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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性重塑:鄉村文化振興的善治邏輯

2024-04-14 18:11剛,黃
關鍵詞:公共性村莊村民

王 剛,黃 鵬

(東北林業大學 馬克思主義學院,黑龍江 哈爾濱 150040)

“中國是一個鄉土社會,中國文化在本質上是鄉土文化?!?1)齊驥:《鄉村文化振興:如何喚醒鄉土記憶》,知識產權出版社,2021年,第3頁。文化振興是鄉村振興的內在靈魂和重要內容,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智慧源泉和不懈動力。在鄉村善治的基礎上,對傳統鄉土文化進行挖掘、傳承與弘揚,重塑鄉村振興的公共性內涵,不但是鄉村治理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而且是再造鄉村秩序、超越“鄉土中國”的基本邏輯面向。不同于“國家中心主義”的外源性推進的文化建設模式,鄉村文化的有效治理昭示著治理合法性與公共性目標的共同達成。進一步而言,要利用村民形成的一整套“文化習慣”,為鄉村文化提供特色化的文化運作規則,這也是鄉村文化實現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基本目標。誠然,在鄉村文化善治過程中,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是重塑文化公共性的必然選擇,只有不斷提升鄉村文化的內涵和品質,滿足農民群眾的文化需求,才能推動鄉村經濟社會的發展。

一、理解鄉村文化:國家頂層設計的善治議題

鄉村文化治理的公共性是民眾在治理實踐中呈現出的社會屬性,具體在利己性與利他性關系中展現的公共性行為,體現了治理主體之間的相互依存關系(2)陳松友,周慧紅:《黨建引領鄉村治理的理論邏輯、歷史邏輯和現實邏輯》,《山東社會科學》,2022年第12期。。鄉村文化的公共性具體強化了農民對公共利益和價值的認同,基于鄉村公共文化生活開展公共行動。在價值導向上,引導農民自覺實現由個體性向公共性的意識轉化,形成由“文化共同體”到“生活共同體”的理念轉換。

(一)村落文化共同體的公共性認知

1.鄉村文化的多元化來源。從村落文化共同體公共性認知取向來看,作為一個多民族國家,我國長期以來形成了獨特的語言、服飾、飲食、居住習慣、節日慶典等,不同民族的文化在相互交流和融合中奠定了文化認知的存在基礎。正是這些不同元素相互作用和融合,形成了多樣態的鄉土特色文化。而新時代中央頂層設計所提出的鄉村文化振興,則是瞄準城鄉融合、破除城鄉二元壁壘、重塑文化共生性的紐帶和橋梁,最終實現鄉村善治。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變遷,鄉土文化也在不斷地演變和更新。隨著城鎮化的強勢推進,部分農村地區逐漸被納入城市范圍,鄉土文化也逐漸與城市文化相融合,形成了新穎的文化現象。同時,市場經濟的發展也逐漸消解了鄉土傳統文化浸染的慣性,市場的開放和經濟的發展使得鄉土文化不再孤立,而是與外部世界產生了交流和互動,不斷地吸收新的合法性因子,促進自身的多元化發展(3)陳玉華,舒捷:《從制度建設到技術治理:我國鄉村治理的合法性改善及未來走向》,《理論月刊》,2022年第11期。。

2.文化展演形態的多樣化呈現。鄉村文化展演形態的多樣化呈現是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之一,旨在助力鄉村文化振興(4)徐小洲:《重塑發展模式:共同富裕進程中鄉村文化振興戰略構想:基于浙江山區14縣鄉村文化實地調研的分析》,《浙江社會科學》,2023年第2期。。具體來看,在鄉村開展的各類文藝演出活動,如舞蹈、歌曲、雜技、小品、鼓樂等,這些節目皆以鄉村文化為主體,可有效展示農村新風貌、謳歌農業新發展、贊頌農民新創造。同時,文化展演的形態還包括文化展覽和文化旅游。通過文化展覽,可以展示鄉村的歷史、人文、自然景觀等,讓更多人了解和認識鄉村文化;通過開發鄉村旅游資源,可吸引游客前來參觀和體驗鄉村文化,在旅游過程中,游客可以品嘗當地美食、了解當地的歷史和傳統文化、體驗當地的民俗風情等。

總體來看,文化展演可以提高村民的文化素養和審美水平,促進鄉村文化的傳承和發展,為鄉村經濟振興提供支持。鄉村文化展演形態的多樣化呈現可以促進鄉村文化的傳承和發展,提高村民的文化素養和審美旨趣,推動鄉村經濟振興??梢?這些各具特色的文化樣態都有一個共同的銜接點,即通過具體的表現形式和載體,傳達和表現出文化的公共性特質。

(二)文化公共性與鄉村共同體建設

鄉村文化建設作為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助于提升村民的文化素質水平。通過提供豐富的文化資源和文化氛圍,可以在文化自信中培育村民的文化自覺。在文化公共性的認知領域,村民們不但能夠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農業技術和管理技能,而且還可提升自身的文化修養和社會交往能力?!霸诖迩f共同體內,習俗與習慣法占據統治地位,在自己既定的生活范圍內行事?!?5)斐迪南·滕尼斯:《共同體與社會》,張巍卓譯,商務印書館,2019年,第412頁。通過營造和諧、積極向上的文化共同體氛圍,能夠有效地整合優質文化資源,為鄉風建設提供精神動力和文化支撐。

1.村莊政治精英的統籌與整合作用。鄉村文化建設文化作為一種“柔性”治理機制,在無形中重塑了基于鄉村社會秩序的運行規則,再造了村莊公共性(6)李永萍:《村莊公共性再造:鄉村文化治理的實踐邏輯:基于福建省晉江市S村移風易俗的實證分析》,《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3期。。鄉村文化公共性的再造主體和運作機制,決定了文化治理的持久力和深入性。在村莊治理中,村莊政治精英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他們的統籌與整合作用是推動村莊發展的重要因素。就此而言,鄉村文化不但是村莊社會結構的真實展現,而且具有整合與規訓村莊社會結構的功用。一方面,村莊的公共性昭示著村民的行為邏輯可達成富有凝聚力的價值定位(7)謝延龍:《“鄉村文化”治理與鄉村“文化治理”:當代演進與展望》,《學習與實踐》,2021年第4期。;另一方面,只有借助于村莊政治精英這一載體,才能落實村民的公共利益,達成村莊善治均衡的自主狀態(8)沈費偉:《傳統鄉村文化重構:實現鄉村文化振興的路徑選擇》,《人文雜志》,2020年第4期。。

總之,村莊政治精英的統籌與整合作用是推進村莊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因素。作為村莊治理的核心力量,村莊政治精英不僅需要發揮其組織、協調、整合作用,引領村民共同推動村莊的整體發展,還需要不斷增強村莊政治精英的治理能力和素質,提高治理水平和服務意識,為村莊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2.黨群關系對村規民約的影響力。村規民約是一種遵循鄉土社會內生邏輯而形成的文化形態,用以調整人際關系、規范個體行為、維護社會穩定的非正式制度(9)向穎:《村規民約嵌入新時代鄉村治理的有效性:基于J省的個案研究》,《社會科學家》,2023年第6期。。在鄉村有效治理過程中,村黨組織是農村治理的核心力量,通過黨組織的領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到村規民約的制定和實施中,確保村規民約符合黨的領導權威。

總體來看,黨群關系對村規民約的影響力,主要體現在村規民約的制定、執行和監督反饋等環節。黨組織和黨員通過發揮主導作用、模范作用和組織協調作用,積極引領村民參與到村規民約的制定和執行中來。同時,黨組織和黨員還通過發揮監督反饋作用,確保村規民約得到不斷完善和有效執行。這些努力有助于提高村莊治理水平,推動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

(三)鄉村文化公共性治理的實踐機制

從鄉村文化公共性的源頭來看,村莊善治的首要訴求就是實現公共利益。村民行動以及文化建設一旦缺乏公共利益的牽引與規約,就會造成文化公共性的消解。從文化治理的實踐機制來看,必須搭建多元主體參與的文化治理載體,夯實鄉村文化公共性治理的實踐空間。這些載體不僅需要發揮政府部門的主導作用,還要吸納鄉村內的精英人才,以共同參與鄉村文化的傳承、保護和治理。同時,通過不斷加強鄉村文化教育和培訓,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質和文化自覺。具體而言可通過開展文化下鄉活動、設立文化教育基地等方式,讓村民了解和認同自己的文化傳統和價值觀,在增強鄉村文化的凝聚力的同時,推行文化資源共享,促進鄉村文化資源的整合和利用。

1.通過政策宣傳激發村莊文化的活力。在鄉村振興進程中,鄉村文化的公共性重塑貫穿于社會、國家和市場三種力量的交替參與治理過程中,體現出文化治理的工具屬性和政治屬性(10)謝延龍:《“鄉村文化”治理與鄉村“文化治理”:當代演進與展望》,《學習與實踐》,2021年第4期。。作為一種“軟實力”,文化不但是一種社會資源,而且成為政治生活中激發村莊活力的一種宣傳策略。政策宣傳活動可以讓村民更加深入地了解中華優秀文化傳統的價值理念,增強村民的文化自覺和認同,從而激發村民參與鄉村文化保護和傳承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一方面,政策宣傳活動可以促進不同文化之間的交流和融合,推動鄉村文化的創新和發展,保持鄉村文化的多樣性和生態平衡。這種文化創新可以帶來新的文化元素和文化內涵,凸顯鄉村文化的吸引力和競爭力。另一方面,政策宣傳活動可以凝聚村民人心,增強村民的歸屬感和認同感。這種村民人心的凝聚可以促進村莊文化的傳承和發展,推動村莊的和諧穩定發展。

2.通過整合文化資源踐行文化制度。文化治理是踐行國家軟實力的重要戰略指向,其價值功用就在于通過一系列文化載體,建構一套科學合理的制度邏輯,從而實現一種合理性的狀態(11)萬素:《“碎片化”時代的文化自覺》,《北京舞蹈學院學報》,2017年第4期。。具體而言,通過整合文化資源踐行文化制度,需要將鄉村文化的獨特魅力充分彰顯,將多樣化存在、碎片化分布的文化資源整合轉化為文化資本動能(12)王成利,魯冰,程靜靜:《鄉村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建構路徑研究》,《山東社會科學》,2022年第10期。。

其一,整合文化資源需要制定相應的文化政策法規。文化資源以及文化載體需要一定制度加以保障,在傳統村落中,村民生活在一個自然形成的自發秩序之內,即在村落內部形成了美好家園的“生活秩序”、心靈家園的“精神秩序”和非制度性規范的“自覺秩序”(13)李建軍,段忠賢:《鄉村文化治理的主體特征與模式選擇:以農村移風易俗為例》,《云南社會科學》,2023年第1期。。而今,隨著市場化力量的沖擊,傳統鄉村文化公共空間和載體遭受了一定程度的破壞,處于傳統與現代急劇轉型期的村莊也失去了文化延續與發展的動力。因此,重構鄉村公共空間和生活場景,探尋“守望鄉愁”的規范性和有序性,需要國家資源的強勢介入抑或推進。要圍繞鄉村文化振興的具體內容,從中央頂層設計出發,制定有利于村莊文化保護、傳承和創新的政策法規,厘定文化發展的總體框架和目標,為村莊文化的繁榮發展提供制度基礎。

其二,整合文化資源需要健全文化管理體制。以文化制度守護鄉村歷史傳續,加強對鄉村文化的管理和服務,要結合當地的文化傳統和資源優勢,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產業,打造文化品牌,在提高村莊文化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同時,加強文化教育普及,提升村民的文化素質和文化意識。通過開展文化教育活動、推廣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文化藝術培訓,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健全管理體制、推動產業發展、加強教育普及以及保障文化權益,不斷推進村莊文化的傳承和發展,讓村民了解和認同自己的文化傳統和價值觀,促進鄉村文化的傳承和振興(14)羅蘭:《民族地區鄉村文化振興:現實困境、發展邏輯與優化路徑》,《理論月刊》,2022年第7期。。

二、公共性流失:鄉村文化治理的三重審視

文化公共性的踐行,需要調適不同文化和治理單元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保障鄉村文化形態的公共性和惠民性特征與走向。在現代國家建構過程中,具有鄉土氣息的文化形態和內容表現出文化公共性流失的現象。一方面,鄉村公共生活日漸式微,一些重要公共生活未得到充分討論和解決,導致村民的意見和需求無法得到充分表達和滿足;另一方面,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鄉村文化治理的場域空間不斷縮小,村莊場域的公共空間趨于瓦解,導致村民參與公共文化活動的機會減少,公共空間受到限制。同時,在鄉村文化治理中,鄉村公共價值日趨消解,由于社會變遷和現代文化的影響,一些村民對鄉村文化缺乏認同感和歸屬感,公共精神逐漸淡化,缺乏對公共事務的關注和參與。

(一)村莊公共生活日漸式微

村落文化是地方性“小傳統”和現代性“大傳統”的結合體,村莊公共生活是管窺鄉村文化興衰的重要窗口。在鄉村文化治理過程中,公共生活日漸式微,主要表現為村民對村莊公共事務表現出的“政治冷漠”態度。要將村落作為一個地緣單位和文化單位,充分關注村莊集體生活所具有的自洽性和公共性的存在樣態。

1.村民參與公共生活的意識和能力不足。在部分村莊中,村民由于缺乏對于公共事務的認知和參與能力,導致村民更關注個人事務和家庭生活,對于村莊整體的公共生活缺乏了解和興趣。由于文化水平、社會地位等因素的影響,部分村民缺乏參與公共事務的動機和機會。

2.村莊缺少參與公共生活的土壤。作為推動村莊共同體的重要主體,村民積極參與村莊公共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彰顯了公共精神,履行了村莊建設的公共責任,但是在部分村莊中,存在著較為復雜的人際關系和社會階級結構,尤其在缺乏利益刺激的條件下,部分弱勢民眾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在一定范圍內制約了村民的公共行動。一旦村莊中存在著消極的社會情緒,就可能導致鄉村公共生活的日漸式微。同時,農村“空心化”現象的加劇也造成了村莊的人心渙散,村民從此陷入“集體行動的困境”(15)陳洪連,孫百才:《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鄉村公共精神的缺失與重塑》,《長白學刊》,2022年第3期。。

3.村莊資源和權力分配失衡。近年來,惠農政策以及全面脫貧的實施,村莊公共資源理應在村莊范圍內給予有效匹配,也即“在公共空間中,一切對于平等性和相互性有可能造成破壞的‘活動’,是決不能被允許的”(16)川崎修:《公共性的復權》,斯日譯,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02頁。。但是在個別村莊中,資源分配和權力分配也存在著非均衡的狀態。諸多公共資源由于涉及不同群體的利益,而難以得到科學有效的分配。因此,應該提高村民的參與意識和能力,促進村民對公共事務以及公共資源分配的參與和監督,加強村莊社會結構和氛圍的建設,消除公共議題討論的限制和阻礙。努力實現村莊資源和權力的平等分配,避免出現利益沖突而導致公共議題的失語。

(二)村莊場域空間趨于瓦解

村落之所以構成村民開展公共生活的“場域”,有著獨特的歷史傳統。在傳統中國社會,村落由一個小型化的熟人社會所構成,村民之間依靠血緣、地緣和業緣來維系日常的生產、生活和交往。隨著市場化的強勢推進,村民之間的交往面臨著剛性的貨幣壓力,傳統小農開始向社會化小農演進,必須將“小農之小”置放于市場化進程中進行審視(17)張容,賀東航:《社會化小農視野下的村莊治理:問題與路徑》,《云南社會科學》,2016年第4期。。隨著村民外出務工不斷增多,村莊場域空間趨于瓦解,傳統村落公共空間和自然空間趨于瓦解和衰落(18)王桂芹,王雯思宇:《鄉村振興背景下鄉村規劃的文化向度》,《湖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5期。。

1.傳統村落公共空間被逐漸侵蝕。如前文所言,鄉村作為一個特殊單元,有著獨特的治理價值,在村落公共空間內,雖然地形相似、信息相通、規模適度的鄉村更有利于整合鄉村秩序,但是,村莊“空心化”帶來了傳統村落中的公共場所被挪用,而且村莊內部的廣場、集市、廟宇等公共場所的使用功能減弱,進而導致村民失去了開展交流、文化活動和商貿交易的場所。這不僅削弱了村莊公共生活的品質,還對村莊的社會凝聚力和文化傳承創新造成負面影響。

2.自然空間面臨嚴重的資源壓力。公共空間外在形態的日趨萎縮是鄉村文化治理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困局。在鄉村治理實踐中,公共空間的萎縮表現為村莊內外部公共場所和設施的消失或功能弱化以及公共空間的品質下降。一方面,隨著鄉村的破敗,自然空間如山林、溪流、田野等也面臨資源“空心化”的壓力,傳統村落周邊的自然環境被破壞,導致村莊的文化景觀和自然風貌遭受損失。這不僅損害了村莊的自然生態和美麗景觀,也威脅到了村莊的文化傳承創新和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村莊外部公共場所的消失或功能弱化表現為村莊周邊基礎設施,如道路橋梁等公共服務的不完善。這些公共空間是村莊外部重要的交通、貿易、休閑和娛樂的場所,其萎縮會導致村民失去這些場所的原有功能,影響村莊外部的文化傳承創新。

3.公共空間外在形態的日趨萎縮。公共空間的外在形態包括點狀空間和線性空間,點狀空間屬于民眾日常交流、娛樂、休閑的場所,而線性空間既是民眾移動的通道,也是鄉村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空間的外在形態對鄉村居民產生著重要的影響,為了保護和傳承村莊文化傳統的外在形態和空間機制,需要采取措施來保護和利用村莊的場域空間,加強對傳統村落的規劃和管控,保留和恢復原有村莊的機制和文化景觀。

(三)鄉村公共價值日趨消解

鄉村公共價值是指鄉村社區成員共同擁有的公共利益和價值,創造鄉村公共價值是實現鄉村振興和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隨著鄉村公共價值日趨消解,公共空間所承載的社會關系、文化意義和集體記憶也逐漸消退(19)鄔家峰:《生活化治理:鄉村文化振興的內源性路徑轉向與實踐:基于“贛南新婦女”運動的考察》,《江海學刊》,2022年第3期。。對于鄉村建設,“救濟鄉村便是鄉村建設的第一層意義,至于創造新文化,那便是鄉村建設的真意義所在”(20)《梁漱溟全集》,第1卷,山東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611頁。。因此,由傳統文化以及網絡所構成的文化基因,也面臨著“文化慣習”斷裂的風險,這是因為“文化網絡由鄉村社會中多種組織體系及塑造權力運作的各種規范構成”,它包括“強制性義務團體,自愿組成的聯合體,非正式人際關系網”(21)杜贊奇:《文化、權力與國家:1900-1942年的華北農村》,王福明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0頁。。諸多正式和非正式關系網絡的糾葛,造成了鄉村公共價值日趨消解的窘境。

1.公共空間所承載的社會關系日趨疏離。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部分村民選擇離開家鄉,到城市謀求更好的發展機會。在這一過程中,村莊的人口結構發生了變化,許多傳統的社交網絡和鄰里關系逐漸瓦解。傳統血緣、地緣紐帶趨于解構,由于村莊公共空間的減少和功能的弱化,村民們難以聚集在一起交流、互動,導致村民彼此之間的聯系日漸疏離。

2.公共空間所承載的公共權威趨于弱化。在傳統鄉土中國,村莊秩序以禮治為基礎。族長和鄉賢等作為鄉村公共權威的代表和中間人,彰顯了鄉村公共權威的影響力。而今,在日益開放與流動的鄉土社會中,村莊的社會化程度不斷深入,傳統穩定而單一的鄉村利益格局被肢解得支離破碎,村莊原子化程度不斷加深,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了傳統社會秩序在鄉土社會中的權威力量。隨著鄉村振興這一中央頂層設計在鄉村的實施,新鄉賢必須充分發揮德治、法治、情治、智治等治理方式的作用,再造鄉村權威的秩序與載體。

3.公共空間所承載的集體記憶逐漸被淡忘。集體記憶是一個社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代表著社區的歷史、傳統和價值觀(22)郭明:《鄉村公共空間的“無主體化”現象及其緩解》,《深圳社會科學》,2023年第1期。。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社會的變遷,一些傳統的集體記憶逐漸被淡忘。鄉愁只是打在外出游子內心的一個烙印,“回望鄉村”和“留住鄉愁”成為當前鄉村文化振興重點關注的命題和焦點。在新一輪資源下鄉背景下,強化村民對于村莊的歷史、傳統和價值觀的了解和認同,就顯得尤為關鍵。

三、重拾公共性:鄉村文化善治的邏輯架構

提升公共性善治的水平是檢視鄉村文化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徑,一方面,鄉村文化的公共性善治需要加強村民對公共議題的討論和參與,涵養民眾的公共精神,對文化資源進行整合和利用。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的文化資源和文化空間,包括歷史遺跡、傳統民俗、非物質文化遺產等,推動文化產業的發展,提升鄉村文化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影響力。另一方面,公共性善治還應注重文化傳承創新,通過開展文化教育、文化活動和文化交流,增強村民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同時,鄉村文化的公共性善治需要加強政策法規的制定和執行,明晰村莊公共規則,制定完善的政策和法規,保障村民的文化權利,規范文化治理的行為和操作。通過加強政策法規的制定和執行,再造鄉村文化的公共性,推動鄉村文化的善治進程。

(一)情感建構: 涵養公共精神

公共精神是指個體在公共領域中,尊重公共價值,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維護公共利益的精神狀態,涵養鄉村文化的公共精神是提升鄉村文化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徑。在鄉村文化治理中,公共精神的缺失導致村民缺乏對公共事務的關注和參與,影響鄉村文化的治理效能。

1.加強村民公共意識的培育。公共意識是指在公共政治生活中,尊重鄉村公共規則,認同公共文化,積極參與鄉村公共事務的精神狀態(23)夏國鋒,鄔家峰,王嘯,等:《村莊類型與農民公共精神的差異性呈現:勝利村、南壩村和十里村的比較》,《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3期。。在鄉村文化治理中,應通過教育、宣傳等方式,培育村民的公共意識,使村民了解鄉村文化的公共性,認識到治理主體在文化治理中應肩負的責任和使命,積極參與鄉村文化的傳承。

2.發揮鄉村精英的引領作用。鄉村精英是指在鄉村社會中具有一定文化知識、管理能力和社會影響力的新鄉賢。在鄉村文化治理中,應充分發揮鄉村精英的引領作用,讓鄉村精英成為公共精神的傳播者和實踐者,邀請鄉村精英參與文化活動策劃、文化產業開發,發揮鄉村精英的創造力和組織能力,帶動村民共同參與鄉村文化的發展。

3.完善鄉村公共空間的設施建設。作為鄉村居民日常交往的重要場所,公共空間是提升村莊凝聚力的基礎,在村莊公共空間內可以促使居民之間建立聯系、增強歸屬感和身份認同感。一方面,公共空間承載著和美鄉村建設的功能,要對政府與民間資源進行銜接,打造公共空間的設施建設的有效利用;另一方面,要以村民為基礎,完善公共空間的設施建設,為村民提供必要的文化活動空間,促進村民之間的交流和互動,涵養鄉村文化的公共精神。

(二)關系建構: 拓展公共空間

拓展鄉村關系的公共空間是提升鄉村文化治理水平的關鍵所在。在鄉村文化治理中,應關注公共利益和集體決策,鼓勵村民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討論和決策過程。通過廣泛聽取村民的意見和建議,確保公共議題的多樣性和包容性,以實現鄉村文化的多元發展。此外,公共性善治還應推動公共機構和組織的建立和完善,鼓勵村民參與公共機構的管理和監督,提升公共機構和組織的效能和服務質量。

1.打造集聚社區。通過打造集聚社區,將有利于鄉村社會空間的拓展。一方面,可以在保證基礎的“一戶一宅”的基礎上,利用市場化的力量,探索建立一套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自愿退出機制,做到既合理規劃鄉村空間又節約土地資源,保證“公”的空間有效發展與利用;另一方面,應防止農村亂搭亂建等擠占公共空間的現象,依法依規從嚴實施農村宅基地的審批與監管。

2.促進村民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在鄉村公共空間的基礎上,應通過多種方式促進村民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激活鄉村物理公共空間的主體性,實現民眾的有序參與和鄉村社會的持續發展,為文化建設賦能。要打造地方性的知識平臺,促進傳統鄉土文化向現代文化景觀轉化。此外,可以建立合作組織,通過村民之間的合作與共贏,帶動鄉村文化的傳承和發展。

3.推動共建共享的公共空間。在滕尼斯看來,鄉村“是一個天然共同體”(24)斐迪南·滕尼斯:《共同體與社會:純粹社會學的基本概念》,林榮遠譯,商務印書館,1999年,第76頁。,在這個空間內,人與人、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形成了獨特且有規則的生產、生活乃至娛樂的空間。在具有本土化地域風情的空間中,組織村民討論公共空間的設計和功能定位。村民共享本土化的文化符號和元素,有利于消除村民對正式空間的陌生感和心理距離。村民定期組織文化活動或公共服務項目,使公共空間成為村莊的共享資源。

(三)行動建構: 明晰公共規則

鄉村公共規則是指調節鄉村社會公共生活、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準則和規范(25)丁波:《鄉村文化治理的公共性建構:一個分析框架》,《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3年第7期。。在鄉村文化治理中,公共規則應包括鄉村社會生活的多個層面,如環境保護、公共設施使用、村務管理等。同時,公共規則的制定程序應當透明,讓村民了解規則的制定過程,確保村民的參與權和知情權。只有加強公共規則的制定、宣傳、教育和執行工作,才能為鄉村文化的傳承與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1.明確公共規則的內容和制定程序。公共規則應包括鄉村社會生活的多個層面,如環境保護、公共設施使用、村務管理等。村莊公共規則的制定程序應科學規范,讓村民了解規則的制定流程,確保村民的參與權和知情權。同時,在推進鄉村公共規則運行的過程中,要注重氛圍的營造。通過廣泛宣傳和發動村民,加強村民對公共規則的認同感和支持力度。

2.加強公共規則的宣傳和教育。公共規則制定后,應通過宣傳欄、村廣播、村民大會等形式,加強對村民的教育和宣傳工作,讓村民了解和認同公共規則的內容和要求。通過向村民普及公共規則的意義、目的和執行方式等知識,提高村民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認識水平,增強村民遵守規則的自覺性。

3.建立健全監督和執行機制。監督是鄉村公共規則運行的重要一環,在傳統鄉村治理中,正式治理和非正式治理之間的監督界限較為模糊。村民自治作為具有中國特色的公共事務治理方式,并不能脫離所處的社會文化基礎。村莊公共規則的建構必須發揮民主監督的作用。在村莊資源下鄉過程中,必須對村莊權威的多種權力邊界進行限定和規制,最終促使具有地方性情境的現代性規則向鄉村社會滲透(26)羅昊:《功能性嵌入:新時期鄉村監督體系的組織運行機制:基于鄂東南S鎮紀檢監察機構改革的實踐考察》,《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2期。。具體而言,村莊正式權威和非正式權威、新鄉賢以及普通村民均要帶頭樹立公共規則的權威性,從而確保公共規則的有效運行。

4.完善公共規則的信息反饋渠道。信息反饋是檢視村莊行政合規性和治理有效性的落腳點,作為村莊公共規則制定的基礎,鄉村公共規則的運行存在基層治權與監督權之間的內在張力。在新時代公共規則執行過程中,應暢通信息反饋渠道,及時收集村民的意見和建議。運用“互聯網+”社會治理方式,搭建群眾利益訴求表達和信息反饋渠道(27)尹博文:《數字政府優化鄉村治理能力的雙重困境、深層原因及法律應對》,《現代經濟探討》,2022年第11期。。充分了解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和村民的實際需求,及時為調整和完善公共規則提供依據。根據信息反饋渠道收集的信息和實際執行情況,公共規則也應及時調整優化,提升村民對公共規則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社會治理的基礎在基層,薄弱環節在鄉村。群眾滿意度是檢驗鄉村振興和鄉村治理成效的唯一標準,治理有效是鄉村全面振興的基礎?!敖裉斓闹袊r村,特別需要一種‘治理’理念來指導農村工作,農村社會發展需要治理范式的轉換?!?28)趙樹凱:《新農村建設呼喚新的治理》,《中國發展觀察》,2006年第3期。誠然,重塑鄉村公共性是鄉村文化治理的重要基礎和動力(29)張波,丁曉洋:《鄉村觀察手記(十二) 鄉村文化治理的公共性困境及其超越》,《理論探討》,2022年第2期。。鄉村文化公共性重塑的過程是一個重新審視鄉村文化治理過去、現在和未來,進而獲得農戶行動邏輯的歷史感、空間感與體驗感的深度透視。而鄉土社會作為一種獨特的時空結構,它包含“人”的特定活動方式和穩定居住狀態的內容。鄉村公共性的再造折射出鄉村生產空間、生態景觀和生活圖景的共同畫卷。通過對鄉村文化公共性的再造,重構具有本土化、多元化和差異化的公共性內容,不但是檢視國家治理效能在基層的表現,而且是認識“文化彈性”和“文化自覺”的重要抓手。只有以“人”的“適需性”為出發點,通過合理配置文化下鄉過程中的多重資源,激活村民的自治能力和創新活力,將“單向度”的文化治理轉變為“多元化”的參與,才能實現鄉村文化振興的公共性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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