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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殘疾人家庭政策的演進邏輯與本土鏡鑒

2023-11-27 10:52姚進忠陳夢琴陳雨薇林美玲集美大學海洋文化與法律學院福建廈門361021
關鍵詞:福利殘疾人政策

文/姚進忠 陳夢琴 陳雨薇 林美玲(集美大學海洋文化與法律學院,福建廈門 361021)

殘疾人群體數量多、問題復雜,是人類社會發展中必須回應的重要議題。作為社會福利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殘疾人福利政策的不斷完善是社會發展和時代進步的重要體現。世界各國積極探索并出臺符合本國國情的殘疾人社會福利政策,以此來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殘疾人群體生活質量的提升。①何玲:《我國殘疾人社會福利發展路徑和特點研究》,《殘疾人研究》2016 年第1 期,第23-28 頁。隨著社會政策的不斷發展與變革,“家庭本位”的需求轉型使得殘疾人家庭逐步成為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的核心載體。但政策“碎片化”現象阻礙助殘資源效力提升,同時家庭規模逐漸小型化,進一步使得各國殘疾人家庭政策的關注焦點從集體轉向了個人,福利政策的推行爭議也集中于以政府為主的正式系統的參與程度。而且針對殘疾人照料及家庭生活支持政策的本土化研究還受到方法不夠系統、樣本數據不足等客觀條件的限制,相關研究成果不夠豐富②李超、陳德姝:《農村重度殘疾人家庭照料負擔及政策支持研究》,《殘疾人研究》2021 年第2 期,第3-11 頁。,使得多數家庭政策的實踐邏輯無法與社會發展相契合,造成頂層設計發展的滯后性。因此,殘疾人家庭政策的研究需突破“特惠型”和單一“普惠型”的社會福利政策取向,照料服務外展與發展能力內化相結合的本土殘疾人家庭服務機制仍有待完善。③王思斌:《我國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制度的建構》,《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9 年第3 期,第59-62 頁。從中國殘疾家庭政策的演進歷程來看,如何有效維持家庭功能、支持家庭發展以提升殘疾人生活質量成為了國際殘疾人家庭政策關注的重要維度。本研究通過對國際殘疾人家庭政策近80 年發展歷程的梳理,總結提煉政策演進的內在邏輯,從發展維度歸納殘疾人家庭福利政策的階段特征,探究殘疾人家庭政策的理論遵循;從福利模式的對話中積極探索和反思中國殘疾人家庭發展的新路徑,以期為中國殘疾人家庭福利保障體系的完善提供理論依據和決策支持。

一、國際殘疾人家庭政策發展歷程

殘疾人福利保障一直都是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世界各國基于不同維度的考量,制定與本國社會發展進程相適應的殘疾人福利政策,不斷完善殘疾群體的福利保障制度。④Mare Ainsaar,“Economic Crisis,Families,and Family Policy in the Baltic States,”Journal of Baltic Studies,Vol.50,No.1,2019,pp.59-77.家庭作為殘疾人最重要的生活場域,逐漸成為社會政策關注的新焦點。通過溯源發現,殘疾人家庭政策于20 世紀40 年代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后在歐洲國家興起,起初是為了緩解戰爭所帶來的社會危機,維持家庭穩定,關注戰爭中受傷的弱勢群體。但隨著經濟修復,20 世紀70 年代各國政府出臺了新的政策框架,核心是構建以政府救濟為主體、社會積極參與的殘疾人家庭照護模式。該模式重視發揮社會救助的兜底維穩作用,突出家庭在殘疾人社會保障領域的積極作用,并影響至今。⑤申秋:《日韓家庭政策的發展過程及其對中國的啟示》,《學習與實踐》2016 年第9 期,第114-122 頁。隨著全球化的進一步融合,在20 世紀90 年代前后各國程度不等地陷入了經濟困境,高福利的支出政策已經難以為繼,因此為了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政策的導向開始將殘疾人作為人力資本參與社會生產。⑥張巖:《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西歐社會黨社會政策改革研究——以英國、德國、瑞典為例》,山東大學,2014 年,博士論文。這一舉措促進了殘疾人家庭政策突破單維福利保障的局限性,助推實現以人權倡導為基礎的社會政策服務轉向。21 世紀初的金融危機沖擊了各國的殘疾人福利保障制度,人們對于福利保障的要求日益增高,而財政的緊縮促使政府出臺“混合式”福利制度,持續推進殘疾人家庭的社會參與,深化殘疾人家庭政策體系的改革并延續至今。

殘疾人家庭政策的每次轉型發展都離不開社會經濟的變革,而經濟基礎對上層建筑的決定性作用是政策制定的依據和導向,這直接影響著政策客體的選擇和政策范圍的界定,有效的政策服務內容能豐富福利資源的分配形式。①Holler R.and Ohayon Y.,“Understanding Disability Policy Development:Integrating Social Policy Research with the Disability Studies Perspective,”Social Policy and Society,2022,pp.1-16.因此,各國在經歷了曲折又延綿的探索歷程后逐漸延伸出不同類型的殘疾人家庭政策,政策發展總體呈現波浪向前的趨勢。本文以殘疾人家庭本位發展的內在邏輯為研究維度將政策歷程劃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一)殘疾人家庭政策的興起期(1940—1970)

20 世紀40 年代前世界各國雖然對殘疾人政策已有初步探索,但對于弱勢群體的保障服務具有自主性和零散性。受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沖擊和影響,該時期的社會發展產生了重大變革,社會政策出現全新的方向,人們改變了對家庭支持的態度,將增加家庭經濟福祉的責任落到了個人身上。②Mare Ainsaar,“Economic Crisis,Families,and Family Policy in the Baltic States,”Journal of Baltic Studies,Vol.50,No1,2019,pp.59-77.以英美德為代表的資本主義工業國家在戰后受到了重創,各國政府為了穩定經濟,緩解社會矛盾,解決尖銳的人口結構性問題,紛紛出臺以社會救助和社會保險為主體的個體化社會保障制度。③劉繼同:《世界主要國家現代家庭福利政策的歷史發展與經驗規律》,《中共中央黨校學報》2016 年第4 期,第51-65 頁。隨著個人主義思潮的興起,以政府兜底保障的方式將殘疾人個體福利保障提升到與國家政策相融合的高度。例如:美國制定了針對傷殘退伍軍人的《殘疾補償金政策》;1950 年德國頒布了《聯邦戰爭受難者救濟法》,救護對象僅為內戰和軍事戰爭中的傷殘者,政府以現金救濟的形式保障殘疾軍人的生活水平,而其他殘疾人是被排除在保障范圍之外的。在20 世紀60 年代第二次工業革命前后,相較于保守主義的福利國家,社會民主的福利國家采用劃分不同殘疾人家庭類型的方式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殘疾人政策,政策重點首次由事后補救型轉變為事先預防型。④Timo Fleckenstein,“The Politics of Ideas in Welfare State Transformation:Christian Democracy and the Reform of Family Policy in Germany,”Social Politics:International Studies in Gender,State and Society,Vol.18,No.4,2011,pp.543-571.例如瑞典于1962 年確立的《國民保險法》,在提高現金補貼的同時突破了個人福利領取的時間局限。隨著大部分工業國家確立了以家庭為中心的普遍式支持模式,殘疾人福利保障才逐漸形成了以家庭個體成員為主、家庭整體功能為輔的格局。⑤Wennemo Irene,“The Development of Family Policy:A Comparison of Family Benefits and Tax Reductions for Families in 18 OECD Countries,”Acta Sociologica,Vol.35,No.3,1992,pp.201-217.在整個興起的探索階段中,國際社會的殘疾人福利政策存在一定的單維性,過于重視以殘疾人個體福利為主的保障方式,依賴于家庭現金支付的幫扶,呈現低效能的橫向發展的分配模式。①Mary Daly and Emanuele Ferragina,“Family Policy in High-income Countries:Five Decades of Development,”Journal of European Social Policy,Vol.28,No.3,2018,pp.255-270.雖然各國以殘疾個體獲得福利補貼的方式來輻射家庭發展,采用提升家庭總體經濟收入的方式來緩解家庭壓力,但這具有個人主義色彩的低效能福利分配方式無法真正持續性保障殘疾人社會福利的獲得,且局限了家庭所承擔的社會功能,無法提升家庭應對危機的能力。

(二)殘疾人家庭政策鞏固期(1970—1990)

這個階段世界正在經歷后工業化時期,經濟發展和生活方式處于變革期,不穩定因素促使人們開始重視家庭維度的福利獲得,尤其是殘疾人家庭福利改革。在性別主義和自由主義價值觀的引領下,傳統的殘疾人家庭政策觀受到懷疑,人們開始注重殘疾人平等的人格權利和社會地位。②Silja H?usermann,“The Multidimensional Politics of Social Investment in Conservative Welfare Regimes:Family Policy Reform between Social Transfers and Social Investment,”Journal of European Public Policy,Vol.25,No.6,2018,pp.862-877.而該時期高收入國家的家庭政策處于從發展至鞏固的過渡期,各國為了避免福利危機,試圖降低國家在政策主體中承擔的福利責任,削減福利支出成為多數福利國家的政策潮流。③申秋:《日韓家庭政策的發展過程及其對中國的啟示》,《學習與實踐》2016 年第9 期,第114-122 頁。其政策目的是通過增強個人責任和義務的方式有效縮減社會公共福利的開支,減少家庭津貼的支出,并且積極引入了社會投資的改革范式來彌補公共福利的缺位,以此提升福利分配效率。④Wennemo Irene,“The Development of Family Policy:A Comparison of Family Benefits and Tax Reductions for Families in 18 OECD Countries,”Acta Sociologica,Vol.35,No.3,1992,pp.201-217.社會投資的主要特點是重點關注多樣化的組合型殘疾人家庭政策,以稅收制度重塑殘疾人家庭政策,積極擴大殘疾人補助范圍,發展了極具改革性的家庭財稅福利模式。⑤Mary Daly and Emanuele Ferragina,“Family Policy in High-income Countries:Five Decades of Development,”Journal of European Social Policy,Vol.28,No.3,2018,pp.255-270.該模式的發展核心從支持財政收入向支持稅收支出轉移,但這無法避免“一攬子計劃”中大而寬的弊端。⑥Van Trigt Paul,“Equal reproduction rights?The right to found a family in United Nations’disability policy since the 1970s,”The History of the Family,Vol.25,No.2,2020,pp.202-213.直到20 世紀80 年代,各發達國家為了進一步平衡政策領域的各方利益,積極發展殘疾人相關政策,政策設計由對所有人支付低福利轉為向貧困的殘疾家庭提供針對性的支持。⑦Mare Ainsaar,“Economic Crisis,Families,and Family Policy in the Baltic States,2009—2014,”Journal of Baltic Studies,Vol.50,No1,2019,pp.59-77.這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由國家包攬兜底的福利支付方式,同時通過引入市場化的福利支持體系的方式來提高福利分配效率。1990 年,美國頒布了《殘疾人保護法》,擴大了殘疾人政策的適用范圍,具體從教育、就業、醫療、出行、住房、養老等領域進行補貼。隨后英國、加拿大和法國等國家也相繼頒布了與殘疾人相關的法案,殘疾人政策的保障對象由殘疾個人擴大到殘疾家庭,政策分配模式出現了由個體橫向分配到家庭縱向再分配的轉變。⑧Mary Daly and Kirsten Scheiwe,“Individualisation and Personal Obligation-social Policy,Family Policy and Law Reform in Germany and the UK,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Policy and the Family,Vol.24,No2,2010,pp.177-197.社會福利的關注焦點從個人單一維度向家庭多維度轉變,政策發展則由個人主義向家庭發展的維度不斷深化。

(三)殘疾人家庭政策的平緩期(1990—2010)

殘疾人家庭政策在經歷強勁發展期后出現相對平穩的趨勢。隨著全球化浪潮的進一步加劇和社會資產建設理論的興起,各福利國家努力尋求能夠保障殘疾人家庭功能的政策方式,以提升福利服務的供給效率為目的,努力構建以政府為主導、第三部門廣泛參與等多種服務方式并存的福利供給格局①劉珊:《福利模式的全景式比較研究——〈福利資本主義的三個世界〉的啟示》,《云南行政學院學報》2013 年第5 期,第10-14 頁。,成功搭建以殘疾人社會參與和個人發展為導向的政策服務橋梁,通過提升殘疾人家庭生活質量的方式來有效抵御資本市場帶來的不確定性。20 世紀90 年代的“經濟滯漲”導致失業率大幅提升,吉登斯提出了“第三條道路”的政治理論,成為西方傳統福利改革的核心。②安東尼·吉登斯,郭忠華:《第三條道路的政治》,《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 年第2 期,第1-6 頁。因此,倡導和實施發展型家庭政策開始成為社會政策改革的主流趨勢。③李泉然:《西方家庭政策的改革:制度演進與福利意涵》,《社會建設》2020 年第7 期,第45-55 頁。90 年代中期,由于殘疾家庭的代際依賴逐漸增強,家庭政策依舊沒有融入主流福利國家理論,從而引申出“家庭化—陌生化—再家庭化”的形態爭論。④Henning Lohmann and Hannah Zagel,“Family Policy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The Concepts and Measurement of Familization and Defamilization,”Journal of European Social Policy,Vol.26,No.1,2016,pp.48-65.以支持“家庭化”為代表的《立陶宛憲法》強調了家庭對于殘疾人社會發展的重要性,并建立了由社會保險和社會援助組成的社會保障體系,將家庭的市場化功能引入國家政策的考量范圍。⑤Karina Nygren,Rasa Naujanien? and Lennart Nygren,“The Notion of Family in Lithuanian and Swedish Social Legislation,”Social Policy and Society,Vol.17,No.4,2018,pp.651-663.由此可見政策的關注點由寬泛的家庭形態轉向了具體的家庭功能。但“家庭化”發展存在政府過度干預的缺陷,因而轉向“陌生化”政策的融合探索,最后總結出了“再家庭化”的發展趨勢。1999 年以德國為代表的保守主義國家開始建立第一部關于家庭支持的聯邦法律,強調了殘疾人家庭護理津貼中政府財政所發揮的作用,其中包括社會投資政策與收入保護政策升級相結合。⑥Silja H?usermann,“The Multidimensional Politics of Social Investment in Conservative Welfare Regimes:Family Policy Reform between Social Transfers and Social Investment,”Journal of European Public Policy,Vol.25,No.6,2018,pp.862-877.殘疾人家庭政策出現了由個人權利向家庭責任轉變的特點。⑦Lewis and Jane,“Work-family Balance,Gender and Policy,”Edward Elgar Publishing,2009.而后殘疾人家庭政策積極向社會融合、社會參與等方向深入探索,傳統的殘疾家庭現金補貼已經難以為繼,無法滿足殘疾人對于尊重、平等和自由的進一步追求,因此殘疾人政策的制定則更加傾向于個人及其家庭發展的可持續性。2006 年,聯合國通過的《殘疾人權利公約》著重從健康、教育、就業和無障礙環境等方面強調保障殘疾人的基本權利,政策關注點從社會救助向社會權利保護轉型,注重人權發展的參與途徑,滿足了殘疾人對政策參與的內在需求。殘疾人家庭政策的發展從基本生活保障向生命質量發展過渡,從頂層設計角度為殘疾人發展的轉型奠定基礎,以此來縱向構建更加精細化的現代殘疾人家庭福利保障體系,呈現出以家庭參與為目標的“市場化”分配模式,全面構建“混合型”家庭福利體系。

(四)殘疾人家庭政策的恢復期(2010—現今)

這個時期在經歷了平緩期的發展調整后,政治制度的變化、金融危機以及引入市場經濟后不平等現象的顯著影響,使殘疾人家庭政策的發展受到了較大阻礙。①“Social Policy.Study Results from National Center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CNRS)Update Understanding of Social Policy,”Politics & Government Week,2020.2009—2013 年期間,金融危機沖擊了社會福利保障制度,政策發展呈現出了后福利時代效率低下體系冗雜的弊端。②Mare Ainsaar,“Economic Crisis,Families,and Family Policy in the Baltic States,2009—2014,”Journal of Baltic Studies,Vol.50,No1,2019,pp.59-77.隨著經濟的緩慢恢復,殘疾人家庭政策出現了多元化需求的福利轉向,高福利的工業國家廣泛存在的“普及型”福利制度正在削減,政府的財政政策出現了緊縮性的福利轉向,但緊縮措施不僅具有彈性,而且事實上還擴大了社會參與。③Holler,Roni and Yael Ohayo,“Understanding Disability Policy Development:Integrating Social Policy Research with the Disability Studies Perspective,”Social Policy and Society,2022,pp.1-16.這一趨勢加劇了殘疾人家庭政策出現的邊緣化問題,并成為政府極力想要縮減的方向。④León M.,Pavolini E.,Miró J.,et al.,“Policy Change and Partisan Politics:Understanding Family Policy Differentiation in Two Similar Countries,”Social Politics:International Studies in Gender,State&Society,Vol.28,No.2,2021,pp.451-476.殘疾人家庭政策注重于家庭資源的分配和可獲得性,因此福利國家的政策縮減必須適應新的社會需求。隨著新自由主義理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倡導家庭生活質量理論(Family Quality of Life,FQOL),且被廣泛運用于與殘疾人相關的政策制定、指導服務提供和殘疾個人能力提高等領域。⑤Mian Wang and Roy Brown,“Family Quality of Life:A Framework for Policy and Social Service Provisions to Support Families of Children With Disabilities,”Journal of Family Social Work,Vol.12,No.2,2009,pp.144-167.由此看出該階段福利國家正積極向福利社會轉型,擴大了對于殘疾人領域的關注面,殘疾人家庭政策則不再關注過于具體的問題或單一的解決方案,而是采用更全面、多維的方式來思考政策挑戰。⑥李泉然:《西方家庭政策的改革:制度演進與福利意涵》,《社會建設》2020 年第4 期,第45-55 頁。這也超越了傳統家庭福利單一現金資助的政策弊端,將政策服務聚焦于殘疾人可持續的發展需求。在福利實施過程當中,能夠采用“再家庭化”的高效分配方式,改變了社會政策一味填補家庭福利功能萎縮的頹勢,轉而關注家庭福利功能的變遷并通過采取適當的措施積極維護家庭自身的福利功能。⑦Karen Bogenschneider and Thomas J.Corbett,“Family Policy:Becoming a Field of Inquiry and Subfield of Social Policy,”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Vol.72,No.3,2010,pp.783-803.

回溯殘疾人家庭政策的演進過程,它經歷了發展的興起期、鞏固期、平緩期和恢復期。從縱向分析,家庭政策各階段的發展均立足時代背景,堅持以經濟發展為基礎,以思想發展為指導,通過社會福利制度的不斷改革,逐步拓展政策服務范圍,深化政策分配模式,以此來更好地適應社會發展,穩定社會秩序。從橫向比對家庭政策的發展路徑,我們發現家庭資源的分配存在以效率為依據的遞進模式,政策的發展特點經歷了從零散化到市場化再到制度化的演進過程,各階段發展呈梯度式的遞進邏輯(見表1)。

表1 殘疾人家庭政策的演進歷程

二、國際殘疾人家庭政策演進中的模式趨向

資本主義國家在特定歷史背景下分化發展出具有本土化特色的福利模式,艾斯平- 安德森從宏觀經濟的視角將社會保障制度看作一個體制,并提出了福利國家模式的三種類別。①[丹麥]考斯塔·艾斯平-安德森:《福利資本主義的三個世界》,鄭秉文譯,法律出版社,2003 年,第38-86 頁。以此作為研究范式,殘疾人家庭政策在這三種模式的對話與融合中表現出與其相適應的運作模式與內容傾向。

(一)模式分化:三種模式的對話

資本主義國家立足于本土事實,在福利思想方向、國家責任主體與市場結構態勢的對話過程中分化出三種福利運作模式。殘疾人家庭政策也在這三種模式影響下形成了相應的研究進路。

1.福利思想方向對話

首先,對自由主義福利模式建立產生較大影響的是古典政治經濟學與新自由主義。亞當·斯密反對政府對市場的干預,認為在“一雙看不見的手”的指引下,雖然每個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然而從長期來看卻實現了公共利益的最大化。②Clarke,Andrew,Lynda Cheshire and Cameron Parsell,“Bureaucratic Encounters‘After Neoliberalism’:Examining the Supportive Turn in Social Housing Governance,”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Vol.71,No.2,2020,pp.253-268.在該理論影響下,美國開始在殘疾人事業中僅對傷殘退伍軍人設置福利,并在1963 年通過的《社區精神健康中心法》中,逐步取消大規模福利機構,將殘疾人融入社區之中,激發殘障人士的就業與獨立生活。

其次,貝弗里奇報告的福利思想主張,對社會民主主義福利國家模式的建立產生較大的影響①Meagher,Gabrielle and Marta Szebehely,“The Politics of Profit in Swedish Welfare Services:Four Decades of Social Democratic Ambivalence,”Critical Social Policy,Vol.39,No.3,2019.。該思想認為,享有福利是個人的基本權利,強調平等以及為社會謀取最大福利,積極推進福利國家模式的產生。如瑞典通過的《社會服務法》《殘疾人促進就業法》等法律,均對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融入社會、生活等方面做了特別規定②Nowak H,“The Manifestation of Swedish Disability Policies in Practice:Using Two Studies as Examples,”Journal of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Research,Vol.60,No.7-8,p.716.。

最后,保守主義福利國家模式產生于多種理論思想對話中,是界于自由主義福利國家模式和社會民主主義福利國家模式之間,各學派理論共同作用的結果。它在反對個人主義的同時,強調家庭在福利供給中的重要地位。如德國于1953 年設立的家庭事務部(現“聯邦家庭部”),主要處理家庭、兒童、婦女、殘疾人和老年人的社會問題,在殘疾人福利供給上,既提供政策補貼與財政支持,同時也重視家庭成員對殘疾人的照顧責任。

2.國家責任主體對話

通過自由主義福利模式與社會民主福利模式的對比可知,前者政府在福利支出的占比上遠遠低于后者。殘疾人家庭政策在內容上有著與模式相對應的顯著特征。自由主義福利模式下,美國在殘疾人家庭政策上更多強調殘疾是個人的事,救濟責任的主體由市場和家庭來肩負,政府只在其救濟失靈的情況下承擔有限的救濟責任。③Burke,Thomas F.and Jeb Barnes,“Layering,Kludgeocracy and Disability Rights:The Limited Influence of the Social Model in American Disability Policy,”Social Policy and Society,Vol.17,No.1,2018,pp.101-116.此外,殘疾人家庭政策多與“賦能”有關,體現了政府對于幫助殘疾人減少對公共福利依賴的政策取向。

而作為社會民主福利模式的典型國家之一,瑞典受19 世紀初空想社會主義的影響,形成了自由、公平、互助的基本價值觀④Jones,Melanie K.,Paul L.Latreille and Peter J.Sloane,“Disability,Gender,and the British Labor Market,”Oxford Economic Papers,Vol.58,No.1,2006.,認為政府是提供殘疾人社會福利責任的主要承擔者。瑞典人在不需要繳納較多社會保障費用的情況下,就能夠享受“從搖籃到墳墓”的各種社會保障,殘疾人作為弱勢群體之一,更額外享受其他類型的國家政策福利。

在保守主義福利模式特色下,傳統的家庭關系在殘疾人福利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其中,以德國為典型的“保守主義模式”國家非常重視家庭的福利供給作用,鼓勵殘疾家庭成員承擔對家庭照顧的責任。保守主義福利模式下的殘疾人政策,國家負擔相對較輕。⑤Sunki and Hong,“German Legal Disability Concept and Basic Rights Guarantee System for the Disabled,”Research on European Constitution,Vol.35,2021,pp.205-233.

3.市場結構態勢對話

國家與市場之間的相互作用不同,導致不同福利國家模式政策存在差異性。政府在社會福利保障方面做出政策支出選擇,并進行就業結構的調整與分化,市場結構直接影響福利供給,從而間接影響了殘疾人就業。在自由主義福利國家模式中,有限的福利供給激活了市場的生命力,創造了許多就業崗位。同時,多元主體積極參與殘疾人就業支持,以最大限度地彌補政府失靈。因此,社會民主主義福利國家模式的市場結構在社會福利方面呈現出較高的專業化程度,國家以各種政策福利方式提供服務。而保守主義福利國家模式在“合作主義”的深刻影響之下,積極鞏固中產群體在福利供給中的主導地位,排斥外來群體進入市場,進而損害了勞動力市場的就業機制。①Chauvel,Louis and Martin Schr?der,“Generational Inequalities and Welfare Regimes,”Schcial Forces,Vol.92,No.4,2014,pp.1259-1283.在這種情況下,殘疾人的就業市場大部分依賴于國家提供與家庭支持,甚至取代了市場的福利供給作用。

縱觀各國的殘疾人家庭政策,我們發現不同模式下,非商品化程度的高低影響了殘疾人家庭依靠市場之外的力量所獲得的福利水平;社會分層程度的高低決定了殘疾人家庭政策的方向與重點,同時進一步影響了社會資源的配置;國家、市場與社會之間的關系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殘疾人福利責任主體的配比(見表2)。

表2 殘疾人家庭政策的模式對話

(二)模式融合: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動態調整

20 世紀90 年代以來,世界面臨著經濟全球化的挑戰,各個國家程度不等地陷入了低增長、高通脹、高失業的經濟困境,福利國家希望通過一系列演進從而適應動蕩的社會轉型。②Jung and Hyun-Kyung,“A study on the Frame of Refrence of the Korean Welfare State Model Focusing on Espring-Anderson’s Welfare State Regime,”Industry Promotion Research,Vol.7,No.2,2022,pp.43-49.殘疾人家庭政策也隨之進行積極調整,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責任主體定位趨時

在美國,國家的公共福利是殘疾人政策支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與國際相比,這一支出水平卻非常低。①Daiger von Gleichen,Rosa and Zachary Parolin,“Varieties of Liberalism: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Family Policy and Poverty Outcomes Across the 50 United States,”Social Policy & Administration,Vol.54,No.6,2020,pp.933-951.不同于其他國家,如英國的殘疾補助金主要來源于國家或政府的財政支持,美國則主要來源于工資稅,國家主體責任與財政壓力較小。②Hyeon and Back Jeong,“Historical Examination of Social Welfare System in America,”Korean Administrative History Society,Vol.21,2007,pp.37-63.然而,以社會民主主義模式為代表的國家瑞典,國家和政府是其殘疾人群體的主要福利供給者,從而弱化了市場強有力的調節作用。隨著社會轉型,這些模式面臨的挑戰迫使國家對政府責任主體地位進行重新界定。自由主義模式的國家適時增強政府同市場之間的占比,對相關政策方面進行一定程度的干預;社會民主福利模式的國家通過提高市場的功能和效率,達到緩解政府在福利政策方面壓力的目標。從某種程度上說,國家主體地位的調整在努力適應著當時的具體形勢與社會環境,存在著趨時的傾向。

2.福利制度效率提升

由于社會風險發生變化,傳統殘疾人家庭政策的弊病開始顯現。一方面,在社會民主福利模式下,“普惠型”殘疾人政策的高福利化為政府財政帶來巨大負擔;另一方面,在自由主義模式下,保證殘疾人權利的法案大多只是規定不得歧視殘疾人及其家庭,并沒有給予他們更多社會參與的便利。因此,各福利國家開始探索行之有效的福利模式和政策實踐。在社會民主福利模式下,殘疾人家庭政策的非商品化程度逐步降低,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國家的高福利化。如瑞典執政黨在意識到危機時推行了“基金社會主義”政策,通過溫和漸進的方式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福利,逐步達到社會主義的目的。③Kwon,Jeong-lm,Kang and Nam Hoon,“Distributive Justice of Common Wealth and a New Universal Welfare Regime:Critique 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Wage-Earner Funds Project of Meidner,”The Review of Social&Economic Studies,Vol.31,No.3,2018,pp.203-237.而自由主義福利模式下的非商品化程度則在提高,社會對于殘疾人及其家庭的福利力度有所加強。如美國克林頓推行的“第三條道路”,在肯定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的前提下,提高殘疾人福利制度的效率,主張充分利用政府的力量推動殘疾人及其家庭的社會融入。④Francis,Leslie and Anita Silvers,“Perspectives on the Meaning of Disability,”AMA Journal of Ethics,Vol.18,No.10,2016,pp.1025-1033.保守主義模式中,非商品化程度沒有較大波動,福利效率趨于穩定。各國福利模式的非商品化程度在獨特的國家環境中進行動態調整,以期實現福利效率的提高。

3.生活質量目標相通

隨著“公平”“人權”等福利理念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提升殘疾人家庭能力,建設高質量殘疾人家庭生活的福利目標越發得到重視。生活質量是一種社會建構,它包括殘疾人身體和物質幸福、情感幸福、社會歸屬感和社區生活等領域,利于殘疾人群體改善家庭環境,實現社會融入。①Nunes,Ana Célia,Erika Aquino Marques Luiz and Patrícia Carla de Souza Della Barba,“Family Quality of Life:an Integrative Review on the Family of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Ciencia & Saude Coletiva,Vol.26,No.7,2021,pp.2873-2888.如美國多次修訂《社會保障法》,包括家庭福利在內的社會福利受益面不斷擴展、受益水平不斷提高,從協助性服務的渠道、咨詢和培訓服務以及喘息照料服務的渠道提高殘疾人家庭照料者的生活質量;英國“友好型”的工作—家庭平衡政策是以改善殘疾人家庭生活為方向的改革內容;瑞典通過的《殘疾補貼和護理補貼法》《殘疾人促進就業法》等法律,均對殘疾家庭生活保障、融入社會、文化和政治生活做了特別規定。②Shin and Eun Kyoung,“Employment of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a Comparison of South Korea and Sweden,”Journal of the Scandinavian Society of Korea,Vol.21,2018,pp.35-70.總之,家庭作為社會運行和持續穩定的主要結構,越來越成為殘疾人事業發展過程中人們關注的焦點,家庭技能建設和賦權以及高質量的殘疾家庭生活也成了各個國家福利模式發展的目標。

盡管殘疾人家庭政策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受到諸多挑戰,但各國所建立的各種制度安排,對當前的殘疾人事業仍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與此同時,這些政策也表現出了較強的彈性,在新環境中實現了模式演進。政策的慣性和新變化亦給國家帶來了較多的挑戰與機會。

三、國際殘疾人家庭政策演進中的理論遵循

在理論與實踐關于作用與反作用的循環往復中,各國依據本國國情實施以家庭為中心、以生活質量提升為導向的殘疾人福利政策,政策模式處于動態調整和階段分化之中,家庭生活質量內涵得到豐富和發展,在這背后呈現出一定的理論脈絡并具有實踐性。筆者通過研究梳理,嘗試以殘疾人個體的福利政策為邏輯起點,逐步向家庭領域輻射,提煉出“個體權利實現—調整家庭角色—提升生活質量”的基本理論遵循,進而揭露國際殘疾人家庭政策推進的行動指南和理論本質。

(一)保障殘疾人權利的政策視角

政策視角是完善殘疾人權利保障制度和家庭政策的重要前提,其界定和更新是推動國際殘疾人事業發展的重要因素。思想觀念不同,殘疾人權利政策視角呈現不同樣態。國際上對于殘疾人的定義經歷了從“殘廢”到“殘疾”再到“殘障”的變化,具體表現為以下三個階段特征:一是“殘廢”階段。殘疾人群體被污名化,自身價值和應有權利被社會全盤否定。二是“殘疾”階段。殘疾人被視為身患疾病的病人,社會地位得到提高,通過醫療服務來保障殘疾人的生命健康權等基本權利。三是“殘障”階段。社會對殘疾人的壓迫間接為該群體帶來滿足需要時的層層障礙。因此,殘障問題長期被置于醫學模式的語境和福利視角的框架中,其權利意識的萌發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受到抑制。③Rannveig Traustadóttin,“Disability Studies,the Social Model and Legal Developments,”The UN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European and Scandinavian Perspectives,2009,pp.1-16.但社會對殘疾人的認知變化已逐步實現從強調個體傷殘到突出社會對殘疾人參與社會、實現權利產生的不利影響。殘疾人權利實現逐漸成為各國政策保障關注的重要維度,且對社會大眾如何重新認識并認同殘疾人群及其家庭提出要求。

在國際人權法框架中,殘疾人權利內容覆蓋面較廣,包括公民政治權利、經濟權利、文化權利等。而認知變化促使政策更多立足于殘疾人生存與發展的重要方面,關注康復治療權、受教育權、就業權等內容,由強調普通公民共有的生存權、發展權拓展至殘疾人特別享有的反歧視權、獲得合理便利權、平等權等,且這些權利皆具特殊性,對殘疾人權利保障相關制度和實踐具有指導意義。例如,美國通過頒布系列法案推進無障礙建設,充分保障殘疾人參與社會和合理便利的權利。①伍琳:《美國殘疾人社會保障財政支持:啟示與借鑒》,《福建農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6 年第1 期,第78-82 頁。為了實現改善殘疾人生存狀況、提升殘疾人家庭整體生活質量的最終目標,各國立足于殘疾人權利保障,從殘疾個體受益的政策實踐中發出實現殘疾人家庭增能、提升生活質量的信號;同時,在殘疾人家庭場域中明確政策的權利主體是殘疾人個體,通過權利實現來為殘疾人家庭增添利益福祉,依據權利視角對殘疾人家庭政策進行重構和完善。

(二)動態定位家庭角色的政策理念

政策理念是實踐行動的先導,是頂層設計的指針。工業化和戰爭需要推動人們開始反思貧困的“個人歸因論”,試圖從結構主義重新認識貧困,并逐漸確認了國家從家庭視角干預特殊問題的必要性與合理性,家庭政策的價值理念出現第一次分化,政策改革趨向于“個人主義”向“家庭化”的轉變。②韓央迪:《家庭主義、去家庭化和再家庭化:福利國家家庭政策的發展脈絡與政策意涵》,《南京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 年第6 期,第21-28 頁。

19 世紀末20 世紀初,西方各國掀起采取介入措施對家庭實施援助和支持的浪潮。但從20 世紀30 年代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受戰爭影響,西方國家包括殘疾人家庭在內的家庭政策出現鮮明分化。③呂亞軍:《歐盟層面家庭政策研究》,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 年,第54-58 頁。政策轉型的價值理念出現第二次分化,即“家庭化”向“陌生化”轉變。安德森后期引入了“家庭主義”和“去家庭化”兩個概念來描述國家對家庭的不同態度。④Esping-Andersen,“Social Foundations of Postindustrial Economies,”OUP Oxford,1999,pp.61-71.適逢福利國家發展的黃金時期,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公民權利觀的普及,西方各國開始以家庭為政策目標的直接性客體,期望通過干預家庭生活來減輕國民的生活負擔。⑤Moroney R.M.,“The Issue of Family Policy:Do We Know Enough to Take Action?,”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Vol.41,1979,pp.461-463.家庭化政策被視為國家福利的普及。

20 世紀后期,因西方采取普惠式福利模式導致各國陷入經濟頹勢,福利國家對“陌生化”取向進行反思,積極的“再家庭化”取向應運而生,有關家庭政策價值理念出現第三次分化,并試圖從“家庭化”與“陌生化”的整合中探索融合的政策路徑。①Gauthier A.H.,“The State and the Family: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Family Policies in Industrialized Countries,”OUP Catalogue,1998,pp.163-191.這主要表現在面向殘疾人等主要人群時,國家通過頒布各類民生政策來緩解家庭成員的沖突關系,運用靈活的政策工具,以法律為基石,在殘疾人福利框架內逐漸發展并提供相應服務,從支持照料殘疾個體到支持殘疾人家庭,同時提倡殘疾人平等權利、反對社會歧視、增強家庭功能等相關政策,重新界定并選擇性回應社會對系統化殘疾人家庭政策的需求。

(三)提升家庭生活質量的福利目標

作為個人生活質量(Quality of Life,QOL)框架的新延伸,家庭生活質量越來越被視為殘疾人家庭支持領域的一個重要概念。其中,權利和反歧視原則廣受關注,突出各國關注保障殘疾人特殊權利譜系的特征。②Samuel P.S.,Fiona Rillotta and Ivan Brown,“The Development of Family Quality of Life Concepts and Measures,”Journal of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Research,Vol.56,2011,pp.1-16.此外,國外殘疾人家庭政策的演變經歷了一個不斷重新定位和推拉個人、家庭和國家三者之間的責任界限的過程,旨在突出國家對殘疾人群體的應然責任并致力于保障殘疾人家庭生活質量的福利目標,改善實然狀態。

首先,國家采取立法為主、服務為輔的工作方式,回應權利實現的政策視角,強化個人與社會之間的情感紐帶。自進入20 世紀以來,隨著殘疾人權利運動的興起,美國等西方國家逐步認識到國家對于殘疾人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如《美國殘疾人法》的出臺,其目的在于使生活機會平等化,給予殘疾人和其他人同樣選擇的機會。

其次,國家利用以家庭為中心的方法向殘疾人家庭提供支持和服務。一方面,以“家庭”作為政策客體和受惠對象,西方國家立足家庭福利需求制定針對殘疾人家庭的援助計劃和社會保障政策等;另一方面,國家充分考慮殘疾人個體在家庭中的需求和角色來實現權利保障。以就業為例,隨著越來越多的殘疾人進入勞動力市場,國家通過提供照護服務、開設專門的職業援助中心、給予就業補貼等,幫扶個體實現就業,并幫助殘疾人個體平衡和照護者、工作、家庭之間的利益關系,提升家庭整體生活質量。

最后,基于家庭利益發展的恒常性考慮,國家逐步明確殘疾人家庭的角色和責權,以能力為導向推進政策改革。從西方家庭政策價值理念的發展歷程看,殘疾人家庭政策發展的基本理路就是國家通過不斷健全社會政策、完善社會福利項目等方式,持續承接家庭逐漸轉移出來的保護功能,而家庭也隨之明確其在社會政策中的“最佳界限”,對其自身的功能和責任有一定的了解。國家采取適當措施積極維護家庭自身的恢復功能和保護功能,促進形成穩定提升殘疾人家庭生活質量的社會政策。

總之,國際殘疾人家庭政策在實踐過程中體現出一條基本的理論遵循(如圖1 所示):在保障殘疾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前提下注重傳遞家庭聯結、平等人權等價值理念,并以能力建設為導向推進改革,點明提升殘疾人家庭整體生活質量的最終旨歸。一方面,家庭角色的演變歷程有力證明了國際殘疾人社會福利制度逐漸擺脫個人主義,家庭日益成為殘疾風險應對的核心單元,國家需肩負起保障殘疾人家庭福利的重要責任;另一方面,以殘疾人家庭為中心的政策設計清晰厘定了殘疾人家庭和個體與國家之間的權責界限,家庭角色的動態定位指明殘疾人家庭對于生活質量提升的重要作用,個體權利保障和家庭多元支持有助于國家實現動態調整政策項目的最優效能。①Elizabeth Evans,“Disability Policy and UK Political Parties:Absent,Present or Absent-present Citizens,”DISABILITY& SOCIETY,2022,pp.1-20.而這與中國現階段所探索的殘疾人事業道路的愿景不謀而合,該理論遵循作用于我國亦可從中覓得良言。

圖1 國際殘疾人家庭政策演變的理論遵循框架

四、殘疾人家庭政策設計的本土鏡鑒

在中國,“家庭本位”“集體主義”等鮮明表征突出強調了家庭作為個體核心的支持系統在殘疾人社會福利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政府需通過政策立法來支持殘疾人家庭的發展,保證殘疾人的福利水平。②姚進忠:《殘疾人社會福利供給機制的家庭生態性考察》,《中國社會工作研究(第十七輯)》,2019 年,第164-195 頁?;跉埣踩藗€體福利需要的差異性和發展性,殘疾人福利服務的遞送需注重動態性,強調賦權性。③肖萍:《基于福利需要視角的城市殘疾居民福利體系探討》,《華東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 年第6 期,第75-82 頁。立足國際殘疾人家庭政策梳理,我國殘疾人家庭的政策設計可嘗試堅持殘疾人權利實現、水平動態調整和生活質量提升三維度的縱橫立體式發展脈絡,從整體層面衡量并改善殘疾人家庭的生活質量,推進我國殘疾人家庭政策架構實現模式化發展。

(一)殘疾人權利實現是殘疾人家庭政策縱深推進的“主心骨”

權利保障是回應殘疾人個體及家庭訴求的有效途徑。我國長期注重以生存權和發展權為主的殘疾人權利保障體系建設,堅持政策兜底保障,將殘疾人權利保障和社會發展緊密結合。為進一步增強政策“落地”的實踐意義,我國可重點關注殘疾人應享有的兩項特別權利,即反歧視權和獲得合理便利權,增添殘疾人家庭政策的本土色彩。

一是健全殘疾人反歧視法律體系。反歧視體現實質平等,涵蓋“機會平等”“結果平等”等概念。而法律體現著國家意志,是規范社會各階層行為,實現殘疾人平等訴求的有力手段?!吨腥A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間接涵蓋保障殘疾人反歧視權的元素,但尚未出臺同名的殘疾人反歧視法律。因此,若想進一步向實質平等邁進,反歧視法是中國社會發展和平等意識覺醒的重要方面。首先,以成文形式對明顯的偏見行為和不平等對待予以處罰,運用國家強制力來最大限度地遏制歧視行為的發生;其次,豐富構成間接歧視行為的政策內涵,系統梳理并嘗試解決有關條例中存在表面公平實則造成結構性不平等的問題;最后,回應殘疾個體及家庭的多樣化訴求,將殘疾人個體及其家屬從所在群體中分離出來,考慮個體的特殊需求及其變化,并以此提供相應的優待,而非傳統的移除歧視行為。

二是加強殘疾人家庭的無障礙建設?!昂侠肀憷笔侵父鶕唧w需要,在不造成過度或不當負擔的情況下,進行適當的修改和調整,以確保殘疾人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享有或行使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①劉文靜:《〈殘疾人權利公約〉視角下的中國殘疾人權益保障:理念變遷與制度創新》,《人權》2016 年第2 期,第98-114 頁。受經濟危機影響,西方國家正貼合政策需求緩慢調整殘疾人家庭的資源分配和財政福利轉向。而我國目前仍在積極尋找保障殘疾人家庭功能的有效途徑,除了系統性的福利供給改革,殘疾人家庭的環境改造事業也逐漸受到關注,從社會和環境層面助推殘疾人獲得合理便利。因此,殘疾人家庭政策可從改造家庭環境、掃清生活障礙入手,加強殘疾人家庭的無障礙建設,使殘疾人與其他人一樣正常利用資源和條件;同時,以獲得合理便利權利為支撐,幫助殘疾人自由融入社會,平等參與活動。

(二)水平動態調整是殘疾人家庭政策精細發展的“連心橋”

受我國特定歷史時期的資源條件限制等因素影響,政策決策形成集中力量的應急性政策思維特征,仍需向發展型政策設計思維轉變。②忠明、亓彩云:《福利體制比較視域下的殘疾人家庭社會支持機制研究》,《黑龍江社會科學》2020 年第6 期,第63-73 頁。殘疾人家庭的復雜情況要求頂層設計需體現一定的彈性調節功能,繼而實現精細化發展。在政策推進過程中更需注重潛在的動態調整作用,使得政策覆蓋面不斷擴大,實施成效得到保證,具體可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

一是界定殘疾人家庭的顯隱立面。政策設計需明確殘疾人家庭具有的顯性需求和隱性權利,圍繞雙重立面采取介入行動。一方面,依據殘疾人家庭的特殊需要提供適宜的政策項目。西方國家在殘疾人家庭政策領域注重更全面、多維的方式來思考政策挑戰,所以我國可以精準識別個別和特殊需求為導向,依托權威性手段,保障殘疾人家庭的合法權益,并根據實際困境調整已有的福利輸送機制,實現政策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加強殘疾人及其照護者的權利本位意識。立足新發展階段,為殘疾人及其家庭賦能是實現殘疾人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除了體現兜底保障這一“有限積極”的政策思維,我國殘疾人家庭政策在制定過程中還需堅持“以能力建設為取向”,實現殘疾人由被動幫扶轉向積極建設的主體角色轉變,避免殘疾人家庭產生過度依賴性。

二是依據家庭周期給予靈活的福利支持。當前我國以殘疾人家庭系統為主的福利供給體系尚不均衡,殘疾人家庭的需要缺口亟須填補。政策支持可由基本生活保障衍生至多種領域,實現橫向水平的延展。同時,為進一步提高政策實施效率,我們可嘗試根據殘疾人家庭生命周期來制定滿足殘疾人家庭動態需求的福利政策,實現縱向水平的扎根。一方面,在殘疾人家庭形成、擴展、收縮和解體的各階段中,針對同一個體在不同發展階段的需求,殘疾人家庭政策可包括經濟補助、康復治療、升學教育、婚戀咨詢、就業輔導、休閑文娛、養老送終等方面,提供多樣化和專業化的福利服務;另一方面,結合殘疾人家庭發展周期的階段特征,以年齡層級為劃分依據的政策覆蓋面和著力點可有所不同。①陳蓓蓓:《農村殘疾人家庭生命周期及返貧風險研究》,《殘疾人研究》2022 年第2 期,第80-89 頁。在殘疾人家庭形成初期,殘疾人口負擔較輕,家庭有一定積蓄但整體經濟基礎薄弱,故康復醫療領域的政策宣傳和福利補貼可有效抵御家庭后續的致貧風險;殘疾人家庭收縮階段具有家庭人口規??s小、經濟收入相對穩定等特征,此階段的政策可向殘疾人家庭關系網絡建構和生活質量提升方面轉變,動員社會力量對殘疾人家庭提供居家環境改造和社區互助活動等服務。

三是結合家庭結構協調資源再分配。殘疾人事業在政策落地過程中,家庭結構差異、家庭成員關系淡漠等往往使家庭內部福利資源出現不平等,導致政策成效偏離預期成效的困境。②談志林、談飛瓊:《構建殘疾人事業3.0 時代——從基本保障到社會服務》,《殘疾人研究》2018 年第3 期,第43-50頁。而家庭資源再分配不平等除了由外部福利監督機制缺失所致,也與家庭內部各主體的認知關系等主觀因素密切相關。因此,在福利供給方層面,國家需明確劃定各級政策支持主體的責權界限,運用政府、社會和市場協調配合的組合式的政策工具,多主體多方式參與政策福利供給,同時監督各責任主體的責任下沉情況,有效銜接各部門追責及政策監督機制;在福利接受者層面,殘疾人個體在家庭中所處位置和角色一定程度上意味著是否掌握資源再分配的話語權。若殘疾人個體在資源再分配中處于不利地位,如何強化其與家庭成員及社會間的關系網絡是殘疾人家庭政策設計的重要方面。有關政策可嘗試從以下兩個方面發力:第一,找到殘疾家庭社會關系網絡中的“結構洞”,持續擴大工具性和表達性支持資源的輸送,從量上避免因家庭結構混亂導致的資源緊張;第二,在家庭單位的基礎上進一步劃分政策受惠客體,明確針對殘疾人本身和照護者提供的不同種類的福利保障,從質上促進殘疾人家庭資源的合理再分配。

(三)生活質量保障是殘疾人家庭政策有效落實的“領航帆”

作為“十四五”規劃的遠景目標,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對保障殘疾人家庭生活質量提出殷切要求。因此,我國殘疾人家庭政策需將殘疾人家庭生活狀況與生活質量相掛鉤,而家庭生活質量有主觀和客觀之分,具體結合物質條件和精神生活來反映殘疾人家庭的整體生活質量水平。

一是探索殘疾人家庭客觀生活質量的提升路徑。經濟狀況是反映家庭經濟水平狀況的主要指標,也是反映家庭物質支持狀況的主導指標。①李莉、江琴娣:《智力障礙兒童家庭生活質量研究現狀及啟示》,《現代特殊教育》2016 年第4 期,第10-14 頁。家庭支持政策應建立在充足經費保障的基礎上。②湯兆云、鄧紅霞:《日本、韓國和新加坡家庭支持政策的經驗及其啟示》,《國外社會科學》2018 年第2 期,第36-42頁。在經濟資助方面,我國已出臺了醫療、教育、交通等方面的福利補助政策,多次擴大“兩項補貼”的覆蓋范圍。但國家財政和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等福利組織仍為主要的福利資金來源,承擔著當前殘疾人家庭最終的資金保障。這種以政府為主的籌資方式較為單一,且受突發性公共應急事件影響而存在不穩定性。因此,我國可靈活運用政策背后的政治影響力,激發社會各群體的責任感和積極性,高效并集中整合社會資源和力量,建立有關各類殘疾人家庭的專項基金,形成以政府撥款為基礎、社會慈善大力支持的籌資途徑,健全從底層救助到生活保障再到福利補貼一套全方位、普惠式的資金保障體系。

二是暢通殘疾人家庭主觀生活質量的保障網絡。眾多研究顯示,主觀生活質量會因被試的家庭背景、年齡不同而差異顯著,但仍表現出一定的穩定性。③李莉、江琴娣:《智力障礙兒童家庭生活質量研究現狀及啟示》,《現代特殊教育》2其中,相較于其他支持力量,情感支持能為對象提供更高的成就感。④Rillotta F.,Kirby N,Shearer J.,et al.,“Family Quality of Life of Australian Families with a Member with an Intellectual/Developmental Disability,”Journal of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Research,Vol.56,2012,pp.71-86.因此,我國殘疾人家庭政策應緊扣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問題,充分挖掘社會專業力量,為殘疾人個體及其家屬進行平等、和諧交流提供機會。具體政策可體現以下三個方面特征:首先,強化對殘疾人家庭的信息指導,借助社會力量向殘疾人家庭普及殘疾相關知識,共享福利政策信息;其次,注重對殘疾人家庭提供技巧培訓和心理疏導等情感服務,指導其學習如何與家人和諧溝通,并及時給予心理疏導;最后,加強社區居民之間的情感紐帶,充分發揮所屬社區對殘疾人家庭的積極作用,踏實走好殘疾人家庭平等融入社會的第一步。

殘疾人家庭政策既改善殘疾個體的生活處遇,也有效支持殘疾人家庭功能的發揮??v觀國內外,殘疾人事業正逐步從家庭視角突破創新,家庭政策功能已并非簡單停留在“去家庭化”等融合取向,而是要求各國在立足本土國情基礎上,理性并清晰把握殘疾人家庭政策可以有何創新。當前,我國正以高質量發展為主線,健全相關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進一步鞏固殘疾人家庭脫貧攻堅成果。因此,關注新時代殘疾人家庭的顯隱需要和權利,為殘疾人家庭增權賦能,提升殘疾人整體生活質量,探索推進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殘疾人事業發展道路是重要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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