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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糾紛移動調解的實踐探索

2024-03-28 05:14羅紀昀
黨政論壇 2024年2期
關鍵詞:人民調解鄉村治理

羅紀昀

[摘 要]農村糾紛調解水平關乎鄉村治理的有效性,影響國家治理整體效益。面對轉型期農村矛盾糾紛的復雜化情形,福建省云霄縣創設農村糾紛移動調解模式,通過抓隊伍、促規范、暢機制,推動調解服務關口前移,讓基層群眾在家門口即可得到優質高效的調解服務。作為一種治理機制,移動調解建構了基層矛盾糾紛調解的空間場域,促使地方性知識與現代化資源優勢互補,達至糾紛治理合力。

[關鍵詞]農村糾紛;移動調解;鄉村治理;人民調解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基層治理水平明顯提高”的戰略目標,并指出應“認知基層治理在黨的事業發展、國家長治久安、社會和諧穩定、人民幸福安康中的功能定位” ①?;鶎又卫砭哂絮r明的時代性特色與地方性導向。時代性凸顯基層治理方式、模式、機制以及體制的政治性訴求,要求基層治理的愿景目標與國家治理的價值追求保持方向一致性;地方性則要求基層治理必須遵循地方社會實際,以回應地方社會的復雜化與多樣化需求,并提供及時、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時代性與地方性的疊合邏輯倒逼基層不斷創新社會治理機制,以回應不確定性和復雜化的公共治理情境。農村社會糾紛的調解成效,影響基層社會穩定,關乎國家治理效能的實現。對此,在黨的二十大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要在社會基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②這一深刻論述為當前農村社會糾紛調解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行動方向。

一、福建省云霄縣農村糾紛移動調解的探索實踐

由于歷史文化、城鄉地域、現實情形的分殊,福建省各地農村社會糾紛調解模式存在鮮明的差異性。近年來,基層鄉鎮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山林海界土地糾紛等頻發,已成為群眾急難愁盼的民生難題。對此,福建云霄縣司法局選取該縣下河鄉為試點,率先創立“移動調解室”,通過抓隊伍、促規范、暢機制、優服務等方式構建“移動調解”糾紛治理模式,一改以往等案上門和坐堂辦案的方式,實現調解服務關口前移,把調解桌搬到糾紛現場,將調解室落戶田間地頭、宅前巷尾,讓群眾在家門口即可得到優質高效的調解服務。

(一)做法

1. 打造三支隊伍,集聚調解合力

一是專職調解隊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嚴格選任條件,配強調解“精兵”,聘用熱心人民調解工作、社會實踐經驗較為豐富且具備相關法律政策知識的專職人民調解員,由縣司法局培訓后專職從事調解工作。同時,為專職調解隊伍配備移動專車、調解橫幅、移動電源、記錄儀、手提電腦、打印機、信號接收器、礦泉水、方便面等。二是信息排查隊伍??v向貫通鄉鎮村(居)各級調委會和各類專(兼)職調解員排查調處信息網絡,組建以鄉鎮、村(社區)調解員、法律明白人為主,村民小組長為輔的矛盾糾紛信息排查隊伍,經常性深入群眾之中,排查發現各類矛盾隱患,為移動調解隊提供糾紛線索。矛盾信息排查有助于基層矛盾糾紛早發現、早預警、早介入,并且能最大程度保證基層矛盾糾紛不擴大、不出村(社區),就地及時有效解決糾紛。三是法律咨詢隊伍。積極引導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專業法律服務力量共同參與矛盾糾紛調處化解。與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等公共法律服務機構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組建法律咨詢隊伍,遇到重大疑難糾紛,實行集體會商,構筑工作合力。專業咨詢隊伍是“移動調解室”的“智囊團”,為化解矛盾糾紛提供強大專業法律基礎和辦案經驗。三支隊伍構成“一體兩翼”格局,以專職調解隊伍為調解主體,信息排查隊伍和法律咨詢隊伍為兩翼,為基層社會糾紛化解奠定堅實力量。

2. 健全三個機制,夯實調解基礎

一是信息排查機制。鄉鎮調委會設立專門值班室,落實 24 小時調解員值班制度,及時整理、匯總、研判來訪來電群眾有關糾紛事實信息。同時,通過信息排查隊伍,鄉鎮每月、村每周組織法律顧問、法律明白人等進村入戶開展排查走訪,摸排各類矛盾糾紛信息。二是部門聯動機制。云霄縣司法局與縣公安局建立非警務公調對接機制,通過 12348 法律服務熱線平臺流轉非警務矛盾糾紛,最大限度避免了警力資源浪費。鄉鎮調委會積極與派出所、法院對接聯動,建立健全對接機制,實現疑難復雜糾紛預防化解工作“零距離”溝通。三是考核獎懲機制。云霄縣司法局聯合財政局將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制定本地區人民調解員“一案一補”“以案定補”的標準及發放辦法,并動態提升補貼標準。同時,依托縣級人民調解協會,每年安排一定經費,對成效顯著的移動調解片區和有突出貢獻的移動調解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增強人民調解員職業榮譽感和自豪感。

3. 創新三種模式,提高調解質效

一是時效追求“零時差”。打造調解“110”,實現矛盾糾紛早發現、早介入、早處置。建立矛盾糾紛排查預防、定期分析、上報調處等工作機制。各支移動調解隊伍下移重心、前置防范,超前獲取掌握矛盾糾紛信息,及時發現矛盾糾紛和可能引發矛盾糾紛的線索,研判本轄區矛盾糾紛發生發展的特點、規律和趨勢,向相關負責人提出具有前瞻性的預防化解矛盾糾紛意見建議。初步實現服務群眾零距離,矛盾化解在基層。二是跟進追求“零距離”。針對村民之間有矛盾糾紛不想“跑腿”,不愿到司法所調解的情況,云霄縣為片區調解室配優法律資源,配齊電腦、彩印機、執法記錄儀、移動電源等現代化辦公設備,為調解前移提供必要條件,做到哪里有矛盾糾紛,“移動調解室”就可落戶哪里,實現現場登記、現場筆錄、現場辦結,及時將矛盾糾紛化解在百姓家門口,將法律服務觸角延伸到村到戶,真正做到“哪里有矛盾糾紛,哪里就有人民調解力量”,切實筑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三是效果追求“零失誤”。在短時間內實現雙方當事人和解,達成調解協議,對調解員是個不小的考驗。調解過程中,注重把握調解糾紛黃金30秒,做到耐心聽、恰當勸、公正調,認真傾聽雙方當事人反映的問題,厘清矛盾糾紛的來龍去脈,開導他們換位思考,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徹底化解糾紛。

(二)成效與啟示

福建云霄縣所創設的“移動調解”是基層政法系統深入貫徹黨的群眾路線,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創新舉措。作為應對鄉村社會糾紛的創新機制,云霄縣移動調解模式以“尚和”為價值追求 ③,通過調解端口前移,將調解服務觸角延伸到村(居)到戶,促使群眾在家門口即可就地調解、就地和解,從細微處創建定分止爭的解紛機制,從源頭預防矛盾,在基層化解糾紛。一是發揮空間治理優勢,踐行群眾路線??臻g是社會關系的衍生物,在鄉村糾紛治理過程中,充分調動鄉村糾紛調解空間中的行動者及其資源,服務于鄉村糾紛化解。云霄“移動調解”模式借助空間賦能鄉村糾紛治理優勢,堅持現場主義、引導群眾參與、喚起社會認同等調解法,深入落實“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有效定紛止爭,解紛化怨。二是訴諸情理有機融合,引導換位共鳴。云霄移動調解員深入融入鄉村社會,潛移默化中轉變村外人身份符號,削弱解紛行動中的陌生感與距離感。在糾紛現場善用調解技藝,以理服人,以情動人,訴諸情理有機融合,引導換位共鳴。 ④三是以法律規范為標尺解紛,凝聚共識。法律規范構成移動調解員必須倚重的底線性的治理規則與資源。云霄縣移動調解員在充分運用情理資源的同時,更加注重法律規范對鄉村糾紛治理的標尺效用,彰顯法律規范的行為指引—評價功能,為徹底的“案結事了人和”構筑制度對話空間。四是適時推進普法宣傳教育,送法上門。鄉村糾紛化解既是一項事關地方社會穩定與生活生產的民生工程,又是一堂面對村民群眾的普法教育規訓的公開課。云霄移動調解模式注重證據溯源與現場調解環節中普法教育規訓效能,通過村民觀看、旁聽、參與現場調解,既有助于調解員收集、掌握與案情相關信息,又可第一時間傳達法律精神,使聽眾情景化知法、學法、用法。

二、農村糾紛移動調解的優化對策

首先,挖掘推介移動調解經驗做法。鄉村糾紛治理的復雜化催生地方治理政策創新實踐,而只有對這些政策創新經驗進行升級再造,才能顯示地方政策創新的生命力與適應力??梢詮囊韵路矫嬷郑阂皇切5毓步???膳c高校、社科研究單位合作共建,成立社會矛盾糾紛治理研究中心,設立若干實踐調研基地,組織專業團隊深入移動調解一線,凝練移動調解經驗做法,推進移動調解案例匯編與出版。二是加快轉化。移動調解模式蘊含著諸如解紛維穩的政治功能、關系修復的社會功能、普法宣傳的教育功能等,需要在實踐中加以總結提升,促使移動調解經驗做法轉化成地方政府規范性文件。

其次,開展移動調解員的表彰宣傳。作為一種激勵機制,表彰宣傳具有無形感召力,能夠觸及行為者的心靈深處,繼而產生榮譽感、責任感、使命感,最終轉化為具體行為動能。一是給予先進表彰。開展“優秀人民調解員”“優秀人民調解委員會”評選活動,將移動調解中涌現的模范典型、先進人物予以表彰,授予特定層級的榮譽稱號。探索建立“優秀人民調解員”進入縣級以上優秀人才項目政策,增強人民調解工作的社會認同。二是宣傳先進事跡。要樹典型,對移動調解員的先進事跡及時總結提煉,在媒體平臺常態化宣傳推廣,提高人民調解員的公共聲譽,提升人民調解工作的社會影響力。這既能增強調解隊伍歸屬感榮譽感,又可增進人民群眾對“人民調解為人民”的認同感信任感。

再次,完善移動調解運行保障機制。一是健全移動調解運行保障機制,在經費保障上給予支持,以“小成本”換“大平安”。財政口依法保障人民調解工作“三項經費”(即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人民調解委員會補助經費和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妥善解決移動調解員“私車公用”、辦公通信、人身安全保險等方面困難,適度減輕移動調解員生活壓力。同時司法口聯合財政口完善案件補助動態增長機制,聯合行文區分重大疑難案件和普通案件的調解補助標準,實行??顚S?,充分激活移動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二是完善移動調解員培訓機制。開展定期培訓,依托各級人民調解員協會,組織調解員學習法律知識,著重進行調解技能培訓,提升移動調解員理論水平與調解技藝。開展交流體驗,通過聘請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師、律師等對移動調解員進行業務授課,兄弟縣(區)調解員互相學習,優秀調解員介紹經驗等方式,增強移動調解員依法調解的能力和水平。組織法庭觀摩,聯合人民法院,組織移動調解員觀摩民事案件庭審,通過以案釋法、以案助學,拓寬移動調解員的工作思路,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質量。

最后,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移動調解模式既是以楓橋經驗為指導,積極應對鄉村社會糾紛的治理創新,又在實踐中不斷解構與重組,為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累積經驗知識。一是堅持糾紛化解中的黨領共治格局。 ⑤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只有加強黨建統領功能,才能為基層社會糾紛化解提供堅實的組織保障。同時,在黨建統領下,要強化協同治理,識別、動員、整合差異化的解紛主體或村民群眾,明晰各方權責利,促成多元主體參與社會糾紛治理,構筑基層糾紛化解的治理合力。二是完善全過程糾紛調解機制。社會矛盾糾紛遵循時間序列動態演進,因此,化解社會糾紛也需要構建一種能夠有效應對不同階段糾紛的全過程治理機制。即通過數字鄉村建設工程,依托數字信息網絡,賦能社會糾紛發生前的信息排查與研判機制,遏制社會糾紛的苗頭;要充分發揮移動調解員對解紛現場的主導權,引導糾紛利益相關方參與調解,低成本高效益地化解社會糾紛;要重視建設糾紛調解后的回訪制度與關系修復制度。同時,試點開展糾紛調解后的社會關系修復制度,通過政府購買或項目合作等方式,吸納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師等專業群體介入結案后的社會關系修復,適當組織喜聞樂見的群眾性、專業性主題活動,調適緊張的社會關系,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社會糾紛治理目標。

注釋:

①《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1頁。

②習近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團結奮斗》,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54頁。

③熊浩:《認真對待情緒:論糾紛化解的感性向度》,《政治與法律》2023第5期。

④吳元元:《人民調解制度的技藝實踐考》,《法學》2022年第9期。

⑤朱健剛、王瀚:《黨領共治:社區實驗視域下基層社會治理格局的再生產》,《中國行政管理》2021年第5期。

作者單位:外交學院研究生部

(責任編輯 矯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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