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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研究評述

2024-04-05 23:53陳文祎岳愛武
關鍵詞:時代算法信息

陳文祎,岳愛武

(1.江蘇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基地,江蘇 南京 210044;2.上海大學 馬克思主義學院,上海 寶山 200444)

近年來,隨著信息化技術的迅猛發展以及大數據的全面普及應用,原本只存在于人工智能領域的算法被推上“前臺”,成為各個領域中的“常駐客”。據第52 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的數據顯示:“截至2023 年6 月,我國網民規模達10.79 億人,較2022 年12 月增長1 109 萬人,互聯網普及率達76.4%?!保?]毫不夸張地說,當今社會的每個角落都有算法的“影子”,“不僅存在于網絡空間,它還存在于你每天的生活中:從你醒來到入睡,每時每刻無處不在?!保?]以算法為代表的人工智能正在以超乎想象的速度“改變了整個社會的信息結構和傳播秩序,重塑了社會價值傳播的媒介環境,為社會價值共識的生成提供了一個全新的信息場景和現實場域”[3]。但同樣不容忽視的是,“智能推薦技術帶來的場域變化對主流意識形態的傳播也造成了一定的威脅”[4],算法技術對意識形態領域造成前所未有的安全風險與沖擊挑戰。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在互聯網這個戰場上,我們能否頂得住、打得贏,直接關系我國意識形態安全與政權安全?!保?]為此,如何充分利用算法的科學技術特性,科學有效化解算法造成的意識形態安全風險,積極推動算法為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建設服務,成為我國意識形態建設工作中極為重要的時代課題,也成為學界普遍關注和重點研究的新興領域。

一、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的研究現狀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當今世界,科技進步日新月異,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深刻改變著人類的思維、生產、生活、學習方式,深刻展示了世界發展的前景?!保?]互聯網帶給人們高效、方便、快捷生活的同時,國外消費主義、種族主義、新自由主義、新聞自由觀等錯誤意識形態也在網絡領域中愈演愈烈,加劇了我國網絡意識形態安全風險,網絡治理面臨嚴峻形勢。算法作為網絡生態中的前沿領域與重要部分,事關我國主流意識形態的安全問題,事關黨的前途命運,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因此,各學科、各專業的學者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研究與探索。

(一)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面臨的時代挑戰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意識形態領域存在不少挑戰?!保?]14這主要是由于算法的內嵌邏輯較為復雜繁瑣、技術更新迭代較快以及國內應用時間較短等多重因素的影響,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面臨諸多挑戰,詳述如下。

1.資本邏輯弱化了我國主流意識形態話語權

毋庸置疑,算法在短時間內的迅猛發展得益于資本的持續性研發,信息傳播的高效便捷也離不開資本的高額投入,因此需要注意算法在數據采集、預測分析、編碼轉譯等階段均有資本的介入,資本的特性決定算法推薦的海量信息內容無法規避資本邏輯的滲透與植入,在此情境下我國主流意識形態有受到弱化的風險。因為算法有賴于資本平臺而存活,所以算法推薦的信息需要經過資本主義意識形態的二次加工,用戶接收到的信息是被剔除了我國主流意識形態的挑選版信息,并且推送信息的背后往往還隱藏了引誘受眾擴大消費的商業邏輯。[8]不僅如此,算法推送信息中的資本邏輯還加劇了社會的惡性競爭,利益分配不再均衡,共同富裕淪為一句空喊的口號,“資本邏輯會使傳統時代的人口紅利變成‘不良資產’,基于機器學習的人工智能決策系統不同于傳統的人腦決策,它提供的最佳方案更多是取決于研發者的利益最大化”[9]。一旦算法推薦信息中的資本邏輯被廣大用戶所接納,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將會淪陷于“失聲”的危險處境。張志丹等指出,在人工智能時代生產出的信息產品永遠無法抹去其意識形態烙印,若不加辨別地接受浸潤資本邏輯的信息,久而久之受眾就會陷入“意識形態終結”論的誤區。[10]

2.“受眾本位”擠壓了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存在場域

算法推送作為算法信息分發的主要手段,重塑了信息分發格局,優化了信息傳播效率,逐步淘汰了過去“傳導為主”的舊模式,升級為如今的“受眾本位”新模式。傳統意義上主流媒體“一對多”的分發模式已經逐步失效,算法的“受眾本位”模式,實質上是基于用戶的價值觀、用戶的現實需求而打造的,這樣的模式雖然實現了信息和人的精準匹配,滿足了用戶的各類需求與私人偏好,但是非常明顯地體現出“去中心化”的特點。[11]“受眾本位”的原則使得傳統主流媒體邊緣化,把關權的轉移讓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存在場域減少,擠壓了主流意識形態傳播的空間。算法“受眾本位”主打的旗號就是將權力最大程度交還于用戶,例如將信息把關權、議題設置權等交由用戶自己控制,看似迎合了用戶的切身需求,但算法推薦的內容始終離不開“流量為王”的預設價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難以在推薦的內容中散發光彩,最終導致的結果只能是“標題黨”的泛濫,內容的潰爛以及文章的價值偏離等問題。[12]算法“受眾本位”導向在短期內會不可避免地降低公共性信息的覆蓋范圍,使博眼球、色情、低俗等推送內容的覆蓋面變廣,“長此以往,在算法和代碼的助推之下,信息市場可能會陷入一種惡性循環,使得‘眼球新聞’越來越大行其道,嚴肅新聞卻變得門可羅雀”。[13]

3.“繭房效應”窄化了我國主流意識形態認知統合

“繭房效應”的概念是由美國學者凱斯·桑斯坦(Cass R.Sunstein)首次提出的,他認為公眾在互聯網信息的傳播環境下,通常只會關心自己想要獲取的信息,沉迷于自己喜愛的領域,并且更愿意與自己意見相近或立場吻合的信息接觸,“當篩選的力量沒有限制時,人們能夠進一步精準地決定,什么是他們想要的,什么是他們不想要的”[14],于是用戶被禁錮在閉塞的“信息繭房”之中。此外,與“繭房效應”意義類似的還有美國學者伊萊·帕里澤(Eli Pariser)針對算法推薦機制提出的“過濾氣泡”概念。算法的應用加劇了“繭房效應”的負面效果,使用戶的認知趨于窄化,個體的理性思考能力逐步喪失,我國主流意識形態被排除在“繭房”之外。例如推特、臉書、微博等社交媒體中興趣群組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強化了“繭房效應”,當用戶喜愛的信息長時間反復出現,用戶就會催生出病態的、極端的自戀意識,自戀意識排斥他者意識,“意義只存在于他能夠自我識別的地方,他的世界只出現在自我的陰影之中,最后他在自我中沉溺、消耗、泯滅”[15]?!袄O房效應”讓受眾沉浸在同質化的信息中,形式邏輯戰勝了抽象邏輯,標簽化認知代替主觀思考,受眾只愿意相信他們所接收到的信息,而那些專業性、權威性、理論性、價值性的信息被拒之門外,直接弱化了受眾對我國主流意識形態的認知。[16]部分學者認為,算法推薦中的“過濾氣泡”可能會導致用戶群體的極化現象,我國主流價值引領被“區隔”,被偏好信息持續性包裹的用戶會不斷加強心理暗示、自我確認,“部落意識”在此環境下呈高發態勢,“進而可能與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價值引領產生‘區隔’甚或認同‘脫嵌’的現象”[17]。

4.算法“黑箱”削弱了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凝聚力

算法“黑箱”是一直被大眾廣泛詬病的問題。所謂算法“黑箱”,“從概念上來看,算法黑箱是算法系統從輸入到輸出之間的不公開和不透明狀態”[18],“就其本質而言,算法黑箱本質上是算法產品的使用者對算法系統的不知情”[19]。算法“黑箱”的暗中操弄,造成算法權力的“只手遮天”,長期刻意屏蔽甚至扭曲我國主流意識形態,使用戶喪失主流價值的守望與追求,嚴重阻礙了我國社會共識的凝聚。算法“黑箱”的不透明性導致了信息在很大程度上的失真,“特別是在涉及思想、言論、新聞等方面的內容推送時就會形成錯誤的導向,造成網絡意識形態領域的混亂局面”[20]。算法“黑箱”的歧視不能簡單理解為程序在有軌運行中對不同群體區別對待,因為其并非完全按照人為邏輯(如性別、年齡)等為決策標準,而是算法的所有者按照其所需要的標志性特征進行區分,區分標準不可知且難以預測,每個人、每個群體都有可能在意料之外的情況下被算法歧視,這顯然與我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違背,容易造成不必要的社會矛盾與沖突。[21]陳思等認為,算法“黑箱”還引發了司法領域的不公正判決,“具有偏見性的算法帶來的判例,可能會以參考、指引的方式嵌入到之后類似的司法程序中去”[22],因此算法“黑箱”必然破壞案例判決的公平性質,引發審判公正的缺失,公眾正義感的缺場以及社會凝聚力的下降。

(二)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風險的新特點

隨著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面臨的挑戰出現變化,較常規網絡意識形態安全風險而言,也同樣產生了一系列新的特點。精準研判這些新特點,有助于我們更好地把控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問題的最新動向。

1.方法更隱蔽: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的潛在風險加劇

算法在網絡環境具有融合度較高、兼容性較強等特性,在作為意識形態的屬性出現時往往難以察覺,使我國主流意識形態面臨的未知風險增多。一方面,算法自身運行機制的不透明性使其行蹤更加隱蔽。算法的源代碼編輯時就存在“隱”去的意識形態,“以反諷、隱喻、聯想、類比等更隱晦的方式滲透價值觀念,將思想觀念及價值立場藏身于字面意思之后,敘事方式從硬性攻擊轉向柔性滲透,具有極大的隱蔽性”。[23]算法對公眾的行為進行全天候的跟蹤與監視,就好比公眾處于哲學家邊沁設想的“全景監獄”類模式之中,但公眾對于算法的舉動幾乎毫不知情,算法隱秘地凝視著公眾的主體意識,公眾在不知不覺中失去了隱私與秘密。另一方面,算法領域內非主流意識形態滲透的方式方法更為隱蔽。算法推送以海量、精準、快速的碎片化信息為主,非線性鏈接沖散了原有的語義表達,西方憑借算法原發優勢與算法媒體的壟斷地位,稀釋我國主流意識形態推送信息,過濾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官方內容,在碎片化的信息中夾雜資本主義意識形態的“私貨”。[24]張志安等認為,普通網民并不會嚴肅地談論意識形態問題,大多融入轉發收藏、評論回復乃至圖片和表情包之中,意識形態的話語討論變得日?;c娛樂化,因此算法時代下“日常話語的建構使民間意識形態更加隱蔽”[25]。

2.手段更多樣: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遭受的多方位挑戰增加

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國外“反華”勢力、境外“反共”團體等,利用多樣化的技術手段,在算法領域內對我國意識形態發起多方位的挑戰。境外勢力利用智能媒體所具有的強連接與強關系等特性,大力扶持“反馬”意識形態的自媒體,用盡手段故意挑撥我國社會矛盾,肆意播撒“西方自由思想種子”。[26]在后真相的語境下,各種社會思潮團體的傳播手段也在革新,算法推送的海量敘事版本實際代表了主流意識形態與各類思潮的較量,多元思潮的涌入使網民陷入價值困境,情感神經變得脆弱。[27]有學者認為,智能算法時代,商業資本集團往往采取大學生喜愛短視頻、直播、微博互動等豐富的手段,使消費主義思潮披上了理性的“外衣”,規訓了當代大學生的消費意識與消費觀念,刺激了青年學生的消費熱情與消費欲望,不合理地引導了大學生的消費需求及選擇,我國主流意識形態中的理性、適度、勤儉等消費觀在青年學生群體中被資本主義意識形態的拜金、超前、沖動等消費觀所消弭。[28]此外,西化極端價值主義思潮會借助“軟著陸”于動畫、電影、電視以及游戲等數字出版物的卑劣手段與途徑,并通過算法的快速傳遞來規避意識形態審查,否定我國政權的合理性,沖擊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體系。[29]

3.傳播面更廣: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傳播的阻力加大

算法推送效率更為高效,速度更為快捷,傳播范圍也更為廣闊,這使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傳播阻力加大。在智媒時代,“流量經濟”主導下的算法推送信息加劇了互聯網泛娛樂化的傾向,浮躁淺薄的泛娛樂化氛圍比傳統主流價值共識更易于傳播,也更易使社會成員陷入歷史虛無主義的漩渦之中。[30]45李江靜等認為,算法導致網絡活動的自發性增強,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傳播范圍遠不及自發性傳播,并且“這種崇尚自發性的價值取向一旦經由西方資本主義意識形態的滲透整合,就會形成強大的排斥馬克思主義的普遍心態,以及拒斥先進理論指導和先進政黨引領、拒斥崇高理想信念指引的行為動向”[31]。陳聯俊等指出,依托資本平臺,算法能夠在采集資本偏向性的數據信息、剪輯不利于資本意識形態傳播的部分、加工有利于資本向外擴張的議題等方面進行數據加工,并“采取點贊‘灌水’、美化置頂、裁剪拼接、添油加醋等各種手段進行推送,形成漣漪效應”[32],而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則被限制在狹小的傳播空間內。

4.破壞力更強: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防范的難度上升

算法若是與其他非主流意識形態勾結,對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將造成強大的破壞力,使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防范的難度陡然上升。從價值認知的角度來看,算法導致的認知層面的價值偏向也會帶來行為層面的價值偏向,公眾共識凝聚被破壞,群體極化現象加深,公共政策與政治決策陷入僵局,社會治理產生政治偏向。從社會關系的角度來看,算法等人工智能的價值偏見擴大了原有的社會歧視,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遭受重創,算法技術采取身份認證、人臉識別、地域審查等多樣化形式,“把人分為不同的等級和層級,進行分類治理,也破壞了治理客體的公平性,破壞了社會主義價值觀的平等觀”[33]。吳學琴等則認為,算法技術引發了一種危險的數字致癮機制,智能媒體操控了網絡受眾的主體精神,算法程序加劇了網絡受眾的精神惰性,受眾的價值觀與價值認知被挾持,撕裂了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的防控屏障。[34]

(三)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風險的應對策略

綜上可見,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面臨許多挑戰,呈現出許多新的特點。由此,廣大學者提出了一系列富有針對性的應對策略。

1.價值引領算法:用主流意識形態導訓算法工具的權力

有效紓解算法焦慮,限制算法帶來的負面意識形態風險,用主流意識形態馴化算法的權力是極為關鍵的一步。算法時代下的信息傳播者必須掌握主流意識形態話語權,把握住輿論斗爭的主陣地,“傳播出的內容也必須具有黨性和人民性的融合,字里行間包含著對事件敘述的傾向性和階級性”[35]。一方面,良好的主流意識形態傳播環境離不開官方對話通道的暢通,“政府可以在算法平臺上建立官方賬號或授權平臺轉發代表政府權威的主流媒體內容,將意見和態度快速、精準地傳達給公眾”[36]。另一方面,做好算法對網絡意識形態的價值引領工作,“杜絕傳統的刻板化、生硬化、標語化的表達方式,改變漫灌式、抽象式、說教式的傳播理念,創新話語表達方式”[37],用生動化、接地氣化的話語進行意識形態宣傳,真正使意識形態話語與大眾話語良性銜接,借助算法編碼優勢進一步明確鮮明的政治立場,同時要堅持話語表達時的說理性,用創新性表達構筑話語合力。我們也應當探索發揮算法推薦技術對價值觀念的正向性,“因勢利導構建知識性與娛樂性、批判性與建設性、顯性宣傳與隱性滲透相統一的算法育人模式”[38]。

2.技術規制算法:用主流意識形態指引算法程序的設計

若想算法遵守主流意識形態的規劃路線,就必須規范化算法的技術邏輯,營造良好的主流意識形態生存空間。對現階段算法所暴露出的問題,技術人員可以設計一套嚴密的算法技術模型,將個體產生的不同類別與性質的社會偏見納入該技術模型內,從源點彌補偏差,縫合歧視性漏洞。部分學者指出,在算法的技術邏輯生成途中,需要打開算法“黑箱”,提高算法的設計透明度,算法設計師與平臺主動向用戶公布算法“畫像”要素以及信息收集的范圍,從源頭規避意識形態負面風險。[39]學者們還試圖將人的感性與技術的理性有機結合,以達到動態的平衡性。張林指出,針對算法透明度、信息范圍與信息分發模式的三種問題,分別可以構建用戶與算法平臺、個性化信息推送與多元化信息推送、推送效率與公共責任之間的動態平衡。[40]184

3.平臺管制算法:用主流意識形態牽引數字平臺的發展

作為算法技術幕后的最大獲利方與掌控者,數字平臺應當積極引導算法與我國主流意識形態相契合,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化為平臺持續發展的首要條件。數字平臺首先需要明確三個方面的職能:一是開發階段堅持以人為本的價值理念,二是算法整合階段始終盡到審核與監管的義務,三是算法分發階段充分尊重客戶的能動性。[41]數字平臺也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管制算法:一是制定以主流價值觀為核心的內容分發規則,二是加大人工審核的力度,三是積極推動平臺上主流媒體的發聲。[40]81還有學者指出,平臺管治算法單從算法技術的管控而言略顯無力,將重心放置在算法推薦內容的意識形態審核與管制上才能最大限度發揮平臺效能。確保算法推薦內容的主流意識形態化,需要數字平臺建立算法備案與問責機制,包括算法評估、算法運行監管與算法審計等,“這樣既能避免事后平臺隱瞞與錯誤披露的可能,也可預防風險,避免錯誤的計算反復被適用于海量主體而使損害彌散化”[42]。

4.主體駕馭算法:用主流意識形態培育網絡用戶的素養

化解算法對我國主流意識形態的風險,光靠外在手段終究難以為繼,必須培育用戶的良好算法素養。在理論教育層面,我們既要加強算法研發人員的培養,也需要充分吸納海外算法高層次人才的加盟。國際上招攬具有頂尖水準的戰略型科技領軍人才,國內依托“雙一流”大學平臺培養青年科技型人才,聯合各科研機構與研究所創立高水平科創團隊,奮力打造人工智能領域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學術和科技高地。[43]我們也必須推動公共的媒介素養教育的普及化,要涵蓋內容生產與傳播的能力,“讓智媒用戶具備一定的描繪客觀現實并進行信息生產的技術素養,使之在轉發與評價相關新聞內容時能夠理性而又審慎,不為新聞信息所蘊藏的潛在價值理念所誘導”[30]48。在主體認知層面,網絡受眾應當科學分析算法的技術局限性,認清算法中“信息繭房”“過濾氣泡”的實質,提高受眾虛假信息的甄別能力與“反馬”意識形態的“免疫力”。[44]與此同時,人民群眾需要從我國主流意識形態中汲取養料,“深化對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實踐進程,推動這一偉大思想在實踐中落地生根”。[45]

5.法治監管算法:用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規范算法技術的運行

從各國治理算法的具體實踐來看,用法治規范算法的運行是智能時代的大勢所趨。在宏觀層面,用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規范算法的運行,需要堅持以下四個原則:一是秉持技術向善的正向治理觀,二是注重“法治”與“自治”相結合,三是細化監管分類標準,四是堅持數權驅動理念。[46]侯東德等認為,由于算法領域內意識形態的離散性與隱蔽性等特征,法制部門需要事后監管與事前防范“兩手抓”。既要強化網絡平臺責任,賦予用戶權利的同時約束平臺行為,達成商業利益與社會責任的雙向平衡;又要揭開算法推薦工具屬性的虛偽“面紗”,監管算法規范性的同時限制運行邊際,來實現技術與價值理性的良性循環。[47]在細節層面,有學者指出可以通過全要素分解法治需求、規范在法律中的數字定義與函數表達、在法治執行中運用數字建模與分布式計算等三個步驟,最大程度確保算法正義的實現。[48]針對算法“黑箱”的法治漏洞,我國在法律法規上可以從算法的可解釋性上提升透明度、在司法實踐中明確個人信息的解讀、建立合理的權力問責機制等方面著手,圈定算法的權力邊界,用法治保障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的安全。[49]

二、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研究的總體評述

通過上述分析不難看出,學者們主要從算法與意識形態的聯系,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面臨的新挑戰,呈現的新特點,與之匹配的解決策略等多個維度進行了較為細膩的思考與較為周詳的考量,取得了一系列富有價值的理論成果與學術進展,為后續該課題研究的深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是也同樣存在著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與今后研究中需要關注的重點。

(一)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研究的現狀評述

1.取得了一系列較為重要的研究成果

(1)研究層次鞭辟近里。學界現有成果通過研究算法與意識形態的概念原理、理論依據以及兩者關聯向研究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面臨的挑戰和呈現的新特點方面層層遞進,進而研究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風險的應對策略,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斗爭所取得的成就,其他國家在算法領域內意識形態的防控對我國的經驗與啟示等,研究的理論深度不斷提升。

(2)研究視角不拘一格。鑒于研究切入點各有側重,部分學者側重于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的風險形式與類別,部分學者的研究側重于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風險挑戰的內涵和表征,也有部分學者的研究側重于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風險的防范與治理。特別是算法“黑箱”影響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的議題上,學者們的關注點差異較大。學者們對算法“黑箱”的概念與性質,算法“黑箱”對新聞輿論的影響,算法“黑箱”在司法實踐中的危害,算法“黑箱”的治理等方面進行了多維的探討。但究其本質,縱使學者們的研究視角不盡相同,其出發點與落腳點卻始終保持一致,即都深刻指出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風險的嚴峻性以及防范應對的重要性,都為后續學界的進一步研究做了堅實的鋪墊,都為算法時代意識形態的綜合治理提供了多元化的路徑選擇。

(3)研究內容與研究方式豐富多樣。研究內容從單學科主導向多學科交叉研究轉變,從純粹理論研究向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研究轉變,從表象特征向深層實質轉變,從局部思考向全局考量轉變;研究方法則呈現出從文本研究為主向注重現實數據、從單一研究到對比研究的發展趨勢。

2.存在一些薄弱與不足之處

(1)研究前瞻性相對欠缺。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的安全問題是學界近幾年才出現的新課題,我國學者一定程度上尚未跟上國際學術的最前沿,與國外學者的研究相比,我國學者的研究偏于對既有材料的整理與分析,而非站在一個前瞻的角度解析算法與意識形態的內外關聯,透析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風險的其他形式,以及新型應對策略的未來可行性。

(2)研究針對性略顯薄弱。許多學者提出的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風險的應對策略以闡釋性的宏大敘事偏多,具體操作細節卻蜻蜓點水;在治理路徑上選擇面較多但實踐性較弱,且有部分文章的風險挑戰與實踐進路并不是一一對應的關系,有比較明顯的前后割裂感,措施針對性較為薄弱。

(3)研究內容重疊較多。許多學者的研究在量上有所堆砌,但是在質上并未有突破,導致很多文章的內容千篇一律,高質量的研究成果有待加強。

(4)基礎理論研究稍顯遜色。許多學者都是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算法的重要論述為藍本出發進行討論研究,但是缺乏最基本的馬克思主義經典文本的剖析與解讀,這就導致研究成果猶如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研究的深度與廣度都難以令人滿意。

(二)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研究的展望

在高度肯定學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學界還應當注重經典文本、增強問題意識、補齊理論短板、加強觀點創新、增強前瞻意識以及拓展研究思路,彌補現有研究不足,勇攀科研高峰。

1.深化對馬克思主義經典文本的挖掘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對馬克思主義的學習和研究,不能采取淺嘗輒止、蜻蜓點水的態度。有的人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沒讀幾本,一知半解就哇啦哇啦發表意見,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也有悖于科學精神?!保?0]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問題的研究離不開經典馬克思主義文本,必須帶著現實的問題回到馬克思經典著作中去,從里面尋找問題的“根”與“魂”。具體而言,我們不僅需要深化《資本論》《1844 年經濟學哲學手稿》《德意志意識形態》等馬恩經典著作的挖掘,反復琢磨分工與機器、大機器生產、勞動異化等核心問題在原著中的理論闡釋,還需要吸收借鑒西方馬克思主義流派關于技術與意識形態的重要觀點,例如馬爾庫塞對發達工業社會的意識形態批判、哈貝馬斯的技術意識形態論以及齊澤克的意識形態幻象理論等,以此進一步強化對技術與意識形態的認知,筑牢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研究的理論之基。

2.需要從社會實際出發,廓清對基本問題的研究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意識形態工作是為國家立心、為民族立魂的工作?!保?]43正因為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的安全問題是意識形態工作中一個重大且新穎的課題,所以必須“要緊跟時代,從理論需要、社會需要、人民需要的角度出發,強化實證研究,拓寬研究廣度,增進研究深度”[51],厘清研究的基本問題與重點難點,從而使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在算法領域內始終保持強大的感召力、主導力與向心力,為黨政機關做好算法時代意識形態安全風險的防范與治理提供學理支撐與策略指導,以期盡到學界的微薄之力。

3.補齊現有理論的短板,強化針對性研究

必須摒棄浮光掠影式的淺顯研究與重復性的無意義研究,針對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的核心問題進行細致思考,補齊現有研究成果中內容不完善、論證不充分、邏輯不嚴密的漏洞與短板,提出具有現實意義、可操作性強、效果良好的治理措施。

4.汲取最新養料,強化理論創新

我們應當時刻關注國外在算法與意識形態領域中的最新動向,不光從國外的學術期刊、學術著作中汲取新鮮的養料,而且要關注國外政府頒布的針對算法意識形態治理的法律文件,了解國際上涉及算法的最新公約等,從多種渠道獲取資料,運用前沿的理論、創新的觀點、科學的方法,把握國際上的思想動態,推動該課題的研究深度與廣度更上一層樓。

5.增強前瞻意識,探索未來趨勢

人工智能算法的發展勢頭迅猛,技術更新頻率快,從ChatGPT3.0 版本到ChatGPT3.5 版本,再到現如今的ChatGPT4.0 版本迭代更新只用了一年多時間,為此我們不能僅僅將目光放在現有的算法技術上來考慮意識形態安全問題,還必須增強前瞻性思維,把握算法發展的一般性規律,探索未來算法發展方向與意識形態安全防范趨向,將算法時代意識形態安全的主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6.融合多學科視角,拓展研究思路

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并非單學科能夠解決好的問題,因此我們需要將哲學、社會學、傳播學、數學、計算機科學等多學科融合的視角帶入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安全問題的研究之中,打破各學科之間的隱性壁壘,不斷拓展研究思路,發現潛在風險,應用尖端科技,盡最大可能保障算法時代我國主流意識形態的風清氣正,守護我國主流意識形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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