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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經濟發展對稅收收入的影響

2024-04-26 07:02杜方
國際商務財會 2024年2期
關鍵詞:數字鴻溝稅收收入

杜方

【摘要】文章旨在深入探討數字經濟對稅收收入的影響,運用了綜合指標構建、雙固定效應模型分析和回歸結果驗證等方法。研究結果顯示,我國的數字經濟水平正處于高速發展階段,數字經濟發展對稅收收入較低或較高區域的促進作用愈加明顯,這表明數字經濟發展對稅收收入的影響具有一定的區域特征。且由于東部地區的數字經濟水平明顯高于中西部地區,導致東部地區和中西部地區在數字經濟對稅收收入的驅動因素上存在差異,這意味著在制定稅收政策時,需要考慮不同地區的特點和需求。

【關鍵詞】數字經濟指數;數字鴻溝;稅收收入;雙固定效應

【中圖分類號】F812.42;F49

★ 基金項目:2020年度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社科類項目——基于python的稅收收入預測研究(2020SK29)

《數字中國發展報告(2023年)》的發布,為我們描繪了一幅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的畫卷。2022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達到了50.2萬億元,同比增長10.3%,這一增長速度連續11年顯著高于同期GDP名義增速,數字經濟占GDP比重達到41.5%。這一比重相當于第二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可見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我國穩增長、促轉型的重要引擎。然而,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也帶來了一系列挑戰,尤其是在稅收領域。新的商業模式和交易方式為政府帶來了新的稅收來源,但同時也為企業提供了通過跨境交易、利潤轉移和稅收規避等方式減少納稅義務的可能。因此數字經濟是否會導致稅收收入的增加或減少?數字經濟對不同地區稅收收入的影響是否存在差異?這些差異產生的原因是什么?面對數字經濟對稅收收入的影響,政府和企業應采取哪些措施來應對和適應?這些是必須面對的問題。

一、理論分析和研究假設

數字經濟給當前的稅收收入帶來了一些挑戰和問題,引起了廣泛的研究興趣。崔軍等(2023)運用CiteSpace 6.1.R6可視化軟件對文獻發表時間、收錄期刊、作者、研究機構、關鍵詞等信息進行統計、共現、突現和聚類等分析,發現數字經濟與財政稅收發展研究可以劃分為起步、興起、快速發展三個階段。

早期研究者們致力于解決數字經濟帶來的挑戰,因為數字經濟的虛擬性和跨境性使得傳統的稅收管轄權和稅收征收方式變得復雜和困難。例如,跨境稅收合作方面,數字經濟的跨境性給稅收管轄和稅收征收帶來了挑戰,導致國際稅收競爭的加劇,一些國家可能會通過降低稅率來吸引數字化企業,從而減少其他國家的稅收收入。因此研究人員關注跨境稅收合作的機制和實踐,以確保稅收收入的公平分配和有效征收(廖益新,2015)。稅收制度設計和改革方面,研究人員關注如何通過稅收制度的設計和改革來適應數字經濟的發展。這涉及到如何準確評估數字經濟中的課稅對象、確定納稅地點,以及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等問題(倪紅日,2016)。數字經濟稅收政策方面,探索數字經濟稅收政策的制定和改革,這包括如何征稅和監管數字經濟中的新業態、新模式,以及如何確保稅收制度能夠適應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蒼嵐等,2020)。

由于數字經濟的長足進步實現了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帶來了豐厚的數字紅利,因此現在的研究開始聚焦分析數字經濟發展對稅收收入的影響。谷成等(2022)以2011—2020年中國289個城市為樣本,通過數字經濟綜合發展指數及稅收收入等相關數據考察數字經濟發展對稅收收入的影響,研究結果表明數字經濟發展顯著促進稅收收入增長,這一結論在對主要稅種進行考察后依然成立。還有些研究人員注重數字經濟對中國地區間稅收收入分配的影響。根據曹靜韜和張思聰(2022)的研究,數字經濟發展的地區不均衡和部分地區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會加大地區間的稅收收入分配差距。高小萍和郭曉輝(2023)的實證檢驗結果顯示,對于稅收流入地而言,數字經濟發展將加劇稅收與稅源背離,而對于稅收流出地而言,數字經濟發展有利于降低稅收與稅源背離程度。徐綺爽和王寶順(2023)的研究也發現,數字經濟擴大了增值稅的區域間稅收差距,并且數字經濟核心產業所屬的不同要素對區域間橫向稅收分配失衡的影響也有顯著差異。綜合這些研究結果可以看出,數字經濟對稅收收入的影響因多種因素而異,也因地區間的差異而異。因此,在研究數字經濟對稅收收入的影響時,需要考慮到不同地區面臨的稅收挑戰,并制定相應的稅收規劃措施,以確保稅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續性?;谇捌谘芯砍晒?,本文提出假設:數字經濟發展對稅收收入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然而,這一假設仍需進一步研究和實證分析來驗證其準確性。

二、模型建立、變量選取及數據來源

本研究使用Python編程語言和相關的數據分析庫作為主要研究工具。

(一)模型構建

1.測度數字經濟綜合指數

借鑒劉軍等(2020)的做法,對數字經濟指數評價指標體系采用線性無量綱法中的閾值法進行數據標準化,以2014年為基期,又由于指標間存在遞進關系,因此使用 NBI 指數權重確定方法對測度指標進行賦權。測度完畢,2014—2021年中國31個省份數字經濟年平均指數如圖1所示。從雷達圖中可以看出,各省份數字經濟發展的增速較為平均,其發展水平更取決于各省份自身的數字化基礎水平。北京、廣東、上海、江蘇和浙江的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相對于其他地區遙遙領先。排名第一的廣東(8.4815),其數字經濟年平均指數是排名最后的西藏(2.5905)的3倍以上,這意味著中國目前數字經濟的發展仍面臨巨大的“數字鴻溝”問題(閆慧,2022)。

在圖1的揭示下,我國31個省份的數字經濟年平均指數呈現出幾個鮮明的發展水平線。為了更深入地研究和理解這一現象,本文將這31個省份的數字經濟發展現狀劃分為四個主要的水平線:數字經濟高發達地區、數字經濟中等發達地區、數字經濟低發達地區和數字經濟欠發達地區。其中,數字經濟高發達地區的年平均指數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的1.5倍;中等發達地區則在全國平均水平之上;低發達地區的年平均指數也超過了全國平均水平的0.75倍;而其余的省份則被歸類為數字經濟欠發達地區。具體的劃分結果如表1所示。

從表1中可以看出,我國31個省份中,有8個省份的數字經濟發展水平超越了全國的平均水平。這8個省份,除了四川之外,其余7個均位于我國的東部地區。這一現象再次印證了東部地區在數字化發展方面的領先地位,這與我國區域經濟增長水平的分布相吻合。然而,也必須看到,全國有23個省份的數字經濟發展水平低于全國平均水平,這意味著我國數字經濟的發展存在著明顯的兩極分化態勢,大部分地區的數字經濟發展水平仍然較低。通過對表1數據的深入分析,發現我國區域間數字經濟發展存在著“馬太效應”。

2.檢驗數字經濟對稅收收入的直接影響

其中,t表示時間,i表示地區;核心解釋變量DEit表示i省份第t年的數字經濟發展水平;被解釋變量yit表示i省份第t年的稅收收入;controlsit表示控制變量組;λi表示年份固定效應;μi表示省份固定效應;α、β、γ表示待估參數;εit表示隨機擾動項。

(二)變量選取及數據來源

考慮到數據的可得性,本研究以2014—2021年中國31個省份(不含西藏自治區、港澳臺地區)的數據為樣本,包括稅收收入、數字經濟綜合指數等變量。為了消除數據之間的單位差異,使得比較或組合不同變量更加合理。在進行實證計量模型回歸之前,對原始數據進行標準化或歸一化處理是常見且重要的步驟。本文為了將數據映射到相似的尺度上,保留數據的相對關系,對y、cosp、inov進行了取對數處理。本文所有變量數據均來自于2014—2021年歷年《中國統計年鑒》,變量的描述性統計結果見表2。

三、實證結果與分析

表3為數字經濟發展對稅收收入影響的基準回歸結果。在不考慮內生性問題的前提下,回歸結果如表3列(6)所示?;鶞驶貧w結果表明:數字經濟發展與稅收收入之間呈顯著的正相關關系,數字經濟發展水平每增加1個單位,稅收收入增加約2.99%,驗證了假設。

就控制變量而言,在列(2)~(6)中逐步加入GDP增長率(gdp)、地區消費規模(cosp)、財政自主權(fina)、地區產業結構(indus)、地區技術創新能力(inov)等控制變量進行回歸,都會對稅收收入產生顯著的正向影響。且每個模型的R2值逐漸增加,說明模型的解釋能力從第一個模型到第六個模型逐漸增強。在所有的回歸結果中,數字經濟發展與稅收收入之間均呈顯著的正相關關系。整體模型的擬合優度可以通過F-test for Poolability進行評估,所有F-test for Poolability的P-value為0.0000,意味著固定效應模型相對于隨機效應模型能夠更好地解釋因變量的變異性,表明整體模型在統計上是顯著的。

(一)穩健性檢驗

1.排除政策干擾

縱觀我國數字經濟的發展歷程,早期政策主要關注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的鼓勵發展,數字經濟仍處于起步階段。然而,2015年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成為了關鍵轉折點,國家和各省市紛紛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旨在推動數字經濟相關產業的發展,并鼓勵企業走向國際市場,率先建立數字經濟規則。自此,我國數字經濟開始蓬勃發展。2017年,“數字經濟”一詞首次出現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這標志著我國對數字經濟的重視程度進一步提升。因此,為了準確衡量我國數字經濟的發展情況,借鑒鄧達、潘光曦和林曉樂(2021)的研究方法,在控制時間固定效應時加入了兩個虛擬變量D1和D2,設置如下回歸模型:

其中,若年份為2015年,則D1=1,否則,D1=0;若年份為2017年,則D2=1,否則,D2=0。ρ1、ρ2表示待估參數。其他變量均和模型(3)一致。運用雙固定效應模型對模型(2)進行回歸,回歸結果如表4列(1)所示,結果表明:數字經濟發展水平每增加1個單位,稅收收入增加約3.24%。

2.剔除直轄市數據

直轄市相對于省份在行政級別和管理權限上更高,擁有更多的自主權和管理權力,因此直轄市數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本文將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四個直轄市數據剔除,運用雙固定效應模型進行回歸,回歸結果如表4列(2)所示。結果表明:數字經濟發展水平每增加1個單位,稅收收入增加約5.14%。

(二)異質性分析

1.面板分位數回歸

為了進一步檢驗在稅收收入的不同分位點上,數字經濟發展對稅收收入的影響。本文采用面板分位數回歸法對此進行分析,從而了解因變量在不同分位點上的變化情況。本文選取25%、50%、75%、90%這4個具有代表性的分位點,回歸結果如表5列(1)~(4)所示?;貧w結果表明:在代表性分位點上,數字經濟發展水平對稅收收入的影響系數均顯著為正,這就表明數字經濟發展能夠顯著促進稅收收入增加,且隨著分位點的增加,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的回歸系數呈遞增的變化態勢。具體而言,在25分位點處,數字經濟發展水平每增加1個單位,稅收收入提高約4.81%,這說明在稅收收入較低的情況下,數字經濟的增長對稅收收入的增加具有較大的拉動效應;在50分位點處,數字經濟發展水平每增加1個單位,稅收收入提高約3.13%,這表明在稅收收入中等水平的情況下,數字經濟的增長對稅收收入的增加具有適度的拉動效應;而在75分位點處,數字經濟發展水平每增加1個單位,使得稅收收入提高約3.74%,這表明在稅收收入較高水平的情況下,數字經濟的增長對稅收收入的增加仍然具有一定的拉動效應;當分位點為90時,數字經濟發展水平每增加1個單位,稅收收入提高約5.03%,這顯示在稅收收入較為突出的情況下,數字經濟的增長對稅收收入的增加有更大的拉動效應。

2.分區域回歸

考慮到中國區域數字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本文將總樣本分為東部地區和中西部地區,進行了分區域回歸估計,其結果如表6所示。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西部地區包括山西、河南、吉林、黑龍江、安徽、湖北、江西、湖南、陜西、四川、云南、貴州、廣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內蒙古、重慶、西藏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因為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索東部和中西部的差異,而不關注時間的變化如何影響結果,那么可以忽略時間效應,使用傳統固定效應模型進行回歸。

從表6的估計結果中可以看出,相比于基準回歸,在東部地區,地區數字經濟指數(DE)、地區消費規模(cosp)、財政自主權(fina)、地區技術創新能力(inov)與稅收收入呈現顯著的正相關關系,而地區GDP年增長率(GDP)、地區產業結構(indus)與稅收收入的關系并不顯著;在中西部地區,地區數字經濟指數(DE)、地區GDP年增長率(GDP)、地區消費規模(cosp)、財政自主權(fina)、地區產業結構(indus)、地區技術創新能力(inov)與稅收收入均呈現顯著的正相關關系,與基準回歸一致。

四、結論和政策建議

(一)結論

本文經過排除政策干擾,剔除直轄市數據,實證得出數字經濟發展水平與稅收收入之間呈顯著的正相關關系。又通過面板分位數回歸捕捉到數字經濟發展水平對稅收收入的不同影響程度,發現稅收收入較低或越高的區域,數字經濟發展水平對其促進作用愈加明顯。再通過分區域回歸,發現無論東部或中西部地區,其數字經濟指數都與稅收收入呈正相關關系,但是東部地區數字經濟指數與稅收收入正相關系數大于中西部地區。探究研究結論產生的原因如下:

第一,數字經濟發展水平對稅收收入較低或較高的區域的促進作用愈加明顯,是因為這兩種情況下對數字經濟發展更敏感。對于稅收收入較低的區域,數字經濟發展水平對其促進作用愈加明顯的原因可能是稅收收入較低的區域,通常具有較低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較弱的經濟基礎。數字經濟的發展鼓勵創新和創業活動,推動新興產業的發展和壯大。這些新興產業通常具有較高的利潤率和創造就業的能力,從而為稅收收入的增加提供了機會。對于稅收收入較高的區域,數字經濟發展水平對其促進作用也愈加明顯的原因,可能是稅收收入較高的區域通常具有較為發達的經濟結構,數字經濟的發展可以進一步優化經濟結構,促進傳統產業向數字化、智能化方向轉型升級,提高產業附加值和稅收貢獻。稅收收入較高的區域通常具有較高的生活水平,數字經濟的發展可以進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激發消費需求,從而帶動經濟增長和稅收收入的增加。

第二,東部地區數字經濟指數與稅收收入正相關系數大于中西部地區,可能是因為稅收收入的驅動因素上,東部地區和中西部地區存在差異。由于東部地區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先行地區,擁有更為發達的經濟基礎設施、更多的外資和跨國公司投資,以及更高的人口密度和城市化水平。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相對滯后,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結構轉型相對較慢。在東部地區,地區數字經濟指數、地區消費規模、財政自主權、地區技術創新能力與稅收收入呈現顯著的正相關關系,而地區GDP年增長率、地區產業結構對稅收收入的邊際貢獻較低,存在邊際效益遞減的規律。說明東部地區的數字經濟發展更多受到先進技術、理念和該地區居民能夠進行數字交易的資金寬裕程度的影響,因此數字經濟的發展、消費規模的增長、財政自主權的增強以及技術創新能力的提升可能會帶來更多的稅收收入。而在中西部地區,相對于東部地區,數字經濟的發展、地區GDP的增長、消費規模的擴大、財政自主權的增強、產業結構的優化以及技術創新能力的提升都會促進稅收收入的增長。

(二)建議

1.促進數字經濟發展

政府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來促進數字經濟的發展,如加大對數字經濟領域的投資和支持,提供稅收優惠政策和創業扶持措施,推動數字技術的普及和應用等。此外,還可以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培養數字經濟人才,推動數字化轉型和創新發展。

2.優化經濟結構

對于稅收收入較低的地區,應該加大對新興產業的支持和培育,推動產業結構的優化和升級。政府可以提供資金支持、政策扶持和技術指導,幫助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和轉型升級,提高產業附加值和稅收貢獻。

3.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對于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滯后的問題,政府應加大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提高交通、通信和能源等基礎設施的水平,為數字經濟的發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同時,也可以鼓勵外資和跨國公司投資進入中西部地區,推動經濟的快速發展。

4.加強技術創新和人才培養

政府可以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技術創新和人才培養的支持力度,提供資金、政策和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培養一批具有創新能力和技術專長的人才,推動中西部地區數字經濟的發展。

5.加強區域協調發展

政府可以加強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的合作和交流,促進資源的共享和優勢互補,推動區域協調發展。通過加強東部地區對中西部地區的支持和幫助,促進中西部地區數字經濟的發展,實現全國范圍內數字經濟的均衡發展。

總之,通過以上建議和措施的實施,可以進一步促進數字經濟的發展,提高稅收收入,實現經濟的可持續增長和區域的均衡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崔軍,劉冠宏,黎珍羽.我國數字經濟背景下財政稅收發展研究——基于CiteSpace的文獻計量分析[J].經濟問題,2023(06):9-17.

[2]劉軍,楊淵鋆,張三峰.中國數字經濟測度與驅動因素研究[J].上海經濟研究,2020(06):81-96.

[3]高小萍,郭曉輝.我國地方財政支出結構:現狀、再認識及優化思路[J].新疆社會科學,12.

[4]徐綺爽,王寶順.數字經濟與區域間橫向稅收分配失衡——基于稅收與稅源背離現象的考察與實證檢驗[J].現代財經(天津財經大學學報),2023,43(03):82-96.

[5]楊志銀,李雅婷.稅收激勵對企業數字化轉型影響的實證研究[J].國際商務財會,2023(24):3-8.

[6]谷成,史心旭,王巍.數字經濟發展對稅收收入的影響分析——來自中國城市的經驗證據[J].財政研究,2022(10):85-99.

[7]蒼嵐,張淑翠,關兵.數字經濟是否存在稅收流失風險[J].互聯網經濟,2020(12):8-11.

[8]倪紅日.經濟數字化、全球化與稅收制度[J].稅務研究,2016(04):3-7.

[9]廖益新.應對數字經濟對國際稅收法律秩序的挑戰[J].國際稅收,2015(03):20-25.

責編: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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