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歷史建筑保護活化經驗及其啟示

2021-09-14 02:51夏倩甘滿堂
臺灣農業探索 2021年3期
關鍵詞:臺灣啟示

夏倩 甘滿堂

摘 要:【目的/意義】在大陸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研究我國臺灣地區“老房子文化運動”,可為大陸保護鄉土建筑文化遺產提供經驗與借鑒?!痉椒?過程】運用案例分析法,梳理臺灣歷史建筑保護過程,并著重以臺灣“老房子文化運動”為例總結歷史建筑保護活化的成功經驗?!窘Y果/結論】在拯救農村老屋實施鄉村振興的過程中,政府應扮演引導角色,激發民間活力,注重老屋修復活化再利用,才能真正賦予歷史建筑新的時代內涵,從而更好得保護文化遺產。

關鍵詞:歷史建筑;老房子文化運動;文化遺產保護;啟示;臺灣

Abstract: 【Objective/Meaning】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in Chinese mainland, the study of the “old house cultural movement” in Taiwan region can provide experience and reference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cultural heritage of vernacular architecture in the Chinese mainland.【Methods/Procedures】By using the case analysis method, the protection process of historical buildings in Taiwan was sorted out, and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historical building protection and activation was summarized by focusing on the “old house cultural movement” as an example. 【Results/ Conclusions】In the process of saving the old rural houses and implementing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the government should play a guiding role, stimulate the vitality of the people, and pay attention to the restoration and re-use of old houses, so as to truly give new times connotation to the historical buildings, and better protect the cultural heritage.

Key words: historical building; old house cultural movement;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enlightenment; Taiwan

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規定,傳統意義上的“文化遺產”包括歷史文物、歷史建筑、人類文化遺址。其中,歷史建筑不僅是特定歷史時期產生的勞動成果和智慧結晶,也是歷史記憶的載體、地域文化的展現,有著彌足珍貴的歷史文化價值。但由于經濟快速發展,人口持續增長,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等原因,人們紛紛從窄小的舊屋搬到新居,公共空間無人維護,許多歷史建筑也隨之衰敗。更有一些單位、部門團體,因只顧眼前利益,盲目追求經濟發展指標,對歷史建筑進行拆毀式破壞。據調查,大陸古建老宅有的已成功申報文物保護單位,歸政府部門進行管理;而有的卻處于修復之后不知如何處理、甚至無人問津的尷尬境地。我國臺灣地區在很早之前就開始注重保護歷史建筑文化遺產,通過“老房子文化運動”,在歷史建筑保護活化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海峽兩岸同根同源,借鑒臺灣地區歷史建筑保護活化方法對大陸古建保護工作有著重要的啟示意義。

1 臺灣歷史建筑修復歷程與現狀

根據臺灣地區有關規定,有形文化資產包括古跡、歷史建筑、紀念建筑、聚落建筑群、考古遺址、史跡、文化景觀、古物和自然地景、自然紀念物。其中,臺灣的歷史建筑的起源和發展與大陸建筑同根同源,密不可分。公元230年,大批的閩南人移居臺灣,在臺灣島內修建了大量的廟宇和住宅,成為最早的臺灣建筑風格。自此之后,盡管臺灣被外敵強占,卻仍然在壓迫之下探求民族傳統復興之道,繼續沿用中華木結構風格造型和技巧,在街市保留清代南方布局架構[1]。這些建筑遺產不僅是臺灣歷史的縮影,也是臺灣文化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臺灣歷史建筑,對深化閩臺文化認同感、加強閩臺聯系有著重要作用。

1.1 萌芽階段

臺灣文化資產的保護工作發起于臺灣古跡運動。在清政府治理期間,由清代地方官員編纂的臺灣地方志和文人雅士撰寫的詩作文章中就出現“古跡”“名勝”“遺跡”等詞,由此可以看出,清代臺灣便已萌發文化資產觀念,但此時并沒有文化資產保護修復的相關規定。此后日本侵占我國臺灣,對臺灣建筑進行不當使用甚至破壞,為避免臺灣人民的反感,樺山資紀發布所謂“有關本島既有社寺保護”諭告,之后又為強化對臺灣的殖民統治,日本開始對臺灣建筑古跡進行大規模的普查,修撰一系列的史料書籍、建筑雜志。直至1922年,“臺灣總督府”頒布所謂“史跡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法在臺施行令”[2],盡管如此,因盲目進行市政發展,臺灣地區許多重要歷史建筑遭到拆除。1945年,日本戰敗,國民黨接收臺灣,政權的更迭直接影響臺灣文化資產保護的發展,國民黨所帶來的“宮殿式”建筑風潮風靡全臺,將臺多處地方性建筑進行忽略地方性文化的“誤解式修改”,對臺灣建筑產生嚴重影響。1956年,工業化帶來的經濟發展也提高了觀光產業市場需求,但由于人力和資金的匱乏,以及當局一心發展古跡觀光產業,忽略古跡內涵,古跡保護范圍局限,令建筑古跡的修復工作結果不甚理想[3]??梢赃@么說,20世紀70年代之前的臺灣歷史建筑保護主要停留在政策制定和史料調查層面,處于保護的萌芽階段。

1.2 成型階段

20世紀70年代,鄉土運動成為國際性潮流,歐美反文化運動價值觀念傳入臺灣。臺灣經濟快速發展,歷史建筑卻受到極大的破壞,此時臺灣已出現建筑就地保護的保守派主張。而后,林安泰古厝事件直接引起了古厝“就地保護”還是“移位拆遷”的社會討論,盡管結果以林安泰古厝異地遷移告終,但此事件有效聯結了熱心建筑保護的社會團體的支持力量,專業實踐的可能性與空間生產鏈條由此形成,為古跡保護立法的到來做好了充分準備[3]。1977年,隨著臺灣當局對文化建設的重視度不斷提高,1981年臺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成立“文化事務管理委員會”,1982年所謂“文化資產保存法”頒布,1984年文化資產保護其他有關規定通過。此后,該“文化事務管理委員會”多次舉辦古跡修護技術研討會,并成立文化資產研究中心,集建筑界、文獻界專家學者的力量,投身古跡修護保護工作。盡管如此,這項政策在執行初期仍然面對著多項挑戰。古跡指定僅由上級政府代表和專家學者決定,地方社會網絡和集體記憶被忽視,這樣自上而下的集權性不僅讓地方缺乏熱情也不被民眾所認同,缺乏對發展權損失的補償機制和對古跡使用與維護的嚴格限制也引起民眾對于古跡指定的反對[4]。雖然所謂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明確了文化機構的職責、維護了文物古跡的保存,促進了臺灣文化保存意識的覺醒,但在實踐操作中因背離民眾而導致困難重重,因而這一階段的歷史建筑修復只是成型階段[5]。

1.3 成熟階段

1987年,政治上束縛臺灣的戒嚴令清除之后,民間力量蓬勃發展,成為古跡保護新活力。伴隨“聚落保存”與“社區總體營造”兩個論述相輔相成,臺灣當局也意識到建構民眾認同的重要性,臺灣當局的文化政策終于轉向,社區參與和古跡保存活化的理念開始抬頭[4]。臺灣學界提出應修撰民間版“文化資產保護法”的主張,認為古跡保存應注入民間活力,讓地方參與,強調地方文化認同和地方歷史注釋,并且需在經濟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1999年,在臺灣“九二一”大地震震后重建工作中,大量文史工作者和民間社團展現出的靈活性與運作能力,成為加速扭轉由政府全面主持自上而下修復古跡的誘因[4]。2002年,在臺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實施“新故鄉社區營造計劃”之后,社區營造的熱潮由此掀起,各項歷史建筑的再利用與活化工程項目如雨后春筍競相啟動[6]。2005年,在參考其他發達國家與地區的保護制度,以及文化資產保護相關規定執行過程中產生的諸多問題的基礎上,所謂的“文化資產保護法”再一次進行修訂,進一步擴大了文化資產保存范疇,明確了文化資產的管理權責,并修正了古跡、歷史建筑與聚落保存及再利用原則,古跡保存實踐也不再受限于建筑本體修繕與維護的靜態保護,而開始轉向關心當地居民的感受、再利用和活化地方古跡為主[4]。在這個階段,相關規章得到進一步完善,修復活化方式更加科學,歷史建筑保護活化工作邁入成熟。

2 臺灣“老房子文化運動”的做法

目前臺灣政策規定對公有文化資產保存再利用還不夠友善,臺灣地價調漲、公有財產相關規定、使用費(租金)計算方式和土地稅相關規定也未與文化資產保護相關規定并進,歷史建筑保護面臨著經費緊張的窘狀。據統計,臺北市有427處歷史建筑,是全臺最大文化資產寶庫,然而許多古跡、歷史建筑和文化景觀都因年久失修而逐漸為人淡忘。為了強化臺北市老房子的保存活化與再利用,加速修繕效率,臺北市文化事務管理部門推動“老房子文化運動”計劃,通過公開標租的方式征求再利用經營團隊,整合公、私部門的資源與效率,引入民間資源對公部門中登記在案的老房子進行修復、經營,希望可以借由這項計劃,喚起人們對老宅的熱情,從而為臺北市的老房子注入新的活力。得益于“老房子文化運動”的融合機制,團隊在修繕與經營一體的規劃下有更大的自主空間參與改造老房子,再利用的效率與契合度得到有效提升,老建筑活化的各種可能性也由此增加。臺灣“老房子文化運動”的具體做法如下。

2.1 政府引導支持

有別于以往歷史建筑修復中政府的主導地位,臺北市文化事務管理部門是老房子文化運動重要的引導者和融合平臺?!袄戏孔游幕\動”第一期于2013年開始,臺北市文化事務管理部門依產權狀況評估一棟老房子是否適合納入修復計劃,再以公開征求的方式,開放有意愿投入經費修復并發揮再利用創意的團隊申請、提出修繕與再利用計劃,經公開評選后再進行簽約予以經營建筑物的權利。之后,團隊就可以動工修繕,修繕完成且審查通過,就會被許可運營。在整個修復進程中,臺北市文化事務管理部門會進行計劃進度的審核與監控。第一期老房子文化運動成果顯著,在短短一年中就成功修復活化了10棟老房子。2017年“老房子文化運動”第二期啟動,臺北市文化事務管理部門更加開放老房子現場勘查的權限,表示對老房子有熱情、有想法的團隊或個人都可加入老房子再生的行列,鼓勵多元使用或利用,共享行銷與媒體資源,并在每年定期考核管理維護情形,把關文化資產保護狀況。不過由于近年來臺北地價稅大幅上漲,參與“老房子文化運動”的民間團隊除了出錢修復歷史建筑外,還得支付每月租金和高額地價稅,這令許多團隊望而卻步。針對這種困局,臺北市文化事務管理部門修訂了“出資修復公有文化資產租金減免辦法”,指出每年的被減免金額需視承租人管理維護情形由文化局辦理《考核會勘》核定減免比率,最高可以達到100%全額減免。

2.2 社會力量參與

由于古建材料的稀缺性和修復手法的專業性,古跡、歷史建筑活化需要的大量人力、資金,光靠行政部門的力量花上幾十年的時間都不見得能夠完成。文化資產保護相關規定也提到所有權人有必須維護管理、修復利用歷史建筑的義務,不過文化資產維持不易,多數的擁有者都沒有足夠的財力與心力來執行。臺北市“老房子文化運動”的出現,就是導入民間資金與力量的解決方案。為了強化臺北市老房子的保存活化與再利用效率,“老房子文化運動”透過公開招標評選,融合民間單位修復再利用閑置的文化資產,借由民間創新的思維,為文化資產注入新生命。在該運動中,老房子所有權人可以提供活化標的(文化資產),包含市定古跡、歷史建筑、文化景觀等。民間企業投入修復資金,對老房子進行活化利用,后期繼續管理運營。他們可以在老房子文化運動官網查看目標建筑的招標公告,撥打專線預約現場考察,依據招標公告與投標須知撰寫計劃書。若計劃書被采納,臺北市文化事務管理部門會發出評選會議通知,評選通過即可得標,得標之后交送《細部修復計劃書》就可以動工修復。產權人與修復團隊的支持配合,是社會力量有效參與、社會資源充分整合的體現。

2.3 注重活化利用

修復雖是歷史建筑活化使用的關鍵,但是如何活化、是否融合建筑的歷史脈絡等,都是評選民間企業進駐的重點。過去古跡修復在硬件修復完成后就委外營運,但是“老房子文化運動”則不然,修復經營的隊伍不但要修復老房子,重要的是還要后續的活化再利用。老房子的經營模式是否能很好地體現歷史建筑的時代記憶和歷史文化,這是“老房子文化運動”啟動時引發的社會討論,不過從臺北市目前的政策看,對歷史建筑的經營范疇的規定反而是更放寬了。為減輕團隊負擔,加速歷史建筑的修繕再利用,臺北市文化事務管理部門重新制定合同限制,對老房子的使用規定也不再限于文創事業,只要能提出合理的好企劃案,可以將老房子打造成民宿、精品店、咖啡廳等來運營。位于金華街的金錦町、臨沂街的公益圖書館、和平東路上的聲音光年藝文空間,還有八德路上的一號糧倉……都是本次“老房子文化運動”的產物。這些文化老宅資產被修復之后,不但還原了其原有的樣貌,更通過建筑團隊和設計師新思維的注入,賦予了不同于以往的新生命,間接地讓臺北市多了些商業與科技氣息以外的文化味。

3 臺灣歷史建筑保護活化的啟示

臺灣地區歷史建筑保護活化工作日臻完善,“老房子文化運動”更是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為大陸歷史建筑保護活化提供了諸多有益的經驗啟示。

3.1 發揮政府的引導協調作用

政府是政策的制定者,經費的支持者,除此之外,政府還扮演著融合協調的重要角色。從臺灣歷史建筑修復活化的歷程來看,臺灣當局經歷了重視文化資產保護工作,全面主導修復工作,最后將主導權下放民眾的轉變過程。從政策的制定、專門機構的成立和經費的減免支持,臺灣文化事務管理部門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政府作為官方的行政機構,通過對計劃書的選擇和修復進程的質量把關,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企業在修復過程中出現不正當修復和過度商業化的問題,從而免于失去歷史建筑自身的文化韻味,這也體現其高效的職能特性。因此,在歷史建筑修復活化等文化資產保護工作中政府在其間應扮演引導角色。

3.2 激發民眾的古建保護意識

在臺灣歷史建筑修復歷程中,民眾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老房子文化運動”中也少不了民眾的參與和支持。建筑的建造者是人,使用者也是人,只有開放建筑的修復使用權,讓民眾參與,才能真正講好歷史建筑的歷史故事。在“老房子文化運動”中,除臺北市文化事務管理部門之外,另外兩個不可或缺的角色是房子的產權人和實施修復活化行動的企業團隊。產權人愿意提供老房子,避免了產權糾紛,也給了企業修復活化的自主性。企業踴躍出資,積極參與,有效解決了建筑修復過程中資金緊缺的難題。先有古建保護意識,才能有保護修復行動。因此,要激發民眾的古建保護意識,給予民眾充分的修復自主性,利用民眾創新思維,集合民眾手中的資金力量,才能讓歷史建筑修復活化工作順利進行。

3.3 修復與活化并重

歷史建筑的重生不應局限于材料與架構的修復與再造,這樣的修復再造只是一種靜態保護,活化利用才能實現持續性的存留發展。光有面子和里子只是一具空殼,注入靈魂才是真正的重生。歷史建筑有無可比擬的特殊性和故事性,停留在表面的修復保護無法發揮其在社會中文化情感的塑造功能和歷史記憶的存續功能。時代的發展賦予建筑更多的文化內涵和空間形態,保護工作也不應只局限于表面。順應社會發展的需求,結合現代的審美觀念與價值理念,結合多種活化手法,這樣才能跳出歷史建筑保護的窠臼,賦予歷史建筑新的時代內涵。

4 結語

在世界文化遺產名錄中,有絕大部分是歷史建筑文化遺產或遺址,其中,歷史建筑是人類創造的體量最大、數量最多、分量最重的物質文化遺產[7]。作為古人留下來的物質財富,文化遺產因其文化內涵更加凸顯價值。我國幅員遼闊,地域文化各有特色,歷史建筑便是這豐富燦爛的文化載體。除此之外,文化遺產還因其特殊性和稀缺性而擁有經濟價值。在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可以讓文化遺產的經濟價值與文化價值相輔相成,令文化價值生成經濟價值,在實現經濟價值中發揮文化價值。相較于城中的歷史建筑,鄉土歷史建筑大多坐落在深山之中,不具備交通便捷、人來人往的社會環境,而且這些建筑多以土木結構為主,修復難度大、費用高,靠政府力量難以支撐,更不用說民間力量了。若不多給予一些關注,隨著空心村的形成,這些寶貴的建筑都難以逃脫衰敗的命運。時代的發展促使人們提出了更高的生活要求,古建筑的修復也應與時俱進采取更加創新的保護手段。大陸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過程中,在拯救農村老屋方面,通過借鑒臺灣“老房子文化運動”做法,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激發民間活力,有益于推動農村老屋的修復活化再利用。

參考文獻:

[1]賈志峰.臺灣建筑的起源與發展[J].山西建筑,2010,36(27):11-12.

[2]林一宏.臺灣文化資產保存歷程概要[J].臺灣博物館學刊.2011,64(1):75-106.

[3]葉乃齊.臺灣古跡保存技術發展梗概[C]//中國紫禁城學會.中國紫禁城學會論文集:第四輯,2004:225-235.

[4]魏成.政策轉向與社區賦權:臺灣古跡保存的演變與經驗[J].國際城市規劃,2011,26(3):91-96.

[5]譚敏.對抗與融合:臺灣城市化進程中的文化保存問題研究[J].臺灣研究集刊,2015(1):79-85.

[6]魏成.社區營造與古跡保護——20世紀90年代以來臺灣地區古跡保護的經驗與啟示[J].規劃師,2010,26(S2):224-228.

[7]馬曉,周學鷹.兼收并蓄 融貫中西:活化的歷史文化遺產之一·翁丁村大寨與白川村荻町[J].建筑與文化,2013(12):138-143.

猜你喜歡
臺灣啟示
捍衛“臺灣”?美學者炒作舊書有蹊蹺
臺灣家庭責任醫師制度的經驗與啟示
國外跨境電子商務稅收發展經驗對我國的啟示
商業銀行受余額寶的影響和啟示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