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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研究

2023-03-20 10:17楊思勰馮雅禧田楚童王欣楊思宇
譯道 2023年4期
關鍵詞:英譯策略依法治國

楊思勰?馮雅禧?田楚童?王欣?楊思宇

摘 要|本文以二十大報告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相關英譯為主要研究對象,功能對等理論為理論依據,從直譯、意譯、變譯等翻譯方法的角度,采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法,對報告中的中國特色法治術語進行翻譯歸納與對比,并以全面依法治國為切入點,探索當前法治術語翻譯領域面臨的挑戰與相關人才培養道路。研究發現,為提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對外傳播質量,需要清晰把握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的內涵,采取恰當的翻譯策略,合理發揮人工智能在翻譯領域的作用,注重對以大學生為重點目標的后備人才庫的培養。

關鍵詞|中國特色法治術語;依法治國;英譯策略

Copyright ? 2023 by author (s) and SciScan Publishing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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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報告中的全面依法治國篇章為中國法治建設提供了根本依據,引起了國內外的高度關注。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是構建涉外法治體系、講好中國法治故事的關鍵一環。同時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其在翻譯領域的應用日漸廣泛,對傳統翻譯模式帶來不少機遇與挑戰。研究好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能提高中國法治理念的對外傳播質量,擴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全球影響力。

目前,國內外關于法治術語翻譯已有不少重要論述,劉法公(2019)在論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的漢英譯名統一問題時提到的“一致性”原則。趙軍峰,薛杰(2023)在研究新時代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的翻譯策略時提到的“立格與傳意”。同時有學者對于某一專業領域的法律翻譯問題展開研究,如何海波(2011)對于中國行政法若干關鍵詞的英文翻譯的研究。這些研究給我們提供了不少研究思路,但目前研究法治術語翻譯主要是從一個宏觀的角度去探討翻譯需遵循的原則,鮮少從一個政府報告的微觀視角來進行研究。同時隨著《民法典》的頒布,許多學者把精力放在了該法典的法律術語英譯上,忽視了涉外法治發展中二十大報告里法治術語翻譯的重要性。我們作為英語與法學專業的大學生,創新性地關注到人工智能技術對于法治術語翻譯領域帶來的機遇與挑戰,并且希望能從大學生的視角探索我國法治人才的培養道路。因此,我們搜集國內外對于二十大報告中全面依法治國的相關英譯版本,將語料進行對齊和人工調整,實現句級層面的漢英雙語對齊,在定性與定量的分析下,歸納與總結中外對于重要法治術語的英譯版本并統計其頻次,把握好法治術語翻譯的內涵。同時采用大型語言模型軟件ChatGPT,進一步思考法治術語的翻譯策略與需要考慮的語言、文化因素,探索法治人才培養道路,促進全面依法治國的發展。

一、研究概述

(一)研究內容

本文以二十大報告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相關英譯為主要研究對象,擬通過分析重要法治術語的英譯情況,探究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的具體內涵與翻譯要義。在此基礎上對比中外媒體的英譯版本,把握好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蘊含的中國特色法律文化,探究中外英譯差異原因。同時采用大型語言模型軟件ChatGPT來英譯二十大報告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內容,思考如何合理利用人工智能技術促進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的發展。最后借助問卷調查,進一步探索如何組織大學生群體學習與參與到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相關領域。

(二)理論依據

1.法治術語語言特征

法治術語具備詞義上的單義性,即每個專業術語所表示的都是一個特定的法律概念;詞語上的對稱性,即詞語所表示的概念在邏輯上具有一種矛盾或對立的關系;使用上的變異性,指有些術語的使用與民族共同語的語言習慣有所不同;詞語的類義性,指法治術語中存在大量意義同屬某一類別的詞語(肖云樞,2001)。

2.法治語言翻譯原則

法治語言的翻譯需要遵循:(1)莊嚴詞語的使用原則,由于法律文件屬于莊嚴文體(the frozen style),它直接規定有關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其詞語的使用要體現法律文件的莊嚴冷峻;(2)準確性原則,即要求翻譯法律文件應當表達清楚具體,翻譯時要多注意兩種語言在表達上存在的差異;

(3)精煉性原則,即用少量的詞語傳達大量的信息,翻譯時要做到舍繁求簡,避免逐詞翻譯;

(4)術語一致性原則,為了維護同一概念、內涵或事物在法律上始終同一,以免歧義,詞語一經選定,就必須遵循前后統一(邱貴溪,2000)。

3.法治術語翻譯方法

法治術語的翻譯方法主要分為直譯和意譯,直譯是“既保持原文內容,又保持原文形式的翻譯方法或翻譯文字”,意譯是“只保持原文內容,不保持原文形式的翻譯方法”(馮慶華,2002)。同時,“二十大”報告在英譯過程中應用了“變譯理論”。變譯,是指譯者根據特定條件下特定讀者的特殊需要,采用增、減、編、述、縮、并、改等變通手段,攝取原作有關內容的翻譯活動(余承法、黃忠廉,2023)。

(三)研究方法

1. 文獻調查法

本研究搜集中國官方媒體比如中國日報、CGTN、新華社的權威英譯,把握這些官媒對于不同法治術語翻譯的內涵,為接下來進一步研究提供有力參考。

2. 報表統計法

報表統計法通過表格、圖表等的制作對現有文獻進行分類、歸納和整理,有利于快速系統地了解現有相關研究成果和基本研究思路。

3. 自覺對比法

結合前蘇聯語言學,自覺對比法是依靠母語進行翻譯和對比、用相關語言規則指導語言實踐、在分析理解語言知識基礎上進行模仿的一種語言學習方法(浩涵,1966)。我們研究的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是從漢語和英語這兩種語言的角度進行比較和理解,把握語言的思想內涵。

4. 問卷調查法

本研究設計了與項目相關的調查問卷,通過問卷分析數據結果并不斷改進問卷內容以提高問卷效度(柯友枝 等,2023)。之后再進一步確定調研對象,展開深度調查采訪。這種可以擴大調查面且簡便易操作的方式有助于進行課題的量化分析。

二、研究結果

(一)重點法治術語總結以及詞頻統計

由表1和圖1可知,二十大報告的相關法治術語英譯中,“法治”一詞出現的頻次位居第一,達12次;“依法治國”一詞出現頻次位居第二,達7次;“社會主義法治”一詞出現的頻次位于第三,達4次;“依法行政”“依法執政”“公正司法”等法治術語出現的頻次相對較少。

“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它的譯文“law-based governance”既準確又精煉,直接體現了依法治國的本質內容,即依照法律治理國家,同時“based”作為過去分詞,強調了其基礎性地位,促進了國內外對中國法治政策的理解?!翱茖W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詞雖然出現頻次不高,但這些特色法治術語體現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新方針,為了向世界更好地傳播中國特色的法治思想,國內翻譯工作者需要深刻理解這些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的內涵并考慮外國人的思維方式和語言習慣進行翻譯。

(二)重點法治術語中外媒體翻譯對比

隨著我國的法治建設不斷發展,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的翻譯也在不斷更新和發展。這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中國特色法治術語更為精確的翻譯。如“依法治國”和“依法執政”以前都被譯作“law-based governance”,而在中國官方發布的英文版二十大報告中,對“依法治國”和“依法執政”進行了區分,“依法治國”被譯作“law-based governance”“依法執政”被譯作“law-based exercise of state power”。

第二,國內外法治術語翻譯的一致性?!耙恢滦浴奔仁歉哔|量法律翻譯必須達到的目標,也是起草法的“黃金法則”(劉法公,2019)。

從表2中可知,我國法治建設中的一些核心概念仍和國外翻譯存在出入之處,如二十大報告中將“依法行政”譯作“law-based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而國外將其譯作“administration by law”,兩者的區別在于“government”。在我國,只有政府才可以依法行政,而國外在翻譯時并未注意到政府這一主體,這在一定程度上會讓國際友人對中國特色法治建設產生誤解,引起內涵歧義,使法治術語的權威性受到質疑,影響我國法治文明的對外傳播效果。由此可見,我國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的翻譯道路仍任重而道遠。

(三)中國官方媒體與人工智能軟件ChatGPT英譯對比

中國特色法治術語英譯需要考慮眾多專業知識和歷史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影響,這對法律與英語相關領域的譯者有較高要求。ChatGPT憑借其強大數據庫和深度學習能力,針對這些文本特征可以快速實現譯前資料查詢及譯后術語修正(王子云,2023),這使得ChatGPT在翻譯領域的應用逐漸廣泛、使用的頻率不斷提高。但ChatGPT缺乏真正意義上的獨立思考,難以區分觀念表達與客觀事實,所給出的答案恐產生誤導作用(肖辛格,2023)。

因此,我們希望使用人工智能公司OpenAI的大型語言模型軟件ChatGPT,對二十大報告中全面依法治國的內容進行英譯,并與中國官方媒體的英譯版本進行對比,回答好以下三個問題:

第一,作為機器翻譯工具,ChatGPT 輸出的譯文質量如何?

第二,ChatGPT如何更好地在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領域發揮作用?

第三,大學生如何審慎利用ChatGPT,深入學習并加入中國特色法治術語英譯領域?

將兩個版本的英譯進行對比后,我們得到如下所示(表4)的相似度結果:

同時,將兩個翻譯版本進行全文對比,用紅色字體標記高度相似的句子(如圖2)。

除此之外,我們還對重點的法治術語進行對比,得到表5結果,因篇幅有限,僅列出以下部分法治術語的翻譯對比。

由表4可知,在二十大報告全面依法治國內容中,中國官方媒體與ChatGPT的翻譯版本全文總字數為5131,重合字數為1529,相似度約在29.8%。由圖3可知,兩個英譯的全文對比,相似之處并不集中,許多相似之處僅是部分零散法治術語或是常見的名詞,較少是一個完整句子的整體相似。

通過表5可見,在關鍵法治術語的英譯中,ChatGPT的翻譯更多是對中文字面意思的直譯,在詞匯的選擇、語法的編排上都展現了與中國官方媒體英譯版本較大的差異。如在對“科學立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英譯上,語法結構較混亂,中心意思不突出甚至對于詞組的內涵進行改變。由此可見,盡管 ChatGPT 在語音、詞匯、句法、語義、語篇、對話等層面的能力和人類接近(Cai and Haslett,2023),但人類語言的生成、解釋極其復雜,帶有先天性,ChatGPT依然談不上思考,僅停留在“知其然”階段(基辛格,2023)。

(四)問卷調查數據分析

為探索中國法治建設人才的培養,特別是如何以大學生為主體更好地組織學習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我們發放了探究大學生對于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的了解情況與學習意向的問卷,詳情請參考附錄。

同時,我們對問卷結果進行數據整合分析,由于篇幅有限,只截取了部分問題來進行具體分析,詳見下列圖片與表格。

由圖3可知,參與填寫問卷的大學生對于我國法治建設的發展趨勢有較好的把握,各選項的選擇率都高于60%;同時從圖4可得,大學生能結合中國優秀的法律文化與國際法律知識,參與到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領域中,特別是在“參與法治術語翻譯、傳播好有中國特色的法律文化”這一選項中,選擇率高達80%,這有助于中國法律文化的繼承與發展。

但從圖5來看,大學生對于個別關鍵的法治術語英譯把握不準,僅是“法治政府”一詞,“government under the rule of law”與“law-based government”這兩個選項的選擇率不相上下,僅存在2.86%的微弱差距,說明大學生在法治術語翻譯領域還存在比較多的知識盲區,或者無法真正結合法律與英語的知識進行深入性學習。最后依據圖6,我們也發現大學生在接受傳統課堂的教授方式外,更希望能以課后自主學習的方式來參與其中,但是也必須注意,他們參與科研的興趣較低,僅有42.86%的選擇率。

三、典型例句分析

為了深入研究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的內涵與要義,我們進行了典型例句分析,在這一部分我們會剖析我國新時代涉外法治建設的新動態、重要法治術語英譯的句法特征以及中英翻譯里蘊含的中西方法律文化差異。

例1.? 原文:

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發揮領導干部示范帶頭作用,努力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在全社會蔚然成風。

譯文:

We will advance law-based governance at multiple levels and in multiple areas and enhance the rule of law in social governance. We will see that leading officials play an exemplary role and work hard to make respecting, learning about, observing, and applying the law common practice throughout society.

分析:

原文兩個句子均為無主語句。漢語重意合,是話題占突出地位的語言,因而存在無主語句(夏嫄、肖飛,2020)。無主語句具有簡潔明了、精準練達的特點。在英文語境中,無主語句一般運用于祈使句和省略句當中,顯然不合適。為符合英文表達習慣,句子補足主語“We”。

第一個句子中,“提升……法治化水平”譯為“enhance the rule of law”,其中未直接出現“水平”一詞,但仍然符合中文語意,更加貼合英語母語者的表達習慣。原文中省略主語,將狀語提前,置于謂語和賓語中間,起突出強調的意思;譯文則采取主謂賓賓補的結構,這一中英句子結構的差別較好地展現出兩種語言的不同特點,中文句子注重表意,用詞精準達意、節奏優美,英文句子則注重形式,詞語含義靈活,詞匯較為豐富。

在第二個句子中,原文使用了成語“蔚然成風”,出自范文瀾《中國通史》,用于形容一種事物逐漸發展、盛行,形成風氣,為比喻式表達。在英文中沒有意思相近的俚語,如果采用直譯,可能會損害語意,不利于信息接受者準確理解原文意思。于是選擇意譯的方法,譯為“applying the law common practice throughout society”,即為在全社會應用法律通行做法,該譯法有效地在跨文化背景下準確傳達語意。

在領導干部權威方面,中國“以人為本”,西方以“事”為中心、以效率為目標,重規則、重邏輯,是法理的展現(孫嘉星,2022)。不同的文化環境造就不同的法治理念,通過這篇二十大英譯報告有利于中國特色法治理念向外傳播,彰顯中國領導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少數”地位。

例2.? 原文:

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譯文:

We will step up legislation in key, emerging, and foreign-related fields and advance the rule of law in domestic and foreign-related affairs in a coordinated manner, so that good laws are made to promote development and ensure good governance.

分析:

上述例句體現了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的國際傳播必須將目標受眾的思維慣性和語言習慣納入考量(趙軍峰,薛杰,2023)的原則。首先,“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的翻譯核心在于“key、emerging,and foreign-related”三個詞的精確表達,“重點”一詞采用了“key”,言簡意賅;“新興”一詞選擇了“emerging”這一動名詞,蘊含著進行時的靈動感同時也有立法工作跟上時代步伐不斷前進完善的韻味;“涉外”一詞直截了當使用了復合形容詞“foreign-related”,這種翻譯處理使三個詞語雖然同是充當形容詞的語法作用,卻體現了英文簡潔、形式靈活、講求結構整齊的語言特點。

其次,拜晉慧(2023)提及法律英語翻譯的技巧:“譯者應該注意目標語言中語法結構的習慣用法,以確保翻譯的通順和自然?!痹趯Α敖y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部分的處理上,翻譯更多地體現了英語“頭輕腳重”的表達習慣,“advance the rule of law”動賓結構強調了本部分的核心是“推進法治”,介詞“in”的使用讓長句的表達結構清晰、語句通順合理?!敖y籌”作為中國法治的特色,則被放在了句末,作為副詞結構起到總結整個語義并強調了工作方式的作用,既遵循了英語的語法表達結構,又體現了中國法治工作的特色。

例3.? 原文:

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

譯文:

Law-based governance, law-based exercise of state power, and law-based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分析:

翻譯既要用譯入語再現原語信息又要完全保持原作的風味,在內容、形式等諸多方面忠實于原作的同時做到譯文自然流暢不可生硬牽強(李春林,2000)。原句中的三個“依法”都翻譯為“law-based”,做到了和中文版中漢語表達結構工整的相似化,使政策文本莊嚴工整的特點保留,也包含了“base”的隱含意,表意簡練而準確。在中文中“執政”和“行政”僅一字之差,卻有不同的內涵:“執政”的“執”更偏向于權力的使用,“執”在漢語中有“執掌”之意,含義偏靜態;“行政”的“行”更偏向于行政管理,是具體事實與行動的方面,“行”在漢語中本意是“行走,向前運動”,含義偏動態。因此在英譯中對兩者做出了不同的解釋:“執政”譯為“exercise of state power”,指“運行國家權力”;“行政”譯為“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指“政府的行政、管理”,尊重與符合了漢語語境。與“漢繁英簡”的常態不同,在本例中是“漢簡英繁”,出現此現象的原因是把漢語中隱藏性的語言習慣用英語更加詳細地表達出來,明確區分了我國法治政策中“執政”和“行政”的側重點,從而防止了只有簡單的字面翻譯而導致的理解混淆。說明要翻譯好中國特色法治術語,必須做到首先深刻理解政策文字,深挖其內涵,再由表及里地實現對文字邏輯性意義的表達。

例4.? ? 原文:

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

譯文:

We will also improve the systems and mechanisms for coordinated law enforcement at the community level.

分析:

此處“基層”與“體制機制”的翻譯值得關注。根據美國語言學家尤金·A·奈達(Eugene Nida)于1969年提出的功能對等理論,“功能對等”就是說翻譯時不求文字表面的死板對應,而要在兩種語言間達成功能上對等。翻譯是用最恰當、自然和對等的語言從語義到文體再現源語的信息(郭建中,2000)。奈達有關翻譯的定義指明翻譯傳達的信息既有表層詞匯信息也有深層的文化信息。中英兩種語言代表著兩種完全不同的文化,此處的英譯再現了源語文化,使其既符合原文語義又體現原文文化特色。在漢語中“基層”除了其一般釋義為建筑或地質構造層外,也屬于我國的政府名詞。按照黨章中的規定,黨的基層組織是指在工廠、商店、學校、機關、街道、合作社、農場、鄉、鎮、村、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設立的黨的各委員會。此處把“基層”翻譯為“community level”即“社區層次”,把“基層”在本句中的“社區”的真正含義翻譯了出來,而不是取漢語中“基層”的英文直譯“basic level”,避免了由于中外語言文化差異而對目的語讀者造成困惑。

在中文中的兩個近似詞“體制”“機制”則分別翻譯為“system”“mechanisms”?!皊ystem”指有組織有體系、內部相互關聯的系統或制度,強調的是整體,描述抽象化的事物;“mechanisms”雖然也有“系統”之意,但側重于內部機理、結構,強調的是細節,偏向于具體化、物質化的描述。原句漢語中的“體制機制”一詞含有制度中整體與細節的結合之意,而“system”“mechanisms”兩個單詞的使用則使“體制機制”的漢語含義在英譯中也有所體現,展現了二十大報告作為政治文本語言細致嚴謹的特點。

四、研究結論

(一)翻譯中國特色法治術語需把握其內涵

翻譯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的核心在于把握法治術語的內涵,內涵模糊不清容易導致意義過度分散,話語表達不在同一個層面,難以形成共識(胡波,2021)。通過研究,我們發現不論是國外媒體的翻譯還是ChatGPT的翻譯,造成不同翻譯版本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他們對于中國法治術語的內涵解讀是不一致的。中英雙語的語言結構、表達方式、邏輯重點不同,意味著實現這兩種語言的轉換之前首先要精確把握原語言(source text)的內涵。準確把握其內涵即理解漢語術語蘊含的文化特點與法治建設的政策,只有這樣譯者才能發揮主體性解讀并建構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體系(屈揚銘,2022),增強國際傳播效能。

(二)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的翻譯原則

二十大報告中的法治術語有其繼承性、時代性與創新性,這決定了中國特色特色法治術語的翻譯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1)基于中國特色法治實踐來翻譯。全面依法治國是依據中國特色的文化、政治、經濟與社會背景下開展的,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的翻譯必須以中國特色法律文化、全面依法治國的新政策與法治實踐的新要求為基礎,體現中國的法治理念。

(2)靈活采取翻譯策略與翻譯方法。翻譯的最終目標是在雙語轉換中實現交流便利、信息傳達無誤,因此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的翻譯沒有定于一尊的翻譯模式。靈活采取的翻譯策略與方法既能最大程度保留中國的法律文化與法治特色,又能提高譯文的可讀性與流暢性。

(3)統一翻譯版本。中國特色法治術語漢英譯名缺乏統一,隨意變動,嚴重影響中國法治理念信息的對外傳播質量(劉法公,2019)。因此我們要以國家最高權威部門或媒體率先發布的翻譯版本為統一版本,建立法治術語的統一英譯譯名。

(三)采取翻譯策略需基于跨文化背景

為使翻譯達到信達雅的境界,需關注跨文化背景下的精準表意。國家悠久的歷史沉淀形成了一個國家獨特的文化傳統(楊茜,2015),充分了解民族文化特征有利于在翻譯中選擇合適的翻譯方法,最大限度地還原語意。

我國在幅員遼闊的土地上衍生出意合語言,日耳曼民族在海洋的環抱中衍生出形合語言。在本研究對比二十大報告里的國內外翻譯的詞組表達中(見表2),鮮明地體現了這一特點。英民族重視邏輯思維,而漢民族注重辯證思維(王忠杰,2008)。以英語為母語的譯者,如果缺乏對漢語詞語言下之意的體會與理解,就會造成原文與譯文之間內涵與外延的不對等。如對公正司法的理解,在中文表達中,“公正”除了字面意義上的公平正直,還蘊含著認真、毫不放松地遵守法律制度的意味。但是外媒英譯中忽略了后者,是對公正司法的不完整解讀。

譯作進入譯語文化后,譯作和讀者原有的期待視野之間存在著一定的“文化距離”(沈瑜,2015)。二十大報告是我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觀點、新論斷、新思想的集中體現,是對外宣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講好中國故事的最佳藍本。因此二十大報告的翻譯工作是重中之重,如何跨越“文化距離”,幫助外國讀者獲得與中國讀者對等的認知體驗值得我們深度思考。一般來說,需要熟悉中外文化環境,清楚地了解其中差異,靈活運用直譯、意譯、增譯和交際翻譯等方法減少閱讀障礙,使信息接受者準確理解其中內涵,向國際社會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蓬勃生命力與獨特魅力。

(四)培養法治人才,需以大學生為主體組織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的學習與研究

二十大以來,中國法治國際化發展的需要促使新時代青年加入到中國法治研究的隊伍來。但受歷史因素的影響,我國法律翻譯人才積累不足(李晉、董曉波,2019),不僅如此,在具備“法學+外語”的復合人才培養上,高校還存在培養定位模糊、教學手段缺乏多樣性、缺少復合型教師隊伍等問題(岳靖峰,2021)。

通過分析本次問卷的調查結果,我們發現各高校語言+法學的復合培養道路逐漸成熟,但能熟練掌握法學與外語專業知識的高端人才也還是少數,其原因主要是國內法律翻譯人才培養往往強調理論和技巧,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重視不夠(李晉、董曉波,2019),同時各高校還多以課堂上傳統的“你講我記”模式進行,學生的學習與研究的創新性不足(岳靖峰,2021)。

為進一步促進大學生參與到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的領域,學校、老師、學生都要共同發力。

高校必須把握好法治社會建設新趨勢,明確高等教育的培養導向。同時,完善學科培養,整合加強學科資源,為學生提供多語種、多維度的操練環境。

教師要利用新手段,從傳統的課堂理論教學慢慢過渡到以實踐教學為主配合理論講解這樣的方法上來(張婷婷,2018),例如開展慕課堂、智慧問答、靈活考察等新興教學方法,甚至帶領學生進行翻譯實踐訓練。

法治術語的中國特色翻譯離不開對于中國法治建設的深刻理解與敏銳嗅覺,大學生應該積極參與法治術語翻譯的活動,體驗法治術語翻譯討論、統一、確定的全過程,甚至參與到涉外法治實踐全過程,在司法實踐中感受中外法律文化的差異。

(五)人工智能ChatGPT可以輔助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

雖然ChatGPT暫時還難以代替與超越當前的人工翻譯版本,但語言技術對語言生態的影響巨大而深遠(李宇明,2020),以ChatGPT為代表的一系列人工智能語言技術的發展,不僅可以為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提供更多的初始語料,而且能在與人工翻譯結合的基礎上形成一套適用于中國法治環境的術語體系。我們要善于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建設高質量的語言資源,借助海量數據的支持建設一套具有中國特色的法治術語翻譯體系,牢牢把握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主動權、話語權、主導權。除此之外,運用人工智能技術需要特別注意到由于語言文化不同,其對自然語言的處理(包括翻譯、理解、解讀、修正、重構等)必然與別國產生差異、矛盾甚至沖突(Sures,2023)。因此,我們需要加強譯后編輯,以更高質量的 ChatGPT 譯文作為初始處理文本(王子文,2023),這樣可以在最大化發揮出人工智能的優勢,提高譯文質量和翻譯效率,真正推進多語言數字人文的發展

同時,ChatGPT 正改變著高等教育傳授知識、進行專業研究的內容和方式(蔣萬勝、田姿,2023)。在海量數據支持下,大學生可以利用ChatGPT把握到學科研究動態,增強學術研究的創新能力,深入對中英語言遵守的一系列詞匯組合、句法建構、修辭手法等原則進行特征分析,從而提高法治術語英譯的準確性、合理性與規范性。

五、結語

本文以二十大報告中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相關英譯為主要研究對象,歸納總結該報告中的重點法治術語英譯情況,得到了中國特色法治術語翻譯的內涵和本質特征;對比中外官方媒體英譯版本,找到重點法治詞匯的英譯差異并分析原因;借助大語言模型軟件ChatGPT英譯報告中的相關內容,進一步探索人工智能技術在翻譯領域的運用;同時從調查問卷中探尋新時代法律人才的培養道路??缥幕尘跋孪嚓P法治術語英譯的精準表意,離不開選擇合理的翻譯策略與對中外法律文化的深刻理解。本研究為其他場景下的外宣文本提供有價值的翻譯參考,幫助外語學習者掌握中外權威翻譯專家團隊的集體智慧,提高外語學習者的外語應用能力和跨文化溝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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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Translation of Rule-of-law Term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ake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of Rule-of-law Terms on the Comprehensive Advancement of Law-based Governance Chapter in the 20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Report as an Example

Yang Sixie Feng Yaxi Tian Chutong Wang Xin Yang Siyu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Wuhan

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of rule-of-law terms on the Comprehensive Advancement of Law-based Governance chapter in the 20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report. Based on the theory of functional equivalence it adopts a combination of quantitative and qualitative methods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literal translation, free translation, and adaptive translation. This paper summarizes and compares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of rule-of-law term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 the report. Meanwhile, with the comprehensive advancement of law-based governance as the starting point, it also explores the challenges faced by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of rule-of law terms and the path of talent cultivation. The research finds that to improve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quality of socialist rule of law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t is necessary to have a clear understanding about the connotation of rule-of-law term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 More essentially, we need to adopt appropriate translation strategies, make reasonable us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the field of English translation, and pay attention to the cultivation of university students.

Key words: Rue-of-law term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Rule of law; English translation strateg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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