人物選錄》,《江蘇文史資料》編輯部1991年版,第57、58頁。

其二,合理的糧賦政策兼顧了公糧與民食,為根據地政權奠定了合法基礎。

受皖南事變沖擊,中共在華中的生存空間被擠壓,政治合法性遭到質疑。根據地群眾則飽受日偽“清鄉”之苦,糧食供給緊張。此種境況下,“將收入最可靠的公糧田賦,能確實而無遺的征收起來”(61)《華中財委會對華中財經工作意見》(1945年12月),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4卷,第136頁。,并非靠單純的行政手段就可達成。蘇中抗日根據地在確定糧賦標準時,尤其注重與“敵偽頑友做一個很好的比較”,并在有限的條件下逐年推動征收標準的改進以保障政策合理性。根據地群眾表示,“過去反動派和二黃在鄉下攤捐,你報多了全家都沒得吃,自從民主政府來征糧,又不欺侮窮人,負擔公平又合理?!?62)《紫石縣總結夏征 人民自動補報六萬畝》,《蘇中報》1944年8月26日第1版,江蘇省檔案館藏,檔案號:GB-010-039-026。即便在游擊區或邊界區,群眾對繳納公糧的認識也“在基本上有了轉變,認為完納糧賦已是民眾應盡的義務”。(63)《泰北地區秋征總結報告》(1942年11月15日),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1卷,第535、536頁。甚至一些邊界地區的群眾紛紛選擇逃往根據地,以躲避日偽或國民黨稅警團的壓迫。一來一去之間,是人民群眾對中共的認可與選擇,更是中共在蘇中地區獲得政治合法性的重要體現。

其三,合理的糧賦政策,使中共贏得了與日偽頑等勢力圍繞“糧食”展開的斗爭。更為重要的是其間中共的群眾觀念和斗爭藝術日漸成熟,黨群一體化優勢彰顯了軍民協同作戰的人民戰爭樣態,從而為反“清鄉”勝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蘇中地區是日偽“清鄉”行動的主要實施地。日偽在“清鄉”區內增筑據點,控制交通要道,進行嚴密封鎖,對根據地實施分進合擊。為在經濟上粉碎“偽化”陰謀,政治上聯系群眾,蘇中抗日根據地提出“武裝保衛糧食”的口號。各部隊紛紛組織插秧隊、割麥隊、運輸隊等,武裝掩護群眾收割,開展助收助耕運動。(64)《軍區當局命令各部隊除武裝掩護夏收夏耕并開展助收助耕運動 政治部具體指示三項進行辦法》,《蘇中報》1944年6月1日第1版,江蘇省檔案館藏,檔案號GB-010-039-001。同時,“發動群眾以各種方式——公開的秘密的合法的與非法的,武裝的和平的不斷的進行反偽化、反偽捐偽稅、反掠奪斗爭,幫助人民保產減輕民力的損害?!?65)《蘇中四專署關于加強財經工作克服財政危機的決定》(1943年7月7日),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檔案館財政經濟史編寫組編:《華中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史料選編·江蘇部分》第2卷,第214頁。在各級黨委的帶領下,群眾對敵斗爭蓬勃開展。如西縣(66)現為江蘇省南通市下轄的如皋市。石莊、江安兩萬多群眾包圍水洞口偽軍據點,如皋大丁莊民兵集合周圍群眾3萬余人驅走下鄉搶糧的100多名偽軍,一直追至據點。(67)《管文蔚文集》,第137、210頁。反“清鄉”斗爭中,“軍民越斗越團結”,群眾積極繳納好糧支持新四軍抗戰,連“過去不肯送糧的頑戶”都開明了。(68)《反“清鄉”軍民越斗越團結 海啟人民踴躍繳好糧》,《蘇中報》1944年7月22日第1版,江蘇省檔案館藏,檔案號:GB-010-039-017。蘇中抗日軍民用實際行動護衛了公糧與民食,粉碎了敵人妄圖在“清鄉”“掃蕩”中消滅新四軍的計劃。

“戰爭對制度的影響,必然與交戰各方調動資源的方式聯系在一起?!?69)王建華:《人民戰爭對制度成長的多重影響》,《中共黨史研究》2020年第1期,第146頁。中國革命的實際情況決定了鄉村成為中國共產黨汲取資源的主要來源。蘇中抗日根據地糧賦政策從制訂到不斷調適完善的歷程,從一個側面再現出人民戰爭與制度成長的動態過程。通過對糧賦政策的合理化完善,蘇中抗日根據地黨政軍正確地處理了糧食供給與群眾路線的關系。中共正是通過植根于人民群眾之中,充分依靠和發動群眾,在保護根據地糧食的同時,與群眾結成牢不可破的軍民魚水關系,拓展了生存與發展空間。當群眾成長為革命斗爭的生力軍,在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中,日偽的退敗也就不再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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