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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綠色信貸實踐經驗對我國的借鑒和啟示

2017-03-28 18:14謝國梁王志萍劉帥
西部金融 2017年1期
關鍵詞:綠色信貸經驗借鑒體系建設

謝國梁 王志萍 劉帥

摘 要:當前環境問題所引發的負面效應給經濟增長帶來較大的壓力和成本,綠色信貸作為推動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有效形式作用已初步顯現。本文在總結概括國外綠色信貸實踐的基礎上,梳理了國際上主要銀行綠色信貸的成功做法,以期為構建我國綠色信貸體系提供借鑒。

關鍵詞:綠色信貸;體系建設;經驗借鑒

中圖分類號:F830.92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7(1)-0084-05

一、國外綠色信貸管理的經驗做法

(一)完善綠色信貸制度,為綠色信貸提供充分保障

1.綠色信貸法律法規制度。國外有相對健全的綠色信貸法律體系,并且以立法形式明確綠色信貸的法律地位,對參與主體的法律責任有明確規定,為綠色信貸構建了良好的外部環境。美國國會通過多部環保、貨幣信貸等方面的法律文件,明確了包括政府、銀行和企業三個參與主體在綠色信貸發放過程中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其中頒布的《超級基金法案》,規定企業須為其引起的環境污染承擔責任,這使銀行必須高度關注并認真防范因放貸可能引起的潛在環境風險。英國有明確的環境法律法規立法原則,包括可持續發展、污染預防、污染者付費,先后制定了《污染預防法》、《水資源保護法》、《固體污染物管理法》等環境相關法律。在推進金融市場運作與可持續發展相融合方面,建立了《可持續發展倫敦原則》,建議金融部門在考慮社會和環境風險成本后審慎決定融資金額。澳大利亞《金融服務改革法案》要求所有金融機構在向客戶發放貸款時必須考慮客戶的社會責任感、企業的環境保護意識以及勞工標準,并以報告的方式向政府說明。

2.綠色信貸政策激勵機制。國外信貸政策激勵機制主要是政府通過政府資金撬動社會投資,建立市場化獎勵機制,有效引導資金進入綠色產業,加快經濟轉型升級,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美國的銀行金融機構向存在綠色項目的居住或商業單元提供貸款折扣優惠。德國國家開發銀行對建筑改造后二氧化碳減排指標達標的業主,給予低息貸款,并且可以獲得還款本金減免15%的優惠,再由聯邦政府對開發銀行進行補貼。法國政府每年都組織國內大型商業銀行進行綠色貼息貸款的利率投標,誰的投標利率低誰將獲得發放貼息貸款的資格。日本政府為綠色項目企業提供財政補貼、政策支持、利率優惠等激勵措施。

3.綠色信貸擔保機制。國外政府通常會設立對綠色信貸擔保的專項基金,通過提供技術擔保、分擔風險、政策傾斜等方式推動商業銀行與發展綠色產業的企業合作,提高企業參與綠色發展的積極性和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的積極性。美國制定了聯邦經濟刺激方案,對可再生能源技術和電力傳輸技術提供貸款擔保;能源部推出“金融機構合作計劃”,通過加強與獲批的私營貸款商的合作,撬動私營部門的人力和資金;農業部計劃為農產品生產者和農村小型企業提供擔保貸款融資和補助資金。英國政府出臺“政府貸款擔保計劃”,為取得政府審核通過從事環境保護的企業和項目提供融資擔保,其中80%的貸款資金由政府擔保解決;地方政府為地方中小企業的綠色信貸提供資金方面支持,建立了風險投資資金公司。日本政府設立了“產業基礎準備基金”,為企業節能設備安裝、建筑節能改造、節能技術開發及熱能有效利用等項目貸款提供擔保。

4.綠色信貸產品創新機制。國外銀行的綠色信貸產品范圍廣,已形成較為健全的綠色信貸市場,從個人消費信貸到商業建筑、大型項目,幾乎涵蓋了所有信貸產品所能涉及到的領域。大致可分為:傳統綠色產業的金融產品、個人節約能源的金融產品、碳排放市場中與碳排放權交易相關聯項目產品三類(見表1)。

5.綠色信貸社會監督機制。國外綠色信貸服務體系覆蓋范圍廣,社會力量通過各種途徑參與綠色信貸監督,市場上有活躍的第三方評估組織和機構,同時還建立了環境污染第三方評估體系,能為促進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發展提供良好的先決條件。英國《金融時報》和國家金融公司共同設立“可持續銀行獎”,旨在表彰兼顧公司和社會環境效益方面發揮帶頭作用和創新精神的銀行。加拿大建立了環境保護信息公開披露制度和環境動態巡查評估制度,由環境主管部門定期向社會公開城市主要環境監測指標數據、環境保護法律政策以及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和治理情況,給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監督提供多個信息溝通渠道。

(二)健全的綠色信貸風險評價體系,為綠色信貸提供有力支撐

1.建立環境評估機制和信貸審核機制。美國花旗銀行在履行“赤道原則”的基礎上,制定了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體系,在市場營銷階段對銀行的交易進行種類劃分,并將此體系嵌入信貸系統,對環保和社會風險評估有嚴格的流程約束。英國倫敦金融創新研究中心已提交了從排除有害因素和對環境的不利程度兩個方面對企業進行環境風險評級的創新方案。加拿大對綠色信貸的審核需要通過銀行和社會公眾兩個審核環節,首先要根據銀行內部評估、外部報告考察項目對環境是否有顯著負面影響,有顯著負面影響的項目將否決項目申請或取消貸款申請,并將環境評估數據記錄存檔;無顯著負面影響的項目進入公眾審核環節,通過公眾審核的,再進入正式貸款審批程序,沒有通過公眾審核的,需審查該項目是否有國家級、省級介入融資、經營許可或經營土地,未通過審查的將否決貸款申請,通過審查的必須在政府部門完成評估合格后,進入環境評估環節,環境評估合格的正式進入貸款申請審批流程。韓國建立了企業環境情報數據庫、企業評價體系,并規定在銀行系統內啟用綠色貸款信用評價體系。

2.設立專業的綠色信貸機構或部門。美國花旗銀行設立了由不同部門的高級管理員組成的環境與社會風險政策評估委員會,主要是對風險管理體系部門、環境事務部門以及相關部門提供咨詢服務,制定環境政策和流程培訓機制、環境與社會問題風險管理機制、外部公共與私人事務合作機制,以及涉及環保的業務開發機制等。英國針對風險管理產品設立了專職做環境金融的部門,指導銀行對貸款的環境風險進行有效的考察和衡量。同時,在銀行內部通過吸引年輕的專業人才、引進外部咨詢公司或環保專家建立自己的環境風險評估人才儲備庫。日本瑞穗銀行設置可持續發展室,將“赤道原則”納入業務流程,并建立了新的項目融資審批流程,所有審核項目通過后才可獲得貸款。

3.通過環境壓力測試量化評價環境風險。德國國際合作機構和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合作進行了水資源壓力融入企業債券信用的分析。英格蘭央行審慎監管局就環境和氣候因素對英國保險業帶來的影響發布了壓力測試報告,對氣候變化帶來的風險進行分類,并按照損失程度設置不同情景,利用災難風險模型評事后影響。

二、我國綠色信貸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綠色信貸法律體系不完善,缺少法律指導

一是缺少系統性綠色信貸法律法規。目前我國的綠色信貸政策都是政府或相關部門發布的指導性意見,沒有形成系統的相關法律政策,致使綠色信貸在審核、實施環節缺少法律的強制性指引。綠色信貸的法律地位不能凸顯,使得市場對其重要性認識不足,社會責任意識淡薄。二是部分綠色信貸相關立法存在滯后性。目前存在的部分環境權益交易相關立法滯后于其業務的發展,可操作性不強,使得很多業務在開展的過程中缺乏法律保障,降低市場投資者信心。三是相關法律責任不明確。一方面關于環境責任的承擔方和承擔方式不明確。沒有制定嚴格的排污責任制,企業排污不能得到足夠力度的處罰,“兩高”企業排放不能得到有效抑制。另一方面綠色信貸實施過程中,企業和銀行金融機構的環境法律責任界限不明確,權利、義務不具體,影響綠色信貸實施效果。

(二)綠色信貸政策體系薄弱,缺乏有效機制

綠色信貸政策缺乏系統性、確定性和透明性,易造成融資成本高、風險溢價增加等市場不確定性,進而抑制綠色信貸發展。例如現有綠色信貸統計制度缺乏統一性,對綠色信貸的規模統計、風險評級、績效評估等量化環節造成制約;現有的激勵機制缺乏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綠色信貸的激勵約束,降低銀行開展綠色信貸的內生動力;國家各部門之間缺乏合作,信息披露機制不完善,造成信息不對稱,制約了投資者獲取企業或項目信息的渠道和銀行對企業或項目所面臨風險的評估能力;商業銀行的綠色信貸創新機制不足,綠色信貸產品和服務的創新缺乏專業技術支撐。

(三)綠色信貸風險管理體系不健全,缺乏統一的風險評估標準和評估工具

銀行在開展綠色信貸業務的過程中缺乏對信貸風險的前瞻性預判,在應對環境和社會風險的識別、防范、評估和管理方面的能力欠缺。環境成本內部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產生的風險沒有量化依據,從而給銀行金融機構在信貸政策轉型過程中的政策制定帶來一定盲目性。

三、對我國綠色信貸發展的借鑒和啟示

(一)健全綠色信貸法律體系

在基本法層面,適時修訂《環境保護法》、《循環經濟促進法》等基本法律,對于不符合現代綠色信貸理念的相關內容進行修改,填補環境經濟相關法律的空白和漏洞,明確綠色信貸的發展理念,提高社會認知度,確立綠色信貸在基本法律中的地位。

在專門法律層面,制定綠色信貸單行法,包括綠色信貸業務實施制度、綠色信貸業務監管制度等,明確細化環境監督管理部門與銀行金融機構在環保與信貸合作中的法律責任、監督義務,包括在項目貸款申請前對申請企業或部門的資格審核,環境項目風險評估的相關貸款管理人員、風險評級人員的法律責任,以及需主動披露環境信息的企業或部門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在發放貸款的過程中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發放人員的法律責任;在貸款發放后監督貸款資金用途流向的銀行金融機構管理人員法律責任以及企業或部門實施貸款項目負責人的法律責任。整合涉及綠色信貸的相關指導意見、通知等政策文件,形成一套統一的、有針對性、關聯性強的法律文件。

(二)豐富綠色信貸政策體系

1.加強綠色信貸市場準入制度建設。設立嚴格的綠色信貸市場準入制度,發布綠色信貸指導目錄,確定各行業不同環保水平信息,明確禁止提供貸款的行業領域。一方面依據環境污染指標嚴格把控能源消耗大、環境負荷重的行業貸款;另一方面對綠色產業項目,簡化授信流程,降低企業成本,從源頭上優化產業結構。

2.加強綠色信貸激勵制度建設。加大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上的雙重支持,建立與綠色信貸配套的財稅制度,充分利用財稅杠桿,通過稅收優惠、財政補貼、信貸貼息、設立產業基金等多種手段加大對綠色制造業、循環經濟生產、低排放等可持續發展項目的支持,增加企業從事綠色項目的積極性。財政部門可委托銀行專門管理綠色信貸貼息資金,通過銀行尋找、確定優質綠色項目和企業,提高貼息資金運用的有效性。金融部門需加大信貸政策傾斜,通過適時延長信貸周期,降低貸款利率,推動綠色信貸發展。

3.加強綠色信貸擔保制度建設。政府需充分發揮引領和支持作用,優化創新擔保模式、環境衍生金融工具,拓寬綠色擔保資金的來源渠道,鼓勵通過多種形式建立綠色擔保機構,完善綠色擔保項目審批和監管流程,降低綠色企業融資成本,為綠色企業增信,降低銀行信貸風險。

4.加強綠色信貸數據統計制度建設。統一規范綠色信貸產品分類和定義,細化綠色信貸統計指標,拓寬綠色信貸統計的廣度和深度,將非工業綠色經濟領域的金融支持納入統計,為綠色信貸風險測試、信用評級、實施情況監測評價提供可靠依據。

5.加強綠色信貸產品創新和市場規范。一方面將綠色發展理念引入產品設計中,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積極研發符合綠色企業或項目特點的創新性產品和服務。進一步加快污染物排污權、綠色工程、收益權等綠色信貸產品融資模式創新。探索碳權質押融資貸款,推廣排污權質押貸款、碳資產及污染物減排收益權質押貸款等信貸產品,允許綠色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出口退稅質押、碳排放質押等多種形式質押。針對不同消費群體需求設置多元化綠色信貸產品,推進綠色消費、金融科技、生態農業等領域的信貸產品創新,增加私人資產對綠色信貸的投資。另一方面對綠色信貸市場產品進行分類管理,加以規范,防止民間資本和“非綠色銀行”向高污染企業融資,并建立相應的制約其他資本流向高污染融資的懲罰機制。

6.加強企業環保信用體系建設。加強銀行金融機構、環保部門、企業間聯動作用,搭建企業產融集中數據平臺和環保信用信息系統,加強企業信息披露,提高銀行金融機構獲取企業信息的效率和質量。提升數據歸集、數據評價、數據修復、數據實時監控等相關數據管理工作質效,實施綠色信貸動態跟蹤監測,實現數據充分共享。結合主觀賦權、客觀賦權等多種綜合評價方法,根據企業環保信用密切相關的各項指標建立企業環保信用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三)加強綠色信貸風險評估體系建設

1.統一環境風險評估標準。進一步推進“赤道原則”及相關國際標準的本土化,完善財務指標、非財務指標的風險評估項目內容,加強對環保指標的考核。

2.量化環境風險項目。通過建立違約風險模型,探索綠色信貸風險評估方法,制定可操作的定量分析判斷標準,檢測潛在信貸風險,對企業的風險程度進行有效評價和分級,明確信貸風險等級界限,提高貸前的分析效率,優化貸后管理技術,對于存在風險較大的企業,及時調整授信額度。

3.將環境壓力測試納入宏觀審慎評估。根據地方產業結構特點,有針對性的選取承壓對象和承壓指標,將環境政策因素作為壓力測試的情節設定,從成本、收益、風險等多個角度模擬和構建壓力測試傳導路徑。通過壓力測試估算環境風險和信用風險之間的關系,優化銀行資產配置。

4.對綠色信貸進行專業化管理。成立專門信貸風險管理部門,對環境風險進行評估、分類與管理。部門負責制定統一的環境信貸評估檢測一覽表、可持續風險評級指標和審核清單,形成級別式管理模式,細化風險評估流程,嚴格把控風險評估各項環節。充分利用大數據手段,實現對綠色信貸資金流向的可追蹤、可審查,防控資金挪用風險,提高綠色信貸的公信力。

(四)健全考核評價制度

1.政府部門。充分考慮社會各方需求,通過構建第三方環境評估組織和機構,提高公眾參與環境監督管理的積極性。加強與社會團體的合作,結合各方力量密切對當地環境保護情況進行監控,定期在政府公開網站發布《城市環境保護報告》。

2.主管部門。環境主管部門加大對環境保護信息公開的披露,定期公開城市主要環境監測指標數據以及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和治理的情況,拓寬環境保護監管的信息渠道。金融主管部門,一方面結合環境保護的信息披露,實行差別化、動態化的授信政策,嚴控不符合環境指標的項目和企業貸款,對于在治理環境污染、發展綠色產業上卓有成效的企業或項目加大信貸支持。另一方面構建金融機構績效評估體系,通過建立關鍵績效衡量指標追蹤綠色信貸相關的各個具體戰略目標的推進情況,督促完成各項工作目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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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negative effects caused by current environmental problems bring a great pressure and cost to the economic growth, and the green credit as an effective way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has been playing its role. Based on the summarization of practices of foreign green credit, the paper reviews the successful practices of main international banks green credit in the hope of providing referenc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green credit system in China.

Keywords: green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experience for reference

責任編輯、校對:黨海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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