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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農民工權益的保障新途徑

2017-09-11 06:21谷營
西部論叢 2017年3期
關鍵詞:權益保障勞務派遣農民工

谷營

摘 要:我國農民工就業問題突出:就業難與維權難并存。如何實現農民工順利就業,如何確保農民工就業后的合法權益,成為我們應當竭力解決的一大問題。勞務派遣作為就業模式的新途徑,對于增加農民工就業的數量,提高農民工就業的質量,有很大的幫助作用。保障城鄉統籌,提高就業穩定性,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是勞務派遣的重要功能。

關鍵詞:農民工 權益保障 勞務派遣 制度規范

一、如今農民工就業存在的問題

城鎮化的發展,農村耕地的減少,農業機械的廣泛運用,催生了大量農村富余勞動力,解決農民工的就業就成為了當前乃至今后一個時期的艱巨任務。

(一)第一,農民工就業渠道不暢。

由于農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覆蓋范圍有限,不適合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分散居住的特點。此外,一些城市往往把解決本地下崗職工的就業問題作為重點,農民工進城后,也很難享受到當地政府提供的服務,雖然有一些城市開始對農民工提供免費就業服務,但崗位類型、服務模式又往往不適應農民工的需要。因此,農民工進城就業主要是靠血緣、地緣、人緣等傳統社會關系自發進行組織,大多數是比較零散的、單個的勞務輸出。對于勞動力市場的勞務需求信息不了解,造成農民工外出的針對性差、組織性差,無序、盲目流動,農民工就業具有很大的隨意性和風險性。

(二)第二,農民工缺乏職業技能培訓。

目前絕大多數農民工受教育程度比較低,而且更普遍的是缺乏職業培訓機會,這使得農民工不適應勞動力市場的需求。對培訓的認識不到位、體制不健全、資金投入不足是制約農民工培訓的重要因素。此外,由于農民工的流動性較大,不能在城市長期落戶,具有很強的臨時性,企業也不愿投入財力和人力對農民工進行培訓,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農民工職業技能的提高。

(三)第三,農民工工作時間長、安全缺乏保障。

農民工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很差,往往缺乏最基本的勞動保護。農民工一般集中在勞動密集型產業和勞動環境差、危險性高的勞動崗位,尤其是城里人不愿干的建筑施工作業、井下采掘、餐飲服務、環衛清潔等工作中。

(四)第四,農民工工資低、拖欠問題嚴重。

農民工工資水平普遍低下,欠薪現象依然存在。各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普遍偏低,而且標準調整緩慢,一些企業往往把最低工資標準當作實際支付給農民工的工資標準。

二、勞務派遣制度的概念和特點

(一)勞務派遣制度的含義

所謂勞務派遣,就是企業不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合同,而是與專業的勞務中介機構建立合同關系,由該機構派遣員工到企業從事勞務的管理模式。它由以往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主體變成勞動者、勞務派遣機構、用工單位三角形的勞動關系。

(二)勞務派遣制度的特點

第一,勞務派遣中存在第三方主體———勞務派遣機構。

在傳統的就業模式中,涉及到兩方主體———勞動者和雇主,兩者之間是雇用關系。而在勞務派遣就業模式中,涉及到三方主體———勞務派遣機構、派遣工人和客戶公司,使得這種就業模式更為復雜,涉及兩個合同和三方主體之間的關系。兩個合同分別是:雇用合同和派遣合同。三方主體之間的關系是:派遣機構和派遣工人簽訂雇用合同,二者是雇主與雇員之間的雇用關系;派遣機構和客戶公司之間簽訂勞務買賣的派遣合同,二者是勞務買賣的契約關系;派遣工人與客戶公司之間只是提供勞務時的指揮、監督關系。

第二,勞務派遣中雇用關系和使用關系分離。

在傳統的就業模式中,勞動者和雇主是一一對應的關系,勞動者直接為雇主提供勞動,并與之形成雇用關系,雇用和使用關系是統一的。而在勞務派遣就業模式中,勞動者不是直接為雇主提供勞動,而是為雇主的客戶提供服務,雇用關系和使用關系出現了分離的趨勢。

第三,勞務派遣是對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的一種制度創新。

在傳統的就業模式中,企業對勞動要素進行全過程的組織管理,增加了企業的成本與風險。在勞務派遣就業模式中,派遣機構分離了傳統企業的部分勞動管理職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力資源公司,有利于促進人力資源的開發。一方面,派遣機構可以將勞動者組織起來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勞動者的就業技能,實現派遣機構和勞動者的雙贏;另一方面,對于客戶公司來說,通過使用派遣機構提供的勞動者,可以確保公司擁有穩定而高質量的勞動者隊伍。

三、勞務派遣制度對于解決農民工就業問題的優勢

勞務派遣組織規范化發展,在促進農民工就業和保障農民工權益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1、利用勞務派遣組織這一中介平臺,可以為農民工就業提供大量就業信息,擴寬農民工的就業渠道。

勞務派遣機構作為專門的就業信息與人力資源提供單位,可以將勞動力資源與崗位資源集中起來,疏通供求信息渠道,提供廣闊的就業企業信息,直接與需要勞動力的就業單位形成方便全面的對接,使得來到勞務派遣單位尋找工作的勞動者不再只是面對單一的選擇,而是在眾多的信息中能夠得到更多的就業機會,有利于拓寬農民工的就業渠道。

2、利用勞務派遣組織的力量,可以對農民工進行就業培訓,提高農民工的素質和工資待遇。

農民工文化程度不高、職業技能缺乏,面對這一問題,勞務派遣機構組織可以建立自己的勞務派遣基金,用于對農民工的培訓提供財政支持。

3、利用勞務派遣組織的資源,可以對農民工進行維權培訓和權益保障,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利用勞務派遣機構可以改變農民工傳統就業的分散、盲目狀態,實現農民工就業的組織化,對農民工就業后的維權可以起到關鍵性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勞務派遣:農民工就業的新模式張然唐靜

[2] 勞務派遣:促進農民工就業的重要途徑王嘯林韓新磊

[3] 完善農民工勞務派遣制度的思考高智明梁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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