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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回流之下的農村養老問題研究

2018-05-14 17:05史倩霞
農村經濟與科技 2018年9期
關鍵詞:農民工養老家庭

史倩霞

[摘要]受國內這幾年經濟發展環境和沿海地區產業轉型升級調整的影響,農民工回流特點更加明顯和聚集。針對農民工回流潮下的農村養老問題,結合國內外理論與研究成果,對我國農民工回流的背景與成因簡要剖析,探討了農民工回流與農村養老兩者之間的邏輯聯系及相互影響,為農民工回流之下的農村養老狀況尋求操作性強、針對性強的路線圖。

[關鍵詞]農民工回流;農村養老

[中圖分類號]C913 [文獻標識碼]A

1 國內外相關的理論研究

1.1 研究背景簡述

農民工回流是一個持續性的過程。從建國后起,至2008年金融危機已出現三次明顯的回流潮,而近年來,回流人數日益增多,對回流后的農村養老問題關注也日趨增多。國家對三農問題持續重視,農村經濟迅速發展,基建設施不斷向城市化靠近,而農民工來源地在破除城鄉二元過程中更加注重改善本地勞動力就業狀況,部分中年務工人員由于遠在他鄉打工無法顧及家中的父母及子女,導致農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兒童問題頻發。在此形勢下,引發了農民工回流潮。而在回流的動態影響下,農村老人的養老狀況從原先的老人互助養老,村居養老也在發生演變,根據回流的不同成因向不同角度進行延伸變化,一味推行一刀切式的家庭養老或社區養老不能很好地解決農村養老產生的新問題。

1.2 農民工回流成因的國內外研究

對于人口流動的研究從19世紀末就已經開始,學者E.G.Ravestein在論文《移民的規律》中指出經濟形勢對人口流動的影響應在所有外部因素中占主要地位。在R.Herberle、D.J.Burge和Everett S. Lee的研究下,人口流動理論逐漸形成了以“推拉理論”為主導的研究導向,當人們做出遷移的決定時,考量因素大多集中在遷出地因素、遷入地因素、中間障礙因素和遷移者個人介入因素上。國內對回流潮的研究主要分為三個階段,分別對應三次較為明顯且規模較大的農民工回流。建國后出現了一次農民工回流潮,在計劃經濟時期,研究表明選擇回鄉的原因多與中國人固有的“安土重遷”思想有關,屬于主動性回流,經濟考量占據比重不大。第二次回流潮發生了改革開放中期,性質為選擇性回流,回流人數較少,理由主要為不適應城市生活和經濟不平穩。最近的一次回流以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并波及中國沿海為標志,引發農民工集體返鄉大潮。此次回流從邏輯上看,農民工進城預計收益與現實收益不符帶來的心理落差和現實窘迫感是主要原因。綜合以上觀點,回流成因隨著社會經濟制度的變化而變化,經濟因素占比逐年增加,通過分析,主要集中于三個方面,第一類是基于經濟就業壓力的回流,第二類是基于家庭原因的情感性回流,第三類是創業及投資性回流。筆者認為第二、第三類回流是由于個人情感需求選擇的主動性回流,起決定性作用的還是以第一類為主的經濟性回流。

1.3 農村養老問題的國內外研究

國外對農村養老問題的研究關注點集中于養老責任由誰負擔上。在西方學者的研究中,認可度最高的觀點是家庭應該承擔老年人養老的主要責任,國家政府只是起到輔助、促進的作用。西方國家保險制度比較完善,但在照顧老年人晚年生活上家庭成員仍然是主要力量。國內學者對農村養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農村養老模式問題的解決上,研究的主要觀點大體分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農村地區養老模式分析,現階段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的養老模式主要分為家庭自我養老、集體社區養老以及社會養老三種形式。家庭自我養老就是家庭中的子女在經濟、生活和精神等方面對自己的父母進行照料與撫慰,或者是老年人自身有一定的勞動能力和經濟收入,可以進行自我照顧的一種養老模式。集體社區養老的主要對象是農村無子女的老人,這部分老人的生活由集體出資,請專門的工作人員進行照顧,主要采取五保戶和敬老院兩種方式。社會養老是由國家推行的一種惠民養老政策,由于城鄉發展差異,城市居民養老主要以系統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為主,在偏遠落后的農村地區,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仍處于起步探索階段。

2 農民工回流成因對農村養老的影響

2.1 經濟性回流造成經濟落差

從城市返鄉的農民工中,經濟性回流占比較大,由于城市制度對于務工人員沒有較大的優勢,在無法獲得更好的物質和精神生活時選擇回到農村。城市中存在的戶籍歧視是把農民工推向農村的巨大推力之一,它通過配額、征稅、附加條件、關閉市場等方式造成了對農村外出勞動力的歧視,阻礙農村外出勞動力在城市的融入。這部分回流者,在反復的回流和離開之后,工資收入低、勞動環境差,在城市難以為繼,不得不做出返回農村的回流決策。

經濟性回流造成的影響以負面居多,第一是經濟壓力?;剜l之后的農民工如果不能找到適合的工作,很有可能在積蓄花光以后啃老,增加老人的經濟壓力。農民工的家鄉,大多位于中西部地區,收入水平與沿海地區不可同日而語,失去了在外務工的高收入卻又一時難以在家鄉村找到合適的工作。第二是土地流失。農民對土地的依戀古已有之,但外出務工者回鄉后面臨無地可種的困境。作為不動產的土地無法同時回流。城鄉二元化的破除,新農村的建設讓許多農民失去了手中的土地。找不到工作,又沒有了賴以生存的土地,精神和物質上的雙重壓力,會使得回流的農民工中出現放棄養老或者虐老的現象,危害社會和諧穩定。

2.2 情感性回流造成情感代溝

在情感選擇方面,中年務工者觀念轉變較青年更為困難,在家中親人無人照顧和城鄉生活方式沖突無法達成平衡時,做出回流決策也是合情合理。一項基于安徽、四川兩省的研究證明家庭情感現狀在促使農村外出勞動力做出回流決策中擁有不可否認的作用。情感回流對農村養老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第一是子女與老人天然的血緣親情紐帶,讓農村留守老人能夠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促進家庭社會的和諧。在人類歷史中,傳統的家庭養老一直在人類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家庭中的老人很受家庭成員的尊重,部分由于他們豐富的人生經驗以及對家庭做出的貢獻,部分由于中國傳統的儒家文化和倫理。同時,“頤養天年”和“天倫之樂”是中國老年人追求的晚年生活。第二,在家庭中,可以很好的實現老年人的感情慰藉,有利于填補社會養老的缺位,老齡化速度較快的農村人口對社會養老需求非常巨大,但面臨著政府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限供給,因此,以家庭養老為核心的傳統養老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填補了社會養老的缺位,部分解決了現代化進程中政府財政負擔過重的難題。情感回流的負面影響集中在回流初期,在外務工者與老人之間出現了觀念差異,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上容易產生摩擦,可能給老人帶來情感傷害。

2.3 投資性回流造成生活差異

還有一部分回流人群是出于投資性目的,他們的特點是,自身具有相對較高的受教育水平,在城市的務工過程完成人力資本的原始積累,具有一定程度的現代化經營理念和創新精神。他們作為回鄉創業的主體人群,目的是追求更高的經濟收益,這種情況下的回流是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主動性回流。在安徽阜陽地區回鄉創業農村外出勞動力回鄉辦企情況的調查數據顯示,回流潮中出于回鄉創業目的的40歲以下人員占94%,普遍受教育程度高于中年務工者。這批以青年務工者為代表的農民工們,通過進城務工積累了一定的資金、技術、管理方法、市場信息、信息網或關系網,在原住地政策和經濟形勢的吸引下,也成為回流潮中高技術、高知識、高資本的“三高”群體?;剜l創業的子女從經濟上能改善老人的生活,緩解了社會養老的壓力。養老問題便在家庭內部得到解決,老人所需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全部由家庭提供,家庭的天然親情在代際間傳承,在老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時,以家庭為載體的養老保險方式具有強大的保護職能。負面影響為,農村的老人由于生活習慣及固有觀念,往往固守于農村,生活方式也近乎一成不變;而進城務工人員由于長時間在城市生活,生活方式和態度與城鎮居民更為接近,這種生活方式認同上的矛盾容易導致家庭成員之間情感的疏離。

3 提高正影響,降低負影響——應對回流潮的農村養老措施

在推進城鎮化建設的過程中,如何進一步提高農民本地就業率,推進中小城鎮的制度創新,提高中小城鎮轉化勞動力和吸引投資能力,推進就近就業。這些都是我們現時需要考慮的問題所在。

3.1 創建就業崗位,提升經濟收入

農民工回流現象作為我國的社會生態之一,作為農村經濟重要的人力資源和人才儲備,建立怎樣的模式以更好地保障回流農民工的權利問題值得我們認真思索。除繼續推進城鎮化建設,加快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外,還應改變長期非均衡發展——把有限的資源投入大城市的建設思路,減少教育、醫療、交通及其他資源在城鄉間分配不均,鼓勵家門口就業, 在合理疏導和管理下,保障農民與城市居民同樣享受公共財政供養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創建適合農民工的就業崗位,加快經濟要素自由流動,消除城鄉壁壘。

3.2 展開技能培訓,化解情感疏離

我國傳統文化講究以孝養老,能夠有效解決當前孝道觀念蛻化、家庭倫理道德淡薄、重幼輕老現象日漸突出的現狀。農村養老應充分發揮我國傳統文化的優勢,利用儒家文化在道德上的引導作用,在村居社區重新形成良好的養老道德觀念。對農民工進行技能和情感培訓,幫助回鄉農民工適應新農村的生活和變化,消弭因長期分離帶來的家庭成員情感藩籬。

3.3 還地于民,鼓勵回鄉創業,幫助農民工適應新形勢

農民工回鄉創業對解決農村勞動力剩余、促進城鎮化發展有積極影響。在引導農民工回鄉創業的政策上,應結合農村特點,不光從宏觀上布局更應從具體政策上進行落實闡述。在土地流轉方面,可以根據回鄉創業者的創業項目的不同 ,按不同使用年限,分級分類征收土地使用費,并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盡量降低土地出讓價格。目前,在針對農村外出勞動力回鄉創業的土地使用方面的優惠政策,各地也有不少嘗試和實踐。例如,重慶市合川區對回鄉創業的農村外出勞動力在土地使用方面實行優惠地價,規定以成本價格出讓,或采用租賃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河南省信陽市改革土地使用權流轉,針對回鄉辦企的外出勞力土地缺失問題,可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作為經商營業的需求土地,。

4 研究結語及不足之處

本文在回顧建國后我國農村外出勞動力回流歷史的基礎上,分析了我國農村外出勞動力回流的原因,探究了回流潮對農村養老的影響,并從提升正面效果和降低負面影響兩方面解析了養老問題的前景,在此基礎上,對如何促進我國農村勞動力流動對農村養老的進步提出相關的對策建議。不足之處在于建議的可行性尚未得到驗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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