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作者制度是國際學術界通行學術規范。為規范通訊作者署名、提升教育學術規范水平、調動各方學術積極性、引領學術共同體發展,《教師教育論壇》擬從2024年第1期起,實行通訊作者制度。
第一,所有作者必然是對論文做出實質性貢獻的研究者。
第二,通訊作者必須是研究負責人、成果責任人、通訊聯絡人,一般為師生合作中的導師,或同行合作中的整體設計者、過程把關者與課題(項目)主持者。
第三,凡有意署通訊作者的文章,務必由意向通訊作者本人投稿。意向通訊作者資格應得到論文所有作者同意。雜志社只與意向通訊作者聯系溝通。凡意向通訊作者不是投稿者,雜志社將不考慮通訊作者署名問題。意向通訊作者投稿時,務請提供準確、常用的電子郵箱等有關信息。
第四,務請作者嚴守科研誠信,根據參與研究的實際情況確定意向通訊作者,不為署而署。雜志社保留是否署名、是否將不遵守約定的作者納入黑名單的權利。
第五,在一篇文章中,最多支持1名作者為通訊作者。
第六,一旦確定署通訊作者,將在“作者簡介”處注明。
《教師教育論壇》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