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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鎮化背景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機制研究

2016-11-22 11:12賀文華
當代農村財經 2016年10期
關鍵詞:培育機制新型職業農民農業現代化

摘要:農村勞動力轉移推動城鎮化發展,城鎮化發展加速農民群體的市民化和職業化分化。農村勞動力轉移引發農村土地拋荒,農村土地拋荒為加快土地流轉擴大經營規模發展現代農業提供契機,現代農業發展需要培育從事現代農業生產經營的主體。在新型城鎮化背景下,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是發展現代農業,實現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農民職業化協同發展的關鍵,也是實現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手段。因而需甄別新型職業農民特征,拓寬籌資渠道,創新培育機制,實施惠“農”政策,加快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進程。

關鍵詞: 新型城鎮化;新型職業農民;農業現代化;籌資渠道;培育機制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提出,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堅持從各地實際出發,尊重農民意愿,扎實穩步推進新農村建設,并提出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隨著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農村土地出現拋荒現象。土地拋荒為農村土地流轉提供了契機,農村勞動力和農村土地自由流動,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加快現代農業發展,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增加農民收入。新型城鎮化和現代農業發展是一個協同推進的過程,需先加快農民群體分化。新型城鎮化是人的城鎮化。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農民工市民化以及土地在城鄉之間自由流轉。農業現代化需要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提高農業生產率?,F代農業的發展需要高素質農業勞動力的推動。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是人的發展的需要,也是實現人的發展的重要路徑。因而,要加快農民群體分化,加快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在實現農民市民化的同時,推動農民職業化。

一、新型城鎮化與新型職業農民

新型城鎮化發展為新型職業農民產生創造了條件。新型城鎮化發展推進農業經營方式轉變并加快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集中,不斷增強農業生產的專業化和集約化程度,職業農民的規模不斷擴大。新型城鎮化發展不僅是地理空間范疇、社會制度范疇,更是一個涉及諸多維度的綜合性范疇。新型城鎮化的推進促使勞動、土地、資本等生產要素自由流動,促進城鄉統一市場的形成,優化產業結構以及人口結構、城鎮空間分布和規模結構,推動城鄉經濟、社會、文化相互滲透、相互融合,不斷提高耦合度。

(一)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需要農民群體分化。

新型城鎮化有別于傳統城鎮化模式,新型城鎮化要把農業現代化擺在重要位置。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發展都需要人的發展,農民群體分化是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發展的需要,也是適應社會深度分工的需要。自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以來,農民生產積極性得到充分發揮,糧食產量連年增加。但隨之而來的賣糧難,挫傷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而沿海地區的改革開放為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提供了廣闊的平臺。農村勞動力流動增加城鎮流動人口,農民工生產技能提升了他們在城鎮的生存能力以適應城鎮的生產生活方式,為城市化發展提供了新的血液和動力源。因而農民工有轉化為市民的期盼和需求。但每個農民工要真正變為市民融于城鎮生活則還需一個較長的調適期。首先是城市基礎設施的承載力,如水、電、道路、教育的建設需要擴大,以適應新增加的城市人口;其次要推動城鎮經濟發展,增加就業崗位,為農民工市民化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再次是全社會多渠道籌集資金以分擔農民市民化成本,實現城市支持農村;最后是要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并進而實現城鄉公共基礎設施供給均等化以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在加快基礎設施等硬件建設的同時還要改善農民市民化的軟環境,需要政府、城鎮居民和市民化農民的共同協作和努力,消除或改變對農民的歧視性政策或觀念,改善居民交流的語言環境,避免動不動就說別人像農民。但要城鎮居民改變從骨子里透出的對農民的歧視和不肖,還需市民化農民提高自身素養,盡早融于城鎮生活,能被城鎮居民接納。

在農村勞動力轉移推動城鎮化發展的同時,也為推動現代農業發展提供契機。由于農業發展滯后導致的農業經營比較利益偏低以及城鎮化進程加快后城市文化及生活方式對農民的巨大引力,吸納大量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隨著農村轉移勞動力增加,農村土地拋荒也從季節性拋荒變為全年拋荒,從劣等地拋荒向優等地拋荒,從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差的坡地拋荒向水利基礎設施完善的平地拋荒蔓延。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村土地拋荒是農民自由經營自主擇業以及選擇擴大的體現,也是人的發展的重要特征,這會帶來兩方面的影響。一方面是較高素質的農村勞動力逃離農村,可能使農村成為智力洼地,使農村陷于貧困的惡性循環陷阱,使農業遭遇發展瓶頸,影響農業生產經營,難以確保糧食安全。但另一方面則又為發展現代農業提供契機。農村土地拋荒為土地自由流轉進而實現勞動、土地的優化配置以及實現規模經營、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發展現代農業創造條件?,F代農業發展需要農業從傳統農業發展為現代農業,因而農業經營主體也要隨之發生質的深刻變化,須從身份農民轉化為職業農民。因而在城鎮化和現代農業發展進程中,農民群體要初步分化,一部分轉化為市民,推動城鎮化發展,一部分轉化為職業農民,推動現代農業發展。在農民群體分化的進程中,要加快農民的職業技能教育,以適應新的職業要求,尤其是要為現代農業發展培育經營主體。因而,需進一步加快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步伐。

(二)農民市民化推動新型城鎮化。

農村勞動力轉移速度加快使農民市民化更為緊迫,農民市民化推動城鎮化進程。新型城鎮化是人的城鎮化,需要人的發展。農民市民化推動的城鎮化進程是一個經濟發展和人的發展協同促進的過程。城鎮化以人的發展為前提,轉化為市民的農民要有適應城鎮就業的職業技能,城鎮能提供穩定的就業崗位,保證市民化的農民有匹配城鎮生活的收入來源。城鎮化的發展速度和規模也要適應農民市民化的速度和規模,政府對城鎮化的人口承載能力要有嚴謹的評估和適宜的發展規劃,主要體現在以下諸多方面:水、電、天然氣等的供給能力;交通設施承載力;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務提供能力;衛生、環境等的負荷能力;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關的財政承擔力,能否能夠構建完備的保障體系,等等。

農民市民化在推動城鎮化的同時也為推動城鎮經濟發展提供動力,利用人口以及其他資源的集聚效應,深化社會分工。農民市民化的人口集中為企業擴大生產提供勞動力資源,人口集中推動產業集聚,延伸產業鏈條,促進社會分工更為深化精細化,使生產向更精細的方向發展,提高產品附加值,提升產業競爭優勢和產品競爭力,為開拓國際市場創造條件。農民市民化的人口集中推動第三產業的繁榮和發展,如推動超市、餐飲以及休閑娛樂等服務業的發展,增加就業崗位,深化社會分工,提高生產效率,充分發揮第一產業發展的“接二連三”效應。城鎮化發展有利于優化大中城市、城鎮和農村的區位布局,有利于推動農業現代化發展延伸農業生產產業鏈,農村生產的農產品可在近鄰城鎮加工處理后擴散到大中城市,城鎮因而成為大中城市的工業品和農村農產品的集散地,成為聯接大中城市和農村的重要節點,有利于優化全國交通和物流網絡布局。

城鎮化發展是一個逐步演變的過程。首先,農民市民化需要高額成本,市民化成本要合理分擔,需要政府、城鎮居民和農民共同推進,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實現城市反哺農村。要多渠道籌措資金分散農民市民化成本,減少農民市民化的風險。其次,農民市民化是一個較長時間的演變過程,市民化的農民融于城鎮生活,也需要政府、城鎮居民和農民的共同努力。政府要廢除一切歧視農民的城鄉差別待遇政策,實現公共產品供給均等化。城鎮居民要轉變觀念,逐步消除一切歧視農民的觀念和行為。市民化的農民也要自尊自強,改變原有的陋習和不良行為,改變原有的生活方式,逐步演化融合進城鎮的生活觀念和生活方式,盡快融于城鎮生活,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市民而不僅僅是戶籍意義上的市民。市民化的農民將不再是離土離鄉不離農的農民工,而是要成為離土離農不離鄉,在城鎮具有穩定住所、穩定經濟來源、具有一技之長的穩定工作的非農勞動力,逐步實現農業現代化以支撐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

新型城鎮是聯接大中城市和農村的重要節點,新型城鎮化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引擎。農民市民化推動的新型城鎮化發展深化產業分工優化產業結構并帶動現代農業發展。新型城鎮化發展中涉及的非農產業,為農民市民化提供產業支撐。新型城鎮化發展中的涉農產業帶動農業生產經營效率提高。通過在城鎮建立農機具合作社、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站、農用物質運輸站、農產品加工貿易公司等,輻射服務周邊地區的農業生產經營,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三)農民職業化推進農業現代化。

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互為支撐協同發展。新型城鎮化是農業現代化實現的有效載體,農業現代化是新型城鎮化加快發展的重要基礎,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的有效推手,是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根本和關鍵。推動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需要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的匹配與平衡,其關鍵則是要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

農業現代化建設需用現代農業代替傳統農業,用機械化耕作代替手工和畜力耕作,用科技農業代替經驗農業,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提高農業生產經營效率。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互動發展、互相支撐。農民市民化推動的新型城鎮化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并進而加劇農村土地拋荒現象。農村土地拋荒為推進土地流轉擴大經營規模發展現代農業創造條件。勞動、土地和資本在城鄉間的自由流動有利于構建城鄉統一的大市場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城鄉協同發展。隨著農村人口減少,部分村莊變成空心村,為優化村莊布局釋放農村住宅地創造條件。但擴大經營規模發展現代農業需要人的推動。因而,需要培育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經營主體。

在現代農業的發展過程中,農業產業內部分工不斷深化?,F階段,已分化出六類新型職業農民: 生產型職業農民、加工型職業農民、經營型職業農民、裝備技術型職業農民、管理型職業農民、專家型職業農民。隨著農業現代化從初級階段發展到高級階段,農業經營主體進一步分化。人始終是現代化的主體,農業現代化的關鍵是實現人的現代化。農業現代化的實現需要培育懂技術、會經營、懂管理的現代新型職業農民,也就是要在農民群體分化的基礎上實現農民市民化和農民職業化。農民市民化是適應新型城鎮化需要的非農產業勞動力,農民職業化是適應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需要的農業勞動力。在現代農業發展進程中,用先進的農業科學技術武裝農民,提高農業生產效率;用市場觀念引導農民,提高經營能力和防范風險的能力;用前沿的管理理念培育農民,提高農民管理農業、精耕細作的能力。農民在打造科技農業、生態農業、規模農業、精品農業的進程中,逐步轉化為新型職業農民。

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現代農業發展有利于促進農村現代化發展,推動城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引向農村,讓農民生活向市民生活轉變。通過農村現代化建設,引導農民集約集聚居住,以市民社區化生活為方向,在鄉村規劃、自愿自覺的基礎上引導農民社區建設,既能節約耕地,又能改變農民散居的生活方式。在引導農民社區建設過程中,政府要加大投入以推進水、電、氣、路、網等公共基礎設施和教育文化科技服務體系建設,促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

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機制研究

(一)甄別新型職業農民特征。

傳統農民具有身份和職業雙重屬性,社會分工的細化使農民的職業特征日益顯現,職業農民剔除了身份屬性僅保留職業屬性。農民一般要符合以下四個條件:占有或長期使用一定數量的生產性耕地;大部分時間從事農業勞動;經濟來源主要來自農業生產經營收入;長期居住在農村。這是農民的一般特征。職業農民強調農民的職業性:擁有一定土地等生產資料,實行自主經營的農場主;擁有一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從事農業技術工種的技術員;專門從事基層農事操作的農業工人[1]。尹文秋認為新型職業農民必須具備自主性、職業性、開放性、技能性等特征[2]。朱啟臻則認為新型職業農民新特征為:新型職業農民是市場主體;新型職業農民具有高度穩定性;新型職業農民具有更大的責任范圍。新型職業農民是現代農業的經營主體,因而,新型職業農民的“新”主要體現在新型職業農民除了符合農民的一般條件外,還需有傳統農民不具備的條件:一是新型職業農民必須是市場主體;二是具有高度穩定性,以經營農業為職業;三是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現代觀念[3]。

新型職業農民的市場主體地位是相對傳統農民而言。傳統農業是生存農業,以維持農民生計為目標,依托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而新型職業農民則是現代農業發展的產物,依托商品交換的商品經濟。新型職業農民必須充分進入市場并成為市場主體,能甄別市場信息把握市場運行規律優化配置資源,具有較強的風險承擔能力,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選擇實現利益最大化。經營現代農業具有較高收入是吸引人們做新型職業農民的基礎條件。新型職業農民的高度穩定性是相對兼業農民而言。新型職業農民不僅把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作為長期職業,并能保障職業農民的再生產。穩定性是對農業生產經營者提出的基本要求,農業生產依賴經驗活動,只有穩定才能不斷積累和豐富農業生產經營經驗;也只有穩定,農民才能形成長遠預期,這是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穩定性可以避免對農業的短期行為,是新型職業農民區別于兼業農民和資本承包土地的重要方面。新型職業農民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現代觀念是從責任范圍和時代感來說的。與傳統農民、兼業農民、工商資本等經營的農業相比,新型職業農民具有更自覺的責任意識、時代意識和更廣泛責任要求,新型職業農民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現代觀念。傳統農民的責任范圍局限于單個家庭,農業的責任就是滿足家庭成員的需要;新型職業農民的農業責任是滿足市場的需求,體現為供給方對需求方的責任,生產者對消費者負的責任。新型職業農民與兼業農民由于收入來源不同,決定了其對土地態度的不同。以農民工為主體的兼業農民,打工收入是其主要收入來源,農業弱化為家庭“副業”,種地收入的多寡已無關痛癢,種糧目的淪為“夠自己吃就行”,降低了農業生產經營貢獻度,弱化了農業的社會責任;新型職業農民的主要收入來源是農業生產經營收入,因此,農民重視農業產出價值和資源優化配置,具有較高的農業生產積極性和生產效率,負有更多的更為廣泛的社會責任。新型職業農民與下鄉的工商資本的區別在于對生態、土地的影響。工商資本和一些短期的承包戶,重視土地的短期收益,為短期利益驅使而掠奪地力,造成地力喪失、環境污染危害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新型職業農民更重視土地的可持續利用,不僅對生產負責,也對生態負責,不僅對當前負責,也對未來負責,對子孫后代負責,給子孫后代留下可以永續利用的土地[4]。新型職業農民的社會責任范圍和現代農業觀念遠遠超過其他農業群體。新型職業農民不僅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還具有對生態、環境、社會和后人承擔責任的意識。新型職業農民作為現代農業的經營主體,承擔國民經濟的基礎命脈,對新型職業農民特征的甄別和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不可不慎重。因而,要仔細甄別新型職業農民特征,加快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推動現代農業發展進程。

(二)拓寬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籌資渠道。

社會各界人士對于公共教育經費的新來源渠道提出了諸多方案。有的研究者甚至提出將資源稅、國有土地出讓金、出口退稅比例留存等財政資源作為新的公共教育經費籌資渠道[5]。

首先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和稅收籌資功能。政府利用稅收功能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給予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與其他公共教育以平等地位。因而,除財政支持以外的其他渠道籌集的教育經費可按一定比例用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新中國成立初期,為了籌集資金建立國民經濟體系,政府加大了對農村資源的汲取和農民權益的掠奪,具體表現為通過工農業“剪刀差”汲取農業剩余,加劇了農業落后和農村貧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產要素自由流動,農民可用腳投票逃離農村。農村戶籍制度則是為了防止農民逃離農村的鎖鏈,用行政管理的方式把農民禁錮在農村土地上,不能自由遷徙,不能自主擇業。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后,勞動與土地優化配置,提高農民生產積極性,糧食產量連年增加,農村剩余勞動力顯性化。東部沿海地區的改革開放拉動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民工為東部地區經濟發展作出巨大貢獻?,F階段農民群體處于農民市民化和農民職業化的分化階段,市民化成本分擔、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資金籌集需要全社會的廣泛參與和支持,讓農民共享經濟發展的好處。尤其是各級政府要發揮主導地位,加大財政支持以體現對農村和農民的反哺。同時設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基金,廣泛吸納社會捐贈。這需要通過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形成共識,讓民眾了解現代農業在經濟發展中的基礎地位,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對未來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讓人們認識到農民市民化和農民職業化不僅是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需要,更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體現,是統籌城鄉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實現人的發展的必經階段。因而,需廣泛動員全民參與以提高資金籌集能力。三是發揮銀行系統的職能。中國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應給予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以低息或無息貸款,支持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和現代農業發展。四是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全社會廣泛參與提高企業社會責任感,鼓勵企業給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提供資金支持,在企業與社會之間形成良性互動。根據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不同給予差別貸款待遇,銀行系統可給予承擔較多社會責任的企業更多的優惠貸款。政府可優先采購承擔較多社會責任企業生產的產品,給予公共工程的優先承包權。消費者可優先選擇承擔較多社會責任企業生產的產品。農民可給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的企業優先供給農產品,以實現整個社會的互惠互利協同發展。五是農村或農業合作組織和職業農民自籌資金。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是社會的責任同時也是農民自己的義務,是農民職業選擇的需要,也是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需要,農民業務素養隨現代農業的發展而發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是人力資本投資的范疇,因而要發揮農民的主動性,提高農村或農業合作組織和農民自身的籌資能力及承擔意愿。

(三)創新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機制。

農民始終是農業和農村的主體,是發展現代農業、建設新農村的承擔者和推動者。農民的文化素質、技術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質直接決定新農村建設和現代農業發展的成敗。農民收入增加、農民分工分業細化迫切需要新型職業農民的智力支撐,因而,需加快創新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機制,培育現代農業經營主體,加快現代農業發展進程。

農村勞動力轉移以及農民群體分化是解決誰來種地如何種地的重大問題的途徑,也是培育現代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然選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需要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根據現代農業發展的需要甄別新型職業農民特征。通過對職業農民的信息甄別,遴選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對象。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也是一個逐步演化的長期過程,隨現代農業的發展而發展。影響農民職業選擇的因素有農民自治、農業合作社發展程度;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還受資格認證、資金籌措、基地建設的影響;農業生產經營收益則受風險分攤、后續支持、專家咨詢等政府惠農政策的影響(圖1)。因而,為培育農業現代化經營主體需創新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機制,全體動員多方合力,建立完善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體系,精心設計統籌安排,構建多維、立體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模式。

一是加快制度建設,構建新型職業農民準入制度。職業農民代表了一種高層次的職業群體,實施職業準入并不是覆蓋所有傳統農民。農業產業化的趨勢不可阻擋,農業是國家的基礎產業,涉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建立職業農民準入制度,有利于提高農業地位和產業化程度,有利于國家對農業的支持、監督和管理。只有建立職業準入制度,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才具備有效抓手。建立職業農民的職業準入制度是一項系統工程,政府職能部門要從實際出發,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在深入研究和實踐論證的基礎上適時建立。新型職業農民是現代農業的經營主體,是農業發展和農村繁榮穩定的保證。因而,必須培育一支穩定的有責任感的高素質的農業從業者隊伍。政府要加強制度的頂層設計,在構建職業農民準入制度的同時,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充分體現新型職業農民的職業屬性,科學界定新型職業農民職業標準,構建新型職業農民動態管理機制。認真甄別篩選職業農民并進行嚴格的資格認證,只有取得職業農民從業資格者方可享受政府惠農待遇并獲后續的培育支持。提高職業農民地位,消除對農民和農村的歧視性待遇,使職業農民身份能得到全社會的認同。

二是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主體多元化。農業的特征決定職業農民的培育要分類對待,需要全社會廣泛參與,實現職業農民培育主體多元化。政府、學校、企業、民間機構、農民都可以成為培育主體。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監督管理;農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分別負責農業實用技術培訓、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農民成人學歷教育工作并組織實施。生產經營型、專業技能型、社會服務型的職業農民要區別對待分層培育,形成農業院校、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農科院、農業培訓企業和農民合作組織等多主體、多層次、多形式的培育主體。同時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積極探討多元化培育模式[6]。

三是強化政府主導,創新培育制度。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政府要發揮主導作用,涵蓋立法和制度設計兩個方面。由于政府的農民教育培訓公共服務供給職能缺失,造成農民教育培訓長期處于弱勢地位。因此,培育新型職業農民,要發揮政府主導作用,踐行其公共服務職能,使職業農民培育駛入快車道,以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在健全立法的同時,各級政府還要積極完善培育制度,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要健全培育體系,在理順各職能部門和各培訓機構具體職能的基礎上,建立完善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制度,提升職業農民培育基地和師資等軟硬件水平。另一方面,則是要依據農業產業發展需要和現代農業生產經營主體需求,制定培育方案,落實培育內容,探索行之有效的培育模式,確保培育質量和效果。

四是加大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惠“農”支持力度?;荨稗r”政策是構建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制度保障,是推動現代農業發展的基本動力?;荨稗r”政策包括農業生產經營支持制度和對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支持制度兩個方面。農業生產經營支持制度方面,要加大對職業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補貼和支持力度。在穩定現行農業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將新增政策性農業項目向新型職業農民傾斜。推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則需進一步完善職業農民培育補貼制度,對參與職業農民培育的農民實行免費并給予補貼,以調動農民參與職業農民培育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培育質量。與此同時,還要加強農村土地、金融、保險、保障等方面的惠“農”力度。政府引導土地向新型職業農民流轉;加大對新型職業農民參加農業保險的補貼力度;加快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民房產和農業生產設施“四權”擔保融資制度,破解新型職業農民農業規?;洜I中的資金瓶頸[7];健全新型職業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讓農民分享更高質量和水平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障,實現公共服務供給均等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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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賀文華.農業現代化進程中農民群體分化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研究[J].新疆農墾經濟,2016(5):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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