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生二,二生三,三實為一

2007-07-04 09:21
南亞研究 2007年1期
關鍵詞:自性主導性佛陀

曹 彥

【內容提要】 本文通過對《大林間奧義書》中三種轉生方式的解讀,得出佛教所反對的輪回轉生中的“我”是指具有獨立實體的“我”,而非作為事物和生命之“大全”的“梵”。因此,如來藏的思想是有其合理根據的。

Brhadaranyaka Upanisad傳統上譯作《廣林奧義書》。由于該奧義書附屬在森林書的后面,故又有學者主張翻譯為《大本森林奧義書》。本文由于要大量引用徐梵澄所譯《五十奧義書》(注: 《五十奧義書》,徐梵澄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中的大量段落,故采納其譯名——《大林間奧義書》。

《大林間奧義書》是各奧義書中最古老的,篇幅也較長的奧義書。它系統論述了婆羅門教哲學的核心概念——梵,并描述了世界的創造及人死后的狀態等問題。

在該奧義書的第一分中,作者以“一生二,二生三,三實為一”的思維模式闡述了許多問題。如1.4.7中談到:

太初,此世界未判也,而以名(Nama)色(Rupa)判焉。故曰:“有此名也,有此色也?!惫手两袷澜缥ㄒ悦@,如說:“是有此名,斯有此色也?!?/p>

彼于是入乎此(宇宙萬物)中,至于指甲之尖,如刀之韜藏于箾,如火之隱藏于木炭中也,而不見焉;(可見)則分而不全。彼呼吸也,則名為氣息;見,為眼;聞,為耳;思,為意;凡此皆唯其作業(Karma)之名也。人若分別敬此或敬彼者,是不知彼者也;一一分則不全,唯當敬拜彼為“自我”,其中萬有皆化而為一。(七)

由這一段我們可以看出“大梵”(Brahman)(一)化為“名”和“色”(二)。名色所成的身體造諸“業”(三),但所有這些實在都是“一”——Brahman也。這種說法在1.6.1,2,3中再次被論┦齙劍

唯然,此世界(idam)三重,名,色,業是也。

其屬于名者:所謂語言者,名之頌贊也;蓋一切名皆起乎是……(一)

其次屬于色者:所謂眼者,其頌贊也;蓋一切色皆起乎是……(二)

其次屬于業者:所謂此身者,其頌贊也;蓋一切業皆起乎是……

是雖三重也,然而為一,即“自我”也。自我雖一,即是此三。是即永生(amrta),而為其實(satya)所掩(channa)。生命(氣息)(Prana)(注:Prana為Atman的替代詞。參見The Thirteen Principal Upanishads,Robert Ernest Hume,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31,p.92。),永生也,名色,真實也。以斯二者而生命隱矣。(三)

在前一段中談到梵進入名色之中,而這一段則進一步談到生命體內在的梵——或稱Atman——或稱生命氣息——反被名、色所掩蓋了,故難以被認知。這一段還談到了名、色是真實的,但沒有講到作為第三者的“業”是否是真實的。另外,從這一段中可以看出,所謂的此世界,即是梵所處的外顯的世界,由名色構成,但名、色、業又實為梵所起,所造。所以生命的解脫就是出離名色的掩蓋,擺脫業的束縛,回歸梵的本真。

類似這種“一生二,二生三,三實為一”的思維模式,該奧義書(1.5.17,18,19,20)還談到了一種特殊的轉生方式:

人自思其將歿也,則謂其子曰:“爾為大梵,爾為祭祀,爾為世界歟!”其子應曰:“我為大梵,我為祭祀,我為世界也!”——唯然,凡(其人)所學(于《吠陀》)者,皆綜合于“大梵”一辭……此(三者之)大全有如是者。(其父思惟:)若其為此大全也,當助我離乎此世……

彼如是知者,當逝世也,則與生命氣息入乎其子。若其未成就之業,(注: 應該譯作:“若其成就之惡業”(kimcid aksnayakrtam bhavati )。aksnaya是“惡”的意思。)其子(當成就之,而)解脫其離此一切,故有“子”之稱。人唯以子而立于斯世。于是神圣不滅之生命氣息乃入乎其人。(十七)

(于是)神圣之語(Vac),出自地,出自此火,而入乎其人。神圣之語,是以之凡有所說,皆為必然者也。(十八)

神圣之意(Manas),出自天,出自日,而入乎其人。誠然,神圣之意,是由之而人得歡樂,乃無復憂愁者也。(十九)

神圣之氣,出自水,出自月,而入乎其人。神圣之氣,無論運行與否,無所擾亦無所傷。(二十)

這里值得深入討論的是,在“則與生命(氣息)入乎其子”這一句中,是誰與生命氣息進入其子呢?《五十奧義書》認為這里的生命氣息是神圣的語、意、氣的和合體。這也就暗示另外有一個單獨的Atman,也就Soul ,即是靈魂與生命氣息一起進入兒子了。本人認為應該是語與意二合之后,與氣一起進入兒子。其第一分第五婆羅門書(1.5.7,11,12,13)中談到語、意、氣的特殊關系。

此即父,母,子也:意為父,語為母,氣為子。(七)

維此語言,其體為地,其光明之相為此火,凡語言所屆,則亦地之所至,此火之所及也。(十一)

而此意之體為天,其光明之相為彼太陽,凡意之所至,則亦天所復,太陽之所照也。

此二者合,生命氣息于是乎生,此即因陀羅也。此無敵者也。唯有第二者斯有敵。彼如是知者,無敵焉。(十二)

而此氣之體為水,其光明之相為月,凡氣之所通,即水之所至,月之所照也……(十三)

由此看出,奧義書的作者在構建語、意、氣這三個概念時,是按“一生二”“二生三”“三實為一”的模式構建的。在這個模式中,當出現“二”和“三”時,并沒有單獨的“一”與它們并存,“一”只是隱含于“二”和“三”中的本質。這正如1.5.3中所說:“‘三則以歸己者,意、語、氣(為三)皆為己而作也?!ù恕晕艺?,由是而成者?!Z成,意成,氣成也?!?/p>

所以總的說來,被稱為梵的個體態的Atman在人活著的時候是如前面1.4.7中所說的,以氣息、眼、耳、意的形式出現,并非在生命體中有一個單獨的Atman做為君主,操控著氣息、眼、耳、意等這些奴仆。同樣,當人死后,語、意、氣三氣散出,Atman為這三氣的本質,并非另有一個Atman引領此三氣。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在“一生二”“二為三”“三實為一”的思維模式下,沒有必要再建構一個作為“二”的第三者,及作為“三”的第四者的單獨的Atman。因為“三實為一”,所以此單獨的Atman實為多余。這種多余在下面的第二種轉生模式中十分清楚(3.2.13):

問:“雅若洼基夜!有人于此而死矣,其語言歸于火,氣歸于風,眼歸于日,意歸于月,耳歸于方,身歸于地,魂歸于空,毛歸于草,發歸于木,精血歸于水,——斯人復何如耶?”

答:“爰友,黎多薄迦!君執我手!此唯我二人可以了知,不在此群眾中也?!?/p>

二人者,(攜手)出而論之。所談者,業也;所頌者業也。人唯以善業而善,以惡業惡矣……(注:“可知當時業說,在婆羅門社會中尚未公開,而認為極新之秘密教理也。從他一方面言之,從來剎帝利種學者所抱持之善惡業力之信仰,至是始被婆羅門哲學家秘密采用,而使之哲學化?!眳⒁姟队《日軐W宗教史》,高觀盧譯 商務書館 1984年,第287頁。)(十三)

魂(Atman),也要散歸于某一處。所以這里魂的地位是與語言、氣、眼、身、毛、發、精平等的,是這一系統中的一個要素?;晁坪醪皇侵T要素中的主導性要素。因為其答者頌揚的是決定轉生去向的“業”,而且其中的“意”本身就有認識和意志的作用,所以Atman真不知有何用?

Atman作為單獨的要素,且處于主導性作用出現在下邊的第三種轉生模式中(4.4.2):

于是其心端之光明熾盛,以其光明照耀也,性靈(自我)遂或由眼,或由頂,或由身體余處轉離(其身),以其轉離也,生命(Prana)隨之而離,以生命之出離也,生命諸氣息皆隨之而離;彼則化為智識身,有智識者隨之(而俱)離轉。于是彼之明,業,夙慧,皆正得之。(二)

顯然此性靈如同一個軍隊中的大將,引領氣息、明、業、夙慧一起轉生。前面兩種轉生方式是先各要素散歸各處,然后聚合轉生。而第三種轉生方式無需散解,而是直接由性靈的引領其他要素一起轉生。在第一種轉生方式中沒有單獨的Atman,是以“一生二,二生三,三實為一”的模式構建轉生方式的;在第二種轉生方式中有單獨Atman,但作用不明顯,覺得有點多余;而在第三種轉生方式中,Atman不僅單獨存在,而且處于主導性的君主地位,其他要素都是其奴仆和隨從。這種與“二”、“三”并存的光輝的第三者、第四者的Atman是有“現實”依據的(5.14.3)

而“伽耶物黎”詩體,每行八音。誠然,此所有者,即彼所有也?!缡侵嗽娒啃姓?,則如凡此三氣中所有,彼盡如此之所有而皆勝得之。

而有一行為第三之外者,光明而超塵滓,即彼輝煌者(太陽)也。此第三行之外者,即第四行;蓋若可見者然,謂為“光明”;以其超出黑暗塵氛之表而輝煌也,謂為超出塵垢者?!巳缡侵艘恍姓?。則以財富榮名而輝煌也。

可以看出,第三種轉生模式中的主導性的靈性就相當于“伽耶物黎”詩體中的三行之外的“超塵滓的第四行”。人只有認識這一行,即只有認識有別于氣息、明、業、夙慧等之外的單獨的Atman,才可以得財富榮名而輝煌。實際上“伽耶物黎”詩體中的四行,分別代表了印度中的四種姓,前三行分別是剎帝利、吠舍、首陀羅,而第四行則是代表高于前三種姓與梵直接相關的婆羅門。也就是說,“伽耶物黎”詩體及第三種轉生方式實際上是為婆羅門教的三大綱領(吠陀天啟,祭祀萬能,婆羅門至上)中的“婆羅門至上”論證的。原始佛教時期佛陀堅決反對這種論證,堅決反對在人的生命中有這樣一種區別于其他要素(五蘊)的,恒常的,光輝的,具有主導性的獨立要素Atman。針鋒相對提出了“一切諸行無常,一切諸行苦,一切諸行無我,涅槃為永寂”的四法印。(注:大正藏,第2卷,第640頁,中。(T2,p.640.2))

本人認為原始佛教時期佛陀所主張“無我”,攻擊的只是后二種轉生模式的“我”,特別是第三種轉生模式中單獨存在的主導性的“我”。如阿含經中說:“云何為第一義空經?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注:T2,p.92.3)但作為“一生二,二生三,三實為一”中的“一生二”中的梵,及“三實為一”中的本質性的梵我, 佛陀是不反對的??梢哉f佛陀是支持這種意義上的真正的“梵我同一”的。如果連這樣意義的“我”也要否定的話,那佛陀就沒有必要對十四無記中的:如來死后有,如來死后無,如來死后亦有亦非有,如來死后非有非非有,命身一,命身異等問題表示沉默了。(注:《原始佛教的“無我”論與“十四無記”》中作者張力力也有類似看法。參見《五臺山研究》1994年第四期。)而且佛陀只說過“無我”并沒說“無梵”。若連這樣的“梵”也沒有了,佛陀入涅槃而化為“大全”之事豈非欺人。

明白了這一道理,我們就很容易理解佛陀所說的“五蘊無我”了。如阿含經中說:

是故比丘,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好,若丑,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觀察,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比丘,多聞圣弟子于此五受陰非我,非我所。如實觀察。(注:T2,p.7.3)

阿含經中所說的五蘊中的每蘊都是無常,故都是“無我”、“非我”的。我認為這只是否定了這五蘊中的任何一蘊具有單獨常存,起引領作用的地位,即這五蘊都不是“Atman蘊”。所以說,“此五受陰非我”。

另一方面,正如“二”“三”之外無“第三者”“第四者”的Atman,同樣,色、受、想、行、識五蘊之外無單獨存在的控制這五蘊的,引領其他蘊轉生的,作為第六蘊的Atman。所以五蘊都不是(虛假的)第六蘊的Atman的被主導者。故又說,“非┪宜” 。

但不能因此就認為無常的各蘊沒有隱含著“實相”。即“三”皆無常,故“三”的各別都不是單獨的“Atman”,但并不等于說“三實為一”是錯的。在《大林間奧義書》(2.3.1,6)中就講得很清楚:

誠然,大梵之態(Rupa)有二:一有相者,一無相者;一有生滅者。一無生滅者;一靜者,一動者;一真實者,一彼面者。(一)

……于是立義曰:“非此也,非彼也?!鄙w無有超此“非此非彼”(之義)者。而其名曰:“真實之真實”唯生命諸氣息為“真實”,“ 神我”則其“真實”也。(六)

也就是說生命諸氣是大梵外顯的“生滅”態,而生滅的諸氣息又實為“無生滅”的神我(梵我),神我是其根本。實際上初期大乘般若思想也可說是“三實為一”的空觀思想。我們知道在部派佛教時期,說一切有部認為色法有色法的法體,心法有心法的法體,乃至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法、無為法都分別有其不相同的法體。也就是說,事物的區別并不只是外在現象的功用或相狀的區別,而是法體本身就不同。(注:第三種轉生方式中起主宰和引領作用的“我”,表現在六派哲學時期便是數論派中相對于“自性”的“神我”和勝論派中相對于地、水、火、風、空、時、方、意的“我”。這兩派的“我”都是獨立的實體,受到了同時期的部派佛教和中觀派、瑜伽行派的激烈批判。由此看出,一直以來,佛教的“無我”說,針對的是實體性的“我”。)

到了大乘佛教時期,初期般若類經典《心經》云:“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币簿褪钦f不同的事物的法體都是一樣的,并沒有說一切有部所說的那種區別,其體都是“空”。至于“空”為何物?那是如同“梵”一樣不可給予正面解釋的,只能通過否定的“遮詮”來表達。如《心經》云:“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所以我們可以認為兩者的區別在于:一者認為“一”為Brahman、Atman,一者認為“一”為“空”罷了。實際上初期般若類經典大致可概括這“三實為空”的思想,且有很重的本體論的痕跡。

中觀派則在理論上對“空”的解釋另有發展。如《中論》中說:“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笨梢钥闯?,中觀派只主張有“二生三”的緣生的方式,并不主張有“一生二”的緣生的方式,且一切只是和合的“假有”,所以一切事物與“一”無關。同時由于沒有“一生二”、“三實為一”,所以便沒有回歸“一”的必要性及可能性,故“涅槃與世間無有少分別”,沒必要趣入涅槃了,涅槃只是假名施設了。但中觀派作為根基性的理論前提“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似乎太獨斷,來得太突然。實際上《中論》(包括其它佛教原典)中破的“一生二”的“一”指的是人格神“大梵天神”(Brahma)或自在天(Isvara),而不是不可思議的“梵”(Brahman)。而實際上梵的不可思議的創造是人類無法破除的理想。

而如來藏的思想則基本上與“一生二,二生三,三實為一”的模式是一致的。這種思想認為,真如、法性、法界、實際、佛性、如來藏等是最高存在,世界本原。世界的一切都是由它派生,同時一切又攝歸于真如、佛性、如來藏。這種思想類似于道家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說法。這也是為什么如來藏思想易為中國佛教所接受的原因所在。而中國的禪宗正是如來藏思想的宗教表現形式。如《壇經》中說,“自性含萬法,名為含藏識。思量即轉識。生六識出六門六塵,是三六十八。由自性邪,起十八邪念。自性十八正念。惡用即眾生。善用即佛?!?注:T48,p.343.2)我們可以看出“自性”不是主宰引領“識”,而是轉化為“識”,故符合“有業報而無作者”佛教真理。我想我們如果認清了佛陀所要針對的“五蘊無我”的說法,就不會再將如來藏、佛性、自性誤解為不符合“無我”說的邪說了。(注:如來藏相當于Brahman,佛性、自性相當于Atman。)

這種思想與前面談到的《大林間奧義書》中的(1.4.7)的說法非常接近,體現了一種體用非一非異,且以用現體,而非在功用、造作之外再尋找一個獨立的作者的思想。實際上,佛陀也常以自己是真正的婆羅門而自居。真正的“梵我同一”即是梵(如來藏、佛性)與人我之名色及其造作的同一。有造作而無作者。

總之,不論我對《大林間奧義書》中三種轉生方式的理解是否恰當,這三種轉生方式都值得我們注意。深入的探究會讓我們對婆羅門教和佛教不斷有新的發現。

猜你喜歡
自性主導性佛陀
凸顯學生主體地位的政治課堂教學探討
春·遇見
禪悟·自性·高山流水
以榮格原型理論分析《天之驕女》中馬琳的悲劇
最后的說法
淺論榮格心理分析的自性觀
《八月之光》中喬安娜的人格原型分析
拒絕“偽引導” 正視主導性
養身與養心
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導性地位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