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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家精神與經濟變遷:一個分析框架

2015-04-16 16:14劉志成吳能全
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 2015年5期
關鍵詞:意志變遷信念

□陳 江 劉志成 吳能全

一、前言

關于經濟變遷的研究中,新古典經濟理論、新制度理論、演化經濟理論、奧地利經濟學派理論等都在不斷地努力闡釋經濟變遷的過程規律,以期對經濟變遷的過去、現在及未來做出合理科學的解釋與預測。然而,從分析經濟變遷的實際效力來看,企業家理論更具有理論解釋力。企業家理論不僅能避免新古典經濟學理論中抹殺人的主動創造性,也可以彌補新制度理論中制度變遷的基礎驅動力缺憾,同時可以將演化經濟理論和奧地利學派理論中的主動創造性納入整體的分析系統中,從而更有利于洞察和預測經濟變遷的基本特征與規律。

經濟史學家的研究表明,經濟不增長是歷史上比較容易出現和保持的現象,中華3000年的封建和帝國經濟歷史就是最好的例證。從人類歷史長河看,經濟增長或持續增長是一種“非常態”,那么為什么在西方中世紀以后,世界經濟出現了歷史突破性的增長和發展?雖然這種突破性發展的歷史過程是在各種不同的人類文化面貌下展開,但許多學者都認為其內在的驅動力應該是一致的,如馬克斯·韋伯認為是新教倫理造就了資本主義精神,并推動了經濟社會的發展;因為新教倫理告訴教徒“唯有行動才能增耀神的榮光”,通過刻苦勤奮的勞動天職與禁欲精神促進了原始資本的積累,并推動了資本主義的崛起和發展①。而諾斯通過對西方中世紀以來的經濟歷史分析,指出西方世界的興起源于有效率的制度安排,這些有利于資本主義發展的制度設計在西方之外都未有產生的土壤,這一觀點最后完善了制度變遷理論。但是最具革命性的詮釋來自于熊彼特的《經濟發展理論》,他認為經濟發展原動力的主體是企業家,正是企業家的“創造性毀滅(creative destruction)”②推動經濟發展水平的波浪式上升。熊彼特將資本主義經濟的持續發展歸功于企業家這一看似特殊的群體,某種程度上突出了他對人的主觀行為與活動的歷史性肯定。之后,鮑莫爾通過許多具體的歷史實例分析表明企業家及其精神的配置變化對于一個經濟體的繁榮與增長存在意義深遠的影響,盡管其它一些變量無疑也發揮了實質性作用③。

另外,從西方資本主義的發展歷史中,我們也可以得到企業家精神對經濟變遷的解釋作用。當荷蘭聯合共和國面對西班牙宿命論脫穎而出--從海水中矗立起來并創造了荷蘭奇跡的時候,是那些英雄般的企業家們走出了海上貿易的冒險之路,至于制度經濟學所關注的產權制度僅是這一開端性過程中沉淀下來的企業家知識而已;當由于發展海上交通和世界市場而崛起的英國奇跡發生時,我們從歷史的卷軸中依然可以看到那些富有創造毀滅精神的企業家們,在這個國家里,物品交換思想必須服從自由與創造精神;而這種自我治理的知識和精神隨著企業家開拓新市場的行動登上了開往美洲的“五月花”船艦,這種精神在美洲內陸生根發芽,助推了美國的經濟社會騰飛;從此,創新與自由的精神在世界的上空翱翔,19世紀的最后幾十年,日本也步上了同樣的“后塵”,成就了日本奇跡;二戰后的德國奇跡、日本二次奇跡以及亞洲四小龍奇跡,不外乎都是在企業家們的“造夢”中傲然崛起,創造了人類歷史上的一個個發展奇跡。

可見,企業家及其精神理論對于經濟變遷的動力具有較好解釋力。因此一些學者將企業家理論運用到經濟變遷的分析之中,對經濟變遷的部分動因、外顯形式及一些特征等進行了深入研究,但由于對企業家及其精神內涵的理解不一致等限制,并沒有提出一個基本的分析框架,從而難以推動該項研究走向深入。為此,本文在現有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以“制度——信念——企業家精神”為核心要素的經濟變遷動力分析的新框架,并以此梳理與解釋我國近代以來現代化歷程中經濟變遷的基本模式,探究其中發展演變的基本規律,為我國當前及未來經濟變遷與企業家精神的調適引導提供理論支持。

二、企業家精神:一個理論分析

經濟學中,“創造性毀滅”幾乎成為了熊彼特企業家精神理論的特征。然而,“創造性毀滅”在經濟學中的首次使用應該歸功于桑巴特④。桑巴特在其著作中多次引述了尼采的思想,可見他受尼采的“超人”思想之影響比較大,這可能也是促使其在經濟學中提出創造性毀滅的緣由。桑巴特提出森林的大規模毀滅,使得歐洲在長達一個世紀的時間里面臨著木材的短缺,從而迫使人們去發現或發明木材的替代品,迫使人們使用煤炭取暖,迫使人們發明焦炭以用于鐵的生產,從而為19世紀的資本主義創造了基礎。桑巴特將尼采的“權力意志”這個抽象性的整體概念具體為一種經濟現實的“創造意志”,并指出這種創造意志正是經濟發展的核心驅動力。資本主義企業家與以往的企業家(如租地農場主等)是在一個更好的層面從事毀滅的和改造的活動,他們是尼采意義上的“超人”,與舊有傳統的東西絕緣,他們的經濟活動含有完全新的目的,他們故意破壞傳統領地經濟的限制,成為一個毀滅者與創造者聯合為一的人。熊彼特將“創造性毀滅”的舞臺主角賦予了神圣的企業家,這個企業家的形象是神圣的創造者,能夠給經濟活動帶來“意外感”,而不是我們今天理解的、或身邊“世俗的企業家形象”。熊彼特式的企業家形象與尼采的“超人”在概念內涵上似乎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為此,Santarelli和Pesciarelli(1990)曾經指出熊彼特當時是在尼采思想盛行的時代下接受教育的,這可能對熊彼特的創造性毀滅和突出企業家角色的經濟發展思想有一定的影響⑤。熊彼特與桑巴特的“創造性毀滅”的內涵還不盡相同,桑巴特認為只有一種事物毀滅了,才會有人去創造一種新的替代物;而熊彼特認為只要新事物被創造出來,就有的事物才會毀滅⑥。既然“創造性毀滅”來自于哲學領域,那么要對其存在及內在的機理有一個更為系統的理解,就需要對尼采的“創造性毀滅”進行深入的分析。

尼采的《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提出的超人思想,本質上就是一種創造和毀滅的“宇宙觀”。尼采借查拉圖斯特拉列舉了精神的三段變化:精神怎樣變為駱駝,駱駝怎樣變為獅子,最后獅子怎樣變成孩子⑦;展示了崇高精神如何通過一系列的創造與毀滅來實現自我?!皺嗔σ庵尽睂撛炫c毀滅聯系在一起,否則創造并不意味著毀滅,它不斷地驅使“某一個人”去創造,在一系列地戰勝之后的某一時刻,這個人將超越人類而變成“超人”,而這種意志就是一種創造者,因為“意志使人獲得解放,因為意志就是創造--我是這樣教導人們的。為了創造,你必須獨自去學習?!睓嗔σ庵臼悄岵勺顝碗s及矛盾的概念之一,它很容易被人們簡單化或被人們誤解。權力意志不能僅僅被歸結為統治他人的欲望:最初的權力意志并不是一個社會概念,它是對健康狀態的一種衡量標準。正如尼采所分析的,有機體的“健康”表現為慷慨、崇高和“超出自我”的創造性沖動。除了推動其他的創造性過程之外,權力意志還會驅動自我的創造過程。從這一點以及上述幾段來看,權力意志最重要的創造性表現形式或許就是戰勝自我。因此,權力意志是個人、人類和社會相關的所有變化、進步和演化過程的驅動力。

權力意志就是生命本身,是人固有的一種生命屬性,也是人生命存活和發展最為重要的一種,這個權力意志在人類不同的發展階段,其表現的外在欲望和沖動是不一樣的。在封建時期,更多地體現為對權力和榮譽的追求,帝王就是那時的權力意志之實現的最高象征,領主等就是次等的實現了自我權力意志。這種是對權力意志的直接追求,但是權力意志僅僅只能作為一種很小范圍的人能夠實現的一種恩賜。隨著歐洲社會在中世紀統一政權的衰落,更多地人追求權力意志的實現,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實現,從而導致最高的權力意志無法統御其它較小的權力意志實現。于是,權力意志成為了一種分散實現的過程,許多曾經處于社會邊緣的商人也獲得了機會,他們以一種全新的途徑來實現自我的權力意志,通過冒險、創新和組織獲得了自我實現,并能在自己組織的小王國中實現類似于封建帝王的權力意志(最高象征)。這樣就構成了經濟性質的企業家精神之源,也就是說政治上,帝王及領主等都是那個社會意義上的企業家;而在資本主義萌芽早期,經濟性質的企業家則成為了主流,因為這種權力意志的實現更具一般性,也就是更加符合生命本身的要求,因此得到了社會中人們的認同和追求。

這種權力意志體現在現代企業家精神之中,就是面對不確定性,帶領其它人一起走過通向超人的“繩索”,并充當這個“繩索”。因為現實經濟中的企業家如果回望過去或迷戀于自己輝煌的過去,那么他就有遵循早已無效的規則的危險;如果他停止不前,滿足于現狀,那也有隨時“跌落”的風險;如果他朝前展望未來,那么他就有遵循也許從未有效的規則的危險。然而企業家群體是集體走在人類的“動物--超人--圣人”這一“繩索”上,如果某一企業家在“繩索”上有往后或停止的意志,那么他必然會被企業家超人集體“推入”深谷之中。這就要求企業家要超越自己,這是一種冒險,有著巨大的風險,因為“人們必須為此將所習慣的、熟悉的、久經考驗的、穩定的以及安全的事物拋開,以便能夠朝著一個未知的目標邁進,沒有現場的道路通往這個目標,人們要在奔向目標的行進中自己創造出路來”。企業家在這一繩索上的每往前“一步”就是一種在權力意志支配下的創造,意味著要與之前的慣例決裂,將慣例在自己的思想意識中毀滅,這是一個誕生創造的痛苦時刻,需要堅強的意志作為其腳下的支架。

企業家精神作為一種普遍的存在,對于每一個人都是具有的。在中世紀晚期之前的貴族時代,更多地體現為一種對權力與榮譽的追求,這與中國歷史上的權力追求在本質上是一樣的;而到了馬基雅維利之后,歐洲的企業家精神歷史性地轉變為一種對利益的追逐,變成了一種理性算計的活動。資產階級平庸算計的利益取代了貴族時代的激情原則,隨之而來的就是經濟取代政治,利益開始主宰世界,資本主義其實就是歐洲主流意識形態從追逐榮譽和權力向追求金錢利益逐漸演變的結果⑧。雖然人們的激情可能會促使其做壞人,但是其利益卻阻止他們這樣做,從而利益成為了激情和理性的調節者。因此,對于資本主義的企業家精神來說,它必然首要的是進行可能可以進行的理性算計,但既然是理性算計,那么肯定就是一些已經發生過的或者可能類似的事物,這對于企業家的創造性毀滅而具有尼采意義上的“超人”權力意志,顯然是無法突破或實現的。而且純粹的理性并不必然能引起人的行動,正如凱恩斯說的:“對將來懷有希望而興辦的企業對整個社會有利。但是,只有當合理的計算結果由于動物本能⑨而得到加強和支持時,個人主動性才會大到能興辦企業的地步”(凱恩斯,1936)(這就是為什么大部分人未能辦起企業的原因)。在個人主動性得到動物本能的加強和支持下,那種往往使創業者意志消沉而為經驗所表明的最終要失敗的想法會被放在一邊,正如健康的人把對死亡的預期放在一邊一樣。對于總體經濟的長期發展來看,基本都是基于理性的因素,而并未取決于非理性的心理浪潮。而對于企業家來講,非理性因素更多地是一種內在驅動力。

然而凱恩斯又提出推動社會的車輪運行的正是我們內在的進行活動的沖動,而我們的理智則在我們能力所及的范圍內,在能計算的時候,加以計算,以便做出更好的選擇。但是,正如熊彼特所指出的,企業家所從事的活動是例行邊界之外的事情,對于計算是很難符合現實的。首先因為在習慣的渠道之外,企業家個人沒有在渠道之內他常常知道的非常準確的那些供他作決策之用的數據和那些行動規則;其次從人的心靈上,對于一種新事情,人們一般會比做已經熟悉的和已經由經驗檢定的事情更加困難,即時有時客觀困難并不存在,因為我們總是感到極其難于接受一個新的科學觀點或方法;第三從整個大的社會環境看,社會對于那些想要作一些新事情的人的反響或反作用是比較普遍性的,如果有偏離社會習慣的行為,會引起較大的反對,這個與文化所處的階段有明顯的相關,原始的文化要比先進的文化反應更為激烈。因此,以動機而論,我們的理智卻往往退回到依賴于我們的興致、感情和機緣的地步。理性是激情的奴隸,對于現代企業家實現對“超人”追求,非理性意義上的激情是必不可少的,因為他們從事的“天職”活動決定了其不可進行按照已有的或類似的東西進行算計的可能。

綜述所述,企業家精神實質上就是權力意志所表現出來的一種創造性過程,當然這種創造性過程中也必然存在毀滅性的過程。從這個一般意義來看,企業家精神在古代社會和中世紀社會就已經普遍存在于人的心智之中,只是被傳統和命令遏制了,雖然在這兩個前市場社會中,也存在著市場,但是這種市場是在宗教精神和政治權力的嚴密控制下運行的,只是維持社會的穩定和有序,不是為了增長而進行市場交易。企業家的冒險精神本身就是中世紀靜態經濟社會生活中的一個擾亂因素,但也是一個活性因素,它讓中世紀人的枯燥平靜生活中增添了樂趣。

三、以“企業家精神”為核心的經濟變遷分析框架

企業家精神是近代以來世界經濟高速增長的重要因素,這一點似乎沒有什么異議了。我們知道人類歷史上從不缺乏企業家精神,為何僅僅在近代以來企業家精神對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企業家精神在不同的歷史時空中所表現的行為差異往往是非常顯著的,那么是什么因素引發了近代企業家精神在經濟領域的勃發,從而觸發了經濟的高速增長,帶來整個社會福祉的提升?為此,本文從企業家精神主體之政府與企業家、社會影響因素之制度與信念的關系中提出一個分析經濟變遷的基本結構,以期對以上問題進行經驗邏輯上的解構。

首先,制度對于經濟變遷來說是不可或缺的,這已經得到了大量研究的支持。關于制度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中世紀的法律傳統,正是在這些制度的影響下打破了原來零和博弈的世界觀,因此,制度的重要性日益提高⑩。某種意義上,西方世界的興起就是由于其基礎性的重要制度,比如產權、專利權等,這個興起的根源至少在中世紀晚期就已經開始了?。過去30多年的時間里,在經濟學中掀起了一股“制度主義”熱的研究氛圍,在大量的研究中,制度的范疇在不斷地擴展,其作用于經濟變遷的機理也在不斷地細化和深化。(1)制度是一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是為決定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包括正規約束(例如規章和法律)和非正規約束(例如習慣、行為準則、倫理規范)以及這些約束的實施特性,那么制度就是對自由市場的一種“約束”,這種觀點是主流制度經濟學家所達成的共識。比如Daron Acemoglu等(2004)認為經濟制度對于經濟增長至關重要,因為它們規范著社會中關鍵經濟行為者的動機,特別地,它們影響對物質和人力資本以及技術的投資,而且影響生產組織?。因此,制度在新制度經濟學派的分析中僅僅是產生無效率的“約束條件”,也就是說制度是提高效率的決定性因素,正是因為如此,制度才是長期增長的根本原因。(2)幾乎所有“促進型”制度都包括了對某一部分人或組織的某些行為的約束,也就是說制度為某些人或組織提供便利也就意味著對另外一些人或組織的約束?。其實,約束功能本身意味著促進的作用。(3)有一些經濟學家認為制度不僅是促進手段和約束條件,而且還是“組成要素”,主要是由于制度本身所蘊含的價值觀念會在主體上發生內化并改變人或組織的行為。對此,張夏準和埃文斯認為因為所有的制度都具有象征性,因此制度就對其管束之下的人們反復灌輸某些價值觀或者世界觀。換言之,因為我們是在一套確定性的制度中采取連續的行為,所以,體現在這些制度中的價值觀就會內化到我們自身,其結果是改變了我們自身。因此,制度就是通過約束、促進和組成要素作用于對象之上,正是通過這些途徑,制度才能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變量。

其次,從歷史來看,制度本身也發生著變革性的變化,那么這種變化是如何驅動的,這種變化將直接影響著制度的功能發揮,因此,制度如何變遷才是關鍵性的問題。諾斯最終將文化、意識形態作為制度變遷的動力歸宿,而馬克思將生產力作為根本的動力。但是諾斯的文化、意識形態來自于哪里?如何作用于制度?而馬克思的資本主義生產力又是來自于哪里?為什么生產力總是向前發展的?這些問題需要有合理的理由進行解釋,我們才能夠理解資本主義經濟變遷的動力機制。尼采曾指出,在制度僵化到非要變化不可的時候,是觀念首先出現,然后才慢慢地改變了制度:“對制度的顛覆并沒有緊隨觀念的顛覆出現,而是新的觀念很長時期內將生存在被他的先行者所遺棄的陌生的房子里,并在其中保持自身,因為它們需要一個安身之所”?。因此,觀念總是先行于制度發生根本性的變革,比如馬克思和恩格斯提供了共產主義的信念體系,并解釋了世界的運行方式和未來道路,這種信念體系在后來的幾十年都未得到社會的認同和制度上的轉變,直到列寧等將這種信念體系從被“遺棄的陌生的房子”中解放出來,才實現了制度上的革命性改變——社會主義復雜的制度體系的建立。從經濟變遷的角度來看,諾斯認為經濟市場的結構反映了制定游戲規則的那些人的信念,當人們的信念發生沖突時,制度會反映那些有能力實現他們目標的人們的信念。因此,信念是理解經濟變遷過程的關鍵,并且信念是通過制度對經濟變遷乃至社會變遷發生作用的。

再次,制度和信念無疑是經濟變遷乃至社會變遷的重要變量,它們是經濟變遷的過程性影響因素,對于解釋經濟增長較傳統經濟學邁進了一步。但是同樣的問題仍然存在,首先,信念體系又來自于哪里?對此,諾斯提出了一個“主導信念”的概念來解釋,主導信念體系是由那些處于做決策位置的政治和經濟企業家的信念構成的,而這種信念隨著時間的推移促成了決定經濟和政治績效的精致的制度結構的共生。因此,諾斯提到了占據主導信念的企業家這個角色,但是他并沒有去分析為什么是政治和經濟企業家?而不是另外的主體擁有或創造這種主導信念?在諾斯的經濟變遷分析框架中,他更多地聚焦于是從非經濟主體的角度去分析經濟變遷過程,如果從這樣的角度去分析,無疑是無法充分理解經濟變遷,因為制度和信念并不是一種客觀的、先前的存在,它們是“人”或“主體”在歷史中不斷創造的,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當然并不是歷史中的所有主體都是可以充分創造有影響力的制度和信念的,應該是那些具有“權力意志”的人或組織才具有這樣的功能。從這個意義上,本文認為要真正理解經濟變遷過程,特別是經濟增長過程,需要在制度和信念的基礎上,引入經濟歷史中重要主體進行分析,這個重要主體之一無疑就是擁有企業家精神的企業家,這個企業家可以是個體、也可能是一個團體或組織。

企業家精神具有根本的創造性,這種力量在創造的同時也進行著對另外一些東西的毀滅,而這種驅動力來自于內心的權力意志,可以說企業家的創造性毀滅就是權力意志的外在表現。正如尼采所說的:權力意志就是個人、人類和社會相關的所有變化、進步和演化過程的驅動力,因此,由權力意志產生的斗爭或沖突,往往會造成對現有體系的變更,比如價值觀、信念、制度框架等方面的改變。從這個意義上講,信念作為反映人類在不同的社會和物理環境中遭遇的不同經歷,其變化自然也離不開人類的權力意志的驅動。信念作為人們在特定的地域環境、文化環境以及社會習俗、道德環境下形成的一種對世界的看法(價值觀)及其實現手段,在秩序與無序并存的社會中必然是不斷變化的。因為社會中的權力意志在與物理或社會環境斗爭中,總是會導致一些新的信念的構筑,這些信念促使參與人相信與其繼續維持被視為不斷惡化的狀況,不如起來革命。對此,本文結合Figuerido和Weingast?的研究,我們刻畫了以下具體的步驟:(1)社會中具有企業家精神的個人或群體首先警覺地感知到社會需要變化,這是在其內在的權力意志驅使下發生的;(2)這些人或群體通過一些具體的行為活動清楚地表達出一套與現有秩序有(根本)沖突的新信念,當然起初只有極少數人持有這種信念,他們在社會中會被定義為異類,不管他們是處于統治者還是被統治者的地位;(3)這些人或群體表現新信念的行為在通過一段時間的實踐,開始讓社會中的對手發現這些信念看起來是正確的,并且愿意接受這些信念,并付諸行動;這樣,新信念就以幾何效應擴散開來,新信念的最初創造者此時也無法直接控制這種狀況,新信念的真實性得到了歷史實踐的確證;(4)結果就是這種新信念傳播到某些關鍵的決策者那里,當關鍵決策者接受了這些相對于舊信念來說是激進的新信念時,那么他們就會為其提供一系列的實施支持性框架,而制度的變遷就是其中最為重要的支持方式。當然,第(4)步還可能出現關鍵決策者不接受這種新信念,那么他們就于社會信念發生的客觀趨勢相違背,揭竿而起的“革命”就是時間的問題了,這種信念的更替就是革命性的。

這里需要進一步需要說明的是第(1)步,為什么企業家精神能夠驅動新的信念的產生?這就與本文所界定的企業家精神內涵直接相連,企業家精神是權力意志下的創造性毀滅,這是企業家精神的本質,這種精神也并不是資本主義社會中才會存在,在人類社會發展的任何階段都是存在的,因為這個屬性是人類的本能之一,也是最為關鍵的本能,是人類區別與動物的重要屬性。權力意志意味著“我要”,不再接受“我應該”的原則,“我要”是一種不斷內生驅動的本質表現,“我要”的持續發展的結果就會達到尼采的“強者”、“超人”境界。在“我要”的過程中就是一種不斷變化的過程,這種變化是內在發生實質性的變化,因此,必然會驅動包括價值觀、意識、認知、信念的變化,進而推動知識、行為的改變。因此,如果僅僅是指出企業家精神具有創造性的本質,那么就無法解釋企業家精神推動社會變遷的動力機制,因為推動“創造性”發生的源泉是什么?仍然沒有得到明確的定義。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新信念是如何實現“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首先,新信念的創造具有強大的權力意志場,能夠通過具體的行動戰勝別人的權力意志,從而讓社會中的人,特別是對手相信這種新信念的正確性。當然,這一過程是相當艱難的,要不斷驅除社會中的各種“蒼蠅”,將體現自己權力意志的信念的影響不斷擴大,實現從個人信念到社會信念轉變的過程。關于這一過程,李孔岳關于毛澤東的中國共產主義信念如何實現蛻變過程的研究可以為我們展示一個具體的例子?。

最后,企業家精神的主體,也即發揮載體,很顯然,我們會認為“企業家”就是這個主體,但是“企業家”這個詞只是我們用于表達一種內涵的方式?!捌髽I家”這個群體并不代表其始終擁有并發揮企業家精神,正如熊彼特所說:“一個人或群體并不總是企業家?”。因此,本文后面所用的“企業家”這個詞只是一種指代,并不特別指擁有企業家精神的企業家。從上面的理論分析和實證研究結果來看,企業家精神是權力意志驅使下的創造性毀滅精神,這種精神從廣泛意義上來說,處于社會中的所有人或組織都可能具備這種精神,也就是說這是一種普遍存在的“能量”,關鍵在于這股“能量”在社會中會因一些影響條件而流向不同的方向,我們所界定的“企業家”就是被大家一致認為是這個“能量”經常會“光顧”的群體或是由于有這股“能量”的青睞,而被人們稱為“企業家”,或許之前就不是企業家,可能只是一個普通的農民。就比如中國改革開放的80年代,許多鄉鎮中的干部或能人,在創辦鄉鎮企業之后,人們認識到了他們身上的這股“意志的能量”,從而賦予他們以“鄉鎮企業家”這個頭銜。但歷史中,政府或其他群體(特殊性)也可以成為企業家精神的重要載體。政府或君主大部分時候都是國家的代表,因此政府或君主總是被認為具有企業家的功能,并對經濟制度進行組織?。布羅代爾曾指出不管其愿望如何,國家乃是16世紀最大的企業家;桑巴特更是指出一個國家中的政府或君主天然地具備了發揮企業家精神的必要條件?。實際上,企業家精神發揮的載體經常也會在發展中爭奪較量。比如政府或君主在資本主義發育的早期扮演了先導角色,為資本主義的企業家功能實現提供了非常有效的示范效用。然而政府或君主在歷史的長河中并不應總是在經濟領域承擔企業家功能,他們應該在政治等領域充分發揮其企業家精神。從某種意義上,政府在西歐中世紀中的經濟企業家功能是一種“客串”,而且歷史地看,也只能是這樣。正如明治政府所期望的是,通過政府發揮企業家精神、承擔企業家功能,為的是引導社會中的企業家能量的釋放。當然這一“交接”過程總是在歷史中當事者(政府、企業家)痛苦的較量下實現,這就需要企業家所在的市場能夠有力地解構政府作為企業家精神載體的特權。

綜上,企業家精神無疑是經濟變遷中最為重要的一塊拼圖。企業家精神在經濟社會學中的地位就像力在物理學中的位置,而缺了研究企業家精神這個主體,就如同假設沒有重力來研究物理。經過170多年的現代化努力,今天的中國已經成為了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然而在大多數人的眼里,中國今天的經濟社會成就似乎就是從1978年開始的,或者更遠一些,也就是1949年?,F代化的過程是一個歷經滄桑起伏的過程,我們應該從這一過程的真正源頭去尋找中國經濟社會變遷的“基因”和內在邏輯,18世紀的中國已經和現代化產生了接觸點,并且在這個接觸點的“撕裂”下,不斷地將現代化思想和實踐擴展到了社會的各個領域。而1840年的鴉片戰爭只是這個接觸點開始其“撕裂”擴散過程的一個關鍵導火線,隨后中國在列強的逼迫下緩慢地走向現代化改革之路。相對日本來說,中國這條現代化之路走的如此之艱難、如此之緩慢,以至于今天的中國仍在這條路上的一個十字路口上彷徨。歷史總是重要的,它的重要性不僅僅在于我們可以向過去取經,而且還因為現在和未來是通過一個社會制度的連續性與過去連接起來,今天和明天的選擇是由過去決定的(諾斯)。所以,“制度——信念——企業家精神”為核心要素構成了經濟變遷動力分析的一個新框架,可以據此研究中國現代化經濟變遷過程,以期從歷史的邏輯之中尋找“今天和明天的選擇”。

注釋:

①韋伯認為,以理性化為特征的入世苦行的新教倫理,作為宗教改革時代人們的總體性的精神氣質,和當時剛起步的資本主義經濟活動之間的關系是相互親和的。資本家們理性地組織經濟生活,極有效率地積累財富,同時在個人消費方面實行的極端的禁欲主義,從而推動了資本主義的迅速發展。實際上在韋伯看來,資本主義就是新教的入世禁欲主義在經濟領域中的體現。

②“creative destruction”一詞最早是哲學領域的用詞,是桑巴特將其引入經濟社會學之中,隨后熊彼特在經濟發展中采用了這個概念,關于這一脈絡本文后面有詳細的描述。本文認為“creative destruction”一詞翻譯為“創造性毀滅”比“創造性破壞”更為合適,因為創造與毀滅是對應的關系,前者從無中生有,后者則是將存在變成消失;“破壞”就沒有“毀滅”表達的確切,僅僅表示將一種存在的東西變得不是它原來那樣完整而已,并沒有強調消失。

③[美]威廉·鮑莫爾,孫智君等譯:《企業家精神》,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④雨果·賴納特,埃里克·賴納特:《經濟學中的創造性毀滅——尼采、桑巴特和熊彼特》,載于埃里克·S·賴納特和賈根良主編的:《窮國的國富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⑤Santarelli,E.,E.Pesciarelli.The emergence of a vision- the development of Schumpeter’s theory of entrepreneurship.History of Political Economy,1990,22 (4):677-696.

⑥Diamond,Arthur M.,Jr.The Neglect of Creative Destruction in Micro-Principles.Texts.History of Economic Ideas,2007,15(1): 197-210.

⑦[德]尼采著,錢春綺譯:《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7年版。

⑧[美]艾伯特·奧·赫希曼著,李新華,朱進東著:《欲望與利益——資本主義走向勝利前的政治爭論》,上海文藝出版社2003年版。

⑨休謨在《人類理解研究》中指出雖然動物的大部分只是由觀察而來的,但是還有一大部分知識是他們由自然的手中得來的。這種知識遠過于他們在平常情形下所具有的才能,而且它們在這方面也并不能借最久的實踐和經驗有所進步,這些知識就叫做“本能”(Instincts)。

⑩Reinert,Erik S.,2006.“Institutionalism Ancient,Old and New:A Historical Perspective on Institutions and Uneven Development,”Working Papers RP2006/77,World Institute for Development Economic Research (UNUWIDER).

?Avner Greif.Institutions:Theory and Histor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

?Daron Acemoglu, Simon Johnson,James Robinson.制度:長期增長的根本原因,《南大商學評論》2006年第3期,第1-20頁。

?張夏準,彼得·埃文斯:《制度在經濟變遷中的作用》,載于埃里克·S·賴納特和賈根良主編的《窮國的國富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轉引自Reinert,Erik S.,2006.“Institutionalism Ancient,Old and New:A Historical Perspective on Institutions and Uneven Development,”Working Papers RP2006/77,World Institute for Development Economic Research(UNU-WIDER).(中文版)

?參考道格拉斯·諾斯的:《理解經濟變遷過程》 一書中的描述。

?李孔岳:《信念、權威與制度選擇:基于中國人民公社制度的思考》,《中山大學學報·社科版》2006年第4期,第88-93頁。

?從其上下文,這里的“企業家”是指擁有實現新組合精神的人或群體,換句話說,就是擁有企業家精神的企業家。

?E.E.里奇,C.H.威爾遜主編,高德步,蔡挺,張林等譯:《劍橋歐洲經濟史 (第五卷):近代早期的歐洲經濟組織》,經濟科學出版社2002年9月。

?桑巴特指出:首先國家中的首領或君主比其它人更期望遼遠的將來,因為他們總是期望自己的江山或財富可以長久擁有并增加,因此他們都力圖實現遠大的計劃;其次,在資本形成不充分的時代,也只有政府或君主才有充足的資本可以創立一些大事業,如創辦大企業;第三,政府或君主所知會的組織人員更具有專業性,有利于事業的開展。這些條件都構成了政府或君主具備企業家精神的天然基礎,然而要使這些天然條件發揮作用,首先還必須有一個充分條件,國家應該是處于競爭的環境之中,就比如歐洲長期處于許多小國家的分裂競爭之中,而中國長期處于一國獨大的天朝壟斷地位,某種程度上,競爭激發了中世紀歐洲各個國家中的政府或君主的企業家才能的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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