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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約束與共同體:網絡治理中警媒關系的融構

2023-03-04 23:10陳永峰李佳璇
河北公安警察職業學院學報 2023年3期
關鍵詞:公安機關犯罪

陳永峰 李佳璇

(1.河南警察學院,河南 鄭州 450046;2.河南師范大學,河南 新鄉 453007)

當前網絡已經融入經濟社會,網絡治理面臨各種交織疊加的風險與錯綜復雜的矛盾,尤其面臨著公安機關與自媒體關系融構的困境。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推動形成良好網絡生態?!盵1]網絡治理是維護網絡社會秩序、促進網絡社會安全、形成良好網絡生態的重要方式。新時代網絡治理共同體是社會治理共同體理念在網絡領域的延伸和超越。從自媒體產生公安機關就已開展整治工作,然而自媒體的發展過程中存在網絡犯罪與網絡謠言,表明現階段公安機關對自媒體亂象的治理能力和水平,還不能完全適應自媒體的發展。[2]因此,樹立共建共享的網絡治理共同體理念,辯證看待自媒體發展,探討目前網絡治理共同體中自媒體的價值,在網絡治理共同體中自媒體如何在黨建引領,政府推進、多主體參與促進、法治規范、科技驅動下獲得發展,是做好新形勢下網絡治理共同體工作的必然要求。自媒體應參與網絡治理共同體,通過尊重主體間性、引導角色互構、厘清治理制度、利用科技優勢、加強人才交流等,實現與公安機關良性互動。

一、風險:自媒體發展對公安機關造成的嚴峻挑戰

隨著自媒體的發展,時空軸被大幅度壓縮,傳統犯罪范圍也隨之擴大,犯罪形式也因此得到了極大的發展。在公安機關嚴厲打擊下,自媒體亂象依然層出不窮,傳統與新型犯罪纏繞交織。具體來說,自媒體發展對公安機關造成的嚴峻挑戰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利用自媒體作為網絡犯罪的工具

自媒體為以信息散播為內核的犯罪提供驅力。無論是孕育新型犯罪,還是傳統犯罪的嫁接,無良自媒體都充當了“犯罪搖籃”的角色。

首先,自媒體被濫用為犯罪工具,線上與線下犯罪實現共生貫通。一方面借助自媒體平臺非法引流,常見手法主要包括:利用黑客技術在自媒體平臺中嵌入“暗鏈”,通過自媒體平臺進行網絡直播,為涉賭涉黃涉電詐聊天群拉人。另一方面,自媒體不僅僅是傳統犯罪的工具,更是新型網絡犯罪的催化劑。在“灰黑產”案件中,犯罪團伙為獲取平臺返現補助,大量注冊虛假自媒體賬號,批量上傳視頻獲取非法利益。

其次,自媒體成為非法交易的市場。自媒體匯集人、物、信息等犯罪場要素,甚至成為傳播虛假廣告和非法交易的網絡集市。央視曾曝光某自媒體平臺在客戶端使用“二跳”方式逃避監管,且專攻三、四線城市發布虛假廣告的案例。雖然警方嚴厲打擊自媒體平臺利用斷開鏈接或提供含有虛假信息的搜索結果進行牟利的行為,但收效甚微。

最后,利用自媒體教習犯罪技能。在魚龍混雜的自媒體空間,關于制作炸藥、合成毒品等秘笈分享層出不窮,不僅隱匿交流犯罪技巧,更是赤裸裸地傳授犯罪方法。部分自媒體貼文看似科普,實際上卻有煽動投毒之嫌,暗藏毀壞財物及危害公共安全的隱患。

(二)利用自媒體引發負面涉警輿論

當前網民面對超出自身分析和辨別能力的海量信息源,易被輿論影響甚至裹挾,導致涉警輿論愈演愈烈。

首先,自媒體極易借虛擬性進行情緒表達。在一些引發公眾關注的熱點涉警事件中,涉及警察的輿論往往會把公安機關放在劣勢地位。由于網民持有多元化的觀點且與公安機關缺乏共識,經過自媒體醞釀發酵,出現對公安部門的官方回應置之不理的現象,網絡輿論表現出明顯的極化性特點。[3]

其次,自媒體極易誤導網友認知客觀事實。網絡輿情的發展具有不確定性,在事件發展的任何階段,都有可能改變原有的輿論。當某一觀點受到網民關注容易迅速形成輿論場,在極短的時間內將公安機關推向輿論的頂峰,喪失主動權。

最后,自媒體極易實現網絡群體極化反應。以河北唐山打人事件為例,警方依法依規公開案情后,網民對出警時間等其他案件細節提出質疑。公安機關在發布信息時隱瞞出警時間,逃避出警不及時的責任,致使警方被推向風口浪尖,甚至有網民認為警方故意包庇犯罪嫌疑人,造成輿論熱度高居不下,極大損害辦案機關執法公信力。

(三)自媒體犯罪隱蔽性強

自媒體平臺具有復雜化和科技化等特征,犯罪嫌疑人很容易隱藏自媒體使用痕跡、真實身份與真實位置,從而加大了公安機關偵查工作的難度。

首先,以利用自媒體實施電信詐騙為例,犯罪團伙大多會隱蔽自己的真實身份與犯罪行為。為躲避公安機關監管巡查,犯罪嫌疑人不自主搭建平臺,而是以自媒體黑灰產業鏈為依托,來完成平臺的搭建、數據傳輸。例如,為實現隱藏自己真實身份的目的,犯罪行為人利用黑灰產業服務器將進入互聯網的路徑隱蔽,或者通過盜取他人ID的方式,以他人的名義進入網絡。

其次,犯罪團伙依托自媒體技術,隱藏作案位置,蒙蔽被害人。隨著“云計算”技術的興起,利用自媒體實施犯罪作案地點常與案發地點在不同地方,在全球的任何地點進入,都可以對自媒體上其他任意一個節點進行侵入和犯罪。犯罪嫌疑人為實施犯罪并逃避打擊,在終端使用NAT 映射等方式,聯入網絡后改變網絡節點就可以隱藏自己的真實位置。

最后,與傳統犯罪相比,涉自媒體犯罪團伙成員之間常常不見面,而是利用自媒體平臺以代號、暗語等方式進聯絡。目前很多犯罪嫌疑人會通過境外軟件聯系,但只要付費,就可以刪除掉發送端和接收端的全部數據。[4]囿于偵查資源和警力資源不足,此類犯罪無法得到有效的打擊和控制。

(四)公安機關對自媒體監管落后

現階段自媒體發展速度快,社會公眾需要更多時間適應。同時,公安機關的相應監管手段也亟待更新。

首先,公安機關對自媒體賬號采取的“約談”“罰款”“封號”等監管手段,難以發揮出應有效果。自媒體的注冊和準入門檻較低,被封號的自媒體還可以通過重新注冊賬戶進行內容發布,如一些受過處罰的自媒體從業者,通過重新注冊等形式,繼續在自媒體平臺進行流量變現。由于處罰成本較低,這樣的處置方法對自媒體從業者沒有任何威懾力。

其次,目前在司法實踐中,涉及自媒體的違法行為難以界定。自媒體行業亂象頻出,現行的法律法規對相關違法行為存在針對性不強的問題,公安機關難以有效處置介于違法犯罪行為與正常內容之間、未達到量刑標準的“灰色地帶”的行為。當前自媒體亂象中引發負面輿情等侵權行為的處罰,現行法律法規并沒有規定明確的處罰標準,造成的損失也難以衡量。

最后,自媒體所發布的信息具有形式多樣、傳播范圍廣、速度快等特征,在對有害信息進行監測發現方面,公安機關缺少與之相適應的專業技術,通常是將工作委托給科技公司。因此,公安機關在處理有害信息過程中經常處于被動局面,難以對自媒體亂象進行有效管控。

二、約束:自媒體在規制中發展

隨著互聯網及移動設備的普及,自媒體正在飛速發展,成為網絡文化重要組成部分。然而,這一領域仍然存在負面影響,如低俗色情內容泛濫、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等,因此須對自媒體行業進行有效規制。自媒體發展環境是多方參與的社會環境,自媒體治理絕不能僅靠一家之力,而應該調動多元主體的力量,形成網絡治理共同體。通過網絡治理共同體使得自媒體在高速發展的同時,避免無序擴張和不良現象。

(一)以黨建引領自媒體發展,促進黨對網絡治理的領導

自媒體與黨建深度融合,成為網絡健康發展的有力杠桿。通過黨建可以教育引導、規范約束與扶持服務自媒體發展壯大,使其在弘揚主旋律、凈化網絡空間等方面履行責任,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首先,引導行業縱向統合。打造一批影響力大的自媒體黨組織,建設一批凝聚力強、正能量的大型自媒體黨組織,如紅網等,進而引導中小自媒體組織與黨和國家同心同德,實現官方輿論與民間輿論同向同行,實現百姓情緒、社會矛盾的有效理順化解。

其次,建立橫向聯建機制。搭建自媒體組織黨建聯盟,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作,促進行業交流發展,有效推進自媒體行業黨建工作創新,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宣傳部門支撐、相關職能部門和社會團體參與”的自媒體黨建工作格局。

最后,改革完善各項制度和政策。針對表現積極、效果突出的自媒體組織,提供針對性政策幫扶,調動起大多數自媒體參與黨建工作。具體可從審批準入、平臺賬號權限、政府采購、稅收信貸等多個角度創新激勵政策,以漸進完善的公共政策規范自媒體組織的社會行為。

(二)以政務治理推進自媒體發展,提升政府公共服務能力

自媒體平臺幫助政府實現與網民的零距離溝通,政府部門通過規范自媒體表達自由、綜合治理網絡輿論、完善電子政府建設等多種措施,有效提升政務服務能力,推進自媒體健康有序高質量發展。

首先,規范自媒體表達自由。自媒體表達自由不僅體現了其作為“憲法性法律及人權條約承認和保護的一項基本人權”,而且對促進現代社會的民主政治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5]但相應的,政府有責任采取措施,對濫用“表達自由”侵害他人權益的、損害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危害國家安全利益的行為進行規制。

其次,綜合治理網絡輿論。其一,加大自媒體輿情監測。使用大數據對輿情數據進行監測研判,及時發現自媒體中異化或可能異化的情緒。其二,增強輿情處置能力。通過建立和完善自媒體輿情聯動機制,加強對自媒體輿情的有效處理與疏導。其三,通過正向傳播增強引導能力。加大政策理論宣傳,運用正向傳播,有效地轉化社會公眾的負面情緒表達。

最后,加強政務自媒體建設。政務自媒體是新時代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種運作模式,不僅滿足市民的需求,而且為他們帶來方便快捷的在線政務服務。其一,利用自媒體開展政策宣傳解讀,緊密結合黨和政府核心工作、重大決策以及社會熱點問題,提供全面、完整、準確的信息。其二,為了提高效率和便利性,建立完善的動態備案信息庫,不斷優化內容和功能,增強與網民的互動,打造一個更加便捷、實用的掌上政務服務自媒體。其三,強化本地視角。通過政民互動“微專欄”,讓本地民眾在網絡空間中獲得更多的權益,增強對政務自媒體的參與認可。

(三)以法治建設規范自媒體發展,推動網絡治理法治化

自媒體行業不是法外之地,無論自媒體行業的發展有多迅速,都離不開社會道德和法律法規的約束。要建立網民自律約束機制、規范自媒體從業者行為、健全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共同推動自媒體行業蓬勃發展。

首先,建立網民自律約束機制。其一,增強自媒體用戶的道德素養,嚴格規范自身的網絡言行。其二,增強自媒體用戶的媒介素養教育。引導網民自覺抵制虛假、色情、反動信息的侵害,并培養他們理性客觀評價熱點問題和輿情事件的能力,堅持遵守法律法規,理性表達。其三,增強自媒體用戶的文明禮儀和誠信教育。避免使用粗鄙化的網絡語言,注重文明互動。引導網民自覺抵制網絡暴力,遠離電信詐騙,博取流量的低俗化炒作。

其次,規范自媒體從業者行為。一方面,自媒體企業可進行內部審核。利用網絡技術的優勢,對有害信息進行實時追蹤并預警上報,建立長效預警和自審機制。另一方面,要進一步規范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明晰自媒體行業“信息真實”的底線和“法律法規”的底線,嚴禁觸碰發布虛假信息、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生產和傳播低俗信息、發表反動言論、網絡語言暴力等違法行為的紅線。

最后,完善政策法規。一方面,立法機關在制定法律時可以聽取自媒體從業者和普通網民的意見,更好應對目前愈發復雜多變的自媒體亂象環境。如針對“網絡黑公關”等違法行為,立法機關可聽取被網絡攻擊的企業的建議,充分吸納對網絡黑公關的法律責任和構成要件的意見,研究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另一方面,針對現行法律法規偏重于監管企業履行相應責任的現實情況,要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范自媒體從業者的行為,明確平臺和個人相應責任。

(四)以科技驅動自媒體發展,促進多元主體相互賦能

隨著新技術與應用形態的不斷豐富,自媒體的內容和形式越來越豐富。通過建設自媒體技術研發平臺、利用技術手段進行網絡內容監測過濾、共享網絡治理數據,實現多元主體相互賦能。

首先,建設自媒體技術研發平臺。一方面以高??蒲性核鶠橐劳?,建設自媒體技術研究中心,及時跟蹤自媒體發展趨勢,開展自媒體技術研發創新工作,為自媒體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6]另一方面加快構建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產學研深度融合的創新體系,積極開展試點創新,力爭在自媒體技術和產品開發、成果引進轉化及人才培養等方面取得實效。

其次,在企業充分運用大數據等前沿技術精準推送自媒體內容的同時,公安機關也可以使用相關技術增強自媒體的監測預警功能,及早發現并處置亂象中的有害信息,從而有效防止和遏制虛假內容的傳播。相關的技術也可以被運用于網絡謠言的溯源中,及時保存自媒體中的違法違規信息,進一步提升自媒體亂象治理的技術化水平。

最后,利用自媒體平臺實現網絡治理數據共享。網絡治理共享平臺的有效數據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基礎信息。利用自媒體將網絡基礎數據一次性輸入系統后,使多元治理主體能夠及時了解基層治理需求,主動下沉資源和服務。另一方面是服務數據,即各部門可用于網絡社會治理的資源和服務構成,如網信辦、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等,通過自媒體將信息匯聚到共享平臺后,可以通過資源交換和整合,形成不同主體的相互賦能,激發網絡治理的活力。通過共享數據,打通線上線下,推動網絡治理脫虛向實。

三、共同體:網絡治理中警媒關系融構

治理共同體理念的引領作用已經在化解各類新矛盾與處置各類新風險中獲得成功實踐。因此警媒關系融構需要以網絡治理共同體引領思想觀念提升、通過尊重公安機關與自媒體行業的主體間性、引導公安機關與自媒體角色互構、厘清治理制度,二者共建共治、利用科技優勢,促進公安機關與自媒體相互賦能、加強公安機關與自媒體從業人員的技術交流等實現治理手段創新。

(一)尊重公安機關與自媒體行業的主體間性

網絡社會中,公安機關不僅要維護網絡中的個人利益,更要維護公共秩序,即網絡并非是私人的,而是復數主體間的,而自媒體則為主體間性提供了一種現實可能。通過正確認識并相互尊重二者的主體間性,賦予公安機關與自媒體合作的動力。

首先,正確認識主體間性。主體間性是哲學概念,強調主體由其自身存在結構中的“他性”來界定。警媒關系提升需要適應公安機關與自媒體參與網絡治理共同體中主體間性的轉變。因為公安機關不再僅僅是治理主體,自媒體也不僅僅是治理對象。公安機關與自媒體在主體間性路徑下,以平等自愿的方式交流,以誠實信用的方式交往。主體間性還要求公安機關參與自媒體治理的模式,從單純的公權和私權的對抗模式轉變為權利主體之間的和諧共存的模式。

其次,尊重公安機關與自媒體行業的主體間性。公安機關對自媒體行業發展具有主導功能,但自媒體又天然對于外部干預力量具有反叛性。一方面自媒體具有分布式的結構特點,只有節點而沒有中心點,并不能通過自媒體自身解決諸多的治理問題。公安機關作為網絡治理決策的執行者,在自媒體治理中扮演主導負責的角色。另一方面自媒體在市場中發展,追求流量和利益、具有反叛性。公安機關對自媒體監管過嚴,容易限制自媒體發展,造成自媒體從業者的逆反心理,如一些利用自媒體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轉化為地下產業,催生出一系列新的傳播方式,導致利用自媒體進行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

最后,構建二者間和諧的主體間性關系。公安機關對自媒體約束有度,自媒體有發展空間,實現二者良性互動。一方面公安機關作為自媒體亂象的治理者和網絡空間的守護者,在市場失靈或突發事件情況下才宜強勢介入。因此,公安機關應當在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基礎上實現權力,有所為有所不為,實現對自媒體的約束治理。另一方面在自媒體技術蓬勃發展的態勢下,公安機關要加強對自媒體發展的主導,平衡好自媒體發展和安全之間的關系,使得自媒體在市場的調節下健康發展。同時運用“網絡治理共同體”理念拓寬其發展路徑,將更多的法治宣傳、秩序維護、矛盾糾紛化解等內容納入自媒體中。

(二)引導公安機關與自媒體角色互構

角色互構是建立并維系和諧警媒關系的關鍵,是公安機關和自媒體在網絡治理共同體框架下尋求參與模式的創新之舉。通過角色認同、相互賦權、深度融合賦予公安機關與自媒體合作動力,將公安機關與自媒體凝聚起來,增強主體間關聯,使得公安機關和自媒體共同承擔網絡治理共同體的責任。

首先,加強角色認同。一方面公安機關必須從思想上重視自媒體的建設,不能固步自封,用敷衍或輕視的態度對待自媒體。通過思想教育,使得民警真正意識到自媒體健康發展對于網絡治理的重要意義,從而積極主動地幫助自媒體建設。另一方面自媒體從業者也要轉變思維,公安機關不是其發展道路上的絆腳石,而是助推器。通過對公安機關的角色認同,有助于自媒體在公安機關的主導下健康發展,有利于提高警察公信力。

其次,加強賦權、強化責任?!叭巳擞胸?、人人盡責”是網絡治理共同體的基本價值追求,警媒關系融構要實現公安機關的權力歸位以及自媒體的權利保障。一方面加強對公安機關的賦權,實現權力與職責的統一。在約束公安機關權力的基礎上明確并規范其職責,避免行政權力過度滲透。另一方面加強對自媒體的賦權,實現權利與義務的統一。即在保障自媒體自由發展的前提下促使其履行網絡治理的義務,也確保其參與行為不會侵犯其他公眾的合法權益。

最后,運用制度保障自媒體與公安機關良性互動。一方面,自媒體要統籌整合各類媒介資源。通過把握各平臺特性,實現特色化運營,做到優勢互補與深度合作。另一方面,在公安機關內部要加強資源的整合,加強與其他行業的聯動,建立信息傳播矩陣。同時,要加強公安機關與黨政部門、社會公眾的合力發聲,統籌協調各部門共導輿情,努力實現政府議題、自媒體議題和群眾議題三者的有機統一。

(三)利用科技優勢,促進公安機關與自媒體相互賦能

運用科技發展自媒體,既不能走向“科技封鎖”,也不能走向“科技崇拜”,而是秉持以人為本,以科技理性厚植自媒體發展。

首先,運用科技打擊源頭性犯罪。公安機關對于利用自媒體實施電信詐騙的打擊應充分運用人、技術、信息等社會資源,將打擊該類犯罪中的需要提供給科技公司,科技公司利用技術優勢為公安機關提供支持。為了有效地打擊犯罪活動,公安機關應該采取多種手段,包括IP 信息分析追蹤法、交易數據關聯篩查法、設備信息聚類研判法等,同時也要加強對境內外非法通訊傳輸和轉接技術的攻克。

其次,公安機關與自媒體深度融合,共同建設警務自媒體。以服務網絡治理為基點構建警務自媒體,將“開放性”的理念嵌入其發展路徑,深入挖掘自媒體助推網絡生態治理共同體的潛功能。此外,除了警務服務,我們還應該積極開發其他類型的服務,如民生服務與社會服務。尤其在處理緊急情況時,我們要利用好自媒體平臺,及時發布權威信息、收集公眾意見、聚合各方資源,為廣大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最后,依托大數據構建自媒體信息評估監測預警機制。自媒體是高科技的產物,自媒體理性的構建同樣需要技術支持。大數據的規模龐大、類別繁多、傳播迅速、精確度高等特征,可以為公安機關提供科學決策和精準的執行措施。公安機關應該加快建立和完善大數據自媒體信息評估監測預警平臺,將自媒體的理性程度作為重要的參考,定期發布各個自媒體平臺的理性指數,對表現優異的自媒體平臺給予表揚,對表現不佳的自媒體平臺給予批評,以此來鼓勵其不斷進步。

(四)加強公安機關與自媒體從業人員的技術交流

鑒于當前自媒體較強的技術性和專業性,為了促進公安機關和自媒體的發展,必須加強人才交流,重點培養具有多元的復合型人才。

首先,培養復合型人才。為了滿足當前的需求,自媒體應該招募擁有堅定的政治立場、敏銳的洞察力、出色的信息編輯能力的專業人士,并且要確保他們具備良好的專業素養和熟練的自媒體運營管理技能,以便在合適的崗位上發揮作用。建立專門化自媒體運營管理團隊,培養具有自媒體運營操作知識與技能的專門人才,通過職能互補、人員交流,共享人才與技術,形成穩定的自媒體運營團隊。

其次,加強人才技術交流。人才作為寶貴的人力資源,是公安工作最重要的支撐,網絡技術專業人才更是起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因此,我們應該加強人才技術交流,建立一個能夠讓公安系統內部人才和外部專家團隊進行有效溝通的平臺,利用他們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來促進公安機關和自媒體的發展。此外,我們還應該加強公安自媒體人才庫的建設,重視人才聯動的銜接作用。

最后,開展自媒體與公安機關聯合培訓班。隨著自媒體時代的到來,民警需要更高的輿情預警能力和自媒體應對能力,不管是對領導干部,還是對基層民警,這都是一項新課題。為此,我們應該積極推進自媒體與公安機關的聯合培訓,邀請自媒體輿情專家,開展專題培訓,以增強民警對輿情工作認識,對其在警務活動中的言行進行規范,降低矛盾與沖突的發生,從而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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