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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合作社推動農戶化肥減量使用的效果研究

2023-09-27 03:07周靜
關鍵詞:農民合作社

摘 要: 綠色是農業的底色,生態是農業的底蘊。合作社作為農民重要的組織化形式,引導其助推農戶發展綠色生產是中國農業綠色發展的重要方向?;谥袊l村振興調查(CRRS)的數據,采用內生處理效應模型(ETEM)計量分析,發現加入合作社顯著降低了小麥、玉米和稻谷三種糧食作物的畝均化肥使用量,尤其對經營規模30畝以下的小農戶的化肥減量效果較大。無論是從事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和銷售的合作社,還是其他類型的合作社,都具有顯著的化肥減量使用效應。由此,應持續支持多種類型農民合作社的發展,支持更多小農戶加入合作社,進一步發揮合作社對農業綠色生產的支持和促進作用,引導農戶采納現代化的綠色生產技術。

關鍵詞: 農民合作社;化肥減量;農業綠色生產

中圖分類號:F306.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9-9107(2023)05-0116-13

收稿日期:2023-02-28 ?DOI:10.13968/j.cnki.1009-9107.2023.05.12

基金項目: ?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項目(2021M703571);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經濟社會調查項目(GQDC2020017)

作者簡介: ?周靜,女,湖南省社會科學院/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為農業經濟理論與政策、區域經濟學。

長期以來,我國化肥不合理使用問題十分突出。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的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耕地面積占全球耕地總面積的8.64%,但農用化肥折純量卻占全球總使用量的25.22%?;实某渴褂?,不僅危害了農產品質量安全,還造成了嚴重的面源污染問題,農業綠色生產面臨巨大挑戰[1-2]。為了降低農用化肥使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推進農業綠色發展,近年來我國將農業清潔生產和化肥減量使用作為農村轉型發展的重點。通過一系列政策支持,2020年我國農用化肥使用折純量為5 250.65萬噸,與2015年相比下降12.82%;水稻、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化肥利用率達40.2%,比2015年提高5個百分點。隨著我國農業綠色發展的推進、外部環境的復雜多變及食物消費結構的演變,農業綠色生產也面臨著新的挑戰,如何進一步減少化肥使用量依然是農業綠色發展的關鍵。

合作社作為農民生產重要的組織形式,在組織小農戶推動農業生產規?;蛯I化道路中起到重要作用。中國2億多兼業的小農戶基于經驗習慣進行農業生產是造成我國化肥等農業化學品過量使用的根本原因[3-4],在中國農業現代化道路探索中,如何改造小農,使之走向農業現代化是新中國成立后長期探索的重大問題。2021年,農業農村部等六部門聯合發布的《“十四五”全國農業綠色發展規劃》提出,支持基層農技推廣人員進入合作社,提供全程化、精準化和個性化綠色生產技術服務,并引導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綠色農業、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率先運用綠色生產技術,開展標準化生產。由此,探究合作社如何影響成員的化肥使用和其他綠色生產行為,對于進一步推動農業的綠色生產和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重要意義。

一、文獻回顧與理論分析

(一)文獻回顧

1.合作社的組織特性及價值。兼具營利性和公益性,讓合作社成為基于傳統的營利性企業和慈善組織之間的一種組織類型。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更是直接將農民合作社界定為社會企業。農民合作社的上述組織特性,讓其具有比較獨特的價值和作用。從經濟功能方面看,合作社同樣要追求效率、提高競爭力和經營效益,保證成員獲得收益。從社會功能方面看,合作社強調民主、關心社區、支持弱勢群體更好地發展,天然具有的益貧扶弱的特性和正外部性,在促進社會良性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

2.農民合作社的多維功能。合作社的組織優勢決定了合作社在現代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多方面的功能。人們成立或加入合作社的主要動機是改善其經濟狀況。從現有文獻來看,合作社有助于提高農業生產效率、促進農民增收、提高綠色技術采納水平。合作社作為一種兼具經濟功能和社會功能的組織,它將具有共同利益和特征的農民聯合起來,在農村社會轉型和農業農民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5]。合作社就像催化劑一樣,不僅促進經濟增長,而且推動社會進步。一些學者從學科交叉的角度,發現農民合作社在構建和諧社會、促進農村民主建設、提高農民福祉方面有顯著的正向作用,加入合作社可以提高農民生活幸福水平[6],特別是對于大量的貧困人口,加入合作社還可以緩解其遭受的社會排斥和邊緣化問題[7-8]。

3.合作社的化肥減量作用。無論是種植糧食作物還是水果、蔬菜等經濟作物,加入合作社均能夠通過有機肥替代顯著降低化肥的使用量,蔡榮等通過對全國家庭農場監測數據的計量分析發現,與不加入合作社相比,加入合作社能夠使家庭農場化肥和農藥減量使用概率分別提高43.3%和43.7%,原因在于合作社提供生產技術培訓,傳遞科學的農用化學品使用信息,并能提升成員的生產管理水平[9-10]。除此以外,加入合作社等服務組織有利于合理優化生產要素配置,減少農戶在農業生產活動中的盲目性,促進農戶按照標準或低于標準施肥[11]。

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現有關于合作社對化肥減量使用以及農業綠色生產行為影響的研究,普遍是基于中國大國小農的背景,著重關注小農戶或者水果、蔬菜種植戶,對農地規模較大、以糧食種植為主的專業化農戶關注較少,也較少從合作社為成員提供服務的組織特性出發,分析加入不同類型合作社能否影響成員農戶減量使用化肥等農業綠色生產行為。由此,本文探究加入合作社能否以及如何影響農戶的化肥減量使用,著重考察加入合作社能否以及如何減少小農戶以及規模較大的、專業化程度較高的農戶的化肥使用,促進農業綠色生產。

(二)理論分析

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規定,合作社是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為成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使用,農產品的生產、銷售、加工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的互助性經濟組織。與其他國家的農業合作社一般覆蓋流通、服務和生產三個領域不同[12-14],中國的合作社主要在服務(農業生產服務和農產品銷售服務)方面發揮作用。作為生產服務組織,合作社實施綠色生產的動力源于農戶需求、外部綠色規制與合作社自身發展利益的耦合[15]。合作社不僅為成員提供模仿機會、規范生產行為,還推動了農業生產的專業化[16];作為市場中介組織,合作社促進了單個農戶的“小生產”與社會化的“大市場”的對接[17-18],在市場需求的作用下,合作社有約束農戶施肥行為的壓力[19](作用機理見圖1)。綜上所述,加入合作社會在生產和銷售兩個方面促進農戶減少化肥使用。

從農業生產方面來看,合作社會通過成員間的模仿效應、提供生產性服務的規范效應以及提供生產技術指導與促進節肥技術采納的專業效應,促進化肥的減量使用與農業綠色生產。

第一,模仿效應。社會學習理論指出,人們傾向于在特定情況下觀察和模仿他人的行為[20]。從同伴那里收集信息或觀察相鄰農戶的做法,是農民獲取信息和農業新技術的主要途徑[21-23]。通過加入合作社,農戶之間可以形成群體社區,并建立具有信任弱連接特性的正式網絡關系,推動新技能與生產知識的交流與傳播,促進農戶的行為模仿[24-26]。觀察和模仿合作社中的同伴與技術專家的正確行為,能夠讓農戶科學種田,降低農戶過量使用化肥的可能性。合作社加強了農戶間的信息交流,通過加入合作社,可以提高稻農對綠色生產技術的認知,進而促進稻農實施綠色生產行為[27]。

第二,規范效應。一方面,合作社可以向成員農戶提供覆蓋范圍廣、種類多樣的農業生產服務。以農機合作社為例,主要向合作社成員提供耕種、施肥、病蟲害防治和收獲等服務。農戶為減少勞動投入可能會過量使用化肥。而由合作社提供施肥服務可以實現施肥標準化,在播種時減少底肥施用量,并適時、適量追施化肥,可以避免農戶因希望減少施肥環節農業勞動投入而采取“少次多量”甚至“一炮轟”等不規范、不合理施肥行為,降低化肥使用強度[28];同時合作社還可以提供深施、側深施肥等服務,避免農戶采取表施、撒施等低效施肥方式,通過提高化肥的利用效率減少化肥使用量[29]。加入合作社可以促進農業各生產環節的規范化生產與管理,推動家庭農場實施標準化生產[30]。另一方面,合作社的功能發揮降低了政府部門規范農業生產的難度,通過組織控制能更好滿足外部綠色規制的要求。2021年,農業農村部等六部門聯合發布的《“十四五”全國農業綠色發展規劃》進一步指出,要支持基層農技推廣人員進入合作社,提供全程化、精準化和個性化綠色生產技術服務。因此,合作社逐漸成為政府推動農業生產標準化、規范化的有力抓手。

第三,專業效應。除向農戶提供機械作業等生產性服務外,許多合作社還會根據農時與作物生長情況,向農戶提供專業的生產技術指導,避免農戶因缺乏生產知識導致的化肥過量使用[31]。而且,一些合作社對成員會根據技術優勢,向農戶推薦種植的作物種類,成員農戶也傾向于多種植合作社主要經營的作物種類,以獲得更多專業技術支持。減少農作物種類,重點種植優勢作物。通過農業的產業化聚集、作物種植的專業連片,可以實現外部規模經濟[32],擴大合作社在技術供給上的優勢,降低農戶使用測土配方施肥、有機肥、秸稈還田等節肥技術的邊際成本[33],提高農戶使用配方施肥、節肥技術的可能性[34-35]。例如,張露等基于綠能公司的案例分析,發現綠能公司要求與其簽訂合約農戶的雙季稻與再生稻種植面積不得低于總承租面積的48%,以擴大作物的連片規模、更好地開展生產服務,同時通過成立機械服務、水稻種植、統防統治等六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向農戶提供專業化的生產服務,統一對土壤進行檢測,根據土壤情況設置肥料營養元素與配比,減少了農戶盲目施肥導致的浪費[36]。

從農產品銷售方面來看,我國政府非常重視合作社在改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作用。作為提供農產品統一銷售服務的經濟組織,為響應市場需求,提供優質農產品,合作社有監督農戶化肥減量使用的內在動力。在政府的支持下,很多合作社與超市、農業企業等簽訂了農產品銷售合同,直接向他們提供符合品質要求的農產品。因此,許多合作社會制定農產品質量標準,并要求成員提供符合質量要求的農產品[37]。許多合作社還會監督成員農戶的生產過程并檢測成員交售的農產品品質,督促農戶減少化肥使用量以保證農產品符合品質要求[38]。此外,在“優質優價”激勵下,一些生產優質農產品的合作社,還創建了自己的農產品品牌,實現了外部利潤的內部化[39]。成員農戶減少化肥使用,向合作社提供高質量的農產品,能為其帶來更高的收益[40]。因此,成員農戶愿意減少化肥使用量,以生產符合合作社質量標準的農產品。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說。

H 1:在化肥過量使用比較普遍的情況下,農戶加入合作社能夠減少化肥使用量。

H 2:與其他類型的合作社相比,農產品生產銷售類合作社的化肥減量效應更加明顯。

二、數據、變量與模型

(一)變量選取

1.被解釋變量。本文的被解釋變量是化肥使用強度,使用玉米、小麥和稻谷三種主要糧食作物(以下簡稱“三種糧食作物”)的畝均化肥使用量表示。為了更細致地考察對不同種植結構農戶的影響,除了考察三種糧食作物的化肥使用強度外,本文還對只種植玉米的(東北、西北地區)農戶、同時種植玉米和小麥(河南、山東、安徽等地)的農戶的化肥使用強度分別進行考察。為了消除異方差性且考慮到部分農戶種植糧食作物可能不使用化肥,計量分析時我們對被解釋變量加0.1后取自然對數。

2.解釋變量。本文關注的是加入合作社對農戶化肥使用強度的影響,因此解釋變量為農戶是否加入合作社。同時,為了考察不同類型合作社對三種糧食作物化肥使用強度的差別化影響,我們還參照劉宇熒等的思路[41],將農戶的合作社參與情況進一步分為三類:一是加入農業服務類合作社(賦值為2),包括在各生產環節提供服務的農業生產合作社與農產品加工、銷售合作社,這類合作社會直接影響成員農戶的化肥 使用情況;二是加入其他服務類合作社(賦值為1),包括土地股份合作社、勞務合作社、鄉村旅游合作社、手工業合作社等,這類合作社主要對成員農戶的化肥使用起到間接影響;三是農戶未加入合作社(賦值為0)。本文將加入合作社類型設置為有序變量,用以考察加入不同類型合作社對農戶化肥使用強度的差別化影響。

3.控制變量。本文將戶層面(小農戶與規模戶)的控制變量分為個人特征、家庭特征和經營情況三類。其中,個人特征包括戶主的年齡、受教育年限;家庭特征主要是家庭農業時間占比、農地經營規模及其平方項(引入控制農地經營規模的平方項是由于一些研究發現農地經營規模與化肥使用強度之間可能具有非線性關系[42]);經營情況包括平均地塊面積、可灌溉面積占比、種植結構、機械化率、是否受災等5個變量??紤]到糧食主產區與非糧食主產區省份的化肥使用存在區別[43],本文將農戶所在省份是否是糧食主產區也作為控制變量。此外,不少研究指出上述農戶的個人特征、家庭特征與農業經營情況等因素不僅會影響農戶的綠色生產行為,還會影響農戶是否加入合作社[44]。上述各變量的定義及其說明見表1。

本文沒有控制地區變量,有三個原因。一是本文將對作物種植結構進行分析,尤其是只種植玉米的農戶主要分布在西北和東北,一定程度上也是地區因素。二是控制變量中包括是否糧食主產區,而糧食主產區也在一定程度上包括了地區因素。三是由于加入合作社的農戶比例較少,分地區或省份會導致對不同類型農戶、不同作物分別回歸時部分模型無法估計。

(二)數據及其描述性統計

本文分析的數據來源于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經濟社會調查項目《鄉村振興綜合調查及中國農村調查數據庫建設》。項目組于2020年前后赴廣東省、浙江省、山東省、安徽省、河南省、黑龍江省、貴州省、四川省、陜西省和寧夏回族自治區等10個調研點開展了大規模農戶和村莊調研,形成了“中國鄉村振興綜合調查”(China rural revitalization survey, CRRS)數據庫。由于一些農戶已經將農地流轉出去不再種地,以及部分種地的農戶沒有種植三種糧食作物,所以本文最終使用的數據少于調查獲得的農戶數據。在選定變量后,剔除一些有數據缺失的個體。同時為了消除異常值對計量結果的影響,我們還在95%的水平上對數據進行了雙側截尾,最終得到1 517戶農戶的有效數據。

從中國鄉村振興調查數據庫(CRRS)調查的數據來看,1 517戶種植玉米、小麥和稻谷三種糧食作物的農戶,三種糧食作物的化肥使用強度為60.83千克/畝(1畝≈666.67平方米)。在1 517戶農戶中,有175戶(占比11.54%)加入了農民合作社,其中95戶加入了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類合作社。受訪農戶戶主的平均年齡在55.64歲,受教育年限為7.84年??梢?,戶主的受教育年限較高,但平均年齡偏大。農戶經營的農地規模平均在26畝左右,平均地塊面積為4.60畝,農業經營的規?;潭容^好,耕地的細碎化問題不算嚴重。而且,農戶種植三種糧食耕地的可灌溉面積占比較高,達到了59.40%,高出全國平均水平近10個百分點 ?2021年發布的《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數據顯示,可灌溉耕地(水田與水澆地)占耕地面積的比例為49.67%。 ?。由于特意選擇三種糧食作物的種植戶,樣本農戶的糧食種植面積占比較大,為75.90%。農戶種植三種糧食作物在耕地、播種、管理(打藥和施肥)、收獲四個環節的機械化率為55.70%。不少農戶仍有人工完成打藥、施肥,造成這一比例較低。2019年,有多達39.20%的農戶糧食作物受災,受災比例較高,除草地貪夜蛾、極端天氣氣候災害增多確實讓糧食作物受災更普遍外,調查的農戶的經營規模較大(因而受災的可能性更大)以及沒有對何謂受災做出嚴格的限定,導致農戶對受災的認定比較寬泛,使受災比例偏高。此外,有61.20%的樣本農戶分布在糧食主產區。

(三)計量模型

本文關注的是,加入合作社是否促進了農戶的化肥使用量減少從而支持了農業生產“增綠”。被解釋變量化肥使用強度為連續變量,如果解釋變量“是否加入合作社”是外生的,可以使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進行估計。然而,農戶選擇是否加入合作社的決策不是隨機的,而是衡量預期收益 ?這里的收益不僅指經濟收益,還包括社會收益以及其他能夠給農民帶來滿足的收益,都會影響其合作社參與行為。 ?后所做出選擇,可能存在“自選擇”問題,直接進行OLS估計不能得到無偏估計量。多數學者通常使用傾向得分匹配(PSM)解決此類問題,但PSM只能控制可觀測因素的影響,如果存在不可觀測因素選擇,使用PSM仍然會帶來“隱形偏差”。因此,本文使用Cong等提出的內生處理效應模型(endogenous treatment effect model,ETEM)估計加入合作社對農戶化肥使用強度的影響[45]。ETEM有三個方面的優點:一是通過使用工具變量,可以同時考慮可觀測因素和不可觀測因素對參加合作社決策和化肥使用強度的影響,盡可能減少加入合作社的“自選擇”導致的內生性問題;二是可以直接估計出加入合作社對化肥使用強度影響的邊際效應;三是通過建立“反事實”估計,可以進一步測算出加入合作社影響的農戶化肥使用強度變化情況,從而更直接地展現出加入合作社與農戶化肥使用行為的關系。具體來看,使用ETEM進行估計包括以下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選擇方程,考察農戶加入合作社的影響因素。農戶是否加入合作社是一個復雜的決策過程,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根據前文“尋求滿足的人”分析,對于典型農戶 i, 假定加入合作社的潛在收益是C* 1,i,不加入合作社的預期收益是C* 0,i,追求收益(包括經濟收益與社會收益)最大化的理性農戶會比較加入與不加入合作社所帶來的潛在凈收益,只有當加入合作社的潛在收益大于不加入合作社的預期收益時,農戶才會選擇加入合作社。也就是說,當且僅當C* 1,i-C* 0,i=C* i>0時,農戶才愿意加入合作社?,F實中農戶加入合作社的預期滿足感是不可觀測的,因此與前面一樣,仍借助如下潛變量模型來考察農戶的參加合作社行為:

C* i=γZ i+μ i ?(1)

C i= 1,如果C* i>00,如果C* 1≤0 ??(2)

式(1)中:C* i為不可觀測的加入合作社的潛在凈收益;Z i表示影響農戶決策的因素,包括農戶個人特征、家庭特征與農業經營情況等;γ是待估計系數,μ i是隨機擾動項。式(2)為可以觀測到的農戶是否加入合作社的二元選擇行為:當加入合作社的潛在凈收益C* i>0時,典型農戶i選擇加入合作社,此時C i=1;反之,當加入合作社的潛在凈收益C* i≤0時,典型農戶i基于理性決策不會加入合作社,此時C i=0。

第二階段是結果方程,反映農戶加入合作社決策與其他因素對化肥使用強度的影響,模型設定如下:

F i=αC i+βX i+ξ i ?(3)

式中:F i是第i個農戶的畝均化肥使用強度,為了消減異方差,計量時對該變量取自然對數;C i是第i個農戶戶主或農業生產負責人報告的是否加入合作社,為模型的解釋變量;X i表示影響第i個農戶化肥使用強度的其他變量,包括戶主或農業生產負責人的個人特征、農戶家庭特征和生產經營特征等;α、β是待估計系數,ξ i 是隨機誤差項。

內生處理效應模型的估計結果直接反映了合作社加入情況對農戶化肥使用強度影響的邊際效應,即合作社參加情況的變量取值從0或1變化時,農戶化肥使用強度的變化情況。要進一步分析加入合作社對農戶化肥使用強度的整體影響,可以利用內生處理效應模型的估計系數,計算出合作社對農戶化肥使用強度影響的干預組平均處理效應(ATT):

ATT=E(F 1,i|C i=1)-E(F 0,i|C i=1)=E(F 1,i-F 0,i|C i=1) ?(4)

(4)式中,E(F 1,i|C i=1)表示農戶加入合作社時的化肥使用強度均值,E(F 0,i|C i=1) 表示農戶未加入合作社時的化肥使用強度均值。式(4)計算所得的受處理組的平均處理效應控制了可能由可觀測因素和不可觀測因素等引起的估計偏誤問題。借助ATT,可以從整體上考察加入合作社對農戶單位耕地化肥使用強度的影響。

由于除了是否加入合作社外,農戶加入的合作社類型也是解釋變量,所以本文同時將農戶的合作社參與情況(包括是否加入與加入的合作社類型)作為內生變量具有合理性。如果把是否加入合作社、加入合作社的類型視作內生變量(而不是處理變量),則可以選擇內生線性回歸模型或者兩階段最小二乘法(2SLS)進行估計。

無論是內生處理效應模型,還是內生線性回歸模型和2SLS法,都需要至少一個工具變量來確保模型可識別。本文采用農戶所在鄉鎮除自身之外的其他農戶加入合作社的比例,作為該農戶是否加入合作社及其類型的工具變量。

三、結果分析

數據檢驗發現,除農地經營規模與其平方項及平均地塊面積、戶主的受教育年限和是否為糧食主產區的相關系數(分別為0.82、0.45和0.37)較高外,其他變量間的相關系數都在0.30以下,表明總體來看,變量之間的相關性不強。而且,多重共線性檢驗發現,解釋變量與控制變量的條件數(condition number)為26.37,低于條件數30這一理想上限,可以認為變量不存在多重共線性。因此,上述變量和數據可以用于計量分析。

表2中的估計結果表明,是否加入合作社方程和化肥使用強度方程的殘差相關系數為0.71,且在1%的統計性水平上顯著,表明是否加入合作社方程和化肥使用強度方程相互獨立的原假設被拒絕,即存在不可觀測的因素同時影響農戶的化肥使用強度及其是否加入合作社的決策。因此,采取可處理內生性的ETEM模型對數據進行回歸分析很有必要且非常合適。同時,為了更好地展現加入合作社對化肥使用強度的影響,表2還報告了基于2SLS方法估計的結果。

(一)加入合作社對化肥使用強度的影響

表2第2列基于2SLS法對式(3)的估計結果表明,與未加入合作社相比,加入合作社能夠降低農戶的化肥使用強度。從數值上看,加入合作社讓農戶在種植三種糧食時化肥使用強度降低了53.30%,且通過了10%的統計性水平檢驗。上述結果初步表明是否加入合作社,對農戶種植三種糧食的化肥使用強度有所影響。表2的第3列報告了ETEM模型對農戶是否加入合作社影響因素的估計結果。結果表明,農戶是否加 ?入合作社受到工具變量(除該農戶外所在鄉鎮其他農戶加入合作社的比例)的正向影響 ?將化肥使用強度對IV回歸發現,IV的估計系數在10%的統計性水平上不顯著。這也是所選工具變量有效的一個佐證。但遺憾的是,由于只有一個工具變量,沒辦法進行更為嚴格的檢驗證明IV的有效性。 ?,且通過了1%的統計性水平檢驗。 同時農戶的農地經營規模會對其是否加入合作社有顯著影響,而且二者比較接近“倒U型”的關系,即隨著農地經營規模的擴大,農戶加入合作社的可能性增加,但是當農地經營規模大到一定程度后,農戶加入合作社的可能性反而會降低。表2第4列和第5列報告了是否加入合作社對農戶化肥使用強度的影響,即對式(3)的估計 ?關于化肥使用強度的加入合作社和未加入合作社的結果,計量模型是作為與是否加入合作社的交互項同時報告的。為了方便展示,我們依據是否加入合作社將其分為兩列。 ?。比較第3列和第4列可以發現,對于未加入合作社和加入合作社的兩類農戶,除是否加入合作社的回歸系數有顯著差別外,個人特征、家庭特征和農業經營特征等變量的回歸系數也存在明顯不同。這表明是否加入合作社對農戶的生產經營行為及其化肥使用強度都有較大的影響。不過,上述結果不容易解釋,要得到加入合作社影響農戶三種糧食種植時化肥使用強度的更直觀的結果,需要進一步估計出ATT。

表3中基于ETEM模型的ATT的估計結果表明,與未加入合作社相比,加入合作社明顯降低了農戶在種植玉米、小麥和稻谷三種糧食作物時的化肥使用強度,且在1%的統計性水平上顯著。由于化肥使用強度已經取自然對數,是否加入合作社的估計系數為-0.670,意味著與未加入合作社的農戶相比,加入合作社的農戶在種植三種糧食時化肥使用強度降低67%。單純從數值上看,合作社的化肥減量效果似乎太大,令人不敢相信。不過,兩個效應的存在讓這一結果可能是比較合理的。一是減量效應。當前農戶普遍存在化肥過量使用和不合理使用行為,加入合作社有助于讓農戶認識到過量施肥的經濟損失和環境危害,同時還有助于讓農戶進行測土配方施肥,從而減少因不合理、不匹配造成的化肥過量使用問題。二是替代效應。加入合作社可能會讓農戶采用有機肥替代化肥,從而大幅減少化肥的用量。蔡榮等對全國2 000多個家庭農場的研究發現,加入合作社讓家庭農場采用綠色生產方式的可能性提高了接近50%[10]。遺憾的是,受制于數據,此處未能對加入合作社為什么可以顯著降低化肥使用強度給出更嚴謹的計量分析。

(二)加入合作社對化肥使用強度影響的異質性分析

上述計量結果只是從整體上考察了加入合作社對所有農戶的平均影響,沒有考察加入合作社對不同經營規模、不同作物結構農戶化肥使用強度的差別化作用。隨著農地流轉的日益普遍和國家對規模農業經營主體支持力度的持續加大,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小農戶成長為規模農業經營主體(簡稱“規模戶”)。與以外出務工為主、兼業務農的小農戶不同,規模戶以農為業、務農致富,其合作社參與決策和化肥使用情況也可能具有自己的特點。而且,因不同糧食作物的種植方式存在很大差別,加入合作社對種植作物結構不同的農戶化肥使用強度也可能有明顯不同。所以,接下來依據世界銀行劃分小農戶和規模戶的標準,先將樣本農戶分為農地經營規模小于30畝(2公頃)的小農戶和30畝及以上的規模戶兩類,再將農戶分為只種植玉米(不種小麥和稻谷)的農戶、玉米和小麥輪作的農戶兩類 ?由于調查樣本中,玉米和稻谷輪作、小麥和稻谷輪作以及只種稻谷的農戶很少,加入合作社的更少,計量會存在多重共線性問題,所以此處沒能對其他種植結構進行分類估計。 ?(樣本分布情況如表4所示),然后分別用ETEM模型進行估計,以考察加入合作社對規模不同、種植方式不同農戶的化肥使用強度的差別化影響。

無論是對小農戶(1 279戶,其中加入合作社138戶),還是對規模戶(238戶,其中加入合作社37戶),表5所示的估計結果以及由其得到的表6的ATT估計結果表明,加入合作社能夠降低農戶種植三種糧食作物時的化肥使用強度。具體而言,與不加入合作社相比,對于小農戶,加入合作社能夠讓其種植三種糧食作物的化肥使用強度降低75.30%,對于規模戶,加入合作社能夠讓其種植三種糧食作物的化肥使用強度降低49.10%。對兩類農戶的估計結果都通過了1%的統計性水平檢驗。

對比表3和表6的ATT估計結果可知,與規模戶相比,加入合作社對小農戶降低化肥使用強度的作用較為突出。相對而言,規模戶加入合作社雖然也可以帶來化肥使用強度的降低,但是其降低的程度明顯低于小農戶。一個可能的原因是,為降低生產成本、增加經營收益,規模農業經營主體在農業生產中更關注化肥的用量,因而其化肥使用本來就已經較為合理,所以加入合作社帶來的化肥使用量減少的幅度較少。

另外,表5的估計結果以及由其得到的表6的ATT估計結果表明,無論是對只種植玉米的農戶,還是對玉米和小麥輪作的農戶,加入合作社都會對其化肥使用強度產生顯著的負向作用。具體而言,對于只種植玉米的610戶農戶(其中加入合作社的農戶為79戶),加入合作社能夠讓其化肥使用強度降低78.90%,而對于玉米和小麥輪作的505戶農戶(其中加入合作社的農戶為59戶),加入合作社能夠讓其化肥使用強度降低28.20%。上述結果都通過了10%的顯著性水平檢驗??梢?,對于主要分布在東北、西北地區的只種植玉米這一種糧食作物的農戶而言,加入合作社有更好的化肥減量效果。

(三)基于加入合作社類型不同的穩健性檢驗

現實中,農民合作社分為多種類型,既有側重農業生產服務、農產品銷售等農業服務的,也有側重生產要素配置、資產管理和農民生活等其他服務的。CRRS調查時,不僅詢問了農戶是否加入了合作社,還追問了其具體加入的合作社類型。顯然,由于不同類型的農民合作社對農業生產經營的影響機理和力度不一,所以加入不同類型的農民合作社,對三種糧食種植時化肥使用強度的作用大小也應有差異。因此,根據是否直接影響農戶的農業經營,此處將合作社分為農業服務類合作社與其他服務類合作社兩類。前者包括農業生產合作社、農產品加工合作社和農產品銷售合作社,這類合作社更容易直接影響成員農戶的化肥使用情況;后者則包括土地流轉合作社、勞務合作社、鄉村旅游合作社、手工業合作社,這類合作社對成員農戶化肥使用強度的影響,主要是間接的。

數據分析發現,在175戶加入合作社的農戶中,加入農業服務類合作社的有95戶,加入其他服務類合作社的有80戶。如此一來,解釋變量——農戶的合作社參與情況,可以成為表1所示的有序變量,因此可以采用內生拓展回歸ERM框架中的內生有序變量回歸模型進行分析。 檢驗發現,是否加入合作社方程,即式(1),和農戶種植三種糧食作物的化肥使用強度,即式(3)的殘差相關系數為0.645,且在1%的統計性水平上顯著,而且Wald卡方值也通過了1%的統計性水平檢驗。因此,內生有序變量回歸模型是適用的。

表7報告了三類合作社參與情況的估計結果。結果表明,與未加入合作社的農戶相比,加入其他服務類合作社的農戶,化肥使用強度降低52.90%,而加入農業服務類合作社的農戶,化肥使用強度降低66.90%,比前者高出了14個百分點,且通過了1%的統計性水平檢驗??梢?,目前而言,只要是加入合作社,無論是什么類型,都有助于降低農戶的化肥使用強度,不過加入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和銷售等農業服務類合作社,在農戶化肥減量使用方面的作用更強 ?我們還將是否加入合作社進行重新定義,只有加入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或銷售合作社的才認為是加入合作社,并采用ETEM模型進行估計后得到ATET,發現此時得到的ATET值明顯比表3得到的ATET更大。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驗證了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或銷售類合作社更有助于化肥減量使用的結論。 ?。

為了進一步考察加入不同類型合作社對不同農地經營規模、不同種植結構的農戶化肥使用強度的差別化影響,我們使用內生有序回歸模型進行了估計。表7所示的結果表明,對于農地經營規模不足30畝的小農戶,加入其他服務類合作社能夠讓其種植三種糧食作物時的化肥使用強度降低55.50%,而加入農業服務類合作社能夠讓化肥使用強度降低77.00%。上述結果都通過了1%統計性水平的檢驗。對于農地經營規模在30畝以上的規模戶,加入其他服務類合作社和加入農業服務類合作社對其化肥使用強度的估計系數都為正值,不過只有加入農業服務類合作社的系數在1%統計性水平上顯著,加入其他服務類合作社的系數不顯著。這一結果表明,加入農業生產、農產品加工或銷售類合作社,不僅不能降低反而會提高規模戶的化肥使用強度。上述與表5中的估計結果相反,意味著表5的結果是不穩健的。之所以如此,一個重要原因是規模戶的樣本較少,只有200多個,而其中加入合作社的只有37戶。

計量結果表明,對于只種植玉米的610戶農戶,與未加入合作社的農戶相比,加入其他服務類合作社和農業服務類合作社都能顯著降低化肥使用強度,且在1%的統計性水平上顯著,而且從回歸系數看,也是農業服務類合作社的化肥減量效果更大。上述結果與表6中ATT的估計結果非常接近。不過,對于玉米和小麥輪作的59戶農戶,ETEM的估計結果則不盡相同。具體來看,與未加入合作社的農戶相比,加入其他服務類合作社的估計系數依然為負且在5%的統計性水平上顯著,但加入農業服務類合作社的估計系數雖然依然為負卻未通過10%的統計性水平檢驗( p 值為0.119)。這也意味著,農業服務類合作社對于玉米、小麥輪作區的化肥減量使用效果,不如只種植玉米的東北、西北地區的化肥減量作用大,而其他服務類合作社在化肥減量方面卻具有比較穩定的作用。

上述結果表明,總體而言,加入合作社對于種植玉米、小麥和稻谷三種糧食作物的農戶而言,具有較好的化肥減量使用作用。前述基于ETEM測算出的加入合作社的化肥減量效應,具有一定的穩健性和可靠性。

四、結論與啟示

(一)結論

激勵農民合作社推動農業綠色生產是當前國家政策一個重要的目標。本文使用中國鄉村振興調查數據庫(CRRS)2020年獲得的1 517戶農戶調查數據,將玉米、小麥和稻谷三種糧食作物的畝均化肥使用量作為被解釋變量,采用可解決內生性問題的處理效應模型(ETEM)分析了是否加入合作社對化肥使用量的影響,并考察了不同種植結構、不同經營規模農戶以及加入不同類型合作社對農戶化肥減量使用的差別化影響,得出了以下結論。

第一,與未加入合作社相比,加入合作社明顯降低了農戶在種植玉米、小麥和稻谷三種糧食作物時的化肥使用強度,即農民合作社對于農戶的化肥使用量具有顯著的減量效應,而且這一結果具有很好的穩健性。第二,與農業經營規模在30畝以上的規模戶相比,加入合作社對經營規模在30畝以下的小農戶的化肥使用量的減少作用較為突出;與小麥和玉米輪作的農戶相比,加入合作社對只種植玉米的農戶的化肥減量效果更加明顯(這部分農戶主要分布在東北、西北地區)。第三,與其他類型合作社相比,加入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的農業服務類合作社,對小農戶的化肥減量效果更加明顯,但對規模農業經營戶的作用則不夠顯著,這表明小農戶加入農民合作社更有助于化肥減量使用。原因可能是規模農業經營主體的化肥使用量可能已經較接近合理的水平。

(二)啟示

首先,要支持農村各種類型的農民合作社發展。不是只有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的合作社才能促進化肥減量使用。其他類型的農民合作社也可以促進成員農戶的化肥減量使用,盡管力度較弱。其次,要引導支持更多農戶尤其是小農戶加入合作社。小農戶與規模農戶相比,農民合作社對小農戶化肥減量使用的作用更大,因此應當支持引導更多小農戶加入合作社或者在合作社各種服務的支持下從事農業生產。最后,要重視農民合作社在農業綠色生產和化肥減量中的作用。針對當前化肥普遍過量使用的情況,應當重視農民合作社對化肥減量使用的影響,進一步發揮合作社對農業綠色生產的支持促進作用。

受制于數據,本文只是從總體上考察了加入合作社、加入何種類型合作社對農戶化肥使用量的影響,而沒能從農業生產和農產品加工銷售方面進一步計量分析加入合作社通過什么路徑、以何種力度影響農戶的化肥使用。此外,由于數據中經營規模在30畝以上的規模農業經營戶數量較少,所以對規模農業經營戶研究結論的穩健性有待進一步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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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Effect of Farmers Cooperatives in Promoting the Reduction of Fertilizer Use by Farmers

ZHOU Jing1,2

(1.Huna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of Hunan Provincial Government,Changsha 410003;2.Institute of Rural Development,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 100010,China)

Abstract: Adhering to the principle that “green” is the fundamental color of agriculture,and as an important organizational form for farmers,guiding cooperative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green production for farmers is an important direction for the green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in China.Based on the data from the China Rural Revitalization Survey (CRRS),using the endogenous treatment effect model (ETEM) econometric analysis,it was found that joining cooperatives significantly reduced the average fertilizer use per mu of three food crops,namely wheat,corn and rice,especially for small farmers with a business scale of less than 30mu.Both cooperatives engaged in agricultural production,agricultural product processing and sales,and other types of cooperatives have significant fertilizer reduction effects.Therefore,it is necessary to continue to support the development of various types of farmers cooperatives and further play their role in supporting and promoting agricultural green production.At the same time,we should support more small farmers to join cooperatives and guide them to adopt modern green production technologies.

Key words: farmers cooperatives;chemical fertilizer reduction;green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責任編輯: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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