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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干涉話語體系的新發展

2024-03-18 18:55岳漢景
世界經濟與政治論壇 2024年1期
關鍵詞:敘政府化武武力

岳漢景

摘?要

敘利亞沖突的演進與美國的干涉密不可分,實際上美國早就成為此場沖突的重要一方。受主權原則及禁止使用武力原則等的限制,美國不得不為自己本質上完全非法的一系列對敘干涉活動提供規范性依據。但是美國原有的相關干涉話語體系已經不能滿足對敘干涉的需要,因此美國對其進行了更新發展。這種發展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即“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的發展、“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體系的發展、“人道主義干涉”話語體系的發展。在敘利亞沖突背景下,美國發展上述三類話語體系的路徑,分別是重構“合法政府”話語、重構“自衛”話語、構建禁化武新話語。美國對三類干涉話語體系的發展,本質上都是對其霸權邏輯的翻新,其中國際負面影響最大的是“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的發展,另外兩個方面則在一定程度上服務于“親民主干涉”活動及其話語體系的發展。

關鍵詞?干涉話語體系?“親民主干涉”?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人道主義干涉?敘利亞沖突

敘利亞沖突

對于2011年以來的敘利亞局勢有多種表述,如“敘利亞危機”“敘利亞內戰”“敘利亞戰爭”“敘利亞問題”“敘利亞沖突”等。本文使用“敘利亞沖突”,主要依據沖突的外延和2011年以來敘局勢的總體特點?!白铒@而易見的沖突種類,從國家層次上劃分,包括國際戰爭和國內戰爭、革命、政變、恐怖活動、暴亂、示威、制裁等?!眳⒁姡耗呤佬?,等.?當代西方國際關系理論[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1:269.敘局勢的演進是國內、地區和全球三個層面的眾多行為體矛盾斗爭的結果,其包含了上述從國家層次上劃分的沖突的幾乎全部外延。已持續十余年,但目前仍看不到盡頭。中國對敘沖突高度重視。早在2013年9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會見時任美國總統奧巴馬時,就闡述了中方關于敘問題的原則立場,強調政治解決是唯一正確出路,呼吁維護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

習近平會見美國總統奧巴馬[N].?人民日報,20130907(01).中方立場切中了敘沖突的要害。后來的事態發展進一步表明,敘沖突之所以長期難解,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美國等國對敘非法干涉。為了使其對敘干涉具有所謂的正當性甚至合法性,美國充分利用并發展了其干涉話語體系。

本文探討敘利亞沖突背景下美國干涉話語體系的新發展,因此有必要先對“干涉話語體系”作一簡單說明。這里的“干涉”,“指一個國家或其代理人實施的旨在影響另一個國家的行動或態度的任何行動,但特別指以武力相威脅或使用武力的行為,因為武力特別具有侵入性,特別具有說服力,而且往往特別令受其支配的國家憎恨”

M?N?S?Sellers.?Intervention?under?International?Law[J].?Maryland?Journal?of?International?Law,?2014,?29(1):?1.。干涉行為反映的是干涉主體的權力和利益訴求?!霸捳Z”概念是多義的,本文將“話語”“作為語言的使用,作為國際政治中具體問題的具體交流互動(方式)”

Anna?Holzscheiter.?Between?Communicative?Interaction?and?Structures?of?Signification:?Discourse?Theory?and?Analysis?in?International?Relations[J].?International?Studies?Perspectives,?2014,?15(2):151.,將其“定義為一種特定的行為邏輯,它依賴于交際互動發生的制度和規范環境”

Anna?Holzscheiter.?Between?Communicative?Interaction?and?Structures?of?Signification:?Discourse?Theory?and?Analysis?in?International?Relations[J].?International?Studies?Perspectives,?2014,?15(2):147.?!罢涡袆颖仨毥⒃谡斝院蜋嗔ο鄥f調的基礎上?!?/p>

Edward?H?Carr.?The?Twenty?Years?Crisis,?19191939:?An?Introduction?to?the?Study?of?International?Relations[M].?London:?Macmillan,?1946:?97.“干涉話語”因此指(武力)干涉行為的邏輯,是使干涉行為合理,甚至合法的工具?!案缮嬖捳Z體系”在內涵上指為一國或國家集團的非法干涉活動進行合理性、正當性,甚至合法性辯護的系統化、理論化的話語組合。它的主要特點是,雖具有規范的性質(如一種行動邏輯且包含著重要的價值因素),但尚未被國際社會普遍接受,因而僅是可能的國際規范。如果被國際社會普遍接受,那么干涉話語體系就將成為國際規范的一部分。換句話說,是否被國際社會普遍接受,是區分國際話語體系與國際規范的重要依據。

國際規范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有約束力的國際法,其有兩種形成方式,即通過條約(treaty)和習慣(custom)。條約被認為是基于主權國家的同意而具有約束力的。通過習慣國際法產生的義務,對各國具有約束力,即使這些義務從未得到各國談判商定和書面明確認定。第二類國際規范是國際政治協議(agreement)。主權國家之間締造的大多不是條約,而是政治協議。這些協議對各國沒有約束力,被認為僅僅是政治承諾,很像政客們在選舉過程中作出的承諾。它們通常采取決議(resolutions)的形式,但也可以有宣言(declaration)、協議(accord)、約定(deal)等形式。第三類國際規范是被多數國家認可并自覺執行的,由一些咨詢性質的國際委員會和專家們提出意見,但這一類國際規范很少。

J?D?Stefano?Gennarini.?What?Is?an?International?Norm??How?Is?It?Created?and?Why?Does?It?Matter?[EB/OL]DEFINITIONS(20190516)[20231015].https://cfam.org/wpcontent/uploads/2WhatisanIntemationalNorm2.pdf.

依據上述對國際規范的分類,所謂的“話語體系被國際社會普遍接受”,也可以理解為話語體系以國際法、國際政治協議等形式存在。這時的國際話語體系已經成為國際規范。美國的相關對外干涉理論或學說,并沒有被國際社會普遍接受,因而還沒有成為國際規范,只是一種話語體系。

由于國際話語體系具有國際規范的性質,因此它不但可以通過話語本身表現出來,更可以通過具體的對外行為表現出來,因為對外行為往往承載著某種行動邏輯。因此,干涉話語體系的發展不但可以通過干涉話語的新變化表現出來,也可以通過某些獨特的干涉行為表現出來。下文對干涉話語體系發展的討論,即著眼于相關干涉話語的變化情況和干涉行動的獨特性質。當然,這種討論也離不開上文所說的“交際互動發生的制度和規范環境”。

美國對敘一系列重大干涉行動很明顯是違反國際法的,那么其所利用的干涉話語體系是什么呢?經過初步研究發現,在干涉敘利亞過程中,美國利用的干涉話語體系主要包括三類,即“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體系、“人道主義干涉”話語體系。

然而,美國對敘利亞的干涉行為與其過往的相關干涉行為既有共性也存在著明顯的特殊性,那么美國是如何發展相關話語體系從而為這種特殊性進行辯護的呢?到目前為止,學術界尚無直接回答上述問題的研究成果。盡管如此,已有不少論述間接地對此問題提供了一些回答。部分學者論及敘沖突背景下美國發展“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的路徑,認為以美國為首的國家在敘利亞的干涉言行正試圖為政府合法性設定“國際標準”。

Kerstin?Odendahl.?National?and?International?Legitimacy?of?Governments[J].?ESIL?Reflections,?2015,?4(5):17.另有一些涉及敘沖突背景下美國發展“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體系的策略。

Michael?P?Scharf.?How?the?War?against?ISIS?Changed?International?Law[J].?Case?Western?Reserve?Journal?of?International?Law,?2016,?48(1):?154;?Oren?Gross.?Unresolved?Legal?Questions?Concerning?Operation?Inherent?Resolve[J].?Texas?International?Law?Journal,?2017,?52(2):?221253;?Louise?Arimatsu,?Michael?N?Schmitt.Attacking?“Islamic?State”?and?the?Khorasan?Group:?Surveying?the?International?Law?Landscape[J].?Columbia?Journal?of?Transnational?Law?Bulletin,?2014,?53(1):129;?李壽平,王志佳.?試論國家境外武力反恐的合法性[J].?法學雜志,2016(9):4654;?何志鵬,王惠茹.?“非國家行為體”對使用武力法的挑戰與發展——兼評“不能或不愿”測試[J].?法學雜志,2019(8):4455.還有人指出了敘沖突背景下美國發展“人道主義干涉”話語體系的種種表現。

Daniela?Abratt.?US?Intervention?in?Syria:?A?Legal?Responsibility?to?Protect?[J].?Denver?Law?Review,?2017,?95(1):?2171;?Michael?P?Scharf.?Striking?a?Grotian?Moment:?How?the?Syria?Airstrikes?Changed?International?Law?Relating?to?Humanitarian?Intervention[J].?Chicago?Journal?of?International?Law,?2018,?19(2):?586614.

上述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呈現了敘沖突背景下美國發展其干涉話語體系的表現及具體路徑,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但遺憾的是,它們只是把美國對敘干涉的相關重要言行放在國際習慣法的形成框架中予以考察(論證一個“國際習慣法快速形成時刻”的到來),而沒有把它們置于更廣泛的、政治色彩更濃的干涉話語體系的發展視野下進行研究,從而無法展示美國相關對外干涉邏輯的繼承性和總體發展。當然限于研究視角,它們也未對敘沖突中美國相關干涉話語體系的發展作出系統的比較分析。

鑒于此,在上述研究的基礎上,以系統考察與比較分析相結合的研究方法為指導,本文將探討敘沖突背景下美國干涉話語體系的發展。

一、敘利亞沖突前美國干涉話語體系的演變

美國經常進行對外干涉,而且手段多種多樣。但美國總是設法為其本質上的非法干涉活動提供規范性依據,于是便形成了其獨有的干涉話語體系。美國的干涉話語體系隨著其干涉實踐的需要而不斷發展。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的很長一段時間里,美國主要利用“門羅主義”論證其對外干涉的合法性和動員民眾支持,到了冷戰時期,反共主義、保衛所謂“自由世界”的說辭代替了“門羅主義”。

王立新.?試論美國外交史上的對外干預——兼論自由主義意識形態對美國對外干預的影響[J].?美國研究,2005(2):99.為了擺脫主權原則、禁止使用武力原則等國際規范的限制,美國推出了“干涉例外論”與“正義戰爭論”,它們構成了冷戰時期美國對外干涉的主要話語體系。

李少軍.?干涉主義及相關理論問題[J].?世界經濟與政治,1999(10):2224.卡特政府時期,人權作為一個要素也被納入美國的干涉話語體系。

冷戰結束后,美國一超獨大,其對外干涉的外部阻力大大減小。這一時期,美國對外干涉服務于其鞏固冷戰成果、拓展所謂民主的目的,在主權原則和自決權原則之間,美國也開始支持可能導致任何現存國家分裂的民族自決訴求。

范軍.?美國學者論新干涉主義和第三世界[J].?國外理論動態,2000(5):16.而且除了非法的單邊干涉,美國還更有效地利用聯合國權威而實施干涉。聯合國對伊拉克鎮壓其少數民族庫爾德人作出的反應,即安理會688號決議,實際上就是“確認”了國際社會對一國內政進行各種形式包括軍事形式在內之干涉的“合法性”。

王宏周.?評美國對外政策的“新干涉主義”思潮[J].國外社會科學,1994(3):33.這一時期,美國推動并親自參與的對外干涉活動,所依據的干涉話語體系主要是“親民主干涉”和“人道主義干涉”,后者被認為是美國新干涉主義的主要特征,

毛瑞鵬.?主權原則與中國在聯合國維和議案中的投票行為(1994~2004)[J].?世界經濟與政治,2006(4):57.并發展出“保護的責任”理論。

“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通過為代議制政府以及合法政府制定“國際標準”而把“民主”與“干涉”緊密地聯系起來,其要旨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只有“民主政府”才是該國人民的代表,才能從“不干涉原則”中充分受益;

Cedric?Ryngaert.?ProDemocratic?Intervention?in?International?Law[R].?Leuven:Institute?for?International?Law?Working?Paper,?2004:?34.第二,當且僅當“來源合法”的政府才是合法政府,非法政府不應被承認而應被推翻。

Brad?R?Roth.?Governmental?Illegitimacy?Revisted:?“ProDemocratic”?Armed?Intervention?in?the?PostBipolar?World[J].?Transnational?Law?and?Contemporary?Problems,?1993,?3:483.“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服務于如下干涉活動:恢復被推翻的民主政府;積極主動地建立所謂民主國家。

Lane?Kenworthy.?US?Military?Intervention?Abroad[EB/OL].(20230501)[20230726].?https://lanekenworthy.net/usmilitaryinterventionabroad/.“民主化伊拉克”即為美國在2003年入侵伊拉克后提出的理由(最初的理由是“先發制人的自衛”)。

周桂銀.?先發制人戰爭的道義限度——以2003年伊拉克戰爭為例[J].?世界經濟與政治,2010(8):4.

美國的“人道主義干涉”話語體系,最初聚焦于“干涉的權利”,認為當一國內部出現大規模侵犯人權的行為時,國際社會有權進行干涉,包括武力干涉,以阻止這種侵犯,理由是“一個國家的主權不能侵犯人權,主權是有國別的,人權是無國別的,是全人類的”

張乃根.?國際法原理[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27.。后來,美歐發展了“人道主義干涉”話語體系,由強調干涉的權利轉為強調保護的責任:一國保護其國民的責任;國際社會協助個別國家保護平民的責任;如果國家保護失敗,國際社會必須進行干涉(包括武力干涉)以承擔保護該國平民的責任。

Klodia?Khajadourian,et?al.?Ten?Legal?Questions:?The?War?in?Syria?Explained?in?the?Framework?of?International?Law[R].?Ams?terdam:?The?Nuhanovic?Foundation,?2018:17.但是,國際社會對“人道主義干涉”的共識是:由安理會授權的人道主義干涉是合法的;不經聯合國授權,由個別國家或國家集團實施的所謂人道主義干涉是非法的;即使是在踐行所謂保護的責任的時候,也需要安理會的授權,而且要“逐案處理”。顯然,“保護的責任”仍屬于集體安全的范疇,同樣沒有促進國際法的新發展,其“已經演變成一個話語的概念框架,這可能在政治上很有用,但沒有法律效力”

Michael?P?Scharf.?Striking?a?Grotian?Moment:?How?the?Syria?Airstrikes?Changed?International?Law?Relating?to?Humanitarian?Intervention[J].?Chicago?Journal?of?International?Law,?2018,?19(2):17.。

“9·11”事件后,出于在境外武力反恐的需要,美國還發展了“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體系。一般而言,觸發一國行使自衛權的“武力攻擊”歸因主體應為主權國家,但是,在美國的“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體系中,觸發行使自衛權的“武力攻擊”歸因主體被擴大至非國家行為體。另外,為了在未經一國同意的情況下打擊該國境內的非國家行為體,該話語體系還包含“無意愿或無能力”(unwilling?or?unable)話語等,即如果一國無意愿或無能力打擊本國境內的非國家行為體,那么受害國可以以此作為未經該國同意而跨境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的依據。

2010年始發于突尼斯的中東劇變,為美國干涉該地區相關國家事務提供了機會和動力。美歐對利比亞的軍事干涉,被西方認為是“保護的責任”的絕佳實踐。美國對敘利亞的干涉最為深入和持久。敘利亞沖突一開始,美國就呼吁巴沙爾·阿薩德(Bashar?alAssad)總統下臺,對敘反對派提供各種支持。2014年9月,在未經敘利亞政府同意的情況下,美國派軍隊進入該國,聲稱旨在打擊“伊斯蘭國”;還在2017年和2018年,兩次對敘利亞政府方面發動導彈襲擊。美國至今依然在敘利亞留有駐軍,并時不時地實施軍事行動。為此,美國發展了相關干涉話語體系,為其干涉行為進行辯護。

二、美國“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的新發展

自2011年敘利亞國內出現抗議活動以來,美國一直對該國進行各種干涉,主要目的是推翻阿薩德政府。美國必須為其在敘進行的政權更迭圖謀尋找規范性依據,為此充分利用“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不僅如此,為適應新的國際環境和新的干涉行動,美國又不得不發展該話語體系。

(一)美國發展“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的必要性

2011年初,敘利亞沖突爆發后不久,美國即對敘利亞進行了“親民主干涉”,試圖推翻阿薩德政府。在俄羅斯等國的幫助下,2016年敘政府收復了大片失地并逐漸轉危為安。在此情況下,盡管美國被迫開始公開聲稱敘利亞的未來應該交給敘人民決定,但是美國一直沒有真正放棄推翻阿薩德政府這一目標,只是逐漸由“硬性的政權更迭”(coercive?regime?change)轉向“柔性的政權更迭”(soft?regime?change)。比如:“拜登政府表示,它不會承認阿薩德政府,并反對其他國家這樣做?!?/p>

Carla?E?Humud.?Syria?and?U.S.?Policy[R].?Washington,D.C.:CRS?IF11930,?2022:?2.

在敘利亞沖突中,特別在其早期階段,為了推翻阿薩德政府,美國大力支持敘反對派,不僅有政治和經濟支持,還有大量軍事支持。

Stefan?Talmon.?Recognition?of?Opposition?Groups?as?the?Legitimate?Representative?of?a?People[J].?Chinese?Journal?of?International?Law,?2013,?12(2):228;?Mallory?Shelbourne.?Study?Shows?US?Weapons?Given?to?Syrian?Rebels?Ended?Up?in?ISIS?Hands[EB/OL].?(20171214)[20230318].?https://thehill.com/policy/defense/364917studyshowsusweaponsgiventosyrianrebelsendedupinisisshands.

美國對敘反對派給予的政治和軍事等一系列支持,試圖對敘實施政權更迭的做法,嚴重違反國際法,大大突破了相關國際規范所能給予的合法性辯護。美國原有的“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也不能為其此類行為提供有效辯護。如上文所述,美國原有的“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把對政府的承認同政府的合法性掛鉤,并武斷地為政府合法性制定了國際標準,強調政府的“來源”必須合法,認為當且僅當依照民主法律程序選舉產生的政府才是合法政府,否則就是非法的,從而是應被推翻的。

但是如果以“來源”合法作為標準,阿薩德政府無疑是合法政府,因為阿薩德于敘危機爆發前的2007年,以及敘危機爆發后的2014年通過全國大選高票當選為敘總統。盡管美國對2014年敘總統選舉持有異議,即認為敘政府來源合法性不足,從而說明原有話語體系似乎依然適用,但至少美國當初并沒有強調阿薩德2007年選舉上臺是非法的。須知美國是在2012年2月關閉駐敘大使館的,美國如果僅以原有的“來源”不合法為標準否定敘政府的合法性,那么將會與自身行為相矛盾。更重要的是,實際上美國聲稱敘政府為非法政府,所提出的主要理由(見下文)是其對平民使用武力,即所謂“暴行”,而非其2014年甚或2021年選舉方面的問題。因此,要為對敘政權更迭提供規范性依據,美國原有的“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已經效力不足,有必要對其進行發展更新。

(二)美國發展“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的路徑:重構合法政府概念

為適應新的干涉行動需要,美國必須發展“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昂戏ㄕ笔恰坝H民主干涉”話語體系的核心概念。當且僅當政府的“來源合法”則該政府合法的觀點,很大程度上依賴于這樣一個假設:自由選舉必然與尊重人權齊頭并進。在美國看來,政治實踐表明,這種假設是錯誤的。美國認為,敘利亞等國政府雖然經過民主選舉產生,即從來源上看基本上是合法的,但是它們濫用民眾賦予的權力,對抗議民眾實施“暴力打壓”,嚴重違反人權。政府行使權力的方式有必要成為政府合法性問題考察的重點。

這為美國展示了發展更新其原先的“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新的著眼點,促使其重構合法政府概念。具體的重構方法是改變合法政府的標準,增加“合法政府”的條件要求,使“合法政府”的內涵擴大、外延縮小。新的合法政府概念包含兩個必要條件:第一個是“來源合法”(具體內容已如上文所及);第二個是“運作合法”,即政府在行使權力時要遵守民主的基本要素,不能嚴重侵犯本國民眾的人權。發展更新后的“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包含如下新的內容:如果一國政府對其“平民”

值得一提的是,美國所稱的敘“平民”,在被干涉國看來往往是違法犯罪分子,甚至是恐怖分子(事實的確如此)。使用武力(權力運作不合法),那么它就失去了合法性。

美國發展更新“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的實踐,在敘利亞沖突中有著突出的表現。其一,在政治及外交語言上。早在敘沖突爆發后不久的2011年7月,時任美國國務卿希拉里·克林頓(Hillary?Clinton)與歐盟外交政策負責人凱瑟琳·阿什頓(Catherine?Ashton)在華盛頓共同面見記者時就聲稱:“從我們的角度來看,他(阿薩德總統)已經失去了合法性,他未能兌現自己作出的承諾,他尋求并接受了伊朗人關于如何鎮壓本國人民的幫助?!?/p>

Andrew?Quinn,?Khaled?Yacoub?Oweis.?Clinton?Says?Syrias?Assad?Has?Lost?Legitimacy[EB/OL].?(20110712)[20230318].?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ussyria/clintonsayssyriasassadhaslostlegitimacyidUSLDE76A0I620110712.英法德緊跟美國話語,2011年8月,三國領導人發表聯合聲明稱,“我們三個國家認為,對本國人民訴諸武力并對局勢負責的阿薩德總統已經失去了所有合法性,不能再聲稱領導國家?!?/p>

Joint?UK,?French?and?German?Statement?on?Syria[EB/OL].?(20110818)[20230319].?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jointukfrenchandgermanstatementonsyria.“這些官方聲明可以被解釋為一種新的政府合法性分析路徑的誕生?!?/p>

Kerstin?Odendahl.?National?and?International?Legitimacy?of?Governments[J].?ESIL?Reflections,?2015,?4(5):2.美國至今仍然堅持這一新的“親民主干涉”邏輯。2021年9月,在回答一名路透社記者提出的關于美國是否支持約旦和敘利亞恢復友好關系的提問時,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內德·普萊斯(Ned?Price)說:“阿薩德政權沒有恢復我們眼中的合法性,目前不存在美國與其政府關系正?;膯栴}?!彼€補充說:“美國沒有計劃與阿薩德政權實現外交關系正?;蚋纳仆饨魂P系,考慮到阿薩德政權實施的暴行,我們也不鼓勵其他國家這樣做?!?/p>

Ivan?Maltsev.?The?US?Is?Not?Going?to?Normalize?Relations?with?the?Assad?Regime?in?Syria[EB/OL].?(20210930)[20230323].?https://usfreenews.com/theusisnotgoingtonormalizerelationswiththeassadregimeinsyria/.上文已經提到,拜登政府表示不會承認阿薩德政府,并反對其他國家承認它。

其二,在行為上。美國以敘政府失去了合法性等“親民主干涉”話語為“依據”,一方面公然對敘反對派提供一系列經濟、政治乃至軍事支持,另一方面極力打壓敘政府,試圖迫使阿薩德下臺。2020年6月至今,美國對敘實施所謂《凱撒敘利亞平民保護法》(Caesar?Syria?Civilian?Protection?Act),借口敘政府嚴重違反人權(政府的權力運作不合法)等,對敘實施嚴厲的經濟制裁,并對相關國家實施長臂管轄,阻撓其與敘發展經貿關系、幫助敘重建。

推翻敘利亞阿薩德政府是美國干涉敘沖突的根本目標。與實現這一目標相關聯,美國以打擊“伊斯蘭國”為名派美軍入敘,至今未撤出,而且還對敘政府目標實施了兩次較大規模的導彈襲擊。美國試圖推翻敘政府時所依賴的規范性依據,主要是“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但是,“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不足以為其實施的與推翻敘政府有關的上述重大干涉活動提供規范性依據。這就要求美國以其他說辭,為其干涉行為提供“充分的”依據。

三、美國“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體系的新變化

非國家行為體是特殊的組織實體。一國在本土之外對其進行武力打擊,必然涉及是否侵犯他國主權的問題。要合法地在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需要滿足一些特殊而嚴苛的條件。敘利亞沖突爆發之前,美國就逐漸形成了自己的“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體系。由于其在敘沖突中的軍事活動具有很強的特殊性,美國不得不對其原先的“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體系作出“必要的”更新。

(一)美國發展“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體系的必要性

當美國念茲在茲的中東“民主燈塔”伊拉克新政權面臨“伊斯蘭國”的嚴重威脅時,美國在伊拉克政府的“邀請”下,與其北約及中東盟伴組建“盟軍”,出兵幫助伊拉克打擊其境內的“伊斯蘭國”。盡管受到伊拉克政府的“邀請”,可以憑借“受邀干涉”作為出兵伊拉克的法律依據,但是美國為其打擊“伊斯蘭國”行動提出的法律依據是集體自衛。

Somini?Sengupta,?Charlie?Savage.?U.S.?Invokes?Iraqs?Defense?in?Legal?Justification?of?Syria?Strikes[N/OL].?(20140923)[20230328].?https://www.nytimes.com/2014/09/24/us/politics/usinvokesdefenseofiraqinsayingstrikesonsyriaarelegal.html.

但當2014年9月,美國開始把軍事打擊“伊斯蘭國”的行動擴大到敘利亞境內時,就遇到了軍事行動的合法性問題。

美國在敘發動的軍事行動,既沒有安理會授權,也沒有受到敘利亞政府的邀請或同意,自身更沒有受到來自敘利亞政府軍或其他力量的武力攻擊。盡管聯合國安理會第2249號決議呼吁成員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打擊敘利亞和伊拉克境內的“伊斯蘭國”,但它明確表示,任何此類措施都必須“符合國際法,特別是符合《聯合國憲章》”,這意味著需要得到一個領土國家的同意,在這種情況下,這毫無疑問是指敘利亞政府。當然,美國可以依據有爭議的“被動同意”(passive?consent)理論來為自己在敘軍事行動辯護,但在2015年9月敘利亞譴責這些襲擊是對其主權的“公然侵犯”之后,這一理論就無法付諸實施了。

Karine?BannelierChristakis.?Military?Interventions?against?ISIL?in?Iraq,?Syria?and?Libya,?and?the?Legal?Basis?of?Consent[J].?Leiden?Journal?of?International?Law,?2016,?29(3):743.

美國為其既無安理會授權也無敘政府邀請或同意的情況下,在敘軍事打擊“伊斯蘭國”行動給出的“法律依據”是:對伊拉克集體自衛行動的延伸,因為敘利亞政府“無意愿或無能力”有效打擊“伊斯蘭國”。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在給聯合國秘書長的信中寫道:“正像這里所討論的情況一樣,當威脅所在國家的政府無意愿或無能力阻止利用其領土進行此類攻擊時,各國必須能夠按照《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一條所反映的固有的個人和集體自衛權進行自衛。敘利亞政權已經表明,它自己無能力也無意愿有效地對抗這些恐怖組織。因此,美國在敘利亞采取了必要和適當的軍事行動,以消除‘伊斯蘭國對伊拉克的持續威脅……”

UN?Doc.?S/2014/695[Z].New?York:United?Nations?Security?Council,?2014.

依上文所述,美國進入敘利亞軍事打擊“伊斯蘭國”利用的是其原有的“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體系:受害國可以在沒有得到領土國家同意的情況下,對領土國家境內的非國家行為者使用武力進行自衛,只要受害國確認該領土國“無意愿或無能力”有效應對非國家行為體構成的威脅。美國在利用“無意愿或無能力”話語時,只是為了說明其最初在敘訴諸武力時的“法律依據”。但是,隨著伊拉克及敘利亞境內的“伊斯蘭國”恐怖組織被擊潰,以及敘利亞政府政治地位和治理能力的提升,美國“無意愿或無能力”話語日益變得不適用。換句話說,隨著“伊斯蘭國”的潰敗,“你(美軍)為什么還在這里?”的質疑之聲變得越來越響亮。截至2022年4月,美國在敘利亞駐扎了大約900名士兵,其中大部分部署在所謂敘利亞東部安全區(ESSA),大約100名美方人員駐扎在敘利亞東南部的阿特坦夫(alTanf)地區。

Carla?E?Humud.?Syria?and?U.S.?Policy[R].?Washington,D.C.:CRS?IF11930,?2022:2.美國至今在敘仍保持著類似的軍力規模。美國在坦夫地區及敘東北部各石油要地的長期駐軍面臨法律上的困難,即無法找到其在敘長期駐軍的法律依據。在這種情況下,根據國際法有關規定,美國在敘長期駐軍完全是一種非法軍事占領行為。美國要為自己在敘長期駐軍行動進行合法性辯護,就必須發展“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體系。

2018年2月,特朗普政府對親敘政府武裝力量發動了武力打擊。這些親敘政府武裝力量既沒有攻擊伊拉克也沒有攻擊美國,而且與“伊斯蘭國”不同,它們不是公認的恐怖組織。因此,特朗普的這種軍事打擊行動也面臨著法律上的問題,美國原先的以自衛為基礎的“境外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體系,更難以為其上述行為進行有效辯解。由此,美國也必須發展其“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體系,為其此類軍事行動進行“合理”辯護。

拜登政府上臺后,對位于敘利亞境內非國家行為體的武力打擊,同樣使美國面臨新的法律規范上的挑戰。2021年2月25日,美國總統拜登下令打擊所謂伊朗支持的什葉派民兵在敘利亞運營的設施。在48小時內,拜登政府向國會提交了一份“戰爭力量”(War?Powers)報告,通報了此次軍事行動。白宮解釋說,目標組織“參與了最近針對美國和聯軍駐伊拉克人員的襲擊,包括2021年2月15日在伊拉克埃爾比勒(Erbil)發生的襲擊,那次襲擊導致一名美國軍人受傷,四名美國承包商受傷,其中一人傷勢嚴重,一名菲律賓承包商死亡”。該報告斷言:“這些組織還在持續策劃未來的此類襲擊?!碧貏e地,拜登政府還向聯合國提交了《聯合國憲章》第51條所規定的信函(Article?51?letter),聲明美軍行動是出于自衛。

Oona?Hathaway.?Knowns?and?Unknowns?of?US?Syria?Strike:?Looming?Intl?and?Domestic?Law?Issues[EB/OL].?(20210305)?[20230328].?https://www.justsecurity.org/75198/knownsandunknownsofussyriastrikeloomingintlanddomesticlawissues/.

然而,未經敘政府同意,美軍從伊拉克發動針對敘境內非國家行為體的武力攻擊,顯然是不合法的。當特朗普政府在伊拉克境內暗殺伊朗軍事指揮官卡西姆·蘇萊曼尼(Qasem?Soleimani)等人后,伊拉克一直要求美軍撤走。這種情況下,美軍的相關行動愈益顯得不合法。拜登政府給出的法律依據是“集體自衛”。這項說辭,如果輔以“無意愿或無能力”話語,似乎能夠體現美國武力打擊(自衛)的“必要性”。但是很明顯,美軍實施武力打擊時,在敘的非國家行為體沒有正在進行或即將發動武力攻擊,持續的威脅并不能等同于迫在眉睫的攻擊。實際上,拜登政府“沒有報復的權利,沒有使用武力進行威懾的權利,沒有在敘利亞領土上攻擊伊朗的權利,也沒有使用主要軍事力量回應上周發生的那種暴力事件的權利”

Shannon?Roddel.?Syria?Airstrikes?a?Grave?Violation?of?International?Law,?Expert?Says[EB/OL]?(20210226)?[20230326].?https://news.nd.edu/news/syriaairstrikesagraveviolationofinternationallawexpertsays/.。為此,拜登政府同樣有必要發展“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體系。

(二)美國發展“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體系的路徑:重構“集體自衛”

上文分析表明,美國通過擴大觸發自衛權的“武力攻擊”主體的范圍以及“無意愿或無能力”話語,雖然勉強應對了其入敘軍事打擊“伊斯蘭國”所面臨的法律規范方面的挑戰,但是在“伊斯蘭國”被擊潰且敘利亞政府實際控制力增強的情況下,美國仍然在敘長期駐軍這一事實,又使其面臨新的國際規范方面的挑戰,而原先的話語體系已經無法為這一事實提供合法性辯護。就像在基于同意的情況下,行使自衛的合法性與否取決于從使用武力開始以及在該國境內使用武力期間是否滿足某些要求一樣,處于所謂“無意愿或無能力”情形下的受害國也有持續的義務,確保在非同意國領土內最初訴諸武力后,滿足“無意愿或無能力”話語的要求。

美國應對這一法律挑戰的方法,是在原有的“無意愿或無能力”話語基礎上,進一步縮小“集體自衛”的內涵,擴大其外延,規定了在“無意愿或無能力”情況下,結束“集體自衛”的新條件。2018年,美國國務院宣布,“全面徹底擊敗‘伊斯蘭國”是結束美國在敘利亞軍事行動的必要條件。在討論如何定義“全面徹底擊敗”以決定何時應進行“基于條件”的撤軍時,國防部給美國會參議員蒂莫西·凱恩(Timothy?Kaine)的信中,提出了一個美國政府以前并未明確說明的新標準:“當地方安全部隊能夠有效應對和遏制‘伊斯蘭國集團,當‘伊斯蘭國無法作為一個全球組織發揮作用時,‘伊斯蘭國將被擊敗?!?/p>

Tess?Bridgeman.?When?Does?the?Legal?Basis?for?U.S.?Forces?in?Syria?Expire?[EB/OL].?(20180314)?[20230327].?https://www.justsecurity.org/53810/legalbasisusforcessyriaexpire/.

此處的“地方安全部隊”是包括敘利亞政府,還是只包括當前美國的非國家伙伴?如果根據傳統的“集體自衛”規范,美國集體自衛的對象除了自己外,其他對象也應該是國家,而不應該是非國家伙伴。因此,“地方安全部隊”理應是指敘利亞政府的部隊。但是根據敘沖突的歷史發展過程,“地方安全部隊”顯然是指美國的非國家伙伴,尤其是“庫爾德人民保衛部隊”(YPG)及其所領導的“敘利亞民主軍”(SDF)等。這樣,美國實際上又把“集體自衛”的保護對象擴大到非國家行為體或組織,進一步改變了傳統“集體自衛”的內涵和外延。國防部致參議員凱恩的信件對“集體自衛”概念的擴展性解讀,使得“集體自衛”不僅包括對國家武裝部隊的防衛,也包括對非國家組織之力量(“非正規伙伴部隊或個人”)的防衛。2018年2月,特朗普政府祭出對“敘利亞民主軍”的集體自衛,顯然在為打擊親敘政府力量進行辯護。

Elvina?Pothelet.?U.S.?Militarys?“Collective?SelfDefense”?of?NonState?Partner?Forces:?What?Does?International?Law?Say?[EB/OL].?(20181026)?[20230402].?https://www.justsecurity.org/61232/collectiveselfdefensepartnerforcesinternationallawsay/.

如此,通過發展“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體系,美國大體上“解決”了在“伊斯蘭國”被擊潰后,為什么仍要在敘利亞長期駐軍的問題:在敘長期駐軍是因為要保護“敘利亞民主軍”(擴大了“集體自衛”的保護對象),其之所以要被保護,是因為敘利亞的“伊斯蘭國”等武裝團體尚未被全面徹底地擊?。ㄒ幎私Y束“集體自衛”的新條件——非國家行為體被全面徹底擊?。?。

至于上文提到的拜登政府針對所謂伊朗支持的在敘非國家武裝團體的“自衛”必要性不足問題,美國其實也有新的“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應對,其策略是對(在敘)展開“自衛”的必要性問題給出新的解釋。早在2016年,美國國務院法律顧問布萊恩·伊根(Brian?Egan)在美國國際法學會第110屆年會上曾發言指出:“在美國看來,一旦一國在某一武裝團體實際或即將發動武力攻擊后,合法地對該團體訴諸武力進行了自衛,那么根據國際法,只要敵對行動沒有結束,該國就無須在隨后對該團體采取每一項行動之前重新評估武力攻擊是否即將發生?!?/p>

Brian?Egan.?International?Law,?Legal?Diplomacy,?and?the?CounterISIL?Campaign:?Some?Observations[J].?International?Law?Studies,?2016,?92:?239.換言之,觸發行使自衛權的非國家行為體武力攻擊的迫在眉睫性,在法律上只與對其進行的“第一次打擊”有關。這可能解釋了為什么美國沒有聲稱2月25日對敘利亞境內武裝分子發動的空襲阻止了迫在眉睫的武力攻擊?!霸诿绹磥?,聲稱已經發生了武力攻擊就足夠了?!?/p>

Adil?Ahmad?Haque.?SelfDefense?against?NonState?Actors:?All?over?the?Map[EB/OL].?(20210324)?[20230221].?https://www.justsecurity.org/75487/selfdefenseagainstnonstateactorsalloverthemap/.

四、美國“人道主義干涉”話語體系的翻新

敘利亞沖突爆發后,以旨在對敘進行政權更迭的“親民主干涉”為主,美國實施了各種形式的干涉,其中包括借口敘政府對平民使用化學武器(真實性可疑)而對其展開的兩次導彈襲擊。這推動了美國進一步發展所謂的“人道主義干涉”話語體系。

(一)美國發展“人道主義干涉”話語體系的必要性

2015年9月30日,俄軍受邀入敘軍事打擊“伊斯蘭國”之后,阿薩德政府很快走出岌岌可危的狀態,逐漸從恐怖分子及反對派手中收復大片領土。2016年12月,敘政府完全收復了該國第一大城市阿勒頗,從而一舉扭轉了內戰爆發以來的被動局面。其后,敘政府試圖向敘西北部的伊德利卜(Idlib)地區推進,并越過幼發拉底河收復敘東北部庫爾德武裝控制的地區。在美國看來,這種局面嚴重打亂了其計劃,威脅了其利益。阻止敘政府在俄羅斯和伊朗幫助下繼續收復失地開始成為美國的重要目標。俄準軍事力量曾于2018年2月試圖越過幼發拉底河,收復更多失地,擴大敘政府的實際控制地區,但是遭到美軍的堅決反擊,造成俄方200多人死亡。

Anna?Varfolomeeva.?More?than?200?Russians?May?Have?Been?Killed?in?the?Coalition?Strikes?against?“Proregime”?Forces?in?Syria[EB/OL].?(20180210)?[20230218].?https://www.thedefensepost.com/2018/02/10/russianskilledcoalitionstrikesdeirezzorsyria/.

在上述目標的牽引下,美國單獨或聯手英法,以所謂敘政府對平民使用化學武器為由,對敘政府發動兩次導彈打擊行動。

關于美對敘政府發動導彈襲擊的真實目的是阻止其繼續收復失地的觀點,也可參見:Micha?Gefen.?The?Real?Reason?Trump?Wants?to?Hit?Syria[EB/OL].?(20170627)?[20230218].?https://israelrising.com/realreasontrumpwantshitsyria/;?Abhishek?G?Bhaya.?Analysis:?The?Rationale?behind?Trumps?Syria?Missile?Threat[EB/OL].?(20180413)?[20230302].?https://news.cgtn.com/news/356b544d346b7a6333566d54/share_p.html.2017年4月4日,伊德利卜省的罕謝昆(Khan?Shaykhun)地區據稱遭受沙林毒氣攻擊。4月6日,美國使用“戰斧”巡航導彈打擊了敘利亞沙伊拉特(Shayrat)空軍基地。美國在沒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稱阿薩德政權于4月4日從該基地發動了化學武器襲擊。

Daryl?Kimball,?Kelsey?Davenport.?Timeline?of?Syrian?Chemical?Weapons?Activity,?20122019[EB/OL].?(20190301)?[20230301].?https://www.armscontrol.org/factsheets/TimelineofSyrianChemicalWeaponsActivity.一年后的2018年4月14日,美國又與法國、英國一起,對敘利亞阿薩德政府目標發動導彈打擊。這次空襲據稱是針對4月7日的化武襲擊事件所作的回應,其目標有三:其一,據稱用于生產化學和生物武器的大馬士革科研設施;其二,霍姆斯市以西的一個化學武器儲存設施;其三,霍姆斯附近的一個化學武器設備倉庫和一個指揮所。

Niklas?Nováky.?The?USled?Missile?Strikes?in?Syria[EB/OL].?(20180401)?[20230302].?https://www.martenscentre.eu/sites/default/files/publicationfiles/usledmissilestrikessyria.pdf.

但是,相關國際規范無法為美國的空襲行動提供有效辯護。敘政府對平民使用化學武器的說法,不但不符合敘當時的政治軍事發展形勢,而且也缺少令人信服的證據。即使敘政府對平民使用化武真實存在,美歐對敘政府相關設施的空襲也突破了現有關于武力使用的國際規范所能給予的合法性辯護,因為美歐國家的軍事打擊行動沒有得到安理會的授權,更與自身或其他國家的安全是否受到來自敘政府的破壞無關,從而也不符合“自衛”的要求,因此是赤裸裸的嚴重違反國際法、嚴重侵犯敘主權的行為。

誠然,美國及其盟友對敘政府發起的導彈襲擊是在所謂敘政府對敘平民使用了化學武器的背景下展開的。但是,關于化學武器的現行國際規范無法為美國的這種行為提供有效辯護。許多國際條約,包括《日內瓦議定書》(Geneva?Gas?Protocol)、《日內瓦第四公約》

(Geneva?Convention?Relative?to?the?Protection?of?Civilian?Persons?in?Time?of?War)、《禁止化學武器公約》(Chemical?Weapons?Convention)和《羅馬規約》(Rome?Statute),都涉及化學武器的合法性問題。對這些條約的分析表明,大多數條約法適用于在國際武裝沖突中使用化學武器,而不適用于在非國際武裝沖突中使用化學武器。此外,根據《羅馬規約》,在非國際武裝沖突中使用化學武器,目前沒有規定應向國際刑事法院(ICC)承擔的個人刑事責任。

Jillian?Blake,?Aqsa?Mahmud.?A?Legal?“Red?Line”?:?Syria?and?the?Use?of?Chemical?Weapons?in?Civil?Conflict[J].?UKLA?Law?Review?Discourse,?2013,?61:251.雖然《日內瓦公約》及其附加議定書的締約方不僅有明確的遵守條約的義務,而且有確保這些義務受到尊重的義務,但是,公約和議定書中沒有說明履行這一義務的具體行動,即沒有具體說明他國對違反者應該采取何種措施。

Una?BeckerJakob.?Countering?the?Use?of?Chemical?Weapons?in?Syria:?Options?for?Supporting?International?Norms?and?Institutions[J].?NonProliferation?and?Disarmament?Papers,?2019,?63:?2;?5?Things?You?Should?Know?about?Chemical?Weapons?and?International?Law[EB/OL].?(20130801)?[20230128].?https://www.humanrightsfirst.org/resource/5thingsyoushouldknowaboutchemicalweaponsandinternationallaw.

美國即使利用傳統的“人道主義干涉”話語體系,包括“保護的責任”,也不能為其兩次對敘導彈襲擊提供有效辯護,因為兩次空襲均沒有得到安理會的授權。正如上文分析的,單邊的所謂人道主義干涉是缺乏法律基礎的或者說是非法的,而且美歐也不可能得到安理會的授權。利比亞沖突爆發后,美歐國家利用“保護的責任”等對該國進行了武力干涉。它們也試圖在敘利亞復制利比亞模式,因此在安理會等國際平臺上積極活動,試圖通過譴責并制裁敘利亞阿薩德政府所謂侵犯人權行為的決議。然而,美歐的相關努力連續遭到俄羅斯、中國等國的反對,因為后者從利比亞沖突中汲取了教訓,看清了美歐以保護人權為名、行政權更迭之實的行動本質。

但是,美國對敘發動導彈襲擊是以所謂敘政府對其平民使用化學武器為借口的,也就是說,至少表面上是出于對人道主義危機的關切,因此美國有必要發展其原有的“人道主義干涉”話語體系,為其導彈襲擊行動進行辯護。

(二)美國發展“人道主義干涉”話語體系的路徑:構建禁化武新話語

為對敘進行干涉提供規范性依據,在奧巴馬執政時期,美國就已經試圖構建禁化武新話語,這主要表現在奧巴馬為敘化武問題所設的“紅線”上。由于據信敘利亞擁有大量化學武器,因此敘利亞沖突爆發后不久,美國等西方國家就試圖利用化武問題對敘進行干涉。早在2012年8月20日,在尚無敘境內發生化武襲擊的報道的情況下,奧巴馬總統就宣稱:“我們已經向阿薩德政權和地面上的其他參與者明確表示,我們的紅線是我們開始看到大量化學武器四處移動或被使用?!?/p>

The?White?House.?Remarks?by?the?President?to?the?White?House?Press?Corps[EB/OL].?(20120820)?[20230221].?https://obamawhitehouse.archives.gov/thepressoffice/2012/08/20/remarkspresidentwhitehousepresscorps.

2012年12月23日,有報道稱,在敘利亞霍姆斯的哈利迪耶(Khalidiyah)發生了一起化武襲擊事件。這是關于敘境內使用化學武器的首次公開報道。2013年8月21日,又有西方媒體報道說,大馬士革城外的東古塔(Eastern?Ghouta)和莫阿達米耶(Moadamiyah)遭到沙林襲擊,造成大量平民傷亡。

Tobias?Schneider,?Theresa?Lütkefend.?Nowhere?to?Hide:?The?Logic?of?Chemical?Weapons?Use?in?Syria[EB/OL].?(20190201)?[20230226].?https://www.gppi.net/media/GPPi_Schneider_Luetkefend_2019_Nowhere_to_Hide_Web.pdf.對于這兩次襲擊,美歐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都歸罪于敘利亞政府軍,并認為其越過了“紅線”,打算對敘境內目標實施軍事打擊。

由于國內反戰情緒較高,加之俄羅斯斡旋促成了“化武換和平”協議,奧巴馬政府最終放棄對敘采取軍事行動。但是,奧巴馬的“紅線”顯示并強化了美國等西方國家試圖倡導的禁化武新話語:如果一個國家的政府對該國的平民使用化學武器并造成一定傷亡,那么其他國家有權對該國政府進行武力打擊,即使這種打擊沒有得到聯合國安理會的授權。

奧巴馬政府雖然沒有踐行其禁化武新話語,但是美國帶領其歐洲盟國屢次無端制造敘政府對其平民使用化武的輿論,利用“白頭盔”組織甚至禁化武組織嫁禍敘政府,向敘政府持續施加壓力。特朗普政府則單獨或聯手盟國,分別在2017年和2018年對敘政府兩次實施導彈襲擊,更是以實際行動踐行了奧巴馬早先的禁化武新話語。

奧巴馬的“紅線”雖然明確了在沒有安理會授權的情況下發動軍事打擊的條件(對平民使用化學武器),但是沒有明確如何發動軍事打擊。美歐國家的兩次導彈襲擊表明,在此情況下,軍事打擊的規模是有限的,且打擊的對象是與發動化武襲擊相關的設施。而且軍事打擊的目的也更加明確了:主要目的不是懲罰,而是阻遏化武襲擊事件的再次發生。發動襲擊后,美英法均表示,它們發動襲擊旨在阻止阿薩德政權繼續對敘利亞人民使用化學武器。時任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妮基·黑利(Nikki?Haley)在安理會發言說,對敘導彈襲擊“不是為了報復,不是為了懲罰,也不是為了象征性地展示武力。我們采取行動,是為了追究敘利亞政權危害人類暴行的責任,從而阻止其未來使用化學武器”

UN?Doc.?S/PV.8233[Z].New?York:United?Nations?Security?Council,?2018.。特朗普政府對敘利亞的兩次導彈襲擊及其高官的相關言論,進一步構建了禁化武新話語:如果一個國家的政府對該國的平民使用化學武器并造成一定傷亡,那么其他國家有權對該國與發動化武襲擊相關的設施進行有限武力打擊,即使這種打擊沒有得到聯合國安理會的授權。

雖然這種禁化武新話語為美國在敘的相關軍事行動提供了新的規范性“依據”,但是這種新話語說到底仍然要以原有的“人道主義干涉”話語體系為基礎,因此,更準確地說,它是對“人道主義干涉”話語體系的發展。如果有人問:為什么一國對其平民使用化學武器就應該受到他國的武力打擊?回答這個問題,又會涉及化學武器被國際社會禁止使用的原因,繼而又肯定與人道主義發生聯系。這就是說,禁化武新話語以對“人權”的保護為道義依據,以“人權高于主權”為價值偏好,試圖突破“主權”對適度武力打擊的阻礙。因此,借口使用化武而對一國進行武力干涉,從根本上說,依然是一種人道主義干涉。所以,以下說辭,即“參與國宣稱2018年4月對敘利亞的空襲具有合法性,并接受了一個共同的理由——人道主義干涉”

Michael?P?Scharf.?Striking?a?Grotian?Moment:?How?the?Syria?Airstrikes?Changed?International?Law?Relating?to?Humanitarian?Intervention[J].?Chicago?Journal?of?International?Law,?2018,?19(2):27.,也就不足為奇。而且“這是歷史上美國和英國第一次共同使用人道主義干涉的法律論點來為使用武力辯護”

Michael?Scharf.?Syria?May?Be?Using?Chemical?Weapons?against?Its?Citizens?Again—Heres?How?International?Law?Has?Changed?to?Help?Countries?Intervene[EB/OL].?(20181206)?[20230218].?https://theconversation.com/syriamaybeusingchemicalweaponsagainstitscitizensagainhereshowinternationallawhaschangedtohelpcountriesintervene108162.。西方甚至有人得出結論說:“美國2017年和2018年對敘利亞的空襲是合法的人道主義干涉?!?/p>

Vincent?Nordin.?A?Humanitarian?Exception:?The?International?Legal?Justification?for?U.S.?Military?Action?against?the?Syrian?Regime[J].?Santa?Clara?Law?Review,?2021,?61(3):811.值得特別指出的是,這種人道主義干涉邏輯更注重造成傷害的性質,即傷害是由什么武器造成的。

Michael?N?Schmitt,?Christopher?M?Ford.?Assessing?U.S.?Justifications?for?Using?Force?in?Response?to?Syrias?Chemical?Attacks:?An?International?Law?Perspective[J].?Journal?of?National?Security?Law?and?Policy,?2017,?9:?302303.

五、結語

在敘利亞沖突背景下,美國發展了三類干涉話語體系。為了滿足推翻敘政權等行為的需要,美國發展了“親民主干涉”話語體系,改變了合法政府的標準:除了原先的政府“來源合法”外,又增加了“運行合法”,即政府在行使權力時要遵守所謂“民主”的基本要素,不能嚴重侵犯本國人權?!耙了固m國”被擊潰后,為了解決其長期在敘駐軍等干涉行動所面臨的規范需求,美國發展了“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話語體系,手段是重構“集體自衛”:結束集體自衛的條件是全面徹底擊敗非國家行為體;集體自衛的保護對象可以是非國家組織;觸發行使自衛權的非國家行為體武力攻擊的迫在眉睫性在法律上只與對其發起的“第一次打擊”有關。為了解決在未經安理會授權情況下,以敘政府對其平民使用化武為由而對其開展的兩次導彈襲擊所產生的規范需要,美國發展了“人道主義干涉”話語體系,其方法是構建禁化武新話語:如果一個國家的政府對該國的平民使用化學武器并造成一定傷亡,那么其他國家有權對該國與發動化武襲擊相關的設施進行有限武力打擊,即使這種打擊沒有得到聯合國安理會的授權。

借助敘利亞沖突,美國在三類干涉話語體系上進行的更新發展雖然各有特點,但也有一定的共性:它們都是非法侵犯他國主權的霸權邏輯的呈現?!坝H民主干涉”話語體系的發展是強行把他國國內政治及法律問題國際化,自行設定關于政府合法性的“國際標準”并使之與對于一國政府的承認相聯系,以便于干涉他國內政甚至對他國實施政權更迭,這是十足的霸權邏輯?!熬惩馕淞Υ驌舴菄倚袨轶w”話語體系的發展雖然表面上平衡了自衛權與主權,調和了兩者的沖突,但是實際上是濫用自衛權破壞他國主權,同樣是一種霸權邏輯?!叭说乐髁x干涉”話語體系上的發展,以化武襲擊作為“事實依據”,以“人權高于主權”作為未經安理會授權情況下武力攻擊他國的價值依據,體現的是假人權、真霸權。更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往往憑空捏造符合其話語體系適用要求的所謂事實根據。

美國三類干涉話語體系的發展,造成的國際影響有所不同?!坝H民主干涉”話語體系發展的國際影響最大,因為它直接服務于美國更迭他國政權、輸出“民主”、領導世界的目標,為他國反對派的反政府活動提供強大動力,不利于世界和平,對國際秩序產生很大負面影響?!熬惩馕淞Υ驌舴菄倚袨轶w”話語體系的發展與“人道主義干涉”話語體系的發展,其國際影響相對較小,因為兩者具有從屬性:它們從不同角度強化了被干涉政府的“非法性”,從而支持了“親民主干涉”行動。這種相對于“親民主干涉”的從屬性,也是人道主義干涉有時會導致政權更迭的原因。另外,美國對“境外武力打擊非國家行為體”和“人道主義干涉”話語體系的發展,對于大國的直接影響較小,而且在特殊情況下能夠為其他大國(比如俄羅斯)所用。

美國對三類干涉話語體系的發展,對敘利亞沖突的影響程度各不相同?!坝H民主干涉”話語體系的發展影響最大,它強化了美國與俄羅斯在國際秩序及話語權上的爭奪,從而加劇了雙方的矛盾,是敘沖突復雜化、長期化的主要原因之一?!熬惩馕淞Υ驌舴菄倚袨轶w”話語體系的發展影響次之,它為美國在敘長期駐軍提供了“規范依據”,而駐軍是美壓迫敘政府作重大政治讓步實現和平政治過渡,或在可能情況下分裂敘利亞的重要手段?!叭说乐髁x干涉”話語體系的發展影響最小,因為實施此“加強版”話語體系,需要有新的化武襲擊發生及對襲擊相關事實的權威認證,而且在此基礎上也只能采取較有限的武力攻擊。

通過探討敘沖突中美國干涉話語體系的發展,可以總結出及時識別其進行對外干涉時所利用的話語體系的如下路徑:首先,依據美國的相關干涉言行,找出美國具體的干涉行為的特殊規范性邏輯;其次,探究美國干涉言行中的意識形態要素及價值追求,特別是價值偏好;最后,結合特殊邏輯及其蘊含的價值偏好,發掘干涉行為背后更一般的規范性邏輯——話語體系。本文的相關討論對中國的啟示是:構建或發展外交話語體系要注意其所服務的政治目的的國際共享度;構建或發展外交話語體系要以硬實力作后盾,努力獲得盡可能多的國家的支持;構建或發展外交話語體系要注意充分利用相關現行國際規范;構建或發展外交話語體系要緊密聯系本國意識形態和基本價值理念。

美國干涉敘利亞所依賴的三類干涉話語體系,蘊含著美國的“合法政府”理念、“人權高于主權”理念等,但是由于其干涉行為受到一定的國際因素及沖突場景的阻止,干涉目標沒有實現,因此其相關干涉話語體系及其所承載的價值理念的接受度,不但沒有提高,反而遭受更大挑戰。敘利亞沖突表明,冷戰結束后地區安全局勢由美國主導塑造的局面被打破,美國的國際話語權也因此受到削弱。盡管如此,美國的霸權邏輯和霸權主義行徑不會輕易改變,而霸權主義與主權安全天然不相容,因此美國在“必需”時會繼續侵犯他國主權,從而將會繼續利用相關干涉話語體系為其非法的干涉活動辯護。由于美國會更新干涉手段,比如利用網絡空間、無人機等進行干涉,其干涉話語體系也將繼續得到更新發展。但是,由于在世界百年變局加速演進背景下,美國更加注重大國競爭,加之“全球南方”的加速崛起,美國干涉特別是軍事干涉小國的動力將有所減弱,其強權政治色彩很濃的干涉話語體系將愈益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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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思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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