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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嵌入大學治理的理論圖景、價值蘊含與實現路徑

2024-03-09 01:54陳林
高教探索 2024年1期
關鍵詞:大學治理人工智能數字化

摘要:大學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構成和基本要素。研究通過“理念指導—范式轉型—主體協同—過程融合”的理論圖景,構架了人工智能時代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分析框架與實現路徑。數字化大學治理在理念遵循上實現了從技術借用到全體智能的轉變,在治理范式上實現了從傳統范式向現代范式的轉型,在主體結構上實現了從單一固守到多元協同的轉型,在過程應用上實現了從信息碎片到數據融合的升級。然而,礙于數字化工具的算法歧視、信息的數據化隱私侵犯、人工智能技術的倫理風險、智能媒介的結構性不平等風險,導致數字化大學治理在理念轉變、范式轉型、主體協同、過程融合等方面依然存在局限。為更好地推進人工智能技術賦能大學治理的數字化轉型,還需從重塑共建理念、優化系統結構、構建完整體系、打造共生目標等多個方面進行完善和補充,從而為大學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基礎。

關鍵詞:人工智能;大學治理;數字化;理論圖景

大學作為國家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文化傳承與知識創新的有機生命體和基本組織單元,是廣大知識分子、科學工作者進行教育教學、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及社會服務的重要空間和現實場域。大學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構成和基本要素,有效的大學治理是國家穩定、社會繁榮、人民幸福的保障基石。隨著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區塊鏈、元宇宙、5G技術等多樣化、廣覆蓋、全范圍、寬領域的現代化信息技術日臻繁榮,數字化、信息化、智能化高等教育轉型成為黨和國家立足于我國社會主義發展新階段提出的新命題。伴隨著數字技術的繁榮發展和大學治理的現實需要,推進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應用、轉型與升級,不僅順應了人工智能促進社會發展的時代要求,而且成為構建高質量高等教育體系和實現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憑借。一言以蔽之,人工智能技術作為促進大學治理轉型、升級與革新的重要工具手段,是有效開展并有望實現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核心條件。

一、人工智能技術嵌入大學治理的理論圖景現代化治理理論的興盛與繁榮拓寬了公共管理的邊界,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數字技術的優勢進一步豐富了治理理論的內涵與外延。實現大學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我們共同的目標追求,而人工智能技術的數字化繁榮與現代化治理理論的理念指引,為實現這一目標追求提供了可能。換言之,運用人工智能的信息化技術推動大學治理的數字化轉型成為大學治理現代化與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契機。

首先,國家指引、政策指導與戰略規劃的“政治勢能”是推進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宏觀保障。十八大以來,黨和政府連續多次強調并指示,要積極推進教育信息化的建設,推動數字化校園與數字化治理體系的構建。例如,《教育信息化十年發展規劃(2011—2020年)》指出,信息技術對教育發展具有革命性影響,要以教育信息化帶動教育現代化。[1]《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提出:要構建“一大”“兩高”“三全”的教育發展新格局……實現教學應用全覆蓋、學習應用全覆蓋、數字校園建設全覆蓋。[2]《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提出:“要加快信息化時代教育變革,統籌建設智慧校園和一體化、智能化教學、管理與服務平臺。綜合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加快推動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現規?;逃c個性化培養的有機結合?!盵3]總的來說,國家頒布一系列的政策文件,旨在推動高等教育信息化、智能化、數字化發展,從而為我國新時代的全面發展提供戰略支撐。

其次,理論構想、研究反思與學術討論的“理論賦能”是助力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微觀指南。庫茲韋爾曾言:“人工智能將會全面超越人類智能,且超越的速度遠超人們的預期?!盵4]邁向新時代,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升級和改進,技術賦能大學治理的價值優勢逐漸被人們所關注。關于人工智能技術賦能高等教育發展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于數字技術之于教學方式變革、教學評價改進、教育資源共享、教育智能服務等領域,側重于數字技術在高等教育中的技術應用。與此同時,在大數據、信息化、智能化等數字技術的大繁榮背景下,數字化大學治理也逐漸步入學術研究者的視野。作為一種全新的大學治理模式,數字化大學治理涵蓋“數字化技術”與“大學治理”的雙重要素,是融合教育模式、制度創新、組織優化等優勢,以數字技術創新作為大學治理變革的內在驅動力,從而實現高效大學治理的方式。從技術角度來看,數字化大學治理就是通過釋放“技術紅利”而實現大學治理的普惠效應,以此提升大學治理的科學性、有效性與智能性;從治理的角度來看,數字化大學治理則是以“數字技術”為動力引擎,賦能多元主體與利益相關者參與大學治理的過程,是關系到大學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系統工程。

總言之,人工智能技術的現代化革新與應用,不僅為大學治理提供了手段和工具,而且帶來了范式轉型、結構更新、目標升級的系統化變革。[5]然而,作為一種有別于傳統模式的大學治理,在實踐應用過程中往往表現出“表面化”“淺層化”“局部化”的窘況。不同于信息化建設階段的技術,也有別于傳統的技術嵌入,數字化大學治理著眼于消解當前大學治理中的各種頑疾,強調人工智能技術賦能大學治理的全方位整合,在治理理念、治理范式、治理主體、治理結構與治理過程等方面,創造出更加符合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新格局。為此,研究立足于人工智能時代的現實背景,著眼于數字化技術“敏捷、可視、精準、開放”的基本特征,構建了數字化大學治理“理念指引—結構優化—范式轉型—主體協同—過程融合”的理論圖景與分析框架(見圖1)。同時,結合當前我國學者對技術賦能大學治理的相關研究與經驗啟示,對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價值蘊含、技術限度進行全面剖析,從而為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創新實踐提供思考和建議。

二、人工智能技術嵌入大學治理的價值蘊含

理論上來說,數字化大學治理是實現大學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高質量高等教育體系構建的技術契機。因為數字技術憑借其獨特的優勢,變革了傳統式大學治理的理念、范式、結構、主體與目標,實現了大學治理的技術化賦能與現行化轉型。

(一)理念遵循:實現了從技術借用到全體智能的轉變

理念變革是引導大學治理轉型的前提基礎與先決條件。人工智能時代的數字化大學治理,不僅豐富了大學治理的理念和內涵,而且也為大學治理注入了現代化的技術手段與轉型元素。這不僅是一種歷時性的社會發展與技術演變,更是從技術借用向全體整合、智能升級、智慧治理的全面轉型。

首先,數字化大學治理具有治理過程的清晰化優勢。通過利用大數據、區塊鏈、物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和技術工具,可以將復雜的組織關系、教學事務、科研評價、社會服務及其知識創新等,變成清晰可見、直觀可視、可控可為的關系框架或網絡云圖,將大學治理的資源要素、主體對象、結構關系等進行虛擬聯結,清晰、直觀、透明地構架出大學治理中職能部門、基本單位、服務組織或師生個人的“權、責、利、義”邊界與范圍,有效、有序地呈現出大學治理的結果與效率。

其次,數字化大學治理具有治理手段的精細化特征。數字化大學治理充分融合了技術、數據、信息的精細化優勢,可以通過海量的數據收集、及時的信息獲取、準確的需求反饋,有效根據主體需要的復雜特征進行針對性分析、個性化安排、差異化處理,提升大學治理服務于“人”的現實需求。例如,通過人工智能技術助力高校網絡輿情監督、監測與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處理,通過網絡輿情的全面監測、實時反饋、及時分析與準確傳導,實現網絡輿情治理工作的及時性反饋與靈活化處理。

最后,數字化大學治理具有治理資源的簡潔性特征。大學治理的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主戰場,其主要任務就是解決“上面一條線、下面千根針”的復雜關系問題,這就需要對教育教學、人才培養、社會服務、科學研究、學科建設等復雜的基本事務進行簡約化處理。數字化技術賦能大學治理的網格式、矩陣式、條塊式組織管理方式與結構制度體系,通過借助數字技術手段進行任務劃分、信息傳達與數據匯總,并根據相關的信息結果進行網格化管理,既能夠有效解決大學治理的部門交叉與事務冗雜問題,也能高效推進大學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建設,實現人財物資源的最大化效益。

(二)治理范式:實現了從傳統范式向現代范式的轉型

人工智能時代是一個技術革新速度快、信息數據運行快、理念變革轉型快的結構化形態。[6]數字化、信息化、技術化賦能大學治理的現代化轉型勢在必行,將全面推動大學治理的結構優化、秩序重塑和范式轉型,促進大學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建設。因此,數字化大學治理既要依據高等教育發展的自身規律重新審視當前的大學治理模式,也要積極推動技術賦能大學治理的組織變革與模式創新。

首先,積極推進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組織范式變革。在理論依托上,積極關注大數據、信息化、數字化社會治理的實踐經驗與發展趨勢,繼而探索并形成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創新模式、經驗借鑒與價值共識。例如在治理結構上,積極拓展由傳統的“二元制”空間向“三維式”立體結構轉型,憑借數字化技術的智能連接、信息整合、數據分析的功能優勢,切實發揮技術賦能、技術賦權、技術助力的主體參與性,創新創造多元化利益主體“共同”參與大學治理的網絡化結構。另外,在治理工具上,積極發揮并利用智能技術的工具效能,通過數字化賦能、數字化驅動、數字化創新等價值機理,推進大學治理的模式變革,構建并形成矩陣式、網絡化、扁平化的治理結構,協商互動、分工明確、職能清晰的治理新模式。

其次,積極推進數字化大學治理的邏輯范式轉型。人工智能時代數字化大學治理的運行邏輯強調從“經濟效率”優勢轉向“以人為中心”,其主要瓶頸和關鍵核心已經不再是技術工具或應用手段的簡單運用,而是現實的、具體的“人”。面對未來發展的不確定性、具體的人的個體差異性、信息資料的碎片化局限,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價值核心在于實現“人”和“技術”的融合與共生,這不僅要求將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組織系統智能化,也要求大學治理的邏輯范式、治理理念、治理思維以“促進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為基本宗旨。換言之,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核心宗旨在于依靠數據驅動、技術賦能、數字融合來實現大學治理的創新治理行動,主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從“提高效率”向“系統創新”轉型,包括大學治理的組織體系、治理能力和系統結構。

最后,積極推進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整體范式轉型。人工智能時代的數字化大學治理范式,是一種對傳統模式、結構和系統的整體化超越,是建基于數字化技術但又融合數字化技術,以此賦能大學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的全面現代化轉型,不僅涉及大學治理理念、治理思維、治理目標,而且關注大學治理的運行體系、組織結構、制度規范,以及理念與文化、資源與基礎設施、內容與載體、平臺與工具、標準與規范等的整體性變革[7]。其基本宗旨和價值取向是重構大學治理的全面創新行動,是一個包括理念思維、制度體系和價值目標等全要素的復雜系統,是智能化技術與多元化治理行動耦合共生的總體框架。因此,必須從大學治理的整體范式的變革視角來創新數字化大學治理的邏輯框架和理論根據。

(三)主體結構:實現了從單一固守到多元協同的轉型

人工智能時代的數字化技術在大學治理中,為解決大學治理主體的單一化問題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和渠道。數字化技術賦能大學治理重構了多元化參與的互動形態,改變了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主體地位與溝通途徑,通過網絡技術、信息平臺和數字工具切實體現了多元主體的協商、溝通與合作可能,從而推動了大學治理從單一主體的信息固守向多元協同的轉型。

其一,數字化技術的聯通性打破了多元化利益主體的職能邊界與僵化壁壘。無論是社會組織、市場立場或其他單位,還是在校師生、教育職工或家庭成員,都可以借助網絡技術、數字平臺或信息途徑等現代化手段,進行大學治理中信息反饋、科學決策、民主管理的溝通互動。這不僅可以有效反映多元化大學治理的民主性、科學性與全面性,而且降低了內部信息向外宣傳的溝通成本。通過總結、歸納與整合各主體的訴求和建議,在組織結構上進行資源協同、職能合作、信息整合,實現傳統式的“經驗治理”向現代化的“信息治理”轉型。

其二,數字化技術的即時性優勢推動了多元化主體的結構賦能與利益再分配。人工智能時代,通過借助大數據、區塊鏈、互聯網等信息工具,運用G2B、G2C、G2G等組織管理模式和運行流程,依托云計算、云平臺、云端口等渠道,大學職能部門、市場組織單位、社會力量資源、家庭成員等都能夠在信息技術平臺上對大學各項事務進行監督、監測與監管,從而實現多元主體參與大學治理的善治目標,擺脫部門交叉、職責混亂、互相推諉的各自為政局面。

其三,數字化技術的可塑性優勢強化了多元化主體的權利保障和責任監督。在實際的大學治理中,可以通過信息張貼、投訴建議、意見反饋的匿名化處理,強化多元主體參與大學治理的隱私性與安全性。與此同時,不同的大學治理主體,通過自動識別系統進行代碼編入,從而將多元化主體的搜索痕跡、關注信息和訪問路徑以數據編碼的形式進行分布式記錄和節點式儲存,避免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盲目性,使得不遵守網絡信息安全規范與故意擾亂大學治理秩序的惡意行為暴露在全民監視之下,繼而有效規范全民參與大學治理的監管效度。

(四)過程應用:實現了從信息碎片到數據融合的升級

大學治理的過程也是信息收集、數據分析、科學決策與靈活調整的整全性過程。傳統的大學治理主要依賴于國家資源、政府支持與大學自身的經驗積累,通過資源分配、政策支持、經驗積累等有限的工具理性達到治理效果的利益最大化。而數字化技術賦能,著重實現大學治理從信息碎片到數據整合、從傳統范式向現代范式、從低階水平向高階水平的全面轉型。

首先,數字化技術有助于實現大學治理的全要素聚集。資源和要素是指在整個經濟活動或社會運行過程中實現優化配置的具體體現。有效的、科學的、合理的大學治理既不是所有現有資源的簡單疊加,也不是所有要素的集中統一,而是要實現有限資源、合理要素的有機組合與可持續利用。在數字化技術助力大學治理的場域中,大數據、信息化、可視化的工具和手段,在全方位收集大學治理的相關信息、數據和任務后,通過集中式的數據分析、信息加工、合理安排,借助區塊鏈、互聯網和云平臺,能夠充分實現大學治理的信息溝通、利益協商與組織分工,盡最大可能減少信息差與數據壁壘,打造從問題—理論—方法—結果的全鏈條配套體系。

其次,數字化技術有利于彰顯大學治理的全周期管理。數字技術賦能大學治理注重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整體性、系統性、前瞻性與協同性。因此,需要充分發揮數字技術的智能優勢,實現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全周期管理。例如,充分利用大數據、區塊鏈、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建立起實時性信息監測、準確化信息反饋、科學化信息分析、集中式信息決策的循環式治理路徑,從而加強大學治理的信息監測、過程監督與權力監管,有效化解大學治理的各類危機與風險。與此同時,構建大學治理的智能互聯系統或全程反饋系統,促進信息溝通、權力運行、民主決策、集中治理的科學化與規范化大學治理的過程優化。

最后,數字化技術有利于體現大學治理的全景式呈現。數字技術能夠讓治理主體借助數據信息、數字技術、孿生工具、智能系統等實現大學治理的全景式感知與敞開,真正意義上實現了個性化教育與差異化育人。例如,通過“一圖感知”的技術方式呈現教師、學生和其他事務的發展趨勢,通過可視化的分析手段,及時對人事工作、財務工作、教學工作、科研工作、社會實踐工作與創新創業工作等進行全面監測、實時更新與反饋處理。同時,通過電子平臺、數據渠道和技術手段,優化為內部師生、外部社會與國家服務的流程,搭建起更加科學高效、靈活有序、動態準確的大學治理新圖景。

三、人工智能技術嵌入大學治理的主要限度

數字技術在大學治理中的引入與運行不可避免地存在雙重屬性,各種技術紅利、組織結構和形態秩序相互依存且互相影響,共同作用于高等教育的數字化治理與系統性構建[8],任一維度的價值追求及其技術運轉,都會在主體觀念、組織結構或制度體系等方面體現出影響其他維度的邏輯關系。因此,在我們歡喜和使用數字化技術帶來的虛擬新空間、新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時,必須警惕數字化技術對人類生存發展可能被抽象為一堆數字、數據、符號或圖形的異化現實。[9]

(一)數字化工具的算法歧視

數據、信息和網絡已經成為我們學習、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生產要素。更甚者,信息技術、大數據算法以及智能檢測工具都能參與并“干涉”我們的價值認知與行動決策。數字化技術賦能的大學治理同樣如此,在數據收集、信息獲取、分析加工和結果呈現的過程中,數字化技術就如同橋梁或中介,不僅連接著大學治理的各種問題(教育教學、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而且關系著大學治理的主體“人”的各種現實需求(高等教育的高質量發展、高質量的高等教育體系、公平而又均等的高等教育)。但在這個人工智能普遍的時代,當數據、信息和問題越聚越多時,數字化大學治理的“信息過載”和“信息混沌”現象將會再現,技術的不確定性逐漸變成了客觀世界與現實生活的主要特征。于是,數字化技術的賦能,又激勵人們開始努力設計和研究各種數據、信息和技術的管理辦法,試圖從“信息過載”和數據混沌的客觀世界中挖掘有價值意義的有用信息,以此來消除世界發展的不確定性,重還客觀世界一個新的“秩序”,這也許就是大數據和智能化的本質所在。[10]

然而,作為一場新時代的技術革命,大數據正在徹底全面地改變我們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思維方式,結果就是,我們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思維方式也被深深地打上“大數據”的技術烙印。[11]或者說,大數據、智能化、數字化等正是一種處理海量數據的算法程序,它作為人類思維的一種物化形式和大腦的外延,也正因為“失控式”表現出了致命的劣根性,即“歧視”。[12]技術賦能的數字化大學治理同樣也是。固定的算法邏輯和技術理性,從以往的歷史數據中捕捉有用的信息進行加工、分析或處理,以此形成決策或咨詢的數據空間或實證說明。一旦算法邏輯、數字運算或技術工具被篡改和偽裝,嵌入種族主義、性別偏見或理念歧視,從而反映到數字化信息反饋與事務處理的大學治理中,相應的歧視、偏見和缺陷也會滲透進現實的大學治理行動中。且這種基于數據、信息和編程的大數據算法,本身就存在數字歧視、信息霸權與狹隘偏見的缺陷與風險。例如,對于家庭經濟條件不理想、個人性格較自卑且人際溝通網絡較狹窄的人來說,不可避免地存在信息缺漏、統計缺失與收集困難的問題。如果把大數據算法中的運行邏輯移植到評價大學生學習、生活與發展上來說,無形中會降低少數群體的權益保障安全,從而進一步形成多數對少數的歧視與偏見。而且這種算法歧視在很多情況下都只是副產品而已,是算法程序或技術工具所難以預料的且無意識的一個基本屬性,或許并非編程人員有意識的價值選擇,但一定程度上卻增加了問題識別、根源成因或者問題解決的難度。另外,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算法監控數據追蹤與信息記錄等還會引發一系列道德危機與倫理風險,包括算法歧視、過濾陷阱、隱私侵犯和倫理侵蝕等。

(二)信息的數據化隱私侵犯

人工智能技術實現的數字化大學治理,其基礎是數據、信息和編碼,而這些數據信息的生產主體和對象卻是具體的生命個人。作為有生命、有尊嚴的個體,法律對其人格、尊嚴與隱私的承認和保護,要求個體的數據信息得到應有的技術保護和隱私保密,以免個體淪為智能時代的純粹技術“物”。然而,隨著大數據、信息化、數字化、區塊鏈等技術手段的全方位融入,人們的生活、學習與工作對智能技術的使用愈發依賴,致使個體的隱私數據和信息無處可藏,甚至完全處于“全場景式”的網絡裸奔狀態。從大學治理層面來說,借助大數據、云平臺、互聯網等技術手段,可以對每一個教師和學生進行全天候、全方位、全過程的數據監督和信息追蹤,例如個人的名字、性別、位置、電話、出行、閱讀、學習等,只要經過簡單的算法修改、編碼重寫或技術切入,就可以收集到這些個人隱私信息,從而分析、推測或描畫出個人的人格特征、情感狀態、興趣愛好等。但誠如艾瑞斯所言:“個人隱私或信息安全問題,部分來說并不是大數據分析的問題,但這確實也是數字化過程的陰暗面?!盵13]例如,隨著人工智能技術和信息產品的普及,數據泄露、網絡攻擊、隱私勒索、信息壟斷、數字造假等現象日益嚴重,這也使得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技術工具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

一方面,數字化技術或智能化產品,隱藏著豐富的資本邏輯和經濟利益。這不僅容易造成數字技術的壟斷和智能產品的斷流,而且礙于資本力量與經濟利益的吸引,容易誘發數字造假、信息偽裝、技術欺騙、算法歧視等現實問題,導致數字化大學治理過程中形成以信息符號和資本交換為核心的新結構。通過對個人學習數據的收集和分析,提取個人學習的研究方向和創新思考,并借助算法修改、代碼入侵或技術改寫等方式進行抄襲、偽裝和篡改,最終會導致虛假信息滿天飛,降低個體的“人”之間交流溝通的信任感與親和力。例如,英國倫敦大學相關科研工作者,通過研發用于筆跡偽造的人工智能算法技術,就可以學習和偽造任何人的筆跡和簽名,這極有可能在大學治理、科學研究及教育教學等各項活動中被非法利用以獲取利益。另一方面,數字技術的工具理性會遮蔽大學治理的“價值理性”,造成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去人性化”。盡管數據信息、技術工具和智能算法能夠為大學治理進行資料收集和材料分析,并為“人”的科學決策與事務處理提供有效便利和信息咨詢,繼而提升大學治理的效率。但這些以數據、信息和算法為核心的組織管理和制度框架,容易因為數據的“過度依賴”而“去人性化”,可能導致人際信任、社會秩序與現實規則的崩潰和瓦解。

(三)人工智能技術的倫理風險

人工智能技術逐漸在社會發展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其作為新興技術也存在著隱藏的道德風險與倫理危機。例如,在人工智能技術實現的人機交互實踐中,智能化的技術和產品能夠通過算法抓取的認知記憶、決策痕跡和訪問路徑來“代替”人做出執行,這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顯現出“人”的感知“主體性”,或者可以看作是一種介于“人類主體”與“一般事物”間的“擬主體”。[14]然而,這種“擬主體性”使得人工智能技術具有不同于其他技術產品的“擬倫理”角色,使得人們在面對或使用各種人工智能技術設施時,會不由自主地感知到一種似乎具有“人”的認知行為但又“非人”的奇怪影像。[15]從人作為主體認知、價值判斷與行為實踐的主體角度來看,人工智能技術或數據化算法在功能上具有“模擬人”的能力。例如智能語音既可以具備“類”人的言語溝通與認知交流能力,也可以模仿現實的、具體的“人”進行有限理性的行動??梢?,人工智能或數據算法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逐漸表現出在理性認知、行為實踐與事務決策等方面的“類人性”或“擬人性”,即人工智能技術可以通過算法設計、程序操作、數據模擬等在某些方面表現的“像人”。但這也使得我們對“人”的理解日漸物化,人與機器的邊界正變得模糊。

可見,人工智能技術在嵌入大學治理的過程中,很可能因為缺少價值理性而造成倫理安全問題。因為人工智能技術應用于數字化大學治理時,關于日常數據信息的收集、智能算法的應用與價值取向的選擇,并非完全客觀或無偏見,其中必然蘊含著相關利益主體的認知局限與價值取向。這就使得在數據選取、程序決策、算法操作與認知判斷等一系列過程中,多元化利益主體的價值取向與行為訴求不可避免地滲透在對特定問題的概念定義及對相應解決方案的選擇和接受之中,既有可能體現決策者與執行者的利益考量和價值取向,也免不了會影響到更多利益相關者的資源分配、利益平衡和理性選擇。[16]雖然從本質上來看,數字化大學治理具有智能技術的客觀性與可能性,但技術風險的隱匿性與無意識,可能因為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技術偏軌而陷入倫理風險和道德底線的泥沼。大學治理總歸是處理“人與人”“人與事”“人與學習”等一系列的工作事務,大學治理的主體和對象都是具體的、有生命的“人”。而數字化大學治理隱藏著技術失控、算法霸權、數據篡改等風險,會因為技術的現實風險而造成不確定的倫理失控。因為數字化大學治理的信息識別、數據程序與智能算法在做出自動化的價值判斷時,還缺少將“人”(主體的人)的價值判斷與認知理念融入其中,結果容易消解或偏移大學治理數字化本質的價值表達,造成社會大眾的思想偏見甚至情感排斥。

(四)智能媒介的結構性不平等

“這個社會,很多技術都越來越完善,它甚至能夠為我們提供越來越多幾乎完美的解決辦法,但是與此息息相關的種種后果與失控危險卻是受害人根本無法察覺到的?!盵17]數字化大學治理就是人工智能技術與高等教育相結合而催生的教育新形態,旨在通過技術賦能對高等教育進行數字化結構、模式、形態與功能的全面性重構,提升高等教育質量和水平,從而實現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一種手段??梢?,數字化技術賦能大學治理的過程是一個從“懸浮”到“嵌入”的過程,也是大學治理從吸納技術到駕馭技術的過程。數字化大學治理是植根于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治理需求,運用一系列數字信息技術對大學治理進行數字化重構,實現大學治理理性化和科學化的一種重要方式。但其本質任務依然在于“立德樹人”,即通過各種職能作用的發揮,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然而,新潮的智能工具、算法技術、編碼程序等在凝聚并增加“主體”認同感的同時,容易導致理念傳達、知識傳遞、信息傳播上的偏誤與分歧,進一步減損高等教育的機會公平與質量。

人工智能的算法技術隱匿著結構性信息壁壘與技術不確定性的現實問題,會進一步加深數字化大學治理多元利益主體之間的話語隔閡與認識矛盾。這種信息隔閡與認知矛盾會積累并增加高等教育的機會不平等[18]。因為家庭經濟水平、個體信息素養、受教育水平等因素的限制,使得人工智能技術在大學治理的廣泛應用不僅沒有縮小教育差距和數字鴻溝,反而越發增加或拉大了教育機會的不平等與教育發展的信息鴻溝。而且這種教育機會差異和教育信息鴻溝,也容易進一步造成各級各類學生在信息化、數字化和技術化場域進行優質學習體驗的發展不平衡、不充分,以及教育質量的巨大差異化和信息化教育結果的階層分化。[19]例如,學者許亞鋒和葉新東研究發現,慕課雖然憑借其超大規模的開放性優勢使得更弱勢群體獲得了接觸優質教育的機會,但其利益的絕對受益者依然是那些發達國家的高學歷群體或英語母語群體乃至英語語言能力好的群體。[20]這在某種程度上說,無論是個人教育機會、學習過程還是學業成就,慕課在高等教育的公平層面上都呈現出極大的不均衡與不平等,甚至客觀上還擴大了地區之間和區域之間的高等教育差距[21],并在一定程度上拉大或造成了高等教育的結果不平等和社會原有的階層不平等。

四、人工智能技術嵌入大學治理的實現路徑在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理念指導視域下,數字化大學治理已成為大學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穩步發展的重要基石,主要集中在治理理念、治理結構、治理場域和治理目標四個方面。其中,重塑理念是數字化大學治理的行動指南,優化結構是數字化大學治理的重要基礎,重構場域是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必然要素,打造目標是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動力寄托。

(一)重塑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共建理念

數字化不僅僅是一種技術革命,更是一種認知革命,是人類思維方式與行為模式的革命。[22]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本質內涵與根本宗旨在于幫助并實現“人的全面發展”。這就決定了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形式、內容、結構與體系都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基本原則和價值向導。因此,必須首先重塑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共建理念,保證無論是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還是德智體美勞等教育組成,都必須始終堅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這一主流思想和價值觀念。

首先,樹立數字賦能的院校研究治理理念,深化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理念認知。院校研究緣起于美國,主要目的在于通過對高校樣本數據、信息和資料的分析,從而為大學治理提供科學化的決策支持與信息指引。同時,院校研究還可以幫助大學及時、定期、有序地開展“自我檢查”“自我診斷”“自我管理”“自我改進”,達到自治、善治、共治的理想愿景。院校研究的理念為數字化大學治理注入了新理念、新思路與新策略,即利用數字技術、智能工具、科學手段收集大學治理的相關信息和數據,深化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理念認知,在廣泛的信息搜集和數據分析中開展大學治理的科學研究和實證檢驗,幫助大學科學認識自身狀況。尤其是助推地方應用大學、民族地區高校、行業特色類高校等堅持自身特色,實現“個性化治理”“針對性治理”“科學化治理”的內涵式發展。

其次,科學設置專門的數字化研究機構,強化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功能研究。大學以往的組織劃分與部門設置中,不同的部門、單位和機構分別承擔相應的職能和責任,但這種分散的部門和組織林立的機構,不僅割裂了大學治理的整體性,而且大大降低了大學治理的信息反饋與決策咨詢作用發揮。因此,有必要科學設置專門的數字化研究機構,強化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功能研究。堅持以組織協調、制度建制和體系構建的方式確立數字化大學治理專門研究機構的主要職責和功能作用,并使其深入參與到學校運行、資源分類、數據收集以及大學治理的組織管理和體系運營中,實現從數據平臺到信息分析、從實證檢驗到數據反饋、從信息呈現到提供咨詢等一系列的大學治理決策過程中,充分發揮數字化研究機構助力大學治理的現實功用,進一步強化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科學性、合理性與可操作性。

最后,培育并引進專業化的技術性人才,提升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組織創新能力。院校研究的目的在于通過數據收集、信息分析、形成建議等,為大學治理提供決策咨詢與數據支撐。為此,除了組建專門的數字化研究機構,強化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功能研究外,必須培育或引進具有信息技術、統計分析、數據處理、代碼編程、機器維護、設備檢修、信息咨詢、管理決策等相關學科背景的專業化人才,以此成立數字化院校研究與大學治理的專業化團隊,并建立健全相應的崗位認證標準、專業培訓制度和定期進修機會。由專業化的數字技術人才和分析團隊,通過對多源異構的數據、信息和資料進行捕捉、收集、分析及可視化處理,結合現實情況和特殊事件進行綜合研判、準確反映和全面掌握,最后統一提供決策咨詢的意見和建議,為數字化大學治理提供科學咨詢、思維啟發和方法創新的治理可能。

(二)優化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系統結構

人工智能時代,數字化大學治理必須要打破傳統模式下“國家—高?!薄罢咝!钡暮唵喂芾砗托姓趬?,根據數字化大學治理的類型特征和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目標需求進行系統優化,積極推進多元化主體和社會力量有效參與大學治理。

首先,優化數字化大學治理多元主體的利益協調,形成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合力。大學及其高等教育的內涵主體與利益相關者非常多元,不同利益主體對待大學治理有著不同甚至相反的利益訴求,國家、政府和各類大學是高等教育的主要辦學主體;行業、企業、市場組織等社會力量是大學治理的重要相關者與成果享用者;教師、學生和家庭等是大學治理的直接消費者和最終受益者。因此,數字化大學治理必須正視多元主體的利益平衡,積極協調各方參與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組織辦學,探索政府、大學、行業、市場、社會、企業、教師、學生、家庭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平等參與的治理合力,共同構建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新格局。特別是要充分發揮行業、企業、社會力量在校企合作、產教融合、產學研用等一體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積極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數字化大學治理的主動性和參與性,形成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合力。

其次,優化數字化大學治理多維立體的溝通平臺,打通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渠道。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構想、運行與實施,離不開信息反饋、數據加工、治理落實的信息平臺和傳輸渠道。因此,建立并完善多維立體、組織優化、布局科學的數字化大學治理平臺,打通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渠道,明確各方的職能屬性、組織任務、權責邊界,并加強不同治理平臺之間的協調溝通、任務合作與信息互動機制,形成多維立體、多方參與、信息暢通的數字化大學治理模式,保證多元化利益主體能夠平等、自由、高效地參與大學治理科學決策過程中。例如德國的應用科技大學,利用自身的科學技術優勢,形成了由董事會帶頭并負責,社會組織和力量最大化融合的多維治理平臺,實現了大學治理的主體交流、合作互動與共同治理。

最后,優化數字化大學治理多樣組織的系統合作,發揮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功能。一方面,從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內部管理入手,施行自上而下的兩次式治理,強化教師、學生和職工作為大學主體的關鍵地位,切實發揮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的權力監督和民主管理作用。積極喚醒多樣化主體的組織認同感和治理參與感,真正成為具有主體意識、公民精神、批判責任的大學治理者。另一方面,積極引導外部力量借用信息平臺參與數字化大學治理,借助行業協會、學會、部門等在大學治理中的外在優勢,探索組織結構、治理模式、合作機制的系統流程,全面構架并充分保證實現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共商共建、共治共享。

(三)構建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完整體系

數字化大學治理不僅依靠數據、信息和咨詢的決策反饋,而且有賴于數字化大學治理體系的一體化構建,為開展和實施數字化大學治理提供完備的技術支撐和全面的安全保障。為此,必須圍繞數字化大學治理的辦學定位、運行特征和技術優勢,構建覆蓋全校的數據采集、信息加工、結果反饋的體系布局,形成縱向聯通、橫向聯動、內外交織的數字化校園治理體系,為數字化大學治理提供實踐支撐和實現可能。

首先,建立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制度規范,規范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現實行為。任何一項制度或規則的出現,都必須經歷出現、發展、適應的過程,新制度在執行和落實的過程中,需要制度設計者對其進行宣傳和推廣,擴大制度接受的社會認知,繼而明晰制度的本質價值和內涵要義。人工智能時代,數字化大學治理必須轉變傳統式的治理思維,從頂層設計出發,將數字技術、信息治理的理念融入到大學治理的制度化建設中,以此建立并形成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制度規范。在制度建立階段,應該廣泛聽取校內外各方的意見建議,進而構建民主集中、利益協商、共同遵守的制度規范,提升制度執行的權威性;在制度執行過程中,應該建立宣傳推廣、專業培訓、定期評估、周期反饋的保障機制,強化多元利益主體對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制度認同,規范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現實行為。

其次,完善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章程細則,提升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執行權威。大學章程是自主辦學、依法治校、學術自治等各項權力的總綱。因此,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構建與實施,必須將大學章程的修訂和完善作為首要任務,重構以大學章程為核心、制度規范為保障的治理體系。同時,建立教育教學、科學研究、人才培養、社會服務等全面覆蓋的數字化“末梢”;健全教師、學生、管理、服務等一體化的相關保障機制,保持數字化大學治理與制度章程的相互契合與內在統一,提升數字化大學治理的信度與效度,維護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制度正義與公正權威。

最后,健全數字化大學治理的運行體系,增強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科學程序。制度和章程的存在本質就是對權力的監督和利益的再分配,因為這不僅影響了大學的權力運行、資源調配與體系規范,而且象征著制度、章程、體系的公平公正與公允。在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制度設計與章程修訂過程中,必須建立相應的依法立項、實證調研、章程起草、民主審查、科學論證等既定程序,梳理、明細并完善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具體流程與運行體系,提高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科學性與合理性。同時,明確治理流程與運行體系的制度審核與權力監督機制,避免數字化大學治理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任務推諉、責任扯皮、權力模糊的問題,從而保證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秩序流程與運行體系。

(四)打造數字化大學治理與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共生目標

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實現,與人工智能技術的信息網絡、數字資源、平臺體系等基礎設施緊密相關,有賴于智能技術、數字設備與信息網絡的發展和升級。然而,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基本屬性和類型特征決定了治理結構、目標和結果的跨界屬性,即數字技術賦能大學治理在更新理念、優化結構、創新體系方面的價值優勢,在一定程度上為解決教學質量、資源分配與結構失衡的現實問題提供了可能,有利于促進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整體性、均等化與系統化,從而推動數字化大學治理與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相互嵌入與融合共生。

首先,重構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文化內涵,強化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結果認同。不同于治理理念、結構與制度等大學治理的一般要素和基本構成,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文化內涵影響并決定著數字化技術與大學治理的融合,以及在組織管理、制度保證、結構體系和保障機制等方面的治理活動。價值認同是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理念共識與治理合力的關鍵要素。因此,必須重構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文化內涵,強化數字化大學治理的結果認同。通過深入挖掘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文化內涵,打造多元利益主體協調發展的思想理念,匯聚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凝聚力,增強協同治理、利益共享、大學共治的數字化生命力。

其次,重組數字化大學治理的運行秩序,打破數字化大學治理的行政壁壘。受制于行政文化與組織壁壘的局限,傳統式的經驗主義大學治理根植于大學治理深處的治理文化理念,同時依賴于行政思維與管理文化的價值主導。然而,針對部門林立、行政壁壘、條塊分割嚴重的管理體系,數字化時代的大學治理必須突破行政桎梏的管理思維,將單一的大學治理轉型為多維的民主共治,形成開放辦學、信息共享、制度共建的治理秩序。例如,從行政組織、管理結構與體制文化的改革入手,按照現代化的治理思維和文化理念,樹立依法辦學、依法治校、依法治理的數字化大學治理理念,加強數字化大學治理的文化賦能與理念協同,從而優化并完善數字化大學治理的基本框架和運行秩序。

最后,著眼數字化大學治理的關鍵,打造其與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共生場域。人工智能時代的數字化大學治理,應該重點把握“數字化”與“大學治理”的關鍵詞?!按髮W”的存在本質與根本宗旨在于促進“人的自由全面發展”,大學治理及其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務也在于“立德樹人”,堅持“以學生發展為中心”的基本理念,促進大學生德智體美勞、知情意信行的全面發展,幫助大學生成長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合格建設者和優秀接班人。因此,數字化大學治理應該堅持以技術賦能、創新協同與治理有效為核心,優化校內技術設施、數據平臺與資源配置,整合社會資源、市場力量與行業需求的文化理念與經驗思維,打造數字化大學治理與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相互耦合、彼此共生的活動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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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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