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淺析居住權現狀與既有規定存在的缺陷

2022-05-16 01:46朱媛婷
錦繡·中旬刊 2022年1期
關鍵詞:保障人權居住權美好生活

摘要:衣食住行”與民生息息相關,而住房問題不僅僅涉及公民基本的財產和生活資料,更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權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我國,“產權型”住房面臨著土地供應困難和房價哄抬等難題,而“租賃型”住房則不能保證穩定的住房預期,而此次《民法典》物權編設專章規定了“居住權”制度則為使大眾“住有所居”提供了一種全新的思路,因此對居住權的研究也顯得至關重要。本文通過分析我國關于“居住權”的既有規定的不足與原因,給出相關建議措施,來助益于其法律法規之構建,以期滿足人民群眾對于美好生活的需求。

關鍵詞:保障人權;居住權;建議措施;美好生活

一.居住權的概述及其歷史沿革

Ⅰ.概述:我國《民法典》規定:“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焙唵蝸碇v,居住權就是為了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據合同的約定在他人的住宅上享有的占用和使用的用益物權,其最大的特點就是一旦設立只能用于居住,不得用于生產經營。

Ⅱ.歷史沿革:居住權由來已久,最早產生于羅馬民法典中,最初是作為生活保障的制度設計而存在的,并且在法國、德國等大陸法系國家的民法典中得到繼承和發展。但是在我國居住權的歷史較短,并且對于是否要將居住權納入法律范圍擁有著巨大爭議,早在原《物權法》制定時就有學者倡議將其納入,但由于當時缺乏現實的需求故而直到近期才最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得以確立。

二.居住權的現狀與既有規定存在的缺陷

Ⅰ.現狀:如今,居住權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剛剛得到確立和實行,就對眾多涉及房產的法律與社會問題產生了實質性影響,如買房、賣房、租房、房產加名、公租房、繼承糾紛、離婚糾紛等。

Ⅱ.既有規定的缺陷:但影響范圍如此廣泛的居住權制度因其是域外借鑒而來的新興產物,現有規定稀少,僅有六條不足以應對紛繁復雜的司法實踐問題,不可避免地存在以下問題:

1.規定過于嚴苛,無法充分發揮其救濟作用。

我國規定居住權不得轉讓且沒有除外情形,具有無償性等,而羅馬法主張居住權可有償轉移但不得無權贈予;德國法人和有權利能力的合伙可以轉讓。

居住權的設立是為了具有促進物盡其用和意思自治的投資性與消費性的目的。而在實踐中,投資性和消費性居住權具有有償性,且部分政策性保障性的居住權是低價的,因此不應強制居住權為無償或禁止其轉讓、繼承和出租。

2.權利客體范圍過窄

法律限定居住權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為他人住宅。但現實生活中,能夠滿足生活居住需要的建筑物不僅僅局限于“住宅”,還可以是其他類型的建筑物,如商業公寓,民宿酒店,廠房等等。若想要充分發揮其保障大眾居有定所,不妨拓寬其客體范圍。

3..權利義務規定不明晰

權利與義務是對立統一的關系,相互對應,相互依存,居住權作為一項民事權利,必定存在權利和義務,但是關于居住權,法律卻未進行任何規定。例如因自然災害、火災等原因房屋毀損,居住權人能否獲得賠償或要求設立人提供新的居住房屋;居住期間的房屋修繕、維護義務及其費用由誰承擔等。反觀《瑞士民法典》第778條則規定了:“權利人有獨立居住權的,可負擔通常保養費。權利人僅享有公用權的,保養費用由所有人負擔”,這點值得借鑒。

三.居住權法律制度尚且存在眾多不足的原因。

1.在我國出現和發展的時間尚短,相比其他國家還處于探索階段,許多細節和問題需要專家學者在發展過程中不斷研究攻克,事物的發展都需要時間和過程。

2.雖然各國大都借鑒羅馬法律,但是根據環境和國情要因地適宜的中國化,需要不斷的實踐調整,在過程中難免要走彎路。

3為使居住權成功融入我國現有制度并發揮相應的功能和作用,在立法最初適當“法律留白”,為此后根據實際運行結果來完善相關法律規定鋪墊。

四.對于完善居住權的建議措施

1.完善法規缺陷,并查漏補缺:應從程序和實體兩方面完善已有規定,并增設未規定的相關內容,注重與其他既有規定如住房保障制度的銜接與融合或可將居住權適用房屋范圍適當擴大解釋。

2.借鑒法國,瑞士等的經驗,取長補短,吸取教訓,同時要注意限度,不能一味的經驗化和模仿,同時緊跟時代潮流。

3.根據我國的本土國情進行中國化,并根據社會變化與時俱進,靈活適用,建設中國特色的居住權。根據我國獨有的住宅情況,不要困囿于羅馬法對居住區歸屬人役權的限定,如適當放松對居住權行使方式轉讓,繼承等傳統限制。

4.國家給予充分地重視,社會各階層協力合作,積極推動居住區的發展和實施,充分發揮它的救濟性,保障民生。

五.結語

是為了應對新時代的社會問題的挑戰,希望利用居住權來解決養老、離婚或者喪偶時生存配偶的住房問題以及低收入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等問題,要想充分發揮他的各方面效能,我們要努力將居住權這個舶來品轉化為中國特色的法律工具,為中國社會大眾服務。

作者簡介:朱媛婷(2000-)女,漢族,江西鄱陽,學生,本科

猜你喜歡
保障人權居住權美好生活
是否可以在自己的房屋設置居住權
關于居住權的兩個問題
買房需要關注居住權
“居住權必須經登記才能設立嗎?”等二則
律師在刑事辯護過程中保障人權問題研究
淺論我國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技術偵查措施運用利弊及對策分析
精明夫妻賣北京房子欲半生無憂,不料“美好生活”以血腥收場
論我國刑事訴訟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完善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