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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管理中侵權行為的誘因及防范對策*

2015-01-26 12:15金自如
教學與管理(理論版) 2014年1期
關鍵詞:學校管理教育

作為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和學??沙掷m發展保障的學生管理,在現實運行中遇到了很多問題,比較突出的就是學生合法權益被侵害。這一問題的形成由一系列原因誘發,比如法律法規建設不健全、學校管理理念不科學、學校內部管理不到位、相關法律救濟渠道不暢通等、為了保證學生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本文從三個層面提出了具體的防范對策,以便于學校發揮主導作用,學生充分參與,相關職能部門發揮監督和管理作用。

學校管理 ? 侵權行為 ? 法律救濟 ? 服務承諾機制 ?學生自治

一、學生管理中侵權行為發生的誘因

1.相關教育法律法規建設不健全不完善

目前與學生管理和學校法律救濟相關的教育法律法規建設的基本框架已經形成,但具體的操作機制和細節問題明顯跟不上學生管理侵權的實際。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其相關行政法規體系為學校的穩定發展和學生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但隨著學校學生管理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和教育教學中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標,現行的學校學生管理工作面臨著嚴峻的形勢和考驗,而針對這些新問題在現行的教育法律法規體系中并不能找到很好的解決依據和辦法。同時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我國教育教學行政法律法規體系中普遍存在著輕程序、重實體的問題,即程序性、操作性的規范較少,可操作性不強,過多的宣言性言論和較少的程序性使得現行教育行政法律法規對學生管理中的諸多法律問題不能給予很好的界定,這樣使得學生在學校管理中普遍地處于一種權利弱勢地位,為學校學生管理中的濫用職權和侵權行為的發生埋下了眾多隱患。

2.學校的學生管理理念不科學

傳統的以權力為本的理念和模式對于學校學生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危害,使得符合時代要求的先進的學校學生管理中學生為本、知識為本的理念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和推廣。學生管理與學校教學活動相比其受到這種管理理念的影響更大、更深,在各級學校的學生管理工作中,其管理運行模式和理念與政府行政機關相比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其管理組織結構存在著明顯的金字塔形式。學生管理中的行政色彩比較濃厚,將“管”字定位為學生管理工作的核心,把不出事作為學生管理的核心目標,在具體的管理中將學生視為被管理者、受教育者,強化學校規章制度和管理人員指揮的絕對權威性和紀律性。這種以權力為本的理念使得學生管理工作中對于學生個性和自由發展的意愿根本不能得到應有的尊重和保障,極易造成學生的合法權利受到學校和學生管理人員的侵害。

3.學校自身的內部管理和控制不規范

學生管理是學校自身管理的一部分,也是學校管理工作的一個縮影,學校內部管理中管理者管理行為的不規范和管理制度的不規范是導致學生管理工作不規范和學生侵權行為的直接因素。很多學校在管理規章制度建設方面沒有一個基本的民主化、科學化程序,甚至是一些規章制度建設與國家其他法律法規建設相違背、相抵觸。學校內部管理制度的不規范使得學校及其學生管理人員對于學生合法權利的損害和侵權更加肆無忌憚和理直氣壯,也使得學生在自己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后不能通過合法的途徑去獲得救濟,大部分選擇了沉默。學生管理人員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技能落后,對于學生人格尊嚴不能給予很好的保護,在具體的事務處理中隨意而為,完全憑自己的意志和意愿行事,比如有的學校以各種理由拒絕向學生頒發畢業證書,就構成了對學生享有公正評價權的危害和侵權。

4.學生管理中相關法律救濟渠道不暢通

學生管理中當學生的合法權利受到了侵害或觸犯時,其應該有合適暢通的渠道采取一定的救濟或去申訴,這是學生管理中學生權益保障的一個重要途徑,而目前各級學校中針對侵權行為的救濟渠道普遍不暢通,且沒有正常的法律程序可供遵循。盡管我國教育教學法律法規中已經開始著手構建了相關申訴救濟制度,但其實踐中的操作性和效力明顯不夠,這樣學生不能有效地通過暢通的渠道去對學校的侵權行為進行申訴并獲得救濟,就使得學校對于侵害學生權利的各種行為的后果和法律責任缺乏應有的考慮,其所產生的法律后果也不能得到相關司法監察機關的監察、約束和監督。

二、學生管理中侵權行為的防范對策

從法律運行的基本原理來看,沒有救濟就沒有被保障主體的權利,因此構建一個學生管理侵權行為預防的救濟機制是學校學生管理中侵權行為防范對策的根本,同時無論對學生而言還是對學校來說加強對侵權行為的事前預防都要比事后控制效益更高、效果更好。本文認為要防范學校學生管理中的侵權行為,單靠學校自身建設遠遠不夠,它是一個系統工程,是包括學校、學生和相關國家職能部門在內的全方位立體化工作。具體來說應該以學校為主導、學生充分參與同時又有國家相關機關職能部門發揮應有的監督和管理作用,在這個過程中學校和相關職能部門應該確立學生管理中的依法治理原則和以學生為本的理念,學校轉變學生管理中以權為本的管理理念,提高和增強學生管理中的服務意識,學生應該增強主體的權利意識,要敢于善于同各種侵權行為做斗爭。

1.從學校的角度來講

(1)強化對教育教學質量的監督

受教育是學生最基本的權利。真正地實現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精神文化素質和人文素養的提升以及全面發展是學生權利最大化的重要體現,因此強化對教育教學質量的監督是從根本上保證學生權利不被侵害的根本。在目前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深化和各種價值觀、思想理念等并存的情況下,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沖擊,很多學校的發展不正確地走上了規模外延發展道路,而內涵式增長明顯不足,使得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方面的投入不足,同時不少教師的教育教學態度和職業責任感發生了很大變化,這些都使得學生的教育質量和受教育權利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響和削弱,因而必須強化對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監督才能最根本地保證學生的權利不受侵害。

(2)構建和完善學生管理中的服務承諾機制

隨著學校學生管理由管控向服務角色的轉變,學校應該明確和制定學生管理的具體服務標準、程序和服務質量,為此應該構建和完善學生管理服務承諾機制。目前有些學校的學生管理部門在具體的學生管理和辦事過程中存在拖延、蠻橫和推諉等態度,造成了學生與學生管理部門之間嚴重的情緒對立,使得學生的不滿情緒日益積壓,甚至造成了矛盾激化。為此學校有必要對學生管理部門的管理組織機構、人員綜合素質及其思想作風建設進行全面整頓、提高,幫助學生管理工作人員樹立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技能和辦事效率,對于各種學生問題的辦理構建承諾機制,強調辦事的時效性。

(3)實行信息公開

學校學生管理中的信息公開制度是現代學??茖W文明民主精神的重要體現,學生管理工作的事務公開和信息透明可以有效地增進學生管理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最大程度降低或防止學生管理中侵權行為的發生。信息公開可以有效地促進學生對具體學校事務的知情權,可以使得學生的自主選擇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可以幫助學生知曉自己是否受到了公正客觀的評價。具體來說信息公開可以幫助學生參與到學校的評優評先、教師學生綜合測評、學生鑒定、招生錄取、畢業鑒定等工作中來并形成有效的監督機制,從而有效地預防各種侵害學生權利行為和現象的發生。

(4)健全各種信息協調溝通和疏導機制

在目前教育教學機制和考核觀念尚未完全轉變的情況下,學校對教學質量的片面重視使得對學生的心理特征、思想感情以及情感需求等方面的關注和了解越來越少,這種只重視知識傳授而忽視學生情感需求的做法為學校的安全穩定健康發展埋下了諸多隱患,同時學校自身也構成了間接隱形侵權。為此學校應該著手構建和健全與學生進行信息協調溝通和疏導的相關機制,真正地把以學生為本的理念貫徹到學生工作中,并通過與學生的信息反饋將學生的思想狀態和情況以及實際生活學習中遇到的困難及時地反映到學校的相關管理機構和部門,然后結合學校自身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相關措施為學生解決實際困難,從而為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這樣不僅利于發現和填補學生工作中的漏洞,還能有效地對侵犯學生權利的各種行為進行糾正。

2.從學生的角度來講

(1)成立學生自治機構

學??梢愿鶕陨砬闆r成立以學生自我治理為目的的自治機構,在學校統一管理統一部署下起到一個承上啟下的中間橋梁作用,同時具體執行過程中應該維護學生自治機構的獨立性和自治性,使其始終保持學生自己組織的角色,從而更好地發揮聯系學生的紐帶作用,同時為了更為直接有效地維護學生的合法權利和最大程度上減少各種侵權行為,可以考慮成立一個專門的組織機構以維護學生權利。

(2)規范化程序化學生參與管理的方式和步驟

學生參與學生管理的程序、步驟的規范化與否將最終決定其參與程度作用和效果的高低,一般來講學生管理中學生的參與方式可以分為協議、咨詢、交涉、直接參與、懇談以及復決等多種方式,這些具體的形式是學校學生管理中保障學生參與的基本手段,是落實學生參與權利的重要機制,學生通過這些形式和途徑對學校學生管理中的具體事務可以行使討論權、建議權、提議權、投票權、決策權等基本民主權利。目前雖然也有不少學校建立了學生行使上述民主權利的渠道,但一般只限于不同意見的表達,而意見能否被采納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被采納都掌握在學校管理者手中,這個問題應該給予一定的重視。

(3)明確劃分和界定學生參與管理的具體事務內容

學生參與學校學生管理的實體內容和領域應該也必須給予明確,才能在實踐中繼續推進學生參與學校管理并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學生參與學校學生管理的首要內容應該是與學生管理相關的各種規章制度,學生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應該與學生的生活學習實際相符合,并且在充分尊重和考慮學生各種權益的基礎上來制定;校務會議是學校進行學校管理和重大事務決策的會議,應該采取選舉或推薦學生代表的方式讓學生真正關心、了解、參與和決定學校與學生管理和切身權利相關的一系列問題和決策;另外學校與學生管理相關的一些機構、社團或組織應該適當地吸納更多的學生代表并提高其話語權比重,減緩或降低學生與學校管理人員的對立情緒。

3.從國家相關機關和職能部門的角度來講

首先從立法機構上說,為了減少學校學生管理中的相關侵權行為和現象,立法機構應該加快制定與學校學生管理相關的基本法律并完善和健全相關的配套規章制度,構建在國家基本法律框架下的獨立法律體系,加強學校組織法、學校校園法、國家考試法以及學生管理組織法等方面立法工作。

其次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應該不斷地對學校教育教學增加應有的物質投入,減少由于教育資源不足而引起的降低教學質量等潛在侵害學生權利的行為發生;全面加強教育法律法規的執行監督,清理和廢止一些與相關法律法規相違背的不符合規定的學校文件,對于學校各種學生管理文件和規章進行規范性的制定、審議、備案和報送;強化學校學生管理中的權力責任關系和追究制度,對于在學生管理中故意或者有重大危害學生權益行為的相關當事人的行為一定要予以追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再次,各級司法機關應該把司法救濟當作學校學生管理中維護學生合法權利、增強學校自我約束自我監督的重要手段和途徑。從現行教育法律法規體系的構成來看,學校內部學生管理行為及其后果并未納入到可訴流程機制中,使得學校學生管理中侵權行為得不到法院的立案支持,這就使得學校在學生管理中的權力受不到應有的有力的約束,從而使得即使在學生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情況下也不能通過有效的途徑去申訴和采取相應的機制進行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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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喬松.學生管理法治化的困境與超越.河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學報,2010(4).

[2] 汪旭鵬.學生管理侵權預防的法律經濟學思考.中國市場,2010(48).

[3] 汪旭鵬,章紅華.學生權益法律保護機制研究.湖南公安高等??茖W校學報,2010(6).

[4] 李華.學生管理行為的可訴性研究.湖南醫科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3).

[5] 李寧順.學生管理法治化與大學生權益保護.航海教育研究,2009(2).

[6] 肖枝海.論學生受教育權的法律保障.法制與社會,2010(29).

[作者:金自如(1976-),女,江蘇南京人,江蘇南京工程學院通信工程學院講師。]

【責任編輯 ?任洪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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