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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五唯”背景下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機制探索

2024-04-20 15:51張超
文教資料 2024年1期
關鍵詞:哲學社會科學高校機制

張超

摘 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是形成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體系的基石和重要力量。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具有定向標的作用,既是考量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水平的重要指標,也是開展職稱評審、崗位評聘及績效發放的重要依據。結合當前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的問題,文章剖析了哲學社會科學科研評價中忽視學術性、缺乏科學性等諸多問題產生的原因,并建議通過完善靈活多元的同行評議制度、推行代表性或標志性科研成果評價制度、試行公正透明的專門評價機構制度等,進一步構建科學規范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體系,促進新時代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健康繁榮發展。

關鍵詞:高校;哲學社會科學;評價;機制

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機制有四種基本功能,即決策、激勵、導向、規范。評價作為一種價值評判的活動,具有較強的主觀性,不同評價主體的價值評判標準不盡相同,因此造成評價結果的不同,甚至大相徑庭,從而引發對哲學社會科學評價的質疑,甚至批評。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主要問題有:評價過程行政化和人情化、評價主體不清、評價功能異化、評價標準模糊、評價指標不當等。堅持公開透明、科學權威的原則,既是破解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難題的現實需要,又是開展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則。

一、“破五唯”的背景——端正科學研究評價的正確導向

2018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指出:“要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從根本上解決教育評價指揮棒問題?!保?] 同年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清理“唯論文、唯帽子、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專項行動的通知》。2020年,教育部、科技部印發《關于規范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 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評價的重要講話以及相關部委出臺的文件,正是為了解決科研評價中存在的阻礙科研創新發展的僵化因素,克服科研體系無法適應新時代發展需求的頑瘴痼疾,使科研評價符合科研發展和人才成長的規律和趨勢。同時,這種對多元化評價標準的重塑,也能全面評估和認可科研人員的不同貢獻,有助于引導高校重視科研創新能力培養,鼓勵學者獨立思考和研究,從而提升我國整體科研競爭力。

二、“破五唯”的依據——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一般規律

(一)具有明顯的學科性和評判標準的復雜性

從研究目的看,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的目標不同。

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中的基礎研究重視研究成果的原創性和理論性,是為了獲得關于基本規律的認知而開展的學理研究,一般情況下,不會以特定或專門的應用、使用目標為歸宿;應用研究則是主要瞄準某一特定目標或者為了解決專門問題,以研究成果是否能為黨委、政府的決策咨詢提供幫助,是否能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智力支持為判斷標準。

從研究過程看,各學科差別明顯。哲學社會科學中所涵蓋的政治學、歷史學、法學、心理學、教育學、管理學、新聞學等各細分學科在研究內容、研究角度、研究對象、研究方法等方面存在諸多差異。

(二)具有彈性強、不易量化等特點

哲學社會科學以紛繁復雜的社會現象為研究對象,揭示人類社會發展和社會現象發生的一般規律,為人類社會更好地發展提供學理依據和智力支持。與自然科學研究相比較,難以通過實驗數據的方式得出研究結論,且以思想性、價值導向性為主要特征,意識形態屬性濃厚,具有一定的主觀性,不易量化。

(三)受外部環境變化影響較大

新時代,我國的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由此產生的新的發展問題和時代問題需要哲學社會科學進行解答,對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模式、評價機制、發展路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追求功利還是潛心學術,追求短期研究效率還是考慮長遠研究品質,都會對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發展產生不同的作用。在經費投入上,雖然近年來對高校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支持力度越來越大,但總體上仍然存在較大的不足與不均衡性;在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氛圍上,少部分研究者缺乏“為國為民做學問”的精神品質,只追求經濟效益和個人名利而不追求社會效益和個人名聲,只追求短期見效而不追求長遠發展,這對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產生了諸多不利影響。

三、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的問題及分析

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的突出問題,主要表現為只重結果不重過程、重成果包裝申報而不重成果培育、片面追求拔高而不重視普及等。因此,“破五唯”是治標,扭轉片面的科研評價導向才是治本。

(一)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的問題

1. 科研評價體系對學術性關注不足

學術性是哲學社會科學科研評價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衡量指標。缺少學術性指標設置,缺乏科學權威的科研評價指標是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最主要的問題。以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論文評價為例,判定一篇論文水平高低主要有以下三個指標:一是論文被收錄情況,如果被國際重要檢索系統(SSCI)或被國內三大核心期刊體系(南京大學的《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北京大學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國社會科學院的《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AMI綜合評價報告》)中的期刊收錄,則被認為是高水平;二是以論文轉載、轉摘為指標,轉載和轉摘的重要刊物主要是《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和《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等;三是學科評審專家的評議打分。在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科研評價工作中,基本上采用其中一種或多種方式,然而在執行過程中往往出現了“唯”的現象,如“唯期刊收錄情況”、“唯被轉載情況”等,如認為CSSCI來源期刊的論文要好于中文核心期刊的論文,中文核心期刊的論文要好于普通期刊的論文;被《新華文摘》轉載的論文要好于被其他刊物轉載的論文等。誠然,刊物的“級別”越高、“頭銜”越多,對科研成果的要求也越高,理論上講,成果的質量也越高,但是在進行科研成果評價時,完全“以刊評文”,認為普通期刊上發表的論文一定不如核心期刊上發表的論文學術性強,就難免出現思維定式,產生偏離學術原本追求的現象。

2. 科研評價指標體系在科學性上存在不足

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能夠有效促進高校的科研管理,提高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者的能力和水平,促進學科的全面發展和特色發展,對科研團隊建設形成導向性合力。如果高校在設定哲學社會科學科研評價指標的過程中,過分強調可操作性的計分量化指標,沒有平衡好定量與定性的關系,忽視哲學社會科學科研成果產出的基本規律,就會造成為完成科研績效任務而搞科研,數量雖多但缺乏內涵的問題。

3. 科研評審專家的遴選機制較為固化

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活動中,評審專家對科研活動的開展和科研評價的結果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蒲性u價專家的遴選過程中,如果缺乏動態機制、專家庫建設不夠完善和成熟的話,就無法形成科學合理的同行專家評議的體系??蒲性u審專家庫的建設應在統籌和滿足學科構成、年齡結構、學歷層次、職稱職務等要求的前提下,更加重視對于專家的學術水平和科學操守的考查[2],特別是應考察其近年來的科研水平,其是否有對學科前沿的充分思考和研究。另外,部分科研能力強、水平高但資歷不高的高校教師難以被遴選入圍也是長期存在的現象。

4. 科研評價過程中存在不正之風

在當下的學術環境下,論資排輩、學術關系網絡等嚴重沖擊著學術質量本身。高校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只有將人情關系、禮尚往來等因素剔除,才能真正實現突破和發展,才能使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發展具有持續性。

(二)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科研評價問題的原因分析

1. 利益導向之下的科研功利化

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科研評價結果直接關系到教師的職稱晉升、績效考核、人才稱號甚至“去留”問題,具有極強的導向性作用。這種導向作用某種程度上異化了高校教師的科研目標,使得他們對科學研究的關注由興趣和探索轉變為對現實利益的追逐和爭奪。固然,高校教師通過科研工作獲得利益和績效是正當的,這能夠激勵大家投入更大的精力開展科研工作,產出更多更好的科研成果,是值得鼓勵的,但需要消解的是科研評價機制造成的科研利益導向所帶來的科研浮于表面、科研殿堂淪為名利場等負面問題??梢韵胍?,在被污染的學術環境中,高校教師是難以潛心探索、靜心科研,難以深入社會生活和實踐開展田野調查獲取第一手科研資料的。

2. 學術評審嬗變之下的科研異化

馬克思曾詳細分析了東方社會中血緣關系在社會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的特點。我國是“東方文化”的典型代表,以血緣紐帶、師承及其衍生關系為基礎的人際關系在社會交往中顯得特別重要。這種以親緣紐帶為基礎的人際關系以及其衍生出來的裙帶關系左右著科研評價活動的結果。在科研評價活動中摻雜著錯綜復雜的“關系”因素,勢必會弱化評審結果的學術性和公正性,使學術評審異化為學術社交等活動,科研原本的追求被弱化。

3. 量化評價方法導致學術研究缺乏創新

高校根據科研成果的刊物級別、著作的出版社、獲獎層次、是否被轉載和引用來設定評價指標體系。這種量化評價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雖顯公平,但也缺乏對科研成果學術性和實際應用價值的考量,非常容易造成科研成果的“低水平徘徊現象”,導致科研人員或者為了符合評審要求而盡可能地無限壓縮科研成果產出周期,或者為了取得科研工作相應的量化分而“左右逢源”。這樣的學術氛圍無疑給大多數踏實科研、十年磨一劍的“默默無聞”的科研工作者帶來壓力和心理上的不平衡,長此以往,對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創新和繁榮發展非常不利。

四、高校哲學社會科學評價機制探索

科學權威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機制能為高校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指明方向,引導他們朝著明確的目標開展學術研究工作,不斷提高哲學社會科學成果的質量,促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繁榮發展。

(一)構建根據細分學科進行評價的制度

根據細分學科對高校教師進行分類評價,制定突出學科特點、適應學科發展規律的評價標準和辦法。第一,按二級學科分類,并按細分學科遴選評審專家,可以提高評價的精準度,而且這對于弱勢學科和小學科來講也更為公平;第二,實行“代表作”或“標志性成果”評價制度,用學者認為的能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來進行評價,再通過細分學科的評審專家對該學科的科研成果進行評審,如此產生的評價結果才具有一定權威性,才令人信服。

(二)建立根據研究類型進行評審的制度

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類型不同,其不同類型科研成果的評審方法、評審標準,甚至評審程序都是應該有所區別的。

1. 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中的基礎研究,主要是考察成果的學術性和創新性。在評審設計中,可以把科研成果的轉載、引用、獲獎等影響力情況作為指標進行量化評價,還要增加科研成果創新性評價指標的權重,給評審專家足夠多的時間研讀被評價的科研成果,判斷科研成果的學術創新程度,綜合得出科研創新的評價結論。

2. 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中的應用研究,主要考查哲學社會科學的應用型科研成果是否能夠促進國家或區域的社會、經濟發展,對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的決策是否能夠起到輔助或智力支持的作用。對于哲學社會科學應用型科研的成果的評審設計,可以采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結合科研成果產生的實際社會效益、治理效益、經濟效益來判斷科研成果的質量。在科學規劃評審設計的同時,還要實現評價主體的多元化,根據科研成果的實際應用情況,評審專家中應包括同行專家、企業人員、黨政管理人員、社會民眾等,多元評價能夠促使專業評價與效果評價有機融合,使得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對應用型成果的評審更加客觀有效。

(三)完善靈活多元的專家評審制度

對于專家評審中存在的主觀性、局限性、片面性等問題,應增加評價方法的靈活性,逐步改變過于剛性的學術評審制度。在科研成果評審過程中,將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全方位、全過程、客觀地對科研成果的質量開展評價。進一步建立并完善動態的評審專家數據庫,不論資排輩,邀請在學界有一定公信力的專家參與科研成果評審。同時,還應重視對評審專家開展科研評審活動進行監督和指導,建立評審專家信譽檔案。

(四)推行代表性或標志性科研成果評審制度

代表性或標志性科研成果一般能夠反映出研究者在其學科領域中的學術水平和地位。代表性或標志性科研成果評審制度能夠有效克服評價體系中存在的“唯數量化”問題,能夠一定程度上強化對科研成果的質量控制,提高科研精品在科研評價體系中的權重。同時,代表性學術成果評審制度能夠一定程度上改變科研投機主義的傾向。對于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人員,特別是對于基礎研究領域的學者而言,其科研成果的產出往往需要經歷較長的周期,這些科研成果可以不受常規評審指標的限制,而為其提供充足的培育時間和條件,并延長評審周期,以此激發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者的學術動力和學術自覺,這將有利于抑制學術浮躁之風,樹立良好學風,產出高質量的科研成果。

(五)試行公正透明的第三方評審制度

哲學社會科學科研成果的評價,由科研成果的完成人,或者由其所在單位、委托人進行評價顯然都是不合邏輯的。因此,積極探索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第三方評價、評審制度,是實現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科學化、規范化的重要途徑,是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發展的趨勢。第三方機構應獨立于政府和高校,但是同時接受學界、政府、高校及社會的監督,確保作為第三方機構的中立性,更加公正和透明地組織科研評價、評審。

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機制應“點面結合”,既看到哲學社會科學科研成果的學術創新和應用價值,又要照顧到某些偏冷門學科的長遠發展,堅持定性評議和量化評審相結合的方式,盡可能保證評審工作的客觀公正。對于基礎研究,應順應其研究規律,靈活地設置評審周期,激發高校教師“甘坐冷板凳”的研究精神。通過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機制的改革,不斷創造鼓勵創新、尊重差異性和多樣化的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環境。

參考文獻

[1]習近平在全國教育大會上強調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發展道路 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N].人民日報,2018-09-11.

[2]崔劍峰.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科研評價現狀及發展趨勢探析[J].黑龍江教育(高教研究與評估),2020(4):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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