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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論視角下霍譯《紅樓夢》中人名處理的價值與不足

2015-02-13 20:33彭萍北京外國語大學專用英語學院北京100089
語言文化研究輯刊 2015年1期
關鍵詞:霍克譯者紅樓夢

彭萍(北京外國語大學專用英語學院,北京100089)

目的論視角下霍譯《紅樓夢》中人名處理的價值與不足

彭萍
(北京外國語大學專用英語學院,北京100089)

[提 要]翻譯行為的最終目的要以文本類型為前提,同時要看譯者的意圖及譯文的讀者群。作為中國古典小說創作的巔峰之作,《紅樓夢》兼具“表達類”或“表情類”和“呼喚類”或“感染類”的文本特點,根據目的論,翻譯應既考慮原文本的文化因素,又要考慮目的語讀者的預期反應。在翻譯《紅樓夢》的人名時,霍克斯采取分類翻譯法,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既傳達原文文化價值又照顧讀者接受的目的,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處。

目的論 《紅樓夢》 霍譯本 人名翻譯

一 引言

中國古典小說的巔峰之作《紅樓夢》塑造了400多個十分鮮活的人物,其中重要人物達160多個。每個人物的名字都是作者煞費苦心創造出來的,都有特殊的內涵,與人物的性格、命運、故事情節的發展以及中國文化有著密切的關聯,解讀人名本身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整部小說錯綜復雜的故事情節及其背后豐富的文化內涵。正是因為這些人名承載著豐富的藝術內涵和文化內涵,所以翻譯人名就至關重要。

在楊憲益和戴乃迭的英譯本(A Dream of Red Mansions)中,人名一般都使用威氏拼音音譯,在具有雙關意義的人名后給出腳注,如甄士隱Chen Shih-yin (homophone for“true facts concealed”)、賈化Chia Hua (homophone for“false talk”)、熙鳳Hsi -feng (homophone for“splendid phoenix”)、襲人Hsi-jen (literally“assails men”)等。在大多數情況下,音譯是人名翻譯的重要策略,但對《紅樓夢》中頗具藝術內涵和文化內涵的人名來說,完全音譯似乎無法傳達原文的藝術價值,而音譯后添加注釋,尤其是稍長的注釋,勢必對讀者的閱讀造成障礙。

霍克斯(D. Hawkes)譯本(The Story of the Stone)(從99回開始由霍克斯的女婿閔福德[Minford]翻譯)則選擇與楊戴譯本不同的人名翻譯策略,除一些姓和名都有的完整人名采用現代漢語拼音外,其他均采用意譯法,意譯的人名總體看來既簡潔,又能傳達出人名承載的內涵意義,從一個側面再現《紅樓夢》一書的文學藝術和文化價值。但因《紅樓夢》的作者在命名人物時,考慮到了諧音雙關、人物命運、相關人物的性格和愛好等,人名的翻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霍譯本對人名的處理也存在著一定的不足?,F擬從目的論角度,考察霍譯本人名翻譯的價值及其存在的不足。

二 翻譯的目的論

德國學者弗米爾(Vermeer)將人類行為定義為:在特定情況下有意圖、有目的的行為,這種行為是特定情況的組成部分,行為改變著情況。另外,因各種情況均植根于文化,對某一特定情況的評價(包括用語言表達和不用語言表達的情況)都取決于這一情況在某一特定文化中的位置。(Nord,2001:11)同時,按弗米爾的觀點,翻譯也是一種行為,有著自己的目的或目標。

實際上,譯者是兩種文化的橋梁。如果語言信息發送者(sender)和接收者(receptor)分屬不同文化,就需譯者這一橋梁使一種語言的發送者與另一語言的接收者跨越時空交流。在這個意義上來看,譯者是目的語文化中文本的生產者,表達原語文化中信息發出者的交際意圖。事實上,翻譯行為的最終目的要以文本類型為前提,同時要看譯者的意圖及譯文針對的讀者群。

確定文本類型有助于譯者確定翻譯過程中對等的程度。德國語言學家布勒(K. Bühler)將語言功能分為三類:信息功能(the informative function)、表達功能(the expressive function)、呼喚功能(the vocative function)。(Newmark,2001:39)據這一劃分,英國翻譯學者紐馬克(P. Newmark)認為文本類型可分為這樣三類:信息文本包括科技、商業、工業、經濟方面的課文、報告、論文、備忘錄、紀要等;表達類文本一般包括嚴肅的想象文學、權威發布、自傳、個人通信;呼喚類文本則包括通知、操作說明、宣傳、流行小說等。(Newmark,2001:40)德國學者賴斯(Reiss)也據布勒的語言功能劃分出三種文本類型“信息(informative)文本”“表情(expressive)文本”和“感染(operative)文本”。賴斯認為,“不同的文本類型應采取不同的譯法”。(Munday,2001:75)譬如,信息文本的譯文應將原文所有的指示和概念都傳達出來;表情文本的譯文應將原文的美學和藝術的因素再現出來;感染文本的譯文則應在譯語讀者中產生預期的反應。(Munday,2001:75)比較紐馬克和賴斯對文本的分類可見,紐馬克的“表達類”與賴斯的“表情類”相似,紐馬克的“呼喚類”與賴斯的“感染類”相似,二人對“信息類”的定義大同小異。

實際上,翻譯中將文本分類就暗含了翻譯的目的。按上述分類,作為中國古典小說創作的巔峰之作,《紅樓夢》兼具“表達類”(紐馬克)或“表情類”(賴斯)的特點以及“呼喚類”(紐馬克)或“感染類”(賴斯)的特點,其翻譯應一方面考慮原文本的美學、藝術和文化因素,另一方面應關注目的語讀者的預期反應。如諾德所言:“文學作品的理想譯作應具有原作同樣的功能和效果?!保∟ord,2001:89)而且,從文學欣賞的角度看,《紅樓夢》的翻譯應更多地屬于感染類文本,其讀者應是“一般娛樂性讀者層”,這類讀者“把翻譯的審美價值看得高于一切?!瓕λ麄儊碚f,一個譯本讓他們感到快樂,他們就贊揚那個譯本,如不能感到快樂,他們就理所當然地拒斥那個譯本……”(辜正坤,2010:344)在英譯《紅樓夢》時,霍克斯就是想和讀者分享偉大文學作品帶來的快樂。他說:這是世界上最優秀的作品,是偉大的藝術家用心血寫成的,即使我可能只是向讀者傳達這部小說給我帶來快樂的一小部分,那也說明我沒有虛度一生。(霍克斯,2000:xv)因此,在翻譯這部鴻篇巨著時,霍克斯就想實現自己作為譯者的創造性目的。他說:我只是隨意翻譯,只想讓譯文成為好故事,非常的不學術。因此,在翻譯的過程中,譯者仿佛進入了主人公的生活,主人公仿佛就是譯者的朋友,或者譯者就好像一部劇的導演,幫助自己的演員用恰當的表情和感情將臺詞說出來。(同上)為了實現自己的目的,霍克斯更多地使用“歸化”翻譯策略,即考慮譯文在英語讀者中的“可接受性”。其中,關于人名的翻譯,一樣是為了讓英語讀者能夠記住并在閱讀中區分不同群體的人名,霍克斯才采取靈活的翻譯策略,更多的就是“歸化”,同時也考慮到了原人名主人的階層、人名本身的意思及其文化色彩。

三 人名處理的價值與不足

1998年,霍克斯接受采訪時,談到《紅樓夢》中人名的處理情況:“對英語讀者來說,中文人名比較難以理解。他們記不住中國人名,尤其是按照威妥瑪—翟理斯式拼音(Wade-Giles romanization)拼寫就更記不住了。對英語讀者來說,現行漢語拼音拼寫,如Jia Zheng(賈政)、Jia Zhen(賈珍)、Jia Jing(賈敬)等聽起來并無區別,因而人名翻譯就成了難題。書中有幾百號人,必須將這些人分類才行,按階層分類,不同階層采用不同譯法。于是,我就保留了主子階層名稱的漢語拼音,丫鬟(即下人)名則按英文譯出。當然,這只是針對《紅樓夢》的翻譯,因為只有這樣做,讀者才能跟上故事情節的發展,才能知道你在說什么,明白你在說哪類人。至于跟佛教相關的人物或類似的人物,我使用拉丁名,戲子則使用法語名。當然,這并非通則,只是在翻譯《紅樓夢》時想到的一個法子?!保ɑ艨怂?,2000:xiv-xv)

由此可見,霍克斯在翻譯《紅樓夢》人名時目的非常明確,即讓英語讀者理清書中如此繁雜的人物關系,能夠區分其所屬階層,辨別其身份,減輕讀者記憶人名的負擔。尤其是根據不同群體采用不同的語種翻譯,這種創造性雖然如霍克斯本人所言是“事出偶然”,卻有助于減少英語讀者對原文的陌生感,從而保持小說的英譯文對英語讀者的感染力,增加小說在英語讀者群中的“可接受性”,同時還有助于再現原文大多數人名的內涵及小說本身的藝術價值與魅力。既然霍克斯翻譯《紅樓夢》的目的是讓英語讀者像原文讀者那樣享受小說帶來的樂趣,如果目的語讀者被其中幾百個人物弄得焦頭爛額,他們哪里還有興趣去閱讀和品味這部小說,又怎會有興趣繼續了解情節的發展?所以霍克斯對人名的分類翻譯是可取的,但因人名本身承載的文化和藝術內涵,霍克斯的翻譯也顯示出了一定的不足。

(一)音譯主子階層人名的價值與不足

在塑造《紅樓夢》人物時,作者將屬于主子階層的人(包括一些管家和清客)都冠以正式的姓名,如“賈政”“王熙鳳”“賈寶玉”“賈雨村”“甄士隱”“柳湘蓮”等。與楊譯采用威氏拼音翻譯不同,霍譯采用現代漢語拼音①該拼音方案于1958 年經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于1979 年由聯合國決議作為中文譯音標準,于1982年通過國際標準組織(ISO)認定,成為漢語拼音的世界標準。音譯主子階層人名。與威氏拼法相比,現代漢語拼音有許多優點。譬如,霍譯將“金”和“秦”譯為Jin和Qin,而威氏拼音則分別讀作chin和ch’in,發音上并沒有太大區分。因此,霍譯使用的現代漢語拼音能使英語讀者更好地辨別不同人名的不同發音;又能使更多的讀者熟悉漢語拼音。更重要的是,這種沿用中國姓名順序的音譯法保存了中國人名的原汁原味,激勵英語讀者了解中國的人名文化。

從另一方面講,《紅樓夢》中涉及和談及的人名有著豐富的中國文化內涵。因中英兩種文化的差異和兩種文字寫法的截然不同,人名文化的不可譯性就顯得格外突出。正如卡特福德(Catford)指出:如果目的語中沒有形式上對應的特征,原文本或其中的有關項(相對)是不可譯的。(Catford,1965:94)單純譯出發音,過濾文化信息,旨在方便讀者理解,減少給讀者帶來的困難。試想,如果上述人名中的文化信息都翻譯出來,有些地方還要加很多注釋,勢必會讓小說讀起來猶如學術的“大部頭”一般,英語讀者的閱讀興趣焉存?

與楊憲益、戴乃迭的譯本相比,霍譯更為英語讀者熟悉和接受。筆者認為原因之一就在于:作為西方的譯者,霍克斯更了解何種譯法能更為讀者接受。但是,如洪濤指出,“采取音譯也給譯本帶來了不容忽視的損失?!保ê闈?,1996:289)譬如,諧音的問題、輩分和范字的問題、小名和大名的問題、字號或其他稱號的問題、名諱的問題等,雖然有時霍克斯也想辦法補償,但終究還是過濾掉這部分人名的文化信息。(同上:288-306)像“賈雨村”和“甄士隱”兩個雙關人名,通過音譯就無法再現原作者的意圖及其雙關意義,賈府的四位姑娘元春、迎春、探春、惜春的名字藏頭雙關, 連起來諧音是“原應嘆息”,預示了人物的命運,這一諧音雙關也無法翻譯出來。

因此,霍克斯對這一部分人名采取音譯最大的損失就是諧音雙關意義的損失,使得人名承載的豐富中國文化內涵遭到過濾。對此,筆者建議可以借鑒楊、戴二人的做法,即對諧音雙關特別明顯的人名,音譯后可加上簡短的注釋予以說明和補充。

(二)意譯丫鬟、小廝等下人名字的價值與不足

丫鬟或小廝群體是個很重要的群體,他(她)們與自己的主人如影隨形,且性格各異,對小說的情節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烘托作用。更重要的是,這些人的名字都起得非常生動、形象,有的反映了主人的情趣,有的與主人的特點相符,有的暗示了主人的性格或命運。不過,丫鬟或小廝的名字一般都沒有姓氏,無疑從一個側面表現出中國封建社會主尊仆卑的秩序。在翻譯下人名字時,霍克斯更多地使用英文翻譯其意思,或名字的主人所具有的特征或品格。

第一,對書中大多數丫鬟的名字,霍克斯用英文譯出其本身的意思,如將“文杏”譯成Apricot,將“香菱”譯成Caltrop,將“晴雯”譯成Skybright,將“板兒”譯成Joker,將“隆兒”譯成Rich,將“彩明”譯成 Sunshine,將“春燕”譯成Swallow;元春、迎春、探春、惜春丫鬟分別命名為抱琴、司棋、侍書、入畫, 組成琴棋書畫系列,霍克思將“抱琴”譯成Lutany(琴), 將“司棋”譯成Chess(國際象棋),將“侍書”譯成Scribe(文書),將“入畫”譯成Picture(圖畫),基本譯出了原人名的中心詞,再現了原文主旨。

第二,書中一些丫鬟具有血緣關系(如姐妹)或其他連帶關系,霍克斯既照顧到原文的意思,又考慮到讓讀者將這些人聯系起來,如將服侍王夫人的姐妹“金釧”和“玉釧”分別譯為Golden和Silver,其中省譯了“釧”,且將“玉”改譯成了“銀”,因為在英語中,“金”和“銀”一般是對應的,如英文中有句諺語叫做Speech is silver,silence is gold(“雄辯是銀,沉默是金”)。同樣,彩云、彩霞、小霞這三個名字分別譯成了Suncloud、Sunset 和Moonrise,繡鸞和繡鳳分別譯成了Avis 和Avocet,“同喜”和“同貴”分別譯成Providence 和Prosper,既保留了頭韻,又傳達出了名字的基本意思。

第三,霍克斯根據一些丫鬟的性格翻譯名字,如將夾在賈璉與王熙鳳之間忍氣吞聲的“平兒”譯作Patience(忍耐或耐心),將衷心侍奉賈母、誓死不嫁的“鴛鴦”譯為Faithful(忠實或忠誠),將被薛寶釵視為有“奸淫狗盜”之“心機”的“墜兒”譯為Trinket,這個詞既有“裝飾品”的意思,又有“廉價的東西”和“密謀”之意。

第四,霍克斯將一些丫鬟名字暗含的意思翻譯出來,如“襲人”暗指“花香襲人”,霍譯本就譯為“Aroma”(芳香),將賈雨村當官后選作二房的“嬌杏”(諧音“僥幸”)譯為“Lucky”。

對下人的名字,霍克斯使用英語譯出意思,不僅能夠拉近與讀者的距離,還能讓讀者了解其中的涵義。另外,由于《紅樓夢》中仆人很多,如果均采用音譯,讀者閱讀漢語拼音產生的障礙會使其產生受挫感,影響到整部作品的受歡迎度,所以才使用讀者熟悉的單詞翻譯下人名字,不失為一個很好的策略。

當然,如果從傳達原文的文化內涵或美感看,包括人名的聯想意義和音律美等層面,霍譯的處理不免存在不足之處。譬如,“金釧”和“玉釧”的對應表現出中國關于“金”和“玉”的文化,“彩云”“彩霞”“小霞”三姐妹的音律感和音韻感較強,“襲人”和“晴雯”具有一定的聯想意義等,但在譯文中這些藝術和文化內涵都有所損失?!氨佟薄八酒濉薄笆虝薄叭氘嫛笔褂玫氖莿釉~,翻譯中均使用了名詞,原文表現出的動感沒有真正傳達出來。

在霍譯本中,并不是所有丫鬟和小廝的名字翻譯都使用了英語,李紈的兩個丫鬟名字“素云”和“碧月”就被譯為拉丁語Candida 和Casta,雖然其意義是好的,前者表示“清白、正直”,后者表示“純潔、 貞潔”,不僅意思與原文相似,還使用了頭韻。但是,既然譯者曾說過用英語翻譯下人的名字,這種翻譯顯然違反了譯者本人的原則,反而不會讓英語讀者將這些名字的主人也歸為下人一類,實際上是對讀者的一種誤導。所以,不如直接譯成英文,不妨沿用前面的標準將這兩個名字譯為Cloud和Moon。

(3)課堂教學活動的開展:教師在課堂上可以先運用優慕課App的“在線測試”發布預先設置好的測試題對學生進行簡單測試,了解課前自主學習情況,然后根據測試結果有針對性地對重點、難點知識進行詳細講解。講解完成后,讓學生分組進行實時練習和互教互學。最后,教師給學生簡單說明下一次的課前自主學習任務。

(三)法譯藝名的價值與不足

在一些特別的日子,賈府都以演戲來助興。據考證,《紅樓夢》中演出的劇目達30出,其中涉及人物眾多,因此書中出現不少藝名,且各具特色,最引人注目的是12個小戲子(文官、齡官、寶官、玉官、芳官、蕊官、藕官、葵官、豆官、艾官、茄官、藥官)。這些苦命的優伶以賣藝為生,被賈府從蘇州買來,沒有人身自由,只取了藝名。另外,還有令忠順王爺和賈寶玉神迷的旦角蔣玉菡的藝名為琪官。

正如霍克斯所言,在譯藝名時,他使用法語詞,至于為何使用法語詞,霍克斯只是說為了將人物按群體分類。不難看出,在譯藝名時,霍克斯經過斟酌,大多以-e結尾,正好可以呼應原文的“官”字,如 élégante(文官)、Topaze(玉官)、Pivoine(藥官)、étamine(蕊官)、Artemisie(艾官)、Cardamome(豆官)、Aubergine(茄官)、Charmante(齡官)等。因法語單詞與英語單詞具有相似性,英語讀者容易讀懂,且在選詞方面霍克斯也偏重原人名用字的意思,如“芳官”譯為Parfumée,“寶官”譯為 Trésor,“葵官”譯為 Althée等。

霍克斯使用法語譯這一群體的人名,可讓讀者一見到同類譯名就能聯想到主人的戲子身份,這對讀者理解錯綜復雜的鴻篇巨著是非常重要的。但不難看出,霍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這些人名使用的法語單詞的詞性不盡相同,如Trésor(珍寶) 、Topaze(黃玉)、Nénuphar(睡蓮)、Althée(蜀葵)、Pivoine(芍藥)、Cardamome(小豆蔻)、étamine(雄蕊)、Artemisie (苦艾)、Aubergine(茄子)、Bijou(首飾、精巧的東西)均為地地道道的名詞,而élégante(高雅的)、Parfumée(芬芳的)、Charmante(迷人的)卻作形容詞。其次,不是所有的藝名都按原文意思譯出,不免產生不統一的文本現象,如琪官中“琪”是“美玉”之意,而譯名Bijou意指“首飾”或“精巧的東西”,與原文的意思并不十分貼近; “齡官”的譯名Charmante意指“迷人的”,與原文的意思相差較遠。由于大多藝名都翻譯出原文字面意思,這兩個不翻譯出原文的意思,就會讓讀者誤解原文的意思。

(四)外來語譯僧尼道士名字的價值與不足

僧尼道士是《紅樓夢》描寫的特殊群體,作者在給這些人物取名時花費了一定的心思?!都t樓夢》中寫到的僧尼有凈虛、智善、智通、智能、沁香、妙玉等;寫到的不稱道號只寫其姓的道士有馬道婆、張真人、王道士等,其中張真人又有道號“大幻仙人”和“終了真人”。另外,書中還寫了幾位忽來忽去、神秘莫測的神仙,如空空道人、茫茫大士、渺渺真人、警幻仙姑、癡夢仙姑、鐘情大士、引愁金女、度恨菩薩等。在翻譯這些人名時,霍克斯大多使用拉丁文,但也有的使用希臘文和梵文。之所以使用拉丁文、希臘文和梵文,也許霍克斯認為這些語言比較古典,且具有一定的宗教和神秘色彩,如將“大幻仙人”譯為Doctor Mysticus(前一單詞為英語,后一單詞為拉丁語,意為“神秘醫生”),將“終了真人”譯為Doctor Serenissimus (前一單詞為英語,后一單詞為拉丁語,意為“像皇帝一樣的醫生”),“茫茫大士”譯成Buddhist Mahāsattva Impervioso(依次是英語、梵語、意大利語,意為“佛家不可及的大圣”),“渺渺真人”譯為Taoist Illuminate Mysterioso(英語和意大利語,意為“道家神秘的先知先覺者”),“空空道人”譯為Vanitas(意大利語,意為“虛榮”),“色空”譯為Sublimitas (拉丁語,意為“崇高或高貴”),“智能”譯為Sapientia(拉丁語,意為“智慧或賢能”),“靜虛”譯為Euergesia(希臘語,意為“能力或實力”),“智善”譯為Benebolentia(拉丁語,意為“善心或仁心”),將“大了”譯為 Perfecta(西班牙語,意為“完美”),將“妙玉”譯為Adamantia(拉丁語,意為“金剛石”)等。

不難看出,這些譯文大多傳達了原文的字面意思,有的還暗示了人物的形象,如靜虛的性格有點見風使舵,所以用Euergesia說明人物具有一定的“能力”或“勢力”,而妙玉恰好是孤傲剛強、清高純潔的形象,使用Adamantia(金剛石)正好可暗示這一形象。這樣的翻譯說明譯者的良苦用心,正好可實現譯者的目的,讓讀者一看到這樣的人物,就會自然將之歸為一類,且知道這些人物的宗教、神秘之色彩,同時還能聯想到原文名字的含義。

其次,有些僧尼道士的名字完全使用英文譯出其字面意思,如“警幻仙子”(Fairy Disenchantment)、“神瑛侍者”(Divine-Luminescent)、“癡夢仙姑”(Dream-of-Bliss)、“鐘情大士”(Loving-heart)、“引愁金女”(Ask-for-trouble)、“度恨菩提”(Past-regrets)、“鶴仙”(Crucible )、“沁香”(Thurible)。

另外,筆者注意到,原書第13回和78回均提到地藏庵的僧人圓心,但考察霍克斯的譯文且發現這兩處均將這一人物隱去了,卻不知何故?由此可見,在翻譯僧尼道士名字時,霍克斯并沒有真正做到自己所說的用拉丁語翻譯,翻譯標準并不統一。

如果說讀者看到用拉丁語等外語翻譯的人名會產生一種神秘感,那么等到讀到這一群體的英文名字時,勢必不會聯想到宗教意義,也勢必會產生誤導,因而讀者也許不會將之歸為一類,也就無法實現譯者的目的。因此,霍克斯應該統一這一類名字的譯法,要么統一為外來語,要么統一為英語。筆者認為,與其有的使用拉丁語,有的使用希臘語,有的使用梵語或意大利語,有的使用英語,倒不如統一使用英語,使用像Fairy Disenchantment、Divine-Luminescent這樣的復合詞,應該更為英語讀者理解和接受??傊?,佛教、道教對讀者來說本來就是陌生的,譯文中又添加如此多的外來語,與其這樣不統一,倒不如將譯名改成英語讀者熟悉的母語。

四 結語

翻譯作為一種語言交換行為,當然是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中進行的,因而含有一定的意圖和目的?!都t樓夢》的英譯屬文學翻譯,文學本文的翻譯在目的語讀者群中要實現與原文在原文讀者群中相似的感染功能,尤其是照顧到目的語讀者的審美體驗,就需要采取迎合目的語讀者的翻譯策略。在翻譯這部鴻篇巨著時,霍克斯基本上采取的是符合英語讀者接受能力和習慣的翻譯策略,力圖減輕讀者的文化負擔,其中的人名翻譯就是一例??傮w說來,這些人名的翻譯可幫助譯者實現自己的目的,同時有助于傳達中文的文化價值。

經過上述分析不難看出,霍克斯在翻譯不同群體人名時,的確費了一定的心思,力圖將其分類翻譯,使讀者能更好地理解人物的類別、角色和性格,同時能傳達原文人名的一定文化意義。但是,因兩種語言和文化的差異,帶有諧音雙關的人名是無法譯出雙關意義的,對一些雙關意義特別明顯且對故事情節發展有著重要意義的人名,建議添加簡潔的行間注或腳注。另外,因霍克思在人名分類翻譯中,有時標準并不十分統一,不免造成一定的混亂,從而誤導英語讀者,所以建議在將人名分類翻譯時依然采取統一的標準,以便更好地實現翻譯的目的。

[1] Catford, J. 1965. A Linguistic Theory of Transla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 Munday, J. 2001. 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 Theories and Applications. 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

[3] Newmark, P. 2001. 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4] Nord, C. 2001. 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 Functionalist Approaches Explained.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5] 霍克斯:《紅樓夢英譯筆記》,Minford, J. Foreword, 嶺南大學文學與翻譯研究中心2000年版。

[6] 辜正坤:《中西詩比較鑒賞與翻譯理論(第二版)》,清華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 洪濤:《從語言學看〈紅樓夢〉英譯本的文化過濾問題》,《紅樓夢學刊》1996年第2期。

A Skopos Inquiry into the Cultural Values and Disadvantages of Name Renderings in The Story of the Stone by D. Hawkes

Peng Ping
School of 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 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9

The purpose of translation should be based on the text types and the translator’s intention and the potential target readers. The Story of the Stone (or A Dream of Red Masions)a great classical work in China, is an expressive or vocative text. According to the Skopos Theory, when the book is translated, the original cultural factors and the target readers’response should be both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David Hawkes categorizes the translations of personal names in the book into different kinds and resort to different strategies in order to convey their cultural values while considering his English readers, but there are still some disadvantages in his strategies.

Skopos Theory; Hong Lou Meng; English version by Hawkes; personal name translation

彭萍(1970—),女,江蘇連云港人,北京大學翻譯學和比較文化學博士,北京外國語大學專用英語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翻譯學、英美文學、英語教學等,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2號北京外國語大學專用英語學院(100089)。Email:pengping@bf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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