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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勛臣追贈九錫的縱向考察*——孝文至孝明世受九錫者身份變化解析

2017-10-23 08:51
中國中古史集刊 2017年2期
關鍵詞:孝文帝馮氏

九錫,是中國古代最高統治者賞賜給有殊勛之臣子的九種禮器。曹魏以降史籍所載九錫漸趨一致、規范,按照排列次序一般包含車馬、衣服、樂則、朱戶、納陛、弓矢、鉞、秬鬯。魏晉南北朝時期,權臣多有憑借熏天權勢,脅迫皇帝賜予九錫或自加九錫,加以借功德為公、為王與開建王國等方式實現身份“去臣化”[1]關于“去臣化”與禪讓模式下新王朝創業之主自“臣”至“君”身份轉化過程的論述,參見徐沖:《“開國群雄傳”小考》,載《中國中古史研究——中國中古史青年學者聯誼會會刊(第一卷)》,中華書局2011年版,第80—105 頁;《“禪讓”與“起元”:魏晉南北朝的王朝更替與國史書寫》,《歷史研究》2010年第3 期。,而后以“禪讓”的方式擅權篡位,易代鼎革。故史籍所載多將九錫與九錫殊禮置于與禪讓相結合的王朝更替環境中,論其作為權臣篡弒工具的功能,而忽視其褒獎功臣的最初功能。自趙翼《廿二史札記》詳述九錫的卷7“九錫文”條及文后附論九錫出處,至今日學者研究[2](清)趙翼著、王樹民校證:《廿二史札記校正》,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149 頁。楊永俊《禪讓政治研究:王莽禪漢及其心法傳替》(學苑出版社2005年版)“禪讓禮儀——禪讓模式的載體”章設有“九錫殊禮”節。朱子彥《九錫制度與易代鼎革》(《文史哲》2005年第6 期)與《九錫制度與漢魏禪代——兼論九錫在三國時期的特殊功能》(《人文雜志》2007年第1 期)對九錫制度緣起、運作、興盛之因及其與禪代鼎革之關系進行探究。日本學者藤井守撰有《九錫文につぃて》(《小尾博士古稀記念中國學論集》,汲古書院1983年版,第389—405 頁)一文,就張竦等在王朝禪代鼎革之際執筆《九錫文》的史實進行探討,其研究重點在《九錫文》本身,與尚慧鵬《漢魏六朝九錫文略論》(《許昌學院學報》2009年第4 期)相類。另劉曉燕、景紅艷《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中九錫禮的歷史考察》(《山東社會科學》2011年第10 期)對九錫禮由產生到衰亡的歷史軌跡進行觀照,論述視角宏大,惜失之淺顯。,著眼點都是“禪讓九錫”[1]自新莽初創“九命之錫”后,曹魏以降(除北魏以外),多是憑借熏天權勢,脅迫皇帝賜予九錫或自加九錫,而后以“禪讓”的方式擅權篡位,易代鼎革。九錫的應用形式及時間不外乎此,故本文將曹魏、兩晉與南朝的九錫應用稱之為“禪讓九錫”。,未出古人窠臼。與之相較,學界對于九錫的基本問題缺乏關注,目下可見有二點:第一,九錫淵源即其始出文獻時段不明;第二,異于“禪讓九錫”的北魏九錫,并非是禪讓工具,而是皇帝于勛臣死后追贈。第一點是基礎研究,筆者已另文撰論。第二點為特殊研究,關注北魏九錫之變相應用。筆者曾撰《九錫之變相:北魏九錫與太和十九年后政局》[2]劉凱:《九錫之變相:北魏九錫與太和十九年后政局》,《東岳論叢》2015年第10 期。,試圖選取特立獨行于曹魏至唐宋“禪讓九錫”之外的北魏九錫為對象,對北魏受九錫者死后獲追贈九錫殊榮進行縱向(即孝文至孝明受九錫者身份變化解析)與橫向(即與卒后贈官、爵的關系)的經緯考察,冀望對北魏九錫的變相應用的原因有所理解,并進一步關涉孝文至孝明世的政局變動。拙作認為北魏太和十九年后,統治者于勛臣死后追贈九錫,可謂對東漢九錫褒贈勛臣原始功能的“變相應用”,顯露出皇權逐步擺脫貴族的控制而確立自身獨立的權威,并轉而限制貴族的特權這一北魏政局發展的基本趨勢,與東晉南朝門閥政治下的“禪讓九錫”形成鮮明對比。受九錫的標準之一是受者生前一定等級的高官、爵,而贈官、爵提升的空間已不算大;又有與之相配而行的加號使持節與假黃鉞。此標準已論述清楚,而另一標準乃是受者身份所附帶的其他因素,兼及政治形勢變動。限于篇幅,僅以宗室諸王的代表元澄、元懷與元懌三人為例,而其中又以元澄的際遇為重點關注對象。通過對這三位孝文至孝明世鮮卑宗室貴族受九錫的原因考察,揭示孝文太和十九年后的時局變化。元澄在孝文與孝明世的際遇揭示出孝文至孝明世鮮卑宗室貴族權勢變化,與此時段存在由外戚、異姓王代表的漢族世族階層占優轉變為鮮卑宗室貴族居多的趨勢契合。故本文在宗室諸王而外,依次選取外戚、南來漢人、漢族官僚三方面的代表進行論述(表1),尤以漢族官僚為重點,將之放入孝文太和十九年之后的北魏政局變動中考察,冀窺孝文至孝明世受九錫者身份變化與時局的關系、漢族官僚權力來源變遷于一斑。

表1 北魏實受九錫者階層及受賜形式、時間表

結合前述拙作關于勛臣追贈九錫的橫向(與卒后贈官、爵的關系)考察[1]詳情及表格見拙作:《九錫之變相:北魏九錫與太和十九年后政局》,《東岳論叢》2015年第10 期。,可以得知,孝文世(太和十九年后)與孝明世受賜九錫者的身份存在顯著差別,孝文世有3 例,皆是漢族世族,沒有鮮卑宗室;其中長樂馮氏以外戚之身獨占兩席;劉昶作為南朝劉宋投魏的宗室,身份同樣特殊。孝明帝時4 例,鮮卑宗室由孝文帝時的空白猛增為3 例,漢族世族只有安定胡氏以外戚身份所得1 例;由于政治原因,死后許久方能平反追贈九錫的事例于此時出現。這種變化當與孝文太和改制后的用人政策及客觀的政治形勢,尤其是中樞權力的變動相關。孝文太和改制趨于漢化,宮崎市定稱之為“保持本民族(即鮮卑)自豪感的同化”,即是在自覺推行漢化的同時,把自己改變成漢族的貴族,特別是帝室必須高踞于由此產生的新貴族頭上,通過貴族,確確實實地控制整個漢民族。[2]〔日〕宮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研究》,韓昇、劉建英譯,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25頁??禈芬约漓氲涠Y為視角對孝文改革的步驟、對象與動機有精到論述,指出“孝文帝改革的步驟與對象是跟他個人在每一階段的處境息息相關的”。從太和十五年文明太后死至孝文“定遷都之計”的十七年,孝文帝對禮制的改革“基本上仍局限在強化中原系統祭典的層面上,北亞祭典固然也觸動了一些,還談不上大事更張,這一點說明了當時他雖然已成為帝國唯一的統治者,然而在平城地區保守氣氛的籠罩下,他顯然還不敢放手施為”。而遷洛后,漢化步伐加快,孝文本著“盡可能以中原系統的祭典為范本來重新整頓拓跋的國家祭典”之目的,遵循強化中原系統的祭典和廢除雜祀以凈化國家祭典的原則,加快推進祭典漢化,改革的箭頭甚至直接指向拓跋人以及其他北亞民族的一些日常生活,譬如禁胡服、禁北語、定興族以及改姓氏等。[1]康樂:《從西郊到南郊:拓拔魏的“國家祭典”與孝文帝的“禮制改革”》,載《從西郊到南郊:國家祭典與北魏政治》,臺北稻禾出版社1995年版,第184 頁。加之此時仍有部分鮮卑宗室貴族反對、阻擾改革,故相較前制,孝文所依賴之勢力必然向漢族世族傾斜。九錫之產生,便是在此背景下,其作為物化禮樂,所起到的政治作用自然也是為孝文漢化與鞏固皇權服務。自茲以降,受九錫者所關涉之階層遂借助物化禮樂所代表的榮寵及其背后昭示的皇權支撐,抬高自身政治地位,攀附于皇權周圍,在自身獨立性日益喪失的同時,潛移默化地撥動北魏政局。在時段上早于宗室諸王的受九錫者集中于孝文世,分屬外戚與南來漢人的大范疇,特殊者如劉昶則兼具兩重身份,以下先論之,孝明世獨立于鮮卑宗室叢林中追贈九錫的胡國珍于后論述。

一、長樂馮氏與劉昶的特殊身份

(一)長樂馮氏

馮熙、馮誕父子為代表的長樂馮氏一門,作為外戚勢力,在文明太后臨朝之際與孝文親政后的時期,烜赫一時,較扶植文明太后起家的昭太后常氏一門權勢有過之而無不及。文明太后馮氏本為文成帝之后,是馮熙妹,其臨朝之后為了加強對孝文帝的控制以及增強馮氏外戚的權勢,選馮氏之女為孝文帝后?!段簳ね馄萆稀ゑT熙》:“高祖前后納熙三女,二為后,一為左昭儀。由是馮氏寵貴益隆,賞賜累巨萬。高祖每詔熙上書不臣,入朝不拜?!蔽拿魈箅m“多智略,猜忍,能行大事,生殺賞罰,決之俄頃,多有不關高祖者。是以威福兼作,震動內外”[1]《魏書》卷13《文成文明皇后馮氏傳》,第329 頁。,然終為女子,即便臨朝稱制,權傾天下,但在父子相承已成傳統的社會里,母權沒有傳續之途徑,最終會將生前權勢的延續、死后仍享尊崇的保障部分寄托于自己家族。故而其對于馮熙一族極力蔭護、培植,甚至出現“文明太后以帝聰圣,后或不利于馮氏,將謀廢帝。乃于寒月,單衣閉室,絕食三朝,召咸陽王禧,將立之”的可怖局面。廢帝之緣由竟是文明深恐孝文羽翼養成后,自己無法保證馮氏一門的久安,史家執筆如是。文明“謀廢”孝文的個中緣由可能不僅僅是“或不利于馮氏”,如李憑先生《北魏平城時代》“太后聽政”章認為文明對孝文始終存有防備和猜忌之心,原因有文明依“子貴母死”制度殺孝文生母獻文思皇后李氏,使“高祖不知所生”;殺孝文父獻文帝;孝文親祖母被扶植文明的昭太后常氏處死;再加上有人在“中間傳言構間”等。[2]李憑:《北魏平城時代》(修訂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252 頁。但是,保證馮氏一門的久安與榮華必是深諳人心的緣由。

孝文帝雖年少,卻頗能韜光養晦,對于文明太后總攬朝政,一副“優游恭己。玄覽獨得,著自不言。神契所標,固以符于冥化”[3]《魏書》卷7 下《高祖孝文帝紀》,第187 頁。的樣貌,對于文明太后受宦官讒言而怒杖數十,孝文亦“默然而受,不自申明”[4]《魏書》卷7 下《高祖孝文帝紀》,第186 頁。。即便有上述幾被廢黜之虞,經受“乃于寒月,單衣閉室,絕食三朝”之苦,最終因“元丕、穆泰、李沖固諫乃止”而免于廢黜之禍,孝文亦“初不有憾,唯深德丕等”。直至文明薨后,孝文在其永固陵旁“豫營壽宮,有終焉瞻望之志。及遷洛陽,乃自表瀍西以為山園之所,而方山虛官至今猶存,號曰‘萬年堂’云”。據今考古資料顯示,二者形成鮮明對比:文明太后永固陵工程浩大,規制雄偉,制度多逾常典;孝文的壽宮“萬年堂”則相對狹小,不顯帝王氣派,孝文壽陵儼然屈尊為文明太后的陪陵。李憑先生認為:“這正反映了兩人生前的控制與從屬的關系?!盵1]李憑:《北魏平城時代》(修訂本),第249 頁。

緣由此,文明在位時,孝文便與馮氏一門,尤其是馮誕關系密切。馮誕因與高祖同歲,“幼侍書學”;誕又尚帝妹樂安長公主,拜駙馬都尉、侍中、征西大將軍、南平王。孝文特親寵之,《魏書》馮誕本傳載:“高祖寵誕,每與誕同輿而載,同案而食,同席坐臥。彭城王勰、北海王詳,雖直禁中,然親近不及?!笔贩Q“馮誕有盛寵”[2]《魏書》卷47《盧玄傳》,第1047 頁。。至太和十四年九月文明太后薨前,孝文貴寵馮誕,不外有以此維系、鞏固與馮氏之關系,得保帝位。而文明死后,孝文對外戚馮氏仍然寵愛有加?!拔拿魈笕ナ乐?,北魏的政局相當穩定,原因是她在世時糾合的政治集團為時日久,已經根深蒂固。因此,文明太后雖然去世了,她的陰魂并未散去,孝文帝依舊是在太后勢力的籠罩之下執政?!⑽牡坌薜膲蹖m不是給死去的文明太后看的,而是給活人看的,尤其是要給接近文明太后的大臣們看的?!盵3]李憑:《北魏平城時代》(修訂本),第254—255 頁。而孝文帝為了擺脫文明太后籠罩的陰影,同時為了更好地執行漢化政策,毅然考慮規劃南遷了?!氨蔽哼w都洛陽是由諸多方面的因素決定的,而孝文帝能夠在文明太后去世后很快地作出義無反顧的決斷,則與他個人的情緒有很大的關系。自從文明太后去世三年以來,皇權雖然重新伸張,但是母權陰魂未散,文明太后的勢力尚能制約政局。孝文帝正是為了盡快地擺脫這種舊的氛圍,才迫不及待地作出了遷都的決斷?!盵4]李憑:《北魏平城時代》(修訂本),第257 頁。同樣,謹以禮制改革一端而言,如前揭康樂先生文指出的:“491(太和十五年)至493年(太和十七年)……(孝文帝)對禮制的改革,基本上仍局限在強化中原系統祭典的層面上,……這一點說明了當時他雖然已成為帝國唯一的統治者,然而在平城地區保守氣氛的籠罩下,他顯然還不敢放手施為?!盵1]康樂:《從西郊到南郊:拓拔魏的“國家祭典”與孝文帝的“禮制改革”》,載《從西郊到南郊:國家祭典與北魏政治》,第184 頁??梢姳J氐耐匕腺F族對孝文改革的負面態度與壓力仍然極大。誠如陳寅恪論言:“漢族實遠較胡人為眾多,不獨漢人之文化高于胡人,經濟力量亦遠勝于胡人,故胡人之欲統治中國,必不得不借助于此種漢人之大族,而漢人大族亦欲藉統治之胡人以實現其家世傳統之政治理想,而鞏固其社會地位。此北朝數百年間胡族與漢族相互利用之關鍵?!盵2]陳寅?。骸洞藓婆c寇謙之》,載《金明館叢稿初編》,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年版,第126 頁。聰明如孝文,在此情形下必然會盡量拉攏可以為己所用的勢力,馮太后的本家馮氏外戚是孝文必須爭取的棋子,而且這顆棋子擁有旗幟的號召作用:拉攏了馮氏外戚,先前為文明太后所糾結的勢力集團當會望風影附,這對于團結統治集團內部、抗衡鮮卑貴族保守勢力必有裨益。

孝文帝拉攏馮氏以為己助的動作便是太和十六年(492)十月以馮誕為司徒。[3]《魏書》卷7 下《高祖孝文帝紀》:“(太和十六年)冬十月……己亥,以太傅、安定王休為大司馬、特進,馮誕為司徒?!保ǖ?71 頁)司徒為北魏“三公”之一,天興元年(398)鉅鹿公長孫嵩、太武帝神?四年(431)左光祿大夫崔浩曾任職;太和十六年八月,高祖拜尉元為“三老”,而尉元此前官亦司徒。太和十六年間尉元“頻表以老乞身”,高祖八月詔拜“三老”,十月即以馮誕接任司徒之職,是馮誕之司徒實繼于尉元。俞鹿年先生認為北魏司徒“雖為諸公之一,實為加官或贈官,若無兼職,僅為大臣的虛號”[1]俞鹿年:《北魏職官制度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年版,第49 頁。。而??偙笙壬甲C孝文、宣武遺詔顧命宰輔后認為:“北魏三公、八公往往握有實權?!盵2]??偙螅骸秲蓾h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238 頁。二先生所言并非“矛盾”,實是考察時間不一,視角亦異:俞鹿年先生考察時間為迄至前《職員令》[3]俞鹿年:《北魏職官制度考》,第47 頁。,??偙笙壬爸饕撌鎏鸵院笾?,必要時溯及太和以前”[4]??偙螅骸秲蓾h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232 頁。;考察視角方面,俞鹿年先生關注史料官階,??偙笙壬鷦t從史實之中覓出權力所歸。又,馮誕受此司徒職時當太和十六年,孝文帝太和十五年十月雖有標志官職改革開始著手進行的“乙亥,大定官品”之舉,但十七年六月方才公布前《職員令》,司徒位第一品中;在此之前,即十六年正月“罷庶姓王”時馮誕任有諸職:“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事、中軍將軍、特進,改封長樂郡公?!毙⑽牡垌斨匠堑貐^保守勢力籠罩的壓力,拜代人尉元為榮譽職位“三老”,使接任司徒之職而加諸寵信之馮誕位居三公,則馮誕之司徒不可能只為虛名而無實權;即便誕以本官加司徒,也昭示其步入北魏最為尊崇的“八公”行列。孝文因馮誕拜官司徒,不惜親為之制同樣從側面說明了對馮誕司徒之職的重視:“高祖既深愛誕,除官日,親為制三讓表并啟;將拜,又為其章謝?!贝撕?,議定遷都之計等漢化改革時,馮氏一門于孝文改革必有助益。馮誕于孝文漢化之中為一得力臂膀,非僅寵愛而已。此后不久,加誕“車騎大將軍、太子太師”,直至誕薨。是以即便文明太后薨后,孝文仍尊崇馮氏家族,甚至賜予“物化禮樂”至高的九錫于馮氏父子,馮誕更是“赗賜之隆,悉踰常典”。此間當是除孝文寵幸一由外,尚蘊含文明太后死后的平城勢力、孝文與馮氏政治協作利用的緣由。且,九錫本為中原所有的“物化禮樂”,拓跋起自朔漠,孝文仰遵漢制,賜九錫于馮氏父子,亦能向鮮卑貴族昭示其漢化的決心與成果,推動其漢化進程。

(二)劉昶的特殊身份

孝文改制多少受到了南朝的影響,前輩學者如陳寅恪、宮崎市定等已多有卓論。對孝文改制影響最著者即是南朝宋齊革命之際宋宗室劉昶及瑯琊王氏枝房王肅來奔,“孝文帝獲得南朝最高級別的貴族人物劉昶和王肅之后,了解到當時南朝存在著發達的貴族制度,出乎意外,不啻往他推行漢化的熱情火上加油”[1]宮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研究》,第26 頁。。尤其是王肅對孝文禮制、官制等改革的顯著影響更是為史家所津津樂道,《北史》語云:“肅明練舊事,虛心受委,朝儀國典,咸自肅出?!盵2]《北史》卷42《王肅傳》,第1540 頁。陳寅恪稱其“抱持南朝之利器,遇北主之新知”[3]陳寅?。骸端逄浦贫葴Y源略論稿》,第14 頁。。而劉昶之于改革的影響卻鮮為陳氏所論及,宮崎市定亦僅用寥寥數語一筆帶過:“這次制度改革,似乎受到兩位來自南朝的流亡者(即劉昶、王肅)的影響?!麄儍扇恕极@得了尚公主的厚待,作為政治顧問,參與朝政?!盵4]宮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研究》,第26 頁。而史籍所載卻提醒我們不可忽視劉昶于孝文改制之影響?!段簳肪?9《劉昶傳》云:“于時改革朝儀,詔昶與蔣少游專主其事。昶條上舊式,略不遣忘?!逼鋾r劉昶“加儀同三司,領儀曹尚書”,前述冕服改革即為“改革朝儀”之一項,則劉昶以東晉南朝制度裨益孝文改制可窺一斑。

又,孝文帝的正統觀念是承晉的[5]康樂:《從西郊到南郊:拓拔魏的“國家祭典”與孝文帝的“禮制改革”》,載《從西郊到南郊:國家祭典與北魏政治》,第194—195 頁。,在許多地方也有意無意地以

晉為模仿對象。前舉馮熙、馮誕及劉昶死后葬儀分別是“依晉太宰、安平獻王故事”、“依晉大司馬、齊王攸故事”、“依晉瑯邪武王伷故事”,受九錫勛臣喪制皆依西晉王公之儀便是一例。另嚴耕望先生《北魏尚書制度考》指出孝文的官制改革不少是效仿晉的。[1]嚴耕望:《北魏尚書制度考》,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18 本,第254—255 頁。而遷都洛陽及其他漢化又彰顯出孝文正統觀念的另一方面,確切云是吞并南方,完成統一偉業,“南蕩甌吳,復禮萬國”[2]《魏書》卷7 下《孝文帝紀下》,第185 頁。。在這一方面,劉昶的特殊身份——來奔異姓王,至魏身兼外戚和異姓王雙重——使其利用價值就更為顯著。獻文帝皇興中,“劉彧遣其員外郎李豐來朝,顯祖詔昶與彧書,為兄弟之戒”。劉昶的劉姓宗室招撫的作用已被北魏統治者利用。至孝文太和,蕭道成殺劉準,孝文遂以“氛穢既清,即胙卿江南之土,以興蕃業”為感召,遣劉昶以本將軍(即征南將軍)與諸將同行南伐。后孝文帝引見昶于宣文堂云:“卿投誠累紀,本邦湮滅,王者未能恤難矜災,良以為愧?!毙⑽囊浴巴跽摺弊跃?,更見其“禮遇”劉昶而達“南蕩甌吳,復禮萬國”之野心的實質。此后“蕭賾雍州刺史曹虎之詐降也,詔昶以兵出義陽,無功而還”。太和十八年,“除使持節、都督吳越楚彭城諸軍事、大將軍,固辭,詔不許”。十九年十月,光極堂大選,及論大將軍,高祖曰:“劉昶即其人也?!眲㈥频奶厥馍矸菀约澳芰切⑽摹澳鲜幃T吳,復禮萬國”理想實現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也是其“伐罪吊民,宣威布德”理由的旗幟。

二、胡國珍——從受九錫的漢族官僚歸葬地變遷看其權力來源

元懷死后,政治勢力又加入外戚胡國珍,接替司徒職位?!埃ㄏ乃脑拢┪焐?,以中書監、開府儀同三司胡國珍為司徒公,特進、汝南王悅為中書監、儀同三司?!敝辽颀斣晁脑罗?,胡國珍一直身處政權中樞。胡國珍死后得享追贈九錫殊榮,主要原因與上述長樂馮氏借助文明太后勢力相類,安定胡氏的權力來源當是中央主政的靈胡太后。而此點又涉及北魏尤其是孝文改制后漢族官僚及其背后家族權力來源。與此問題相關、同時關涉到本文死后追贈九錫主題的切入點即是漢族官僚歸葬地的變遷問題,故于此選擇漢族官僚歸葬地變遷為切入點,考察此時代表性官僚及其家族的權力來源與變化。

《魏書》卷83 下《外戚下·胡國珍》云:

始國珍欲就祖父西葬舊鄉,后緣前世諸胡多在洛葬,有終洛之心。崔光嘗對太后前問國珍:“公萬年后,為在此安厝,為歸長安?”國珍言當陪葬天子山陵。及病危,太后請以后事,竟言還安定,語遂昏忽。太后問清河王懌與崔光等,議去留。懌等皆以病亂,請從先言。太后猶記崔光昔與國珍言,遂營墓于洛陽。太后雖外從眾議,而深追臨終之語,云:“我公之遠慕二親,亦吾之思父母也?!?/p>

考胡國珍祖父胡略為“姚興渤海公姚逵平北府諮議參軍”,是其時出仕后秦為官。國珍父胡淵本仕夏,為“赫連屈丐給事黃門侍郎”,后世祖克統萬后降魏,“以降款之功,賜爵武始侯,后拜河州刺史”。國珍太和十五年襲爵,十六年“改降五等”中“例降為伯”,是十五年左右其父淵逝,此時北魏尚未遷都洛陽;又觀太后“我公之遠慕二親”之言,則淵極有可能是歸葬原籍。史料言“后緣前世諸胡多在洛葬”,加一“后”字,不包括其父淵在內,當是指遷洛之后直至國珍卒年所見胡氏族人遷居洛陽并死葬都城。

按,孝文帝太和十九年“詔遷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還北?!谑谴四线w者,悉為河南洛陽人”。詔后,除去部分例外情況,“其有夫先葬在北,婦今喪在南,婦人從夫,宜還代葬。若欲移父就母,亦得任之”[1]《魏書》卷20《廣川王略附子諧傳》:“有司奏,廣川王妃薨于代京,未審以新尊從于卑舊,為宜卑舊來就新尊。詔曰:‘遷洛之人,自茲厥后,悉可歸骸邙嶺,皆不得就塋恒代。其有夫先葬在北,婦今喪在南,婦人從夫,宜還代葬。若欲移父就母,亦得任之。其有妻墳于恒代,夫死于洛,不得以尊就卑。欲移母就父,宜亦從之,若異葬亦從之。若不在葬限,身在代喪,葬之彼此,皆得任之。其戶屬恒燕,身官京洛,去留之宜,亦從所擇。其屬諸州者,各得任意?!保ǖ?27 頁)外,代人的墓地基本被固定在洛陽。學者主要以元氏宗室墓為考察對象,確定了平城和洛陽的北魏墓地點。[2]宿白:《盛樂、平城一帶的拓跋鮮卑——北魏遺跡》,《文物》1977年第11 期;《北魏洛陽城和北邙陵墓——鮮卑遺跡輯錄之三》,《文物》1978年第7 期。窪添慶文:《本貫、居住地、葬地かぅ見た北魏宗室》,載氏著:《魏晉南北朝官僚制研究》,汲古書院2003年版。孝文詔主要針對的是遷代的鮮卑,自平城移居洛陽的代人新的居住區和墓地,被孝文帝自上而下以法令的形式強制統一在同一個地方。這是遷洛之后代人的墓葬情況。而漢族官僚的情況卻并非如此。室山留美子認為北魏平城時代“自統一華北以后即有了讓漢人以代為葬地的動向,平齊郡設置以后有了嚴格的禁制,漢人沒有決定自己葬地的自由,被迫埋葬在代地。這種制度,也許就是強制洛陽的南遷代人將居住地和葬地都設在洛陽的舉措的原型”[3]〔日〕室山留美子:《漢族官僚及其埋葬地的選擇》,《日本中國史研究年刊(2007年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81 頁。。遷洛之后的漢人,尤其是漢族官僚的墓地安排,極其鮮明地體現在上述胡國珍關于葬地所在前后不同的回答情形上。照應到遷洛之后的新趨勢,查檢史籍所見,可以確定歸葬地回歸原籍者有趙琰雙親、張讜、王叡、司馬悅、司馬紹、楊范、楊阿難、楊穎、崔猷、高琨·高偃·高飏夫妻(高肇父兄)、邢蠻、邢偉、皇甫驎、楊胤、楊播、楊舒、□遵、楊泰、高道悅、新祥、司馬昞、李璧、封魔奴、鄭道忠、崔光、甄凱、賈思博、崔鴻、王真保、鄭胡、楊暐、楊侃、楊昱、楊遁、楊仲宣、楊順、楊穆。這些漢族官僚幾乎都居住在洛陽,死后卻歸葬原籍。[1]參見〔日〕室山留美子:《漢族官僚及其埋葬地的選擇》,第94—100 頁。此時期文獻史料并未見關于遷洛后北魏統治者限制漢人埋葬地的記載,當是在可以自由選擇墓地或者說沒有限制埋葬地的情況下,漢族官僚把原來埋葬在代的祖先遷葬回原籍。

與此同時,另有部分漢族官僚在洛陽營建墓葬。首當其沖的即是太和十九年死后追贈九錫的馮熙、馮誕父子。另有李沖、韓顯宗、王肅、張整、李端、李蕤、寇臻、王普賢、王紹、王昌、傅永、胡國珍、寇馮、寇演、劉滋、高猛、郭顯、李超、寇治、寇偘、王誦、王翊、寇霄。馮氏父子與胡國珍皆是身兼漢族官僚與外戚的雙重身份。長樂馮氏父子因文明太后與孝文關系之故,遷葬洛陽是據孝文帝之命;胡國珍對于歸葬地前后回答迥異,但最終仍是受靈胡太后的決斷命令而留葬洛陽,此亦是其最初與崔光所言歸葬所在,為“陪葬天子山陵”。又,觀靈胡太后被幽閉時太后從子的活動以及《魏書》卷113《皇后傳》所載“胡氏多免黜”之言,可知胡氏入宮后其家族開始寄生于此種地位。以此反觀前述遷洛后遷葬原籍者,聯系“雙家制”的理論,可以看出通過遷葬原籍恢復族墓不僅是因為對當時禮制規范的遵從,更為重要的是加強其家族與作為根據地的故鄉之間的聯系。韓昇先生《南北朝隋唐士族向城市的遷徙與社會變遷》指出:“魏晉南北朝士族政治堅強有力,根源于士族在鄉而擁有巨大的社會勢力及文化優勢?!蔽赫喟捕ㄖ?,已經出現不少華北士族逐漸與政府合作,任官內外而向城市遷移的傾向。崔、盧、李、鄭、王、楊、高等北方代表性士族,其上層分子均參加到胡族政權中,并不斷從原居地遷徙出來?!欢?,由于仕宦以外的遷徙途徑少,且任官的數量也有限,所以遷居城市的士族不多,對社會變遷的影響不大。而且,士族對任官的評價不高?!@種士族的清高,與其不依賴于國家,擁有獨立的經濟文化及社會影響的實力地位密切相關?!盵1]韓昇:《南北朝隋唐士族向城市的遷徙與社會變遷》,《歷史研究》2003年第4 期。室山留美子同樣指出:“上層氏族十分重視原籍,原籍才是門閥的力量的源泉?!盵2]〔日〕室山留美子:《漢族官僚及其埋葬地的選擇》,第90 頁。此當是遷洛后遷葬原籍者的本因所在。而相反一直在洛陽營建墓葬的家族,綜觀上述所列人物,簡列幾家代表可窺一斑。如隴西李氏李沖,其死后孝文帝命葬于“覆舟山,近杜預”之地,后瑯琊王氏的王肅身歿,宣武帝“令葬于沖、預兩墳之間,使之神游相得也”[3]《魏書》卷63《王肅傳》,第1411 頁。??芍顩_身份之貴重,又其生前主要因為得到文明太后的寵愛,“當朝任事”[4]《魏書》卷66《李崇傳》,第1476 頁。,史稱“沖為文明太后所幸,恩寵日盛,賞賜月至數千萬,進爵隴西公,密致珍寶御物以充其第,外人莫得而知焉。沖家素清貧,于是始為富室”。其權力來源于文明太后及孝文帝的寵幸,雖然李沖頗懂謙退自守、多接姻族之道,“謙以自牧,積而能散,近自姻族,逮于鄉閭,莫不分及。虛已接物,垂念羈寒,衰舊淪屈由之躋敘者,亦以多矣。時以此稱之”[5]《魏書》卷53《李沖傳》,第1180 頁。。然最終根基在于依附皇權中心。又,長樂馮氏馮熙、馮誕父子與安定胡氏胡國珍皆是因為本族出現當朝當權的太后——文明太后和靈胡太后,其權力來源于外戚身份?,樼鹜跏显跂|晉南朝是一流高門,王肅北奔,獲得孝文信任并援以為漢化改革的骨干才得以在北朝發展,以王肅為代表的奔魏而來的瑯琊王氏與其說是門閥,不如說是因為與皇帝關系親密才成為北魏煊赫的家族。宣武帝以后,北魏王朝的朝政被寒人、外戚、恩倖左右,選擇在洛陽建設墓地的漢族官僚及其家族大多是因與當政者(皇帝或秉政的皇太后)有密切的關系才登上政治舞臺的家族。

還需要考慮的是在洛陽營建墓葬的漢族官僚及其家族與故鄉的關系如何?前述李沖生前多接姻族,當是比較重視與故鄉關系。然考隴西李氏原籍狄道,永嘉亂后徙居河西之地,其間伴隨西北各政權的興衰存亡于酒泉、敦煌、伊吾、武威等地遷居多次,入魏后至孝文遷洛前皆居平城[1]張金龍:《隴西李氏初論——北朝時期的隴西李氏》,載氏著:《北魏政治與制度論稿》,甘肅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安定胡氏如前所述在胡國珍祖父略時便仕于后秦,其家族當是依賴河西地方政權,此傳統可上溯至晉代胡廣、胡烈曾出仕涼州之時[2]《晉書》卷57《胡奮傳》,第1556—1557 頁。。但是自遷都洛陽后,官于洛都,并在皇帝詔命等強制方式或其他情況下在洛陽營建葬地,萬年之后埋骨于此,其與原籍家鄉的聯系日漸淡薄。這些官僚及其氏族與家鄉的關系同上述在洛陽為官居家,死后遷葬原籍,與家鄉仍保持緊密聯系的官僚及其氏族如弘農楊氏及山東氏族有很大的差異。在葬地選擇上,此種差異相對明顯地表現出來,即雖同在洛陽居住,如弘農楊氏一般的氏族將之作為暫住之所,死后歸葬原籍;似長樂馮氏、安定胡氏一般則是在洛陽新建墓葬,做了世居于此的打算。選擇差異的背后反映的是二者政治立場及對自己勢力基礎及權力來源認識的不同。詳言之,在都城為官居住,死后歸葬故鄉、維持祖塋的漢族官僚及其家族,他們意識到原籍對于其門閥家族形成的重要性,并通過歸葬故鄉的形式將其對故鄉重要性的依賴連接起來,展現出較為強烈的門閥性立場。與之不同的那些留居洛陽、陪葬皇陵,并在首都營建族墓的漢族官僚及其家族,其自身權力的來源多是作為當政者的皇帝或當朝秉政的太后或其他權力中心,他們此種行為主觀目的在于保持手中權勢,客觀上卻表現出強烈的以脫離原籍故鄉為特征的官僚化傾向,并起到了疏離與宗族聯系,淡泊自身門第家鄉勢力根源的作用。此作用似可作為韓昇先生揭示隋唐時期尤其是安史之亂后“城市士族無根化,鄉村宗族庸俗化,成為士族門閥政治走向衰落的根本原因”的先聲。

另可注意者乃劉昶?!段簳繁緜髟苿㈥朴凇埃ㄌ停┒荒辏?97)四月,薨于彭城,年六十二”[1]《魏書》卷59《劉昶傳》,第1311 頁。。觀其后“高祖為之舉哀,給溫明秘器、錢百萬、布五百匹、蠟三百斤、朝服一具、衣一襲,贈假黃鉞、太傅、領揚州刺史,加以殊禮,備九錫,給前后部羽葆鼓吹,依晉瑯邪武王伷故事,謚曰明”的記載大致可知其葬于首都洛陽。而劉昶作為南來之劉宋宗室,魏亦貴幸,身份較特殊,其中最典型之身份當是北奔之“南人”,即南朝來的降人。[2]《魏書》等史書中屢見“北人”、“南人”、“新人”、“舊人”等語,其區別比較模糊,多歧義。其中“南人”可指東晉及南朝人、慕容燕治下百姓、華北漢人、南朝北奔的降人,相關可參見〔日〕川本芳昭:《北魏における身分制について》,載氏著:《魏晉南北朝時代の民族問題》,汲古書院1998年版。此處“南人”指南朝北奔的降人?!段簳匪姟澳先恕敝猩婕霸岬氐氖琼n延之與王慧龍,二人皆“南人”中俊秀,劉裕將到彥之曾與友人蕭斌書曰:“魯軌頑鈍,馬楚粗狂,亡人之中,唯王慧龍及韓延之可為深憚?!薄段簳ろn延之傳》載:

泰常二年,與司馬文思來入國,以延之為虎牢鎮將,爵魯陽侯。延之曾來往柏谷塢初,省魯宗之墓,有終焉之志。因謂子孫云:“河洛三代所都,必有治于此者。我死不勞向北代葬也,即可就此?!奔白?,子從其言,遂葬于宗之墓次。延之死后五十余年而高祖徙都,其孫即居于墓北柏谷塢。[1]《魏書》卷38《韓延之傳》,第880 頁。

據“延之死后五十余年,而高祖徙都”,遷洛記作太和十七年(493),可知韓延之卒年大致在太平真君元年(440)左右。其時魏都平城,而韓延之不葬代都,卻以己意選擇洛陽柏谷塢省魯宗之墓次。又同卷《王慧龍傳》:

真君元年,拜使持節、寧南將軍、虎牢鎮都副將。未至鎮而卒。臨沒,謂功曹鄭曄曰:“吾羈旅南人,恩非舊結,蒙圣朝殊特之慈,得在疆場效命。誓愿鞭尸吳市,戮墳江陰?!須{后,乞葬河內州縣之東鄉,依古墓而不墳,足藏發齒而已?!睍r制,南人入國者皆葬桑乾。曄等申遺意,詔許之?!羧思皩⑹抗灿谀顾鸱鹚?,圖慧龍及僧彬象贊之。[2]《魏書》卷38《王慧龍傳》,第877 頁。

是王慧龍卒于太平真君元年,與韓延之卒年相近。而王慧龍“自云太原晉陽人,司馬德宗尚書仆射愉之孫,散騎侍郎緝之子也”,乃高門太原王氏子孫,后雖魯軌傳言非之[3]《魏書》卷38《王慧龍傳》:“及魯宗之子軌奔姚興,后歸國,云慧龍是王愉家豎,僧彬所通生也,浩雖聞之,以女之故,成贊其族?;埤堄墒遣徽{?!保ǖ?75—876 頁),卻先憑此家資得娶崔浩女[1]《魏書》卷38《王慧龍傳》:“初,崔浩弟恬聞慧龍王氏子,以女妻之。浩既婚姻,及見慧龍,曰:‘信王家兒也?!跏鲜绹幢?,江東謂之鼻嚧王?;埤埍谴?,浩曰:‘真貴種矣?!瘮迪蛑T公稱其美?!保ǖ?75 頁)。 其自稱“羈旅南人”,乞葬河內州縣之東鄉。然“時制,南人入國者皆葬桑乾”,是當時北魏政府對于南人來投者的葬地有規定,即葬在流經城南部桑乾水(漯河上游)旁邊方位,據《封魔奴墓志》知渤海封氏的封魔奴初葬于桑乾水南:“降年不永,以太和七年冬十一月九日薨于代京,時年六十有八?!四甏憾?,窀穸于代郡平城縣之桑乾水南?!盵2]《魏故使持節平東將軍冀州刺史勃海定公封使君墓志序》,河北景縣出土,參見趙超:《漢魏南北朝墓志匯編》,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25 頁;另參見張季:《河北景縣封氏墓群調查記》,《考古通訊》1957年第3 期?!榜格丁庇肿鳌榜赶Α?,埋葬意,杜預注《左傳·襄公十三年》“惟是春秋窀穸之事”云:“窀,厚也;穸,夜也。厚夜猶長夜。春秋謂祭祀,長夜謂葬埋?!庇挚蔀槊~,做墳墓解,如《隸釋·漢泰山都尉孔宙碑》:“窀夕不華,明器不設?!薄逗鬂h書》卷39《趙咨傳》:“玩好窮糞土,伎巧費于窀穸?!鼻搴桶铑~《夜譚隨錄·棘闈志異八則》:“魂冉冉其欲離乎窀穸兮,猶逡巡以鼠思?!鄙鲜鲰n延之云:“我死不勞向北代葬也?!笨珊魬锻趸埤垈鳌贰澳先巳雵呓栽嵘G钡摹皶r制”。兩列皆說明北魏政府對于“羈旅南人”葬地有相關規定,但韓延之及王慧龍最終沒有依照規定安葬,而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埋葬在代以外的地方,當可說明規定的執行并不是十分嚴格。廿年之后至皇興中,關于葬地的“禁制”變嚴格了?!段簳肪?6《孝感傳·趙琰》載天水趙琰不得葬雙親,云:“時禁制甚嚴,不聽越關[3]“關”,應當是指雁門關,其在代都南面,是從南方進入平城的重要門戶。平城時期接通太原、雁門關、云中、五原的南北交通干線也通過雁門關與平城連接。葬于舊兆。琰積三十余年,不得葬二親。及蒸嘗拜獻,未曾不嬰慕卒事?!暧喽?,而孝思彌篤??畾q月推移,遷窆無期,……年八十卒。遷都洛陽,子應等乃還葬焉?!庇^此可知兩點:第一,皇興年間關于墓葬所在地禁制變嚴,“羈旅南人”的規定當可能嚴格執行了。第二,遷都洛陽后,北魏政府對于漢人葬地和遷葬的規定有所改變,歸葬故鄉及遷葬原籍是政府允許的。前述遷洛后,以弘農楊氏為代表的死后歸葬原籍的漢族官僚所為同樣是明證。劉昶死后沒有明言葬地,但葬地在洛陽應大致無問題,此與韓延之、王慧龍可憑己意選擇葬地的情況不同,說明劉昶奔魏后,其權力來源只能如其上孝文啟所云:“投蔭皇闕,仰賴天慈,以存首領?!盵1]《魏書》卷59《劉昶傳》,第1309 頁。其與孝文的關系并不僅是投誠效命的關系,更重要的是需要借助北魏實力,助其返國雪恥,《魏書》本傳載:“(太和)十七年春,高祖臨經武殿,大議南伐,語及劉、蕭篡奪之事,昶每悲泣不已。因奏曰:‘臣本朝淪喪,艱毒備罹,冀恃國靈,釋臣私恥?!D首拜謝?!笨梢妱㈥浦囊馑?。孝文亦知之,此前曾于宣文堂引見昶時云:“卿投誠累紀,本邦湮滅,王者未能恤難矜災,良以為愧?!贝舜巍耙酁橹魈?,禮之彌崇”,并有實際行動:“蕭賾雍州刺史曹虎之詐降也,詔昶以兵出義陽,無功而還?!?/p>

通過對上述漢族官僚歸葬地在孝文遷都洛陽后變化的考察,可知在孝文遷洛后,漢族官僚在歸葬地選擇上出現遷葬及歸葬原籍與葬在洛陽兩種情況;選擇差異的背后反映的是二者政治立場及對自己勢力基礎及權力來源認識的不同。似長樂馮氏、安定胡氏一般留居洛陽,并在首都營建族墓的漢族官僚及其家族,其自身權力的來源多是作為當政者的皇帝或當朝秉政的太后或其他權力中樞,營墓于都城之行為主觀目的即在于保持手中權勢,客觀上卻表現出強烈的以脫離原籍故鄉為特征的官僚化傾向,并起到了疏離與宗族聯系,淡泊自身門第家鄉勢力根源的作用。此種行為昭示出依賴皇權等中樞權力生存的漢族官僚及其家族同被依賴者與扮演依賴者的皇權等中樞權力相互利用關系,而此關系中漢族官僚明顯居于弱勢,因為其權力單一來源于皇權類中樞,且為獲取權力日益脫離原籍,出現士族無根化現狀;此種博弈中的弱勢地位,使得北魏皇帝追贈勛臣九錫成為可能,并使得日益脫離原籍的勛臣及其家族不得不依賴,甚或渴望獲此殊榮,以得?!盁o根”的權勢。在當時以及短時段看來,留葬都城可無限接近皇權,但利弊權衡驅動下觀察,世族此舉實是不得已為之;處于較高階層、獲取中樞權力的官僚或家族代表獲蒙死后追贈九錫的榮寵,不但是為個人計,更是提升家族軟實力的不二法門,孝文世受九錫者皆是漢族世族,尤以外戚為多的主要原因便在于此。此類官僚在忙于提升自己家族的榮譽、實力的同時,卻忽視了長時段下世族的整體利益。

三、結語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方見九錫的記載,乃漢化制度。然九錫應用的對象、時間及形式大異于“禪讓九錫”:勛貴宗親、外戚、異姓王可以受九錫,彰顯出對東漢九錫褒贈功臣原始功用的回歸;但鑒于此前乃至同時段曹魏、兩晉及南朝“禪讓九錫”對于皇權的威脅,以及北魏自身正處于由宗王政治向皇權獨尊轉變的關鍵階段,“尊君”、“實用”原則實為最重,故變漢故事制度,皆是在勛臣死后追贈九錫,榮譽不能世襲,顯露出皇權逐步擺脫貴族的控制而確立自身獨立的權威,并轉而限制貴族的特權這一北魏政局發展的基本趨勢,與東晉南朝門閥政治下的“禪讓九錫”形成鮮明對比。北魏統治者于勛臣死后追贈九錫的形式可謂對九錫原始功能的“變相應用”。

受九錫的標準之一是受者生前具備一定等級的高官、爵,其與贈官、爵之間除有部分小幅上升外,大部分生前最終官、爵已極高,贈官、爵提升的空間已不算大;又加號使持節與假黃鉞,當是與追贈九錫相配而行的禮儀制度。另一標準乃是受者身份所附帶的其他因素,兼及政治形勢變動。1.馮熙父子得受九錫除孝文寵幸一由外,尚蘊含文明太后死后的平城勢力、孝文與馮氏政治協作利用的緣由。且拓跋起自朔漠,九錫本為中原所有的“物化禮樂”,孝文仰遵漢制,賜九錫于馮氏父子,亦能向鮮卑貴族昭示漢化決心與成果,推動其漢化進程。2.劉昶死后得受九錫關鍵在于其特殊身份——來奔異姓王,至魏身兼外戚和異姓王雙重——與孝文遷洛后“南蕩甌吳,復禮萬國”承晉一統的觀念的契合。3.元澄在孝文世與孝明世的際遇揭示出孝文至孝明世鮮卑宗室貴族權勢變化,與此時段由外戚、異姓王代表的漢族世族階層占優轉變為鮮卑宗室貴族居多的趨勢契合。分論之:(1)孝文死前遺詔取相互制衡之意,而以血緣親疏奪定掌權強弱,是當時雖已漢化有成,但鮮卑貴族勢力對于皇權的威脅仍存;漢化并未深入到君主希冀賢人天下而不論漢與鮮卑的民族區分程度,孝文于重用漢族高門時仍有顧忌,故最終維護皇權之標準仍然依血緣為定;據此亦可知孝文帝時期鮮卑宗室貴族不獲九錫之原因了。(2)元澄于孝文時未獲九錫實在情理之中。而孝文死前對其“內實憚之”的擔憂卻并未阻止元澄死后被追贈九錫這一“物化禮樂”的最高殊賜,個中原因當是由于孝文死后政治環境的變化:宣武帝因元禧謀反事不信宗室,專寵外戚高肇,宗室遭受打壓、抑制;宣武暴卒,宗室勢力依靠鮮卑異姓貴族于忠、漢族高門崔光反正,孝明即位初期的統治集團權歸宗室,宗室掌權程度大致與宗室輩分相關,親疏關系同樣存在,只是沒有孝文帝時安排的“六輔”之中明顯。元懷、元懌例則是與政治變動即靈胡太后掌權相關。4.安定胡國珍為代表的漢族官僚留居洛陽,并在首都營建族墓地,主觀目的在于保持手中權勢,客觀上卻表現出強烈的以脫離原籍故鄉為特征的官僚化傾向,并起到了疏離與宗族聯系,淡泊自身門第家鄉勢力根源的作用,昭示出權力單一來源于皇權類中樞,且為獲取權力日益脫離原籍,出現士族無根化現狀;此種博弈中的弱勢地位,使得北魏皇帝追贈勛臣九錫成為可能,并使得日益脫離原籍的勛臣及其家族不得不依賴,甚或渴望獲此殊榮,以得?!盁o根”的權勢。

北魏九錫是“宗經”、“復古”與“尊君”、“實用”兩規則平衡下的產物。詳言之,孝文漢化以九錫與九命的淵源行“宗經”之名,固皇權,宣正統,并以漢故事皇帝賞賜勛臣九錫為臨摹,賞賜勛臣九錫,恢復了九錫褒獎功臣的原始功能,力圖與曹魏以降、盛行于同時期東晉南朝的“禪讓九錫”涇渭區分,既可昭示正統,亦明漢化之決心與成果。但鑒于曹魏、兩晉及南朝“禪讓九錫”對于皇權的威脅,以及北魏自身正處于由宗王政治向皇權獨尊轉變的關鍵階段,“尊君”、“實用”原則實為最重,故變漢故事制度,于勛臣死后追贈九錫,且死后得蒙九錫追贈的標準除了一定等級的高官、爵外,必須有可支持皇權的政治勢力。同時,追贈九錫的勛臣死后歸葬地皆是在洛陽,與家鄉的關系日益疏遠,其權力單一來源于皇權或類皇權(如秉政的文明太后、靈胡太后等中樞)。君臣之間尋求的契合使得九錫在北魏變形為勛臣死后追贈的形式,且榮譽不能世襲。北魏九錫對于東漢九錫褒贈功臣原始功能的回歸只是表面化的,目的性明顯,直接指向為皇權服務的目標,而其與東晉南朝“禪讓九錫”的差異,背后的實質同樣是皇權地位的沉浮。為皇權服務的目標決定了北魏九錫對于東漢九錫褒贈功臣原始功能的回歸只能是表面化的,最終會隨著皇權的衰落而不可避免地變成“禪讓九錫”。魏末權臣爾朱榮生前冀得九錫,終為孝莊所弒而未果,然其侄爾朱世隆得志后為榮立廟、加九錫,已經彰顯出皇權暗弱下北魏特色九錫獨木難支。而至北齊高洋自加九錫,變魏建齊,北魏九錫徹底淪為“禪讓九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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