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聯理論視角下法律術語英譯研究

2024-05-09 06:36張寒輝劉春偉
東北亞外語論壇 2024年1期
關鍵詞:術語譯者關聯

張寒輝 劉春偉

大連外國語大學 大 連 116044 中 國

引語

翻譯是人們了解世界其它各民族科學和技術的重要手段。有關翻譯的研究常和其他學科與領域進行結合研究,法律翻譯是其中一個重要的研究領域。法律術語具有確定的法律意義,有特定的范疇和語境。法律術語的精準化運用有利于保證法律的嚴謹性和公正性。英漢法律專業術語其特點主要有:單義性、對義性、變異性和類義性。單義性是指術語和概念的意義對應關系;對義性指詞語的意義互相對立;變異性是指術語的運用與日常語言習慣有所不同;類義性是指同屬某一類別的詞。法律術語的詞源可以沿用舊的法律用語,也可以隨著時代更迭創造出新的詞匯,或者通過吸收外來詞和由民族共同語的一般詞匯成員轉化而來。法律語體是非常正式的語體。不同法系間法律概念和分類不同給法律術語翻譯造成一定的翻譯挑戰,因此精準化的術語翻譯至關重要。本論文將探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法律術語的翻譯,探究其英譯本對法律翻譯的啟發與貢獻。

一、關聯理論與翻譯研究

翻譯的關聯性研究最早來源于1986年出版的法國丹·斯珀泊(Dan Sperber)和英國迪爾德麗·威爾遜(Deirdre Wilson)合著的《關聯性:交際與認知》(Relevance:CommunicativeandCognition)一書。該書對關聯理論作了系統深入的探討,提出了一系列關于人類交際行為和理解活動的新觀念和新學說。交際的主要目的在于塑造聽話人原有的認知環境,以達到改變其認知方式和行為方式的目的;在交際過程中,優化交際雙方的認知環境,以提升其交際效果;從而使他們對說話者所傳遞的信息做出積極的反應。交際的成功與否取決于其所處的認知環境的優劣,這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交際中人們通常會根據語境選擇適當的關聯方式,即在一定條件下,通過對信息進行恰當加工后,將信息與說話者或聽話者的期望相吻合。交際是一種以明示和推理為基礎的過程,只有通過再現話語之間的關聯,才能真正理解話語的含義。

丹·斯珀泊和迪爾德麗·威爾遜的學生恩斯特·奧古斯特·格特(Ernst August Gutt)基于關聯論對翻譯開展了研究,并撰寫了《翻譯與關聯:認知與語境》(TranslationandRelevance:CognitionandContext)一書,提出了關聯翻譯理論(龍婷 蔡進寶,2020: 14)。格特認為“翻譯是一種動態推理的交際過程”。在交際過程中,譯者根據認知語境,遵守“付出——回報”原則,從而達到最佳關聯效果的翻譯。

二、英漢法律術語的特點與翻譯

法律工作本身的嚴謹性要求使用專門化的行業語言,這決定了法律術語具有用法固定、語義單一、指向明確的特點。法律術語具有確定的法律意義,有特定的范疇和語境。法律術語的精準化運用有利于保證法律的嚴謹性和公正性。對于英漢法律專業術語來說,其特點主要有:

1. 詞義的單義性

術語和概念之間的意義對應關系被稱為單義性,它是指它們在語義和語義上的一致性。在法學領域,術語和概念之間呈現出一種相互依存、互為因果的關聯。其術語的意義是具有特定的法律意義。例如:在英語中,“general provisions(通則)”不能用“common rules”來代替;“general rules(一般規定)”不能用“genera regulations”在中文中,“變更”不能用“變化”“改變”來代替。每種合同都有其單一特指的意義。法律術語詞義的單義性是由法律本身嚴謹性和準確性要求的,反之其又進一步促進了法律行業的規范性發展。因此在法律翻譯中,要考慮到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之間的不同,注意其術語翻譯的精準性,確保中英文術語指代一致,避免出現一詞多義,詞義模糊等問題的出現。

2. 詞語間的對義性

對義性所指之詞匯,其內涵相互對立。詞匯所表達的概念在邏輯上呈現出一種相互矛盾或對立的狀態。例如:“creditor(債權人)”與“debtor(債務人)”“offeror(要約人)”與“offeree(受邀約人)”“seller(出賣人)”與“buyer(買受人)”“donor(贈與人)”與“donee(受贈人)”“borrower(借款人)”與“lender(貸款人)”“lessor(出租人)”與“lesee(承租人)”。這類在法律中意義對應的詞,我們稱之為對義詞。法律工作中利用這些詞來表達其相應的法律關系和法律事件。對義詞翻譯的規約性要求我們在法律翻譯中要體現漢語和英語區別的一致性。

3. 使用上的變異性

法律術語的變異性在于其所使用的術語與日常用語的慣例存在差異。由于不同語言對同一詞匯或短語有不盡相同的理解,因此在翻譯時也會產生一些困難。在“not proven(證據不足)”一詞中,not作為動詞prove的過去分詞proven,被賦予了形容詞的功能,暗示著“未經證實”的事實。在法律英語中,“not proven”這一表達方式已經被轉化為名詞,可在句子中充當主語和賓語。

4. 詞語的類義性

類義性是指同屬某一類別的詞。法律術語中包含很多類義詞,例如:“合同”可以細分為“典型合同”和“準合同”“典型合同”又可以細分成不同類別的合同。因為不同行業的合同有所差別,合同的當事人有各自的法律關系和責任。這些合同就要從不同的角度和層次來進行劃分,用特定的詞來進行確定,以避免意義的模糊性。法律術語的詞源可以沿用舊的法律用語,也可以隨著時代更迭創造出新的詞匯,或者通過吸收外來詞和由民族共同語的一般詞匯成員轉化而來。法律語體是非常正式的語體。不同法系間法律概念和分類不同給法律術語翻譯造成一定的翻譯挑戰,因此精準化的術語翻譯至關重要。在翻譯英漢法律術語時,除了具備英漢語文水平外,還需要掌握相關的法律專業知識,以確保翻譯的準確性和專業性。

三、關聯理論視角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術語英譯研究

1. 關聯語境與翻譯

在關聯理論的框架下,關聯是指命題與一系列語境之間的相互作用和影響。在話語理解中,語境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交際過程中,說話人和聽話人都擁有各自獨特的認知背景和語境。聽話人根據本身的構建自身的語境假設,通過推理來認知說話人的表達意圖。交際成功的關鍵在于說話人如何根據談話內容來符合實際地組織和傳達假設以及聽話人能根據自身認知語境來推理出說話人的意圖。只有在具體交際中能產生良好的語境效果,才能說明其具有關聯性。翻譯即通過對語境的深入剖析,探尋原文與語境之間的最優契合,從而實現對原文語境效應的深刻理解。在這種情況下,譯文必須符合譯語文化的交際習慣和表達習慣,才能被接受。為了尋找最佳的相關性,翻譯者需要從原始語境中推斷出說話者的真實意圖,即向讀者傳遞的真實含義。語境可以分為語言語境和非語言語境。語言語境包括上下文、百科信息及詞語信息;非語言語境包括邏輯知識、文化環境。具體到法律術語來說,包括法律文化、法律系統及法律體系等。

(1)第二分編 典型合同 Part Two Nominate Contracts

在進行法律術語翻譯時,我們要根據其語境來做出正確的翻譯取舍。比如在翻譯“典型合同”時,如果僅僅翻譯成“Typical Contracts”,就會造成術語的意義模糊。如果借助詞典意義孤立地進行意義翻譯的話,則不能排除容易造成誤譯的可能。因為對于何為“typical”,英美法系并沒有進行明確的規定。在不同人的認知假設中,經典與非經典性存在差異性。在《民法典》中,“典型合同”是指包括“買賣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保證合同”“租賃合同”等某些類型確定的合同。最后,譯者充分了解了其語境意義,用“nominate(指定)”來翻譯“典型”。在譯者充分了解了文本的信息意義以及交際意義之后,根據譯文讀者的閱讀期待來選擇合適的譯文來完成翻譯。翻譯是一種明示——推理的動態交際過程,譯者根據自身熟知的法律術語知識,達到良好的語境翻譯效果。

2. 明示——推理交際模式與翻譯

明示——推理交際模式(Ostensive-Inferential Communication)理論來源于Fordor在《人腦的單元結構》(1983)中所闡述的認知理論。該理論是對人類思維過程及大腦活動方式研究的一個新成果,也是對傳統語言學關于言語行為分析理論的一種修正與補充。根據Fordor的觀點,人類大腦可以被劃分為一個中央系統和若干個相互獨立的單元,這些單元被稱為module;中心系統由語言符號組成,而各單元則由一定數量、種類不同的材料構成。在中心系統中進行破譯工作時,每個單元都會根據自身特點將所獲取的刺激(stimulus)轉化為心理表征(mental representation),并將其傳輸至中心系統中。這些信息被傳遞給聽話人之后,聽話者就能從這些信息提取出相應的命題并加以解讀。Sperber和Wilson提出了一種明示——推理交際模式,即通過說話人發出的一種激勵信號,促使交際雙方相互理解,從而向聽話人傳達一系列命題。說話人將這些命題傳遞給對方,然后聽話人按照他自己的思維方式去推斷它們的含義并加以解釋。在明示之后,聽話人需要進行推理,以理解話語所傳達的交際意義,從而實現有效的交際。這一理論被廣泛應用于翻譯研究領域,并得到了許多學者的肯定。翻譯所涉及的對象包括信息的發出者、翻譯者以及信息的接收者,這三者共同構成了翻譯的核心要素。譯者不僅要考慮譯語與源語之間的語義關系,還要注意譯文讀者對原文中信息接受程度的不同。在進行翻譯活動時,譯者需要同時理解信息發出者的交際意圖和信息接受者的語境假設,以確保傳達的語境效果得到有效傳達。因此,在翻譯中必須考慮到原文作者和譯文讀者之間的關系。他所從事的翻譯活動是一項以明示和推理為基礎的程序。

(2)排除妨礙 Remove the nuisance

如果把“妨礙”翻譯成“obstacle”或“barrier”,雖然能表示其基本意義。但是讀者根據其并不能推理出其確切所指的法律意義?!芭懦恋K”對應美國財產法的“nuisance”概念。譯者在進行理解原文的明示意義時,要根據自身的法律雙語知識進行推理,從而得出其對應譯文的意義所指。因此,在處理法律術語時,除了考慮到其慣常用法之外,尤其涉及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之間法律體系的區別時,譯者要格外注重其法律意義。

3. 最佳關聯

人類的認知傾向于最大化關聯性,以達到最優的關聯效果;人們在進行言語交流時,總是把說話者所期望達到的效果和自己預期目標之間的距離最小作為準則。每一次明示的交際行為都隱含著一種假設,即該行為本身具有最優的相關性。這種理論認為,在特定語境下,一個人或團體會選擇最恰當、最具關聯性的話語來傳達自己的觀點和態度,即具有最好關聯度的行為就是最佳關聯。最大關聯也是與最優相關的。最大關聯可以被認為是最重要的,也是最為復雜的信息之一。在認知領域中,"最大關聯"是一種重要的概念,即不考慮現實的交際環境因素,而使語言理解產出與投入之比達到最大:產出的效應最大,投入的努力最小,這時我們更關注的是話語的接受者。最大關聯是一種理想型的模式,在很多情景下都不能達到其效果?!白罴殃P聯”屬于交際領域。即在推理的過程中,要充分考慮說話人的能力、利益和意愿。在這種模式下,譯者的自由度得到了很大的許可。通過對讀者的語言語境和非語言語境進行評價,來選擇合適的交際方式和內容來達到最大的推理效果。

(3)準合同 Quasi-contracts

準合同是指帶有先決條件的合同。在《民法典》中,準合同包括“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兩個方面的內容。因此“準合同”的翻譯側重點主要在“準”上。在“準合同”中,“合同”是名詞,所以“準”字是取其形容詞性的意義。在漢語中,“準”字的形容詞意義主要有“水平”“平穩”“準確”及“均等”等。但是法律術語有其專業性的特點,我們如果把“準”翻譯為“accurate”或“exact”,就會造成詞語的意義誤譯。因為根據其法律意義來看,“帶有先決條件”的“準”主要意義是“類似”。譯者在翻譯時作為信息的傳遞者,要根據正確的語境假設來推理出作者的交際意圖;另一方面要考慮讀者的認知環境,合理地明示出符合讀者認知理解的譯文。那么如何把“類似”的意義翻譯成英語呢,這時需要利用英美法系的專業法律語言知識,即“quasi”在法律術語中表示“類似”的含義?!皅uasi-contracts”能夠從專業性語言的角度表示“準合同”的法律概念,并且除了法律體系以及法律語言的不同之外,在翻譯“合同”概念的時候,“contracts”的復數形式也照顧到的英漢語言層面的差別。

四、結語

本文以《民法典》中的術語翻譯為研究內容,以關聯理論的視角,從關聯語境、明示-推理交際模式和最佳關聯三個方面來探究其英漢術語翻譯。術語是法律英語中的重要基礎,也是法律翻譯中的重要內容。術語承載的法律概念在翻譯時需要譯者進行推理原詞意義以及在譯文中合理恰當明示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譯者要充分考慮作者以及讀者各自的語言及非語言語境,從而做到法律術語翻譯的最佳關聯效果。

猜你喜歡
術語譯者關聯
生態翻譯學視角下譯者的適應與選擇
不懼于新,不困于形——一道函數“關聯”題的剖析與拓展
論新聞翻譯中的譯者主體性
“一帶一路”遞進,關聯民生更緊
奇趣搭配
智趣
元話語翻譯中的譯者主體性研究
有感于幾個術語的定名與應用
從術語學基本模型的演變看術語學的發展趨勢
從翻譯的不確定性看譯者主體性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