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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斷比“臆斷”離真相更遠

2009-04-13 06:58
學術月刊 2009年3期
關鍵詞:電報南京大屠殺羅斯福

王 嵐

[摘要]楊夏鳴教授以《美國外交關系檔案揭秘——1937年秋冬的“泛南京大屠殺”》一文中的所謂翻譯錯誤為借口,否定文章所提出的“泛南京大屠殺”的觀點。由于楊夏鳴教授所用非原件電報的局限、對陶德電報翻譯與理解的錯誤。以及缺乏對陶德大使與羅斯??偨y特殊關系的深入了解,導致其對陶德本人的肆意評價和對陶德電報本意的曲解,甚至牽強附會地將“people”解釋為軍人,從而歪曲了事實真相。參照《陶德日記》、《美國外交關系檔案》和《羅斯??偨y檔案》可看出,楊夏鳴教授的觀點及所用方法存在著以武斷對“臆斷”、緣木求魚、移花接木、美化戰犯、不合邏輯等諸多謬誤,已經從學術研究走上了學術武斷。然而,學術武斷比“主觀臆斷”離歷史真相更遠。關于“南京大屠殺”根源及其必然性的研究,必須放寬視野,多方求證,特別是深入地發掘加害方和第三方的證據。

[關鍵詞]武斷泛南京大屠殺50萬商榷翻譯

[作者簡介]王嵐(1956-),男,福建省閩侯縣人,管理學博士,國家檔案局研究館員,主要從事檔案文獻的管理與研究。

[中圖分類號]K26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39—8041(2009)03—0023—06

2005年,我在美國查找到兩封有關日軍屠殺中國平民的電報檔案,后經兩年時間對電報及陶德本人的研究,撰寫了《美國外交關系檔案揭秘——1937年秋冬的“泛南京大屠殺”》一文。我之所以研究這一問題,一方面是出于對日本右翼每每否認南京大屠殺之卑劣行徑的氣憤,另一方面是想通過檔案來還原那段歷史,即通過歷史證據說明南京大屠殺不是孤立事件。當我讀了《學術月刊》編輯部轉來的楊夏鳴教授撰寫的《是檔案揭秘還是主觀臆斷——與王嵐研究員商榷》(以下簡稱“《商榷》”)文章后,我又認真檢查了自己的文章,發現對戰犯宣判日期引述上確有不準之處,即把1948年的審判戰犯表述為1946年的公訴時間。在此,向楊夏鳴教授表示感謝!但是,對楊夏鳴教授所提的其他意見和其對陶德電報的翻譯,我是有不同看法的,現答復如下。

一、究竟應該以何種邏輯思維看待“泛南京大屠殺”?

關于“泛南京大屠殺”的觀點、內容及闡述是我花了大量時間研究,才把從不同時間、地點產生的材料經過比對分析而聯系起來,從而互相印證,這是做學問的態度。而楊夏鳴教授以電報翻譯有錯誤為借口,對陶德(楊夏鳴教授譯為“多德”)電報、陶德本人作了歪曲的解釋,并以此得出自己的“正確”結論:陶德電報只是一般情況報告,數字是日本大使吹噓;假如是真實數字,也如當時日本報紙所說的,是指殲敵數而不是中國平民,而且東鄉茂德作為反戰官員也不可能這樣做;《揭秘》作者對50萬的解釋完全是添枝加葉的臆斷。

但是,楊夏鳴教授對我文章后面的論證,以及美國國家檔案館根據檔案記載斷定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前日本至少屠殺200萬中國人、丹·溫的“日本共殘殺三千多萬中國人”、陳在俊關于長江三角洲有三四百萬中國人遭屠殺的推論、楊大慶發現的日本兵日記中自己承認的屠殺等卻只字不提,又移花接木地用陶德日記證明:陶德只不過是借遠東說事,以表達自己的不滿,而這種電報在美國外交文件匯編中很多,包括很多片面的信息。

通觀《商榷》全文,使人不難看清作者的手法和目的:先以所謂電報翻譯錯誤為借口,然后攻其一點,進而達到否定我所闡述的“泛南京大屠殺”的觀點,維護他的“南京大屠殺”是孤立事件的觀點;同時,否認歷史研究有多種方法,居然連加害方所言、第三方所保存的證據都不屑一顧,以所謂避免“為情緒所左右,丟掉嚴謹”為由,力圖將“大屠殺”研究引入日本一些學者所希望的、一個人一個人去查證的死胡同。須知,日軍侵華實施屠殺的絕大多數證據都被日本政府故意銷毀了,卻給受害方開了一個藥方:你說有“大屠殺”,一定要拿出證據來證明;而如果證明不了,則“大屠殺”就不存在!近年來,國內也有個別學者把這一藥方包裝成所謂“國際化、科學和嚴謹”的研究方法并奉為圭臬?!渡倘丁芬晃木褪沁@種思維和邏輯的典型。全文充滿自認為比陶德英文還好的感覺、比陶德還了解陶德的臆斷,但如果仔細分析后不難發現,實際上《商榷》的英文、邏輯、立場、觀點、方法都存在嚴重問題。其基本觀點說白了就是:陶德電報不可信,東鄉茂德是反戰的,日本只是在攻破南京后才開始屠殺平民,之前只有幾萬人被殺。這種思維、商榷、判斷和價值觀是我所不能接受的。

二、陶德電報中的幾個關鍵詞究竟應該怎么翻譯?

1.關于“boast”。美國微軟公司出版的《因卡塔(Encarta)百科全書》對"boast"條目的解釋是:①vti speak proudly about possessions or accom-plishments:to praise yourself.or speak arrogantlyabout things you possess or have achieved。②vt possess something desirable:to possess something,especially something that is very desirable。"speak proudly",直譯就是“驕傲地說”。1935年10月31日,陶德在給羅斯福的信中說,“戈培爾和戈林像往常一樣經常發表演說。10月26日,戈林在布列斯勞‘boasts(驕傲地說起)軍工廠快速的重新裝備和再就業……”。對第二次世界大戰史稍有了解就知道,希特勒1933年上臺后,德國的經濟發展、擴大就業以及軍隊重新武裝速度的確驚人。例如,1937年就向日本和中國,出口軍事裝備,1939年就完成了戰爭準備,效率不可謂不高??梢?,陶德喜好用"boast"這個詞來如實準確表達他有責任反映的真實情況,絕不是什么“吹噓”。陶德是在聽說日本對美國運送僑民的軍艦施以暴行后才提及遠在德國的日本大使曾向他透露的屠殺中國平民的信息。如果是“吹噓”,陶德請求羅斯福出兵遠東就不合情理了。楊夏鳴教授說這個英文詞沒有“說”的意思,只有“吹噓”的意思,是對英文的膚淺了解。

2.關于"Killed 500000 Chinese people"。楊夏鳴教授認為,“people”不可譯為“平民”,譯為“中國人”更符合原意。因為他覺得,“南京大屠殺”前不可能有這么多平民被殺,而將其翻譯成“吹噓‘已經殲敵50萬更合乎情理”,這樣就與日本所報道的“支那事變以來,殲敵70—80萬”的含義相近。楊教授這種在中文與中文之間、中英文之間隨意變換概念的做法,讓我大開眼界!但《當代英漢詞典》中對“people”的條目是這樣解釋的:①(pl.peoples)民族;②種族、人民;③(泛指)人,

人們,人類;④平民,老百姓,公民。難道“people”不能譯成平民、人民、百姓嗎?楊夏鳴教授偏要譯成“人”,但如果是“中國人”,后面再綴“people”根本就沒必要,因為“Chinese”就是“中國人”的意思。更有甚者,楊教授還要將其解釋成軍人。但對比《陶德日記》中"500000 soldiers have been killed","German bombing of helpless people in Almeria","Japanese military people"和《美國外交關系文件1937年III卷》"Chinese troops","slaughtered numberless Chinese citizens","Chi-nese soldiers"等與陶德電報密切相關的材料可知,要表示軍人,或是用“soldiers”、“troops”,或可用“military people”,單獨的“people”絕沒有軍人的含義!如果是指軍人,戰爭本來就有軍人死亡,難道陶德還會義憤填膺嗎?為了證明自己推理的正確,楊教授更進一步不惜將“殲滅”與“殺死”畫等號。但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殲滅”與“殺死”是不同的:如在解放戰爭中殲滅了800萬國民黨軍,這決不是殺死800萬人。楊教授用“殺死50萬”與“殲敵70—80萬”類比,分明是在偷換概念。事實上,“日本對中國的損害無法估量,單是死人,中國就死了幾千萬”。對此,武斷否認并隨意翻譯和解釋陶德大使所反映情況的原意是極不嚴肅的。

3.關于“facts”。微軟公司出版的雙語詞典的解釋是:①事實,實際,實情;②犯罪行為;③論據;證據。在電報的語境中,“The facts”應是指"To-day the news from the Far East",即日本轟炸“帕奈號”及攻陷南京,難道這僅是事實而不是侵略罪行嗎?陶德在12月14日的日記中表明,遠東的消息是來自無線電,內容是日軍擊沉美英船只,并殺死美國人,所以“facts”完全可以譯成“犯罪證據”。更有奇者,楊教授不但將“facts”譯成今天的“事實”,而且解釋說指的是日記里所記載的捷克和中國孤立無援的情況。但是日記里的這一內容,陶德并沒有在電報中告訴羅斯福,楊教授隨意地把兩者結合在一起解釋,不僅臆斷,還作了創造性發揮。

4.關于“no positive action”和“on the part of”。楊教授既沒有搞懂“positive”含義,也沒有搞明白“on the part of”的狀語結構?!兑蚩ㄋ倏迫珪穼Α皃ositive”的形容詞含義解釋多達23個,包括確定、樂觀、有益、肯定、夠格、陽性、鼓勵、強調、正數、正面、正電極、正電壓、反應等等。如醫院驗血,“positive”是陽性而不是“積極”。楊教授只知道“positive”有“積極”的含義就敢隨意翻譯,太大膽了。實際上,這句英文中被期望的客體“no positive action”,既不能譯為“不會采取積極行動”,也不是指美、英,而是相當于“negative ac-tion”,且是指德、意、日、法西斯可能的侵略行為。而“on the part of”狀語結構是說明從什么方面來看待和期待。這句話表明陶德對前景的“不樂觀”(no positive)的擔憂,其邏輯是:日本轟炸美國艦船及總統、國務卿發出聲明表明,對美、英來說。這種(轟炸)暴行可能還會發生,即德、意也會以此對待世界,世界將很悲慘?!短盏氯沼洝分幸嘤涊d了對此的解釋:“如果美英不阻止日本,我們的人民在一兩年也會遭受這種狀況?!边@完全是因為陶德對處于戰爭邊緣的歐洲狀況的了解,而且后來發生的日本偷襲美國珍珠港事件就是遭受一種“negative action”。如果按照楊教授的翻譯,人們不禁要問:前兩件事怎能表明美、英不會采取積極行動?如果是不會采取積極行動,那后面提建議有什么意義?況且作為美國大使,怎么就會知道英國也不會采取積極行動呢?楊教授把句中對事物的否定詞“no”變成了對動作否定,且把發出這個動作的主體也搞錯了。由于沒有理解陶德的意思,這才造成真正的“翻譯更加離譜”。再舉一個陶德使用該詞的例子:在1936年12月13日、16日的日記中,有"To give up would put me in a defensive and positively false position at home";"He shows a posi-tive hostility toward the United States"。這能翻譯成是“積極的錯誤”、“積極的敵意”嗎?

5.關于“even without”?!斑@一次甚至無需一場大規模的戰爭”,楊夏鳴教授把“even with-out”想當然地譯成“甚至無需”。其實,這里的“even”不是副詞“甚至”,而是動詞“相當于”。因如果沒有動詞,這句英文是不通的。英語本是外來語,一個詞的用法和解釋也是多樣的,要根據語境、環境來確定詞義和詞性,只用單一的詞義甚至是單一的詞性來翻譯是難以準確理解原義的。

6.關于“Confidential”。楊夏鳴教授說自己是用“多德電報原件照片”來翻譯電報,其實卻連什么是原件都沒搞清。我在美國復制了電報檔案原件,他卻是用文件匯編的書來復制。這也就直接導致他翻譯缺少原文的“Confidential”(機密)。檔案原件上是:"Confidential for the President."由于文件解密,才有了書上的"For the Presi-dent"。另外,檔案上還有一句話是文件匯編所沒有的:"This telegram must be closely para-phrased before being communicated to anyone."(“這封電報在傳給任何人之前必須仔細釋義?!?這個詞和這句話對理解當時的美國外交決策過程及其情況意義重大,否則會得出截然不同的結論。

三、楊夏鳴教授在研究大屠殺有關問題上的謬誤

1.用武斷對“臆斷”?!?0萬”明明是日本人說的、美國人記錄的,我是在分析電報運行及國務院辦事程序基礎上才得出結論,楊教授卻說我是主觀臆斷。在沒有證據、沒有深入研究的情況下,怎么能隨便以“吹噓”就否認一個戰犯所說的“殺死50萬中國平民”的歷史證據呢?同時,由于楊教授不了解美國行政與文件運轉,僅憑看文件匯編就妄下結論,這是典型的以學術武斷對“主觀臆斷”。楊教授認為,陶德在其12月14日的日記中根本沒有提到東鄉茂德所說的50萬中國平民被殺一事。實際上,陶德在當天日記中有提示性記載:"I sent a message to Roosevelt summarizing

what had been said."也就是將所聽到情況的綜述信息發送給羅斯福。而且通觀電報全文,日記中所說的“what had been said”,就應是指向總統報告的蘇聯代表所說的民主國家希望俄國來拯救中國和日本大使所透露的屠殺50萬中國平民兩件事。另外,在《陶德日記》附錄的《日記中主要人物》中,也有東鄉茂德姓名、職務的記載,可見已出版的《陶德日記》不是日記的全部。

2.錯在緣木求魚。研究歷史有多種方法,按照楊教授的意思,如今不用具體數字就不能再研究歷史了。我從不反對用具體數字證據說話,但在沒有證據或者說大部分證據都被加害方故意毀掉的情況下,對歷史研究來說,其他證據及邏輯就非常重要。另外,在司法實踐中,為體現法律對弱勢群體的保護,形成了特殊舉證倒置規則(如醫患訴訟中,作為弱勢的患者訴求,醫方必須證明有無醫療過錯)。在日本侵略中國的大屠殺中,中國就是弱勢,加害方有責任提供沒有發生屠殺的證明,而不能僅由受害方證明。如果完全按照日本一些學者所謂的“學術嚴謹”,在加害方戰后大量銷毀證據的情況下,堅持由被害方去尋找證據來證明歷史真相,這無異于緣木求魚。如果堅持這種從日本一些學者那里學來的所謂國際化的、貌似公正的學術研究立場和方法,我們真能找到南京大屠殺時被殺戮的30萬人每個人的證據嗎?如果沒有找到,在有眾多旁證特別是加害方及第三方證據的情況下是否也要否認“南京大屠殺”呢?

3.訴諸移花接木。楊教授認為陶德之所以要將電報轉呈總統最主要的原因,是總統要他圣誕節前回國,而他“當然是借題發揮,借遠東事態說事”,表達對國務院某些入的不滿情緒。為說明這一觀點,楊教授通過注釋中提及12月14日陶德在日記中的一段話來證明。但是,經查《陶德日記》發現,楊教授引述這段話的前一部分是在日記的11月23日,后一句是12月14日,兩者相差21天。將一個人相隔二十多天的情感捏在一起,顯然是為自己的武斷觀點作證。這種自認為比陶德還了解陶德的篡改,是對當時已六十八歲仍在與納粹斗爭的陶德大使的不公。此外,楊教授還說我將"the facts of today"譯成了“今天這一犯罪證據,即屠殺50萬中國平民”。我文章中從沒有說這個“犯罪證據”是指50萬中國平民被殺,這在前面關于“facts”的解釋已說明。楊教授由于對“facts”的翻譯不準才臆斷說我是指50萬是“犯罪證據”。楊教授還斷章取義來否定歷史真實:我在分析陶德為何要密報總統時,介紹了美國外交決策體制。其中講到,“大量信函由國務院負責,而一些更重要的決定須由總統作出”。在這個遞進關系中,楊教授居然不提前一句,再把后面的“更”字去掉,然后以“美國外交關系文件中”沒有大量給總統的電報而推論出“重要的決定必須由總統作出”是我臆斷。事實上,美國外交決策體制的表述非我所言,而是出自美國政府文件。非常少并直接給總統的密電,恰恰說明其重要性,符合美國外交決策體制。

4.化東鄉茂德。楊教授僅憑一段判詞、引用某些文件就為甲級戰犯東鄉茂德粉飾、開脫:“遠東國際法庭不僅認為東鄉茂德在1942年前不了解日軍戰爭犯罪的情況情有可原,而且認為其在得到有關戰爭犯罪的信息后加以制止,并盡到了責任?!薄爸辽儆幸稽c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東鄉茂德不是戰爭狂人?!睂Υ?,我認為楊教授這種說法很不嚴肅:東鄉茂德是東條英機發動太平洋戰爭時的內閣成員,直接參與謀劃偷襲美國珍珠港。對于這一點,連東鄉茂德自己在法庭上依然辯稱發動戰爭是正確的。他是被判二十年監禁的甲級戰犯,這是誰都否認不了的。如果東鄉茂德是反戰的,為什么還“吹噓”殺死50萬中國平民呢?假如楊教授想證明這50萬是吹噓或是假的,請拿出證據來,而不僅僅是美華戰爭罪犯和玩弄把“peo-pie”解釋成軍人的文字游戲來證明自己是正確的。

5.思維不合邏輯。眾所周知,南京抵抗只有一天,然后就是30萬人的大屠殺;難道上海抵抗了3個月反倒沒有大屠殺,這合乎邏輯嗎?數十萬日本兵從上海打到南京,一路上其他將士都沒殺人,只有“百人斬”中那兩個人殺了100多人,這合乎邏輯嗎?加害者一方早已將證據有意識地銷毀,再讓被害方提供自己被害證據,提供不出來就說明沒有大屠殺,這合乎邏輯嗎?實際上,在上海、蘇州、杭州、無錫、常州等地都曾遭受過已經難以復原真相的屠殺,只不過國民黨潰敗后沒有也不可能有記錄。在對待中國人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傷亡研究問題上,研究者應具有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和邏輯思維,不能僅僅只用已發現的史料去堆砌就萬事大吉了。

楊教授還說,與田伯烈30萬之間相比較,《揭秘》作者“仍無法解釋缺失的20萬人”,而且數字有矛盾。我之所以引用來自不同地方、不同渠道、不同國家的證據數字,是想從宏觀與微觀、加害方與第三方等層面將其關聯,印證南京大屠殺前就存在大屠殺的事實,我怎么可能把這20萬人湊齊呢?如果所有的數字可以對上,那還要我們去作什么研究?日本一些學者針對“南京大屠殺”的事實就要求中國提供這30萬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以及在何處、被誰所殺的完整記錄,否則就認為“南京大屠殺”是虛構的。作為中國學者,也附和這種觀點、立場和方法,我感到難以理解。

6.學術走向武斷。陶德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美國最重要的駐外大使。1933—1938年,羅斯福與陶德之間來往信函多達五十多封,創下當時美國總統與駐外大使往來信函之最。1936年3月16日,羅斯福在給陶德的信中說,“這里、那里及其他地方的所有專家都在說‘不會有戰爭。他們1914年7月也是這么說的,那時我還在海軍部,對那些專家深信不疑?,F在我有自己的主見。這并不意味著我變得憤世嫉俗,而是作為總統,我就像是消防隊一樣必須有所準備。今后,如果由于偶然而導致根本不可預測的事件將要發生時,按照你的意見,為了和平,我一定要有所表示、作出提議或正式聲明。到時你的意見一定要立即告訴我”。1937年8月11日和10月19日,回國休假的陶德兩次與羅斯??偨y共進午餐:一次是在華盛頓,一次是在紐約羅斯福的家里。第一次,羅斯福表示,希望陶德就美國和國際問題“講真話”。第二次,兩人專門討論了外交事務,特別是還提及中國與日本的情況。羅斯福說,“歐洲的事情直接寫信給我,我認得你的字體,沒問題”。陶德回德國履職后,給國務院有幾封電報。但只有這封電報,由于陶德深感重要,才發秘密電報給總統,并按照羅斯福1936年、1937年親筆信和親口要求就此提出建議??梢?,陶德是在報告一件很嚴肅的事情,怎么會是將一些道聽途說的不實消息作為向對他極為信任的總統報告和建議呢?楊教授沒有深入研究陶德與羅斯福的關系,就矢口否認數字的真實。這種草率地將美國最重要駐外大使的工作看成公私不分、隨意通報不實的信息,并由此臆斷陶德本意,實際上已從學術商榷走上自詡正確的武斷。然而,學術武斷比“主觀臆斷”離歷史真相更遠。

總之,要想認清南京暴行的根源和其必然性,必須深入了解日軍侵華政策以及在攻陷南京前的所作所為。只有更深入地發掘加害方和第三方的證據,才更能無可辯駁地證明“南京大屠殺”的真實性。陶德電報為我們提供了一個線索。作為歷史學家的外交官,陶德所具有的國際視野和歷史深度、對東方與西方兩大戰爭策源地的認識以及對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時間的準確預測,值得后人敬仰和學習。陶德沒有被當時的綏靖主義所迷惑,他對法西斯的最終目的有著敏銳的洞察力,難道他會分辨不清日本大使所透露的這一數字的含義?如果“南京大屠殺”研究僅按照日本一些學者的思路,一個一個去查證南京大屠殺死難者的名字,而不放寬視野,多方求證,特別是發掘并研究這種第三方保存的加害方證言,不是正中那些企圖以細節來否定史實者的下懷嗎?

(責任編輯:常山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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