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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業基金會信息披露情況分析

2024-05-04 05:12胡波
現代商貿工業 2024年7期
關鍵詞:中央企業信息披露

胡波

摘要:中央企業設立公益基金會具有社會效益和戰略效果。當前我國97家中央企業已設立了17家公益基金會。在經濟內循環大背景下,中央企業基金會真實、快捷和及時的信息披露更為重要。對這17家基金會信息披露的渠道、時效和內容等進行了調查,發現央企基金會信息披露總體情況良好,但在信息披露的及時性方面,將近70%的基金會還需要盡快更新信息。在信息披露的全面性方面,個別基金會還有待提升。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相關改進建議。

關鍵詞:中央企業;基金會;信息披露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4.07.060

中央企業是國民經濟的中流砥柱,承擔著穩定社會經濟、促進經濟發展的使命和責任。中央企業參與公益慈善事業,是履行社會責任、回應社會期望、塑造社會形象的重要選擇。早在2010年,國資委就已經著手推動中央企業成立相關公益基金會。2014年,國務院發布了《關于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1號)。根據這一指導意見,2015年民政部和國資委聯合下發了《關于支持中央企業積極投身公益慈善事業的意見》,明確要求中央企業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特別是參與“救急難”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相關政策號召下,截至2020年底,我國中央企業先后成立了17家企業基金會。這些央企基金會在扶危濟困、抗擊疫情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彰顯了中央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

公開透明的信息披露是基金會生存發展的重要基礎;是確保社會公眾知情權的有效方式;也是履行社會責任、樹立社會形象的主要途徑。但近年來,發生過數次各種重大公共事件,其中不乏公益基金會相關問題,基金會能否積極主動地披露相關信息以回應各界訴求?這一問題備受關注,甚至引發了網絡輿論熱議。尤其是近年來更加快捷透明的信息披露已然成為公益組織公信力的評價標準?!洞壬品ā穼Πㄑ肫蠡饡趦鹊母黝惢饡畔⑴短岢隽嘶疽?。那么,這些央企基金會信息披露是否合規合法?疫情背景下的央企基金會有沒有真正履行信息披露的基本義務?目前國內尚無這一方面的調查和研究。通過考察我國中央企業基金會相關信息披露情況,指出當前存在的明顯不足,并提出相關建議,旨在提升中央企業基金會履行社會責任效果,進一步改善社會形象,增強應對不確定性的能力。

1央企基金會信息披露基本要求

我國規范基金會信息披露的主要法律法規包括:2016年《慈善法》、2004年《基金會管理條例》、2006年《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和《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其中,《慈善法》對基金會信息披露行為做出了原則規定;《基金會管理條例》全面系統地規范了基金會的運作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和《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是前述法律法規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細化和補充要求,有助基金會的信息披露行為更有可操作性。

《慈善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慈善組織、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應當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信息公開應當真實、完整、及時。慈善組織應當在統一的信息平臺發布慈善信息。披露內容主要包括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痘饡芾項l例》第三十八條指出,基金會應當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2006年民政部發布的《基金會信息發布辦法》要求,信息公布義務人應當保證捐贈人和社會公眾能夠快捷、方便地查閱或者復制公布的信息資料,并對如何進行信息發布提出了具體指導。

為了進一步落實《慈善法》的信息披露要求,2017年民政部開通了全國慈善信息平臺,即“慈善中國”網站,主要用于慈善組織的信息披露。2020年,民政部網站“在線服務”頻道新增一項內容,以公開慈善組織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等所有材料。

央企基金會信息披露也需要按照上述要求執行。此外,中央企業基金會信息披露相關標準還包括《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關于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1號)等。

2央企基金會披露總體情況

通過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中央企業名錄,查找中央企業設立慈善基金會的情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國共有97家中央企業。逐一查找97家央企網站,隨后通過國資委和基金會中心網以及百度進行搜索,共獲取17家央企基金會相關信息。需要說明的是,央企基金會指的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央企業直接設立的、處于正常運營中的基金會,不包括央企下屬組織設立的基金會。

基金會中心網通過中國基金會相關信息披露進行綜合評價,構建了信息透明度指數,即中基透明度指數。該指數值越高,表明基金會信息披露越透明。目前,基金會中心網提供了按照2018年年度數據計算的FTI值。經查詢,共有15家基金會參與了2018年度中基透明度指數排名。2018年度15家央企基金會平均得分為83分。據基金會中心網截至2018年12月6日采集的最新信息,參與中基透明指數FTI2018評選的基金會共計5694家,FTI平均分50.08分??梢娧肫蠡饡恼w透明度在全國基金會總體中是較高的。

3央企基金會信息披露的具體情況

3.1央企基金會信息是否在指定渠道披露

法律法規要求基金會信息應當在指定渠道披露。指定披露平臺包括民政部網站“在線服務”頻道、全國慈善信息平臺——慈善中國、中國社會組織網等。除此之外,基金會還可以選擇報刊、廣播、電視或者互聯網作為公布信息的媒體??紤]到民政部網站“在線服務”頻道剛剛啟動,報刊、廣播和電視的受眾有限,絕大部分的捐贈者和信息使用者都是通過互聯網和手機獲取信息,因此,將互聯網作為基金會信息披露的主要渠道,并在此基礎上開展分析。

經查詢,在17家基金會中,12家央企基金會設有獨立網站,開設了信息披露相關頻道,披露了年度工作報告。2家基金會設立了官網,未在官網披露相關信息,而在中國社會組織網披露信息;另有1家基金會雖設立官網,但通過互聯網站均未查詢到具體內容。另外有2家基金會未設立官網,但在所屬央企網站頻道披露了信息。從總體上看,絕大多數央企基金會在指定渠道進行了信息披露。

3.2信息披露是否及時

《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第五條第一款要求,信息公布義務人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報告。

3.3央企基金會信息披露內容是否完整

《慈善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慈善組織應當向社會公開組織章程和決策、執行、監督機構成員信息以及國務院民政部門要求公開的其他信息。上述信息有重大變更的,慈善組織應當及時向社會公開。慈善組織應當每年向社會公開其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的財務會計報告須經審計。根據《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第4條第1款規定,信息公布義務人應當向社會公布的信息包括: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年度工作報告、公募基金會組織募捐活動的信息、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的信息。

據此,央企基金會完整的信息披露內容包括:章程、重要機構成員信息、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以及公募基金會的審計報告,還包括公募基金會募捐信息、資助信息等。簡而言之,基金會應當披露其重要規則和機構成員、工作報告和審計信息、捐贈收入和捐贈支出等基本情況。

在17家基金會中,12家基金會在其官網和慈善中國信息平臺均可以查找到具體內容。

此外,還有2家基金會未能建立獨立官方網站,僅能在央企官網的頻道中獲取關于基金會介紹的部分信息。其中1家在所屬央企官網相關頻道僅僅披露了2016年年度工作報告,并無其他年度工作報告和審計報告。

總體上看,在17家央企基金會中,有12家基金會能夠按照上述要求披露相關信息,但有個別基金會在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方面還存在一些不足。

需要指出的是,信息披露的全面并不代表信息披露內容的詳盡。盡管有些基金會在其官網已經披露了比較全面的信息,但無法查詢到更為詳細的信息,央企基金會信息披露存在過于簡化的現象。法規允許基金會披露工作報告的摘要,但如果摘要內容過于簡單,也會使得信息披露流于形式。以全國性公募基金會B和非公募基金會C為例。B基金會最新披露是2018年度工作報告摘要,C金會則僅披露了2017年度的工作報告摘要。兩份摘要字數相近,合計不足1000字。在財務會計報告項目,B和C兩家基金會披露字數不足500字,未提及報表附注、公募基金會的募集活動、公益資助項目情況,這種過于簡化的信息披露難以滿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3.4信息披露途徑是否便捷

通過基金會官網獲取信息是最為便捷的。其次是在慈善中國等政府提供的信息披露平臺上進行披露。除此之外,基金會還可以在紙質媒介上披露信息。但隨著近年來社會公眾獲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來自于互聯網,通過紙質媒體獲取信息的需求遠遠不及前者。2020年爆發的新冠疫情進一步提升了互聯網信息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主導地位。

前文研究發現,2家基金會未設官網,3家基金會雖設立官網但未能披露年度工作報告等信息。信息使用者還需要從其他渠道收集信息,明顯增加了信息獲取成本。其余12家央企基金會均建立了自身的官網,為社會公眾獲取信息提供了便利條件。值得注意的是,在這12家基金會中,有6家設有微博、微信公眾號。由此,信息使用者能夠更加便捷地獲取信息。但進一步地查閱這些微博、微信公眾號發現,這些信息披露平臺并未及時更新相關信息,微博和微信公眾號的關注人數很少,互動量都極低。

4相關建議

綜上所述,對17家央企基金會信息披露的調查結果顯示,總體上央企基金會均在指定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了相關信息,但將近70%的基金會信息披露不夠及時,在信息披露方面還存在過于簡化的情況,基金會官網建設有待加強。

4.1增強基金會信息披露的意識

公開透明的信息披露是基金會賴以生存發展的重要基礎和根本保證;是確保社會公眾知情權的有效方式;也是實現審計監督效果的基本途徑。對于中央企業來說,督促其所屬基金會及時全面如實地披露信息,有助于切實履行央企社會責任,實現真正提升央企社會形象。因此,重視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意識是今后需要注意的工作。

4.2強化基金會官網披露信息,提升信息可獲取程度

學術研究表明,捐贈者傾向于直接從慈善組織官網獲取信息,而不是其他來源處獲取信息?;饡诠倬W披露信息具有便利和快捷等優點?;饡倬W不僅是基金會展示自我的主要平臺,更是社會公眾獲取信息最為重要的途徑。世界主要國家的慈善組織非常重視官網建設,展示了強烈的自我推銷意識、高度的透明度。我國上海真愛夢想基金會官網設置專欄,主動提供了非常全面的信息,社會公眾可以快捷地直接獲取審計信息?,F已有12家央企基金會在其官網進行披露,已經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礎。因此,建議尚未建立官網的央企基金會及時建立官網并披露相關信息。

4.3提高基金會審計信息披露的及時性

我國央企基金會信息披露一個突出問題是信息披露不及時。其背后反映出基金會治理存在的問題。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是確?;饡戏ㄟ\作、信息披露真實公允的必要條件,更是高質量信息披露的基石。從國際經驗來看,越是內部控制制度運行有效的國家與地區,其信息披露越有效。上海真愛夢想基金會也是如此,該基金會設立各項內部控制制度,要求項目運作信息均在官網公開,以專業、高效、透明的內部控制制度和項目管理制度極大地贏得了捐贈者和社會公眾的尊重和信賴。

建議央企基金會健全基金會內部規章制度,形成有效的信息披露規則。在基金會內部,形成權責分明、運轉得當的組織結構是實現基金會形成良好的內部治理的必然選擇。建議設立監事會或監事,建立有效的內部監督機制,督促基金會及時對外披露信息。

4.4適當增加基金會信息披露的內容

央企基金會信息披露的內容普遍不夠詳盡,存在過于簡化的問題。按照《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公益基金會的信息分為強制披露的信息和自愿披露的信息。公益基金會強制披露的信息范圍是相當廣泛的。由于公益基金會與捐贈者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強制要求公益基金會披露盡可能多的信息,可以確保利益相關者,特別捐贈者擁有獲取相同信息的機會,減少信息分布的不均衡狀態,維護捐贈市場的公平和效率。因此,鼓勵央企基金會盡可能充分地披露信息,更好地維護央企及其社會責任履行的實際效果,是一個值得推薦的做法。

參考文獻

[1]葉良芳.公益基金會信息披露制度研究[J].中國社會組織網,2010,(10).

[2]陳鋼,李維安.企業基金會及其治理:研究進展和未來展望[J].外國經濟與管理,2016,38(06):2137.

[3]李維安.破解企業基金會發展難題:重在治理轉型[J].南開管理評論,2015,1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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