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資源輸入與村民自治

2024-04-09 18:01馬璐張德元
新疆農墾經濟 2024年3期
關鍵詞:村民自治

馬璐 張德元

摘要:隨著國家資源輸入農村,其治理效果日益成為政學兩界的爭論焦點?;?019年中國農村家庭追蹤調查數據,以村干部主動性和村民主體性兩個維度考察了國家資源輸入對村民自治效果的影響及作用機制。研究發現:第一,國家資源輸入顯著提升了村干部主動性,對村民主體性的影響不顯著。第二,國家資源輸入的治理效果隨著不同類型項目資源進村而凸顯其異質性,其中生產生活和社會保障類項目進村對國家資源輸入治理效果起到正向促進作用,而文化娛樂和組織發展類項目進村未能顯著促進村民自治效果。第三,國家資源輸入的治理效果會隨著資源輸入力度的增加而增進,并且,在中部地區、村集體經濟收入低于平均值和未實行“一肩挑”的村莊,國家資源輸入的治理效果更為明顯。第四,國家資源輸入通過干群互動機制、正向激勵機制和監督約束機制提升村干部主動性,從而提升村民自治效果。文章為堅定外生性資源輸入向村莊內部有效治理轉變的信心提供證據,為引導國家資源輸入激活村民自治提供啟示。

關鍵詞:國家資源輸入;村民自治;村干部主動性;村民主體性

一、引言

新時代以來,以村民自治為核心的“三治融合”為推進中國特色鄉村治理現代化提供了重要路徑,為鄉村治理有效提供了重要保障。村民自治是鄉村治理的根本,也是基層治理的最高境界[1]。然而,作為一種體現現代民主理念的村民自治制度從誕生之日起,由于治理資源有限,且治理資源向治理能力轉化困難[2],就一直較為脆弱,成長空間狹小,亟需賦予村民治理資源,提升鄉村治理能力。農業稅取消后,國家政策開始由資源汲取向資源輸入轉型,尤其是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以來,國家通過專項化、項目化方式大量且持續向鄉村輸入資源,試圖以重心下移、權力下沉和行政賦權,實現資源有效落地,并重構鄉村治理機制和治理體系。換言之,資源下鄉既有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增進村民福祉的“顯性目標”,也有激活和促進鄉村治理的“隱性目標”。據統計,2018年中央對地方的一般性轉移支付38 759.04億元,專項轉移支付22 927.09億元,專項轉移支付占該年全部轉移支付的32.91%,其中專項轉移支付的金額是2006年的5.20倍。但現實的反差是,資源獲取階段的權威主導、資源分配階段的“精英俘獲”、資源實施階段的“擺平處理”和資源落地階段的利益固化,導致資源消解自治和村民自治日益失落,陷入村治主體結構錯位[3]、村民動員缺位[4]、村民參與形式化[5]等困境。當前,中國“三農”工作重心已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自上而下的資源將大量且持續向農村輸入。那么,這種外生性資源輸入對原本脆弱的村民自治是進一步消解抑或促進?這是本文試圖回答的問題。

理論上,資源輸入主要方式之一的項目制由于價值合理性和工具合理性的優勢以及社會關聯功能,往往被作為激發村民積極性、實現村莊公共治理的基礎平臺。首先,項目制蘊含的“事本主義”邏輯突破科層體制的限制,將行政體制外的村級自治組織吸納進鄉村治理體系,項目制包含的“民本主義”價值觀倒逼構建服務型政府,提高村民的政治認同,彌補鄉村治理主體真空和治理方式匱乏兩大空缺[6]。其次,項目制作為分級治理的制度安排,動員各層級力量是項目“發包”的明確意圖,“運動式”動員是項目“打包”的行動邏輯,鄉村資源整合是項目“抓包”的必要條件[7]。由于自上而下的動員貫穿項目運作的整個過程,項目治理的正外部性可能延伸至村莊治理的各個環節,推進村民有效自治。

實踐中,如果基層政府的治理回應邏輯與村莊的治理需求邏輯相匹配,那么資源下鄉就可能推動村民自治。但是,地方政府在運作國家資源時往往有自己的制度邏輯和行動策略[8]。一方面,基層政府在經濟績效驅動下,奉行指標主義,不論是“造點”還是“大包大攬”[9],都脫離了村民真實需求,損害了村民自治的根基。另一方面,村干部多采取利益治理方式回應不合作者[10],增加了其他村民相對剝奪感,消解了村干部公信力,進而制約村民自治進程?!案刹扛?、群眾看”現象屢見不鮮,干部與群眾難以形成“組織化合力”,鄉村治理經常陷入僵局。因此,資源下鄉對村民自治的“凈”影響到底有多大可能本身就值得探究。

從既有文獻看,雖然個別研究肯定了國家資源輸入能夠產生重構文化網絡、重塑利益關聯、建構自主平臺等正向功能,激活村民自治,如,張良和冷向明[11]研究發現資源下鄉通過重構鄉村社會文化網絡,形塑了村莊強社會關聯,進而激發村民政治參與熱情。陳萬莎[12]提出,將下鄉資源轉化為村莊公共事務重塑鄉村社會的利益關聯能夠激活村民自治。應小麗[13]指出,村莊借項目之力建構內源式自主發展平臺,增強了村民民主意識,激發其參與村治主體性。但更多學者持懷疑否定的觀點,一致認為國家資源輸入會產生消極后果,消解村民自治。具體而言,一是普通村民邊緣化。在資源輸入農村的利益鏈條中,基層組織與地方勢力形成穩固的分利秩序,造成精英主義的“話語霸權”和草根群眾的“失語”狀態[14]。二是村治主體客體化。國家權力伴隨資源下鄉介入村級治理,致使村干部向上負責、對內脫離,村民義利感失衡,村干部村民雙雙客體化。三是自治空間萎縮。國家對鄉村的制度規范隨資源輸入不斷增加,極大限制了村治主體的自主性,造成自治空間不斷萎縮和主體性建構不斷弱化??梢?,針對國家資源輸入的治理效果仍存在爭議,目前尚無定論。

本文以項目進村為切入點,跳出定性分析的窠臼,首次在實證層面檢驗了國家資源輸入的治理效果,探討了國家資源輸入對村民自治的“凈”影響,回應了“資源消解自治”的論斷,分析了國家資源輸入對村干部主動性和村民主體性的影響效應及作用機制,為堅定外生性資源輸入向村莊內部有效治理轉變的信心提供證據,為激活村民自治提供指導,為重塑鄉村治理機制提供啟示,為推進中國特色鄉村治理現代化提供參考。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說

(一)村民自治效果內涵界定

國家治理效果是治理主體實現治理目標的效率[15]。村民自治作為國家治理的有機組成部分,其效果則表現為自治主體實現自治目標的效率。景躍進[16]認為,村干部和村民是村民自治的關鍵主體。村干部是村民自治中的“領路人”和“組織者”,自上而下回應村莊社會需求;村民群眾是村民自治中的參與主體,自下而上反映利益訴求。因此,村干部和村民作為內部原生性治理主體根源于村莊,共同構成村民自治主體結構。同時,村干部主動性和村民主體性能夠體現村民自治的最終成效[17]。從村干部主動性看,“當家人”特征是突破村民動員缺位瓶頸的關鍵保障。從村民主體性看,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是破解村民實質性參與不足困境的重要路徑[18]。因次,本文重點從微觀治理主體視角考察國家資源輸入對村民自治的影響,村干部主動性和村民主體性實踐都體現了村民自治的效果,同時兼顧二者,能夠更加有效地識別和評價村民自治效果。

(二)國家資源輸入對村民自治的直接影響

干群關系作為維系農村社會的基礎,是推進村民自治進程的關鍵。稅費改革后,村干部與村民利益關聯漸趨弱化,干群關系處于“懸浮”狀態。項目下鄉為聯結干群、修復懸浮提供可能。項目制賦予村莊的剩余控制權,會使村干部角色不斷調適為“協調型”村干部[19]。此過程中,村干部需依靠村民主體力量,運用權威、關系、人情等地方性知識有效組織和動員村民。由于村干部既是項目落地的屬地負責人也是村治主體,干群合作意識能夠從項目擴展到村莊各類公共事務,即以項目合作催化和帶動治理合作,進而提升村干部主動性。然而,村民主體缺位可能會使國家資源難以轉化為村民自治的內源性力量。一方面,大量青壯年勞動力或農戶舉家進城,造成村莊公共事務與村治主體分離。另一方面,村莊能人和精英日益被城市吸納,無法發揮村民與村莊連接功能,產生村務與村民的“結構洞”[20]。以村民集體性需求為導向的資源輸入,固然不能滿足游離于村莊之外的分散村民的個體性需求,使其更加依賴城市公共服務均等化福利,難以建立與村莊情感聯系,進而難以提升村民主體性。

綜上,本文提出研究假說H1:國家資源輸入通過增強干群合作意識,能夠提升村干部主動性,從而提升村民自治效果,但國家資源輸入對村民主體性沒有顯著影響。

(三)國家資源輸入對村民自治的間接影響

1.干群互動機制。鄉村社會不斷卷入現代化發展浪潮,村民逐漸原子化,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村干部與村民的互動,進而導致村莊公共事務難以得到有效治理。資源輸入為村干部和村民互動創造了制度性渠道。資源輸入通過資金扶持、平臺搭建、空間營造的方式提升村干部與村民互動的強度和范圍,既強化了村干部與身邊熟人的強關系,還通過熟人關系的遞移,建立起與其他村民的弱關系[21]?;谘?、地緣的關系網絡和以利益互惠為主導的社會關系網絡相互交織,村干部更傾向于形塑利民偏好,提升工作主動性。

2.正向激勵機制。稅費改革后,村干部以“不出事”的維穩邏輯治理村莊[22],勢必導致鄉村治理失序。村干部不僅是趨利的“經濟人”,也是嵌入各種具體社會關系的“社會人”,既追求物質利益,還追求社會性利益[23]。村干部治村動力來源于物質性激勵和社會性激勵,項目進村為此提供了有效路徑。從物質性激勵看,資源下鄉能夠使村干部獲得除基本工資和務農收入外的專項績效獎勵,村干部利益高度嵌入村莊。從社會性激勵看,村莊成功“抓包”體現了村干部回應村民集體性需求的能力,有利于村干部獲得村民信任并實現權威再造,進而激發其履職熱情,扭轉村民動員缺位的局面。

3.監督約束機制。村干部由于“一只腳在體制內,一只腳在體制外”的尷尬身份,極難化解鄉鎮干部與村民結構性需求與內在張力,很可能會“趨利避害”,導致“利己不利村”的職務行為傾向[24]。資源下鄉伴隨著上級政府對資源落地工作的標準化考核。鄉鎮政府賦予村干部自主權力,使其對項目介入具有合法性,但為防止國家資源被基層自利性所蠶食,也對村干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考核機制會激勵村干部將監督壓力轉化為治村動力,提升其工作主動性。

據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說:

假說H2:國家資源輸入能夠通過干群互動機制提升村干部主動性,從而提升村民自治效果。

假說H3:國家資源輸入能夠通過正向激勵機制提升村干部主動性,從而提升村民自治效果。

假說H4:國家資源輸入能夠通過監督約束機制提升村干部主動性,從而提升村民自治效果。

綜上所述,本文構建了國家資源輸入影響村民自治效果的理論分析框架,具體如圖1所示。

三、數據、變量與模型

(一)數據來源

本文使用的數據來源于2019年中國農村家庭追蹤調查①。該數據能夠為本研究提供翔實可靠的數據支撐,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該調查數據涵蓋中國農村社區治理比較完整的信息,涉及村莊項目承接、村民民主參與等信息。二是該調查數據2019年樣本覆蓋全國29個?。ㄗ灾螀^、直轄市),在全國層面具有代表性。本文經過變量處理和樣本處理最終得到由460個農村社區共18 772份樣本組成的數據。由于變量存在缺失值,不同模型中用于回歸的樣本量存在差異,具體參見下文實證結果。

(二)變量選取

1.被解釋變量。被解釋變量為“村民自治效果”,以村干部主動性和村民主體性作為衡量村民自治效果的測量指標。在村干部主動性上,向村民征求意見頻率是衡量村干部主動性強弱的重要指標,反映了村干部貫徹民主和尊重村民主體性地位的程度[25]??紤]到目前村民自治異化為“村干部自治”“村委會自治”的現象比較嚴重[26],以直接詢問村民的方式來獲取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數據,更能真實地反映村干部向村民征求意見情況。因此通過直接詢問受訪者“據您所知,村干部就本村事務向村民征求意見的頻率如何?”來反映村干部主動性。在村民主體性上,村委會選舉是考察村民主體性的可視化窗口,原因在于,參與村委會選舉是村民作為自治的村莊共同體成員對共同體應該承擔的義務[27],同時也反映了村民在村莊治理中的主體性地位和在場性特征?,F有研究大都將是否參與村委會選舉作為村民主體性的判斷標準[28],因此選取村委會選舉的登記選民投票率反映村民的參與規模和凝聚力,進而反映村民主體性。

2.核心解釋變量。核心解釋變量為“村莊是否承接上級政府項目”。取消農業稅后,國家將惠農補貼、支農項目等資源輸入農村社會,而項目制是國家資源自上而下輸入基層農村的主要形式。因此,本文將“2018年,社區共承接上級政府開展的各類項目數”改為虛擬變量。如果社區承接上級政府項目數大于0則賦值為1,否則為0。

3.中介變量。第一個中介變量是村干部向村民解釋疑問的詳實程度。干群互動以溝通交流為介質,村干部向村民解釋疑問的詳實程度能夠反映村干部與村民進行交流互動的能力,進而較為準確地衡量干群互動的狀況。因此,選取村干部向村民解釋疑問的詳實程度檢驗干群互動機制。第二個中介變量是村莊考核排名。村莊考核排名具有經濟、政治和精神三重激勵作用,能夠正向激勵村干部提高履職質量。因此,選取村莊考核排名作為檢驗正向激勵機制的中介變量。第三個中介變量是村民監督委員會發揮作用程度。村民監督委員會作為基層群眾性監督組織,發揮著制約農村基層權力濫用和懲治農村基層權力腐敗的作用,對村干部行為產生制度約束。村民監督委員會發揮作用程度能夠反映村莊監督制度健全程度,進而反映村干部受到監督的程度。因此,選取村民監督委員會發揮作用程度作為檢驗監督約束機制的中介變量。

4.控制變量。對國家資源輸入治理效果的檢驗分別采用了農戶層面和社區層面的數據,為了盡可能克服遺漏變量的影響,借鑒崔寶玉和王孝璱[25]的研究,對農戶層面數據,本文選取農戶個人、家庭、村兩委和村莊特征作為控制變量。農戶個人特征包括性別、年齡、健康狀況和是否是村干部;家庭特征包括家庭人口數、平均受教育年限和年收入;村莊特征包括村莊戶籍人口數和是否有大姓。對社區層面數據,選取村兩委特征、村莊特征、政策與環境作為控制變量。村兩委特征包括村兩委總人數、受教育結構、人均月工資和是否實行“一肩挑”;村莊特征包括戶籍人口數、受教育結構、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是否有大姓;政策與環境包括村莊是否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否推行土地確權政策和是否發生突發性危機事件。此外,本文還控制了地區變量以降低不可觀測的區域因素的影響。農戶層面和社區層面的變量描述性統計分別見表1和表2。

(三)模型構建

1.基準模型。理論上,村民自治除了受到國家資源輸入的影響外,還會受村民個人特征、家庭特征、村兩委特征、村莊特征、政策與環境等諸多因素的影響[25,29]。因此,為識別國家資源輸入對村民自治的影響,本文設定如下基準模型:

[Yi=α0+α1Xi+α2Ci+εi]? ? ? (1)

(1)式中,[Yi]是第[i]個村的村民自治效果,包括村干部主動性和村民主體性兩個方面;[Xi]為核心解釋變量,即第[i]個村的“國家資源輸入”;[Ci]為一系列控制變量;[α0]為常數項,[α1]和[α2]為待估計系數;[εi]為隨機擾動項。特別地,在估計方法上,當被解釋變量是反映村干部主動性的“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時,本文使用有序Probit模型進行估計;當被解釋變量是反映村民主體性的“村莊登記選民投票率”時,本文使用普通最小二乘法進行估計。

2.中介效應模型。根據前文分析,國家資源輸入有可能通過干群互動機制、正向激勵機制和監督約束機制提高村民自治效果。為了檢驗國家資源輸入影響村民自治效果的機制,本文根據溫忠麟和葉寶娟[30]提出的檢驗流程,構建如下中介效應模型:

[Mi=β0+β1Xi+β2Ci+νi]? ? ?(2)? ? ? ? ? ? ? ? ? ? ? ? ? ? ? ? ? ?[Yi=γ0+γ1Xi+γ2Mi+γ3Ci+μi]? ? ? ? ? ? ? ? ? ?(3)

(2)和(3)式中,[Mi]為中介變量,其他符號的釋義與前面公式相同。(2)式表示國家資源輸入對中介變量的影響效應,(3)式中的系數[γ2]表示中介變量對村民自治效果的直接效應。將(2)式代入(3)式可得到中介變量的中介效應[β1×γ2],即國家資源輸入通過中介變量對村民自治效果產生的影響。在(1)式中系數[α1]顯著的基礎上,依次檢驗(2)式中的系數[β1]和(3)式中的系數[γ2],如果[β1]和[γ2]均顯著,則中介效應存在;在此基礎上,如果[γ1]不顯著,則表明存在完全中介效應,如果[γ1]顯著且[β1×γ2]的符號一致,則表明存在部分中介效應。

四、實證結果分析

(一)基準回歸結果

表3給出了國家資源輸入對村民自治效果影響的估計結果?;貧w1結果顯示,項目進村顯著提升了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即顯著提高了村干部主動性,亦即提升了村民自治效果。為進一步檢驗本文結果,排除其他因素干擾,在回歸2中加入個人特征、家庭特征、村莊特征和地區變量,結果依舊十分穩健。然而,回歸3和回歸4的結果顯示,項目進村對村莊登記選民投票率并無顯著影響,即并沒有明顯提升村民主體性。具體而言,承接項目的村莊比未承接項目的村莊的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更高,且在10%的水平上顯著。這表明,一方面,項目下鄉可能帶來了物質和社會的雙重激勵,激發了村干部的干群合作意識,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顯著上升;另一方面,國家監督力量伴隨項目下鄉進入村莊,村干部為避免被追責,提高履職質量,因而村民感受到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提高。而項目進村對村莊登記選民投票率影響并不顯著。原因可能是,一方面,在村莊邊界日益開放的背景下,農村社會呈現出“結構混亂”局面,導致內生力量無法有效整合鄉村社會秩序[31];另一方面,在“生活即政治”的邏輯支配下,村民普遍“漠視”村莊公共事務治理[32],即使具有經濟激勵功能的資源下鄉也難以提高村民參與治理的積極性,進而難以顯著提升村民主體性。以上結果驗證了本文的研究假說H1。

本文進一步利用實證模型檢驗國家資源輸入對村干部的干群合作意識的影響,以檢驗國家資源輸入能夠通過直接機制提升村干部主動性。村務公開是村干部和村民合作運用公共權力的新方式和新途徑[33]。村民對村務公開的滿意程度既反映了村務公開透明度和公開內容真實度,也體現了村干部與村民合作運用公共權力的廣度和深度。因此,選取村民對村務公開的滿意程度作為村干部干群合作意識的代理變量。表4給出了國家資源輸入對干群合作意識影響的估計結果?;貧w結果顯示,項目進村能夠顯著提高村民對村務公開的滿意程度,即項目進村顯著提高村干部的干群合作意識。

(二)內生性討論與穩健性檢驗

1.內生性討論。本文著重分析兩類內生性問題,以保障估計結果的可信性。

首先,本文的內生性問題體現在反向因果關系方面。根據理論分析和實證結果,村莊承接上級政府項目會提高村民自治效果,但村民自治水平并不會對村莊是否承接上級政府項目產生顯著影響。原因在于,一方面,項目制是實現民眾公共需求由“自然事實”向“行政事實”轉變的有效載體[34],上級政府會基于村民群眾的集體性需求將項目資源投入到村莊,而不會基于村莊內部是否落實“四個民主”向其投放項目。梳理既有文獻發現,平衡區域發展、普惠公共服務是國家向農村輸入資源的基本精神[35],各層級之間的社會關系也在資源輸入中發揮著重要作用[36],特別強調村干部與上級政府之間的關系[13]。村民自治水平提高可能有利于村莊公共產品供給和公共池塘資源管理[37],而不會對村莊是否承接上級政府項目產生明顯影響。另一方面,項目進村涉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基層社會等多元主體,其中,中央政府始終享有國家資源的分配權和控制權,地方政府通過轉化與變通合法合規地分配國家資源,村莊存在反控制的空間。各主體的能動性與制度規定之間相互作用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只有達成合意才可能真正實現項目進村,村民自治效果在村莊承接上級政府項目過程中發揮的作用十分有限。參考崔寶玉和馬康偉[29]的做法,采用兩種方法驗證以上邏輯判斷。一是以村莊是否承接上級政府項目為被解釋變量,分別以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村莊登記選民投票率作為核心解釋變量,使用Logit模型進行估計。表5回歸1、回歸2結果顯示,核心解釋變量均未通過顯著性檢驗,反向因果關系導致的內生性問題并不嚴重。二是由于干群合作意識與村干部主動性高度相關,因此,以村莊是否承接上級政府項目為被解釋變量,以村民對村務公開的滿意程度作為核心解釋變量,使用Logit模型進行估計。表5回歸3結果顯示,核心解釋變量未通過顯著性檢驗,這表明,村干部干群合作意識對村莊是否承接上級政府項目沒有顯著影響。綜上,本文認為,項目進村與村民自治效果的反向因果關系并不嚴重。

其次,由于初始條件差異,承接項目的村莊與未承接項目的村莊可能存在系統性差異,導致樣本村莊本身并非是隨機的。本文采用1∶1近鄰傾向得分匹配法,為處理組構造各種特征相似的控制組樣本,使二者更有可比性,解決樣本選擇性偏差導致的內生性問題。具體步驟如下:第一,進行平衡性檢驗。表6結果顯示,匹配后樣本均值偏差值、B值大幅度下降,R值落在[0.5,2]區間內,基本消除了處理組與控制組在控制變量上的顯著差異。第二,使用平均處理效應,分析承接項目村莊與未承接項目村莊之間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和村莊登記選民投票率的差異。表7結果顯示,不論是匹配前還是匹配后,對于承接上級政府項目的村莊,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都高于未承接上級政府項目的村莊,但承接上級政府項目并未顯著提高登記選民投票率。第三,進行共同支持檢驗和匹配質量檢驗。表8結果均支持項目進村對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的顯著正向效應,但項目進村對村莊登記選民投票率的影響依然不顯著。表8結果也表明,基準回歸會低估項目進村對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和登記選民投票率的影響,即采用傾向得分匹配法糾正選擇性偏差是十分必要的。

2.穩健性檢驗。為確保研究結論的穩健性,本文采用替換核心解釋變量的方法對基準回歸結果進行穩健性檢驗。本部分以村莊承接上級政府項目數作為核心解釋變量研究國家資源輸入對村民自治的影響。表9回歸1和回歸2結果顯示,村莊承接上級政府項目數對村干部主動性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貧w3、回歸4結果顯示,村莊承接上級政府項目數對村民主體性的影響不顯著,這意味著,國家資源輸入可能僅僅重視硬件建設,強調對群眾的服務,而在實踐層面沒有特別重視群眾的廣泛參與,弱化了對群眾的組織能力,即偏重“一切為了群眾”而忽視“一切依靠群眾”。因此,即使資源輸入力度不斷加大,其作用效果都是有限的,即不能顯著提升村民的主體性??梢园l現,替換核心解釋變量后與基準回歸結果一致,說明國家資源輸入對村民自治影響的估計結果穩健。

(三)拓展性分析

為了關注不同類型項目進村效果的差異,根據農村社區公共需求情況將項目類型分為生產生活、社會保障、文化娛樂和組織發展四類,并實證檢驗不同類型項目進村對村民自治的影響,分析不同類型項目進村效果的異質性。表10給出了不同項目類型對村民自治影響的回歸結果。結果顯示,生產生活和社會保障類項目進村對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具有正向影響。這表明,與村民緊密相關的生產生活和社會保障類項目有利于激發村干部的治村動力。文化娛樂類項目進村對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具有負向影響但不顯著。原因可能是,滿足村民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娛樂類項目可能存在收益滯后性,短期內由于付出收益不對等,會挫傷村干部的工作主動性。組織發展類項目進村對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的正向影響不顯著。原因可能是,組織發展類項目資源往往由村干部主導配置,且村民在一定程度上也默認此現象,無法給村干部實施監督壓力,故社會保障類項目下鄉難以顯著提高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

(四)異質性分析

1.地區差異。本文根據不同地區按照東部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對村莊進行分類,進一步探索國家資源輸入對村民自治影響的地區差異,回歸結果如表11所示。結果表明,項目進村能夠顯著提升中部地區村莊的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對西部地區村莊的正向影響不顯著,卻對東部地區村莊的影響為負??赡茉蚴?,東部地區村莊經濟分化程度較高,社會分層程度也較高,逐漸形成了企業家群體替代傳統型村干部的趨勢,并產生社會排斥機制,將貧弱群體排除在外[38]。即使項目下鄉也難以有效提升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對于中西部地區,村干部大多由中堅農民組成,身處“熟人社會”會受到監督約束,進而促使其提高向村民征求意見頻率。此外,相較于西部地區,中部地區內部發展潛力巨大,因而項目下鄉對村民自治效果提升效應明顯。這說明,不同區域資源輸入的治理效果存在較大差別,在利用資源輸入改善基層治理生態時要有指向性,不能“一視同仁”,大水漫灌式全覆蓋。

2.村集體經濟收入差異。本文依據不同村集體經濟收入按照無村集體經濟收入、村集體經濟收入低于平均值和村集體經濟收入高于平均值對村莊進行分類,探索國家資源輸入對村民自治影響的村集體經濟收入異質性,回歸結果如表12所示。結果表明,項目進村能夠顯著提升村集體經濟收入低于平均值村莊的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赡茉蚴?,在無村集體經濟收入的“空殼村”,村干部開展工作往往面臨資源嚴重不足的問題,即使項目資源下鄉也難以提高村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反而會為應付上級政府檢查忽略了村民的集體性需求,導致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降低。在村集體經濟收入較高的村莊,項目進村能使村干部獲得更高的物質性激勵和社會性激勵,增強了村干部的工作主動性,提高了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而在村集體經濟收入高于平均值的村莊,項目進村可能會使村干部為獲得更大的經濟或社會收益,傾向于打造“示范村”,忽略了村民的真實需求,難以顯著提升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

3.村兩委“一肩挑”實施差異。本文依據村兩委是否實行“一肩挑”按照未實行“一肩挑”和已實行“一肩挑”對村莊進行分類,以檢驗國家資源輸入影響村民自治的村兩委“一肩挑”實施差異,回歸結果如表13所示。不難發現,項目進村對未實行“一肩挑”村莊和實行“一肩挑”村莊的影響具有顯著差異。具體而言,項目進村能夠顯著提升未實行“一肩挑”村莊的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而對實行“一肩挑”村莊的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具有顯著負向影響??赡茉蚴?,在未實行“一肩挑”的村莊,可能出現以村書記和村主任為代表的兩派隊伍,二者相互制衡、相互監督,項目進村的治理效果可能更顯著。而在實行“一肩挑”的村莊,村書記與村主任實現人事上的角色重組和功能重構,村干部職位數量減少,工作任務加重。項目下鄉可能進一步增加了村干部治理任務,進而弱化項目進村的激勵效應,嚴重影響村干部的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導致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降低。

表14給出了中介效應檢驗結果。結果顯示,國家資源輸入能夠通過干群互動機制、正向激勵機制和監督約束機制影響村民自治效果。具體而言,回歸1估計結果顯示,項目進村顯著提高了村干部向村民解釋疑問的詳實程度;回歸2結果顯示,村干部向村民解釋疑問的詳實程度對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的影響顯著且系數為正,在控制該中介變量影響后,項目進村對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影響依然為正。由此干群互動機制的完全中介效應得以驗證。同樣,回歸3和回歸4估計結果充分驗證了正向激勵機制的完全中介效應,即項目進村能夠通過村莊考核排名提升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貧w5和回歸6估計結果顯示,項目進村通過監督約束機制提高了村干部征求意見頻率,由此驗證了監督約束機制存在完全中介效應。以上機制分析結果驗證了假說H2、假說H3和假說H4。

五、結論與政策啟示

中國村民自治制度自建立之際,一直較為脆弱。農業稅取消后,資源下鄉成為主旋律,其治理效果日益成為政學兩界的爭論焦點。本文利用2019年中國農村家庭追蹤調查數據,從治理主體視角出發,以村干部主動性和村民主體性兩個維度衡量村民自治效果,分析了國家資源輸入對原本脆弱的村民自治是進一步消解抑或促進?研究結果表明:第一,國家資源輸入能夠促進村民自治。具體而言,國家資源輸入能夠顯著提升村干部主動性,但對村民主體性的影響并不顯著。第二,不同類型項目進村的治理效果具有異質性,生產生活和社會保障類項目進村能夠顯著提升村民自治效果,而文化娛樂和組織發展類項目進村的促進作用并不明顯。第三,國家資源輸入的治理效果會隨著資源輸入力度的增加而增進,并且,在中部地區、村集體經濟收入低于平均值和未實行“一肩挑”的村莊,國家資源輸入的治理效果更為明顯。第四,國家資源輸入不僅會直接提升村干部主動性,還會通過干群互動機制、正向激勵機制和監督約束機制提升村干部主動性,從而提升村民自治效果。

基于上述結論,本文有效回應了“資源消解自治”的論斷,認為在當下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階段,大量且持續地向農村輸入資源,在一定程度上能夠促進村民自治。因此,本文提出四點政策啟示:第一,亟需轉變對國家資源輸入治理效果的認識,在關注國家資源輸入“顯性目標”的同時,也應關注并重視國家資源輸入的“隱性目標”。第二,國家資源輸入需要兼顧增加力度與廣度和精準錨定村民群眾需求。尤其在當前階段的不平衡不充分發展難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情形下,資源精準投放更應該成為國家資源有效落地的焦點。當前國家對資源下鄉的規范、考核和監督等主要是為了確保資源安全有效使用,但由于國家資源輸入具有治理目標,還應重視干群合作意識培養、村民群眾廣泛參與和村莊公共性建構等,引導國家資源供給踐行“村民需求本位”而非“資源落地本位”,進而實現國家資源輸入與村莊內部治理主體同頻共振。第三,發揮好中部地區、村集體經濟收入低于平均值和未實行“一肩挑”的村莊中資源嵌入優勢,繼續引導該類村莊中外生性資源轉化為基層治理資源和治理能力,并通過吸納村莊精英回歸鄉村治理、重塑成員身份認同,重構村莊利益關聯、發揮社會資本約束功能等方式,突破其他地區和類型的村莊中資源激活自治的現實梗阻。第四,國家資源輸入治理效果的實現,還需通過拓寬制度性渠道和非正式途徑,推動干群直接化常態性良性互動;通過賦權量責、選拔晉升、報酬兌現等激勵手段,提高村干部的治村動力;通過加強外部關鍵性節點彈性監督和培養內部民主監督意識,規范和約束村干部權力,有效提升村民自治效果。

參考文獻:

[1]賀雪峰,田舒彥.資源下鄉背景下城鄉基層治理的四個命題[J].社會科學研究,2020(06):111-117.

[2]朱云.新時代村治邏輯探究:行政與自治關系的均衡[J].地方治理研究,2021(01):68-77,80.

[3]王勇.村民自治的規范與法理——兼論村民自治規范體系的完善[J].法制與社會發展,2022(04):72-87.

[4]劉建平,陳文瓊.“最后一公里困境”與農民動員——對資源下鄉背景下基層治理困境的分析[J].中國行政管理,2016(02):57-63.

[5]毛一敬.構建鄉村治理共同體:村級治理的優化路徑[J].華中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04):56-63.

[6]趙成福,田楊.論鄉村治理中項目制的優勢與限度——基于馬克思主義國家理論的視角[J].社會主義研究,2022(02):110-116.

[7]折曉葉,陳嬰嬰.項目制的分級運作機制和治理邏輯——對“項目進村”案例的社會學分析[J].中國社會科學,2011(04):26-148,223.

[8]李祖佩.項目進村與鄉村治理重構——一項基于村莊本位的考察[J].中國農村觀察,2013(04):2-13,94.

[9]梁琦.從國家義利觀到國家福利觀:地方政府強發展邏輯下農民的國家觀變遷——基于南京市溧水區轉型社區的治理經驗[J].中國農村觀察,2022(03):76-93.

[10]崔盼盼.項目進村、不合作者與基層治理——基于江蘇省天生橋村的調查[J].中國農村觀察,2021(06):108-119.

[11]張良,冷向明.“內卷化”外的建構敘事:資源下鄉與文化網絡重構[J].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06):76-86.

[12]陳萬莎.資源下鄉與村民動員路徑創新——基于鄉村自主性視角[J].南京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05):102-111.

[13]應小麗.“項目進村”中村莊自主性的擴展與借力效應——基于浙江J村的考察[J].浙江社會科學,2013(10):92-98,158.

[14]陳鋒.分利秩序與基層治理內卷化 資源輸入背景下的鄉村治理邏輯[J].社會,2015(03):95-120.

[15]何祖坤.論國家制度優勢與國家治理效能[J].云南社會科學,2020(01):2-9,185.

[16]景躍進.中國農村基層治理的邏輯轉換——國家與鄉村社會關系的再思考[J].治理研究,2018(01):48-57.

[17]朱云.新時代村治邏輯探究:行政與自治關系的均衡[J].地方治理研究,2021(01):68-77,80.

[18]霍軍亮.鄉村振興戰略下重塑農民主體性的多重邏輯——以山東?。檀宓膶嵺`為例[J].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03):1-10.

[19]肖龍.項目進村中村干部角色及村莊治理型態[J].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01):71-80.

[20]GRANOVETTER M.The strength of weak tie[J].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73,78(06):1360-1380.

[21]羅家德,李智超.鄉村社區自組織治理的信任機制初探——以一個村民經濟合作組織為例[J].管理世界,2012(10):83-93,106.

[22]賀雪峰,劉岳.基層治理中的“不出事邏輯”[J].學術研究,2010(06):32-37,159.

[23]董帥鵬.關系嵌入與精準偏離:基層扶貧治理策略及影響機制研究[J].中國農村觀察,2020(04):23-35.

[24]羅博文,張珩,余勁.“利村”角色與“利己”角色——村干部職務行為研究的新范式[J].華中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2(02):102-112.

[25]崔寶玉,王孝璱.村書記村主任“一肩挑”能改善中國村治嗎?[J].中國農村觀察,2022(01):71-90.

[26]馬華.村治實驗:中國農村基層民主的發展樣態及邏輯[J].中國社會科學,2018(05):136-159,207.

[27]仝志輝.村委會選舉的村莊治理本位:從戶內委托辯難走向選舉權利祛魅[J].中國農村觀察,2016(01):2-14.

[28]韓磊,王術坤,劉長全.中國農村發展進程及地區比較——基于2011—2017年中國農村發展指數的研究[J].中國農村經濟,2019(07):2-20.

[29]崔寶玉,馬康偉.合作社能成為中國鄉村治理的有效載體嗎?——兼論合作社的意外功能[J].中國農村經濟,2022(10):41-58.

[30]溫忠麟,葉寶娟.中介效應分析:方法和模型發展[J].心理科學進展,2014(5):731-745.

[31]董磊明,陳柏峰,聶良波.結構混亂與迎法下鄉——河南宋村法律實踐的解讀[J].中國社會科學,2008(05):7-100,206.

[32]陳彪,賀芒.農村公共事務治理中農民“漠視”現象解構及其破局——以C市Y村公共池塘資源治理為例[J].農林經濟管理學報,2021(05):677-685.

[33]游祥斌.試論我國農村新型治理結構的重構[J].中國行政管理,2012(01):39-42.

[34]焦長權.從分稅制到項目制:制度演進和組織機制[J].社會,2019(06):121-148.

[35]渠敬東.項目制:一種新的國家治理體制[J].中國社會科學,2012(05):113-130,207.

[36]朱雯.資源輸入與合意生成——基于湖北S村公共品實施的經驗[J].農村經濟,2022(06):119-125.

[37]RIBOE J A,AGRAWAL? A. Larson.Recentralizing while Decentralizing: How National Governments Reappropriate Forest Resources[J].World Development,2006,34(11): 1864-1886.

[38]賀雪峰.論中國村莊結構的東部與中西部差異[J].學術月刊,2017(06):111-119.

責任編輯:管仲

National Resource Input and Villagers Autonomy——Inhibition or Promotion?

1Ma Lu? ?2Zhang Deyuan

(1Innovation Development Strategy Research Institute, Anhui University, Hefei 230009, China;

2School of Economics, Anhui University, Hefei 230009, China)

Abstract: As national resources are input into rural areas, the effectiveness of governance has increasingly become the focus of debate in the political and academic circles. Based on the 2019 rural household tracking survey data in China, this study examines the impact and mechanism of national resource input on the effectiveness of village autonomy from two dimensions of the initiative of village cadres and the subjectivity of villagers. The results are as follows. Firstly, the input of national resources significantly enhances the initiative of village cadres, but the impact on the subjectivity of villagers is not significant. Secondly, the governance effect of national resource input highlights heterogeneity with the entry of different types of resources into villages. Among them, the entry of production, living, and social security into villages has a positive promoting effect on the governance effect, while the entry of cultural, entertainment, and organizational development into villages has not significant promoting effect of village autonomy. Thirdly, the governance effect of national resource input will improve with the increase of resource input intensity; and in the central region and villages with low collective economic income, the initiative of village cadres will be enhanced through the interaction mechanism between cadres and the masses, positive incentive mechanism, and supervision and constraint mechanism, thereby enhancing the effectiveness of village autonomy. The article provides evidence to strengthen the confidence in the transformation of exogenous resource input into effective governance within villages, and provides inspiration for guiding national resource input to activate village autonomy.

Key words: national resource input; village autonomy; initiative of village cadres; villager subjectivity

猜你喜歡
村民自治
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問題探討
村民自治中的民主參與問題及對策研究
厘清村民自治與基層社會自治的不同屬性
少數民族宗族制度對村民自治的消極影響分析
論村民自治制度的現狀與完善
當前我國農村村委會選舉探析
政策引導下的“村民自治”
當前我國村民自治的現狀研究
快速城鎮化有哪些重大隱患
城中村村民自治建設中推進民主與法治建設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